学校考勤管理制度15篇(优秀)

文/ 星启 时间: 主题范文

学校考勤管理制度1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管理,严肃校规校纪,营造良好的校园学习氛围,根据我校的实际情况,学校研究决定制定学生考勤制度,希望全体同学认真学习,严格遵守。

  1、每班设考勤专管人员,负责记录班级考勤情况,如实填写好班级考勤记录表,协助班主任管理班级考勤情况,班主任每月向学校教导处填报一次考勤表。

  2、学生必须遵守学校规定,按时到校,学生因事因病不能到校上课应按规定向班主任请假,未经请假或请假未经批准而不上课者作旷课处理。

  3、上课铃响后,未进入教室实验室的,作迟到处理。下课铃响前,离开教室或实验室的作早退处理。课外活动课下课前离开学校的作旷课处理。

  4、学生请假须持请假条和班主任面请,因特殊情况来不及当面请假者,返校后应立即办理补假手续。

  5、有慢性病不能坚持学习的学生,应由家长写出休学申请并持医院证明到班主任处登记,然后到教务处办理休学手续,休学期为半年或一年,休学期满须到教导处办理复学手续。经医院证明痊愈不宜复学者,可保留学籍继续休学一年。休学最多不能超过两年。

  6、因病或特殊情况不能上体育课者,须向班主任和体育老师讲清原因,免上体育课,否则按旷课处理。两周以上不能上体育课者需报教导处备案。

  7、请假在两日内(含两日),由班主任审批;请假在两日以到五日由年级组长审批;请假在五日以上由教务处审批;两周以上由校长批准。请假需要有充足的.'理由,否则不予批准。

  8、凡需请假的学生,必须认真写请假条。

  9、每班设考勤册,学期结束时,班主任须将考勤情况填入学生报告册,告知家长,并载入学生档案。

  10、各班考勤情况按学校规定,及时做好汇总、公布、小结等工作。对全勤的学生和认真考勤的学生给予表扬或奖励。学生每学期出勤情况应记入学生成绩报告表和有关档案。

  11、学生考勤情况应作为评选优秀条件之一,旷课累计超过三节者,病假累计超过两周者,不能参与评优。各班考勤情况作为评选优秀集体的条件之一。

  12、本制度由教导处负责解释,并于20xx年xx月x日起实施。

学校考勤管理制度2

  为了严肃工作纪律,严格考勤管理,确保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进行,让教师能有序地开展工作,保证学校工作畅通无阻地开展,特制定本考勤制度。

  一、考勤分类:

  1、严格执行坐班制度和政治学习、业务学习制度。

  2、严肃督查学校组织的各种活动(开会、升旗)的到岗情况。

  3、严格履行签到和请假手续。

  二、考勤管理:

  1、教师必须按学校的作息时间上下班,教职工坐班时间以学校规定时间为准。

  2、上午、下午教师必须提前到指定地点履行签到手续,漏签一次扣2分;无课上班迟到、早退10分钟以内的扣款2分(超过10分钟,在一节课的时间以内作矿课一节课计),迟到、早退达两节以上(含两节)不到半天的作旷课半天计;有课的迟到、早退10分钟以内的扣款15元,20分钟以内的扣款20元,超过20分钟的作误课处理,误课一节扣款30元。

  3、教师有事必须请假(电话请假必须先安排好课务和班务),请假半天以内由负责人签批,每请假按一节课都进行累计计算。半天以上由负责人注明工作安排情况后由校长签批,经批准的将批条交学部负责人备案。

  4、事假一学期累计超过7天,按一天扣款20元计算,没有批准而离开工作岗位的作为旷工处理,旷工按一天扣款50元计算;病假凭县人民医院或中医院的诊断证明和自己的请假条到负责人处办理工作安排说明后,到校长处签批,经批准的将批条交负责人备案)。

  5、学校例会(隔周一次)请假一次扣款5分,迟到早退扣款2分。

  6、集体公益活动请假一次扣款5分。值岗时迟到早退除扣发值岗工资外,还处以2分的处罚。

  7、没有履行请假手续或请假未批准而离开工作岗位的一律按旷工处理。旷工属于严重违纪违约行为,旷工超过一天的'按《县教育局教师管理条例》的规定进行处理。

  8、每周星期一学校举行升旗仪式,全体教教师必须按时参加,站在规定的地点排成队列进行升旗。课间操班主任站在本班后面做操,其他教师帮助班主任管理班级(升旗和做操时有家长到校或领导到校检查工作,有关人员不能参加除外)。缺席一次扣款1分。

  9、教师请事假一次最多在三天以内,超假不履行续假手续的作旷工处理。不经请假或请假未批擅自不到,私自调换课程以及代课没到,均作旷工处理,旷工每一节课的时间扣款10元。

  10、因学校工作的特殊性,教师在报到后至开学后10天内及学期结束前半个月内不得请假,请教师自己克服困难。

  11、教职工考勤两周公布一次,记载结果每学期结束时作为学期(年度)考核和表彰的重要依据。

学校考勤管理制度3

  一、请假制度

  1、请假2周以内由学校审批,2周以上报教育局审批。

  2、病假不超过2周,2周以上送教育局审批,事假每学期不超过7天,婚假5天,(晚婚的20天,要到教育局办理请假手续),丧假7天(指直系亲属死亡),产假90天,晚婚加15天,到教育局请假,护理假7---10天。

