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旱应急预案

文/ 星启 时间: 专题范文

抗旱应急预案1

  一、总则

  为了有效应对和减轻因干旱天气造成的各类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提高抗旱工作的组织化、科学化水平,本预案适用于本区域内发生的各类干旱灾害。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

  成立抗旱指挥部,负责全面领导、组织、协调抗旱工作。抗旱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负责预案的制定、修订、实施和监督。

  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抗旱工作的具体实施。水利部门负责水资源调度和水利工程建设;农业部门负责农业生产和农村抗旱工作;气象部门负责气象监测和预警;民政部门负责受灾群众的生活救助;其他部门按照抗旱指挥部的要求,积极履行职责。

  三、监测与预警

  1、气象部门加强干旱天气的监测和预报,及时发布预警信息。

  2、水利部门加强水资源监测,及时掌握水源地、水库、河流等水资源状况,为抗旱工作提供决策依据。

  3、抗旱指挥部办公室根据监测数据,分析旱情发展趋势,提出抗旱措施建议,并向抗旱指挥部报告。

  四、应急响应

  根据干旱程度和发展趋势,抗旱指挥部将抗旱应急响应分为四个等级:Ⅳ级、Ⅲ级、Ⅱ级和Ⅰ级,分别对应不同的旱情程度和应对措施。

  Ⅳ级响应:当发生轻度干旱时,启动Ⅳ级响应。主要措施包括加强水资源调度,保障城乡居民生活用水;组织农业抗旱,减轻旱灾对农业生产的影响。

  Ⅲ级响应:当发生中度干旱时,启动Ⅲ级响应。在Ⅳ级响应的基础上,加强抗旱宣传和教育工作,提高公众抗旱意识;组织应急队伍,做好抗旱抢险准备。

  Ⅱ级响应:当发生重度干旱时,启动Ⅱ级响应。在Ⅲ级响应的基础上,加强抗旱物资储备和调配;开展抗旱救灾工作,保障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

  Ⅰ级响应:当发生特重干旱时,启动Ⅰ级响应。在Ⅱ级响应的基础上,全面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抗旱救灾工作;实施紧急救援措施,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五、后期处置

  1、抗旱工作结束后,抗旱指挥部组织相关部门对抗旱工作进行总结评估,总结经验教训,提出改进措施。

  2、对在抗旱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和奖励;对失职渎职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六、保障措施

  1、加强抗旱宣传教育,提高公众抗旱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2、加强抗旱队伍建设,提高抗旱抢险能力。

  3、加强抗旱物资储备和调配,保障抗旱工作的顺利进行。

  4、加强科技支撑,提高抗旱工作的科技含量和效率。

  七、附则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抗旱指挥部办公室负责解释。

  本预案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进行修订和完善。

抗旱应急预案2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为了做好水旱灾害突发事件防范与处置工作,进一步明确防汛抗旱职责,保证抗洪抢险、抗旱救灾工作高效进行,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四川省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开江县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预案。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镇范围内水旱灾害的预防和应急处置。水旱灾害包括:台风暴雨灾害、江河洪水、山洪灾害(指由降雨引发的山洪、泥石流、滑坡)、干旱灾害、恐怖活动、供水危机以及由洪水、风暴雨、地震引发的水库垮坝、堤防决口、供水水质被侵害等次生衍生灾害。

  (四)工作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防汛抗旱并举,努力实现由控制洪水向洪水管理转变,由单一抗旱向全面抗旱转变,不断提高防汛抗旱工作的水平。

  2、防汛抗旱工作实行各村委会行政首长负责制,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

  3、防汛抗旱以防洪安全和城乡供水安全为首要目标,实行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防抗结合的原则。

  4、防汛抗旱工作按照流域或区域统一规划,坚持因地制宜,城乡统筹,突出重点,兼顾一般,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

  5、坚持依法防汛抗旱,实行公众参与,军民结合,专群结合,平战结合。民兵和抢险队伍主要承担防汛抗洪的急难险重等攻坚任务。

  6、抗旱用水以水资源承载本事为基础,实行先生活、后生产,先地表、后地下,先节水、后调水,科学调度,优化配置,最大程度地满足城镇生活、生产、生态用水需要。

  7、坚持防汛抗旱统筹,在防洪保安的前提下,尽可能利用洪水资源;以法规约束人的行为,防止人对水的侵害,既利用水资源又保护水资源,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相处。

  二、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天师镇防汛抗旱领导小组及下设办公室

  开江县天师镇人民政府防汛抗旱领导小组,负责领导组织全镇的防汛抗旱工作,其办事机构设在镇农业服务中心办公室。

  1、镇防汛抗旱指挥部组织机构

  指挥长:xxx

  副指挥长:xxx

  成员:xxx

  2、镇防汛抗旱领导小组职责

  负责领导、组织全镇的防汛抗旱工作,拟订全镇防汛抗旱政策性文件、规章制度,及时掌握全镇汛情、旱情、灾情并组织实施抗洪抢险及抗旱减灾措施,统一调度全镇水利、水电设施的.水量,做好洪水管理工作,组织灾后处置,并做好有关协调工作。

  3、镇防汛抗旱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

  镇防汛抗旱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是镇防汛抗旱指挥的常设机构。主要职责:执行市、县防汛抗旱指令,确保防汛抗旱政令畅通;督促指导全镇辖区各单位做好防汛抗旱准备和防汛抗旱物质准备工作;负责汛期24小时防汛值班,准确、及时收集分析传递各类汛情,旱情及时调查、核实、上报汛情、旱情和抗灾救灾情景,为县委、县政府领导和上级防汛抗旱部门指挥防汛抗旱、抢险救灾供给决策依据。

  镇人民政府防汛防旱组织机构职责分工

  镇政府主要领导亲临现场,听取汇报,作出决策,调集力量。

  分管领导协助主要领导具体组织指挥抢险工作。

  办公室协助领导做好灾害处理,上报和安抚工作。

  派出所负责对灾害现场警戒,人员疏散,治安保卫,受灾人员抢救,道路交通管制等工作。

  卫生院负责抢险中医护人员的指挥,受伤人员的救护和防止灾后疫病发生和蔓延工作。

  财政所负责防汛抗旱经费的筹措、调拨和监督使用,确保防汛抗旱资金及时足额到位。

  供电所负责电力抢修,电力供应。

  民政所做好死伤家属、群众的安抚和死者的尸体处理工作。

  广播站负责发布汛情公告和重要防洪抗旱指令,及时报道防汛抗旱工作动态和通报重大汛情,组织广播电视宣传防洪抗旱工作。

  各村(社区)设立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在上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和天师镇人民政府的领导下,组织和指挥本辖区的防汛抗旱工作。防汛抗旱领导小组由各村村主任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

  三、预防和预警机制

  1、堤防工程信息

  当堤防出现险情或遭遇超标准洪水袭击,以及其他不可抗拒因素而可能决口或溃堤时,各村(社区)应迅速组织抢险,并在第一时光向可能受威胁的群众预警,同时向镇防汛防旱指挥部报告险情,以利加强指导或作出进一步的抢险决策。

  2、水库、山坪塘等工程信息

  (1)当苏家沟、高坪、孟家梁水库、山坪塘水位超过汛限水位时,工程管理单位应对大坝、溢洪道等关键部位加密监测,并按照批准的洪水调度方案调度,其工程运行状况应向上一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和同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报告。水库发生重大险情应在险情发生后30分钟内上报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山坪塘发生重大险情应在险情发生后1小时内上报镇防汛抗旱指挥部。

  (2)当水库、山坪塘出现险情时,工程管理单位应在第一时光向下游预警,迅速处置险情,同时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同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作出险部位、险情种类、抢护方案以及处理险情行政职责人、技术职责人、通信联络方式、除险等情景,以进一步采取相应措施。

  当水库、山坪塘遭遇超标准洪水或其它不可抗拒因素而可能溃坝时,应提前向工程溃坝洪水风险图确定的淹没范围发出预警,为群众安全转移争取时光。

  3、洪涝旱灾信息

  (1)洪涝灾情信息主要包括:灾害发生的时光、地点、范围、受灾人口以及群众财产、农林牧渔、交通运输、邮电通信、水电设施等方面的损失。

  (2)干旱灾情信息主要包括:干旱发生的时光、地点、程度、受害范围、影响人口,以及对农业生产城镇生活、生态环境等方面造成的影响等损失。灾情发生后,各村(社区)应及时向镇防汛抗旱指挥部报告洪涝、干旱灾情信息。对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较大的空情,应在灾害发生后1小时内将初步情景报告镇指挥部,同时对核实灾情及时组织核实并上报,为抗灾救灾供给准确信息。

  (3)各村委会(社区)应按《水旱灾害统计报表制度》的规定向镇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报告,镇人民政府向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及相关部门上报灾情。

  (二)预防预警行动

  1、预防预警准备工作

  思想准备。加强宣传,增强全民预防水旱灾害和自我保护的意识,做好防大汛抗大旱的思想准备。

  (2)组织准备。建立健全防汛抗旱组织指挥机构,落实防汛抗旱职责人,防汛抗旱队伍和地质灾害易发重点区域的监测网络及预警措施,加强防汛专业机动抢险队和抗旱服务组织的建设。

  (3)工程准备。对存在病险的堤防、水库、涵闸、电站等各类水利工程设施实行除险加固;对跨汛期施工的水利工程和病险工程,要落实安全度汛方案。

  (4)预案准备。修订完善各类预案和防御超标准洪水的应急方案,并开展预案演练,经过演练检验预案编制的效果,提高预案的可操作性。

  (5)物资准备。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镇防汛指挥部应储备充足的防汛物资,各村(社区)和有关部门也应储备足够的防汛物资。

  (6)通讯准备。充分利用社会通信公网,确保雨情、水情、工情、灾情等信息及时传递。

  (7)防汛抗旱检查。实行以查组织、查工程、查预案、查物资、查通信为主要资料的分级检查制度,发现薄弱环节,要明确职责、限期整改。

  (8)防汛日常管理工作。加强防汛日常管理工作,对在江河、水库、滩涂内建设的非防洪建设项目应编制洪水影响评价报告,并经上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对未经审批并严重影响防洪的项目,依法强行拆除。

  2、地质灾害预警

  (1)可能遭受地质灾害威胁的村、社,应根据地质灾害的成因和特点,主动采取预防和避险措施。立即与气象、国土资源等部门应密切联系,相互配合,实现信息共享,提高预报水平,及时发布预报警报。

  (2)有地质灾害的村、社,由国土资源部门协助镇编制地质灾害防治预案,划分并确定区域内易发生地质灾害的地点及范围,制订人员安全转移方案,明确组织机构的设置及职责。

  (3)地质灾害易发区应建立专业监测与群测群防相结合的监测体系,镇、村和相关单位都要落实观测措施,汛期坚持每一天巡逻制度,降雨期间,加强观测、加强巡逻,并落实信号发送员,一旦发现危险征兆,立即向周边群众报警,实现快速转移,并报县防汛指挥部,以便及时组织抗灾救灾。

  做好旱灾工作

  镇抗旱机构随时掌握旱灾变化情景,做好旱情监测、预报工作,定期分析旱情情景。

  做好抗旱水源调度管理工作

  及时分析了解社会各方面的用水需求,根据情景适时调整工作部署。

  掌握抗旱准备工作和行动情景

  及时通报旱情信息和抗旱情景

  根据旱情发展趋势适时对抗旱工作进行动员部署

  搞好舒家沟、高坪、孟家梁水库防汛工作

  1、建好防汛领导机构,成立领导防汛抗旱领导小组,由人大副主席顾新民任组长,副镇长向军任副组长。成员:漆明波、张元仕、王合礼、吴仁政、伍明路、肖应高。同时下设抢险队、物资器材储备运输队、通讯联络办公室、抢险队伍由各村委会、基干民兵、村民小组长、共产党员组成。

  2、物资器材的储备工作:尖峰寨村、纸厂沟村、龙家坝村,各备足编织袋3000条,撮箕500担,锄头、铁铲1000把。

  3、建立值班制度和安全转移准备工作:水库管理人员在汛期必须24小时昼夜值班,随时观测水库大坝有无变化情景,危机时要在泄洪的同时及时报告镇防汛抗旱指挥部,镇指挥部要立即进入高度战备状态,全力组织龙家坝、李家坝、社区、崔家坝沿天师河群众向原天师初中地段安全转移,朱家坝群众向原村小集结。

  四、山坪塘防汛预案工作

  1、重点山坪塘抓好汛期安全调度工作,汛期限制蓄水,做到不垮坝,零死亡,确保大坝下游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2、做好大坝溢洪道水毁工程修复,确保工程安全渡汛。

  3、加强工程检查,坚持通讯畅通,管理人员和村民小组长必须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一旦发生险情,及时上报镇指挥部,镇政府向有关部门报告,并组织抢险。

  五、天师河、朱家坝河防汛抢险预案

  各村要组织力量,认真检查河流安全、防汛措施的落实情景,对堵塞排洪、行洪河道,严重影响防洪安全的障碍,要全面整治,并按照“谁设障,谁清除”的原则,坚持依法清障,对排洪防洪设施,易淹易冲区、道路桥梁、公共设施等存在隐患的,要会同有关部门,制定解决办法和措施,一旦出现险情,立即上报,投入抢险,减轻损失,洪灾后及时组织人员进行疫病防治,发动群众生产自救,迅速修复水毁工程,避免下次洪灾造成更大的损失。

抗旱应急预案3

  一、总则

  1、编制目的

  本抗旱应急预案旨在提高抗旱应急反应能力,科学、有序、高效地组织抗旱工作,最大程度地减轻干旱灾害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正常生产生活秩序。

  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国家防汛抗旱工作总体要求,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本抗旱应急预案。

  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行政区域内因干旱引起的水资源短缺、农作物受灾、饮水困难等紧急情况的应对工作。

  4、工作原则

  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原则,实行预防为主、防抗结合、科学决策、快速响应的工作方针。

  二、组织体系与职责

  1、组织体系

  成立抗旱应急指挥部,由地方政府主管领导担任指挥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和应急响应期间的协调工作。

  2、职责分工

  抗旱应急指挥部负责统一指挥和协调抗旱应急工作,制定抗旱策略和措施,组织调配抗旱资源和力量。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具体实施抗旱措施,提供技术支持和物资保障。

  三、预警与监测

  1、预警发布

  根据气象、水文等部门的监测和预测信息,结合实际情况,及时发布干旱预警。预警等级分为四级,由低到高依次为蓝色、黄色、橙色、红色,对应不同级别的应急响应措施。

  2、监测网络

  建立健全抗旱监测网络,包括气象监测、水文监测、土壤墒情监测等,实现信息共享和实时更新,为抗旱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四、应急响应

  1、响应级别

  根据干旱预警等级,抗旱应急指挥部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不同级别的响应包括不同的抗旱措施和资源调配方案。

  2、抗旱措施

  (1)加强水源调度和管理,确保重要用水户和城乡居民的`用水需求。

  (2)实施节水措施,包括农业节水灌溉、工业节水改造等,降低用水消耗。

  (3)组织人力物力进行抗旱救灾,包括送水、抗旱保苗、修复水利设施等。

  3、社会动员

  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抗旱工作,包括志愿者组织、社会团体等,共同应对干旱灾害。

  五、后期处置与恢复

  1、灾情评估

  应急响应结束后,组织相关部门对受灾情况进行评估,总结抗旱工作经验和教训,为今后的抗旱工作提供参考。

  2、恢复重建

  根据灾情评估结果,制定恢复重建计划,包括修复受损水利设施、恢复农业生产等,尽快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

  六、保障措施

  1、物资储备

  建立抗旱物资储备制度,储备必要的抗旱物资和设备,确保应急响应期间的物资需求。

  2、队伍建设

  加强抗旱应急队伍建设,提高队员的抗旱技能和应急响应能力,确保在关键时刻能够迅速有效地开展抗旱工作。

  3、宣传培训

  广泛开展抗旱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公众的抗旱意识和节水意识。同时,定期组织抗旱培训和演练,提高各级抗旱应急指挥部的组织指挥能力和应急响应水平。

  七、附则

  本预案由抗旱应急指挥部负责解释和修订。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抗旱应急预案4

  首先,作为防汛抗旱工作的基础和核心,应急预案制定及实施方案是必不可少的。该方案需要明确预案的制定流程,包括预案编制工作组成员的确定、参考历史灾情和前沿科技研究成果等,以确保预案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同时,还需要明确预案的责任分工,明确各级政府、相关部门和社会组织的职责和任务,形成责任清晰、任务明确的工作机制。此外,预案中还应包括预警发布机制和应急响应措施,确保在灾害发生前能够及时预警,并采取相应措施做好应对工作。

