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培训管理制度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安全质量教育培训是企业安全生产和质量创优的基础工作。为增强安全质量意识,提高安全质量管理水平,规范安全质量教育培训管理,特制定本制定。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公司安全质量教育培训工作。
第二章管理职责
第三条
公司工程部会同办公室负责公司员工的安全质量教育培训工作,并对工程建设项目部、运营公司的安全质量教育培训工作进行监督、指导。
第四条
各工程建设项目部、运营公司负责本单位员工的安全质量教育培训工作。
第五条
公司、工程建设项目部、运营公司应根据《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号)、《建筑企业职工安全培训教育暂行规定》等相关要求,结合建设工程、运营、物业经营等项目的特点安排培训。
第六条
特殊工种作业人员的教育培训,由相关主管部门实施。
第七条
发生安全质量事故和事件,各单位还应组织有关人员进行现场教育,吸取事故教训以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第三章一般要求
第八条
各工程建设项目部、运营公司结合业务特点,每年年初制定年度教育培训计划,并按照计划开展教育培训工作。
第九条
工程建设项目部应进行教育培训的人员包括项目主要负责人、安全质量管理人员、调岗人员、复岗人员及借调人员等。
第十条
运营公司应进行教育培训的人员包括:运营公司主要负责人、安全质量管理人员、新员工(包括合同工、临时工、学徒工、实习和代培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四新”操作人员、调岗人员、复岗人员及借调人员等。
第四章安全教育培训种类及要求
第十一条
公司、工程建设项目部、运营公司的主要负责人和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按照有关规定接受安全生产培训,取得安全资格(合格)证书,并按时参加复审。其他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由公司办公室会同公司工程部组织实施,考试合格方可任职。
第十二条
新员工(包括合同工、临时工、学徒工、实习和代培人员)必须进行公司、部门和班组的三级安全教育。
第十三条
特种作业人员电工、信号工、起重工、及各种机动车辆司机等特殊工种,按规定持证上岗,还应进行专业安全技术教育。
第十四条
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施工时,对操作人员进行新技术、新岗位的安全质量教育。
第十五条
调岗、复岗、借调人员的教育培训。
一、调岗人员进行部门级、岗位级两级培训,如为同部门调岗只需进行岗位级一级培训。
二、复岗人员待岗三个月以内进行部门级、岗位级两级培训,待岗三个月以上重新进行三级教育。
三、借调人员培训同调岗人员。
第五章安全教育培训形式和内容
第十六条
三级安全教育
对新员工或调换工种的员工,必须按规定进行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经考核合格,方准上岗。三级安全教育是每个刚进企业的新工人必须接受的首次安全生产方面的基本教育,三级安全教育是指公司、部门、班组这三级。对新工人或调换工种的工人,必须按规定进行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经考核合格,方准上岗。
一、公司级安全教育(一级)
教育内容包括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制度和标准,安全生产基本知识,消防知识,职业卫生知识,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主要危害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事故案例等知识。经考试合格后,方可分配到相应部门。
二、部门级安全教育(二级)
由部门主管及兼职安全员负责。教育内容包括本部门生产特点、工艺流程、主要设备的性能、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制度。本部门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事故案例等知识。经考试合格后,方可分配到班组。
三、班组级安全教育(三级)
由班组长负责。教育内容包括岗位生产任务、特点,消防安全知识,主要生产设备结构原理、操作注意事项,岗位责任制,岗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事故案例及其预防和应急措施,安全装置和工(器)具,个人防护用品、防护器具和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等知识。
第十七条
特种作业人员培训
除进行一般安全教育外,从事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参加国家认可的特种作业安全技术培训,考核成绩合格并取得国家统一格式的特种作业资质证书,方可从事批准项目范围内的工作。
第十八条
特定情况下的.适时教育
一、季节性,如冬季、夏季,雨雪天气及汛期施工;
二、节假日前后;
三、工作对象改变;
四、工种交换;
五、新工艺、新材料、新技术、新设备施工;
六、发现事故隐患或发生事故后;
第十九条
主要负责人的培训教育
一、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
二、安全质量管理基本知识、安全生产技术、安全生产专业知识。
三、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防范、应急管理和救援组织以及事故调查处理的规定。
四、职业危害及其预防措施。
五、国内外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
六、典型事故和应急救援案例分析。
七、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第二十条
管理人员的培训
一、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
二、安全质量管理、安全生产技术、职业卫生专业知识。
三、伤亡事故统计、报告及职业危害的调查处理方法。
四、应急管理、应急预案编制以及应急处置的内容要求。
五、国内外先进的安全质量管理经验。
六、典型事故和应急救援案例分析。
七、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第二十一条
在做好新工人入场教育、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和各级领导干部、管理人员安全质量培训的同时,还必须把消防等经常性的安全教育贯穿于管理工作的全过程,并根据接受教育对象的不同特点,采取多层次、多渠道和多种方法进行,具体形式如下:
一、施工现场(重要设备房间)入口处的安全纪律牌。
二、举办安全质量管理训练班、讲座、报告会、事故分析会。
三、建立安全保护教育室,举办安全保护展览。
四、印发安全质量简报、通报等,办安全质量管理黑板报、宣传栏。
五、张挂安全质量宣传画、标志和标语口号。
六、举办安全质量知识竞赛、放映安全质量教育音像制品。
第二十二条
班前安全活动
一、上岗交底。交当天的作业环境、气候情况、主要工作内容和各个环节的操作安全要求,以及特殊工种的配合等。
二、上岗检查。查上岗人员的劳动防护情况,每个岗位周围作业环境是否安全无患,机械设备的安全保险装置是否完好有效,以及各类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情况等。
第二十三条
其他教育培训的形式有(不限于):
一、委托具体相应资质的安全质量教育培训机构;
二、组织专家讲座;
三、组织安全质量观摩活动;
四、组织相关考察活动;
五、实际演练和现场示范。
第六章安全教育培训考核
第二十四条
公司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和考核,由政府主管部门组织进行。
第二十五条
其他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和考核,由公司的工程部负责组织进行。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四条
安全质量教育培训工作,档案记录管理工作应由工程部门负责。
第二十五条
本制度各项规定,与国家和行业现行规定相抵触时,执行国家和行业规定。
第二十六条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行,由工程部负责制订、解释、修订。
教育培训管理制度2
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公司安全培训教育工作,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素质,防范伤亡事故,减轻职业危害,根据安全生产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公司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公司安全办公室具体负责本单位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工作,人事部门负责安全培训的登录工作。按照安全生产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本规定,建立健全安全培训工作制度。