  3、请假人必须到教务处领取学校专用请假条办理请假手续。

  4、有急事或疾病不能到校的'应托人请假,来校后及时销假并补办请假手续。

  二、考勤制度

  1.坚守岗位,不得随意离校,正常上班时间,无课时有事需离开,必须向学校打招呼,否则视为旷工。周五需乘早车者,必须经过学校批准后方可离开。

  2.有事先请假再离开,拒绝口头请假,否则按旷工对待。假满不销假、续假的按旷工对待,外出考试、开会、出差、学习等超过规定时间不请假的按旷工对待。

  3.按时上下班,不迟到、早退,特殊情况需晚来、早走或中途离开,需口头请假,否则按迟到、早退处理。

  4.严格遵守上下课时间,上课铃声落必须进教室,中途不得随意离开课堂,不得提前下课,教室内不准打电话、玩手机。不得私自调课、换课。

  5.教师考勤情况按周汇报并公示。

  三、考核办法

  1、上课迟到、课中随意离开教室或提前下课,发现一次扣除5元。

  2、无课时有事需离开不口头请假的一次扣5元。

  3、因特殊原因迟到者,需向学校领导说明情况,不提前说明的一次扣5元。

  4、私自调课一节扣5元,缺会一次扣10元。

  5、无故缺课一节扣10元,3次迟到或早退按旷课一节计算,上课迟到15分钟或早退10分钟按旷课对待。

  6旷工一天扣30元。

  7、事假超过7天的每天扣除15元。

  8、所有考核均从绩效工资或奖金中扣取。

  四、检查、统计

  1、教师考勤由教务处统一管理,每周汇总并公示,学期末统计。

  2、上课情况由值周教师每天如实检查登记,校领导监督并每天抽查三次,发现未如实检查登记的,一次扣除值周教师日均绩效工资的2倍。

学校考勤管理制度4

  1、各学校要建立考勤册,一律实行签到制。

  每星期要将出勤情况总结公布,对一学期内旷工、迟到、早退次数较多的教师,要给予一定的`惩罚,对每学期内旷工三天以上者,不能当选模范,在职称岗位评聘中扣分。对出全勤的教师给予表彰奖励,并做为评模和竞聘的重要依据。联校检查教师空堂的,公办教师罚10元,同时罚中心校长2元。连续两次检查空堂加倍处罚,通报全镇。

  2、联校所有教职工必须严格遵守工作时间,实行全日坐班制。

  未经联校批准,不得擅自停课,否则按旷工论处,扣发工资。

  3、严格请假制度。

  教职工请假要严格办理请假手续,一天以内向中心校长请假,两天以上者向联校请假,到期要及时消假,否则按旷工论处。

  凡因病不能坚持工作者或事假较长者,每月扣除300元(重病号除外)。有病有事到期不能上班者,应续假,不办理续假手续,视为旷工。超假者按前项处理。教职工本人结婚或教职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时,给假七天,假期工资照发。

  4、严格会议制度。

  凡联校组织的各种会议和各种活动,教师要按时参加,要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更换与会人员,违者按旷工对待(迟到、早退三次视为旷工一天),扣发当天工资。

  5、学校所有工作人员要树立以校为家的思想。

  严格执行作息时间,按时到校盯岗,上班时间不准空堂,不准外出,不准回家,不准闲谈,不准做与本工作无关的事,不准影响他人工作,不喝酒,对迟到、早退、旷工者按前4条执行。如有违犯,给予严肃批评。

学校考勤管理制度5

  一、学生必须遵守学校规定,按时到校上课,遵守学校的作息制度。凡因病、因事不能上课者,应办理请假手续,未经请假或请假未批准而不上课者作旷课处理;在上课后才进教室者作迟到处理;在下课前擅离教室者作早退处理;无故迟到或早退超过25分钟者作旷课一节处理。

  二、每个班设立考勤记录薄,每节课均应由任课教师点名登记。学生考勤情况每周由班公布一次,学期结束时,须将学生出勤情况填入家庭报告书,向家长汇报,并存入学生档案。

  三、学生请假须有家长或医生证明,请假三天内的由班主任审批;请假一周以内的由班主任提出意见,德育处审批;请假一周以上的`由班主任和德育处提出意见后由校长审批。请假经批准后,应将请假单交德育处备案。学生因急事或困病来不及请假,应在回校后两天内持证明办理补假手续。

  四、有慢性病不能坚持学习的学生,凭医院证明申请休学一年,休学期满后应回校办理入学手续,经医生证明病未愈不宜复学者,可继续休学一年。请事假超过一个学期上课总时数的三分之一者,应予休学,并取消参加学期考试的资格。

  五、班主任应每天掌握本班学生缺勤情况。对旷课、迟到、早退的学生及时查明原因。与家长配合进行教育。

  六、发现学生非正常缺勤(不明学生缺勤原因和去向),班主任或科任教师必须及时与家长取得联系,并将情况上报到综治安全办公室。

学校考勤管理制度6

  为保证学校正常工作运行,规范教职工考勤管理,严格工作纪律和办公秩序;以规范化管理和人性化管理为原则,公平公正、科学高效考勤管理方针,制定本考勤制度。

  一、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学校所有教职员工;本制度仅适用于钉钉无线蓝牙打卡考勤。

  二、名词解释

  1、迟到:在规定上班时间后到岗为迟到;

  2、早退:在规定下班时间前离岗为早退;

  3、离岗:工作时间内未经相关领导批准而擅自离开工作岗位为离岗;

  4、旷工

  4.1未经请假或请假未获批准而擅自不上班者;

  4.2请假期限已满,未向上级续假或续假未获批准而逾期不归者;

  4.3不服从调动和工作分配,未按时到新的工作岗位报到者;

  三、权限管理

  1、财务室负责钉钉系统维护及权限管理,考勤的日常管理、月度考勤统计及核算工作;

  2、各部门负责人负责宣导、管理本部门人员的考勤工作;

  3、全体员工应严格按照遵守考勤管理制度,自觉接受校办、财务室考勤监察;

  4、财务室依据钉钉系统中的考勤数据对考勤进行月度汇总,于次月5日前对各部门考勤情况发至各部门负责人或每个员工核对,如有疑问者及时到财务室核实。

  四、考勤方式

  1、实施钉钉考勤打卡,员工入职第一天起开始打卡;

  2、上班时间内,监察人员实施不定期抽查,发现无故不在岗的一律按旷工处理,三次以上者按严重违反学校规章制度处理,予以开除;

  3、上班时间内要求所有在岗员工施行四次钉钉打卡(两次上下班),上班两次,下班两次,未按时打卡的将按照相关考勤规定处理。

  五、考勤时间

  上班时间规定:

  上午8:40-12:00

  冬季下午14:00-18:00(每年10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

  夏季下午14:30-18:30(每年5月1日至9月30日),

  每周一至周六,日打卡4次。(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学校实行每周6天8小时工作制(特殊情况特殊计算)。

