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考勤制度1
为进一步完善学校管理,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使学校管理做到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特制定本制度.
一、迟到:
早晨、中午迟到10分钟以内扣1元;超过10分钟,以10分钟为基数,每10分钟扣款1元,若半日不来,又没请假按旷工一日处理。
二、间离:
以月为单位,累计三小时内不扣款。三小时以上,8小时以内不扣款。超过8小时,每小时扣1元。
三、接送孩子:
经本人报请,领导核实,每月给11次(含两个周三下午)时间接送孩子上下学,每次于放学前30分钟可以离校,不扣分,不扣款;超出规定时间视为间离。(注:A、四年级以上的孩子不给接送时间。特殊情况申请报批。B、周三下午,小学2:20放学,接送孩子的教师可于1:50以后离校。C、每月超过11次,每次扣款3元,超出规定时间(每次30分钟,周三例外)以10分钟为单位,每超出10分钟扣款1元。
四、病事假:
教师有病有事都必须履行请假手续,并写请假条,打电话请假者,上班后必须补写请假条。请假一日由主管主任批准,两日由主管副校长批准,三日以上由校长批准。
1、病假:一日扣除5元;连续3天以上病假者,从第4天起,每天扣款10元;病假住院以出院结帐单为凭证,不扣款;生活不能自理不能上班者,汇报学校经领导核实,不扣款;学期内病假累计满5天,从第6天起每日扣款15元。(注:病假如报请学校核实,可以减免)
2、事假:一日扣除8元;连续3天以上事假,从第4天起,每日扣款15元;事假学期内累计满5天者,从第6天起,每日扣款20元;护理直系亲属(父母、儿女、配偶)请事假,每日扣款5元;连续3天以上者,从第4天起,每天扣10元。(注:事假若属特殊情况,报请学校,经领导班子研究决定,可酌情处理)
3、不履行请假手续或请假未经领导批准视为旷工,按实际发生天数,扣除日工资额,学期内累计旷工满十天,上报教委,列为编外。
五、常规假:记入考核,不扣款,不享受全勤奖。
1、婚假:男25岁以上,女23岁以上7天。
2、产假:女23岁以上157天,如难产增加15天,男职工护理假10天(护理期间自行调课)。人工流产以医院的正规诊断书为准。产假、人流假超过规定时间须向学校请假,按请假理由对待。如果因为不采取节育措施,发生计划外怀孕而做人流的,所休假按病假对待。
3、送奶:女教师给未满周岁孩子送奶,每日二小时,超过时间按间离对待,送奶时间可以自行安排,送奶时限为孩子满一周岁。
4、节育措施假:上环、取环可以休假2天。
5、丧假:双方父母、祖父母丧假3天;直系亲属(祖父母及其儿女,外祖父母及其儿女,兄弟姐妹)丧假,在不耽误学校正常工作的前提下,也可准假3天。
6、学习假:教师参加函授学习或培训,进行在职学历提高,凭函授或培训通知不计假。
7、教师子女结婚准假1天;送子女上大学,学校在辽宁省内的准假1天,在辽宁省外的准假2天。
8、校内教职工乔迁新居准假1天。(注:搞房地产交易,几易其所者除外)
六、特殊声明:
1、查岗:人不在又没请假者,按旷工一日处理。
2、因学校工作需要,教师占用休息时间进行工作的,每天误工补助30元/人。(注:串休不给补助,午餐费用自理)
3、凡考核制度中所规定项目的一应扣款,凡不主动交款或多次催要拒不交款者,学校将从该教师的.工资中或福利款中强行加倍扣除,绝不姑息。
4、全勤奖问题:前勤教师(即上课教师)享受学校每月3元的全勤奖,半学期15元(任一个班课的教师每月2元,半学期10元);但前勤教师缺勤除按规定扣除缺勤款外,还应按所缺课节每节扣2元。后勤教师不享受学校全勤奖,但缺勤人员扣除学校规定的缺勤款。(注:全勤奖按月累计,每学期末发放)
教师考勤制度2
为加强学校管理,切实做好我校教职工的考勤工作,使学校各项工作能够正常有序的开展。经学校校委会、学校党支部研究决定,特制定《新庄镇中心学校考勤细则》,具体资料如下:
一、请假、销假程序
教职工无论-公派、病假、事假,产假等请假类型,须提前到教导处领取请假条进行填写相关事项,依次由年级组、、校领导等科室进行通报签批,进行上课带班工作交接安排;值班安全工作交接安排;年级组内相关事物交接安排;离岗前行政登记等相关事物就绪后,方可离岗。若由于身体疾病等紧急原因没有书面请假的,务必电话请假,依次电话通报校领导、教务处、年级组,主要先进行教学工作和值班安全工作交接安排,待返校后及时补签书面假条,上交教导处存档。教导处按照书面请假条进行汇总公示,没有相关书面请假的一律按照旷工进行统计和纳入绩效量化考核。擅自或无故离岗,一律按旷工处理。病假不论几天务必出具县级或县级以上医院证明,住院治疗者住院手续务必齐全,否则按一般病假制度执行。请假期满后应立即到校长处或教导处销假。如需继续请假者,应提前告知学校续假。
二、请假类型
(一)、公假
1、婚假。贴合法定年龄婚假为一周;凡男方年龄在25岁以上,女方年龄在23岁以上,婚假为6天。(备注:均为连续计假)
2、丧假。凡亲生父母过世,丧假为6天;凡配偶父母过世,假期为
6天。(备注:均为连续计假)
3、公假。教师参加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安排的各类国培、比赛、参观学习、计算机培训、继续教育、各类考试、出差期间一律为公假,其余均按事假计算。
4、产假。产假一般为98天。难产者,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者,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大龄产妇产假按照统一标准为120天。如男教师妻子生育,可放假10天,作为护理假。(备注:均为连续计假)