第四条公司应当进行安全培训的从业人员包括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有限空间作业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和其他从业人员。
公司有限空间作业人员应当接受安全培训,熟悉有限空间作业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增强预防事故、控制职业危害和应急处理的能力。
未经安全生产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有限空间作业人员及其他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
第五条公司必须对新上岗的员工进行强制性安全培训,保证其具备本岗位安全操作、自救互救以及应急处置所需的知识和技能后,方能安排上岗作业。
第六条其他从业人员,在上岗前必须经过厂、车间(工段)、班组三级安全培训教育。
公司可以根据工作性质对其他从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保证其具备本岗位安全操作、应急处置等知识和技能。
第七条公司新上岗的从业人员,岗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车间操作员公司规定岗前培训时间为40小时。
第八条厂级岗前安全培训内容应当包括:
(一)本单位安全生产情况及安全生产基本知识;
(二)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
(三)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权利和义务;
(四)有关事故案例等。
第九条车间级岗前安全培训内容应当包括:
(一)工作环境及危险因素;
(二)所从事工种可能遭受的职业伤害和伤亡事故;
(三)所从事工种的安全职责、操作技能及强制性标准;
(四)自救互救、急救方法、疏散和现场紧急情况的处理;
(五)安全设备设施、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维护;
(六)本工段安全生产状况及单位内规章制度;
(七)预防事故和职业危害的措施及应注意的安全事项;
(八)有关事故案例;
(九)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第十条班组级岗前安全培训内容应当包括:
(一)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二)岗位之间工作衔接配合的安全与职业卫生事项;
(三)有关事故案例;
(四)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第十一条从业人员在本公司内调整工作岗位或离岗一年以上重新上岗时,应当重新接受班组级的安全培训。
公司实施新工艺、新技术或者使用新设备、新材料时,应当对有关从业人员重新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培训。
第十二条公司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专门的安全培训,经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特种作业人员的范围和培训考核管理办法,另行规定。
年度和平时安全教育培训
第十三条公司在年度生产淡季,由生产单位或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进行全员相关的岗位安全培训,培训内容参照员工入厂时的厂级和车间级培训内容,参见第十一条、十二条。
第十四条公司在消防方面的安全教育培训、消防演习在消防管理制度中另行规定。
第十五条公司各单位在班前会或班后会或部门、车间集合会议时,在布置生产任务、检讨质量等问题的同时,要讲安全预防工作。
第十六条在发生事故调查处理时,要公布调查处理的事故原因、预防措施、责任人处分等情况,以教育全体人员。
第十七条可以采取各种教育培训方式,比如张贴标语、漫画,放映相关影视等。
安全培训的组织实施
第十八条公司除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有限空间作业人员、特种作业人员以外的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工作,由公司组织实施。
第十九条公司应当以自主培训为主;可以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安全培训机构,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
第二十条公司应当将安全培训工作纳入本单位年度工作计划。保证本单位安全培训工作所需资金。
第二一条公司应建立健全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档案,详细、准确记录培训考核情况。
第二十二条公司安排从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期间,应当支付工资和必要的费用。
第六章监督管理
第二十三条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对各单位安全培训及其持证上岗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安全培训制度、计划的制定及其实施的情况;
(二)公司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培训的情况;
(三)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持证上岗的情况;
(四)建立安全培训档案的情况;
(五)其他需要检查的内容。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四条公司主要负责人是指本公司的最高管理人员即驻地最高主管。
公司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即管理部主管、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负责人及其安全管理人员。
公司其他从业人员是指除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以外,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所有人员,包括其他负责人、其他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各岗位的工人以及临时聘用的人员。
第二十五条本制度自最高主管核准之日起实行。
教育培训管理制度3
为了让全体职工正确掌握安全生产知识,提高生产技术水平,认识搞好安全生产的重要意义,能够自觉贯彻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和法令,认真地遵守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保证实现安全生产。
一、充分利用工会职能,利用工会活动的机会,用标语、板报、图展、录象等多种形式,组织开展安全教育。
二、根据生产性质及技术设备,选用不同工种、工序的安全操作规程,作为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
三、对员工进行“三级”安全教育:
(一)、入厂教育
1、新进员工需经过公司级、车间级和班组级三安全教育﹔
2、公司级安全教育由安全技朮部门负责,教育内容包括:国家有关生产的法律、法规、企业安全管理制度、一般安全技朮知识,企业安全生产特点、重大典型事故案例、安全注意事项、工业卫生和职业病的预防等知识,经考试合格,方可分配到车间。教学课时不少于40小时。
(二)、车间、岗位教育
车间级安全教育由车间负责人负责,教育内容包括:车间生产工艺特点及流程、主要设备的'性能、案例技朮规程、车间案例管理制度、事故教训、防护用品、防护设施使用方法、安全注意事项等。经考试合格,方可分配到班组。教学课时不少于32小时。
(三)、岗位(现场)教育
班组级安全教育由班组长负责,教育内容包括:岗位生产、工作特点、主要设备结构原理、操作注意事项、岗位责任制、岗位安全操作规程、事故案例及事故预防措施、个人防护用品、安全装置、安全监测、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和维护等。考试合格,方可分配安排工作。教学课时不少于24小时。
五、全员安全教育
1、公司必须对各级管理人员每年进行一次以上安全培训,累计时间不少于24小时。主要学习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标准、制度、安全管理、安全技朮知识和安全生产工作经验教训等内容﹔