  其次,防汛抗旱应急预警机制是防汛抗旱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预警机制的建立,需要有科学的预警信号发布系统,包括制定统一的预警信号标准和发布流程,以确保信息的准确、及时传达给受灾地区和相关部门。同时,还需要建立完善的信息收集和处理机制,包括建立灾情信息数据库、信息共享平台等,以便及时了解灾害情况和为应急决策提供科学依据。此外,在应急响应方面,预案应明确应急响应的级别和标准,并制定相应的应对措施和行动方案。

  防汛抗旱物资储备和保障预案是保证应急工作顺利进行的关键。预案需要明确物资储备的范围和数量,包括防汛抗旱所需的设备、人员、交通工具等物资的储备和保障。此外,预案还需要明确物资的采购和储备管理流程,包括制定统一的采购计划和管理制度,确保物资的及时供应和有效调配。同时,预案还需要明确物资的运输和保障措施,包括建立物资运输通道和保障措施,以确保物资能够及时准确地送达受灾地区。

  防汛抗旱应急救援预案是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的重要环节。预案需要明确救援力量的组织和调度,包括确定救援队伍的组成和分工、建立救援力量的'储备和调度机制等,以确保在灾害发生时能够迅速调集足够的救援力量。同时,预案还需要明确救援资源的协调和调配,包括建立救援资源数据库和资源共享平台,以确保资源的合理配置和优先分配。此外,在营救被困人员方面,预案需要明确营救流程和措施,包括救援队伍的快速反应和救援方案的制定,确保能够迅速、有效地营救被困人员。

  防汛抗旱信息通信预案是信息沟通和协调的重要保障。预案需要建立健全的应急通信网络,包括建立应急通信指挥中心、搭建应急通信设备和网络等,以确保在灾害发生时能够及时、准确地传递信息。同时,预案还需要明确信息的发布和交流机制,包括建立信息发布平台和共享机制,以便于各级政府、相关部门和社会组织之间能够有效地进行沟通和协调。此外,预案还需要制定应急通信保障措施,包括建立通信设备的储备和保障机制,确保通信设备能够正常工作和供应。 防汛抗旱社会心理援助预案是关注灾民心理健康的重要内容。预案需要制定心理援助措施,包括开展心理援助工作、组织心理疏导和支持、开展心理健康宣传等,以帮助受灾群众渡过灾后心理困扰。同时,预案还需要建立心理援助机构和专业人员的储备和调度机制,以确保能够提供及时、有效的心理援助服务。

  防汛抗旱生态环境保护预案是保护生态环境的重要环节。预案需要明确生态环境监测的范围和内容,包括建立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制定监测指标和方法等,以及建立数据共享和开放机制,确保灾害对生态环境的影响能够及时准确地掌握。同时,预案还需要制定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包括采取防治措施、减少灾害对生态环境的破坏等,以最大限度地保护生态系统,减少灾害对生态环境的影响。

  防汛抗旱气象监测预案是灾害预防和应急决策的重要依据。预案需要明确气象监测的范围和内容,包括建立气象监测网络、确定监测指标和方法等,以及建立气象预警发布机制,确保灾害发生前能够及时准确地预测灾害的天气状况。同时,预案还需要建立气象预报和信息发布机制,包括制定气象预报和信息发布的标准和流程,以确保天气预报信息能够及时、准确地传达给受灾地区和相关部门。

  防汛抗旱指挥调度预案是保证应急工作高效运行的重要保障。预案需要明确指挥调度的流程和方法,包括设立指挥中心、确定指挥职责和分工、组织指挥调度等,以确保指挥决策的及时和有效。同时,预案还需要明确指挥调度的指挥人员的储备和调度机制,包括确定指挥人员的职责和权限、建立指挥人员的培训和储备机制等,以确保能够调动足够的指挥人员,做好应急工作。

  防汛抗旱应急演练预案是提高应急响应和处置能力的重要手段。预案需要制定应急演练方案,包括演练方案的制定和实施、演练效果的评估等,以提高应急响应和处置能力。预案还需要明确演练的内容和形式,包括组织不同地区、不同部门的联合演练,以及模拟不同灾害情景的演练,以便于检验和完善预案的可行性和有效性。

  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宣传教育预案是提高公众防汛抗旱意识和应对能力的重要环节。预案需要制定宣传教育方案,包括开展防汛抗旱知识宣传、开展应急预案教育培训、组织应急演练等,以提高公众的防汛抗旱意识和应对能力。预案还需要明确宣传教育的内容和方式,包括宣传防汛抗旱知识、开展应急预案教育培训和模拟应急演练等,以提高公众的应急意识和应对能力。

  综上所述,20xx年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的汇编内容涵盖了预案的各个方面,旨在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相关部门和各级政府应按照预案的要求,认真组织预案的制定和实施工作,不断完善防汛抗旱应急能力,提高防汛抗旱工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只有做好灾害预防和应急响应工作,才能有效应对极端天气事件带来的影响,确保人民群众的安全和社会的稳定。

抗旱应急预案5

  为充分做好防汛工作,牢固树立防大汛、抗大灾的思想,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上级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以下预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科学发展观,体现以人为本,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目标,以防为主,防、抢、救相结合的原则,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增强防汛救灾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坚持行政首长负责制,严明防汛责任制,因地制宜,注重实践,强化措施,保证预案落到实处。

  二、防汛机构及职责分工

  为加强对防汛工作的组织领导,经研究决定,成立镇防汛指挥部。

  指挥长:张来健(镇长)

  副指挥长:李翠蓉(副镇长)

  杜尧星(武装部长)

  成员:袁 芳 罗 茂 张 雄 蒙 敏、马正坤、

  姚红芬、马 强、胥旭东、李俊明、朱云蔚、李杰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和防汛抢险小分队,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安办,罗茂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指挥部下设以下工作组:

  1、防汛物资筹备组。由指挥长牵头,副指挥长李翠蓉同志具体组织信用社、财政所、武装部、民政办等单位筹备应急资金和物资筹备,镇上建立防汛物资储备库,时刻备足应急物资,确保灾区灾民转移安置和物资运送等情况应急。

  2、防汛抢险组。由副指挥长杜尧星同志负责,从各村、各单位抽调精壮年轻人员和民兵组成抢险小分队,平时加强训练,以适应抢险需要。

  3、物资运输组。由副指挥长李翠蓉同志负责,组织车辆保障防汛物资及时供应,抓好防汛安全及人员救治工作。

  4、组织转移组。一旦险情发生,由副指挥长杜尧星负责组织群众转移到安全地点,确保群众生命安全,最大限度减少灾害损失。

  5、基本保障组。由副指挥长李翠蓉负责协调,抓好安全抢险。组织卫生院做好伤员急救工作,确保受伤人员得到及时转移治疗。组织民政办做好防汛生活保障和灾民生活安置,组织电信所保证通讯畅通,组织供电所保证安全供电,保障公路畅通。

  6、信息报送组。由袁芳同志负责,负责灾情统计上报和信息报送、宣传等职能。

  三、成立组织队伍

  镇党委政府成立以党委书记为政委、镇长为指挥的'防汛指挥部,各村、各单位也要相应成立以村主要领导、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总指挥的防汛指挥部,每村至少有20人组成村抢险队伍。镇指挥部对所有防汛组织、队伍统一指挥、调度、调配,各防汛组织在做好本辖区防汛的同时,主动接受镇指挥部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镇上成立相应的抢险救援小分队,各单位要以青壮年为主组成抢险队伍,并将指挥部和抢险队伍名单张贴上墙,抢险队伍要精干,保证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

  四、做好各方面准备工作

  1、各村、各单位立即对所辖区做一次全面检查,检查重点是危房、校舍、病险塘库及各村排水不畅的地带。发现问题要及时采取果断措施予以解决。

  2、物资贮备:各村、各单位要贮备一定量的石头、沙子、编织袋、铅丝和木材。同时,安排好运输车辆。

  3、各村、各单位要专设一名防汛通信员,专设一部防汛通信电话,同时,固定一辆机动车,到时备用,各水库要有专人进行值班,确保通讯畅通。各村、各单位要尽快将指挥部名单、通信员名单和通信电话号码书面报镇防汛办公室。

  4、坚持值班制度和报告制度。从5月1日开始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各村、各单位至少3人值班,镇政府要编排防汛值班人员,每班保证四人,并将值班人员名单和指挥部名单张贴上墙,一旦发生汛情,在向上级报告的同时,及时组织人员投入抢险。

  5、加大宣传。要充分利用广播、张贴标语、网络、短信、文件、会议等形式,宣传防汛工作的重大意义,防汛形势,进一步增强防汛意识,形成全民防汛的良好氛围。

  五、善后处理

  接到上级防汛应急结束信息后,各村、各单位应急行动响应结束。各村、各单位、各部门及时组织协调群众恢复生产、生活秩序;对环境卫生进行清理打扫;对受灾地域进行消毒防疫;组织疏散居民安全返回;对村树木、临时设施、电源线路和排水系统等进行检查,排除存在的险情或隐患;逐户上门进行受灾情况登记,统计汇总,经村核准后上报乡镇政府;带领群众,发挥各方面的力量,组织开展生产自救和灾后重建工作。

  六、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制

  要加强对防汛工作的领导,对防汛情况要进行深入细致检查了解,遇有汛情,主要领导要靠前指挥,对值班擅自离岗、报告不及时、不准确、认识不强、领导不力、工作不力的要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抗旱应急预案6

  按照xx市城市管理局防台防汛工作部署,贯彻“安全第一、常备不懈、预防为主、全力抢险”的方针,预防和迅速有效地处理在防台防汛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各类情况,确保排水设施正常、安全运行,保障全市人民生活的正常进行,最大程度地减少灾害损失,结合本单位实际,制订本预案。

  一、防台防汛的方针和原则

  防台防汛工作应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方针,以确保城区安全渡汛和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作为首要任务,立足于抗灾保安全,防患于未然。

  防台防汛工作实行统一指挥,分级负责,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服从xx市城区防汛办公室的统一指挥,加强和市政、内河、各区城管局和交警等相关部门和单位的协调和联系。

  排水应急指挥要强化责任,严肃纪律。各单位要扎扎实实抓好防台防汛应急工作的'组织领导,不能存有任何侥幸心理和麻痹思想。各部门要协调配合,团结协作,坚持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充分发动群众,从思想上、组织上、物资上、技术措施上做好应急抢险准备,全力抢险救灾,尽可能避免事故发生,把灾害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

  二、组织领导及职责

  xx市城市排水有限公司成立防台防汛领导小组,具体组成如下:

  组长:xx

  副组长:xx

  组员:xx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在市政府、市城区防汛办公室和局防汛指挥中心的统一领导、调度下,主要负责本公司内的防台防汛组织指挥工作,监督对重点部位和重要设施、设备、抢险物资等工作的检查落实,统一调度抢险救灾突击队伍及物资,确保全公司各单位能安全渡汛。

  防台防汛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公司综合事务部。办公室在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负责城区的防台防汛工作。

  三、防台防汛准备阶段

  (一)健全有关机构,完善组织网络,加强汛期值班

  1、成立各级防台防汛应急抢险领导小组。公司成立城市排水中队,归属xx公用事业应急大队统一指挥,负责城市排水行业的应急抢险任务。下属排水监测分中心、泵站运营分公司、xx北区污水处理厂、南区污水处理厂、管网运营分公司、xx污水处理厂组建应急抢险小组,由单位领导、生产骨干、机电维修人员和管网养护单位人员组成,并配备有相应人数和经验的抢险队伍。一旦有险情能迅速到达指定地点集结。

  2、各基层单位排水应急抢险小组要挑选有经验、有能力的人员组成,定期开展排水应急训练,提高实战能力和应变能力,做到召之即来,出击迅速,抢险及时;各应急抢险小组配备抢修车、小型发电机、潜水泵等抢险物资及相应的驾驶员,与抢险队员同时待命。

  3、各应急抢修小组根据公司防台防汛领导小组的指令,实行统一调度。

  4、运营管理部为防台防汛的责任部门,具体负责公司防台防汛相关具体工作。

  5、工程建设部具体负责公司在建工程汛期安全。

  6、综合事务部做好相应后勤物资的落实。安排好车辆,配备驾驶员,落实备用雨具及常用照明器材。

  7、每年x月15日至x月15日汛期期间,要强化值班制度。各单位的值班人员都必须按要求坚守岗位,密切注意台风、暴雨、潮位动向,及时上传下达有关情况,确保联络畅通。

  (二)做好防台防汛专项检查工作

  1、各单位开展防台防汛专项检查工作,确保所有设施运行正常。重点落实变配电所、泵房、进户电缆沟等排水要害部位的安全防范措施,确保配电房、泵房、物资仓库不进水,高处悬挂物品不吹落。

  2、各单位要对所有机电设备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和维修,确保设施完好,并按照设备管理的“三净、四不漏、五好”要求,做好设备日常保养工作。

  3、管网运营分公司督促管网养护单位在汛前对易堵管网进行全面疏通,确保不因管网堵塞而致道路积水。

  4、对污水厂、泵站、管网大修改造等工程项目,要加强工程质量监督,加快施工进度,保质按时完成,提高防台防汛能力。

  (三)落实防台防汛物资和各项防范措施

  1、各单位根据需要配备应急抢险所需的车辆、照明、草袋、铅丝、排水软管、潜水泵等设备物资以及应急抢修队员的安全帽、雨衣、救生衣等防护用品,确保抢险的需要。

  2、应急照明器具、铁铲等抗灾物资,在接到台风、汛情通报后,一律不准移作他用,并确保完好可用。

  3、建立防台防汛通讯网络,加强值班,密切注意台风、暴雨、潮位动向,及时上传下达有关情况,并组织对重点部位、重要设施、机动车辆等情况进行检查,确保防台防汛工作项项落实、万无一失,防患于未然。

  4、为保证应急抢险通讯的畅通,各单位的联络电话应安排人员值守,各级领导、职能部门及各基层单位负责人以及参与防台防汛抢险任务的全体干部职工应对所配备的通讯工具进行一次检查,使通讯工具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

  四、预案实施

  公司防台防汛领导小组成员要密切注视气象动态。根据气象部门的预测预报,在市防汛办的统一领导下,公司防台防汛领导小组快速反应,启动防台防汛应急系统。

  (一)当气象预报有强热带风暴过境,暴雨及潮位预报在4米(吴淞高程)以上时,公司各防汛单位有关人员要24小时值班,抢险队伍、车辆进入规定地点待命。当气象预报有强台风过境,气象台发布24小时内有大暴雨、特大暴雨的警报时,应急领导小组、各单位行政领导要上岗并坚守岗位,各指挥人员分别到现场办公,指挥抢险。

  (二)领导小组根据上级部门要求,统一指挥,加强调度工作。及时掌握水情、天气变化情况,分析趋势,并随时保持与相关单位的联络。各单位全力以赴,采取一切有效措施,做好排涝堵水工作,努力保障台汛期正常排水。

  (三)泵站运营分公司、xx北区污水处理厂、南区污水处理厂、xx污水处理厂组织力量对泵房、配电设施和物资仓库等重点部位进行昼夜巡查,一旦发现险情或事故隐患,及时处置并上报。

  (四)泵站运营分公司注意要及早抽空各雨水泵站沉井内积水,以腾空泵站和管道总库容,减轻管网压力。根据应急领导小组的指挥,及时开启排江阀门。

  (五)泵站运营分公司要加强中控监视,并安排对重点立交、沿江泵站进行现场巡查和重点防护,增加发电机组、临时排水泵,一旦发现积水或临时停电情况,迅速安排抢修队伍进行处置,采取各种办法确保不积水。

  (六)管网运营分公司联合管网养护单位对市区主要道路、易积水路段进行全面巡查,力争第一时间发现险情,并充分利用好强排泵车、专业管道疏通车等先进装备快速有效的处理落实各种险情。

  (七)运营管理部要掌握各污水处理厂、泵站和管网运行情况,加强生产调度工作,协调处理排水应急事件,并及时向上级领导反映。

  五、灾后恢复阶段

  (一)做好灾后卫生防疫、消毒工作。

  (二)及时做好有关排水设施的检修、保养及修复工作。

  (三)做好本单位防台防汛、救灾、恢复生产期间的有关统计和事迹了解等工作,及时表彰先进、总结经验教训,并将有关情况及时上报。

抗旱应急预案7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为科学有效应对干旱灾害,最大程度地减少干旱灾害造成的损失,保障经济社会稳定发展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抗旱应急预案。

