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福利管理制度15篇

文/ 星启 时间: 专题范文

员工福利管理制度1

  第一节总则

  第一条为维护公司利益,完善薪酬管理体系,加强薪酬保密管理,营造良好的文化氛围,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总经理、财务总监、薪资专员以及参与工资核算、审核、审批的相关人员可知晓本公司全体员工薪酬,分管副总可知晓其分管序列员工薪酬,其他人员均无权知晓他人工资、档级。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

  第二节薪酬资料管理原则

  第四条各部门员工的薪酬资料只有在其所在部门负责人、主管领导、财务总监、总经理处查询掌握,其他任何人不得探询、议论他人的薪资。

  第五条员工不能将自己的薪酬透露给他人,如对自己的薪酬有异议可向人力资源部反映,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或协调处理。

  第六条因发放薪酬而接触薪酬资料的人员务必严格遵守保密制度。

  第七条相关部门的职责和义务

  1、人力资源部

  ⑴人力资源部负责薪酬制度的制定、实施、监督工作;

  ⑵人力资源部设专人负责对薪酬进行解释和管理,其他部门(财务除外)和个人无权对薪酬进行解释。

  2、计划财务部

  ⑴计划财务部需指定专人负责薪酬的管理和发放,其他人员不得透过财务系统查询或向本部门人员询问本人或他人的薪酬;

  ⑵计划财务部负责解释本部门涉及的薪酬项目(如保险金、福利、加班工资等),但不得解释、透露其它本部门未涉及的薪酬项目;

  ⑶计划财务部对本部门所负责的薪酬模块的保密工作负全责。

  第三节保密程序

  第八条保密程序

  1、薪酬表编制保密程序

  ⑴所有接触和编制薪酬的人员一律不得在任何场合谈论与薪酬有关的事宜; ⑵负责编制薪酬表的人员在做薪酬表时,不允许有其他与薪酬无关的人员在工作现场,如有其他与薪酬编制无关的'人员在工作现场,负责编制薪酬表的人员要劝其离开;

  ⑶编制薪酬表的电子文档须加密,以防泄密;

  ⑷编制薪酬表的人员如在制作薪酬表时有其它事情离开工作现场,不得将薪酬表和相关的薪酬资料摊放在桌面上,务必收集起来放入专门的档案柜内加锁,以免他人翻阅,并关掉打开的电脑文档;

  2、薪酬审批保密程序

  ⑴人力资源部薪酬专员将薪酬表报送计划财务部审核时,务必以加密或密封的形式亲自送达财务部负责人,不得找人代为转交;

  ⑵人力资源部薪酬专员将经计划财务部审核的薪酬表报送总经

  理审批时,务必以加密或密封的形式亲自送达。

  3、薪酬发放保密程序

  ⑴人力资源部薪酬专员将审核签批后的员工薪酬明细表报送到计划财务部; ⑵计划财务部将审核签批后的员工薪酬明细表转送开户银行,由银行统一发放。

  ⑶人力资源部薪酬专员务必在工资发放后的当天将员工个人薪酬条发放到员工本人,不得代领。

  ⑷如员工个人薪酬条与存入薪酬卡的薪酬不相符或有其他错误时,请员工及时与人力资源部薪酬专员联系。

  4、薪酬调整保密程序

  ⑴对于新聘员工,分管副总和部门负责人对薪酬归位的水平、档级有推荐权; ⑵对于员工调薪,分管副总对员工新的薪酬水平、归位档级有推荐权。

  每月应发放的薪酬总额由计划财务部根据审批的薪酬审批表存入开户银行。

  第四节保密职责、处罚措施

  第九条保密职责

  1、人力资源部薪酬专员及财务部薪酬审核人员对薪酬负有保密职责,不得将任何人的薪酬向外透露;

  2、薪酬专员务必对有关薪酬资料等电子版加密;

  3、严禁公司任何员工以任何方式向任何人透露自己或询问其他人员的薪酬状况;

  4、人力资源部所有薪酬表的存档,薪酬专员要严格遵守公司薪酬保密制度; 5、所有个人因薪酬有错误需查询薪酬表的,薪酬专员只能带给其个人的薪酬表,与其无关的薪酬状况一律不得显示给查询人。

  第十条处罚措施

  1、如有探询、评论他人薪资或将自己的薪资透露给他人的,一经发现,情节轻微未造成不良影响的,每发现一次工资下调一档,连续3次给予解聘处理;对于造成不良影响、情节严重发现一次即给予解聘处分;

  2、人力资源部和计划财务部人员非因工作需要透露他人薪酬标准的,一经发现将给予300—500元的罚款,情节严重者可直接解除劳动合同;

  3、公司发放现场秩序由工资发放人员监督管理,发放工资时有人违反现场纪律,如发现有代领或者其他违反保密要求的财务人员应及时制止或采取相应的措施,一经发现视情节严重程度扣罚财务工资发放人员200—300元,扣罚所在部门主管300元。

  第五节附则

  第十一条本制度未涉及到的事宜按照公司有关制度执行。第十二条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归人力资源部。

  第二十一条:月薪制的释义

  月薪制是以月度为考核周期,把员工的工资收入与个人月度绩效挂钩的一种工资分配方式。

  本公司的月薪制又分为标准月薪制和提成月薪制两种。

  第二十二条:标准月薪制人员范围

  子公司实行标准月薪制人员的范围为:办公室(行政管理和后勤服务人员)、财务部、客户服务部和配件部非年薪制员工,集团公司总部非年薪制员工。

  第二十三条:提成月薪制人员范围

  子公司实行提成月薪制人员的范围为:销售部和售后服务部非年薪制员工。

  第二十四条:标准月薪制员工工资的构成

  本公司标准月薪制员工的月工资包括基准工资、加班工资、津贴等,不参与提成工资分配。基准工资只是计发基数,构成内容有以下两个部分: 一、基础工资(相对固定的部分,为基准工资的80%,也称:基础月薪) 二、基础绩效工资(浮动部分,为基准工资的20%)

  第二十五条:提成月薪制员工工资构成

  本公司提成月薪制员工的月工资包括基准工资、基准提成工资、加班工资、津帖等。基准工资和基准提成工资只是计发基数。

  基准工资的构成内容有以下两个部分:

  一、基础工资,为基准工资的80%,也称基础月薪。

  二、基础绩效工资,为基准工资的20%。

  基准提成工资的构成内容有以下两个部分:

  一、基础提成工资,为基准提成工资的80%。

  二、提成绩效工资,为基准提成工资的20%。

  第二十六条:月基准工资标准

  月基准工资标准是集团公司制定的月薪制员工所有职位薪级的标准工资体系。

  第二十七条:绩效工资基数释义

  本制度所称绩效工资基数是提成月薪制人员的基础绩效工资与提成绩效工资之和。

  第二十八条:应发绩效工资的计算:

  本制度所称应发绩效工资数,是指按集团公司<个人绩效考核办法>和子公司<个人绩效考核实施细则>规定实施考核后,依据员工个人月度绩效分数所对应的绩效工资系数乘以标准月薪制人员的基础绩效工资数或提成月薪制人员的绩效工资基数所得的工资数。

  第二十九条:月薪制员工在试用期的月薪

  公司对通过招聘程序聘用在月薪制岗位上工作的新员工,可以依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设置试用期,试用期的月薪按其拟任职位职等薪级基准工资的80%计发,试用期间不计发绩效工资和超额利润提成奖。

  第三十条:学徒工的薪酬

  学徒工的薪酬按学徒协议规定支付。

  第三十一条:实习生的薪酬

  实习生在公司实习期间的薪酬按集团公司与学校签订的实习协议规定支付。

员工福利管理制度2

  一、目的

  为规范公司福利管理,体现出对公司的关爱,激发员工的.工作激情,制定本制度。

  二、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

  三、职责

  1、公司办公室、采购科、人事部负责公司的福利管理。

  2、公司财务部负责福利管理情况的监督管理。

  四、具体内容及要求

  1、福利范围

  (1)培训提升

  根据需要,公司组织员工进行外出拓展训练、深造等多种形式的外训,不断提升员工队伍素质,每年由人事部制定方案,报总经理批准后组织实施。

  (2)工龄补助

  公司为入职满一年以上的员工发放工龄补助,具体执行标准为满一年200元,满两年300元,满三年500元,满四年600元,满五年800元,五年以上1000元。

  (3)节日礼品

  公司在每年的中秋节、春节为公司员工发放节日礼品,以示慰问,具体由办公室、采购科执行。

  (4)就餐补助

  公司为员工提供就餐补助,每周三为免费工作餐。

  (5)婚庆福利

  入公司满一年的员工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结婚的,本人填写《结婚礼金领取申请表》,凭结婚证经办公室审核后可领取公司为其发放的660元结婚礼金,以示祝福。

  (6)公费旅游

  公司每年组织管理人员和优秀员工外出旅游,费用由公司承担,每年由办公室提出计划报总经理批准后组织实施。

  (7)健康体检

  公司为保障员工身体健康,定期组织员工进行健康体检,优秀员工和特殊岗位员工每年一次,其他员工每两年一次,具体由办公室落实。

  (8)夏季防暑

  夏季公司为员工发放夏季防暑用品,根据实际岗位情况发放防暑补助。

  (9)生日礼物

  公司为入公司满3月的员工发放生日礼物以示,具体由人事部负责落实。

  (10)丧事吊唁

  员工直系亲属亡故时,公司安排人员前往吊唁,以示抚慰。

  2、福利范围、数量的调整

  特殊情况需要调整福利范围和数量时应由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报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五、附则

  1、本制度解释权归公司办公室。

  2、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六、相关文件及表格及记录表单

  1、《薪酬管理制度》

  2、《结婚礼金领取申请表》

员工福利管理制度3

  1.福利项目包括:伙食、住宿、娱乐、年假、产假、婚假、培训、节日慰问等。

  2.伙食规定:公司为所有雇员均提供三餐伙食,管理餐9元/天,三荤一素一汤/餐;员工餐6.5元/天,二荤一素一汤/餐。

  3.住宿规定:公司为所有雇员提供住宿,住宿等级为:经理单间、主管1-2人/间、职员4-6人/间;每个房间配有床铺、风扇、照明灯等家居,需爱惜公物,损坏照价赔偿。

  4.娱乐:不定期组织开展晚会、球赛、棋类竞赛等文艺活动。

  5.医疗:公司备有日常擦伤流血急救药品,发生工伤后须及时填写《工伤事故报告单》,医疗费用视总办处理意见及工伤者本人应负责任确定。

  6.有薪假期:年假、婚假等。

  7.节日慰问:每月于会所举行一次员工卡拉ok聚会和员工生日晚会(当月生日的员工将获公司赠送的礼品),传统节日公司内部加餐。

  8.其它福利详见各项规定。

  9.应用表单

  9.1《工伤事故报告单》

员工福利管理制度4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员工福利管理,充分发挥福利的保障和激励作用,特制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福利管理办法》。

  第二条公司行政与人力资源部是负责福利管理的职能部门。

  第三条公司福利形式主要有:假期福利、社会保险、节日礼金、健康保障、各种补贴及其它。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全体在册正式员工。

  第二章福利费用来源及用途

  第五条福利费用是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员工工资总额的14%提取,主要用于节日礼金、健康保障、各种补贴、其它福利及员工集体活动等。

  第三章假期福利

  第六条假期福利依照《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休假管理办法(试行)》执行。

  第四章社会保险

  第七条公司根据南京地区劳动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确定养老保险、工伤、生育保险及医保统筹的'参保基数,为员工购买相应的保险。

  第五章节日礼金

  第八条公司节日礼金有:元旦礼金、春节礼金、'五一'礼金、国庆中秋双节礼金等四种。具体发放人员、时间、金额如下:

  1、每年元旦放假前一周内发放一定实物礼品,其中正式员工每人50元,临时工每人25元;

  2、春节礼金在每年春假前一周内发放;正式员工每人400元,临时工每人200元;

  3、每年五一放假前一周内发放一定实物礼品,其中正式员工每人50元,临时工每人25元;

  4、国庆中秋双节礼金在每年国庆节前一周内发放;正式员工每人400元,临时员工每人200元。

  第六章健康保障

  第十条为保障员工的身心健康,在南京公司服务满一年的员工,每年可享受公司组织的一次免费体检,体检费用为规定如下:

  1、公司经营班子成员每人每年体检费不超过200元;

  2、公司部门经理及管理处主任层级每人每年体检费不超过100元;

  3、其他员工每人每年体检费不超过40元。

  第十一条午餐补贴:公司全体员工可享受午餐补贴110元,在每月工资中发放。

  第十二条高温费:公司在册正式员工500元,返聘员工、临时工200元。

  第十三条独生子女费,已领取《独生子女证》的员工自领取《独生子女证》之日起至子女满14周岁止,公司发放100元的独生子女费,一年发放一次,每年12月发放。

  第七章附则

  第十四条公司每年支付上述各项基本福利后有节余,可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报XX物业总部批准后执行。

  第十五条公司每年12月中旬对下一年度福利发放做详细预算,并上报XX物业总部批准后执行。

  第十六条本办法由公司行政与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本办法自签发之日起实施。

员工福利管理制度5

  1、目的

  为增强公司员工归属感,提高员工的满意度及对公司的认同度,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福利管理的全过程。