2、对公司、车间内部岗位调动及脱岗半年以上的员工,必须重新进行车间级和班组级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方可上岗作业。
六、新工艺、新技术的开始教育
在新工艺、新技朮、新设备、新材料、新产品投产前,要按新的安操作规程,对岗位作业人员和有关人员进行专门培训,经考试合格,方能进行独立操作。
七、特种作业人员教育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1999年,国家经贸委令第13号)《特种作业人员技朮培训考核管理办法》的要求进行培训、考核,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上岗工作。
八、事故教育
1、对违章、违纪作业造成事故或未遂事故的人员应停止工作进行安全培训学习﹔
2、发生重大事故和恶性未遂事故后,企业主管部门要组织有关人员进行现场培训学习,吸取事故,防止类似事故重复发生﹔
3、预防事故的措施及发生事故后应采取的紧急措施。
九、建立安全活动日和班前班后会上检查安全生产情况等制度,对职工进行经常性教育。并根据不同的时期,进行各种各样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竞赛活动。主要包括以下各项内容:
1、总结近期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找出存在的问题,提出近期安全生产工作中应逐一解决的问题。
2、检查贯彻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措施的落实情况。
3、分析查找部门、班组安全事故的隐患,并制定整改措施。
4、表扬好人好事,总结推广安全生产工作的先进经验。
十、安委会主任定期对安全教育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检查主要内容:会前有否安排,参加有否签到,发言有否记录,缺席有否补课,会后有否汇报。
教育培训管理制度4
第一章总则:
为规范学校日常财务行为,发挥财务在学校经营管理和提高经济效益中的作用,便于学校各部门员工对学校财务部工作进行有效地监督,同时进一步完善学校财务管理制度,维护学校及员工相关的'合法权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现金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学校现金管理,建立健全现金收付制度,严格执行现金结算纪律,对现金管理作如下规定。
一、现金使用范围:
1.员工工资、奖金、津贴及劳保福利费用;
2.出差人员差旅费;
3.采购办公用品、零星备件或其他零星开支;
4.业务活动的零星支出备用金;
5.确需现金支付并经校长书面同意的其他开支。
二、现金收付原则:
1.收付现金必须根据规定的合法凭证办理;没有按照《资金管理审批制度》审批签章的,财务不予付款。
2.因公外出或购买物品,需借用现金时,按照《员工借款管理》的规定办理。
3.出纳不得擅自将学校现金借给他人或其他单位,不准谎报用途,套取现金、不准利用银行账户代其他单位或个人存入或支取现金,不准将学校收入的现金以个人名义存入银行(校长书面许可除外),不准保留帐外公款。
4.出纳不准白条顶款,不准垫支挪用学校资金。
三、现金收入和支出:
1.不论何种来源收入的现金,应于当日全部送存学校指定银行账户。
2.支付现金,应该从备用金中支付或从银行存款提取,学校任何员工不得以收入直接支付各项开支,严禁坐支现金。
教育培训管理制度5
(一)验证登记制度
对入住旅客,要严格检验其有效证件真伪,凭证登记,做到人证相符。证件查验核对无误后,应将旅客姓名、证件号码、户籍住址、入住时间以及房间号码等信息录入宾馆客房管理系统,同时将旅客信息录入苏州市公安局旅馆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登记内容应齐全、准确,不漏登、错登,确保旅客入住、退宿登记率达到100%。
(二)访客登记制度
对前来访客的非住宿人员,前台服务人员应审查登记其身份证项目、记录会客来去时间。
(三)值班巡查制度。
1、宾馆应设立专兼职安保人员,负责门卫、内部安全保卫和停车场所等重要部位安全管理。
2、宾馆安保人员要加强对消防安全、治安安全检查,建立安全检查登记簿。
3、宾馆监控室,要明确专人值班,并建立监控室值班记录簿。工作中不擅离职守,巡逻检查时应精神饱满,携带对讲机,保持信息畅通,按规定路线和间隔时间执行巡逻任务。严格执行预防为主的工作原则,发现可疑的人和事要妥善处置并及时报告。巡逻中一旦接到案情指令应立即采取措施,控制事态扩大,不得无故拖延时间,处理情况应及时报告值班领导。
4、保安人员必须全面了解和掌握宾馆内各类应急预案,熟悉案情疏散通道,消防设备和各类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5、巡查中应及时关闭应该关闭的门窗。日常巡检中注意观察安全设施的'运转情况,发现故障及时报修。做好交接班工作记录。
(四)贵重物品寄存制度
宾馆应专门设置免费的`旅客财物保管室,并专人负责对寄存物品检查、登记,领取登记物品时要签字确认,寄存物品管理人员要做好交接班登记。旅客领取被保管物品时必须验证,亲自领取。
(五)旅客遗留物品、携带违禁品处理制度
1、对可疑物品、危险物品和其他违禁物品,应及时送交公安机关或报请公安人员处理。
2、旅客遗留的其他物品,应详细登记后,想办法归还旅客,较长时间无法归还的,应按捡拾物品送交公安机关处理。
3、严禁侵占挪用旅客遗留物品,严禁擅自处理违禁品。
(六)可疑情况报告和通缉协查核对制度
宾馆从业人员应当及时报告本宾馆的可疑人员、可疑情况和违法犯罪情况,并注意公安机关的通缉、通报,及时配合公安机关开展协查工作。前台服务员在实施住宿登记时,应负责协助公安机关切实做好有关通缉、协查核对工作,发现可疑人员采取内紧外松,先安排入住,后设法报警,避免打草惊蛇。
(七)安全防范宣传制度
宾馆从业人员应当主动向旅客宣传住宿宾馆遵守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提醒旅客加强自身安全防范,如应当提醒旅客将贵重物品交宾馆报告;旅客或访客严禁将易燃、易爆、剧毒、腐蚀性和放射性等危险物品带入宾馆;旅客严禁在宾馆内寻衅滋事、斗殴、酗酒、吸食毒品、或进行其他违法犯罪活动。
酒店治安防范教育培训安全管理制度
1.0目的
维护宾馆治安秩序,保障宾客及员工的人身安全与财产安全。
2.0适用范围
适用于宾馆各部门对治安工作的管理。
3.0职责
3.1保安部及各部门严格执行宾馆总经理室的指示,完成宾馆领导布置的各项工作,积极主动做好宾馆的治安防事故工作。
3.2保安部负责处理(或协助公安机关处理)治安案件,检查及巡视各值班岗位。
3.3监控室负责宾馆24小时的安全监控工作。负责闭路电视、防盗报警及消防系统报警的处理,并作好记录。
3.4后门岗、铁闸通道岗、超市岗负责控制员工通道进出人员动态及货物放行的执勤,并负责本区域各种车辆的停放和管理工作。
3.5大堂岗负责大堂、中庭区域的值班巡查:掌握大堂客人活动情况,维持大堂秩序,控制闲杂人员进入宾馆。协助领班、主管工作,配合监控室处理可疑人员的监控。
3.6加强客房入住客人的控制和管理,督促客房部严格执行来访人员登记制度。
3.7保安监控设备由市新东方公司负责维修保养,并填写《新东方设备维修记录表》及所需维修费用,由保安部经理签名确认。
4.0工作程序
4.1制定规范
4.1.1根据宾馆有关规定及部门的实际情况,保安部制定《巡查岗工作规范》、《监控中心工作规范》、《车场岗工作规范》、《通宵班(夜班)工作规范》、《保安部工作规范》。
4.1.2各岗位必须严格执行上述各项岗位工作规范,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当班主管。
4.2日常工作
4.2.1日常安全防范检查由领班、主管按“巡查岗的检查工作规范”要求执行。
4.2.2监控中心值班员在工作中应严格执行《监控中心工作规范》
4.2.3后门、超市、铁闸通道岗值班员要严格按照《进出馆货物放行管理规定》及各岗位工作职责落实。
4.2.4各岗位保安员要严格按照《通宵班(夜班)工作规范》要求上岗。
4.2.5保安员按照《保安部工作规范》严格执行。
4.2.6各班组按照保安部制定的“班组岗位轮值表”安排值勤,并将值勤情况登在《主管值班记录》上,重要事情需向部门领导报告。
4.2.7保安部主管、领班在值班检查巡视过程中,如发现违反纪律行为的应立即正,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刻制止并采取措施。如遇不能处理的问题应及时汇报值班经理主动协助值班经理处理,并填写《保安部值班记录》。
4.2.8各岗位在执勤过程中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如无法处理的应立即报告领班、主管;如发生重大、突发事件时,请参照COP-TY-22《重大及突发事件处理程序》处理,并填写《重大事件处理登记表》。
4.3消防保安器材管理
4.3.1保安部建立《宾馆消防保安器材领用登记表》。
4.3.2保安部监控室每半年对消防保安器材的数量及性能进行检查,发现损坏报有关部门进行维修,以确保消防保安器材处于良好状态。
4.4保安员技能培训
4.4.1保安部每年制定《保安员业务技能培训计划》并严密组织实施,不断提高保安队伍的整体素质,以适应高星级酒店对保安人员的要求。
5.0支持性文件
《巡查岗工作规范》
《通宵班(夜间)工作规范》《大堂岗工作规范》
《监控中心工作规范》
《进出货物管理制度》
《失物招领和遗留物品管理制度》《钥匙管理制度》
6.0支持性记录
《保安部值班记录表》
《主管通宵值班记录表》《宾馆总值班记录表》
《监控中心来访人员登记表》《重大事件处理登记》