  (二)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抗旱条例》、《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行政区域内发生的干旱灾害的预防和应急处置工作。

  (四)工作原则

  1. 以人为本,科学抗旱。

  2.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

  3. 预防为主,防抗结合。

  4. 资源整合,信息共享。

  二、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一)抗旱应急指挥部

  成立抗旱应急指挥部,由当地政府主要领导担任总指挥,相关部门负责人担任成员。指挥部负责抗旱工作的统一领导、组织、协调和指挥。

  (二)指挥部办公室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负责抗旱应急日常工作和信息汇总报送。办公室设在当地水利部门。

  (三)成员单位职责

  各成员单位根据职责分工,负责各自领域的抗旱工作,并密切配合,形成合力。

  三、监测预警

  (一)监测

  加强气象、水文、农业、林业等部门的监测网络建设,及时收集、整理、分析旱情信息,为抗旱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二)预警

  根据监测结果,及时发布干旱预警信息,提醒公众和相关部门做好抗旱准备。

  四、应急响应

  (一)响应分级

  根据干旱灾害的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将应急响应分为四级:Ⅳ级、Ⅲ级、Ⅱ级、Ⅰ级。

  (二)响应措施

  1. Ⅳ级响应:加强旱情监测和预警,启动抗旱应急准备工作,做好抗旱物资的储备和调配。

  2. Ⅲ级响应:在Ⅳ级响应的基础上,加强抗旱水源的调度和管理,实施节水措施,组织抗旱服务队开展抗旱救灾工作。

  3. Ⅱ级响应:在Ⅲ级响应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抗旱水源的调度力度,加强抗旱基础设施建设,启动抗旱应急专项资金,全力保障群众生活和农业生产用水。

  4. Ⅰ级响应:在Ⅱ级响应的`基础上,实施全面的抗旱救灾措施,动员全社会力量参与抗旱救灾工作,确保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五、后期处置

  (一)善后工作

  在干旱灾害结束后,及时组织力量开展善后工作,修复抗旱基础设施,恢复农业生产,确保群众生活正常。

  (二)总结评估

  对抗旱应急工作进行总结评估,总结经验教训,提出改进措施,完善抗旱应急预案。

  六、保障措施

  (一)资金保障

  建立抗旱应急专项资金,确保抗旱工作的资金需求。

  (二)物资保障

  加强抗旱物资的储备和调配,确保抗旱物资的及时供应。

  (三)技术保障

  加强抗旱技术的研究和推广,提高抗旱工作的科技含量。

  (四)队伍保障

  加强抗旱应急队伍建设,提高抗旱应急工作的组织能力和执行力。

  七、附则

  (一)预案解释

  本预案由抗旱应急指挥部负责解释。

  (二)预案修订

  本预案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进行修订。

  (三)预案实施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抗旱应急预案8

  为切实推进20xx年全乡防汛抗旱工作的针对性、可操作性,确保防汛抗旱各项应急行动能有序展开,经乡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制定本方案并成立综合协调组、物资装备保障组、应急抢险组、技术指导组、会商研判组、社会稳控组、舆情控制和宣传报道组、救灾救助组、督查组等9个工作组,各工作组机构组成、职责分工和总体要求如下:

  一、机构组成和职责分工

  (一)综合协调组

  1.组织领导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综合协调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乡防汛办,由赖毅同志(联系电话:xx)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协助各村委会防汛抗旱抢险救灾相关事项。24小时值班电话:xx。

  2.职责分工

  总职责:根据县防汛抗旱指挥部指令,协调其他各工作组开展防汛抗旱抢险救灾工作;负责通知、汇报材料的起草,会务筹备、公文处理、上下联络与接待、预警信息发布、数据统计汇总;负责向县防指汇报防汛抢险救灾工作情况,向县党委、政府和县防指上报工作信息;组织防汛重点区域调度等工作。

  具体职责:

  (1)乡党政办公室负责了解各村各单位防汛抢险救灾部署情况,及时向党政主要领导汇报,协调解决全乡防洪抗旱的重大问题;检查各村各单位贯彻落实省、市、县领导指示精神的情况,协调各村各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全力以赴投入防汛抗旱抢险救灾;发布乡党委、政府有关防汛通知;根据防汛抗旱抢险救灾态势,做好文字、信息工作,必要时负责向县委、县政府报告有关情况,对接落实县委、县政府有关指示要求;承担其他防汛抢险救灾任务。

  (2)乡民政干事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受灾地区开展灾情(含人员伤亡)统计、核实、上报,指导有关村因灾伤亡人员善后处置和灾民安置救助等工作,组织开展救灾捐赠活动,接收、调拨捐赠款物,管理、分配本级和上级自然灾害救助款物;承担其他防汛抢险救灾任务。

  (3)乡自然资源干事负责实施因雨洪引起的地质灾害勘查、监测和防治;制定实施全乡突发性地质灾害的抢险救灾方案,指导各村实施地质灾害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和人员转移;承担其他防汛抢险救灾任务。

  (4)乡防汛办根据县防指的命令,下达防汛抗旱抢险救灾各项指令;负责全乡雨、水情、旱情监测及报汛工作,做好有关河道、水库的洪水预报并及时向县防指提供相关信息,并发布雨情、水情、旱情等水文情报预报;向县防指汇报抢险救灾工作情况;储备、调度防汛抗旱抢险救灾物资;承担其他防汛抗旱抢险涉及的水文情报工作及其他防汛抗旱抢险救灾任务。

  (二)物资装备保障组

  1.组织机构

  组长:

  成员:

  物资装备保障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民政所,由黄思远同志(联系电话:xx)兼任办公室主任。24小时值班电话:xx。

  2.职责分工

  总职责:负责物资、设备、装备的储备调运。

  具体分工:

  (1)物质保障:

  各村:按防汛物资储备标准负责落实调度、筹备砂石、编织袋等防汛物资。

  (2)资金保障

  乡经济发展办公室:负责防汛抗旱抢险救灾资金的调拨,满足防汛抗旱抢险救灾资金需求,并监督资金的使用,确保资金能专款专用。

  (3)供电保障

  乡供电部门:负责提前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协调安排抗洪抢险、抢排渍涝、救灾等方面的供电以及应急救援现场的临时供电,准备供电应急保障车,随时待命。

  (4)通讯保障

  乡移动、电信公司:负责对本辖区内的应急重点保障电话进行每日测试,责任到人,确保畅通。并备齐油料、备板备件、光缆电缆,备好雨具、移动电站、移动信号车、卫星电话,车辆做好检测,确保正常使用。

  (5)交通运输保障

  乡政府办公室、各村(居):乡政府办公室根据汛情要求负责调度落实准备足够的车辆,随时待命启动,各村(居)负责调度落实挖机、运输车等清理设备。

  (三)应急抢险组

  1.组织机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各村应急抢险队

  应急抢险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乡党政办由王建平同志(联系电话:xxx)兼任办公室主任。24小时值班电话:xxx

  2.职责分工

  总职责:负责组织、召集各村应急抢险队伍人员,各村抢险队伍人数不少于15人,承担营救被困群众、处置各种应急事故、排除险情、抢救受伤人员等应急任务。

  职责分工:

  各村:组建好各村的应急抢险队伍人员。

  乡卫生院:落实1支医疗救援分队(救护车1辆、医务人员不少于2人)。

  (四)技术指导组

  1.组织机构

  组长:

  成员:

  技术指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乡党政办,由赖毅同志(联系电话:xxx)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防汛抗旱抢险救灾技术指导相关事项。24小时值班电话:x。

  2.职责分工

  总职责:组织各村查勘、摸排险情以及作出相应的应急处置方案,组织各村查明灾害形成的条件、引发因素、影响范围和人员财产损失情况,确定灾害等级;随时对灾害点现状稳定性进行监测和评估;对可能发生次生灾害区域提出防范措施;提供上级下达的灾害发生地较为准确的气象预报;提出人员财产的撤离、转移最佳路线、受灾群众安置点的意见,负责对灾情分析研判,为指挥部决策提供科学依据,当好决策参谋。

  具体职责:

  (1)乡水务业务干事负责全乡水利工程、在建工程险情应急处置现场查勘、指出相关应急措施,现场提出人员转移、灾害救助建议。

  (2)乡农业农村干事负责全乡农业灾害损失灾害现场调查与农业救灾现场指导工作。

  (3)乡自然资源干事负责全乡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现场排查、防御、救助等指导工作,指导设立监测网点,对灾害点现状稳定性进行监测和评估,出现灾害时开展现场调查,查明灾害形成的条件、引发因素、影响范围和人员财产损失情况,确定灾害等级。对可能发生次生灾害区域提出防范措施。

  (4)各村(居)负责所辖区域内的公路、桥梁等交通工程的灾害防御现场指导工作,出现交通工程损毁时现场提出抢修抢通方案,确保道路交通畅通。

  (5)乡综合规划干事负责全乡房屋安全现场排查指导工作,特别是农村危旧房屋的安全现场排查,确保不因降雨导致房屋受损伤人事件发生;现场提出转移安置房屋的'建议。

  (五)会商研判组

  1.组织机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会商研判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乡党政办,由赖毅同志(联系电话:xx)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指导防汛抗旱抢险救灾会商研判相关事项。24小时值班电话:xx。

  2.职责分工

  总职责:负责全乡的水雨情、山洪地质灾害易发区的监测预警工作,迅速、及时、准确预报雨情、水情,提出决策建议。

  具体职责:

  (1)负责监管全乡水利工程运行情况,提出水库的调度意见,指导各村调度山塘水库、电站的运行;根据县气象局应急响应期间雨情的监测及预报,及时给各村下达降雨情况及天气预报情况,并依照县气象局提出的灾害性天气防范建议提醒各村(居)加强防范;根据县水位巡测中心河流的监测洪水预报、以及发布的中小河流预警和山洪灾害预警信息,依照县水位巡测中心的中小河流超警和山洪灾害防御建议提醒各村(居)加强防御。

  (2)负责掌握应急响应期间全县地质灾害点运行状况,提出地质灾害防范建议,落实群防群策制度,指导各村做好地质灾害防御工作。

  (六)社会稳控组、舆情控制和宣传报道组

  1.组织领导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2.工作任务

  (1)加强社会面关注。各村(居)以及各有关乡直单位要密切关注汛期的社会动向,加强社会面的掌控,加强信息收集和研判,增强工作预见性和针对性,始终把握工作主动。

  (2)加强矛盾化解。各村(居)要加强因防汛抗旱救灾引发的各类不利因素和问题排查化解工作,尤其是对灾情较复杂的重点村小组要重点关注,做到问题早发现、早防范、早处置,防止因矛盾纠纷排查不力、化解不及时而引发影响社会稳定问题。

  (3)加强舆情引导。乡机关干部以及乡直单位、各村(居)要加强对全乡舆情监管,密切关注网络舆情,正确引导舆情方向,对微博、微信群、QQ群内可能出现的造谣生事、搬弄是非、串联煽动的信息,要第一时间核查,落地查人,尽快采取措施、依法有效处置。

  (4)加强应急处置。各村(居)要增强底线思维意识,要认真梳理本辖区风险点,对防汛抗灾期间可能出现的各种情况有针对性地做好工作预案,确保一旦发生突发事件,能够有效应对,切实把负面影响和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

  (5)加强值班备勤。乡直有关单位、各村(居)要严格执行24小时领导带班制度,落实领导责任和岗位责任,确保防汛抗灾期间各项工作正常运转。对影响防汛抗灾和社会稳定,特别是极易引发事件的苗头性问题和纠纷,要快速果断处置,并第一时间报告。

  (七)救灾救助组

  1.组织机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救灾救助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乡党政办,由梁世辉同志(联系电话:xx)兼任办公室主任。24小时值班电话:xx。

  2.职责分工

  总职责:负责全乡灾情统计汇总工作,筹集救灾救助资金,指导开展救灾救助工作,负责受灾群众的临时安置、救灾物资调运、储存和发放;为受灾群众提供基本生活品、抢险救灾人员的生活保障和卫生防疫工作,指导开展水毁基础设施抢险和灾后修复工作;指导开展生产自救工作,全力降低灾害损失。

  职责分工:

  (1)医疗保障

  乡卫生院:负责落实医疗救援队伍和灾区疾病防治的业务技术指导;组织医疗卫生队赴灾区巡医问症,负责灾区防疫消毒、抢救伤员等工作。

  (2)救灾保障

  ①负责救灾救助资金的筹集、发放工作。

  ②负责根据各地上报灾情落实种子的调配,以及收集各村上报的农作物灾情核查和申请理赔事项。

  ③负责向上级争取救灾救助物资及资金,并负责各村灾情的梳理汇总和系统上报工作。

  (八)督查组

  1.组织机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2.督查方式及内容(见附件)

  (1)现场察看。深入防汛抗灾一线和险工险段现场检查各村各单位是否按乡防汛抗旱指挥部工作要求、乡防汛抗灾分工和防汛抗灾预案到岗到位、服从安排、听从指挥、值班备勤、履职尽责。

  (2)暗访抽查。深入防汛抗灾一线和险工险段进行暗访,抽查各村各单位是否按乡防汛抗旱指挥部的要求到岗到位、履职尽责,了解各村各单位在防汛抗灾期间是否严格落实乡防汛抗旱指挥部工作要求,是否存在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不认真落实防汛抗旱抢险救灾决策措施、对工作不负责任、玩忽职守、脱岗失职、敷衍塞责、贻误防汛抗旱抢险救灾、干扰防汛抗旱抢险救灾等行为。

  (3)个别访谈。深入防汛抗灾一线,实地访谈各村各单位负责人、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帮扶干部,了解防汛抗灾责任落实情况,看防汛抗灾责任是否明确、措施是否扎实、纪律是否严明、作风是否加强。

  (4)通报反馈。及时向各村各单位反馈督查中发现的问题,限时整改;及时向县纪委监委移送督查中发现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及时向县委县政府和县防汛指挥部汇报督查中发现的防汛抗灾工作突出问题和困难,促进问题及时研判,困难快速解决。

  二、总体要求

  1.高度重视,坚决服从指挥。各工作组、各村(居)、各责任单位要深刻认识做好当前防汛抗旱抢险救灾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切实担起防灾抗灾保安全、保发展的政治责任,坚决服从乡防汛抗旱指挥部的统一指挥,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超前安排部署,强化有效措施,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

  2.明确任务,落实工作责任。各村(居)、各涉及职能部门要根据本工作方案确定的工作职责,进一步细化并制定本单位的工作方案,在明确责任单位主要领导责任后,还要落实1名专职人员具体负责,要将各项工作任务与责任分解落实到具体的人,做到事事有人管,责责有人担。各责任人要随时在岗待命,一旦应急需要,能迅速行动落实。

  3.分工协作,务必形成合力。各村(居)、各责任单位要牢固树立全局“一盘棋”思想,要建立信息联络机制,实现信息共享、互通有无;要主动担当、积极作为,既各司其职,又密切配合,注意工作衔接,消除缝隙空档,做到工作职责到位、组织指挥到位、措施实施到位,形成强大工作合力。

  4.严格问责,保证工作成效。各村(居)、责任单位要严格按照乡防汛抗旱指挥部的统一部署和安排,确保人员能到位,措施能跟上,效果能保证。凡因工作懈怠,作风漂浮,失职渎职,不作为、乱作为导致工作被动,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依规严肃问责。

抗旱应急预案9

  为切实做好20xx年防汛抗旱工作,将我县防汛抗旱保障工作落到实处,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最大限度地减轻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根据上级部门及县局抗旱指挥部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结合我县交通系统实际情况和救灾能力,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建立统一、规范、科学、高效的防汛抗旱交通运输应急保障指挥系统,坚持灾情处置与预防工作相结合,落实预防突发情况的.各项措施,建立快速反应机制,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优势互补、常备不懈,确保防汛抗旱抢险救灾物资运输畅通,最大程度地减少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损失,保障公众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二、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防汛抗旱交通运输保障工作。要本着对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高度负责的精神,切实加强领导,健全机制,全面落实以主要领导负责制为中心的防汛抗旱工作责任制,狠抓各项防汛抗旱抢险准备工作的落实,做到思想高度重视,工作积极主动,措施扎实有效,指挥保障有力,确保全区防汛抗旱抢险运输保障工作及时、畅通、有序。

  2、构建体系,加强领导。建立健全指挥体系,有序开展防汛抢险工作,形成统一协调、科学高效的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要按照“分级负责、分级准备”的原则制定切实可行的运输应急预案,明确防汛抗旱运输保障工作责任,落实防汛抗旱各项工作措施。要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遇有紧急情况,及时向上级防汛抗旱领导小组报告,确保一旦发生险情,第一时间得到信息,马上启动应急预案。同时要开展对应急预案的演练,确保在关键时刻拉得出、顶得住、战得胜。