  3、名词术语解释

  3.1.法定福利指公司为员工提供国家或地方政府规定的各项福利。

  3.2.统一福利指公司全体员工都有权利享受的共有福利。

  3.3.专项福利指公司为特殊条件的员工提供的专门福利。

  4、职责

  4.1.行政部负责本制度的编制、具体执行及统一福利的发放。

  4.2.总经办负责福利制度及福利费用的审批与核定。

  5、法定福利

  5.1.社会保险

  5.1.1.社会保险的定义:社会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的形式,由社会集中建立基金,以使劳动者在年老、患病、工伤、失业、生育等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能够获得国家和社会补偿和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

  5.1.2.社会保险的组成: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五种保险。

  5.1.3.公司按当地政府规定为员工办理基本社会保险,并承担公司应缴纳部分,个人应缴纳部分由公司代缴并从员工薪资中扣除。

  5.2.住房公积金

  5.2.1.住房公积金的定义:是指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所有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5.2.2.公司按当地政府规定为员工办理基本社会保险,并承担公司应缴纳部分,个人应缴纳部分由公司代缴并从员工薪资中扣除。

  5.3.法定节假日休息

  公司按照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标准,依法进行调休。具体如下:

  元旦放假1天(1月1日);

  春节放假3天(农历腊月除夕至正月初二)

  五一劳动节放假1天(5月1日)

  十一国庆节放假3天(10月1日、2日、3日)

  清明节放假1天

  端午节放假1天(农历五月初五)

  中秋节放假1天(农历八月十五)

  允许与法定公休日上移下错,形成连休,具体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节假日放假的通知为准。

  6、统一福利

  6.1.病假:当员工患有疾病,必须提供社区及以上医院开具的病假证明,享受病假待遇。

  6.2.年节礼品:春节、中秋节等假日,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为员工提供节日礼品福利。

  6.3.康乐活动

  为使员工之间增进感情、加强沟通,公司将视业务情况,不定期组织旅游、聚餐、拓展培训等形式的康乐活动,并提供资金支持。

  7、专项福利

  7.1.带薪年假

  公司员工在本公司连续工作一年可享受带薪年休假待遇,具体如下:

  7.1.1.公司员工连续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者,年休假为5天;

  7.1.2.已满10年不满20年者,年休假为10天;

  7.1.3.已满20年及以上者,年休假为15天。

  7.2.婚假

  公司员工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相关规定对于已到结婚年龄(即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方不早于20周岁)并依法履行登记手续结婚的员工,公司给予婚假,具体如下:

  7.2.1.员工符合法定年龄结婚(包括再婚)可享受3天婚假。需到外地料理婚事的,公司将根据往返路程实际需要天数给予1至3天的路程假,但两者合计最多不超过6天,途中的车船费等,全部由职工自理。

  7.2.2.婚假应当在登记结婚当年或次年一次休完,逾期不休或少休的,假期自动取消。

  7.3.丧假

  员工的父、母、公、婆、岳父、岳母、夫(妻)、祖父、祖母、外祖父、外祖母、子、女死亡公司给丧假3天。员工在外地的直系亲属死亡需员工本人去外地料理丧事的,根据路途远近另给予路程假。丧假期间工资照发,途中的车船费等由员工自理。

  7.4.产假

  7.4.1.顺产:女职工依法生育享受98天+60天,共计158天产假;其中,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产假包括双休日和国定假日)。

  7.4.2.流产:妊娠4个月以内流产或子宫外孕者,给予产假15天。妊娠满4个月流产者,给予休假42天。按病假规定执行。

  7.4.3.女职工产假结束以后,如需要续假的,一律按事假处理,但事假最多不得超过一个月,超过一个月以上的,按自动离职处理。

  7.4.4.对于没有生育指标的女职工怀孕流产的,根据医务部门证明,可按上述规定休假,休假期间待遇按事假处理。

  7.4.5.怀孕的女员工,在工作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算作工作时间。

  7.4.6.男员工配偶生育的,公司给予护理假7天,假期工资照发。

  7.4.7.产假工资:产假期间的待遇由社保统筹基金报销相关医疗费和发放生育津贴。

  7.5.哺乳假

  7.5.1.生育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女员工,公司给予两次哺乳(含人工喂养)时间,每次三十分钟。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一个婴儿,每次哺乳时间增加三十分钟。女员工在工作时间内的两次哺乳时间可以合并使用。

  7.5.2.哺乳假期间工资正常发放,不影响晋级、调整工资并计算工龄。

  7.6.节育手术假

  公司员工落实避孕节育措施的,按以下规定休假,工资照发:

  7.6.1.放置宫内节育器,休假2天;

  7.6.2.取宫内节育器,休假1天;

  7.6.3.输精管结扎的,休息7天;输卵管结扎的,休息21天。

  7.7.工伤假

  7.7.1.员工因工遭受事故伤害或被诊断为职业病,由本人并所在部门报公司行政部,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诊断为职业病日起30天内,由公司行政部向公司所在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并经认定后,给予工伤假。

  7.7.2.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者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7.8.生日福利:生日福利以员工法定身份证为准。

  逢正式员工生日时,公司将为员工提供生日礼品,原则上不予现金形式发放。

  7.9.季度劳保福利:每季度最后一个月公司为正式员工发放下一个季度劳保用品。

  7.10.结婚礼金:转正员工结婚,可获得公司相应的贺礼。如夫妻双方均在公司,只享受一份。

  7.11.生育礼金:转正员工生育,可获得公司相应的贺礼。

  7.12.“三.八妇女节”:公司女职工享有下午半天假及节日礼品。

  8、附则

  8.1.本制度解释权归行政部;

  8.2.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xx有限责任公司

  20xx年8月27日

员工福利管理制度6

  公司高度重视员工的福利管理,力求在提供良好的可持续平台基础上形成劳资双方对奋斗目标的一致认同,真正体现公司“以人为本”的经营理念,实现企业与员工的共同发展,特制定本福利制度。具体福利包括以下几项:

  一、保险

  1、公司员工于试用期结束转为正式员工后公司办理商业意外险

  2、工作满一年的'员工,公司为员工办理的劳动保险主要包括五种一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及住房公积金。保险缴费基数和缴费比例按照国家及地方有关规定执行。

  二、节假日福利

  节假日福利公司将以购物卡、礼品或现金形式发放。

  (1)春节;

  (2)元宵节;

  (3)五一劳动节;

  (4)母亲节;

  (5)六一儿童节;

  (6)情人节;

  (7)中秋节;

  (8)国庆节。

  三、午餐补贴

  免费工作午餐,因公出差的员工,公司给予餐补每人每天50元。如出差已公费用餐,则不享受餐补。

  四、通讯补贴

  因工作性质需要,员工每人每月补助话费(流量费)30元,随工资一同发放。

  五、工龄补贴

  员工入职每满半年底薪上升10%,工作满一年以上发放岗位补贴

  六、生日礼金

  为了进一步完善员工的福利待遇,营造快乐和谐的氛围,公司将在每位员工生日当天发放100元生日礼金及生日贺卡。

  七、休假

  员工均可享受国家规定的各项节假日。婚丧嫁娶等休假按国家法定执行。

  八、旅游

  公司不定期组织员工的短途旅游,丰富员工的业余生活,加强员工间的沟通交流,增强企业的凝聚力

  九、培训

  公司将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制定公司培训规划。根据具体业务情况进行专项的内训或外训,以提高员工的业务水平和管理水平。