  六、迟到、早退、忘打卡、旷工的管理

  1、迟到、早退

  1.1员工如无工作原因而超过规定上班时间未能到岗的,迟到1分钟罚款1元,每月迟到超过两次不发全勤奖200元;晚到90分钟以上视为旷工;

  1.2员工如无工作原因或未经部门领导同意而未到规定下班时间提前离岗的,视为早退,早退1分钟罚款1元,每月早退超过两次不发全勤奖200元;早退90分钟以上视为旷工。

  2、忘打卡

  2.1实际按时上班但忘记打卡的,可在当日或3个工作日内申请补卡,每月申请补卡次数不得超过3次,超过3次的,钉钉设置不能再补卡,忘记打卡,又没有补卡者,第一次罚款50元,第二次罚款100元,第三次罚款150元,依此类推,月漏卡超2次的,将扣除全勤奖200元;(或按缺勤一天计算)

  2.2实际迟到未打卡的,一律不得正常补卡。仅允许补计迟到卡,且计入每月无责任补卡次数;

  2.3补卡一律由本人亲自在钉钉上操作补卡申请并由上级领导审批方可有效,未审批或退回者按无出勤处理。;

  2.4多打卡导致系统显示早退的,不允许超过2次,超过2次的及以上的`,每次按漏卡一次计算,不计早退;

  2.5销假上班的,必须打上班卡,下班后可打下班卡,否则按漏卡一次处理。

  3、旷工

  3.1员工未经批准或故意不打卡而显示旷工的、员工请假假期超期未回且未续假者、超期时间也做旷工处理。旷工最小记录单位为1天,不足1天的按照1天计算。

  3.2员工旷工1日将被加重扣罚两天基本工资。

  3.3员工连续旷工2天或年度累计超过3次(含),视同员工自动离职。

  4、其他

  公司要求所有人员采用钉钉蓝牙打卡。有外勤需求的人员可GPRS外勤打卡,没有外勤需求的人员运用GPRS打卡的,一律按漏卡处理。

  七、请假管理

  1、请假流程:登陆《钉钉》-审批-请假,按要求填写并提交。

  1.1请假需提前申请;遇紧急事件或生病等临时特殊事件,无法提前申请的,需电话告知直属上级,并得到批准后方可请假,并在钉钉系统内补填《请假单》并提交,审批完成后生效,否则按旷工处理。

  1.2部门负责人因急事电话请假,需及时告知校办及分管领导并在钉钉上及时申请请假手续。

  1.3请假扣薪按照工资除以本月应出勤天数,核算出当月一天工资,请假几天,扣除几天;合计请假一天或超过1天,不发全勤奖200元。

  2、请假类别管理

  2.1事假

  A:因个人或家庭特殊事务,必须由本人亲自处理不得不请假的,视为事假。

  B:事假属无薪假期,可使用有薪年假充抵。

  2.2病假

  2.3.1以下情形为病假:

  A:上班时间去医院就诊的;

  B:因病无法正常工作,经医院诊断须在家病休的;

  C:因病经医院诊断需要住院治疗的;职员休病假,须履行公司请假手续,病假超过一周须提供合法医疗机构的诊断书、病休或住院证明,不履行请假手续或无医院证明的,视为旷工。

  2.3.2职员病假可使用带薪年假充抵。

  2.4年假

  2.4.1教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每年给予5个工作日带薪年假;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每年给予10个工作日带薪年假;已满20年的,每年给予15个工作日带薪年假。

  2.4.2带薪年假经批准可分一次或最多三次在年内休完。

  2.4.3年度内已享受产假、探亲假的职员不再享受带薪年假。

  2.4.4带薪年假不可跨年度使用,在次年年初,上一年内的年假自动作废。

  2.5婚假

  2.5.1职员本人婚嫁给假3天,符合晚婚条件(女23岁、男25岁)的,再奖励2天。

  2.5.2婚假为带薪假,不含公休假日和法定节日。

  2.5.3婚假原则上一次休完,确因工作需要,经直接上级批准,可分次在二个月内休完。

  2.6产假

  2.6.1已婚女职员因生育可享有一定期限的产假(含公休假日和法定节日)。

  2.6.2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

  2.6.3产假于预产期前15天可以休息,但需与产前、产后连续计算。

  2.6.4产假期满后,有特殊情况超期再休的,应同时具有书面及钉钉申请,按请假手续办理,并报送人力资源中心备案,按事假规定执行。

  2.6.5女职员怀孕流产的,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国家医疗机构证明,给予一定时间的假期,按病假处理。

  2.6.6产假为有薪假,假薪300元/月。

  2.7丧假

  2.7.1教职工的父母、公婆或岳父母、配偶、子女去世,学校允许申请丧假。

  2.7.2丧假为3天,外省将给予路程假(按直达火车及长途汽车行驶时间计算),且一次休完。

  2.7.3丧假要求一次性休完,不休不补,超期按事假处理。

  2.7.4丧假为带薪假。

  3、续请假

  经上级主管领导同意后方可续假且必须在钉钉上重新申请请假流程(也可在原有请假流程进行修改日期后重新审批);未获批准的续假,视同旷工;如因特殊原因未能及时续假者,职员本人应向主管领导口头申请或电话申请,并在事中或事后24小时内补办钉钉请假审批手续,否则,视为旷工。

  4、请假单位

  员工请假以分钟为计量单位,每月进行累计扣工资。

  5、请假期间

  产假、工伤假遇月休假、法定节假日等,原假期不得顺延,以《钉钉请假单》上的天数为准;其它假期若遇月休假、法定假日的均可顺延。

  6、销假手续

  休假结束后需本人持有相关证件说明(病假需持正规医院的病例证明、婚产假需持结婚证等有效证明),否则不享有相关带薪假。操作方法:钉钉-审批-我发起的-***的请假-评论-拍摄相关证明文件-发送,看到校办相关人员回复‘已确认’方可完成销假手续。

  八、加班

  1、申请加班的途径及操作方式

  途径:钉钉-审批-加班-填写-提交。员工按要求填写并提交,经部门逐级审核批准后,加班申请方可生效。(系统会自动提交到财务室备案)