  3、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一旦遇有防汛抗旱抢险紧急情况,立即启动本应急预案。凡执行防汛抗旱抢险应急应急运输任务的单位、企业和人员必须无条件执行命令,对拒不执行上级命令、玩忽职守、推诿扯皮或执行命令不坚决,贻误时机,没有完成任务的单位和企业的主要领导、直接责任人等要严格追究责任,依法进行处理和处罚。

  三、行动方案

  (一)防洪渡汛方案

  1、指挥组:由乡长王健同志任指挥长,谭建于、向承忠、毛磊同志为副指挥长。负责统一组织、指挥、调度、统筹协调防汛抗旱等工作。

  2、抢险组:由向承忠同志任组长,成员为三建乡防汛抗旱抢险组全体成员。负责撤离、疏散、断电、救援受灾群众等工作。

  3、安保组:由张金海同志任组长,派出所其余干警为成员。负责警戒险区交通及安全,保障抢险救灾道路畅通,调用抢险救灾车辆及治安等工作。

  4、救护组:由黄本国同志任组长,卫生院及计生服务站全体职工为成员。负责险区伤员抢救、伤员护送、及疫病防治等工作。

  5、技术服务组:由陈永翠任组长,向传兴、陈军、毛政军为成员。负责防汛抗旱的技术指导和险区界线的划定及灾后重建指导工作。

  6、灾情调查组:由陶松森同志任组长,凌成英、黄均庆为成员。负责组织民政、社会事务办、农服中心等部门调查收集受灾基本情景及统计资料上报及灾后理解捐赠和救灾物质发放工作。

  (二)抗旱方案

  1、遇干旱天气,各村及时上报旱情,坚持灾情报告制度。乡上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保证信息畅通。

  牵头领导:谭肖梁其红职责单位:各村委、党政办

  2、特大旱情发生后,及时送水、送药品等抗旱物资。

  牵头领导:向承忠职责单位:财政所、社会事务办、水利工程管理所

  3、旱情严重时,做好疫病防治工作,随时了解疫情并采取检疫应急措施。

  牵头领导:高秀珍职责单位:卫生院

  4、遇到突发事件,引发纠纷,打架斗殴,及时到位制止、调解。

  牵头领导:毛磊职责单位:派出所、司法所

  四、预防、预测和预警

  1、预防为主

  坚持预防为主,防汛抗旱应急机构在灾前组织水利工程管理所、农服中心、国土等部门会商、早部署防汛抗旱抢险工作,做好汛前、汛中、汛后及蓄水保水的检查和巡视等日常工作。

  2、信息监测与报告

  雨情主要依靠县防洪办公室供给数据。水情、汛情、旱情等信息由值班人员随时报告给乡防汛办公室,一般情景下的信息由办公室处置。当灾情异常严重时报乡人民政府处置,若乡人民政府不能处置,报县人民政府处置。

抗旱应急预案10

  为做好水、旱灾害的防范和处置,保证抗洪抢险、抗旱救灾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最大限度减少水、旱灾带来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处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处范围内水、旱、地质灾害的预防和应急处置,包括干旱、山洪、山体滑坡、泥石流、溃堤(坝)、河道堵塞、危房倒塌、学校等防洪以及供水危机等自然灾害。

  二、工作目标及基本原则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人为本,努力减少人员伤亡,减轻国家和人民群众财产损失,保障人民群众基本生活用水,维护社会稳定,尽力做到不倒一坝,不溃一堤,不损一站(房),不死一人。

  (二)基本原则

  1、立足预防,主动防范。把洪涝干旱灾害的预防管理放在防灾减灾工作的中心环节,密切监测雨情、水情、旱情、险情和灾情,认真做好各项防范工作。

  2、分级负责,加强督查。洪涝干旱灾害按社区实行属地管理,以各社区为主进行处置,并实行书记负责制。处各有关单位积极支持和指导、督促各社区的应急处置工作。

  3、科学调度,保障安全。认真分析洪涝干旱灾情的发展和防洪抗旱工程现状,科学调度,优化配置,保障安全。

  4、果断处置,全力抢险。一旦发生重大洪涝干旱灾害、地质灾害和水利工程险情,应迅速反应,及时启动应急预案,组织力量全力抢险救灾,尽最大努力避免和减少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

  三、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都亭街道办事处成立防汛抗旱指挥部,负责防汛抗旱的各项工作。

  指挥长:

  党工委书记,负责全面指挥调度;

  党工委副书记、主任负责全面指挥调度。

  常务副指挥长:

  党工委副书记(分管政法、安全、应急)协助全面指挥调度,并坐镇指挥部具体指挥;

  党工委宣传统战委员、副主任(分管农业农村、水利),协助全面指挥调度,对接上级部门防汛抗旱具体工作要求,需要时坐镇指挥部指挥调度。

  副指挥长:

  人大工委主任,负责指挥调度分管行业防汛抗旱工作;

  党工委委员、纪工委书记、派出监察室主任,负责防汛抗旱工作纪律监督检查,负责指挥调度分管行业防汛抗旱工作;

  党工委组织委员,负责指挥调度分管行业防汛抗旱工作;

  办事处副主任,负责指挥调度分管行业防汛抗旱工作;

  党工委委员、武装部长,协助全面指挥调度,根据上级命令和指示,按照市防指统一部署,负责组织指挥调动民兵参加抗洪抢险和抗旱救灾等重大抢险救灾行动;

  综治中心专职副主任,负责分管行业防汛抗旱工作。

  成员单位:

  平安建设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负责处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日常工作,履行防办职责。负责防汛抗旱项目资金计划,组织动员军警、消防、企事业单位等各方力量开展抢险救灾。协调因灾毁损房屋恢复重建补助和受灾群众生活救助,及时向社会发布救援信息和灾情统计。负责防汛抗旱信息统计、汇总、把关、上报。履行地质灾害防汛抗旱职责,负责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组织指导地质灾害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加强对地质灾害点的监测,及时准确发布预警预报。建立健全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络体系,明确具体负责人,制定防灾预案,确保一有灾害前兆,受威胁人员能及时转移到安全地带避险,避免地质灾害导致人员伤亡事件发生。负责防汛抗旱期间信访维稳、矛盾纠纷排查调处。

  社区网格管理综合服务中心,负责处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日常工作,履行防办职责。着重抓好监测预警、巡查巡防、信息收集等日常防汛抗旱工作。负责辖区林地防汛抗旱期间损毁及水漂树木处置工作。组织社区专职工作者开展防汛抗旱隐患排查,宣传防灾减灾相关知识,第一时间组织受灾群众安全转移。

  党政综合办公室,负责防汛抗旱应急值班值守统筹安排、后勤保障、综合协调等工作。准确把握全处防汛抗旱宣传工作导向,组织协调新闻媒体做好防汛抗旱宣传报道。

  武装部,负责调集民兵应急分队开展应急抢险救援工作,组织应急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承担处防汛抗旱物资储备管理工作。

  党群服务中心(退役军人事务服务站),负责旅游、民宿防汛抗旱工作。负责动物疫病防控、养殖业生态环境保护。协助武装部做好防汛抗旱工作。

  综合执法中心,负责涉及防汛抗旱相关的执法工作。

  城市建设管理办公室,履行城镇防涝排水工作职责,做好防涝应急预案,牵头做好城镇排涝设施建设和维护管养工作,确保城镇排水通畅;在城区低洼地段、交通涵洞、桥梁、公园等位置设置警示标志;配合派出所、社区做好严管区域的疏导处置工作。负责对接市城市管理部门,及时处理影响防汛抗旱工作的“三违”建筑,指导社区开展临河房屋隐患排查和协调防汛抗旱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经济服务办公室,履行电力通信防汛抗旱职责,负责协调供电企业、通讯企业做好防汛抗旱各项准备,当因汛情发生断电和通信中断时,要立即组织相关单位进行抢修,保证全处电力、通信稳定。为应急指挥机构、重要通信抢修现场及其他抢险救灾重点单位提供临时电力供应和通讯保障。

  社会事务办公室(民政办公室),负责引导社会组织参与防汛抗旱,负责全处福利院及其他社会福利机构的防汛安全和因灾致贫返贫救助工作,做好因灾死亡人员遗体处置工作。负责全处核灾、赈灾工作。

  农业农村办公室,负责全处农村片区农业基础设施管护工作,指导农业防汛抗旱抗灾、救灾、核灾、生产恢复。负责农村公路、桥梁、涵洞及高危边坡路基的监测巡查、隐患排查治理及核灾工作。负责统计上报防汛抗旱期间农作物受损面积、农村房屋因灾倒塌或毁损间数,并做好房屋因灾倒塌或毁损群众的安置转移、重建工作。

  司法所,负责防汛抗旱法律法规的宣传,协助防汛抗旱应急救灾过程中矛盾纠纷处理。

  派出所,负责防汛抗旱期间的社会治安和交通秩序保障工作,依法打击造谣惑众和盗窃、哄抢防汛抗旱物资以及破坏防洪工程设施的违法犯罪活动,协助有关部门妥善处置因防汛抗旱引发的群体性治安事件,指导社区组织危险区群众安全撤离转移工作。

  中心学校,履行教育防汛抗旱职责,负责全处中小学、幼儿园防洪安全管理工作。向学生及家长宣传有关安全防范知识,切实提高学生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救自护能力。对危旧校舍、围墙等薄弱环节进行隐患排查,及时整改。对临河、低洼处的中小学、幼儿园要制定转移预案,组织演练,确保安全。

  财政所,负责筹集、拨付防汛抗旱和抢险救灾资金及资金使用监督工作。

  都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辖区疾病预防控制和医疗救护工作,并及时向处防汛抗旱指挥部提供疫情与防治情况,组织医疗卫生人员、社区开展防病治病,预防和控制疾病的发生和流行。

  市场监管所,负责加强对灾区生活必须品市场运行和供求形式的监测工作,参与协调防汛抗旱救灾和灾后恢复重建物资的市场供应工作,指导全处商贸流通企业防洪安全管理工作。

  处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应急管理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主任、社区网格管理综合服务中心主任办公室主任。

  四、预防和预警机制

  (一)山洪灾害预警

  建立山洪灾害易发点重点监测与群测群防相结合的监测体系,落实观测措施和汛期值班巡逻制度,一旦发现危险征兆,立即向周边群众预警,并报处防汛抗旱指挥部。

  (二)干旱灾害预警

  处防汛抗旱指挥部针对干旱灾害的成因、特点,因地制宜,落实预警措施。建立健全旱情和干旱灾害统计,随时掌握旱情灾情,并预测干旱发展趋势,根据不同干旱等级,提出相应对策,为抗旱指挥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五、应急响应

  (一)应急响应行动

  1、处防汛抗旱指挥部指挥长主持处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会商,宣布进入紧急防汛(抗旱)期,启动本应急预案,作出相应工作部署,并将情况上报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及相关领导,派工作组赴一线指导防洪抗旱工作;同时密切监视汛情、旱情的`发展变化,做好汛情、旱情预测预报,由处防汛抗旱指挥部副组长带班,加强防汛(抗旱)值班,及时发布汛(旱)情通报及防汛抗旱措施;处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有关工作;处防汛抗旱指挥部随时将情况上报市防汛抗旱指挥部。

  2、受灾社区的干部应根据处防汛抗旱指挥部指令及时动员、落实本社区防汛抗旱工作,服从处防汛抗旱指挥部的统一调度;根据预案转移危险地区群众,加强防守巡查,及时控制险情。

  3、以属地为主的原则成立现场应急指挥部,及时组织防汛抗旱工作;处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及成员单位负责人,应按照职责到分管的区域或驻点组织指挥防汛抗旱工作。

  (二)应急响应措施

  1、汛情灾害。当发生汛情灾害后,处防汛抗旱指挥部组织成员须及时赶赴现场,指挥协调,采取应急措施,防止灾害形势进一步恶化。当汛情灾害形势严峻时,对是否紧急转移群众作出决策,如需转移时,应按预案组织人员安全撤离。发生汛情灾害后,若导致人员伤亡或失踪,应立即组织人员或抢险突击队紧急抢险,并及时做好汇报。

  2、干旱灾害。加强旱情监测和抗旱工作的宣传,密切注视旱情的发展情况,定期分析预测旱情变化趋势,通报旱情信息和抗旱情况,及时组织会商,研究部署抗旱工作,落实应急抗旱资金和物资。落实抗旱职责,做好抗旱水源的统一管理和调度。

  (三)信息报送和处理

  各类防汛抗旱信息要及时上报。上报内容要快速、准确、详实,重要信息应立即上报,因客观原因一时难以准确掌握的信息,应及时报告基本情况,随后补报详情。所有信息必须报处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重要信息情况须由指挥长签署意见后,再上报市防汛抗旱指挥部。

  六、预案的实施

  预案启动后,处防汛抗旱指挥部统一指挥社区组及各有关单位协助开展抢险救灾工作。处防汛抗旱指挥部研究分析雨情、水情、旱情、险情和灾情,提出处置意见,并及时进行调度,协调各成员单位,督促检查各有关单位的应急准备情况,收集信息,传达指令,并开展总结、评价等有关具体工作。处防汛抗旱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及有关社区根据职责分工,做好以下工作:

  (一)抢险救灾。灾害发生地的社区组织实施抢险救灾、人员转移、灾民安置等工作。武装部负责组织所属预备役民兵参加抗洪抢险救灾,协助派出所维护抢险救灾秩序,协助社区转移危险地方的群众。成员部门单位分别按职责分工指导抢险救灾工作;社会事务办负责指导灾民安置和救济救助工作;平安建设办、武装部、派出所、司法所负责组织维护灾区社会治安、抢险救灾和道路交通秩序。

  (二)抗旱救灾。干旱发生地的社区组织全社会力量抗旱救灾。平安建设办、派出所、司法所协助调处水事纠纷和维护社会治安秩序。

  (三)应急资金保障。财政所牵头,党群服务中心、社会事务办、平安建设办等单位负责处级抢险救灾资金的筹措、落实和争取上级财政的支持,做好救灾资金、捐赠款物的分配、下拨,指导、督促灾区做好救灾款的使用、发放,信用社等金融机构负责救灾、恢复生产所需信贷资金的落实。

  (四)医疗卫生保障。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指导灾区卫生防疫和医疗救护,预防疾病流行,做好人畜疾病的免疫和公共场所消毒工作。

  (五)后勤保障。灾害发生的社区配合办事处负责抢险物资、交通工具、食品、饮用水、医疗器械、药品等后勤保障。

  (六)灾情核查。平安建设办牵头,各成员单位分别负责了解、收集、核实本行业的灾害损失情况,并及时上报办事处防汛抗旱指挥部。

  (七)灾后重建。灾害发生地的社区应根据洪涝灾情及防灾减灾工作需要,统筹规划,安排受灾地方的重建工作。

  (八)预案报备。各社区根据本预案,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并报处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备案。

  七、附则

  (一)对防汛抗旱工作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社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向办事处推荐进行表彰。对防汛抗旱工作中因玩忽职守造成损失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二)本预案由办事处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抗旱应急预案11

  1总则

  1.1编制目的

  做好水旱灾害突发事件防范与处置工作,使水旱灾害处于可控状态,保证抗洪抢险、抗旱救灾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国务院《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取水许可制度实施办法》、国家建设部《城市节约用水管理规定》、国家防总《水旱灾害统计报表制度》以及《浙江省海塘管理条例》,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温州市范围内水旱灾害的预防和应急处置。水旱灾害包括:台风暴潮灾害、江河洪水、山洪灾害、干旱灾害、供水危机以及由洪水、风暴潮、地震引发的水库垮坝、堤防决口、水闸倒塌、供水水质被侵害等次生衍生灾害。

  1.4工作原则

  1.4.1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人为本,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防汛抗旱并举,努力实现由控制洪水向洪水管理转变,由单一抗旱向全面抗旱转变,不断提高防汛抗旱工作的现代化水平。

  1.4.2防汛抗旱工作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

  1.4.3防汛抗旱以防洪安全和城乡供水安全为首要目标,实行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防抗结合的原则。

  1.4.4防汛抗旱工作按照流域或区域统一规划,坚持因地制宜,城乡统筹,突出重点,兼顾一般,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