(二)、病假。病假者须持定点医疗机构(不包括私立医院、私立门诊)诊断证明,若无病,经调查持假证明者,按旷工处理。短期病假由学校领导签字批准;长期病假由教育局主要领导审批,病情特殊或紧急需住院治疗的先住院治疗,并尽早在5天内给学校带给住院手续和相关证明材料。教职工在病休期间应在住所或医院安心休养,小病大养或以休病假为名,从事其他经济活动,一经发现即刻终止病假,免予病假待遇,到岗上班,拒不到岗上班的,按旷工论处。当年考核确定为不合格等次,取消当年专业技术职务评聘资格,并进行批评教育。病假期间按实际工作日计算(如周六、周日和节假日正常上班,请假时间计算在内,按相关条款执行)。
(二)、事假。教师处理私事应主要利用节假日和公休时间,如须占用工作时间办理私事的,应由本人事先提出申请,经领导批准后,按事假处理。未经领导批准,私自离开工作岗位的,按旷工处理。利用事假从事第二职业的教职工,加倍扣发日工资,当年考核确定为不合
格等次,取消当年专业技术职务评聘资格,并根据情节轻重,进行批评教育或行政处分,并按指定日期或到工作岗位;拒不回到工作岗位的按旷工论。事假期间按实际工作日计算(如周六、周日和节假日正常上班,请假时间计算在内,按相关条款执行)。
(三)、迟到、早退。
1、教职工务必严格遵守上下班签到制度,上班时间务必在规定时间之前,规定时间后签名按迟到计算;
2、教师上课铃响务必进教室,超过5分钟进教室者按迟到计算;
3、升旗仪式、政治学习、各种群众活动等,全体教职工务必按时参加,超过5分钟者按迟到计算
4、教师误课一节,算缺勤一天;政治学习及各种大型活动、集会不参加者,每缺勤一次扣罚50元;迟到或早退累计6次按缺勤一天计算。
5、每月累计迟到或早退6次,算作缺勤1天,扣除当月绩效工资。
(五)、旷工、旷课。
请假没有履行请假手续,无故不上班,或请假未被批准而不上班,及无特殊状况超假又未办理续假手续均视为旷工。旷工一天扣除当月绩效工资200元。
(六)、其他。包括全校性应急例会、周一升旗仪式、教研会、学校重大活动、校外重大活动、校内外临时性工作或活动、安全保卫稳定等缺勤一次扣罚20元。
1、假期前政治学习、全校性的群众加班、开学一周内和寒暑假放假
前一周请假的,有县级以上医院证明的病假,请假一天按一天计算,无县级以上医院证明的,请病事假一天按两天计算,具体操作按照前五条执行。
2、周一升旗仪式由团队办公室负责考勤,全校性应急例会、、学校重大活动、校内外临时性工作或活动,由值周老师、学校办公室负责考勤,按照学校考勤办法第三款第4、5条执行,其结果将作为评优评先参考依据。
3、班主任例会、教研会、业务学习、学习兴趣小组活动等考勤由分管科室负责考勤,学期末将考勤结果纳入教职工考勤考核。其结果将作为评优评先参考依据。
4、凡是涉及安全保卫稳定工作的考勤,实行一票否决,由于教师个人离岗脱岗,没有认真履行安全职责,导致学校学生安全事故的发生或被上级通报的.,根据情节,除承担相应经济职责外,年终考核拟定基本合格或不合格等次。同时由政务处按照学校安全职责管理办法和绩效管理办法执行。
三、审批权限
1、教师请假3天之内,不影响正常教育教学工作,完成本职工作前提下,由年级组长和教导处主任审批;离岗3--7天,由主管校长审批;请假在7以上天,由校长审批后报教育局审批备案;
2、教师在教职工例会、教研会、假期政治学习、应急事宜、校内群众加班、校内外群众活动时请假,由主管校长审批,由分管科室负责考勤,按照本科室绩效考核办法执行。校内外临时性短暂活动由分管
科室负责考勤。
3、教师在升旗时,因特殊原因不能到时,向党支部副书记请假。
四、登记及考勤项目
1、公假、事假、病假、迟到、早退、旷工、旷课、应急例会、业务学习、周一升旗仪式、假期前后政治学习、教研会、升旗、学校重大活动、校外重大活动、校内外临时性工作或活动。
2、考勤时间每年分两次:每年2月25日――7月25日;8月25日――1月20日,全年计假,含群众加班、考试、阅卷、应急活动等。
3、公假、事假、病假、迟到、早退、旷工、旷课、应急例会、周一升旗仪式、假期政治学习等均不列入绩效考核之中,在每学期期末绩效工资中扣除。
4、病假、事假、旷工、无故不上课、超出期限等产生的超课时均由本人承担,从个人学期绩效工资中扣除,短期病假若有本人协调同学科教师或其他学科教师进行调课,没有产生超课时不在统计之列;由教务处负责汇总统计超课时。
五、计扣标准
1、公假:按照国家或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及学校规定执行,经学校主要领导审批后,按全勤对待,对超出公假审核天数的一律按照事假处理。
2、事假:事假一天30元;全年累计事假超过15天者取消当年评优资格。
3、病假:不住院病假一天扣30元。
住院病假规定:住院原则上要求出具县级公立医院住院相关手续,如需往上一级医院住院,则需层层出具转院手续。无转院手续按县级医院扣发标准执行。
备注:
1、升旗点名时教师没到,也未向主管领导请假,由团队办按照考勤考核办法执行。
2、因病因事不参加各类会议,由校办负责汇总构成通报纳入考勤考核。
3、计划生育、产假、婚丧假,人事部门文件规定(法定节假日算在内)工资照发。
5、请假教师愈期后,迅速返校,否则按旷工对待,愈期一周以上报请县教育局,按教育局相关精神处理。
6、属于学校或教育局委派外出学习培训的,由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的各类学习培训活动一律按正常工作日算,按照全勤照发全额工资,享受一切工资及福利待遇。根据培训学习相关文件,由派出科室提前确定离校和返校时间,上报校委会,自行超出规定时间按事假处理。
7、根据年度考核相关文件精神,全年累计请假超过15天以上者年终考核不得评优,超过两个月者年终考核不合格,根据当年考核要求,以考勤为主要依据确定必须比例的基本合格人员。(备注:重大疾病患者可另行思考不在此规定内,按照教育行政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8、长期病假:长期病假或家里有特殊困难的由校委会研究后报教育
