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管理专项督导工作自查汇报

文/ 小漠 时间: 读后感

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管理专项督导工作自查汇报

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反映参保人员及其用人单位履行社会保险义务、享受社会保险权益状况,是社会保险管理服务的基本内容。为规范社会保险数据管理,切实维护参保人员合法权益,提升社会保险管理服务水平,根据《关于转发部社保中心信息中心开展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管理专项督导工作的通知》(*人社险函**号)要求,我们立即进行安排部署,我中心组织相关工作人员认真学习人社部第14号令等一系列有关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管理工作的重要法规政策。对照《关于开展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管理专项督导工作的通知》(人社险中心函[2012]78号)文件要求,逐项逐条开展个人权益记录管理情况自查,现就自查情况汇报如下:一、健全工作机制,确保权益记录的完整和准确1、采集个人权益记录情况完整记录参保人员及其用人单位享受待遇及其他反映社会保险个人权益信息,个人权益记录数据与业务经办原始资料一致。及时采集个人权益信息,所有经办业务数据全部通过信息系统前台客户端进行。2、操作权限管理情况按照政策管理规范按人员岗位的不同分为管理员、数据录入、数据审核、数据复核、信息查询等,各操作员对应自己的岗位权限。3、定期与联网单位、信息中心等部门进行数据核对4、业务专网联通和使用情况各个业务经办机构用业务专网连通,统一进行业务专网个人权益数据日常管理和维护工作5、保管与维护个人权益记录情况业务经办人员做完信息录入,及时进行数据的存储和备份,保证数据安全完整,建立个人权益数据维护审批流程图表,并严格执行。建立个人权益记录维护日志情况,及时登记维护时间、内容、原因、处理方法及责任人等。6、存档情况按照要求,对个人权益信息数据的采集、保管、维护等环节涉及的书面材料及时进行存档管理。二、强化服务意识,做好权益记录查询和寄送工作设置窗口查询方式。查询人员须持有效证件(身份证、户口本等)查询,如非当事人查询须持当事人有效证件查询。建立查询薄,完善先登记,后查询流程。查询服务范围在符合法律法规范围内的内容。查询服务全部为免费服务,不收取任何费用。三、权益记录保密安全管理情况严格按照数据信息管理规范,不存在通过后台开库直接进行输入,不允许提供虚假个人权益记录或篡改个人权益记录。落实社保机构数据管理职责,个人权益记录由我中心及软件维护部门共同管理维护,不存在将个人权益记录委托第三方单独管理和维护。严格控制个人权益数据库用户管理权限查询,严禁系统管理员、数据库管理员或兼职业务经办用户查询用户信息情况。严格执行与信息技术服务商签订的保密协议,不得将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用于与社保机构约定以外用途,不得发生社会保险个人权益信息泄露等行为。所有联网电脑,均为专网专机,做到专网专用,不得私自连接外网,避免病毒的感染,对个人权益信息的变更和维护,由专人管理。四、法制廉政教育开展情况定期开展法制教育、反腐教育,定期学习相关宣传材料。建立长效机制,补查漏洞,进一步创新法制廉政教育手段,丰富教育形式和内容,使教育更加制度化、规范化、系统化、科学化,坚持以往好的经验方法并借鉴他人的先进经验,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廉政教育主题活动,要注意客观效果,坚持以人为本,通过法制廉政教育,把职工的积极性、创造性充分调动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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