  1.4.5坚持依法防汛抗旱,实行公众参与,军民结合,专群结合,平战结合。驻温部队、武警部队、预备役团主要承担防汛抗洪的急难险重等攻坚任务。

  1.4.6抗旱用水以水资源承载能力为基础,实行先生活、后生产,先地表、后地下,先节水、后调水,科学调度,优化配置,最大程度地满足城乡生活、生产、生态用水需求。

  1.4.7坚持防汛抗旱统筹,在防洪保安的前提下,尽可能利用洪水资源;以法规约束人的行为,防止人对水的侵害,既利用水资源又保护水资源,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相处。

  2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2.1组织机构

  市本级设立温州市人民政府防汛防旱指挥部(以下简称市防汛指挥部),市防汛指挥部下设城市防洪防台分指挥部和水上防台分指挥部;县(市、区)人民政府设立防汛防旱指挥部〔以下简称县(市、区)防汛指挥部〕。

  2.1.1市防汛指挥部

  市防汛指挥部由市人民政府分管副市长任指挥,市水利局局长任常务副指挥,温州军分区副司令员、市委、市政府副秘书长和市水利局分管副局长任副指挥,市委宣传部、市发改委、市经贸委、市安监局、海军91765部队、市武警支队、市监察局、市规划局、市交通局、温州电业局、市气象局、温州海洋中心站、市国土资源局、市海洋与渔业局、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市公安局、市卫生局、市港航管理局、温州海事局、市农业局、市粮食局、市供销社、市建设局、市市政园林局、市教育局、市环保局、市旅游局、市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市房管局、市广播电视总台、温州日报社、市邮政局、农行温州市分行、电信温州市分公司、人保温州分公司、网通温州市分公司等37个单位负责人和海军、武警支队的首长为指挥部成员。市防汛指挥部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市防汛办),市水利局分管副局长兼办公室主任。

  2.1.2城市防台防洪分指挥部

  城市防台防洪分指挥部由市人民政府分管城市建设工作的市政府副秘书长担任,市市政园林局局长任常务副指挥,鹿城区、龙湾区、瓯海区分管城市建设工作的副区长任副指挥,市市政园林局、市建设局、市教育局、市房管局、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市公安局、温州电业局、市水利局、市城市河道建设管理办公室分管领导为成员。分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市市政园林局分管领导任办公室主任。

  2.1.3水上防台分指挥部

  水上防台分指挥部由市人民政府分管交通工作的副秘书长任指挥,温州海事局局长任副指挥,温州海事局、市港航管理局、市海洋与渔业局、市公安局水上分局、海警支队、温州航标处、东海救助局温州基地、温州港务集团、华电集团拖轮公司、温州海运集团分管领导为成员。分指挥部下设办公室,温州海事局分管领导任办公室主任。

  2.1.4县(市、区)防汛指挥部

  县(市、区)防汛指挥部由本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当地驻军、人民武装部负责人等组成。

  2.2工作职责

  2.2.1市防汛指挥部职责

  负责领导、组织全市的防汛抗旱工作,拟订全市防汛抗旱政策性文件、规章制度,以及跨县(市、区)行政区划的调水方案,及时掌握全市汛情、旱情、灾情并组织实施抗洪抢险及抗旱减灾措施,统一调控和调度全市水利、水电设施的水量,做好洪水管理工作,组织灾后处置,并做好有关协调工作。

  2.2.2城市防台防洪分指挥部职责

  城市防台防洪分指挥部负责城市防台防洪相关事宜,落实市防汛指挥部防汛工作的部署及下达的任务,制定修编分指挥部防台防洪预案,组织协调分指挥部成员单位开展防汛抗台工作。

  2.2.3水上防台分指挥部职责

  水上防台分指挥部负责处理水上船只、人员防台抢险救灾工作,落实市防汛指挥部防汛工作的部署及下达的任务,制定修编分指挥部防台防洪预案,组织协调分指挥部成员单位开展防汛抗台工作。

  2.2.4成员单位职责

  市气象局:负责暴雨、热带气旋等灾害性天气的监测、预报和预警;及时提供短期气候预测、中短期天气预报和有关实时气象信息,提供防汛防旱有关气象资料;根据旱情的发展,组织实施人工增雨作业。

  温州海洋预报台:负责温州沿海海洋水文要素的监测工作;及时提供热带气旋、风暴潮以及沿海大浪的预警、预报信息。

  市国土资源局:承担温州市地质灾害防治指挥部日常工作;负责全市滑坡、山体崩塌、地面塌陷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组织开展地质灾害调查,建立和完善预防预警体系,及时向市防指提供山地灾害易发地区分布情况。

  市水利局:承担市防指的日常工作,负责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全市防汛防旱的日常工作;负责水工程安全的监督管理,负责重要江河和水工程的防洪抗旱调度,及时提供雨情、水情、旱情、灾情和水文预报;负责水资源的调配,组织指导抗洪抢险工作和水毁防洪工程的修复。

  温州军分区、海军91765部队、武警部队、预备役团:执行抗洪抢险任务。军分区同时负责组织市预备役部队和民兵参加抢险救灾;申请支援救灾部队;协调驻温部队参加当地抗洪抢险;在重大汛情时向市防汛指挥部派驻联络员。

  市委农办、市发改委:负责本系统防汛抗旱抢险救灾工作。

  市经贸委:负责协调企业防汛防旱工作;负责灾区重要商品市场运行和供求形势的监控,负责协调防汛抗旱救灾和灾后重建物资的组织供应。

  市委宣传部:负责防汛防旱宣传报道的组织协调和监督管理。

  市教育局:负责学校防汛防台安全的监督管理,指导学校开展防灾减灾知识宣传,提高师生防灾减灾意识和自救能力。

  市广电总台、《温州日报》社:负责及时向公众发布市防汛指挥部和气象、海洋、水文部门的台情、汛情、旱情信息,做好防汛防旱工作的宣传报道。

  市公安局:负责维护防汛防台交通、抗洪抢险秩序和灾区社会治安工作;防汛防台紧急期间,协助组织群众撤离和转移;打击盗窃、抢劫防汛防旱物资和破坏水利工程设施的犯罪行为,做好防汛防旱的治安和保卫工作。

  温州电业局:负责排涝、抗旱用电的供应,负责所属水电厂的防汛防台安全管理;在汛期,督促所属水电厂严格执行控制运行计划,服从市防指调度;及时抢修水毁电力设施,保障电力供应。

  市交通局:负责督促、指导道路、水路运输企业,港口企业,各级公路部门和交通在建工程的防台避风工作;组织、协调公路、水路防汛防旱抢险重点物资运输;组织修复水毁公路和及时协调、疏通航道;及时提供交通系统水旱灾害损失情况。

  电信温州市分公司、移动温州分公司、网通温州市分公司、联通温州分公司、铁通温州分公司:确保市委、市政府和市防汛指挥部的命令及汛情、险情、灾情通讯畅通。

  温州海事局:承担海事防台分指挥部日常工作,及时向市防指提供各地运输、工程等船舶归港避风数量,及其分布情况。负责组织、协调、指挥温州沿海内港水域、船舶、设施等的防台工作。

  市港航管理局:负责指导督促水上运输企业和港口企业的防台避风工作,保护各企业和码头的安全,必要时协助公安、海事部门实施水上交通管制。

  市海洋与渔业局:负责协助地方政府做好渔船和沿海水产养殖防台避风工作。

  市粮食局:负责粮库防汛防台保安工作,做好救济粮的发放工作。

  市卫生局:负责灾区卫生防疫和医疗救护工作;实施救灾防病预案,预防疾病流行。

  市民政局:组织、协调全市水旱灾害的救助和救济工作,负责救灾捐赠工作;及时向市防汛指挥部提供水旱灾情信息;指导灾区各级政府做好群众的基本生活保障工作。

  市农业局:负责农业防汛防旱和灾后农业救灾恢复生产技术指导;负责市级抗灾种子储备和区域性应急调用安排。

  市财政局:负责及时筹集和下达防汛防旱专项资金,并加强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

  市建设局:负责建筑工地防汛防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市市政园林局:负责城市防台防洪分指挥部日常工作,及时向市防指提供市政园林系统在建工程、危房、工棚和户外广告牌等可能危及防汛安全的建筑物和附属设施的分布情况,及其栖居人员数量、分布和安全措施落实情况。负责做好市政园林系统城市防台、防风、防涝及旱期的城市供水工作。

  市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行政管理中心防汛工作;负责抗洪救灾期间市防汛指挥部的后勤保障工作。

  市房管局:负责做好危房居住人员的安全转移工作;督促房屋拆迁人做好拆迁房和腾空房屋、栖居人员的安全转移;指导、监督物业公司做好防汛防台工作。

  市规划局:负责本系统防台抗洪抢险工作;加强城乡规划的监督、管理,协调各类专项规划与防洪规划的关系,协助水利、防汛等部门落实基础设施规划中有关防洪功能的规划。

  市环保局:负责本系统防汛防台抗洪抢险工作,做好水质污染的监测和统一监督管理工作。

  市旅游局:负责旅游度假区防汛防台安全监督管理。

  财保温州支公司:及时做好灾区投保单位和个人的理赔工作。

  农行温州市分行:负责组织本系统防汛防台抗洪抢险工作,按信贷原则及时发放救灾贷款。

  市供销社:负责各县(市、区)防汛物资储备的监督工作。

  2.2.5市防汛办职责

  负责市防汛指挥部的日常工作,贯彻执行上级有关防汛抗旱工作的方针政策,拟订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组织全市防汛抗旱指挥系统的建设与管理等,当好市委、市政府防汛抗旱工作的参谋。

  2.3县(市、区)防汛指挥部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设立防汛指挥部,在市防汛指挥部和本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组织和指挥本县(市、区)的防汛抗旱工作。县(市、区)防汛指挥部由本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当地驻军、人民武装部负责人等组成。

  3预防和预警机制

  3.1预防预警信息

  3.1.1汛情信息

  (1)市级气象、海洋、水文部门应加强对当地灾害性天气的监测和预报,并将结果及时报送市防汛指挥部、分指挥部和相关成员单位。

  (2)市级气象、海洋、水文部门应当组织对重大灾害性天气的联合监测、会商和预报,延长预见期,对重大气象、水文灾害作出评估,及时报市防汛指挥部、分指挥部和相关成员单位。

  (3)当预报即将发生严重水旱灾害和风暴潮灾害时,市防汛指挥部应提早通知有关区域做好相关准备。当江

  河发生洪水时,市水文部门应加密测验时段,及时上报测验结果,雨情、水情应在30分钟内报到市防指,重要站点的水情应在15分钟内报到市防汛指挥部,为适时指挥决策提供依据。

  3.1.2工程信息

  (1)堤防工程信息。

  a、当瓯江、飞云江、鳌江出现警戒水位以上潮位时,各堤防管理单位应加强工程监测,并将堤防、涵闸等工程设施的运行情况报工程管理部门和县(市、区)防汛指挥部,发生洪水地区的县(市、区)防汛指挥部应立即向市防汛指挥部报告工程出险情况和防守情况。

  b、当沿海堤塘和涵闸等穿堤建筑物出现险情或遭遇超标准洪水袭击,以及其他不可抗拒因素而可能决口时,工程管理单位应在第一时间向可能淹没的有关区域预警,同时向县政府、市水利局和温汛指准确报告出险部位、险情种类、抢护方案以及处理险情的行政责任人、技术责任人、通信联络方式、除险情况,以利加强指导或作出进一步的抢险决策。

  (2)水库工程信息。

  a、在大中型水库水位超过汛限水位时,水库管理单位应对大坝、溢洪道、输水管等关键部位加密监测,并按照省、市防汛指挥部批准的洪水调度方案调度,其工程运行状况应向省市水利部门和市防汛指挥部报告。大型和中型水库发生重大险情应在险情发生后1小时内上报省市防汛指挥部。

  b、当大中型水库出现险情时,水库管理单位应在第一时间向下游预警,并迅速处置险情,同时向市、县防汛指挥部报告出险部位、险情种类、抢护方案以及处理险情的行政责任人、技术责任人、通信联络方式、除险情况,以进一步采取相应措施。

  c、当大中型水库遭遇超标准洪水或其他不可抗拒因素而可能溃坝时,水库管理部门应立即向省、市、县(市、区)防汛指挥部报告,县(市、区)防汛指挥部应提早向水库下游淹没范围发出预警,为群众安全转移争取时间。

  3.1.3洪涝灾害信息

  (1)洪涝灾害信息主要包括:灾害发生的时间、地点、范围、受灾人口以及群众财产、农林牧渔、交通运输、邮电通信、工矿企业、水电设施等方面的损失。

  (2)洪涝灾情发生后,县(市、区)防汛指挥部及市民政、教育、市政园林、交通、电力、农业、海事、海洋与渔业等部门应及时向市防汛指挥部报告洪涝受灾情况,对人员伤亡等重大灾情在灾害发生后,应立即将初步情况报到市防汛指挥部,并对实时灾情组织核实,核实后及时上报。市防汛指挥部应收集动态灾情,全面掌握受灾情况,并及时向市人民政府和省防汛指挥部报告。

  (3)县(市、区)防汛指挥部应按照《水旱灾害统计报表制度》的规定上报洪涝灾情。

  3.1.4旱情信息

  (1)旱情信息主要包括:干旱发生的时间、地点、程度、受旱范围、影响人口,以及对工农业生产、城乡生活、生态环境等方面造成的影响。

  (2)市、县(市、区)防汛指挥部应掌握水雨情变化、当地蓄水情况和城乡供水情况,加强旱情监测,县(市、区)防汛指挥部和乡(镇)人民政府应按照《水旱灾害统计报表制度》的规定上报受旱情况。

  3.2预防预警行动

  3.2.1预防预警准备工作

  (1)思想准备。加强宣传,增强全民预防水旱灾害和自我保护的意识,做好防大汛抗大旱的思想准备。

  (2)组织准备。建立健全防汛抗旱组织指挥机构,落实防汛抗旱责任人、防汛抗旱队伍和地质灾害易发重点区域的监测网络及预警措施,加强防汛专业机动抢险队和抗旱服务组织的建设。

  (3)工程准备。对存在病险的堤防、水库、涵闸、泵站、电站等各类水利工程设施实行应急除险加固;对跨汛期施工的水利工程和病险工程,要落实安全度汛方案。

  (4)预案准备。修订完善各类预案和防御超标准洪水的应急方案,并开展预案演练,通过演练检验预案编制的效果,提高预案的可操作性。

  (5)物资准备。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市、县(市、区)防汛指挥部应储备充足的抢险物资。

  (6)通信准备。充分利用社会通信公网和防汛专网,确保雨情、水情、工情、灾情等信息及指挥调度指令畅通。

  (7)防汛抗旱检查。实行以查组织、查工程、查预案、查物资、查通信为主要内容的分级检查制度,发现薄弱环节,要明确责任、限期整改。

  3.2.2江河洪水预警

  当江河即将出现洪水时,水文部门应做好洪水预报工作,及时向市、县(市、区)防汛指挥部及有关单位报告水位、流量的实测情况和洪水走势,并及时滚动预报最新水情,为抗灾救灾提供基本依据。为预警提供依据。

  3.2.3地质灾害预警

  (1)可能遭受地质灾害威胁的地方,应根据地质灾害的成因和特点,主动采取预防和避险措施。市气象、国土资源、水文等部门应密切联系,相互配合,实现信息共享,提高预报水平,及时发布预报警报。

  (2)有地质灾害的.地方,由国土资源、水利、气象等部门编制地质灾害防御预案,划分并确定区域内易发生地质灾害的地点及范围,制订安全转移方案,明确组织机构的设置及职责。

  (3)地质灾害易发区应建立专业监测与群测群防相结合的监测体系,每个乡镇、村、组和相关单位都要落实观测措施,汛期坚持24小时值班巡逻制度,降雨期间,加密观测、加强巡逻,并落实信号发送员,一旦发现危险征兆,立即向周边群众报警,实现快速转移,并报县(市、区)防汛指挥部,以便及时组织抗灾救灾。

  3.2.4台风暴潮灾害预警

  (1)根据市气象部门发布的台风(含热带风暴、热带低压等,下同)信息,及时将台风中心位置、强度、移动方向和速度等信息及时向社会发布,并报告市防汛指挥部、分指挥部及各有关单位。对可能造成灾害的台风,市防汛指挥部和市气象部门应及早将信息传达给县(市、区)防汛指挥部和气象部门。

  (2)可能遭遇台风袭击的地方,市、县(市、区)防汛指挥部、分指挥部及各成员单位应加强值班,密切注视台风动向。

  (3)水利部门应根据台风影响的范围,及时通知有关水库、水闸和沿海海塘管理单位和在建水利工程,做好防范工程。各工程管理单位和在建水利工程应组织人员分析水情和台风带来的影响,加强工程检查,必要时实施预泄预排措施。