局领导批示酌情处理。
9、外出学习培训、病、事假等人员务必提前填写《教职工离岗请假审批表》,由年级组、教导处审批进行相关工作的交接安排后方可生效。如不按要求办理请假手续的,将按旷工处理。(相关科室没有签字审批,未进行工作交接擅自离岗的,当月兑现同时进行绩效量化,若在离岗期间发生意外造成损失的,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并追究相应职责。
六、公示制度
对公假、病假、事假、迟到、早退、旷工、假期前后的政治学习的考勤结果予以公示,教导处每月公示一次,公示项目为姓名、时间、天数、扣款金额,理解全校监督。
此规定自20xx年11月18日起执行。
教师考勤制度3
1、为使幼儿园工作能正常有序、保质保量的完成。根据学校有关的规章制度,并参照了市区幼儿园的做法,经学校研究决定,对幼儿园教师考勤工作作如下规定:
2、全勤(无事假、病假、婚假、产假)发放全勤奖。
3、病假、事假半天以上出具申请书或病假条,经学校审核、同意,由当事人安排好代课教师和班务工作。当月病、事假第四天不再享受考勤奖,病、事假满七天,扣除当月考核奖50%,满十天扣除考核奖100%。
4、教职工须考虑学校工作的特殊性,婚假一般安排在寒、暑假或长假中进行。在本幼儿园工作满二年,享受婚假;满三年,享受产假;假期中工资按基本工资发放。
5、该请长假的.(病、事、婚假),必须提前递交书面申请,并征得园长的同意,否则按有关规定处理。
教师考勤制度4
教职工请事假一为规范学校常规管理,严肃劳动纪律,保障正常的教育教学工作秩序,特制定本考勤制度。
一、考勤项目
1、对上下班、值日、上课、教职工例会,升旗仪式及学校通知参加的各种教研、培训或活动,配餐均作考勤。
二、考勤要求
2、全体教职工必须自觉遵守考勤制度,不迟到早退,不旷工误课,有事先请假,准假后方可离校。无公务联系不串岗,不闲谈,不做私活,不做与教学无关的其它事情。
三、考勤时间及办法
3、上班:上班实行签到制,时间以学校作息时间为准。迟到每分钟扣5元。迟到20分钟后的按旷工计算。
4、坐班:坐班实行查岗制,坐班时间不得随意外出,串岗,有事外出实行请假登记制。如有脱岗发现1次扣50元,外出不登记者也算脱岗处理。
5、上课:上课实行候堂制,须提前3―5分钟到堂,下课以铃声为准。迟到,早退每分钟扣10元,上课3分钟后按旷课计算。
6、值日:值日时间与要求以校办规定为准。
7、会议与活动:时间指各种会议、活动的开始到结束,具体办法由相关组织处室规定。
四、考勤奖励与扣发
8、教职工一个学期正常请事假为一天,超一天以上扣xx元。
9、事假由本人事先提出书面申请,事假3天以内的(含3天),由校长审批后方可请假,并口头告知相关人员(校办、教导处),自行提前或推后调课完成教学任务,事假3天以上(不超过7天,含7天)由校长签署意见后报县教育局审批,统一由教导处调课;超过7天的,直接报县教育局审批。教职工请事假一年内累计不得超过15天,超过上述期限的,年度考核不得评为优秀。
10、病假由本人或家属提出书面申请,并出具医院诊断证明,病假3天以内的.(含3天),由校长审批后方可请假,并口头告知相关人员(校办、教导处),自行提前或推后调课完成教学任务,超过3天由教导处调课;病假3天以上(不超过7天,含7天)由校长签署意见后报县教育局审批,统一由教导处调课;超过7天的,直接报县教育局审批。如遇特殊情况,应先口头请假,病愈后补办手续,如未补办手续者一律按照事假计入考勤。
11、特假(婚、丧、产假等)按上级相关文件规定执行。另外教师如果子女结婚,可请2天特假。
12、无辜旷课一节扣100元。
13、上班期间喝酒扣1000元。
14、旷工指不办理请假手续,无故不上班,不参加有关活动而无正常理由,请假未准而擅离职守等,旷工者扣除当月当日工资和绩效工资334。
五、补充说明
16、教职工考勤由教导处每月一统计,报校办公示,校长签字后执行。
17、执行中凡本条例未涉及的事项均由校委会、行政会集体讨论决定。年内累计不得超过15天,超过上述期限的,年度考核不得评为优秀。
教师考勤制度5
为确保学校正常的工作秩序,保证充足的教学时间和工作时间,按时完成教学任务,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全体教师都要自学遵守考勤制度,按时上下课,按时坐班办公,按时参加会议及其他团体活动,不得无故缺勤。为此,特制定本实施细则,望全体教师自觉履行并监督执行。
一、请假制度:
根据有关文件精神和我校实际,经校委会研究,本学期对教师事假、病假、伤假、婚假、丧假、产假及相应待遇作如下规定:
1、本考勤办法实行月统计制,一月一公布,一学期一汇总。一学期请假15节之内(含15节)每节扣0.1分,超过15节,每节扣考勤分0.2分,计入教师综合考评。
2、迟到、空堂和旷工:未按学校规定时间到校工作,也未履行请假手续者,在15分钟之内为迟到,15分钟之外至40分钟为旷工,时间在40分钟以上则累加。迟到一次记事假1节,旷工1节记事假3节,且因旷工造成的事故全部由个人承担。上课期间无故离开教室,记事假1节,超过15分钟记为空堂,空堂按教育局文件处理,且因空堂造成的事故由个人承担。
3、事假:无特殊情景不要请假,必须请假者,需事先把个人负责的工作协调好以后,方可请假,否则以旷(误)课论处。教职工确因事请假的,向学校提出请假。电话请假时,7节(含7节)以下向副校长室请假,7节以上向校长请假,回校后必须补办请假手续。校内请假3节以内向办公室主任请假并履行请假手续,3节以上须到副校长室请假并履行请假手续,批准后方可请假(未履行手续而擅自休假者,以旷工计)。3天以上(含3天)须持有关证明到黄楼中心校请假。一天按7节,一周按35节计。
4、伤、病假:在职教师确因伤、病严重,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能够向学校提出申请,并出具乡镇以上医院证明报校长室批准后方可休息。对长期病假,须出具县级以上医院证明,经学校、中心校批准后方可休假。
