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住建局扶贫脱贫攻坚工作帮扶责任人考核奖惩办法

文/ 小漠 时间: 读后感

为全面推进精准脱贫攻坚工作,切实发挥帮扶责任人作用,夯实帮扶责任,确保包联的贫困户和脱贫户(以下简称“包联户”)的帮扶措施到位,帮扶政策到位,帮扶效果到位,如期实现2019年脱贫攻坚任务目标,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范围

扶贫脱贫攻坚工作帮扶责任人。

二、考核时间

12月中旬。

三、考核内容

根据帮扶责任人工作职责,考核内容确定为激发内生动力、制定帮扶计划、开发扶贫项目、落实扶贫政策、帮办实事好事等五个方面。依据本办法,制定具体实施细则组织实施。

(一)激发内生动力。与驻村工作队、乡镇驻村干部共同宣讲党的扶贫政策,增强包联户脱贫致富的信心和决心,变“要我脱贫”为“我要脱贫”,引导有劳动能力的贫困群众靠自己双手实现脱贫。

(二)制定帮扶计划。帮扶责任人根据包联户主要致贫原因,与包联户、村“两委”班子、乡镇包村干部、驻村工作队共同商议,制定有针对性、可操作的发展规划和年度增收计划。

(三)开发扶贫项目。帮助包联户对接落实县乡安排的扶贫项目;利用自身特长和社会资源,协助驻村工作队谋划长期稳定的扶贫项目,拓宽包联户增收渠道,完成当年增收任务。

(四)落实扶贫政策。在摸清包联户家庭情况的基础上,协调教育、医疗、社保等方面政策落实到户,帮助包联户了解政策、用好政策。

(五)帮办实事好事。对包联户生产生活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尽已所能给予最大帮助。个人力量解决不了的,及时与驻村工作队沟通,主动向组织反馈,协调解决。

四、考核办法

局党组抽调人员组成考核组,通过民主测评、个别谈话的方式对帮扶责任人进行考核。

(一)民主测评。到帮扶对象所在村召开民主测评会议,帮扶责任人逐人进行工作述职。参会人员结合述职内容和平时了解掌握情况进行民主测评,填写民主测评表。民主测评表评价意见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参会人员范围驻村工作队全体成员,乡镇包村干部,村“两委”班子全体成员、村包联户代表、村党员代表和村民代表。

(二)个别谈话。考核组与部分参会人员个别谈话,听取对帮扶责任人的评价,了解其发挥作用和存在问题等情况。个别谈话范围驻村工作队长,乡镇包村干部,村“两委”正职、包联户代表、村党员代表和村民代表。

(三)查阅资料。查阅内容为乡镇存档的相关工作档案;本村扶贫工作档案,重点为识别档案、退出档案;包联户扶贫脱贫资料包,重点为“五证一册”、落实扶贫政策相关资料;帮扶责任人帮扶工作手册。调阅乡镇扶贫工作档案,包村干部应予以配合。

(四)总体评价。考核组以民主测评和个别谈话为主要依据,结合上级检查、日常督查、查阅资料等情况,对帮扶责任人作出总体评价,确定考核等次,以村为单位形成整体考核材料,呈报局党组审定。

五、奖惩办法

2019年帮扶责任人工作考核结果与年终综合考核结果挂钩,并作为其奖惩任免的重要参考。

一对表现优秀的帮扶责任人予以全局通报表彰,在选拔任用干部岗位交流时优先考虑。

二帮扶责任人作风不实、包联效果不明显的,在全局通报,取消年度评先评优资格。同时,监察室进行诫勉谈话。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年终综合考核评定为不合格

1、中央及省市督导发现问题,对帮扶责任人本人提出批评的。

2、对精准脱贫工作不重视,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不力,工作机构制度不全,工作滞后的。

3、包联户基础台帐不完整,表册填写不规范,数据不准确,逻辑关系存在错误的。

4、未完成包联户年度增收计划的。

5、未落实扶贫项目、扶贫项目未发挥作用的。

6、脱贫攻坚政策执行不到位,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不积极化解,导致发生不良影响或上访事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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