《失物招领记录表》
《宾馆备用钥匙借用登记表》《宾馆货物出馆放行记录表》
《消防保安设备器材领用记录表》
教育培训管理制度6
1 目的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强和规范公司安全培训工作,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技能,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依据《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北京市工业制造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评审通用标准》等有关规定,特制订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北京三元种业饲料分公司所有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
主管部门
综合部为安全教育与培训的主管部门,负责管理公司各部门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4 基本要求
4.1安全教育培训的人员包括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和其他从业人员。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经过安全教育培训考试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后方可担任相应职务。
4.2从业人员应当接受安全教育培训,熟悉公司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增强预防事故、控制职业危害和应急处理的能力。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5 教育内容、教育对象及培训时间
5.1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主要内容
(一)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
(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三)岗位安全操作技能;
(四)设备、设施、工具、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使用、维护和保管知识;
(五)生产安全事故的防范意识和应急措施、自救互救知识;
(六)生产安全事故案例。
5.2 教育对象和培训时间
(一)新进公司的从业人员(包括实习人员、外来人员)上岗前必须接受公司、部门、场级的三级安全生产教育,时间不得少于12学时;
(二)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在取得岗位操作证后,每年仍须接受有针对性的岗位安全教育培训,时间不得少于5学时;
(三)待岗、转岗、换岗的从业人员,在重新上岗前,必须接受一次安全生产教育,时间不得少于4学时;
(四)在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设备前,作业人员要接受相应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时间均不得少于4学时;
(五)公司主要负责人每年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时间不得少于6学时;
(六)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除必须持证上岗外,每年还必须接受安全技术培训和继续再教育,时间不得少于6学时;
(七)其他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每年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时间不得少于5学时;
(八)其他从业人员每年进行与其所从事岗位相应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时间不得少于5学时。
5.2 三级安全教育
5.2.1 三级安全教育内容
新进公司从业人员的教育,由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公司综合部组织实施;部门安全教育由部门负责人组织实施;班组级安全教育由各班组长负责组织实施。三级安全教育的具体内容分别为:
(一)公司级安全教育:
1、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2、本单位安全生产基本知识及本单位安全生产状况;
2、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
4、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权力和义务;
5、事故应急救援、事故应急预案演练及防范措施等内容;
6、有关事故案例等。
(二)部门级安全教育:
1、工作环境及危险因素;
2、所从事工种可能遭受的职业伤害和伤亡事故;
2、所从事工种的安全生产职责、操作技能及强制性标准;
4、自救互救、急救方法、疏散和现场紧急情况的处理;
5、安全设备设施、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维护;
6、本部门安全生产状况及规章制度;
7、预防事故和职业危害的措施及应注意的安全事项;
8、有关事故案例;
9、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三)班组级级安全教育:
1、本岗位(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
2、岗位之间工作衔接配合的安全与职业卫生事项;
2、本工种容易发生事故的部位及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要求;
4、作业过程中所从事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5、有关事故案例;
6、新工人个人从事生产工作的性质,必要的安全知识,各种机具设备及其安全防护设施的性能和作用;
7、其它需要培训的内容。
7.1新进公司的从业人员应按规定通过三级安全教育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公司级安全考试80分以上为合格,部门级安全考试85分以上为合格,场级安全考试90分以上为合格。
7.2新进公司的从业人员,应建立三级安全教育卡,并填写安全教育台账。无上一级安全教育成绩者,下一级单位不得进行本级安全教育。
实习人员、外来人员的安全教育只填写安全教育台帐,不建三级安全教育卡片。
7.3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由公司每年组织一次特种作业安全教育培训,培训内容应为与本工种有关的安全技术知识、安全操作规程、事故案例等内容。
7.4职工休假1个月以上不满6个月者,返岗时必须经过场级复工安全教育不少于2学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职工休假6个月以上,返岗时必须经过部门级、场级复工安全教育分别不得少于4学时,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8 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对公司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9 本制度由综合部负责解释,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教育培训管理制度7
1、十一月九日为我校“消防安全教育宣传日”,应利用各种形式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如“主题班会”,“国旗下讲话”,“橱窗宣传”,“专题讲座”等)。
2、学校各部门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平时利用各种形式对师生员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活动。
3、各部门的主要负责人有义务对该部门员工进行消防安全培训工作。
4、各部门要将消防教育工作纳入对员工的评比工作,做到同检查、同评比。
5、新来工作人员,在工作之前要进行消防培训工作,通过消防安全考核后方能进入工作岗位。
6、全校所有工作人员必须掌握最基本的消防知识,知道“四懂”和“四会”。(即懂得火灾的'危险性、懂得火灾的预防措施、懂得火灾扑救方法、懂得火灾的逃生要领。会使用灭火器材、会处理险情事故、会引导客人、会疏散逃生。)
7、全体员工需知道学校消防工作的方针:以预防为主,防消结合。
8、同时对全体学生进行反复教育和必要培训演练,保证学生有安全消防意识和基本的消防技能、知识(比如会使用常见灭火器,会火中逃生等)。
教育培训管理制度8
一、客观的