  (4)预报将受台风影响的地区,当各级防汛指挥部应及时通知相关部门和人员做好防台风工作。

  (5)加强对城镇危房、在建工地、仓库、交通道路、电信电缆、电力电线、户外广告牌等公用设施的检查和采取加固措施,组织船只回港避风和沿海养殖人员撤离工作。

  (6)低洼地带的水闸、海塘工程管理单位应加强工程运行监测,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报告县(市、区)水利局和防汛指挥部。

  3.2.5干旱灾害预警

  (1)市、县(市、区)防汛指挥部应针对干旱灾害的成因、特点,因地制宜采取预警防范措施。

  (2)市、县(市、区)防汛指挥部应建立健全旱情监测网络,随时掌握实时旱情灾情,并预测干旱发展趋势,根据不同干旱等级,提出相应对策,为抗旱指挥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3)市、县(市、区)防汛指挥部将加强抗旱服务网络建设,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化服务组织建设,以防范干旱灾害的发生和蔓延。

  3.3预警支持系统

  3.3.1洪水、干旱风险图

  市、县(市、区)防汛指挥部应组织工程技术人员,研究绘制市、县(市、区)的洪水风险图、地质灾害风险图和干旱风险图。

  3.3.2防御洪水方案

  水库管理部门编制和修订防御水库洪水方案,按分级管理的原则,报省、市、县(市、区)水利部门审批。

  3.3.3抗旱预案

  市、县(市、区)防汛指挥部编制抗旱预案,以主动应对不同等级的干旱灾害,由市、县(市、区)人民政府颁布实施。

  4防汛应急响应

  4.1汛情分级

  4.1.1一般汛情:

  (1)发布台风(包括热带风暴,下同)消息阶段;

  (2)日降雨量:50-100毫米(特殊情况作较大汛情处理);

  (3)三江潮位:鳌江站3.94-4.32米(黄海85高程,下同),飞云江瑞安站3.84-4.26米,瓯江温州站4.00-4.41米;

  (4)沿海最大风力:8级;

  凡符合上述4条中1条或1条以上的定为一般汛情。

  4.1.2较大汛情:

  (1)发布台风警报阶段;

  (2)日降雨量:100-200毫米,过程降雨量:200-300毫米(特殊情况作重大汛情处理);

  (3)三江潮位:鳌江站4.33-4.60米,飞云江瑞安站4.27-4.55米,瓯江温州站4.42-4.71米;

  (4)沿海最大风力:9-10级;

  凡符合上述4条中1条或1条以上的定为较大汛情。

  4.1.3重大汛情:

  (1)发布台风紧急警报阶段;

  (2)日降雨量:200毫米以上,过程降雨量:300毫米以上;

  (3)三江潮位:鳌江站高于4.60米,飞云江瑞安站高于4.55米,瓯江温州站高于4.71米;

  (4)沿海最大风力:11级以上;

  凡符合上述4条中1条或1条以上的定为重大汛情。

  4.2防范措施

  根据预报或实际出现汛情等级,确定防范措施。

  4.2.1一般汛情:

  (1)市防汛办向市防汛指挥部负责日常工作的副指挥报告汛情;

  (2)市防汛指挥部成员单位处室负责人进岗到位,防汛办主任、气象台台长、市水文站站长进岗到位;

  (3)市防汛办向县(市、区)防汛办通报汛情。

  4.2.2较大汛情:

  (1)市防汛办向市防汛指挥部负责日常工作的副指挥报告汛情,副指挥向市委、市政府分管领导(特殊情况下向主要领导)报告汛情;

  (2)市防汛指挥部指挥及分指挥部指挥进岗到位,召开汛情分析会,各部门各单位领导进岗到位;

  (3)市防汛指挥部部署防御工作,下发防御通知;

  (4)市防汛指挥部组织指挥全市防洪抢险救灾工作。

  4.2.3重大汛情:

  (1)市防汛指挥部指挥向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报告汛情;

  (2)市委、市政府领导进岗到位,部署防御对策;

  (3)市委办、市政府办下达防御紧急通知;

  (4)市委、市政府成立抗洪抢险救灾领导小组,实行统一领导,按有关规程分组实施。

  4.3工作内容

  4.3.1组织指挥:

  1、市防汛指挥部在上级防汛机构指导下和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行使全市防汛指挥权。

  2、市防汛指挥部及海事防台分指挥部、城市防台防洪分指挥部,汛期均实行24小时值班。海事防台分指挥部和城市防台防洪分指挥部要编制各自防台预案,报市防汛指挥部批准后实施。3、在台风、洪涝时发生地质灾害,市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指挥部应按照《温州市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试行)》做好防地质灾害和抢险救灾工作,并将地质灾害类型、发生时间、发生地点、原因和造成的损失及时向市防指报告。

  4.3.2灾害救助:在防台期间出现重特大灾情,由市重特大自然灾害救助指挥部根据《温州市重特大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试行)》统一指挥和组织自然灾害抢险救灾工作。

  4.3.3信息发布:

  1、市防汛指挥部负责发布汛情公报、防汛紧急警报、灾情(重大灾情由市委宣传部发布);

  2、市气象局负责发布台风消息、警报、紧急警报、强降雨等灾害性天气信息;

  3其他部门发布有关汛情、灾情等信息需报市防汛指挥部指挥同意。

  4.3.4预测预报:

  1、市气象局预报暴雨的时间、强度、量级和范围;台风的移动方向、速度、强度、登陆地点;

  2、温州海洋中心站预报沿海和瓯江、飞云江、鳌江风暴潮最高潮水位及出现时间;

  3、市水文站预报主要江河洪(潮)水位;4、市国土资源局预报可能发生地质灾害的地点、强度和时间。

  一般汛情12小时预报一次,较大汛情3小时预报一次,重大汛情1小时预报一次,

  遇特殊情况增加预报次数。预测预报结果按规定表格填写,经领导签字后上报市防汛指挥部;预测预报信息未经市防汛指挥部同意不得外传。

  4.3.5水利工程调度:

  1、中型以上水库由市防汛指挥部调度,其余水库由各县(市、区)防汛指挥部或主管部门负责调度;

  2、温瑞塘河、永强塘河由温瑞塘河水系管理处负责调度,瑞平塘河由瑞平水系管理处负责调度,其余河流由所属县(市、区)主管部门调度;

  3、市防汛指挥部对全市水利工程有权优先调度。

  4.3.6物资车辆调用:

  1、发生重大汛情时,市防汛指挥部有权在全市范围内调用防汛物资,任何单位和个人必须服从大局,主动配合;

  2、市级物资车辆调用由市防汛指挥部统一安排;

  3、各地要求调用市级物资的,由当地防汛指挥部提出书面申请,经市防汛指挥部决定后下达调运任务;

  4、抢险物资款原则上实行谁需要谁负责。

  4.3.7人员物资撤离:

  1、各地、各部门要按防洪预案组织转移受灾地段人员和物资;

  2、对重要物品、有毒物品及易燃易爆物品应按有关规定要求处理。

  4.3.8新闻采访:

  1、报道汛情、灾情必须真实,不得随意夸张;天气预报、洪(潮)水预报、汛情公告必须按市防汛指挥部、气象、海洋和水文部门提供的材料公布,不得随意修改;

  2、综合性报道、向上级新闻单位和对外的报道,需经宣传报道组审查后才能发布;

  3、电视台在台风登陆24小时内编辑洪灾录像专辑,上报市防汛指挥部。

  4.4领导分工

  4.4.1市委书记、市长领导负责指挥全市防汛工作;

  4.4.2分管防汛的市委副书记负责指导协调全市防汛工作;

  4.4.3分管防汛的副市长具体负责全市防汛工作;

  4.4.4赴各县(市、区)指导抗台的市委副书记、市委常委、副市长由市防汛指挥部会同市委办、市政府办负责落实。

  4.5组织分工

  重大汛情时,市委、市政府成立抗洪抢险救灾领导小组,下设决策指挥组、专家调度组、纪检督查组、抗洪抢险组、综合统计组、宣传报道组、后勤保障组。各组按职责分工开展抗洪抢险救灾工作。各组组成人员、主要职责和责任人如下:

  4.5.1决策指挥组:由市委、市政府、军分区主要领导和市防汛指挥部指挥组成。牵头单位为市委办、市府办,责任人为市委秘书长、市政府秘书长。

  主要职责:

  1、发布抗洪救灾紧急动员令;

  2、决定重大险情的抢险方案;

  3、决定调用抢险队伍;

  4、负责请示省政府、省军区调派物资、部队支援抢险;

  5、决定抗洪抢险的其他重要事项。

  4.5.2专家调度组:由市水利局、市防汛办、市气象局、市国土资源局、温州海洋预报台、市地震台、市水文站的领导和有关专家组成。牵头单位为市水利局,责任人为市水利局局长。

  主要职责:

  1、负责汛情、灾情、工情的汇总;

  2、负责台风、风暴潮、暴雨、洪水和地质灾害的预测预报;

  3、负责水利工程防洪调度;

  4、根据灾情、险情提出防御对策措施。

  4.5.3纪检督查组:由市委办、市纪委、市监察局的领导和有关人员组成。牵头单位为市委办,责任人为市委分管纪检副秘书长。主要职责:

  1、严格执行市委、市政府、市防汛指挥部抗洪救灾命令和决定,督促检查各级各部门党政领导及时到岗,全力做好抗洪抢险等工作;

  2、监督检查抗洪救灾资金、物资调拨到位情况;

  3、查处抗洪抢险救灾中渎职行为和违纪案件。

  4.5.4抗洪抢险组:由市府办、军分区、武警部队、海军91765部队、市公安局、温州电业局、市交通局、电信温州分公司、市邮政局、市卫生局、市水利局、市市政园林局、温州海事局、温州港航管理局、市环保局等职能部门的领导和有关人员组成。牵头单位为市府办,责任人为市府分管农业副秘书长。主要职责:

  1、负责各类险工险段的抢险救灾;

  2、负责抢险救灾车辆、船舶的调集;

  3、负责抢险设备、物资的调用;

  4、负责市委、市政府、市防汛指挥部和重要防汛部门的供电、通讯保障;

  5、负责抢险、遇险伤病人员的救治;

  6、负责易燃易爆和有毒等化学物品的处理;

  7、及时组织修复水毁工程。

  4.5.5综合统计组:由市府办、市民政局、市水利局、市交通局、市防汛办的领导和有关人员组成。牵头单位为市府办,责任人为市府分管信息副秘书长。主要职责:

  1、掌握抗洪救灾动态,综合汇总情况,编写抗洪救灾简报;

  2、负责向省委、省政府、省防汛指挥部及有关部门汇报汛情、灾情、抢险救灾工作;

  3、负责各地灾情的收集、核查、汇总。

  4.5.6宣传报道组:由市委宣传部、市广播电视总台、温州日报社领导和有关人员组成。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责任人为宣传部副部长。主要职责:

  1、及时落实市委、市政府抗洪救灾命令、决定及台风信息、汛情公报等的播报任务;

  2、及时报道各级党委、政府、防汛指挥部组织抗洪抢险活动情况和广大军民在抗洪抢险救灾中涌现出的先进事迹;

  3、准确报道灾害情况;

  4、编辑洪灾和抗洪录像专辑。

  4.5.7后勤保障组:由市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领导和有关人员组成,责任人为市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主要职责:

  1、负责市委、市政府、市防汛指挥部值班领导和工作人员的生活安排;

  2、负责来温慰问的上级领导和兄弟市领导的生活安排;

  3、负责上级派遣来温支援抗洪抢险部队的生活安排;

  4、抢险救灾车辆具体安排。

  5抗旱应急响应

  5.1旱情等级划分

  5.1.1轻度干旱:

  (1)中型水库平均充水度50%以上―60%以下;

  (2)7-10月份连续干旱天数达到30天;

  (3)新增饮水困难人口10万以上30万以下。

  凡符合上述3条中2条或2条以上的定为轻度干旱。

  5.1.2中度干旱:

  (1)中型水库平均充水度40%以上―50%以下;

  (2)7-10月份连续干旱天数达到50天;

  (3)新增饮水困难人口30万以上100万以下。

  凡符合上述3条中2条或2条以上的定为中度干旱。

  5.1.3严重干旱:

  (1)中型水库平均充水度40%以下;

  (2)7-10月份连续干旱天数达到70天;

  (3)新增饮水困难人口100万以上。

  凡符合上述3条中2条或2条以上的定为严重干旱。

  5.2防范措施

  5.2.1预案启用标准:

  当旱情等级达到轻度干旱,本预案开始启用。

  5.2.2水量调度原则:

  抗御旱灾的落脚点是充分利用水资源、最大限度地发挥水资源的作用,为此,确定抗旱用水调度基本原则如下:

  (1)按防大旱、抗长旱的原则制订用水方案;

  (2)在水资源利用上,先用地表水后用地下水,先用活水后用库水,即先用江河水后用水库山塘水;

  (3)在供水调度上,先保证生活用水,后保证重要工业用水,再考虑农业及生态用水;

  (4)在供水对象上,实行确保重点原则,在生活供水方面先确保城镇生活用水;在生产供水上先保重点工业生产用水;在农业用水上先保重要作物和经济作物生长关键需水时段为重点。

  5.2.3调度权限:

  (1)重要供水水库在抗旱库容以下调度权归市防汛指挥部,在市防汛指挥部授权范围内,各县(市、区)防汛指挥部可以对辖区内重要水工程进行调度;

  (2)其余水工程由所属县(市、区)水利局负责调度;

  (3)市防汛指挥部对全市水利工程有优先调度权。

  5.2.4具体负责人:

  (1)重要水工程日常调度由市防汛办常务副主任负责;

  (2)增加或减少重要水利工程用水量的调度由市防汛指挥部副指挥负责;

  (3)增加或减少珊溪水库用水量的调度,跨县(市、区)用水调度,动用中型水库死库容的审批,由市水利局负责。珊溪水库动用死库容,由珊溪水库建设总指挥部报市水利局审查后,上报省水利厅审批。

  5.2.5工作程序:

  (1)轻度干旱

  a、市防汛办发出抗旱工作通知,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做好抗旱准备工作;

  b、市气象、水文部门掌握气象、水雨情变化情况,做好监测、预报工作,并及时通报市防汛办;

  c、市水利部门做好抗旱水源的管理工作,检修抗旱设备,制定具体抗旱对策和要求;

  (2)中度干旱

  a、市防汛指挥部发出抗旱工作通知;

  b、市防汛指挥部召开会议,部署抗旱工作;

  c、市防汛指挥部每半个月组织一次气象、水利、水文、电力部门召开抗旱会商会,提出下阶段抗旱措施;

  d、市防汛办每半个月编报一次抗旱简报;

  e、市气象、水文部门密切注意气象、水雨情变化情况,加强监测、预报工作,每10天向市防汛办提供气象、水文实时信息和预测预报;

  f、市水利部门加强抗旱水源的管理和对水利工程实施调度;

  g、市委农办牵头组织水利、农业等部门深入抗旱第一线,帮助解决抗旱中的实际困难,收集资料,统计灾情;

  h、市气象部门部署人工增雨准备工作;

  i、市财政部门及时下拨抗旱经费;

  j、市新闻部门做好节约用水宣传。

  k、县(市、区)防汛部门每10天向市防汛办上报旱情、灾情和抗旱工作情况和下步打算。

  (3)严重干旱

  a、市政府发布抗旱救灾通知,紧急动员抗旱,必要时召开会议,进一步部署抗旱工作;

  b、市政府组织农业、水利、电力、卫生、民政、财政等部门组成的工作组分赴各地督促检查指导抗旱工作,帮助群众解决抗旱中的实际困难;

  c、市防汛指挥部每周召开一次会商会;

  d、市防汛办每周编报一期抗旱简报;

  e、市气象部门密切关注气象变化情况,加强监测、预报工作,每5天向市防汛办提供天气形势、降雨趋势等预测预报信息;

  f、市水利部门做好水库的水资源统一调度工作,首先保证城镇和农村居民的生活用水,加强水政执法工作,深入重灾地区,及时调处水事纠纷,办理水事案件;

  g、市新闻部门利用报刊、电视、广播等多种形式加强灾情报道和抗旱救灾的宣传工作;

  h、市防汛、财政、民政部门加强灾情统计,及时向上级报告灾情,积极争取省级的支持,争取国家特大抗旱补助经费;

  i、市政府牵头组成人工增雨领导小组,在有条件的地方积极实施人工增雨;

  j、市环保部门对污染水源企业实施监控;

  k、市水文站每10天对大中型水库、主要江河水量、水质实时监测,必要时要加密监测。

  l、驻温部队和市港航管理、市政、消防等部门要全力支持饮水困难地区运水和送水工作;

  m、市防汛指挥部报请市政府同意后,要求有关部门采取用水限制措施。

  n、县(市、区)防汛部门每5天向市防汛办上报旱情、灾情和抗旱工作情况和下步打算。

  5.3抗旱库容

  划定重要供水水库的抗旱库容,合理分配水量,以便遭遇干旱时尽可能保证正常供水。

  5.3.1珊溪水库抗旱库容72400万方。

  5.3.2苍南桥墩水库抗旱库容2100万方。低于抗旱库容时,每日供水量不得大于20万方;低于1650万方时,每日供水量不得大于15万方;低于1200万方时,每日供水量不得大于10万方;低于750万方时,每日供水量不得大于5万方。