  2、加班的核算单位

  加班的最小计算单位为1小时,不足1小时的,将不计算加班,超过1小时不足2小时计算1个小时,依此类推,加班时间不含就餐时间,加班请以拍摄照片、打卡时间、工作地点作为申请依据。

  3、加班的处理办法

  3.1未经批准的《钉钉-加班申请》,工资核算人员一律不予调休或核算加班工资;

  3.2加班一律优先选择调休;确因工作需要,无法在一个月内调休的,由财务室按照15元/小时进行核算加班工资。

  3.3加班费计算以钉钉打卡记录和《钉钉-加班申请》为准,两者缺一不可。除特殊情况加班不能打卡的,需报人力资源部说明情况,否则加班无效。

  4、其他

  培训和会议在非上班时间内进行的不算加班,每一个自然年内加班会在次年年初全部清零,不累计,不叠加。

  九、出差

  1、学校指定人员到郑州地区以外去培训、开会或因工作需要到郑州地区以外处理公事的为出差;出差期间按照正常上下班打卡计入考勤(打卡一律显示外勤打卡),未打卡或忘打卡按考勤办法处理。

  2、出差期间内遇上节假日和法定假日的不算加班,也不另外调休。

  十、解释权

  本制度最终解释权归校办所有,校办对此制度有修订权。钉钉具体操作办法详见《钉钉操作指南—考勤、打卡、日志、钉盘》。

学校考勤管理制度7

  一、病假

  1、因病休息一天以上(包括一天)需交医疗单位病假证明。

  2、到医院看病要事先请假。

  3、病假期间除住院治疗外,不发工资。

  二、事假

  1、请事假必须事前向主管领导说明原因,经批准后方能离校,如有急事不能事先请假,须于上班前用电话或委托别人请假,事后说明原因,补办手续。

  2、事假期间不发给工资。

  三、旷工

  1、凡无故不上班或未经批准擅自离开工作岗位者均作为旷工论处。

  2、旷工三日以上,按自动退职处理。

  3、旷工期间停发工资。

  四、产假、哺乳假、婚假、丧假

  按国务院及上级规定执行。婚假、探亲假一律利用寒暑假,假期已满因故不能按时上班时,需办理请假手续,经领导批准后方可续假,凡不请假或请假未批准而逾期不归者按旷工论处。

学校考勤管理制度8

  为了办好家长学校,突出家庭教育的重要性,使家长进一步明确自己的家庭教育所起的作用以及进行再学习的'必要性,引起每位家长对再学习的高度重视,因此制定以下考勤制度。

  一、学员要积极参与每次授课学习,不得无故缺席;保证3个以上课时的学习,出勤率达90%以上。凡无故缺席2次以上者,视为不合格学员。

  二、学员上课时要认真听讲,作好笔记,及时完成授课教师布置的作业。上课时,每个学员不得无故迟到或早退。

  三、各班要建立考勤簿,每次上课自行签到,不请人代替或自行提前签到,有事要请假并写好请假条,事情紧急来不及写请假条的,应通过电话等其它方式请假,课后要补上请假条。四、教师认真备课、上课,批改作业,辅导学员,要认真学习,努力钻研业务,提高思维文化水平,班主任要管理好班级。五、学员上课时间不准闲聊,要提高学习效率。加强个人修养,要做到酒后不进课堂,不在教室内吸烟。举止端庄、语言文明。

  六、积极准时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会议和活动,听从领导,服从分配,保质、保量完成学校交给的各项学习任务。

  七、学员到校后不要随便外出离校,如有特殊情况必须向授课教师说明经允许后方能外出。

  八、如果学员随便缺席,课后不补假的,授课教师有责任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上报学校领导处理。

学校考勤管理制度9

  为了严肃校风校纪,弘扬正气,端正教师工作态度,加强教师正常工作时间的管理,确保全校师生的安全和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开展,学校特制订如下考勤管理办法:

  一、日考勤开始时间:

  1、上午到校时间:7:20—7:35

  下午考勤起始时间:2:10—2:20

  所有学生上课时间均为考勤时间。

  2、学校出勤和各种活动考勤结果存入教师考核档案。

  二、请假制度:

  1、教师因病、因事不能到岗者,需经学校领导签批同意方可。如遇特殊情况,须先电话请假,回校及时履行补假手续。

  2、正常上班时间内需短时间出校门办理公、私事,由教务处批准方可出入;半天以上(含半天)至一周内(含一周)请假报到校长批准;事假一周或病假半月以上由县教育局人事部门审批。

  3、病假人员要提供医院证明、购药票据。住院人员要提供医院住院发票。病假时间较长,按照管理权限,由教育局相关部门批准(批复件交存一份到学校)。

  三、说明:

  1、婚假、产假、丧假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执行。

  2、每位教师在正常上班时间内,因个人原因出去办理私事,允许一周内请短时间事假一次。

  3、除了学校允许范围内的正常请假之外,短时间请事假4次算为请事假一天;一学期内,事假五天以上(含五天)者或病假八天以上(含八天)者,年末不评先进工作者等荣誉。

  4、凡未请假擅自离岗缺席者,视为旷工处理。

  5、教师在平时出勤或其他活动中迟到三次算为旷工一次。在一学期内有旷工、旷课者,不得评优选先或晋级。

  6、在评定职称中,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无请假的教师。

  1、学生要按时上学,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不得在上学和放学路上逗留、打闹,学生放学或节假日没有老师批准不能到学校逗留,否则这期间发生的财产损坏、遗失和卫生脏乱等情况,都要追查该生的责任。

  2、学生在校期间,不得随意进出校门,如有特殊原因,需离开学校的,必须先向班主任说明,方可进出校门。

  3、学生不能按时到校,须办理请假手续。请假分为事假、病假。事假要有家长证明;病假要有医生或家长证明。

  4、请假手续:

  ①必须事先请假,特殊情况无法事先请假者,回校那天补办请假手续。请假条一定要有家长的'签名。

  ②学生请假三天内由班主任批准,三天以上一周内由教导处批准,一周以上由校长批准。考试期间请假经教导处主任批准。

  5、有关迟到、早退、旷课的处理:

  ①在规定时间内无请假不到校,或过后不补假者作旷课处理,上课铃响后未进教室作迟到处理,老师未宣布下课而离开者作早退处理,无故迟到或早退三次作旷课一节。

  ②无故迟到、早退、旷课者,班主任一定要在当日与家长取得联系,了解学生迟到、早退、旷课的原因,并及时教育学生。

  ③旷课累计超过5节的要请家长到校,配合教育学生;10节以上的要向教导处反映,并做出相应的处分。

学校考勤管理制度10

  优良的学风是学精神的`体现,是学校教育管理水平的集中体现。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我院学生晚自习管理制度,促进我愿学风建设,加强学风管理,认真落实学校办学思路,努力创造优良的学习环境,理工学院特制定学生晚自习考勤管理制度。

  一、考勤对象及晚自习时间

  考勤对象:全体XX级学生

  自习时间:每周日至周五晚夏季19:30至21:30

  冬季19:00至21:00

  二、考勤管理办法

  1、学习部每周对各班晚自习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每周一要将上一周№工学院晚自习考勤登记表》上报并定期公布考勤结果;

  2、学习部工作人员进入教室检查时,各班负责人应如实填写自习检查表,并及时出示请假者假条或说明理由,否则按该人缺勤处理;

  3、如果本班同学因事不能上自习,应提前提前与班主任请假,在学习部检查时由班级负责人出事假条;

  4、自习考勤表格每班一份,检查后保存不得更改。如有异议,可以要求核对检查表格。

  三、晚自习纪律要求

  1、学生必须按照分配自习室准时参加晚自习,保证学习质量,严肃学习纪律,未经许可不得缺席。特殊情况需要请假者,须报班主任批准并将有效请假条交给班级负责人以备检查,其他一切口头、电话、短信等形式的请假手续,学生会检查人员不予认可;

  2、晚自习期间手机一律为静音、震动或关机模式,不准在教室接、打手机。严禁吸烟、吃零食、随意走动或声喧哗,各班班负责好本班自习纪律;

  3、无特殊情况不允许学生迟到、早退等不良现象,各班负责人要认真登记并约束本班自习人员。

  四、奖惩办法

  1、凡自习无故缺勤者,旷自习扣除活动分1分,迟到(早退)扣0.5分;

  2、凡是无故违纪者都将处以通报处理;

  3、晚自习纪律较差、缺勤人数较多的班级予以通报批评处理。对于表现优秀班级在评选“理工学院优秀班级体”时优先考虑。

  7、学校学生考勤管理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院学生纪律的管理,保证上课出勤人数和质量,培养同学们良好的生活和学习习惯,制定以下制度:

  第一条本制度对我院全体学生适用,凡是我院学生必须遵守。

  第二条上课不得旷课,早退者按旷课处理,请假者必须持有辅导员班主任签名的假条。请假一天持辅导员班主任所批假条,请假三天持学生工作办公室主任所批假条,请假三天以上者持学院分管负责人所批假条,病假者还要有医疗单位(学校医务室或县级以上医院)证明和所批假条。

  第三条查课,学生会学习部每周上课将普查两次(不定期进行抽查),节假日前后对各班上课情况进行重点检查,一经查出问题立即通报。查课时清点各班人数,点名时,各班班长配合工作,点到者答到并举手示意,未答到并示意者视为旷课,名字只点一遍。

  第四条进行例行检查时,若教室内人数少于半数或教室无人,则给予该班通报批评,并取消该班本学期内一切评优资格。

  第五条各班考勤由班长与学习员共同负责,如若出现旷课情况,一经查出,不如实上报,学生干部负相应责任。

  第六条凡违以上制度者,在对个人考核时按相关规定给予以下处理:

  1.凡旷课达三次以上(含三次者),上交辅导员办公室处理,并给予相应扣分。

  2.凡学生干部违以上制度,给予严肃处理。

学校考勤管理制度11

  一、学习制度:

  1、教工大会学习时间原则上为每周星期五15点30分开始。

  2、教职工必须安排好工作,准时、认真参加学习。

  3、有事向党支部办理请假手续(一般无特殊情况不予准假).

  4、学习时间一律不安排其他工作,不接待来客、家长等。

  二、工作制度:

  1、学校实行坐班制。

  2、教职工在正常工作日须加强组织性、纪律性,按时上、下班。

  上班时间:7:30(班主任7:20到校)

  下班时间:16:30

  三、请假制度:

  上班时间内不做私事,因私事出校门半天之内(不影响上课和工作)由年级组长批准,报人事室备案;一天由人事干部批准;二天及以上由校长室批准。

  请假(病、事假)一天及以上者扣除当月全勤奖;不办理请假手续而离校者除扣除当月全勤奖外,还另作违反师德要求处理。

  (一)病假:

  1、凭医生证明。

  2、因病就诊(除急、重诊外),一般应不影响工作。行前须得到年级组长同意。若就诊医院路线远,须半天时间到人事室备案。

  3、因病不能按时上班,应及时通知人事干部,由人事干部通知教导处、政教处安排相应工作。特殊情况者事后及时补假,不办理请假手续作旷工处理。

  ①教师病假扣款规定:

  病假期间,能坚持上完课,基本完成学校安排的工作,只扣全勤奖,不扣课时奖;半天以上(不含半天)扣除全勤奖外,同时扣除病假期间的课时奖。(饭帖+书报费+班主任费)÷22天x病假天数。

  ②干部病假扣款规定:除上述①规定扣除外,同时扣除干部津贴(干部津贴÷22天x病假天数)。

  ③职工病假规定:病假每月按22天计算(职工每月奖金总数÷22天x病假天数)。

  (二)事假:

  1、涉及调课的须事由人事室通知教导处、政教处安排相应工作。

  2、教职工请事假,除按上述①②③规定扣除相应的津贴外,还须扣除岗位工资的1/6,薪级工资和职务工资的1/30。事假超过3天按以上办法执行外,再扣发当月教龄津贴。

  (三)婚、丧、产假、探亲假:

  1、须事先到人事室办理请假手续,特殊情况及时补假。

  2、具体规定:

  (1)婚假:符合法定年龄结婚的,给予三天假期,晚婚(男25足岁,女23足岁)给予十天假期。

  (2)丧假:教职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死亡,给予3天假期;岳父、母,公、婆死亡,给予1-3天假期,在外地的.另加路程假。