为了规范和加强安全培训工作,提高员工安全素质,使员工掌握安全生产知识和安全操作技能,树立正确的安全价值观、安全道德观,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及安全技术水平,防范伤亡事故,减轻职业危害,根据安全生产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生产经营活动中所有安全培训过程的管理和安全培训档案、台帐的管理。
三、安全培训管理规定
(一)新员工“三级”安全教育和培训
新员工上岗前必须接受公司级培训、车间级、班组级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岗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
1.人力资源部负责新员工的入职培训“三级”安全培训组织工作。新员工办理入职手续后,发放《从业人员三级教育登记卡》,并安排其至安全技术部门、车间、班组进行“三级”安全培训。
2.公司级教育和培训
公司级安全教育和培训由安全技术部门负责,培训内容包括: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基本知识;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权利和义务;事故应急救援、事故应急预案演练及防范措施;有关事故案例等。经考试合格,方可分配到车间,并将培训情况填写至《从业人员三级教育登记卡》,同时做好相关台账与记录,教学课时不少于4学时。
3.车间级教育
车间级安全教育和培训由车间负责人负责,培训内容包括: 工作环境及危险因素;所从事工种可能遭受的职业伤害和伤亡事故; 所从事工种的安全职责、操作技能及强制性标准;自救互救、急救方法、疏散和现场紧急情况的处理;安全设备设施、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维护;本车间(工段、区、队)安全生产状况及规章制度;预防事故和职业危害的措施和安全预防措施;有关事故案例;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经考试合格,方可分配到班组,并将培训情况填写至《从业人员三级教育登记卡》,同时做好相关台账与记录,教学课时不少于8学时。
4.团队级教育
班组级安全教育和培训由班组长负责,培训内容包括:岗位作业特点及安全操作规程;班组安全活动制度及纪律;工作联系和岗位合作的安全和职业健康事项;正确使用安全防护装置(设施)及个人劳动防护用品;有关事故案例及事故预防措施;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和维护;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考试合格,方可分配安排工作,并将培训情况填写至《从业人员三级教育登记卡》,同时做好相关台账与记录,教学课时不少于12学时。
5.《从业人员三级教育登记卡》跟随员工进行公司级、车间级、班组级安全教育和培训,直到三级安全教育和培训完毕并全部考核合格后,员工方可上岗,如多次教育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入职。三级教育卡必须在规定期限内交回人力资源部备案。
(二)所有员工的安全培训
1.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班组长的培训。安全技术部门每年至少对班组长及以上管理人员进行一次专项安全教育和培训,其教育的内容应包括安全生产的意义和任务,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班组长安全责任制,现代安全科学管理方法及应用等,每年培训时间不少于12学时,并做好相关记录台账;公司主要负责人、分管领导及安全管理人员每年按时参加安全培训并取得安全培训合格证书。
2“四新”教育。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设备时,要按新的安全操作规程,对岗位操作人员及相关人员进行专项培训,经考试合格,方能进行独立操作,并做好相关记录台账。
4. 换岗、复工安全培训。对公司、调到车间内其他岗位,离职一年以上,重新上岗的员工,必须重新进行车间级和班组级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方可上岗作业。临时变换工种或调换部门或到其他岗位帮忙的,调入班组应做好班组级培训并做好相关记录。
5.职业健康培训。安全技术部每年至少对职业危害岗位的员工进行一次职业健康知识培训,培训内容应包括国家法律法规、所在岗位存在的职业危害因素、防范措施等,每年培训时间累计不少于8学时,做好相关培训记录。
6.其他员工的安全培训。公司必须每年至少对员工进行一次安全培训,累计学时不少于8学时。主要学习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标准、制度、安全管理、安全技术知识和安全生产工作经验教训等内容,做好相关培训记录。
(三)特种作业人员培训。
特种作业人员是指直接从事容易发生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的.安全健康及设备、设施安全可能造成重大危害的作业员工。
公司所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并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上岗作业。特种作业操作证有效期为6年,每3年复审1次。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的特种作业人员要按期参加复审培训。人力资源部负责特种作业人员报名取证及复审等工作;安全技术部每年至少对公司特种作业人员进行一次相关安全技术和知识培训,每年累计培训时间不少于8学时,并做好相关培训记录台账。
(四)经常性安全教育和培训。
安全技术部门不定期采用多种形式如电教、展览、安全月、安全周、竞赛活动等,对全体员工进行日常安全知识、安全操作、危险因素识别、事故防范措施等经常性安全培训,并做好相关记录;各班组每天在召开班前班后会议时,必须同时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其内容为:“总结近期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找出存在的问题,提出近期安全生产工作中应逐一解决的问题;检查相关安全生产规定和措施的落实情况;分析查找部门、班组安全事故的隐患,并制定整改措施;总结推广安全生产工作的先进经验”。从业人员每年累计培训时间不少于8学时。
(五)其他内容
1、各部门管理人员、各岗位员工和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积极接受安全技术部组织的各种安全知识教育和培训。
2、员工参加公司组织的安全培训按正常出勤率计算,培训所产生的费用由公司承担。
四、培训文件和账户管理
(一)公司安全技术部是本单位安全培训档案管理部门,负责本单位安全培训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及销毁工作。
(二)安全培训台帐的内容和要求
1、 花名册:企业职工花名册(必须有岗位和工种信息)。
2、 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安全培训台帐,包括人员姓名、工作部门、证书编号、领证时间及复审记录等项目。
3、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培训台帐,包括人员姓名、岗位工种、证书编号、领证时间及复审记录等项目。
4、 所有员工的安全培训台帐(包括新进员工岗前培训、员工转岗、轮岗培训、四新培训、每年对相关员工进行再培训),包括人员姓名、工作部门、培训时间、培训内容、考核成绩等项目。
5、安全培训台帐由专人负责,保证资料收集的及时、准确、齐全,按年度存入安全培训档案。
(三)安全培训档案的内容和要求
1.公司的安全培训文件应包括以下文件、资料:
(1)上级相关安全培训文件、规定;
(2)本单位相关安全培训规章制度、文件、规定、计划、总结;
(3)本单位有关安全培训会议、原始数据,如安全培训和检查记录;
(4)员工安全培训台帐和记录;
(5)持有特殊证件员工的相关资料;
(6)其他需要归档的文件、资料。
2.安全培训必须如实记录,记录内容为:培训时间、地点、内容、课时、参加人员及考核结果等。
3.安全培训工作结束后,必须及时归档,归档材料包括以下内容:
(1)培训通知单;
(2)培训大纲;
(3)培训师签到表;
(4)培训师试卷;
(5)受训者成绩单;
(6)培训效果评估表;
(7)其他应归档的内容。
4.指定一个人负责档案记录、收集、整理、保管等工作。
5.档案管理员应定期检查和维护档案,做好档案资料的防火、防盗、防潮、防尘、防高温、防强光等工作。任何人不得随意更改档案中的内容。
6.档案的使用。凡需要查询培训记录的,应征得部门经理或主管同意后,方可使用档案,查阅人不准抽取或涂改档案,档案资料未经档案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不允许从培训文件存放处拿走或复制。查阅人员需要复制档案时,须提供批准证明。
7.对离职或失去保存价值的档案,经主管领导审核、经批准后,由档案保管部门组织销毁。
8.培训档案管理部门应当对干部职工培训档案的使用情况进行记录,并填写干部职工培训档案使用记录。
五、安全基金投资
公司每年按员工工资总额的1.5%提取年度培训经费,并对资金的使用和投资情况进行梳理和记录, 形成相关台账,保证培训经费的投入使用。