  5.3.3苍南吴家园水库抗旱库容800万方。低于抗旱库容时,每日供水量不得大于8万方;低于650万方时,每日供水量不得大于6万方;低于500万方时,每日供水量不得大于5万方。

  5.3.4乐清钟前水库抗旱库容1000万方。低于抗旱库容时,每日供水量不得大于10万方;低于800万方时,每日供水量不得大于8万方;低于600万方时,每日供水量不得大于6万方;低于450万方时,每日供水量不得大于4万方。

  5.3.5乐清淡溪水库抗旱库容1000万方。低于抗旱库容时,每日供水

  量不得大于10万方;低于730万方时,每日供水量不得大于8万方;低于640万方时,每日供水量不得大于7万方;低于460万方时,每日供水量不得大于5万方。

  5.3.6文成百丈水库抗旱库容620万方。低于抗旱库容时,每日供水量3万方;低于530万方时,每日供水量2万方;低于440万方时,每日供水量1万方。

  中型水库参照以上要求执行,珊溪水库指挥部根据划定的抗旱库容,制订相应的抗旱应急调度运行方案,报我部批准后实施。

  5.4工作内容

  5.4.1组织指挥:市防汛指挥部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行使全市抗旱指挥权;发生严重旱情时,市防汛指挥部有权在全市征用抗旱物资,任何单位和个人必须服从大局,主动配合。

  5.4.2信息发布:市防汛指挥部负责发布旱情和灾情信息,任何其他部门或个人未经市防汛指挥部同意,不得发布有关旱情和灾情信息。

  5.4.3旱情测报:

  a、市气象局负责预报天气情况和有关气象信息,特别是中长期天气预测;

  b、市水文站负责测报降水量、蒸发量和主要江河、水库水位;

  c、县(市、区)防汛部门负责上报旱情、灾情和抗旱工作情况。

  测报(上报)的信息必须客观、真实,并按规定格式填写,经本单位领导签字后上报市防汛指挥部;测报(上报)的信息未经市防汛指挥部同意不得外传。

  5.4.4新闻采访:报道旱情、灾情必须真实,不得随意夸张;天气预报、旱情公告必须按市防汛指挥部或市委宣传部提供的材料公布,不得随意修改;电视台在灾后应抓紧编辑抗旱录像专辑,上报市防汛防旱指挥部。

  6应急保障

  6.1通信与信息保障

  6.1.1市、县(市、区)通信运营部门都有依法保障防汛抗旱信息畅通的责任。

  6.1.2市、县(市、区)防汛指挥部应按照以公用通信网为主的原则,合理组建防汛专用通信网络,确保信息畅通。海塘、水闸及水库管理单位必须配备通信设施。

  6.1.3市、县(市、区)防汛指挥部应协调当地通信管理部门,按照防汛抗旱的实际需要,将有关要求纳入应急通信保障预案。出现突发事件后,通信部门应启动应急通信保障预案,迅速调集力量抢修损坏的通信设施,努力保证防汛抗旱通信畅通。必要时,调度应急通信设备,为防汛通信和现场指挥提供通信保障。

  6.1.4在紧急情况下,应充分利用公共广播和电视等媒体以及手机短信等手段发布信息,通知群众快速撤离,确保人民生命的安全。

  6.2应急支援与装备保障

  6.2.1现场救援和工程抢险保障

  (1)对温州历史上的险工险段或易出险的水利工程设施,应提前编制工程应急抢险预案,以备紧急情况下因险施策;当出现新的险情后,应派工程技术人员赶赴现场,研究优化除险方案,并由防汛行政首长负责组织实施。

  (2)市、县(市、区)防汛指挥部和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在建水利工程施工单位以及受洪水威胁的其他单位,储备的常规抢险机械、抗旱设备、物资和救生器材,应能满足抢险急需。

  6.2.2应急队伍保障

  (1)防汛队伍。

  a.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依法参加防汛抗洪的义务。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和民兵是抗洪抢险的重要力量。

  b.防汛抢险队伍分为:群众抢险队伍、非专业部队抢险队伍和专业抢险队伍(地方组织建设的防汛机动抢险队和解放军组建的抗洪抢险专业应急部队)。群众抢险队伍主要为抢险提供劳动力,非专业部队抢险队主要完成对抢险技术设备要求不高的抢险任务,专业抢险队伍主要完成急、难、险、重的抢险任务。

  c.调动部队参加抢险程序:市(县)人民政府组织的抢险救灾需要军队参加的,应通过市防汛指挥部向军分区(人武部)提出申请,由军分区(人武部)按照军队有关规定办理,紧急情况下,部队可边行动边报告,市(县)人民政府应及时补办申请手续。

  d.申请调动部队参加抢险救灾的文件内容包括:灾害种类、发生时间、受灾地域和程度、采取的救灾措施以及需要使用的兵力、装备等。

  e、凡进入危险地点、接触有毒物体、易爆物体抢险的,事先必须向市防汛指挥部报告险情和详细的抢险措施,在征得同意后方可进入;明知抢险无明显效果又非常危险的地点,一般不派抢险队伍进入抢险,但需采取必要措施,防止灾害扩大。

  (2)抗旱队伍。

  a.在抗旱期间,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和防汛指挥部应组织动员社会公众力量投入抗旱救灾工作。

  b.抗旱服务组织是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干旱时期应直接为受旱地区农民提供生活用水、流动灌溉,维修保养抗旱机具,租赁、销售抗旱物资,提供抗旱信息和技术咨询等方面的服务。

  6.2.3供电保障

  温州电业局主要负责抗洪抢险、抗旱救灾等方面的供电需要和应急救援现场的临时供电。

  6.2.4交通运输保障

  市交通局主要负责优先保证防汛抢险人员、防汛抗旱救灾物资运输;低洼地区受洪水威胁时,负责群众安全转移所需地方车辆、船舶的调配;负责河道航行和渡口的安全;负责用于抢险、救灾车辆、船舶的及时调配。

  6.2.5医疗保障

  市、县(市、区)卫生局及防疫站主要负责水旱灾区疾病防治的业务技术指导;组织医疗卫生队赴灾区巡医问诊,负责灾区防疫消毒、抢救伤员等工作。

  6.2.6治安保障

  市、县(市、区)公安局、派出所主要负责做好水旱灾区的治安管理工作,依法严厉打击破坏抗洪抗旱救灾行动和工程设施安全的行为,保证抗灾救灾工作的顺利进行;负责组织搞好防汛抢险、分洪爆破时的戒严、警卫工作,维护灾区的社会治安秩序。

  6.2.7物资保障

  (1)物资储备。

  a.市、县(市、区)防汛指挥部、重点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在建水利工程施工单位以及受洪水威胁的其他单位应按规范储备防汛抢险物资。

  b.市、县(市、区)防汛指挥部根据规范储备的防汛物资品种和数量,结合本地抗洪抢险的需要和具体情况确定。

  c.抗旱物资储备。干旱频繁发生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贮备一定数量的抗旱物资,由市、县(市、区)防汛指挥部负责调用。

  d.抗旱水源储备。严重缺水的洞头县等地应建立应急供水机制,建设应急供水备用水源方案。

  (2)物资调拨。

  a.市、县级防汛物资调拨原则:先调用县(市、区)级防汛储备物资,在不能满足需要的情况下,可调用市级的防汛储备物资。先调用抢险地点附近的防汛物资,后调用抢险地点较远的防汛储备物资。当有多处申请调用防汛物资时,应优先保证重点地区的防汛抢险物资急需。

  b.市、县防汛物资调拨程序:市级防汛物资的调用,由县(市、区)防汛指挥部向市防指办公室提出申请,经批准同意后,由市防指办公室向代储单位下达调令。

  c.当储备物资消耗过多,不能满足抗洪抢险和抗旱需要时,应及时联系有资质的厂家紧急调运、生产所需物资,必要时可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开征集。

  6.2.8资金保障

  县(市、区)人民政府在本级财政预算中安排资金,用于本行政区域内遭受严重水旱灾害的工程修复补助。

  6.2.9社会动员保障

  (1)防汛抗旱是社会公益性事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水利工程设施和防汛抗旱的责任。

  (2)汛期或旱季,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根据水旱灾害的发展,做好动员工作,组织社会力量投入防汛抗旱。

  (3)市、县(市、区)防汛抗旱指挥机构的组成部门,在严重水旱灾害期间,应按照分工,特事特办,急事急办,解决防汛抗旱的实际问题,同时充分调动本系统的力量,全力支持抗灾救灾和灾后重建工作。

  (4)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加强对防汛抗旱工作的统一领导,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动员全社会的力量,做好防汛抗旱工作。在防汛抗旱的关键时刻,各级防汛抗旱行政首长应靠前指挥,组织广大干部群众奋力抗灾减灾。

  6.3技术保障

  6.3.1建设温州市防汛抗旱指挥系统

  (1)形成覆盖全市防汛部门的计算机网络系统,提高信息传输的质量和速度。

  (2)改进水情信息采集系统,使全市报汛站的水情信息在30分钟内传到市防汛指挥部。

  (3)建立和完善大、中型水库、小(一)型水库的洪水预报系统,提高预报精度,延长有效预见期。

  (4)建立工程数据库及大、中型水库的地理和社会经济数据库,实现这些地区重要防洪工程基本信息和社经信息的快速查询。

  (5)建立瓯江下游段、飞云江、鳌江及主要平原河网防洪调度系统,实现实时制订和优化洪水调度方案,为防洪调度决策提供支持。

  (6)建立市防指与省、县(市、区)防汛指挥部之间的防汛异地会商系统。

  (7)建立防汛信息管理系统,实现各级防汛抢险救灾信息的共享。

  (8)建立全市旱情监测和宏观分析系统,建设旱情信息采集系统,为宏观分析全市抗旱形势和作出抗旱决策提供支持。

  6.3.2市、县(市、区)防汛指挥部应建立专家库,当发生水旱灾害时,由防汛指挥部机构统一调度,派出专家组,指导防汛抗旱工作。

  6.4宣传、培训和演习

  6.4.1公众信息系统

  (1)汛情、旱情、工情、灾情及防汛抗旱工作等方面的公众信息交流,实行分级负责制,一般公众信息由市、县(市、区)防汛指挥部负责同志审批后,可通过媒体向社会发布。

  (2)当瓯江下游段、飞云江、鳌江及沿海主要平原河网发生超警戒水位以上洪水,呈上涨趋势;山区发生暴雨山洪,造成较为严重影响;出现大范围的严重旱情,并呈发展趋势时,按分管权限,由市、县(市、区)防汛指挥部统一发布汛情、旱情通报,以引起社会公众关注,参与防汛抗旱救灾工作。

  6.4.2培训

  (1)采取分级负责的原则,由市、县(市、区)防汛指挥部统一组织培训。省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负责市、县防汛指挥部机构负责人、防汛抢险技术骨干和防汛机动抢险队负责人的培训;市县防汛指挥部负责乡镇防汛指挥部负责人、防汛抢险技术人员和防汛机动抢险队骨干的培训。

  (2)培训工作应做到合理规范课程、考核严格、分类指导,保证培训工作质量。

  (3)培训工作应结合实际,采取多种组织形式,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每年汛前至少组织一次培训。

  6.4.3演习

  (1)市、县(市、区)防汛指挥部应定期举行不同类型的应急演习,以检验、改善和强化应急准备和应急响应能力。

  (2)专业抢险队伍必须针对当地易发生的各类险情有针对性地每年进行抗洪抢险演习。

  7善后工作

  发生水旱灾害的县(市、区)人民政府应组织有关部门做好灾区生活供给、卫生防疫、救灾物资供应、治安管理、学校复课、水毁修复、恢复生产和重建家园等善后工作。

  7.1救灾

  7.1.1发生重大灾情时,灾区县(市、区)人民政府应成立救灾指挥部,负责灾害救助的组织、协调和指挥工作。根据救灾工作实际需要,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派联络员参加指挥部办公室工作。

  7.1.2市、县(市、区)民政部门负责受灾群众生活救助。应及时调配救灾款物,组织安置受灾群众,作好受灾群众临时生活安排,负责受灾群众倒塌房屋的恢复重建,保证灾民有粮吃、有衣穿、有房住,切实解决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问题。

  7.1.3市、县(市、区)卫生局负责调配医务技术力量,抢救因灾伤病人员,对污染源进行消毒处理,对灾区重大疫情、病情实施紧急处理,防止疫病的传播、蔓延。

  7.1.4乡(镇、街道)政府应组织对可能造成环境污染的污染物进行清除。

  7.2防汛抢险物料补充

  针对当年防汛抢险物料消耗情况,按照市、县(

  市、区)分级筹措和常规防汛的要求,及时补充到位。

  7.3水毁工程修复

  7.3.1对影响当年防洪安全和城乡供水安全的水毁工程,应尽快修复。防洪工程应力争在下次洪水到来之前,做到恢复主体功能;抗旱水源工程应尽快恢复功能。

  7.3.2遭到毁坏的交通、电力、通信、水文以及防汛专用通信设施,应尽快组织修复,恢复功能。

  7.4灾后重建

  各相关部门应尽快组织灾后重建工作。灾后重建原则上按原标准恢复,在条件允许情况下,可提高标准重建。

  7.5防汛抗旱工作评价

  每年市、县(市、区)防汛指挥部应针对防汛抗旱工作的各个方面和环节进行定性和定量的总结、分析、评估。引进外部评价机制,征求社会各界和群众对防汛抗旱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总结经验,找出问题,从防洪抗旱工程的规划、设计、管理以及防汛抗旱工作的各个方面提出改进建议,以进一步做好防汛抗旱工作。

  8附则

  8.1名词术语定义

  8.1.1洪水风险图:是融合地理、社会经济信息、洪水特征信息,通过资料调查、洪水计算和成果整理,以地图形式直观反映某一地区发生洪水后可能淹没的范围和水深,用以分析和预评估不同量级洪水可能造成的风险和危害的工具。

  8.1.2干旱风险图:是融合地理、社会经济信息、水资源特征信息,通过资料调查、水资源计算和成果整理,以地图形式直观反映某一地区发生干旱后可能影响的范围,用以分析和预评估不同干旱等级造成的风险和危害的工具。

  8.1.3防御洪水方案:是有防汛抗洪任务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流域综合规划、防洪工程实际状况和国家规定的防洪标准,制定的防御江河洪水(包括对特大洪水)、山洪灾害(山洪、泥石流、滑坡等)、台风暴潮灾害等方案的统称。防御洪水方案经批准后,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必须执行。各级防汛指挥机构和承担防汛抗洪任务的部门和单位,必须根据防御洪水方案做好防汛抗洪准备工作。

  8.1.4抗旱预案:是在现有工程设施条件和抗旱能力下,针对不同等级、程度的干旱,而预先制定的对策和措施,是各级防汛指挥部门实施指挥决策的依据。

  8.1.5抗旱服务组织:是由水利部门组建的事业性服务实体,以抗旱减灾为宗旨,围绕群众饮水安全、粮食用水安全、经济发展用水安全和生态环境用水安全开展抗旱服务工作。其业务工作受同级水行政主管部门领导和上一级抗旱服务组织的指导。国家支持和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各种形式的抗旱社会化服务组织。

  本预案有关数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8.2预案管理与更新

  本预案由市防汛办负责管理,并负责组织对预案进行评估。每5年对本预案评审一次,由市防汛办召集有关部门、各县(市、区)防汛指挥部专家评审,并视情况变化作出相应修改,报市政府批准。各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在建工程施工单位根据本预案制定相关重点工程的防汛抗旱应急预案。

  8.3奖励与责任追究

  对防汛抢险和抗旱工作作出突出贡献的劳动模范、先进集体和个人,由市人民政府表彰并向省政府、国务院推荐表彰;对防汛抢险和抗旱工作中英勇献身的人员,按有关规定追认为烈士;对防汛抗旱工作中玩忽职守造成损失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公务员管理条例》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并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8.4预案解释部门