5、丧假:直系亲属3天,旁系亲属(叔伯、姑舅等)1天。
6、婚假、产假: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7、病休:贴合病休条件的,由本人提出病休申请并报中心校批准后,办理有关手续,按国家规定发病休工资,对冒名顶替、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出,严肃处理。
8、个人外出学习须持有效证件或通知并在安排好个人工作之后,办理请假手续,否则以事假论(学校安排的除外)。
9、对于学校组织的考试、阅卷、开会以及其他团体活动,一般不予准假,请假者一节记两节。对工作造成损失,有重大失误者,根据有关规定执行。注:以上所有假期的'计算均包含公众假期在内。
二、考勤操作:
1、考勤采用签到制,每一天四次,教师到校门口保卫处签到。任何人不得请人代签。
2、考勤人员按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对值勤情景,作出详实的记录材料。
3、考勤结果按月公布,教师对公布结果,如有疑问,有权核查考勤的原始记录材料。
4、全体教师,有权监督值勤和统计人员。值勤或统计人员必须实事求是,不得弄虚作假。
5、值勤人员必须按要求,履行值日职责,每一天至少检查两次,不准以任何理由拒绝值勤。
教师考勤制度6
桃花店学校教师考勤制度
1、全体教职工在正常的教学时间内,必须坚守工作岗位,按时上下班,不准迟到、早退和无故缺席。
2、每天实行上、下午点名制,当预备铃声结束时开始点名,所有教师必须到办公室集体点名,不按时到者视为迟到,迟到一次扣0?5分。
3、上班期间,不准擅自离开工作岗位,不得借公办私,若有急待解决的事务,可与值班领导班子口头请假,但时间不得超过一节课。违者视为早退,一次扣0?5分。
4、上班期间,不准做任何与教学无关的.私事,违者一次扣0?5分。
5、学校工作人员,因病、因事请假,必须严格履行请假手续(要有请假条),待学校审批后方可离校,否则视为旷课。若旷课半天扣1分,有课者每节另扣2分。
6、不经教导处批准而私自调课,双方都以旷课论处,发现一例各扣1分。
7、教师因事请假规定:
(1)事情确需本人具办,可为事假,否则视为旷课。
(2)半天由教导主任批准;
(3)一至两天的由校长批准;
(4)一周以内必须请示中心学校批准;
(5)超过一周的由县教育局批准。
无课事假半天扣0?5分,一天扣1分,以此类推。有课者必须自行安排好课程,课程不扣分,否则每节课另扣2分。
8、因病短期治疗视为事假,因确实连续住院治疗两天以上者经核实视为特殊病假,不扣分,但需持医院证明。
9、校领导因公办事、开会,课程由教导处安排,每节课给代课教师人民币3元。
10、特殊病假照顾
(1)教职工子女结婚,照顾四天假。
(2)教师双方父母病故给予四天假,其他直系亲属伤喜事给予两天假。
(3)女性严格按上级文件规定照顾产假一学期(出示准生证)。
(4)参加自学函授考试,根据考试所需的时间予以批假,不予扣分。
(5)面授者,本人所授课程由教导处统一安排,不扣分,但授课者每节课所补助的课时津贴由参学者自负。
11、全学期出满勤者,在教师综合评估的基础上另加2分,并做为教师评优、评先、晋升优先条件之一。
此制度从本学期点名之日始执行。
教师考勤制度7
为加强学校管理,切实做好我校教职工的考勤工作,使学校各项工作能够正常有序的开展。经学校校委会、学校党支部研究决定,特制定《新庄镇中心学校考勤细则》,具体内容如下:
一、请假、销假程序
教职工无论公派、病假、事假,产假等请假类型,须提前到教导处领取请假条进行填写相关事项,依次由年级组、、校领导等科室进行通报签批,进行上课带班工作交接安排;值班安全工作交接安排;年级组内相关事物交接安排;离岗前行政登记等相关事物就绪后,方可离岗。若由于身体疾病等紧急原因没有书面请假的,必须电话请假,依次电话通报校领导、教务处、年级组,主要先进行教学工作和值班安全工作交接安排,待返校后及时补签书面假条,上交教导处存档。教导处按照书面请假条进行汇总公示,没有相关书面请假的一律按照旷工进行统计和纳入绩效量化考核。擅自或无故离岗,一律按旷工处理。病假不论几天必须出具县级或县级以上医院证明,住院治疗者住院手续必须齐全,否则按一般病假制度执行。请假期满后应立即到校长处或教导处销假。如需继续请假者,应提前告知学校续假。
二、请假类型
(一)、公假
1、婚假。符合法定年龄婚假为一周;凡男方年龄在25岁以上,女方年龄在23岁以上,婚假为6天。(备注:均为连续计假)
2、丧假。凡亲生父母过世,丧假为6天;凡配偶父母过世,假期为6天。(备注:均为连续计假)
3、公假。教师参加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安排的'各类国培、比赛、参观学习、计算机培训、继续教育、各类、出差期间一律为公假,其余均按事假计算。
4、产假。产假一般为98天。难产者,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者,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大龄产妇产假按照统一标准为120天。如男教师妻子生育,可放假10天,作为护理假。(备注:均为连续计假)
(二)、病假。病假者须持定点医疗机构(不包括私立医院、私立门诊)诊断证明,若无病,经调查持假证明者,按旷工处理。短期病假由领导签字批准;长期病假由局主要领导审批,病情特殊或紧急需住院治疗的先住院治疗,并尽早在5天内给学校提供住院手续和相关证明材料。教职工在病休期间应在住所或医院安心休养,小病大养或以休病假为名,从事其他经济活动,一经发现即刻终止病假,免予病假待遇,到岗上班,拒不到岗上班的,按旷工论处。当年考核确定为不合格等次,取消当年专业技术职务评聘资格,并进行批评教育。病假期间按实际工作日计算(如周六、周日和节假日正常上班,请假时间计算在内,按相关条款执行)。