六、奖惩
对未通过各级安全检查的员工进行再培训和补考。考核不合格的新员工不予录用。对其它各种教育培训中不合格,不参加,不积极配合人员根据公司《安全生产奖惩办法》给予相应的处分。
公司安全部定期检查安全教育制度的落实情况,检查的主要内容:训前是否有安排,参加是否有签到,培训是否有记录,训后是否有考试。
教育培训管理制度9
第一条:为建设适应发展的高素质职工队伍,规范教育培训工作,根据劳资组关于职工培训的相关规定及相关政策,结合运输生产实际,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所称职工教育培训是指根据生产需要,对从事工作的在岗职工进行的思想政治、职业道德、安全知识、专业知识和操作技能等方面的教育培训活动。
第三条:职工教育培训工作总的目标是:围绕提高职工队伍整体素质和提高行业服务质量的需要,通过构建管理规范、功能完善、手段先进、内外结合、讲练结合的职工教育培训体系,有组织、有计划地开展多层次、多形式、多渠道的教育培训活动,逐步使岗位从业人员成为以高级工为主体、技师为带头人的道德高尚、纪律严明、技能过硬的一流技能人才。
第四条:职工教育培训工作的基本原则是:坚持与安全生产相结合;坚持适应生产发展;坚持以人为本、按需施教;坚持突出岗位技能,体现实际、实用、实效。
第五条:技能培训内容由理论知识和操作技能二部分组成。理论知识与操作技能的主要内容以技能鉴定初、中、高级工题库规定的要求为主,增加与本岗位实际设备有关的知识、《交通安全法》以及厂矿下达的各项规章制度和非正常情况下作业的有关内容。
第六条:培训时间:所有参与培训的`职工,培训时间原则上不少于课时/每年,初期以理论为主理论与实践的培训时间按3:1的比例分配,待题库内容基本掌握后再以实践为主。
第七条:学员培训管理原则:职工在培训期间,必须认真服从培训单位的各项管理规定,严格遵守学习纪律。职工在培训期间,培训单位依据本管理制度对学员进行考核,并负责对本办法的落实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
教育培训管理制度10
一、安全培训目的及范围
1、安全培训目的
安全培训是培养和保持高素质员工最有效的管理办法之一,它不仅保证了员工掌握开展工作的必要技术,还起到提升公司燃气安全管理水平的作用。
2、培训对象及范围
培训对象:新入职员工、在岗员工、工作岗位调动员工、脱岗三个月以上的复岗员工等。
培训范围:公司从事安全工作的相关人员。
二、安全培训目标、计划、组织实施
安全培训目标、计划、组织实施是整个培训活动的实质性过程和关键阶段,它关系到培训任务能否落实,培训目标能否实现。如果组织不好,各项工作之间的衔接就可能出现矛盾,培训目标就无法实现。因此,为做好培训计划的组织实施工作,应注意遵循相关原则并掌握其方法。
1、确定安全培训的课程目标
1)通过安全培训使受训人员能够熟练掌握燃气安全使用方法和燃气设施维修、养护、抢险技能,并进一步加强安全意识。
2)通过安全培训使受训人员能够熟知本岗位的安全工作职责、流程以及有关安全部门的交叉流程,能够在本部门顺畅的开展安全工作。
3)通过各种技能培训,使受训人员进一步理解燃气行业的安全内涵,并与企业形成共识,从而提高企业的燃气安全管理水平。
2、安全培训计划的基本原则
1)计划的严肃性
必须坚持计划的严肃性,并应通过精心的组织和严格的管理落实计划所提出的各项任务和目标,以保证培训效果。
2)计划的灵活性
计划制定后也会出现临时性变动,这就需要公司在实施培训计划时灵活掌握。
3)计划的科学性
计划必须从实际出发,必须有可靠的'科学依据,包括准确的信息,完整的数据资料等,这样才能使整体计划建立在科学的基础上,既富有创造性,又具有可行性。
4)计划的有效性
计划不仅要确保组织目标的实现,而且要从众多的方案中选择最优的方案,以求得合理利用资源和提高效率。
3、组织实施安全培训计划的方法与步骤
1)公布安全培训计划
将安全培训计划打印并发至相关人员,以便明确其具体工作职责,并掌握培训项目的整体情况。
2)做好安全培训资源的准备
①培训管理人员、培训讲师的落实。在公司内选派安全培训管理人员和培训讲师。
②培训场所的选择与布置。为确保培训效果,最好选择较安静的培训场所,且室内光线、温度、通风要好,使受训人员感到舒适。
③应用工具的准备。培训过程中应用的工具主要有两大类:资料类工具和设施类工具。常用的资料类工具包括安全培训教材、讲义、讨论资料、测试资料等;设施类工具主要包括白板或黑板、投影仪、幻灯机、音响器材、多媒体网络终端等。要确保工具的品种、数量和质量满足并符合培训的需要,因为培训效果的好坏来自于受训人员的听觉、视觉和心里的共同接收效果。
三、安全培训形式、周期(频次)
1、新入职员工安全培训
新入职员工培训是使新入职员工了解所在岗位安全工作的运行原则和步骤以及总体计划,应包括两部分:岗前安全理论培训和上岗安全实践培训,岗前安全理论培训合格后方可进行上岗实践培训。
安全培训周期(频次):新入职员工安全培训应采取即时培训的方式,第一时间向新入职员工灌输安全常识。
2、三级安全教育培训
1)公司安全教育培训(一级):由公司人力资源部门组织,安全监察部门负责,教育内容包括: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制度及安全生产重要意义,一般安全知识,本公司安全生产状况,安全生产危险源、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公司各项规章制度,重大事故案例,绩效考核和职业病预防等知识。
安全培训周期(频次):公司安全培训为员工调入公司的首次安全教育,之后可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进行不定期的安全培训。
2)部门安全教育培训(二级):由部门经理负责教育培训,培训内容包括:各部门主要概况、工作流程、安全注意事项、安全事故的典型事例等知识。
安全培训周期(频次):部门安全培训应按月度进行培训,应以部门月例会为基础,对月度安全工作进行总结和培训。
3)班组安全教育培训(三级):由主管、班组长或安全员负责教育培训,培训内容包括:本班组和本岗位的安全岗位职责、安全操作规程、安全规章制度、工作性质、服务标准等,并讲解事故教训及案例,使员工始终保持警钟长鸣。
安全培训周期(频次):班组安全培训应按周进行培训,班长应以周例会为基础,对每周的安全工作进行总结和培训。
3、重点岗位的安全培训
公司直接从事燃气生产、加工、运输、存储、检查和燃气设施维修养护及入户安检等工作的重点岗位,应该加大安全培训力度和频次,必须做到持证上岗。
4、日常安全教育培训
1)对各部门员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思想、安全技术和遵章守纪教育培训,增强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法制观念。定期研究员工安全教育培训中的有关问题。
2)充分利用展览、宣传画、安全专栏、报刊杂志等多种形式,以及先进的互联网培训手段等,开展对员工的安全教育和培训。
3)应定期开展部门安全活动,班组安全活动(即安全活动月或安全活动日)。
4)在进行规模化的燃气设施改造、更换、维修的情况下,公司相关安全管理部门要对参加施工的员工进行安全教育。
5)员工违章及重大事故责任者和工伤人员复工,应由公司安监部门进行安全教育,并将内容记录存档。
安全培训周期(频次):日常安全培训应按总部要求和公司需要,或结合一些特定的日期和节日定期开展。
四、安全培训内容
公司的安全培训主要应由以下方面内容构成。
1、燃气安全知识(天燃气基础知识,使用、维修、养护燃气设施等安全操作规程及注意事项)
2、燃气泄漏现场应急处置(燃气泄漏的检查、现场处置、突发事故应急预案的启动)
3、具体工作技能(日常工作流程及具体内容、安检、燃气器具基本维修维护技术等)。
4、其它相关知识培训(各类表具性能及各种燃气设备设施的使用方法)。
5、职业道德及工作规范(增强全员的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
6、国家级燃气管理的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3号《城镇燃气管理条例》,自20xx年3月1日起施行。)
可根据以上安全培训内容结合自身的特点,向员工进行安全培训,并将上述知识有效地与日常安全工作融会贯通,使受训人员能够实现理论和实践相结合,在安全意识和操作水平上实现双重提升。
五、组织实施安全培训的注意事项
1、明确分工,落实责任
培训计划实施前,应召开一个相关人员的会议,一方面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另一方面为今后的培训过程中的沟通配合奠定基础。
2、密切配合,相互沟通
安全培训项目的实施是一个系统工程,具有针对性、专业性、长期性等特点,受训人员较多,培训过程中难免存在问题。因此,要特别强调相关工作人员之间的沟通、配合及全局观念。
3、严格监控,保证进度
要特别注意按培训计划的进度安排课程,既不要前紧后松,造成后期学员的松懈;也不要前松后紧,后期赶进度,影响培训的质量。
六、安全培训考评
在对员工进行安全培训后,要开展有效的考评工作,将考试与评分工作落到实处。
1、安全培训结业考试
每项培训结束,必须对参与人员进行理论闭卷考试、专业技能操作考核。考核标准由公司根据岗位的特性来制定统一的评分标准并提交人力资源部备案。考核完毕,公司需对成绩合格与不合格的人员进行《培训档案表》的记载,并进行完整存档。
2、受训人员学习评估
公司应以受训人员在安全培训过程中的表现,以及结业考试的成绩为依据,对受训人员进行全面评估,并将安全培训评估结果载入培训档案资料,主要内容有:岗位安全知识掌握程度、考核成绩、员工培训效果等。其目的是:有助于公司掌握员工历次的安全培训情况,为今后的安全培训工作提供借鉴。同时也为员工转正、晋升、加薪提供参考;对考核不合格员工的补考、处罚、降级、调职、转岗提供了有力依据。