  (3)产假:正常顺产者给予105天,晚育(初生)增加15天,难产增加15天,多胞胎每多生一个增加15天,其中:①产前假:指预产期前的休假15天,产后休假105天,除提前生育者外,不得放在产后休息;

  计划生育假:凡因采取了“放环”稳定措施而失败造成人流的作公休处理,并给以适当经济补助。凡无稳定措施而造成人流的,初次作病假处理,扣除相应工资奖金,第二次起作事假处理,扣除相应工资奖金。

  (4)探亲假:

  探亲配偶每年享受三十天,工作满一年的未婚职工探亲父母每年享受二十天,路费按规定报销;已婚者探望父母每四年一次,给予二十天假,路费报销为本人工资30%的超出部分,路程假均另加。探亲时间一般限于寒暑假。

  3、婚、丧、产假及探亲假均属公休。

  (四)、旷工:

  处理办法:

  1、凡旷工半天者扣除本人日平均工资的2倍,四天之内以天累计。

  2、旷工五天至二周者只发给当月工资的50%及国家有关补贴。

  3、旷工两周以上者学校作严重违背学校岗位职责处理,视情况作违反

学校考勤管理制度12

  为严肃校纪,规范教职工考勤管理,树立良好的校风、校貌,进一步稳定学校的教学秩序,确保教育教学工作顺利完成,根据《中小学教职工管理条例》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教职工考勤制度。

  (一)考勤管理制度

  1、每位教职员工都要自觉遵守学校的考勤制度,因病因事(包括函授学习)不能坚持工作,须由本人书写请假条,履行请假审批手续:1天以内由教导主任审批,1.5~2.5天由分管校长审批,3天和3天以上由校长批准。经批准后,教师持假条到教导处登记、调课,安排人代课或代班,职工到总务处登记,合理调配工作。事假要提前请;急病来不及请假的,一定要及时电话通知(最迟不得超过当日)严禁先斩后奏,否则,一律按旷工对待。假满返校要及时履行销假手续。

  (1)病假:

  a、每月允许半天(空堂)到医院看病,不扣出勤奖。

  b、三天以上要有指定医院诊断书。需续假时,再次履行手续。一学年内,累计请假在半年以上者视为长期病休人员,列为编外休息。

  (2)事假:逾假不归者,作旷工论处。每学期事假时间不得超过十天(法定婚丧产假除外)。

  下列情况不扣除当月出勤奖:

  a、婚假3天,晚婚18天。

  b、丧假(直系即指祖父母、父母、子女):市县内3天,市县外5天。配偶的父母去世可视同直系对待。

  c、产假:3个月,难产、晚育酌情另增15天。

  d、流产:(采取上环措施失败者)休息15天,其它原因流产的以病假对待,一年内流产两次者,取消当年评优资格,并扣1个月考评奖;

  e、做上环手术3天;

  f、一月内教职工因独生子女生病请假半天,或教职工本人是独生子女者,因父母生病请假半天;

  j、教职工子女在外省服兵役者回来探亲时,准假2天;

  h、教职工子女结婚准假1天。

  发当月出勤奖和当月考核奖;旷工三天,停发当月出勤奖和本学期考核奖;对长期旷工者要令其在教职工大会上深刻检讨,情节严重者,报市教委处理。

  2、教师因公出差,市县内由分管校长和教导处安排,市外由校长审批,并报教导处备案。出差超过预定时间的,须经学校同意,否则,不核销逾期差旅费并按事假处理。

  3、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坚持坐班制,坚守工作岗位。工作时间不闲聊,不互串办公室,不干私活。按时参加会议、培训、教科研活动和学校组织的各种集体活动。因特殊情况需要晚来,早走或中途离校者,要向年级组长及活动主持人口头请假,否则,按迟到早退处理。

  4、严格遵守上下课时间,上课铃声落,任课教师必须进入教室,中途不得随意离开课堂。课间、课外时间不准授课,要给予学生充分的活动、锻炼和娱乐时间。

  5、教师考勤教导处按月汇总。

  (二)考勤细则

  1、年级组长及中层以上干部请假由校长或分管行政的.副校长审批。

  2、请假期间若遇节假日,假期连同节假日合并计算。

  3、外单位借调人员,停发学校一切奖金,不再享受学校的任何福利。

  4、教职工申请调动,在办理调动手续前,应在校坚持工作,如擅自离岗,按旷工对待;接到调令后,应迅速办理移交手续,还清公物,结清各种帐目,再到校长室办理有关手续。

  (三)绩效考核管理办法

  1、缺勤考核

  ⑴病、事假均停发假内的课时津贴(按日平均数计算),并分别按每天1。5元、2元扣发出勤奖;月累计事假达4天者,扣发当月出勤奖的50%。

  ⑵函授学习请假,只停发假内课时津贴(按日平均数计算)。经学校批准的培训学习,按平均数发放课时津贴。

  ⑶50岁以上(含50岁)的教师,每月因病可休息1天。(不扣除奖金)

  2、在岗考核

  ⑴上课迟到、课中随意离开教室或提前下课,发现一次扣除5元。

  ⑵在不影响工作的情况下,确因病、因事临时外出,教师必须向值勤行政领导口头请假,其他人员按管理层次履行请假手续,否则发现一次扣5元。

  ⑶因特殊原因迟到者,教师需向值勤行政领导说明情况(其他人员按管理层次履行),不说明的发现一次扣5元。

  3、根据奖优罚劣的原则,学校对惹是生非、玩忽职守,造成不良影响者,视情节轻重,给予一定处罚。

  ⑴无故缺课1节扣10元。

  ⑵私自调课扣5元。

  ⑶在培训、会议、教科研活动和公益活动时间,迟到或早退1次扣罚1元,月累计3次按3元/次扣罚;缺席1次,扣罚3元,月累计3次按8元/次扣除。

  ⑷课内发生事故,视情节轻重,扣罚任课教师当月10~50元津贴,并酌情给予其纪律处分。

  ⑸对惹是生非、打架闹事、体罚学生等造成不良影响者,一律书面检讨,批评教育,扣除当月考评奖,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情节严重者,扣除本学期考评奖,并报县教委按有关规定处理。