员工福利管理制度7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福利管理制度,使福利管理工作更加科学合理化,特修订此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总部和下属各门店所有正式员工及试用员工。

  第三条本制度由行政人事部起草,提请总经理批准执行,行政人事部对本制度有最终解释权。

  第二章福利项目

  第四条公司有以下福利项目:社会保险、优秀员工奖、有薪假期、年资津贴、通讯津贴、出差补贴、学历津贴、文体活动、教育培训。

  第五条社会保险:凡公司员工均可办理社会保险,主要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个人承担部分直接从工资中扣除代缴。

  第六条年终奖励:凡在当年12月31日前为公司服务满三个月以上(含试用期)的正式任用的员工,公司将根据全年综合考核成绩发放一定金额的年终奖励,具体的发放时间和方式等由人力资源部根据总经办会议决定另行文通知。

  发放标准为:

  年终奖:当年最后一月所在岗位基位工资÷12×当年实际工作月

  下列人员不得享受该年度的年终奖:

  (1)为公司服务不足三个月的;

  (2)在年终奖发放之日前离职的;

  (3)年度有旷工记录或有重大违纪行为的(指单次罚款超过¥100元的);

  (4)当年缺勤10天以上(不包括有薪休假时间)或事假超过3天及以上的;

  (5)停薪留职未上班的(停薪留职后又上班的其未上班日期按缺勤计,套用上条办理);

  (6)年终考核不合格的。(销售业绩连续三个月没有达标且没有明确改善者)

  第八条有薪假期:国家法定的有薪假期根据国务院《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的规定,年法定的节假日共11天。其中元旦1天(1月1日)春节3天(农历除夕、正月初一、初二)劳动节1天(5月1日)中秋(农历8月15日)端午(农历5月5日)清明1天和国庆节3天(10月1日、2日、3日)。

  (一)有薪年假(每年的元月份统计上年度的员工出勤情况。有薪假为全薪,下同)

  (1)为公司服务一年及以上的员工可享受有薪年假2天。

  (2)以后每增加一年加1天有薪年假,10年以内最多可享受有薪年假5天;10年(含)至20年可享受有薪年假10天;20年(含)以上可享受15天。

  (3)有薪年假可留在业务不繁忙时由公司安排休假,原则上须一年一次性休完,特殊情况须经总部人力资源部批准。

  (4)公司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年休假,对职工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公司应当按照该员工日工资收入2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5)不得提前休有薪年假(即不得在本年度内休下年度的有薪年假),不能跨年度休有薪年假。

  (6)休有薪年假方法:提前一周提出书面申请,按《考勤制度》规定的请假程序办理。

  (7)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1、员工因特殊情况,请事假累计3天以上的;

  2、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5年的员工,请病假累计1个星期以上的;

  3、累计工作满5年不满10年的员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4、累计工作满10年以上的员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二)有薪婚假

  (1)员工在本公司服务满一年(含试用期)且办理结婚手续的(以三个月内的结婚证为准)可享受3天的有薪婚假。

  (2)请婚假须提前15天请假。

  (3)休假后一周内结婚证到相应考勤管理人员备案。

  (三)带薪产假

  (1)在本公司服务一年以上的员工怀孕(属正当结婚的)分娩的(凭出生证或准生证)可享受有薪产假45天(其中产前15天)。晚婚或难产或早产或多胞胎增加15天。

  (2)公司满试用期的男员工,在妻子分娩时,可申请享受3天陪产假,但事后须提供结婚证与出生证原件方可。陪产假须在妻子预产期一周内申请休假,逾期作废。

  (3)公司女员工在怀孕初期应向人力资源部报备,以利跟进其工作保护安排。

  第十一条年资津贴:凡为公司服务累计满一年及以上的所有员工,公司将根据员工为公司服务的年限,在员工月薪资中,发放20元/年的服务年资津贴,以奖励忠诚于为公司服务的员工。

  第十二条通讯津贴:公司根据岗位员工工作沟通的实际需要,按照不同职等和岗位实际需求,按月补助移动通讯费用。

  第十四条出差补贴:员工因公司工作需要出差或调驻外地(工作地外,以市级区域为标准,即市外),公司按日计发一定标准的伙食、住宿、交通津贴。具体规定参照《出差管理办法》之相关条款办理。

  第十六条文体活动:

  1、根据业务工作量,公司将不定期的组织举行羽毛球、乒乓球比赛、唱歌、演讲、知识竞赛等比赛项目,根据情况对比赛项目设立奖项,作为公司文化与团队建设的一部分(门店由行政部发起,店长负责执行)。

  2、公司人力资源部将不定期地组织中高层管理人员和优秀员工、门店的联谊交流(座谈、聚餐、旅游等)活动,以加强团队管理建设。

  3、传统节日或国家法定的节假日或公司的庆典活动,公司将适当地组织娱乐活动、发给员工节日礼品或贺金,使大家拥有“家”的气氛与感受。

  4、公司总部与各门店,在每年的春节前组织安排员工春节联欢晚会,让员工感受“家”的气氛与节日氛围。

  5、公司各单位可在每季组织举行一次员工生日会,给当月(以身份证号码为准)过生日的同仁发放由公司领导签字的生日贺卡、生日红包和精美的纪念品。公司给予员工生日活动经费,按每人¥50元的标准支出(含蛋糕、总经理签名贺卡、礼品等)。公司各单位的当月有其它文娱活动安排的,也可与生日会同时举行。

  6、各门店也可将公司提供的`月全员聚餐费用申请外出烧烤、爬山等安排。

  7、各门店员工可利用门店包厢,组织营运员工的唱K活动:

  (1)门店每月可组织营运各班次员工集体免费唱K一次。限定唱K时间为3小时。

  (2)员工唱K时间为:周一至周四11:00—21:00时段内的一次消费,若员工唱K时间超过3小时,则按当时时价开始计算消费。

  (3)员工唱K时严禁携带酒类饮品进入包厢(免费唱K时不允许饮酒,以免影响上班),不可携带亲属/亲友前来参加唱K,并严禁与其他顾客或同事发生冲突。

  (4)每个部门最多申请2间包厢作为员工唱K时使用。

  (5)需参与员工唱K的部门需提前一周提交书面申请,上交店经理处签核,并呈报总部培育处负责人核准后方可。

  (6)员工唱K的包厢,可由门店经理酌情赠送果盘3份及以下,小食6份及以下,并无限量提供茶水。其余消费比照正常消费计算收费。

  (7)在特定时期(如暑假、寒假、各类法定假期及忙档)时,不可申请员工唱K。公司给各全体员工每人每月¥5元的活动经费,由财务管理此经费,由总部开发培育处负责组织安排此活动经费的使用。门店或总部其他需支取此经费的,须向开发培育处书面申请,并经总裁批准方可。