教育培训管理制度11
1、目的
为了加强对公司员工环境保护知识的培训和教育,提高全体员工对环保工作的认识,使全体员工自觉爱护环境,掌握环保设备的控制参数和操作规程,提高环保设备运转率,保障环境不受污染,制定本管理制度。
2、适用范围
2.1本规定适用于夏河安多水泥有限责任公司环境保护培训教育管理。
2.2环境保护教育培训管理是指公司内部组织培训和外部委派专业培训。
3、职责
3.1企业管理部制定对员工的环境保护教育培训工作计划。
3.2技术动力部负责环境保护教育培训工作的实施。
3.3环境保护教育培训的形式主要有:公司内部的环保教育培训、委派特殊环保教育培训。
4、一般规定
4.1凡新来公司工作的员工应进行环保教育培训,包括对基本的环保知识、公司环保方面的有关制度等内容的培训;
4.2公司日常的环保教育培训:对在职全体员工每年进行一次环保教育培训。
4.3由企业管理部每年委派主管环保工作的人员进行外部专业培训二次,考取相应的资格等级证书。
4.4兼职环保管理人员也应自学环保知识,熟知国家有关环保的'各项法规、政策、方案,运用到日常的工作中。
4.5加强员工的环保知识和法制观念,使环保工作深入到日常工作中,也使环保成为员工的自觉行为。
教育培训管理制度12
物业管理公司教育培训开发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开发提高员工知识水平、工作能力、工作态度等综合素质,通过形成人力资源优势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为规范培训管理,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在职全体从业人员。
第三条教育培训开发工作应遵循的原则:
1、需求性和前瞻性原则。培训工作应根据公司战略和新业务开拓以及岗位工作任务对人力资源素质要求,前瞻性地组织开展。
2、专业性和针对性原则。培训应根据员工所担任岗位工作、所需掌握的知识、技能、态度的不同分专业有针对性地开展。
第四条公司提倡'团队学习',通过团队学习达成良好共识,形成共同工作语言和行为规范,追求共同进步。
第二章培训权责分工
第五条公司的教育培训管理职能部门为公司综合服务部,各部门具有各自职能内组织相应培训的权责。
第六条公司综合服务部的权责:
1、制定、修改公司培训制度;
2、组织开展培训需求分析,拟订并呈报公司年度培训计划;
3、组织公司共同性培训课程的实施;
4、检查、评估各部门年度培训计划的实施;
5、建立、登记培训统计台帐;
6、审查各项培训费用;
7、搜集、发布培训信息;
8、签订培训合同、培训协议。
第七条各部门的权责:
1、提出部门年度培训计划;
2、组织开展部门年度培训计划并落实培训实施的各项工作;
3、检查、评估部门各项培训计划的实施情况,并根据情况对培训计划提出调整建议。
4、配合公司相关培训活动组织。
第三章教育培训开发体系
第八条为全面开发员工综合素质,公司将形成分层次的教育培训开发体系,倡导员工以自我教育和自我实现为目的的自我开发,构成公司整体的教育培训开发体系。
第九条分层次教育培训体系
1、新员工培训
根据'先培训、后上岗'的原则开展新员工教育培训,主要有:
(1)入职培训
为使新进员工适应新的工作环境和工作要求,使其具备最基本的知识、技能和素质,须对员工进行入职教育,以树立相应的职业观念和职业规范。
该培训由公司综合服务部协调相关部门集中开展,培训时间最少1天,培训内容主要为:
①万向创业发展简史;
②万向文化、职业道德与员工行为规范;
③公司业务范围、组织机构及职能职责;
④公司财务、行政、人事等基本管理制度;
⑤新老员工交流(视情安排)。
(2)岗前培训
由部门负责人进行培训并落实专人辅导,主要介绍部门情况、岗位职责与工作任务、岗位目标要求和操作规范,确保新员工尽快进入角色,适应工作需要。试用期内,公司综合服务部须跟踪并检查评价用人部门对新员工岗位培训效果。
2、在职培训
在职培训是教育培训开发的主体,主要针对员工在正式上岗之后的工作技能与绩效情况,结合公司经营管理需要所安排开展的培训,包括:
(1)工作技能完善性、提高性培训,包括持续强化公司规章制度、岗位职责、操作规范的培训,以及各类专业知识、管理知识的及时跟进和更新培训;
(2)非工作技术性的综合素质培训,包括企业文化、职业道德、团队精神、安全教育、环境适应、人际关系等各类培训。
3、提职、调职培训
(1)提职培训
员工从某一职位拟提任到另一职位,提任前需进行提职培训,使其掌握新任职务必须具备的知识与技巧,提职培训主要由所在提任部门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实施,综合服务部配合提供岗位必备知识相关课程支持。
(2)调职培训
员工调动工作前,须由调进部门负责人对调动人员进行一次调职培训,使之对新的工作有一个基本的了解。
第十条自我开发教育培训
公司鼓励员工利用业余时间、在不影响本职工作前提下参加各种函授学习、资格考试等,并将员工这方面专业知识的掌握和提高作为内部流动和晋升的重要参考条件。
第十一条根据'管理者就是培训者'和'能者为师'原则,对于相应课程开设,公司提倡由管理者和优秀员工担任培训讲师。
第四章培训计划的拟定、实施与总结评估
第十二条各部门根据业务开展需要和人员素质状况,每年10月30日前填写年度培训计划表,送交公司综合服务部审核汇编呈报公司审批。
第十三条各部门按照下发的年度培训计划按时组织实施,并与公司综合服务部就培训相关事务做好协调。
第十四条对于临时性培训,由综合服务部协调相关部门提出计划呈报公司批准后实施。
第十五条培训主办部门应依据培训实施计划表按时实施培训,并负责落实相关事宜:如讲师落实、培训教室与教学工具准备、教材印发、学员签到、培训纪律维护等。
第十六条参加培训的学员必须遵守培训纪律,准时上课,因故不能参加者,须事前履行请假手续经部门负责人、分管副总裁或授权委托人审批后报培训主办部门备案。
第十七条培训结束后,主办部门应及时组织培训效果评估与总结工作,包括学员意见调查表、知识测试。
培训结束一周内,主办部门负责评定出学员成绩,填写好培训学员出勤情况表,收集整理由学员填写的培训意见调查表、试卷答卷以及培训总结等材料送公司综合服务部备案。
第十八条各部门如不能按计划实施培训,必须提前一周与公司综合服务部说明原因,以便综合服务部综合协调安排。
第十九条公司综合服务部根据备案的材料,定期检查评估各项培训课程的实施效果,呈报公司领导及相关部门参考。
第五章外派培训管理
第二十条培训是公司提供、帮助员工实现自我发展的.良好学习机会,公司将更多外派培训机会给予工作表现优秀、具有发展潜力和共享精神的员工。
第二十一条&nbs
p; 除公司指定的外出培训外,各部门员工为适应工作、业务等需要,申请外派培训的,须填报培训申请,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同意送交公司综合服务部出具意见报公司审批后实施。
公司总裁、副总裁培训计划和员工的出国培训、考察计划须报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批准后实施。
第二十二条受训员工须在培训结束一周内将有关资料(毕业或结业证书复印件、培训总结/心得报告)交公司综合服务部处理、存档。
外派培训员工学成归来后,有责任和义务向公司员工就所学内容进行内化培训。
第二十三条对于批准的外派培训,若由于个人原因导致中途退学、辍学,或者培训结束后未能取得相应的毕业(结业)证书的,培训费一律自理,若已由公司代支的,须在回公司半个月内缴还公司全部培训费用。
凡为达到某种学历、学位、职称、资格报考学习的员工,未经公司书面审批,学费一律自理。
第二十四条公司为员工出资进行培训,根据'利益获得原则',双方应签订相应的培训协议(附件1),作为公司与员工劳动合同的附件。
除因工作需要由公司调动或公司同意辞职、终止合同外,员工需在培训结束后在公司继续服务至期满后方允许辞职,否则由本人或接收单位偿付培训费用,培训费指与培训相关的所有费用。
每期培训费用(元)需服务年限违约赔偿
*<30001违约金=培训费×(约定年限-已服务年限)÷约定年限
3000≤*<60002
6000≤*<100003
10000≤*<200005
20000≤*<500008
*≥5000010
第二十五条经公司批准员工脱产参加公司组织的为期30天以上的培训,参加培训的第一个月全额享受岗位收入,从参加培训的第二个月起至结束,按员工基本工资序列表中基本工资的二倍发放。
第二十六条员工在职(业余)自发学习取得国家承认大学本科以上毕业文凭,经个人申请、公司综合服务部考核确认,报公司审批后按制度享受相应待遇。
第二十七条凡因个人需要参加有关院校脱产学习的,须按规定办理离职手续。学习结束后重新回公司工作的,原则上工龄可以予以前后合并计算。
第六章奖惩办法
第二十八条每项培训结束后,主办部门必须依据学员人数、考试成绩、出勤情况等评选出优秀学员1至3名并予以100-300元奖励。
第二十九条对旷课、迟到、早退等不遵守培训纪律的学员,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罚:
1、迟到、早退(以20分钟为限,超过20分钟按旷课处理)一次罚款30元,旷课一次罚款100元;
2、不遵守培训纪律、不尊重讲师、影响别人上课的,如:上课睡觉、经常走动、大声喧哗、交头接耳、手机响铃或接电话等,罚款30元;
3、全程无故不参加培训,罚款200元。
第三十条凡无故不参加规定的培训考试,或考试不及格的,过后一律补考;凡违反规定,无故不参加补考,或者补考后仍不及格的,处以100元罚款。
第三十一条对违反上述第二十八、二十九条规定,公司综合服务部有权根据其当月违反情节的轻重程度对所在部门负责人处以100-500元罚款,并将之纳入该部门的月度经济责任制考核。