  4、各类人员的出勤情况应详细记载,教导处按周统计,按月公布。

学校考勤管理制度13

  一、目的:

  为加强学校员工管理,规范考勤制度,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二、范围:

  学校全体行政人员

  三、内容:

  1、员工正常工作时间为上午8:00--12:00,下午13:00--17:00;星期天休息。

  2、考勤内容:

  (1)上班时间已到而未到岗位者,即为迟到。

  (2)未到下班时间而提前离岗者,即为早退。

  (3)工作时间未经领导批准离开工作岗位者,即为擅离职守。

  3、打卡管理

  (1)学校行政人员一律实行上、下班打卡制度,考勤由办公室负责。

  (2)实行一人一卡,人在卡在,按月更换。

  4、除下列人员外,均应按规定上班、下班。

  (1)因公出差。

  (2)因私请假,经校领导批准。

  (3)紧急事故,经事后核实者。

  5、凡属下列情况之一者按旷工处理:

  (1)未办理请假手续无故不到校者;

  (2)本人虽提出请假、续假、或委托别人请假、续假,但未经批准者。

  (3)请假届满,不按时销假、续假,又不按时到职者。

  四、请假手续:

  1、各种请假应书面形式提前1天办理(突发事故或急病应电话或口头通知,事后一周内补办请假手续,假期届满未及时销假、续假视为旷工)

  2、请假由分管校长批准。

  五、考勤奖惩:

  1、全月出满勤,发给全勤奖150元。

  2、迟到或早退、擅离职守,每分钟扣款1元。

  3、迟到超过30分钟,早退超过30分钟,擅离职守超过30分钟,及未经准假而不到岗位者,均为旷工。超过半小时不到4小时按旷工半天处理,超过4小时不到8小时按旷工一天处理,以此类推。

  4、旷工一天扣三天工资。

  5、旷工半天者,扣一天工资,并给予警告处分,每月累计3天旷工者,扣除当月工资,并给予记过一次处分,旷工超过3天者,给予除名处理。

  6、事假1天扣50元,扣完为止。

  7、病假1天扣20元,扣完为止。

学校考勤管理制度14

  1、严格遵守单位的规章制度,加强组织纪律性。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

  2、对固定时间的会议,教职工原则上不能安排工作与之相冲突,无特殊情况不得请假和安排调休。

  3、公出审批:海宁市内下校,须征得科长同意;三人或以上的集体活动须经分管校长同意;科长外出须经分管校长同意。出县市活动,原则上须有书面通知或受校长室指派。电话通知的,须填写公假单并经分管校长同意。三天以上的同时经校长同意。由科长将因公外出的人员在签到表上做好登记。班子成员因公外出的,要告知办公室,由办公室在签到表上做好登记。

  4、教职工因公因事外出,本人需及时调整去向牌记录。

  5、请假:

  因各种原因需请假者,必须办理书面请假手续。

  请假审批权限:1天以内由各科长审批;1天以上,3以内,由各科长签具意见后报分管校长审批;3天以上,各科长签具意见后报校长审批假。班子成员请假由校长或书记审批。各科室负责人应及时在考勤表上作出说明,并报办公室备案。

  (1)事假:事假需待批准安排好工作后方可离开。特殊情况应及时补假。事假每月不得超过3天。

  (2)病假:病假需出示病历与定点医疗单位证明(三天以上),超过六个月需书面报告市教育局组宣人事科备案。特殊情况及时补假。

  (3)婚假:依法结婚者婚假三天,教职员工双方符合晚婚条件时,可以增加婚假12天(婚假节假日应计算在内)。

  (4)产假:正常分娩者,给予产假90天,难产增加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增加产假15天。节育假按《节育手术常规》执行。

  (5)丧假:教职工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岳父母、公婆等)死亡,可根据具体情况,经批准酌情给予1至3天的丧假,外地的'视家的远近给予适当路程假。

  事假、病假期间待遇,探亲假等按有关规定执行。

  6、加班与调休:

  (1)双休日、节假日加班:各科室安排的加班,原则上要事先将加班计划报分管校长批准,由科室负责人每月加班统计,连同考核表报办公室。特殊情况事后补报。

  (2)调休:双休日、节假日加班,可安排调休。调休的手续:在不影响工作的前提下,由本人提出申请,批准权限同请假,由科长在签到表上作出说明,手续材料报办公室备案。班子成员需事先与办公室协调好工作,由校长或书记批准,办公室在签到表上作出说明。

  (3)加班与调休应独立记录,而且必须加班在前,调休在后。调休时效以一学年为单位。

  (4)特殊情况的加班,由于工作需要无法安排调休的,单位酌情发给一定的加班补贴。(5)岗位职责内的工作一般不能作为加班的内容(培训班上课或组织活动等其他管理工作除外。)

  (6)双休日外出工作,有关单位已发补贴的,不安排调休。

  7、旷工:未经请假批准而不上班者视为旷工。

  8、奖惩

  (1)按月对出全勤的教职工发放工作奖。对学期全勤者发给学期全勤奖。对年度全勤者发给年度全勤奖。

  (2)教职工请事假1天,扣发当月工作奖的25%,请事假2天,扣发月工作奖的50%,3天以上者,不发当月工作奖。每学期事假超过1天,不发学期全勤奖。年度事假累计超过3天,不发年度全勤奖。均以自然年度为计算单位。

  (3)教职工每请病假1天,扣发当月工作奖的20%,5天及以上者,不发当月工作奖。学期病假累计达到或超过15天的,不发学期全勤奖,不影响年度全勤奖。病假在15天以上(包括15天)到30天以内(不包括30天),年度全勤奖减半发放。病假在30天以上(包括30天)不发年度全勤奖。均以自然年度为计算单位。

  (9)凡旷工者,发现一次(1天以内)全额扣发当月工作奖、工作补贴和学期全勤奖。2天及以上者,除停发当月工作奖、工作补贴和学期全勤奖外,停发本年度学校所有奖励。当年度旷工累计超过15天,除上述处罚外,并作自动离职处理。