  第十六条教育培训:培训员工是公司给予员工最大的福利,接受培训是员工的责任与义务。公司将免费培训员工岗位工作需要的各项工作技能,与提升员工综合素质的内容,并将培训考核与应用结果作为员工任用的主要标准。

  1、公司鼓励和提倡员工在做好自身本职工作的同时,积极参加自学考试、夜大、函大、

  电大等学历教育或技能培训,公司也将尽可能的根据员工自身的实际需要,开发和和提供更多的脱产、半脱产培训项目和机会,也强烈要求员工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各种内训、外训课程,以有助于员工能力和素质的全面提高,从而让员工和公司一起进步和成长。

  2、凡员工在公司服务一年以上,经报备培训处人力资源部,同意后,自费学习并取得有

  效证书(非学历证书)的,学习内容适合现任岗位需求,能提高自己管理和专业技能水平的,公司报销其学费的70%。学习内容与现任岗位不匹配或暂时无岗位可调整的,公司报销其学费的30%。

  第三章附则

  第十八条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公司其他制度与本制度冲突或矛盾的,以本制度规定为准。

  第十九条本制度由培育处人力资源部修订,报总裁批准执行,修改、废止按同程序运作。

员工福利管理制度8

  一、机关、事业单位干部退休条件

  1、根据《国务院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国发[1978]104号)文件规定:党政机关、群众团体、事业单位的干部,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都可以退休。

  (1)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参加革命工作年限满10年;

  (2)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参加革命工作年限满10年的,经医院证明、医务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

  (3)因工致残,经医院证明、医务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

  2、国家公务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本人自愿提出申请,经任免机关批准,可以提前退休:

  (1)工作年限满三十年的;

  (2)距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不足五年,且工作年限满二十年的;

  3、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处级女干部,凡能坚持正常工作的,本人自愿,其退休年龄可到60周岁;

  4、依据法律和有关规定选举任职的,任届未满时达到退休年龄的干部,一般待任届期满后,按有关规定办理退休手续。

  二、机关、事业单位工人退休的条件

  依据《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的文件规定:党政机关、群众团体、事业单位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退休。

  1、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0周岁,连续工龄满10年的;

  2、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满10年的;

  3、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满10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医务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4、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医务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退休费计发标准

  根据《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制度改革实施意见等4个文件的通知》(黑政办发[20xx]75号)文件规定,20xx年7月1日后退休的人员,在养老制度建立前,暂按下列办法计发退休费:

  1、公务员退休后的退休费按本人退休前职务工资和级别工资之和的一定比例计发。其中,工作年限满35年的,按90%计发;工作年限满30年不满35年的,按85%计发;工作年限满20年不满30年的,按80%计发;工作年限满10年不满20年的,按70%计发;工作年限不满10年的,按50%计发。

  2、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后的退休费按本人退休前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之和的一定比例计发。其中,工作年限满35年的,按90%计发;工作年限满30年不满35年的,按85%计发;工作年限满20年不满30年的,按80%计发;工作年限满10年不满20年的,按70%计发;

  3、机关技术工人退休后的退休费按本人退休前岗位工资和技术等级工资的一定比例计发;普通工人退休后的退休费按本人退休前的岗位工资的一定比例计发。其中,工作年限满35年的,按90%计发;工作年限满30年不满35年的`,按85%计发;工作年限满20年不满30年的,按80%计发;工作年限满10年不满20年的,按70%计发。

  四、其他规定

  1、获得国家级和省级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退休时仍保持荣誉的,可提高退休费计发比例。其中:获得国家级荣誉称号的为10%,获得省级荣誉称号的为15%。

  2、按黑政办发[20xx]75号文件规定执行,护士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提高10%的部分计入离退休费基数,原享受的护龄津贴和按月发放的政府特殊津贴在离退休时按100%发给。

  3、根据《人事部、财政部关于人民警察实行警衔津贴的通知》(人薪发[1995]112号)文件规定,在警察岗位连续工作满5年并从警察工作岗位离退休的人员,其警衔津贴作为计发离退休费的基数。

  4、根据20xx年10月18日省九届人大三十二次会议通过的《黑龙江省人口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独生子女的父母是职工的,退休后,凭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各加5%退休金,加发后不得超过本人基本工资。

  5、根据《黑龙江省人事厅关于对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条件、待遇等几个具体问题的通知》(黑人办字[1997]176号)文件规定,因公致残人员,经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医务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被评定一等以上伤残等级的,退休费比例可加发10%;被评为二等以下的,加发5%。加发退休费后,最高不得超过退休前基本工资。对未评上伤残等级的退休费不加发。

  五、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审批程序

  达到国家规定的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由所在单位填报《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审批表》,并携带本人档案及在职工资表,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市人社局工资福利科审批。

  六、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病退审批程序

  由医务劳动鉴定委员会指定医院进行劳动能力鉴定,鉴定结果符合病退条件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由所在单位填报《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审批表》,经市领导签字,附相关佐证材料,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市人社局工资福利科审批。

  七、离、退休人员福利待遇的审批程序

  由基层单位填报相关表格,同时附相关的佐证材料,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市人社局工资福利科审批。

  1、丧葬待遇。根据《黑龙江省人事厅、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对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死亡后遗属生活困难补助问题和调整死亡丧葬费标准的通知》(黑人联字[1998]10号)文件规定,丧葬补助费标准为每人1200元。

  2、抚恤待遇。根据民发[20xx]64号文件和黑民优[20xx]66号文件精神,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的发放标准:烈士为本人生前8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因公牺牲为本人生前4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病故为本人生前2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

  计发办法:

  国家机关在职工作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按本人生前最后一个月基本工资为基数计发。其中:

  公务员,为本人职务工资和级别工资之和;

  事业单位干部,为本人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之和;

  机关技术工人,为本人岗位工资和技术等级工资之和;

  机关普通工人,为本人岗位工资。

  国家机关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按本人生前最后一个月享受的国家规定的基本离退休费为基数计发。即本人离退休时计发的基本离退休费和本人离退休后历次按国家规定增加的基本离退休费之和。

  3、遗属困难补助。由所在单位填写《遗属生活困难补助审批表》,带死者死亡及死亡前一个月的工资表,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市人社局工资福利科审批。