(二)、事假。教师处理私事应主要利用节假日和公休时间,如须占用工作时间办理私事的,应由本人事先提出申请,经领导批准后,按事假处理。未经领导批准,私自离开工作岗位的,按旷工处理。利用事假从事第二职业的教职工,加倍扣发日工资,当年考核确定为不合
格等次,取消当年专业技术职务评聘资格,并根据情节轻重,进行批评教育或行政处分,并按指定日期或到工作岗位;拒不回到工作岗位的按旷工论。事假期间按实际工作日计算(如周六、周日和节假日正常上班,请假时间计算在内,按相关条款执行)。
(三)、迟到、早退。
1、教职工必须严格遵守上下班签到制度,上班时间必须在规定时间之前,规定时间后签名按迟到计算;
2、教师上课铃响必须进教室,超过5分钟进教室者按迟到计算;
3、升旗仪式、政治学习、各种集体活动等,全体教职工必须按时参加,超过5分钟者按迟到计算
4、教师误课一节,算缺勤一天;政治学习及各种大型活动、集会不参加者,每缺勤一次扣罚50元;迟到或早退累计6次按缺勤一天计算。
5、每月累计迟到或早退6次,算作缺勤1天,扣除当月绩效工资。
教师考勤制度8
为加强学校管理,加强师德修养,加强岗位责任制,保证学校的教学秩序,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结合我校实际制本制度。
一、考勤内容
1、全体教职工务必增强工作责任感,以人民教师的职业道德标准严格要求自己,自觉遵守学校的作息时间、考勤制度。
2、教学人员必须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坚守工作岗位,凡未准假而不上课、不辅导、不参加学校会议、教研活动及学校要求参加的其他活动者视为旷课。
二、考核办法
1、学校实行领导值日制度。值日领导必须坚持早、午按时到校,检查校园纪律、卫生、安全,并按考勤内容对教师的上班情况检查登记,每日将签到表审阅签字后交校长,按周汇总填表于下周工作例会公布。
2、考勤实行周公布、月小结、学期结束汇总,纳入教师年度考核。
三、考勤规定
(一)作息时间要求:
上午:值日领导、值周教师与7:30到校,蹲班老师与7:40到校、其余教师必须于7:50前准时到校;签退时间需在11:30后。
下午:值日领导、值周教师于1:30到校,蹲班老师于1:40到校,其余教师于2:00前需准时到校;签退时间需在5:30后。
(二)请假
1、请假必须事先履行请假手续。教师公假和事假病假需提前向校长,请假期间的工作由教导安排。 ◆请假期间所耽误的课时在假后务必补上。
2、教师病假一天以上者必须持本人请假条向校长请假;(请假时限由学校遵照教育局有关文件执行请假手续。)
3、除有不可抗拒的原因外,凡未事先履行手续,请人代假、事后补假等,学校不予认可。
4、课堂教学、培优扶困、学校会议、教研活动及学校要求参加的其他活动旷课节次按实数计算。
5、学校会议、教研活动及学校要求参加的其他活动因事、因病请假者,按课时计算,累计6节视为请假1天(例会请假按半天计算)。
6、凡经学校同意参加的函授、自学考试等业务进修,离岗时须按请假程序履行请假手续,所担负的工作由教导处安排。
7、婚、丧、产假按教育局规定执行,但须履行请假手续,超假者以旷工或事假论处。经批准的产假、婚假、丧假,请假期间工作由教导处安排。
8、教师因公出差(如:出外听课、考试、参加业务竞赛等与教学有关的'业务),不计缺勤。
四、奖惩规定
1、每月无事假、病假、无旷工、迟到、早退等,发给满勤奖20元;5次内(含5次)每迟到、早退1次从满勤奖中扣2元,6—10
次内每迟到、早退1次从满勤奖中扣2元;10次以上每迟到、早退1次从满勤奖中扣5元;有到校未签到、签退者视为迟到、早退。
2、事假每月为3次,超过3次,每次扣2元。
3、旷课一节扣10元,每月旷课达2节取消当月满勤奖金;同班语文、数学教师旷课时,搭班数学、语文教师应主动顶课(跨班课程由教导安排),未主动顶课的搭班教师或不服从值日领导安排的教师每节课扣5元,每月达4节课取消当月满勤奖金。
4、严禁在工作时间内进行下象棋、打扑克、玩游戏等非业务性及其他娱乐活动,检查发现一次扣10元。
5、凡学校大型活动不得请假。若必须请假,按下列规定执行(并报校长审批)。
1).例会、升旗迟到早退扣1元,因故请假扣2元,无故缺席扣5元。
2).政治、业务学习、迟到一次扣1元,无故缺席视为旷课一节,扣10元。
3).校性活动,如:文艺汇演,庆祝大会,开学典礼,结业典礼、教研活动等大型集会,视为上课。
6、因旷课、擅离岗位、空班造成的事故,一切责任由旷课或擅离岗位者自负,并追究值日领导相应责任。
7、请假待遇及旷工处理办法,遵照教育局有关文件精神办理。
五、教师值班。
为维护学校的正常秩序,确保学校安全,现制订本校值班制度如下:
1、各类值班人员必须按时上岗,如遇特殊情况不能值班者,必须事先请假,以便安排好替班人员。
2、坚守岗位,认真履行值班职责。对于值班期间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处理。当时无法处理的,要落实好应急措施,第二天通知有关部门及时处理。
教师考勤制度9
一、请假制度:
1、有事必须履行请假手续,严禁连续请假;因突发事情未履行请假手续的,应及时电话或其它方式迅速与主管主任联系,主管主任向校长报告,并事后及时补办请假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严禁不经年级主任同意而私自调课;
2、请假流程:
①填写请假条或工作条——校长批准——请假条一式两份存档。
教职工填写请假条,经校长审批后,一式两份,一份交年级主任(后勤交后勤主任),一份交学校存档。
4、婚假、产假、丧假:假期天数按上级文件规定执行,但不享受绩效工资,在请假期限内不考核。