  本预案由温州市政府办公室负责解释。

  8.5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抗旱应急预案12

  一、总则

  1. 编制目的

  为有效应对和减轻干旱灾害造成的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本抗旱应急预案。

  2. 编制依据

  本预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抗旱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

  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行政区域内发生的干旱灾害及其衍生、次生灾害的应对工作。

  4. 工作原则

  抗旱救灾工作遵循“预防为主,综合施策,统一指挥,分级负责,社会参与,协同应对”的原则。

  二、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1. 组织机构

  成立抗旱应急指挥部,负责抗旱救灾工作的.统一领导和组织协调。抗旱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

  2. 职责分工

  抗旱应急指挥部负责研究制定抗旱救灾工作方案,组织、协调、指导、监督抗旱救灾工作;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抗旱救灾相关工作。

  三、预警与预防

  1. 预警发布

  根据气象、水文等部门提供的干旱预警信息,抗旱应急指挥部及时发布干旱预警,并通知相关地区和部门做好抗旱准备工作。

  2. 预防措施

  加强水利工程建设和管理,提高蓄水保水能力;推广节水灌溉技术,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加强水情监测和预报,为抗旱救灾提供科学依据。

  四、应急响应

  1. 响应启动

  当干旱灾害达到应急预案启动条件时,抗旱应急指挥部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并通知相关地区和部门开展抗旱救灾工作。

  2. 响应措施

  (1)加强水资源调度,优先保障城乡居民生活用水和农业生产用水;

  (2)启动应急水源工程,增加抗旱水源;

  (3)组织抗旱服务队,深入灾区开展抗旱救灾工作;

  (4)加强灾区卫生防疫工作,防止疫情发生;

  (5)加强宣传教育工作,提高群众抗旱意识和自救能力。

  3. 响应结束

  当干旱灾害得到有效控制,灾区生产生活秩序基本恢复正常时,抗旱应急指挥部宣布应急响应结束。

  五、后期处置

  1. 灾情评估

  抗旱应急指挥部组织相关部门对干旱灾害造成的损失进行评估,并编制灾情评估报告。

  2. 恢复重建

  根据灾情评估报告,制定恢复重建计划,并组织实施。同时,加强水利工程建设和管理,提高抗旱能力。

  3. 总结评估

  抗旱应急指挥部对本次抗旱救灾工作进行总结评估,总结经验教训,提出改进措施,完善抗旱应急预案。

  六、保障措施

  1. 物资保障

  加强抗旱救灾物资储备和管理,确保抗旱救灾所需物资及时到位。

  2. 技术保障

  加强抗旱救灾技术研究和推广,提高抗旱救灾的科技含量和效果。

  3. 资金保障

  加大抗旱救灾资金投入力度,确保抗旱救灾工作顺利开展。

  4. 队伍保障

  加强抗旱救灾队伍建设和管理,提高队伍素质和专业水平。

  七、附则

  1. 预案管理

  本预案由抗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解释和修订。

  2. 预案实施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抗旱应急预案13

  1、总则

  1.1 编制目的

  为做好我镇水旱灾害突发事件防范与处置工作,使水旱灾害处于可控状态,保证抗洪抢险、抗旱救灾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特制定xxx镇防汛抗旱应急预案。

  1.2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取水许可制度实施办法》、《水旱灾害统计报表制度》制定本预案。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镇范围内水旱灾害的预防和应急处置。水旱灾害包括:大雨洪水、干旱灾害以及由洪水、地震引发的堤防决口、水闸倒塌、供水水质被侵害等衍生灾害。

  1.4 工作原则

  1.4.1 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人为本,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防汛抗旱并举,努力实现由控制洪水向洪水管理转变,由单一抗旱向全面抗旱转变,不断提高防汛抗旱工作的现代化水平。

  1.4.2 防汛抗旱工作实行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统一指挥。

  1.4.3 防汛抗旱以防洪安全和城乡供水安全为首要目标,实行“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防抗结合”的原则。

  1.4.4 防汛抗旱工作按照流域或区域统一规划,坚持因地制宜,城乡统筹,突出重点,兼顾一般,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

  1.4.5 坚持依法防汛抗旱,实行公众参与,专群结合。

  1.4.6 抗旱用水以水资源承载能力为基础,实行先生活、后生产,先地表、后地下,先节水、后调水,科学调度,优化配置,最大程度地满足城乡生活、生产、生态用水需求。

  1.4.7 坚持防汛抗旱统筹,在防洪保安全的前提下,尽可能利用洪水资源;以法规约束人的行为,防止人对水的侵害,既利用水资源又保护水资源,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相处。

  2、组织指挥及职责

  2.1 组织机构

  xxx镇人民政府设立防汛防旱指挥部(以下简称镇防指)。成员组成如下:

  2.2 工作职责

  负责领导、组织全镇的防汛抗旱工作,拟订全镇防汛抗旱预案和行政区划的调水方案,及时掌握全镇汛情、旱情、灾情并组织实施抗洪抢险及抗旱减灾措施,统一调控和调度全镇水利、水电设施的水量,做好洪水管理工作,组织灾后处置,并做好有关协调工作。

  3、预防和预警机制

  3.1 预防预警信息

  3.1.1 汛情信息

  加强对当地灾害性天气的监测和预报,并将结果及时报送县防汛指挥部和相关成员单位。当预报即将发生严重水旱灾害时,镇防汛指挥部应提早通知有关区域做好相关准备。发生洪水时,雨情、水情应在30分钟内报到县防指,为适时指挥决策提供依据。

  3.1.2 洪涝灾害信息

  (1)洪涝灾害信息主要包括:灾害发生的时间、地点、范围、受灾人口以及群众财产、农林牧、交通运输、邮电通信、工矿企业、水电设施等方面的损失。

  (2)洪涝灾情发生后,镇防汛指挥部应及时向县防汛指挥部报告洪涝受灾情况,对人员伤亡等重大灾情在灾害发生后,应立即将初步情况报到县防汛指挥部,并对实时灾情组织核实,核实后及时上报。

  3.1.3 旱情信息

  (1)旱情信息主要包括:干旱发生的时间、地点、程度、受旱范围、影响人口,以及对工农业生产、城乡生活、生态环境等方面造成的影响。

  (2)镇防汛指挥部应掌握水雨情变化、加强旱情监测,按照《水旱灾害统计报表制度》的规定上报受旱情况。

  3.2 预防预警行动

  3.2.1 预防预警准备工作

  (1)思想准备。加强宣传,增强全民预防水旱灾害和自我保护的意识,做好防大汛抗大旱的`思想准备。

  (2)组织准备。建立健全防汛抗旱组织指挥机构,落实防汛抗旱责任人、防汛抗旱队伍的监测网络及预警措施,加强防汛专业机动抢险队和抗旱服务组织的建设。

  (3)工程准备。对存在病险的堤防、涵闸等各类水利工程设施实行应急除险加固;对跨汛期施工的水利工程和病险工程,要落实安全度汛方案。

  (4)预案准备。修订完善各类预案和防御超标准洪水的应急方案,并开展预案演练,通过演练检验预案编制的效果,提高预案的可操作性。

  (5)物资准备。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镇防汛指挥部应储备充足的抢险物资。

  (6)通信准备。充分利用社会通信公网,确保雨情、水情、工情、灾情等信息及指挥调度指令畅通。

  (7)防汛抗旱检查。实行以查组织、查工程、查预案、查物资、查通信为主要内容的分级检查制度,发现薄弱环节,要明确责任、限期整改。

  3.2.3 地质灾害预警

  (1)地质灾害易发区应建立专业监测与群测群防相结合的监测体系,每个村、组和相关单位都要落实观测措施,汛期坚持24小时值班巡逻制度,降雨期间,加密观测、加强巡逻,并落实信号发送员,一旦发现危险征兆,立即向周边群众报警,实现快速转移,并报县防汛指挥部,以便及时组织抗灾救灾。

  3.2.4 干旱灾害预警

  (1)镇防汛指挥部应针对干旱灾害的成因、特点,因地制宜采取预警防范措施。

抗旱应急预案14

  一、总则

  1、编制目的

  为了有效应对干旱灾害,减轻干旱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影响,保障社会和谐稳定和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特制定本抗旱应急预案。

  2、编制依据

  本预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制定。

  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国各级行政区域内的抗旱应急工作,包括干旱预警、应急响应、抢险救灾、灾后恢复等各个环节。

  4、工作原则

  抗旱应急工作应遵循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统一指挥、分级负责、科学决策、快速响应的.原则。

  二、组织体系与职责

  1、组织体系

  抗旱应急工作实行中央统一领导、地方分级负责、部门分工协作的组织体系。中央层面设立国家抗旱应急指挥部,地方各级政府设立相应的抗旱应急指挥机构。

  2、职责分工

  (1)国家抗旱应急指挥部:负责全国抗旱应急工作的统一指挥和协调,制定抗旱政策、规划,指导地方抗旱工作。

  (2)地方抗旱应急指挥机构:负责辖区内抗旱应急工作的组织、指挥和协调,落实抗旱措施,保障抗旱工作顺利进行。

  (3)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积极参与抗旱应急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和物资保障。

  三、干旱预警与响应

  1、干旱预警

  根据气象、水文等部门的监测和预测,结合实际情况,适时发布干旱预警信息。预警等级分为四级,由低到高依次为蓝色、黄色、橙色、红色。

  2、应急响应

  根据干旱预警等级,启动相应的应急响应措施。包括加强抗旱水源调度、保障群众生活用水、实施节水措施、组织抗旱救灾等。

  四、抢险救灾与恢复

  1、抢险救灾

  在干旱灾害发生时,各级抗旱应急指挥机构要及时组织抢险救灾工作,确保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需求,防止因干旱引发的次生灾害。

  2、灾后恢复

  干旱灾害过后,要及时组织灾后恢复工作,包括修复受损设施、恢复生产生活秩序、总结抗旱经验教训等。

  五、保障措施

  1、物资保障

  建立健全抗旱物资储备和调配机制,确保抗旱救灾所需物资的及时供应。

  2、技术保障

  加强抗旱技术研发和推广,提高抗旱工作的科技含量和效率。

  3、人员保障

  加强抗旱应急队伍建设,提高抗旱应急人员的业务素质和应对能力。

  六、附则

  1、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国家抗旱应急指挥部负责解释。

  2、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根据本预案,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抗旱应急预案或实施方案,并定期组织演练和评估。

  3、在抗旱应急工作中,对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的单位和个人依法追究责任。

抗旱应急预案15

  为做好水、旱灾害的防范和处置,保证抗洪抢险、抗旱救灾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最大限度减少水、旱灾带来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根据《水法》、《防洪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镇范围内水、旱、地质灾害的预防和应急处置,包括干旱、山洪、山体滑坡、泥石流、溃堤(坝)、河道堵塞、危房倒塌、学校和集镇防洪以及供水危机等自然灾害。

  二、工作目标及基本原则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人为本,努力减少人员伤亡,减轻国家和人民群众财产损失,保障人民群众基本生活用水,维护社会稳定,尽力做到不倒一坝,不溃一堤,不损一站(房),不死一人。

  (二)基本原则

  1、立足预防,主动防范。把洪涝干旱灾害的预防管理放在防灾减灾工作的中心环节,密切监测雨情、水情、旱情、险情和灾情,认真做好各项防范工作。

  2、分级负责,加强督查。洪涝干旱灾害按行政区域实行属地管理,以各村委会为主进行处置,并实行行政首长负责

  制。镇各有关单位积极支持和指导、督促各村的应急处置工作。

  3、科学调度,保障安全。认真分析洪涝干旱灾情的发展和防洪抗旱工程现状,科学调度,优化配置,保障安全。

  4、果断处置,全力抢险。一旦发生重大洪涝干旱灾害、地质灾害和水利工程险情,应迅速反应,及时启动应急预案,组织力量全力抢险救灾,尽最大努力避免和减少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

  三、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一)防汛抗旱指挥部

  镇成立防汛抗旱指挥部,由镇长任总指挥,分管副镇长任第一副总指挥,班子成员任副总指挥,镇综合办、水务站、安监站、派出所、民政办、农业服务中心、交管站、综治办、司法所、财政所、国土资源所、林业环保站、电管所、村镇规划所、科教文化中心、中(小)学、卫生院、村委会等负责人为成员;指挥部下设办公室,由分管领导兼任办公室主任,组织快速高效应急救援队伍,负责日常工作。

  (二)指挥部职责

  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区、 区防汛抗旱的法律、法规、政策,及时掌握全镇水情、旱情;组织实施抗洪抢险及抗旱减灾措施,制定镇防汛抗旱方案;组织全镇的`防汛抗旱工作;对全镇水利设施实施统一调控和调度;组织对河流、水利工

  程的防洪安全管理。

  (三)成员单位职责及责任人

  1、综合办:负责联络各成员单位,做好协调,上报及信息工作。

  2、安监站:负责防汛抗旱部门、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与监督,督促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改,事故调查与处理。

  3、综治办:负责出现汛情、旱情的社会综合治理工作,维护社会稳定。

  4、镇司法所:负责法律、法规、政策宣传与解释,向受害者提供法律援助。

  5、电管所:负责本单位所辖区内的线路巡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处理。

  6、科教文化中心:正确把握全镇防汛抗旱宣传工作导向,协助、指导新闻宣传单位做好防汛抗旱新闻报道工作。

  7、水务站: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全镇防汛抗旱工作;组织、指导全镇防洪排涝、抗旱工程的建设和水毁水利工程的修复;负责水情和旱情的监测预报及全镇防汛抗旱指挥系统工程建设;保障农村居民安全饮水。

  8、镇派出所:依法打击造谣惑众和盗窃、哄抢防汛抗旱物资以及破坏防汛抗旱设施的违法犯罪行为;处置因防汛抗旱引发的群众性治安事件;协助组织群众从危险地区安全撤离和转移。

  9、交管站:保障因汛情所造成的水毁道路的及时修复,确保道路畅通。

  10、民政办:组织、协调灾后救助工作;核查灾情,发布灾情及救灾工作情况,及时向镇防汛抗旱指挥部提供灾情信息;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检查使用;组织、指导和开展救灾捐赠等工作。

  11、财政所:组织实施全镇防汛抗旱经费预算;根据有关部门和村镇提出的申请,会同镇防办在年度预算内审核下拨防汛抗旱经费,并监督使用。

  12、国土资源所:指导并监督全镇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的建设与运行;组织对山体滑坡、崩塌、地面塌陷、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的勘察、监测、防治。

  13、农业服务中心:指导农业防汛抗旱和灾后农业救灾、生产恢复及农业系统的防洪安全;负责灾后恢复农业生产和抗旱所需种子、化肥、农药等物资的组织供应与技术指导。指导防汛抗旱和灾后畜牧业救灾、生产恢复及养殖系统的防洪安全;负责灾后恢复畜牧业生产和抗旱所需种苗、饲料等物资的组织供应与技术指导;组织兽医开展牲畜防病治病,预防和控制疫情的发生和流行。

  14、林业环保站:协调防汛木材的供应,组织做好林区防汛管理工作及环保工作 。

  15、卫生院:负责水、旱灾区疾病预防控制和医疗救援

  工作;及时向镇防指提供水、旱灾区疫情和防治信息;组织医疗卫生单位和医疗卫生人员开展防病治病,预防和控制疫情的发生和流行。

  16、中(小)学:负责学校防汛抗旱工作,防止洪涝灾害,搞好学生的安全教育培训,发生险情组织学生安全撤离。

  17、村委会:负责本辖区的防汛抗旱工作,对所涉及的范围目标要制定详实的防汛抗旱预案,在汛期要加强巡查,及时排查出险情进行整改;遇到重大险情按照预案边处理,边及时上报,确保人员生命安全。

  所有成员单位的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具体负责人员为直接责任人。责任人要加强巡查力度,并将检查情况每月26日前报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

  四、预防和预警机制

  (一)山洪灾害预警

  建立山洪灾害易发区专业监测与群测群防相结合的监测体系,落实观测措施和汛期值班巡逻制度,一旦发现危险征兆,立即向周边群众报警,并报镇防汛抗旱指挥部。

  (二)干旱灾害预警

  镇防汛抗旱指挥部针对干旱灾害的成因、特点,因地制宜,落实预警措施。建立健全旱情监测网络和干旱灾害统计,随时掌握旱情灾情,并预测干旱发展趋势,根据不同干旱等级,提出相应对策,为抗旱指挥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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