  4、工龄认定。由所在单位劳资人员携带本人档案及相关的佐证材料,报市人社局工资福利科审批。

  5、工伤认定。根据《黑龙江省人事厅、卫生厅印发关于划分因工伤亡的试行办法的通知》(黑人联字[1994]11号)文件规定,由所在单位主管部门以文件形式呈报申请工伤认定,并填写《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工伤亡审批表》,及附带相关必备佐证材料,报市人社局工资福利科审批。

  八、受理

  基层单位填报相应的申请材料报主管部门审核后上报市人社局工资福利科。承办人对手续完备的立即受理。对申报材料不完整的申报单位,要求当面一次性告知;对申报材料有疑义的,要报请主管局长审核。

  九、办事时限

  手续完备的,随到随办;不符合政策要求的经主管局长或局务会研究后5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意见。

员工福利管理制度9

  第一条本福利制度内容仅适用于管理处正式聘用员工(含试用期员工),临时聘用员工不适用于本制度。

  第二条员工每年可享有国家法定的有薪假期,包括:

  1.元旦一天(公历1月1日)。

  2.春节三天(农历除夕、初一、初二、)。

  3.清明节一天(公历4月5日)。

  4.国际劳动节一天(公历5月1日)。

  5.端午节一天(农历五月初五)。

  6.中秋节一天(农历八月十五)。

  7.国庆节三天(公历10月1日、2日、3日)。

  8.女员工三八妇女节放假半天(公历3月8日),如逢休息日不予补假。

  第二条员工还可享受《员工考勤管理制度》中规定的有薪假期,包括年假、婚假、产假、丧假等假期,具体内容参见考勤管理制度。

  第三条根据国家和西安市政府规定,管理处为已调入人事关系的员工统一办理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及住房公积金等国家规定之社会保险,具体标准及缴纳金额以人事代理公司规定为准。

  第四条员工逢国家主要法定节假日,还可享受购物卡和其他福利慰问品。具体发放标准由管理处总经理审定执行。

  本制度自提供的除法定公众假之外的不扣除工资数额的休假。

  第十七条凡在公司工作满一年的.员工,可享受带薪年假。

  第十八条带薪年假的天数为:公司总裁、副总裁15天/年,各部门经理、副经理10天/年,职员5天/年。休假天数按工作日连续计算,包括其中公众假期。

  第十九条带薪年假当年使用,不累积。

  第二十条员工个人全年婚、丧、产、病、事假累计30天(含30天)以上者,不再享受带薪年假。

  第二十一条本办法由综合服务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实行。

员工福利管理制度10

  一、目的

  为了激励公司全体员工,充分发挥自身的优势和潜能,体现公司热爱、重视员工的精神,实现公司福利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结合本公司的特点及实际情况,维护员工休息权利,调动职工工作积极性,福利待遇是公司在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奖金等劳动报酬之外给予员工的一种激励形式,为实现企业和员工的长期共同发展并根据劳动法和国家法规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

  该福利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三、职责

  3.1人力行政部

  3.1.1负责对本制度的`制定和修订;

  3.1.2负责福利活动的组织与实施;

  3.1.3负责福利的管理申报、申购与发放;

  3.2财务部

  3.2.1负责福利项目费用报销;

  3.3公司主管领导

  3.3.1负责对福利申请的批准与监督;

  3.3.2负责对本部门员工相关慰问。

  四、福利项目

  4.1法定假期、公休假及福利性假期;

  4.2福利金:节日礼金(春节、三八妇女节、端午节、儿童节、中秋节)、婚礼贺金、住院尉问金、防暑降温费;采暖补贴费;通讯补贴;

  4.3保险类:社会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等;

  4.4工龄工资:又称年功工资;

  4.5其他福利:生活补贴、体检、旅游、购车补贴等。

  五、福利项目内容及标准

  5.1公休假

  公休假是指正常上班期间每周的休息日;

员工福利管理制度11

  1、目的

  为了完善公司福利制度,规范公司假期管理,根据国家、省市相关劳动法律法规关于假期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3、定义及分类

  员工假期包括:法定假期、年假、事假、病假、婚假、丧假、产假、护理假、调动假。

  法定假期:

  元旦:一天

  春节:三天

  妇女节:半天(仅限女性员工)

  国际劳动节:一天

  国庆节:三天

  清明节:一天

  端午节:一天

  中秋节:一天

  备注:以上假期为法定假期,是带薪假期;当期放假通知具体时间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年假:

  员工入职满一年后,可享受年假;

  年假期间薪资照发;

  年假以参加工作时间的长短决定.具体如下:员工在本企业工作累计工龄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年休假可用于抵冲事假,不兑换现金、并不累计。

  在确保完成部门工作的前提下,休假时间的安排由个人与所在部门协商后可连续休完,也可根据工作需要间断累计休假。原则上在当年度使用(即入职满一年后,第二年开始使用并休完),若工作难以安排,当年无法完成休假,经公司领导审批,可延期至2个月内休完。过期后,假期不再保留。

  凡符合以下情况之一的,不享受当年年假:

  (1)员工请事假累计30天以上的.;

  (2)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3)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病假:

  员工因病或非因工负伤须治疗休养可以申请病假,请假时间须在上班前或不迟于上班时间的15分钟内电话通知部门负责人和人事行政部负责人。病假结束后且应于上班后第一个工作日补办病假手续;;需出示深圳市社保指定医院病假证明、病历本、药物清单及缴费发票,经人事行政部认定后,可享受病假待遇。以病假为名弄虚作假者,一律按旷工处理。

  病假工资:员工每月病假2天以上、20天(含)以内的,公司按照正常工作时间薪酬总额的60%支付员工病假工资;超过20天以上,但在国家、省、市有关规定的医疗期限内的,按深圳市医疗保险福利待遇有关规定制定。

  假期届满不归,又未履行补假手续的,视为旷工。

  事假:

  员工因有事请假,须提前申请事假,事假公司有权不批准。如确有急事,可口头向部门负责人提出,获得批准后,事后2日内须补办手续;

  员工连续请事假不得超过15天(含),每年请事假不得超过20天(含)。

  事假期间扣除当日工资。对事假未经批准或擅自离岗者,按旷工处理;

  事假按工资100%扣发。

  婚假:

  法定年龄结婚可获得3个连续日

  婚假期间薪资照发;

  如员工的结婚证书非本单位工作时取得的,则员工无权享用婚假;

  适用于转正员工;

  婚假必须于结婚证书发放之日起6个月内一次性休完,公休日、节假日不顺延。

  丧假:

  此假为带薪假期;

  全职员工可依据以下定义分别获得带薪丧假3个连续日。

  定义如下:配偶,子女,父母,岳父/母,公/婆(3天)

  丧假期间,公休日、节假日不顺延。

  产假(此假为带薪假期):

  产假(须提供相关证明,如:准生证、计生证、病例等):

  女员工可以获得带薪产假连续98天,但是员工必须遵守国家计划生育控制政策;