5、病假:长期需请病假,本人提供县级以上医疗单位诊断证明,由中心校确定到指定医疗单位确诊后,方可准假。
6、教师请假超过7天,需经中心校审批。
二、签到:
每天预备前10分钟签到,未能按时签到的应及时通知值班领导,补签迟到,否则视为旷工。
三、处罚规定
(一)罚款:
1、每月请假不超两天不罚款,超过一晌,罚20元/晌;
2、旷工一晌或缺例会(专题会)罚50元/晌(次);缺课一节罚30元/节;
3、中心校工作抽查或上级检查出现旷工的罚100元/次;
(二)积分:(满分15分)
1、考勤:迟到、早退一次扣0.1分/次;请假一晌扣0.3分/晌;旷工一晌扣1分/晌;
2、坐岗:请假扣0.1/次;查岗缺岗或午休值班空岗扣0.3分/次;旷课一节扣1分/节。
3、例会:学校或上级组织的例会、专题会等迟到、早退一次扣0.1分/次,请假扣0.3分/次,缺一次扣1分/次。
4、操寝:早操、晚上检查寝室每次记0.05分/次。
5、中心校工作抽查或上级检查出旷工、缺岗等的加倍扣分;
7、考核结果,与教师的绩效工资挂钩、教师年终考核挂钩。
本项得分扣完为止,不计负分。考核结果每周进行公示,考勤结果一式二份,年级、学校各存一份。
三、要求:
1、各年级要安排好值班教师,负责午休、晚自习、早自习及晚上学生就寝值等各方面的检查;
2、值班领导,对上课及各年级教师的'(午休、晚自习、早自习、就寝)值班情况进行查岗登记,检查记录存档。
3、班主任以上校级领导,一周在校3个晚上。后勤岗位服从值班要求;
4、值班领导负责人要负责教职工到岗情况的落实,如实做好签到、查岗工作,填写值班记录。
本制度中特殊情况由校委会研究决定,解释权归校委会。
教师考勤制度10
为了进一步加强学校常规管理,使学校各项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提高教师专业化水平,促进我校教育教学质量的提升,根据万宁市教育局〔20xx〕175号文的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特制订新中中心小学教师坐班考勤制度。
一、坐班规定:
1、全体教职员工实行全日全员坐班制。每天学校作息时间内全体教职员工都坚持全日坐班工作。教导处负责工作日考勤情况登记及周考勤统计和通报;后勤副校长对校工进行考勤情况登记。
2、在坐班时间以年级科组教研组为单位,开展每周至少两个小时的集中教学研讨,或组织教育教学理论学习,或集体备课,或主题教研等。
二、上、下班点名、签退时间
上午上班点名时间为:8:20;下班签退10:00—10:40;
下午上班点名时间为:2:20;下班签退4:00 —4:30;
每周一升旗仪式全体老师都要参加,全体教师站在学生队伍后面。
三、请假制度
1、凡公假、事假、病假等均须履行请假手续;
2、半天以内的病、事假、会议、公假等公务活动可用口头、电话请假;一天以上的病、事假必须按有关规定履行书面请假手续;
3、请假天内由校长批准,三天以上报市教育局领导批准。
4、凡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点名、签退的,应在点名、签退规定的时间内用电话与教导处请假,否则,不管何种情况,均按迟到处理;
5、特殊情况(如急病、急事),来不及事先请假的,可先口头、电话请假,事后两天内补办请假手续。
6、凡属下列情况者,可向校长申请,免于坐班。
①独生子女(领取独生子女证)哺乳期,即婴儿出生后一周年内。
②父、母(公婆)或爱人、子女因病住院或重病在家治疗期间。
③本人因病住院治疗,出院后仍在治疗者(县级以上医院就诊病历及证明)。
四、奖惩办法
(一)奖励
1、凡每月出满勤者,给予满勤奖30元;
2、实行坐班考勤制度与年终评优评先和绩效工资发放挂钩。
(二)处理办法
1、凡每月旷课半天以上的,或迟到、早退累计超过2次的,或病假累计超过5天的,或事假累计超过2天的,或星期一升旗仪式缺席2次的,取消当月满勤奖;
2、凡一学期迟到、早退累计在10次以上的`,或旷课1天以上的,或病假累计超过10天的,事假(婚丧喜庆除外)累计超过5天的,取消该学期的福利补贴;
3、请病、事假每节课扣5元(从绩效工资里扣),教师参加教研学习、培训的按公假处理,参加自考、函授等提高学历学习的按事假处理。
4、法定婚假、丧假、产假等按上级主管部门制订的有关政策执行。
5、考勤情况一经审核和公示无异议后,一律存入教师个人档案并作为年终考核评优评先、职称晋升的依据。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新中中心学校。
教师考勤制度11
一、教职工应严格遵守幼儿园规定的上下班时间
(早班教师7:10,中班教师7:20到岗,生活教师7:30到岗)不迟到,不早退,不中途离园,不无故缺勤。
二、上班时间内如因事离开幼儿园,须告知园领导,行到同意后,方可离开。
1、教师在带班时间里,不得离开幼儿园。
2、在班级缺人的'情况下,不得离开幼儿园。
3、事前请假,就应按排好班级工作,保证各项工作不受影响,因急事请假,应电话及时通知幼儿园及班级教师,回园后补假条。
4、后勤人员因公外出的,要将必须处理的工作转交落实到人,不得影响正常工作。
1、幼儿园实行五天工作制,周六按排特色班。
三、工作时间
早7:10 、7:20 、7:30上班
中午12:00下班,2:30上班,下午:5:30下班
各班教师根据本班实际情况具体按排。
2、法定假日:员工享有下列带薪假:元旦1天,清明1天,五一国际劳动节1天,中秋节1天,国庆节3天,春节7天。
四、病假、事假、旷工
病假:
①连续3天以上必须出具医院证明,园长同意方可请假,病假每天扣当月日工资70%
②急诊不能来幼儿园请假;应立即电话向幼儿园报告,康复上班后立即补办病假手续,报园长签字。
③患传染病的员工应立即离岗治疗,康复上班后,需持正规医院的诊断证明书回园上班,员工病假住院期间按工资总额50%发放。4)病假无病假条按事假处理.