  (10)每位教职员工每月底应及时如实填写教师进修学校月度考核记载表,次月5日前交科长进行考核,8日前由科长送分管校长完成考核,交办公室。分管校长的月考核由校长考核,交办公室。月度考核记载表作为月考核奖发放主要依据,并存入个人考核档案。

学校考勤管理制度15

  为了加强教职工工作作风建设,严格工作纪律和工作秩序,保证各项工作顺利进行,特制订以下考核管理制度:

  一、作息时间

  6:30:起床

  7:00-7:30:早餐

  7:30-7:50:早操(每周一早晨升旗,全体师生必须参加。)

  7:50:预备铃

  8:00-8:45:第一节课

  8:55-9:40:第二节课

  9:40-10:00:眼保健操

  10:00-10:45:第三节课

  10:55-11:40:第四节课

  11:40-12:20:午餐

  12:30-14:00:午休

  14:20-14:30:预备铃

  14:30-15:15:第五节课

  15:25-16:10:第六节课

  16:20-17:30:课外活动

  17:30-18:20:晚餐

  19:00-20:30:晚自习

  21:30:查寝

  22:00:熄灯

  二、考勤考核办法

  1、中层以上干部实行值周制,教职工实行值日制,凡值周领导和值日教职工,必须坚守工作岗位。班主任早晨7:30,教师早晨8点(周一7:30),下午2点,必须到教务处签到。专职招生人员,在招生高峰时候可以作为特殊情况不签到。其它处室人员要外出办事的,需到办公室签到后再出校门。

  2、一次不签到,扣1分,月底考核时与工资挂钩。

  3、迟到一小时,作旷工半天处理。迟到一小时以上作旷工一天处理。

  4、教师上课时迟到、早退或脱岗视为教学事故,由教务处按制度处理。

  5、每周日下午六点为教师例会时间,所有教师必须参加,无故不参加者,作为旷到,按旷工处理。

  6、一学期内累计旷工达一个工作日的,解除劳动合同。

  三、关于病假的规定

  病假按国家规定执行,必须有病情证明书。病假需提前履行请假手续,住院需要有医院证明、病历以及费用单。

  四、事假考核办法:

  1、凡请事假者,属后勤服务和管理人员的,按基本工资÷22个工作日×事假天数的标准,扣减工资。

  2、教师因特殊情况请假。只要课程衔接完整,不影响教学进程的,不扣工资。

  3、校董事会成员请假,履行请假手续,经董事长签字同意,交校办存档备案。

  4、所有教职员工请假,原则上要事前请假,先经科室负责人签字同意,并做好工作衔接。一天以内由分管副校长审批,一天以上由董事长审批。经领导批准的请假条,交校办存档备案。特殊情况可用电话或口头请假,事后再补齐手续。

  5、所有请假人员,在假期结束后必须按时到校办办理销假手续。

  6、不履行正常请假和销假手续的,一律按旷工处理。

  7、上班时间,所有人员外出,一律要跟办公室打招呼。中层以上干部外出超过半天,必须向分管副校长报告。董事会成员出市区办事须向董事长报告。所有教职员工,凡离开市区,必须向分管副校长报告。

  五、凡违反上述规定,给单位造成损失的'赔偿单位损失,情况严重的解除劳动合同。

  1、作息时间

  上午:8:00—11:40

  下午:15:00—16:40(周五下午14:00-15:40)

  晚自习:19:00—21:00

  特殊情况另行通知。

  2、考勤规定

  (1)行管人员(包括兼职)必须坐班,由办公室负责考勤。教师不坐班,上课情况由教务科考核。

  (2)全体行管人员必须准时进入工作岗位。上班迟到10分钟、早退超过10分钟,一次扣考勤费50元。教师迟到或早退3分钟,每次扣课时费10元,3分钟以上扣课时费50元。

  3、请假规定

  凡需请假的,个人须亲自以书面形式请假,经领导批准后交由办公室备案,确因突发事件不能提前请假的,应电话通知相关领导,事后补齐请假手续,否则缺席按旷工处理,扣除当日全部工资及奖金,情节严重者给予一定行政处罚。

  (1)事假

  请假一天由科室负责人批准;两天由科室负责人签署意见后报分管校领导签批;两天以上者由校长批准;科长以上请假者由分管校领导签署意见后由校长签批。事假一天以上者(不含1天),每次扣30元;每月事假超过5天以上,每天扣60元;请1个月以上长假,须经校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另行处理。

  (2)病假

  因病请假的须提供医疗定点诊断书,请假一天的由科室负责人批准,两天由科室负责人签署意见后报分管校领导签批,两天以上者由校长批准;科长以上请假者由分管校领导签署意见后由校长签批。病假2天以上者(不含2天),每次扣10元;每月病假超过5天以上,每天扣20元,20天以上按事假论处;请病假1个月以上,须经校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另行处理。

  (3)婚假:

  按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结婚的,可享受3天婚假;符合晚婚年龄(女23周岁,男25周岁)的,可享受晚婚假15天(含3天法定婚假);结婚时男女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视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不能享受晚婚假。在寒暑假期间结婚的,不另给假期。

  (4)产假

  女方晚育的(已婚妇女年满二十四周岁生育第一个子女的为晚育)除国家规定的产假九十天外,奖励延长产假三十天,并给予男方护理假十天;难产的延长产假十五天(产假连续计算,包含法定休息日,如遇寒暑假不再累计)。产假期视为出勤,工资、奖金照发,福利待遇不变。生育计划内二胎的,不享受晚育休假待遇,产假为三个月,工资照发。晚育的初产妇,生育双胞胎或者多胞胎的,除享受晚育休假待遇外,每多生一婴延长十五天,工资照发。女教职工产假期满,因身体原因仍不能工作,经医疗部门证明后,其超过产假期间的待遇,按照职工病假的有关规定处理。

  (5)丧假

  职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和子女、岳父母、公婆)死亡时酌情给予一至三天假,去外地料理丧事的,根据路程远近都可以给路程假,工资照发。

  (6)探亲假和带薪休假

  由于学校有寒暑假,因此不再享受探亲假和带薪休假。

  (7)每周政治学习和学校升旗仪式、大型集体活动无故不到者,一次罚款100元,需请假者必须有分管领导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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