  如员工超过24周岁(第一胎),可再增加连续15天假期;

  流产假:如员工出现流产,则:怀孕4个月内流产的,可给假14天;怀孕4个月以上(含4个月)流产的,可给假42天。

  产后哺乳假待遇:女员工生育后一年内,员工可向公司申请产后哺乳假,哺乳时间每天一小时。

  陪护假:

  此假期为带薪假期;

  男员工因小孩出生可获得连续10天带薪假期;

  护理假应以“婴儿出生证明”为依据在小孩出生一个月内用完。

  4、职务代理人管理

  员工请假、出差超过1天,应指定职务代理人,并于相关单据上注明。

  当事人确定职务代理人后,应清晰、完整的进行工作交接,便于代理人开展工作。

  代理人于当事人不在期间代行其职务,应确实执行各项事务,不应有推脱、敷衍行为。

  代理人行使代理权,为明确责任,应于签名后加(代)字。

  代理人应于被代理人返职后,立即将代理期间所处理或知悉事项向被代理人提出详实的书面或口头报告。

  代理人与被代理人不应同时缺勤。

  代理人因处理当事人业务不当,致使公司蒙受损失时,代理人与当事人应同受处分。

  5、假期申请程序及权限

  员工请假须提前填写《请假申请表》,相关信息填写完整后,按照假期审批权限报批,原则上审批通过后方可休假;

  带薪假期,须提前三日办理申请手续,原则上申请假期不得与法定节假日连续;

  《请假申请表》由人事行政部留存;

  员工休假结束后,须于返回工作岗位的第一时间办理销假手续。

  6、节日补贴

  端午节、中秋节、春节等,公司设立节日福利。

  春节、端午节、中秋节、春节凡在岗员工均享受公司节日福利。

  三八妇女节,凡在岗女员工均享受节日福利。

  7、祝贺礼金

  结婚礼金:员工结婚,凭结婚证于1个月内呈报人事行政部,公司将给予贺仪。

  生育礼金:公司员工凭子女出生证明于1个月内呈报人事行政部,公司将给予贺仪。

  8、员工体检

  每年9-10月份,公司人事行政部组织满一年员工进行体检,当年度入职的员工,参加公司下年度组织的体检。

  9、五险一金

  公司按照国家规定为在岗员工购买社会保险(养老、医疗、生育、工伤、失业)和住房公积金,所有社会保险和公积金个人缴纳部分均由公司统一代缴代扣。

  10、高温补贴

  根据广东省高温津贴管理办法的要求,公司每年6月至10月,凡在岗员工均享受高温补贴。补贴额度根据政府规定制定并调整。

  11、其他福利

  凡在岗员工每月享有不定时聚餐、员工生日会等其他福利。

  每年度公司将不定时举行员工旅游、年会等大型活动。

  12、附则

  本制度由人事行政部制订、解释、修订。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与本制度有抵触的以本制度为准。

员工福利管理制度12

  一、员工培训

  公司始终相信员工自身能力的提高是企业长远发展的不竭动力,因此公司领导十分重视员工的培训教育,以期达到实现员工个人价值与提高企业效益的双赢。

  每周六上午全体员工观看影像资料,并讨论学习

  公司中高层管理人员及优秀员工送往清华学习

  二、员工职业装

  为了塑造良好的企业形象,增强员工的团队归属感和集体荣誉感,公司特聘请国内知名服装公司设计并为每一位员工量身打造夏季和冬季两套职业装。

  夏装:西裤+衬衫(男性);西装套裙+衬衫(女性)

  冬装:西服+衬衫

  三、集体活动

  为了促进企业与员工,管理层与执行层的'双向沟通,增强企业向心力与凝聚力,公司会定期组织集体活动。

  半年总结及聚餐

  年终总结及晚会

  春节过后的茶话会

  春游

  厂家组织的旅游

  各部门的定期聚餐

  四、休息休假

  每周六下午和周日休息

  法定节假日基本按照国家规定休假

  五、年终礼遇

  食品、年底的红包和慰问信

  六、开车补助

  公司对员工通勤使用并能为公司应急使用的个人车辆,提供每年 ~10000元的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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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福利管理制度13

  总则

  第一条本制度所列福利待遇均根据国家规定及公司自身情况而定。

  第二条公司员工福利制度遵循公平性、激励性、竞争性和经济性的基本原则。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第四条员工职务发生变动,福利待遇相应调整,但调整后的待遇标准必须在该职务福利待遇标准范围之内。

  第一章福利待遇的种类及奖励

  第五条公司提供的福利待遇包括法定福利待遇,以及根据公司自身条件设置的福利待遇。

  第六条公司设置的`其他福利待遇包括:

  一、司龄工资

  二、贺仪(员工生日、生育)

  第二章福利待遇的标准

  第七条司龄工资

  一、司龄工资,按照员工在公司的服务期限的长短进行配比。

  二、服务1年以上的员工基本工资增加100元。

  第八条节日费

  一、公司在每年的中秋节、国庆和春节前给员工发放过节费。

  二、中秋节100元、国庆200元、春节500元过节费。

  第九条贺仪:

  一、生日慰问金:公司在员工生日之际给予其100元生日慰问金或礼物,以示祝贺;

  二、员工在子女出生6个月内,知会综合管理部后,公司将致贺仪人民币200—500元的礼金或礼物;

  第三章福利待遇的给付

  第十条现金支付的福利待遇随当月工资核发;

  第十一条享受假期福利的员工,其工资待遇按公司当月考勤情况执行。

  第四章关于福利补贴的实施细则

  第十二条节日费发放

  (一)公司每年在春节、国庆、中秋节日前一周内由综合管理部制作员工节日费用发放表,计算费用总额。

  (二)节日费用发放表先由综合管理部主任对员工的到岗时间进行核对,审核后报分管行政人事副总经理核准,总经理签发。

  (三)财务资金部根据审批后的节日费用发放表安排发放。

  第十三条贺仪费发放

  (一)员工生日慰问金的发放由综合管理部负责对公司所有在职员工的生日日期进行统计记录(生日时间以身份证登记日期为准),并将制作的生日发放表在财务资金部进行备案。

  (二)由综合管理部人员办理有关生日慰问金的财务手续。

  (三)相关员工在综合管理部办理慰问金领取手续。

  第十四条其他

  综合管理部负责建立公司员工各项福利发放的台帐,员工福利费用均按照员工个人进行登记建帐。

  第五章附则

  第十五条本制度由公司综合管理部制定并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本制度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施行。

员工福利管理制度14

  一、目的

  为了增强公司员工归属感,提高员工的满意度及对公司的认同度,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福利管理的全过程。