2、事假
①事假必须在不影响工作的前提下,由当事人先向园长请假,由本班教师签字同意后,方可休假,如遇急事不能赶到园办理请假手续的,必须来电向领导请假。不允许别人代请假.
②事假一天扣当月全勤,全年累计三天以上(不含三天)没有年度全勤奖,三天以内年度半全勤奖励。(3)事假不得超过一个月,否则按自动离职处理.
3、旷工
在工作期间,没有向领导请假擅自休班满30分钟以上者做旷工处理,扣当月全勤奖,旷工一天扣当月3倍日工资,矿工两天视为自动离职。
五、婚、丧、产假
按国家及上级相关规定执行。
说明:婚假:在职职工享有五天带薪婚假,享受婚假者必须提前申请,经批准后方可生效,超过5天按事假处理。
丧假:员工如遇直系亲属(仅限父母、子女、配偶)辞世丧假三天,祖父母,外祖父母,为一天,假期间工资照发。
产假:产假三个月,享受基本工次,福利及劳动保险,不享受幼儿园考核奖,哺乳期六个月,每天1小时。
教职工考勤以指纹考勤机为准,月末办公室汇总。
教师考勤制度12
为加强学校管理,加强师德修养,加强岗位职责制,保证学校的教学秩序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根据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重新修订本制度。
一、考勤资料
1、全体教职工务必增强工作职责感,以人民教师的职业道德标准严格要求自己,自学遵守学校的作息时间考勤制。
2、教学人员务必履行工作职责,坚守工作岗位,凡未准假而不课,不辅导、不参加学校会议,教研活动及学校要求的其它活动者,视为旷课。
3、实行坐班制,上班不得外出办私事,如有特殊状况,没课需要上班中途外出可向校长请假,批准后方要离开,校长务必让办公室作好记录
二、考核办法
学校实行领导制度。值日领导务必坚持早、午按时到校,检查校园纪律、卫生、安全、并按考勤资料对教师的上班状况检查登记,每日将签到表审阅签字后交办公主任,按月汇总公布,学期结束汇总纳入教师年度考核。
三、(一)作息时间要求:
1、上午:教师于8点到9点务必签到。有第一节课的于8:30分签到。晨读由语数教师自行安排,早操由班主任教师带班(周一升旗时全体教师务必到场参加);签退时间需在11:30分后。下午全体教师于1:30到2:30之间签到,签退时间需在3:30分以后。
2、卫生值日教师务必于上课前做好相应的卫生。
3、教师工作例会为周一下午第二课后进行,临时会议另行通知。
(二)请假
1、请假务必履行请假手续,校长签字后方可离校,请假期间的'工作自行安排。请假期间所耽误的课时在假后务必补上,病假的工作由教导主任工排。
2、教师病假3天以上者,务必持医院证明和本人请假条,向校长请假(请假时由学校遵照教育局有关文件执行请假手续)
3、除有不可抗拒的原因外,不能请人代假、事后补假、电话请假等。
4、学校会议、教研活动及学校要求的其它活动旷课节次按实数计算。
5、凡经学校参加的函授、自学考试、教研等业务进修,离岗时务必按请假程序,履行请假手续,所担负的工作由教导处安排,回校后交相应笔记或材料,方可报账。
6、婚、丧、产等假按教育局规定执行,但务必履行请假手续,超假都按旷工或事假论处,经批准的产假、婚假、丧假,请假期间工作由教导处安排。
7、有到校未签到或未签退者视为迟到或早退。
四、奖惩规定
1、每月无事假、病假、无旷工、迟到、早退等,给满勤者奖10分,每迟到早退一次扣0。5分,旷工每节扣1分,事假病假每一天(次)扣0。1分,特殊事病假由校务会处理。
2、由学校大型活动不得请假。
3、因旷课、擅离岗位、空班造成的事故,一切职责由旷课或擅离岗位、空班者自负,并追究相应职责。
4、值日教师不负责职责,欺上瞒下的,今年不能参加评优评先。
五、本制度从20xx年三月一日起执行。
六、关于加班由学校安排,如有其它特殊状况,经校务会群众研究决定。
教师考勤制度13
为了严格考勤制度,加强学校管理,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圆满完成各项任务,特制定考勤制度如下:
1、自觉遵守作息时间,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不拖堂,不擅离职守,按时上下班。
2、严格周一升国旗制度,全体教师7:00前必须到操场以组为单位集合,参加升旗仪式。
3、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有事或有病必须当天请假,一天以内由教导主任批假,超过一天由校长批准。必须及时向批假者销假,不销假按请假时间继续计算。教研组长无权批假,但有监督、管理本组成员之职责。
4、调课必须经过教导处,个人不得擅自调课。
5、开学初两周和学期结束前两周请假扣双分。
6、无故缺课、空堂或不服从调棵安排造成空堂按旷课计,抽查或因集会、活动、调课等其他公事找不到者按旷工计。
7、加强考核,教师的出勤由教导处不定时检查。
具体考核办法:
1、事假、病假(含流产假)在每月职级工资中体现,没有职级的教师,事假每天扣4分,病假每天扣2分。
2、迟到(包括英语早读、周一升旗)、早退每次扣2分,拖堂每次扣2分,旷课一节扣30分旷工一天50分。
3、无故不参加学校活动的'每次扣5分,活动请假每次扣1分,活动中不按要求做的每次扣1分。
4、学校举行的大小活动,班主任必须随班参加,如发现不到者每次扣5分。
5、节假日、双休日值班人员必须到位,否则按旷工计,如出现重大事故,学校根据损失情况追究其责任。
6、如出现考核办法以外的情况,由办公会研究决定。
教师考勤制度14
为强化职业意识,严厉工作纪律,保证正常的教学秩序,特制定如下考勤制度。
一、教职工必在岗时间规定
学校实行每周五天工作制,依据工作分工和岗位要求,对各岗位人员必在岗时间做如下规定:
1、任课教师严格根据作息时间表的要求到岗,其中上、下午第四节课有课上课,没课的根据学校的要求可在规定时间离校。
2、职员上、下午按学校规定时间到校上班,上午1-4节、下午1—4节必需到岗。
3、节假日和周末值班教师和领导必需严格根据值班要求做好相关工作。
二、请销假制度
教职工因事、因病请假要按程序事前请假,事后销假。
1、教师请假:请假半天以内由所属级部主任批准,请假半天以上由副校长批准。请假批准后,所在级部必需保存请假条存根,教师出校门时,将假条交给门卫。有关级部要负责安排好课。
2、职员请假:请假半天以内由处室主任批准,请假半天以上由副校长批准。请假批准后,所在处室必需保存请假条存根,职员出校门时,将假条交给门卫,有关处室要负责安排好工作。
3、处室兼职干事请假:请假半天以内由处室主任和级部主任一同批准,请假半天以上由副校长批准。请假批准后,所在处室或级部必需保存请假条存根,教师出校门时,将假条交给门卫,同时级部和处室要负责安排好相关工作。
4、领导干部请假:中层干部请假由校长批准,并将假条主动送办公室记录。离校前要妥当安排好有关工作,出校门时将假条交给门卫。
5、处室主任为处室职员考勤人员,级部主任为该级部考勤人员,各处室、级部每周五将本周考勤记录交办公室统计,其中办公室对考勤实行不定时抽查。
三、积分方法(20分,千分制)
1、迟到或早退每次扣1分(迟到、早退超过15分钟为旷工)。
2、事假每天扣2分(按节请假的,每8节课折算为一天)。
3、病假(以医院假条为凭)每天扣1分。确因大病住院治疗的不扣分。
4、旷工每节扣5分;旷课每节扣10分;旷会每次扣2分。
5、国家规定的婚假、丧假、产假,考核不扣分。
6、消失旷工或旷课三次以上或事假超过15天者,不能参与本年度评先选优。
7、对于每月出满勤的教职工,每月考勤奖2分,一学期全部满勤者,期末总嘉奖5分。
8、教职工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扣发本学期嘉奖性绩效工资10%。
(1)学期内无故旷工1天的;
(2)月内事假累计超过3天的;
累计病假到达10天缺乏15天的;
(3)工作时间打扑克或从事网上谈天、玩嬉戏等与工作无关的事情的。
9、教职工消失以下情形之一的,扣发本学期嘉奖性绩效工资20%。
(1)学期内无故旷工到达1天的,月内无故迟到、早退超过3次的;
(2)学期内事假累计超过5天缺乏11天的;
(3)学期内病假累计到达15天;
(4)无故不参与家长会、其他集会和理论学习等集体活动超过2次的;
10、教职工消失以下情形之一的,扣发本学期嘉奖性绩效工资30%。
(1)学期内无故旷工到达2天的;
(2)学期内事假累计超过10天缺乏16天的;
(3)学期内病假累计到达16天不超过30天的”。
11、教职工消失以下情行之一的,扣发本学期嘉奖性绩效工资50%。
(1)学期内无故旷工到达3天的;
(2)学期内事假累计超过15天缺乏21天的;
(3)学期内病假累计到达31天不超过60天的.;
(4)因个人缘由导致单位年终考核扣分的。
12、教职工消失以下情行之一的,扣发本学期嘉奖性绩效工资80%。
(1)学期内无故旷工到达4天的;
(2)学期内事假累计超过20天缺乏26天的;
(3)学期内病假累计到达61天不超过90天的;
(4)经查实,因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在社会产生恶劣影响的。
13、教职工消失以下情行之一的,本学期不发嘉奖性绩效工资。
(1)学期内无故旷工到达或超过5天的;
(2)学期内事假累计超过25天的;
(3)学期内病假累计到达91天及以上的;
(4)受到行政惩罚的。
四、考勤结果使用
将考勤结果累计后,按实际分值计入教职工学年考核中,考核结果作为对教职工物质嘉奖和荣誉嘉奖的依据。
教师考勤制度15
一、出勤点到制度
1、教师每周5天,每天坚守工作岗位,不得擅自离校、离岗。
2、实行点到制,上、下午各点一次,上午(冬春季:7:50—11:50,夏秋季:7:30—11:40),下午(冬春季:13:50—16:40,夏秋季:14:50——17:50),值班、值日的教师点到见点到表的时间。晚于点到截止时间30分钟内为迟到,30分或以上算请假或旷课,迟到每次扣5元。
3、教师未经请假擅自离校,或有课不去上或中途离岗1节以上(含一节)视为旷课,旷课1节扣10元,1天扣100元(考勤奖不够到其他福利中扣除)
4、每周教师开会,开会缺席者,每次扣10元(学校安排的公假除外)。
5、长假、节日(含寒、暑假)教师必需按时来、离校。假如教师提前走或推迟来校的每天扣20元,考勤评分时还要依据考勤评分条款扣分(特别状况除外,但要有相关的材料说明。)。
6、每学期事假3天以内(含3天)不扣出勤奖,此外超过1天扣50元,超过3天以上不得本月出勤奖。
7、请假1天向校长报告,请假3天及以上向校长报告,事假和一般病假教师自行安排代课,教室空堂以旷课处理。特别假学校安排代课。
8、特别假:婚假、产假、丧假、手术假、重病假,陪护配偶、子女、父母住院及直属亲人(配偶、父母、子女)的假学校安排代课。9出勤点到每月统计一次,满勤奖惩制度30元,其他按以上规定计算。
二、特使假时间规定
1、婚假:
(1)不符合结婚年龄的不给假;
(2)符合结婚年龄的'给假7天;
(3)教师子女结婚假2天。
2、产假:生育第一胎的女教师享受产假三个月。
3、丧假:父母(指男女双方)、子女去世给假3天,配偶去世给假5天,其他亲属(亲兄弟、姐妹)丧假给一天。
5、重病假:县鉴定办证明为准。
6、培训假:自身函授、自考、职称培训、考试请假,按实际需要给假。
7、公假:凡学校公派外出、开会、考察以及个人业务文化提高的听课、考试为公假。
教师考勤制度集合(15篇)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