  三、名词术语解释

  1.法定福利—是指公司为员工提供国家或地方政府规定的各项福利。

  2.统一福利—是指公司全体员工都有权利享受的共有福利。

  3.专项福利—是指公司为特殊条件职位的员工提供的专门福利。

  四、制度执行者

  1.行政人事部——负责本制度的具体执行和统一福利的发放。

  2.财务部——负责对公司福利进行综合预算。

  3.总经理——负责福利费用的审批与核定。

  五、法定福利

  1.社会保险

  ①.社会保险的定义:社会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的形式,由社会集中建立基金,以使劳动者在年老、患病、工伤、失业、生育等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能够获得国家和社会补偿和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

  ②.社会保险的组成: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五种保险。

  ③.公司按当地政府规定为员工办理基本社会保险,并承担公司应缴纳部分,个人应缴纳部分由公司代缴并从员工薪资中扣除。

  六、统一福利:

  1.午餐补助

  ①.公司员工每天可享有_____元午餐补助。

  ②.午餐补助按实际出勤与当月薪资一起发放。

  2.生日福利:生日福利以员工法定身份证为准

  逢员工生日时,公司将员工举办生日庆祝活动,标准为____/人,以等额生日蛋糕、礼品等方式发放或集体举办庆祝活动,原则上不予现金形式发放。

  3.年节礼品:元旦、春节、十五、端午节等假日,员工享有节日礼品。

  4.健康保障

  ①.健康体检:公司工作满一年的员工可享受公司每年提供的常规体检。

  ②.健康医药箱:公司为员工提供基本常用药品,满足突发疾病需求。

  5.员工业余生活

  ①.部门活动:公司定期利用非工作时间组织各类活动增进交流。

  ②.公司组织各种郊游踏青、集体文娱活动、岁末聚餐联谊年会等,促进员工身心健康。

  ③.培训进修:为提高员工的'知识技能及发挥其潜在智能,公司将组织各种培训进修活动。

  ④.图书角:公司统一为员工征订杂志图书,提供便利阅读条件。

  6.休假福利

  ①.婚假:入职一年以上员工可享有婚假待遇。法定婚龄(男年满22

  岁,女满20周岁)员工,凭合法结婚证,婚假7天。婚假期间发放基本工资

  无其它福利。

  ②.产假:入职一年以上女员工可享有90天产假待遇,产假期间停发工资,假后另行安排工作。

  ③.护理假:正常生产享受3天带薪假,剖腹产享受7天带薪假。

  ④.丧假:员工直系亲属去世可以享受三天带薪丧假,直系亲属指父母、配偶、子女;员工祖父、祖母、外祖父、外祖母去世,可以享受两天带薪丧假。

  七、专项福利

  1.通讯津贴

  ①.公司员工按职级享有一定的通讯补贴。部门经理每月享有______元通讯津贴,总监每月享有______元通讯津贴,特殊人员每月享有______元通讯津贴。

  ②.其他特殊岗位可根据工作性质申请适当的通讯津贴。

  ③.每月____日前向财务部提交正规发票后方可享有通讯津贴。

  2.特殊津贴

  ①.结婚礼金:公司工作满2年且婚假获批准的员工(首次结婚),可享有结婚礼金,标准为_____元/人,夫妻同在公司工作的领取一份。

  ②.慰唁金:有父母、子女及配偶去世的员工,可领取吊唁金,标准为______元/人。

  特殊津贴标准

  津贴类别

  享有对象

  津贴标准

  发放时间

  发放方式

  结婚礼金

  公司工作满2年且婚假获批准的员工(首次结婚)

  元/人

  申请婚假时

  行政人事部准备红包,员工亲自签收

  慰唁金

  父母、子女及配偶去世的员工

  元/人

  申请丧假时

  行政人事部准备信封,员工亲自签收

  八、附则

  1.本制度的最终解释权归属公司行政人事部。

  2.以往制度与本制度不符的,以本制度为准。

  3.本制度自年月日起执行

员工福利管理制度15

  第一条:目的

  为加强公司及其子公司员工福利管理,保障公司员工享受到较为健全的福利政策,明确集团公司及其子公司员工的福利标准,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

  集团公司及其子公司。

  第三条:词义解释

  本制度涉及的福利指企业福利,是公司为了提升团队的凝聚力向员工提供的工资和法定福利以外的物质回报,它有别于法定福利(如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带薪休假等,参见集团公司《社会保险制度》和《考勤与假期管理制度》)。

  第四条:福利管理职能部门

  一、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福利管理制度》的制订。

  二、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办公室和子公司办公室按本制度规定落实各项福利政策。

  三、集团公司及其子公司财务部根据本制度规定以及财务管理制度负责福利费用的核报。

  第五条:福利类别及标准

  一、防寒降温

  1、每夏季、、月公司发给员工降温费,冬季、、月公司发给员工防寒费。

  2、防寒降温费计发标准:工作场所未安装空调的员工为元/人/月,工作场所已安装空调的员工为元/人/月。

  入职半个月以上的新员工按标准计发,入职未满半个月的新员工按标准的一半计发。

  二、节日礼金或物品

  1、春节、端午节、中秋节公司发给员工节日礼品,以示慰问。春节等值物品的最高限额为每人元,端午节、中秋节等值物品的最高限额均为每人元。试用期员工的最高限额为标准的%。节日礼品礼金的采购计划与实施由集团公司办公室负责,保管和分发由各公司办公室负责。

  2、国际“三八”妇女节,由公司举办庆祝活动,送给礼品,其费用按在册女员工人数、每人元的'标准控制。集团公司庆祝活动的组织与礼品的采购、分发由集团公司办公室负责,各公司则由办公室负责。

  三、伤病补贴

  凡公司员工因伤病住院治疗三天以上者(含三天),由公司派员进行探望,并给予元补贴或等值物品。

  集团公司员工因伤病住院治疗,由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代表公司领导前往探望;子公司部门经理以上员工在市住院治疗,由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与其所属公司同派员一起探望;地区公司部门经理以下员工在本市住院治疗,由公司办公室组织探望;外地市公司员工在公司所在地住院治疗,由外地市公司组织探望。

  四、婚丧

  1、员工结婚:在职期间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员工,由所属公司发给庆贺金元。

  2、父母、配偶及子女亡故的员工,由所属公司发给慰问金元或等值物品。

  3、庆贺金或慰问金的申办由各公司人力资源主管部门负责。

  五、生日祝贺

  员工每的生日,由公司人力资源主管部门办理祝贺活动。送给礼品,报销费用限额每人元。

  六、免费工作餐

  1、员工在工作日可享受由公司提供的免费工作午餐。

  2、晚上加班(含参加公司组织的培训、会议)分钟以上的员工可享受由公司提供的免费工作晚餐。

  七、健康体检

  公司每两组织全体员工体检一次。体检的申报、安排由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

  八、帮困

  员工及员工家属突患重病或员工家庭遭遇特大变故、自然灾害等导致生活困难,公司将视具体情况组织帮困活动。

  第六条:本制度由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修订和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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