个人若连续处罚3次或全年累计处罚5次以上,综合服务部有权提出责令调离相应岗位,所在部门及个人不得评选公司先进集体、先进个人或优秀员工。
第三十二条上述各项奖罚均由主办部门在培训结束一周内将拟定人数、名单、奖罚原因、数额等情况列清,送至公司综合服务部,公司综合服务部确认后呈报公司审批执行。
第三十三条员工培训成绩、培训记录将作为员工素质考评、轮岗、提职等重要参考依据之一。
第七章教育培训经费管理
第三十四条培训作为人力资本一项投资活动,需要适当投入保障,年度培训经费根据公司经营发展、从实际出发进行预算,一般按当年工资预算总额的2-5%确定。
第三十五条教育培训聘请公司或万向以外员工授课的,授课金原则上以小时计,中级或中级以下职称人员授课金一般为每小时500至1000元,具有高级职称或实践经验丰富的专家一般为每小时800元至1500元,具体根据讲师的社会知名度、教学质量和市场价格水平确定,超过上述限额的,须报分管副总裁批准。
第三十六条教育培训聘请公司或万向员工授课的,公司象征性适当发放授课酬劳,一般按每小时50-200元计,超过限额的,须经公司分管副总裁批准。
第三十七条为全面掌握培训费用发生情况并统计分析,各主办部门培训费用造册发放或外派培训费用报销须经公司综合服务部(培训管理员)登记确认后按流程审批。
第三十八条培训奖罚列入教育培训经费管理。
第八章附则
第三十九条本办法由综合服务部负责解释。
教育培训管理制度13
一、上班时光:13:00----20:30
13:00---15:30教师备课时光
15:30---16:00招生宣传即接学生
16:00---20:30教师辅导作业(备注:学生作业未完成的可往后顺延时光)
二、办公室规章制度
1。每一天整理自我的物品,持续桌面干净、整洁,座椅摆放整齐。
2。需要打印的习题、资料等务必提前递交,经安排后将由打印人员统一处理。个人所需所查资料,请保存到e盘所属文件夹。
3。工作时光内,任何人不得在办公室接打电话,闲聊,影响他人工作;任何人不得利用办公室网络资源或自我手机进行非工作性质活动(qq聊天、游戏等),违者必罚。同事之间持续良好的关系,避免大声争执以造成不好的影响。
4。每一天13:00始为正式上班时光,所有教师13:00时务必在办公室自我的办公桌自我备课,不在位者视为迟到;
5。每一天下班前,自觉检查临近窗户是否关掉;最后离开者务必关闭所有电源开关(照明灯、空调、电脑、插座等)。
三、教学要求|(16:00----20:30为辅导作业时光)
1。带班教师全权负责本班教学任务。
2。教师进班辅导前要准备好教材、教案、教具和课堂必需品,于辅导前5分钟到达教室。期间不得随意出教室(个性是过道南1边的教室,杜绝学生攀爬窗户)。维持好各自班级的教学秩序。
3。带班教师应保证学生作业的完成,对于学校期中和期末考试教师应合理安排,确保学生掌握所学知识,如有必要可安排单元测试。
4。教师上课务必持续衣冠整洁、态度温和、举止大方,避免情绪化(女性教师上课不得化浓妆、严禁穿吊带衫、拖鞋、超短裙、超短裤或过于透明的服饰等;男性教师不得穿无袖、背心、西式短裤等不贴合教师规范的服饰)。
5。上课时,教师手机务必处于关机或静音状态,禁止上课接听手机或发送信息。对于学生家长将作业发送到老师手机上的,允许老师看信息。
6。教师务必严格执行课堂流程,对学生严格要求,培养良好的课堂纪律和行为规范,随时注意学生听讲、书写坐姿。
7。教师在辅导期间进行授课要做到重点突出、条理清楚、语言简洁、深入浅出,力求资料充实;板书要规范、简要醒目、字迹清楚工整,方便学生记录和记忆。
8。教师教学时应注重培养学生的学习方法、自学潜力、用心主动的学习精神和认真刻苦的良好习惯。注重教与学的结合,提高教学效果。
9。课间休息时,教师禁止离开教学区,禁止长时光进行电话闲聊。
10。教师应严格按学校规定授课,不得任意调课、停课、延课和私自换课,特殊状况须经校长同意后方可执行。
11。教师应及时给缺课的学生补课,以免影响后期学习;为了保证学生安全,有事需请假的'学生,教师应与家长交流并核实。
四、教师日常行为管理制度
1。考勤:坚守工作岗位,遵守作息时光,自觉做到不迟到、不早退,如果因为其他原因迟到,请提前20分钟打电话至前台说明原因。(10元/次)
2。卫生:每一天13:00之前打扫本班教室卫生,要求地面干净,桌凳摆放整齐,清洁用具归置墙角,讲桌整洁等;每周五晚辅导结束后,打扫完教室,撤除桌布。
3。迟到、早退超过30分钟以上(含30分钟)按旷工处理。(30元/次)
4。上班时光出去办公事,须经批准,否则以早退处理。(10元/次)事假,须提前三天提交请假申请,并自行联系代课的老师,代课过程中课时费减半。
5。全体教师例会、各项活动等,教师须按时参加,教研、例会、各项活动迟到和早退按20元/次、旷会按30元/半天扣除。注:教师和行政人员的作息时光均以通知为准。
6。电话家联管理条例
(1)教师应记录好每位学生的联系电话,并把每次和家长沟通的内容记录下来。每周交到办公室。
(2)教师每周应对学生进行1次电话回访或者电话作业,每次电话不少于3分钟,要做到每个学生都电话回访到,每次回访都要有回访记录。
(3)教师对所带班级学生进行电话回访资料为:与家长联络感情、沟通学生在校的学习状况、家庭学习辅导状况、学校活动安排、升班续费及下学期续班等事宜;与学生直接沟通学习的资料、巩固课堂上所学的知识,英语课如:课文朗读,口语对练,单词句型、音标检查等。
(4)学生如有缺课、迟到、早退、学习不认真、退步等现象,教师应及时打电话与家长沟通。
(5)每学期最后一节课为家长汇报课,教师应提前通知家长参加。
7。学生教育
(1)热爱、尊重、了解和严格要求学生,不得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不歧视差生,做好后进生的转化工作。
(2)所有教师都对学生负有教育的职责,所有教师均须做好学生的安全教育及卫生教育工作,务必从思想上阻止学生进入网吧,爱惜教室内的电灯、空调、音响等用电设备和电器开关;务必阻止学生之间的打闹行为;务必阻止学生乱扔纸屑、杂物等。
教育培训管理制度14
1.目的
为了提高公司员工的安全防范意识和防范技能,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危害,保护劳动者的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职业病防治法》、《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直接接触存在职业危害因素岗位工种的本公司员工,以及在本公司从事相关职业病防治、安全生产的管理人员。
3.职责和权限
公司总经理负责审批职业健康宣传教育培训计划和所需经费并监督实施,由公司安环部负责培训工作的具体实施。
4.教育培训内容
公司各岗位相关职业健康知识、岗位危害特点、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职业健康、岗位安全操作规程、防护措施的保养及维护注意事项、防护用品使用要求、职业危害防治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等。具体包括:
①国家安全生产职业危害防治方针、政策和有关安全生产职业危害防治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
②安全生产管理基本知识,安全生产技术、安全生产专业知识。
③重大危险源管理、重大事故防范、应急管理和救援组织以及事故调查处理的有关规定。
④职业危害及其预防措施。
⑤典型事职业危害及其预防措施。
⑥应急演练。
⑦结合具体岗位所需要培训的内容。
5.教育培训形式
获得有关职业技能和职业卫生方面的培训既是每一个员工的权利,又是应当履行的义务。公司有关部门应当保障职工的`这一权利,安环部应当及时做好统计考核工作。
按照教育培训的内容,分为专项培训和集体培训。专项培训针对的是从事专门作业的人员,就其作业过程当中涉及到的专门知识进行的培训,集体培训针对的是所有从作业的人员,就作业场所当中必须掌握的技能和职业卫生知识进行的培训。
按照教育培训的形式,分为宣传栏、集中讲座、参观学习、观看录像以及公司组织的实地应急演练。
6.凡是进入本公司的新员工,在体检合格后,由安环部对其进行上岗前的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卫生培训,经培训合格后方可安排具体工作。已经在本公司工作的员工进行每年一次的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卫生培训。7.本制度从下发之日起开始执行。
教育培训管理制度15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的规定,经学校董事会同意,本学校制定资产管理制度如下:
一、上海育林培训学校资产是指学校所有或使用的能以货币计量的经济资源、财产、债权和其他权利,包括流动资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
1、流动资产是可在一年以内变现耗用的资产,如现金及各种存款、应收或暂付款、库存(为开展教学和其他活动中耗用而储存的材料、消耗品、低值易耗品)。
2、固定资产指一般设备单位值在500元以上,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800元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的物质形态的资产;包括房屋建筑物,专用设备,一般设备,图书,其他固定资产。单位价值量未达到规定价值,但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批量同类物资,也作为固定资产管理。
3、资产指不具有实物形态而能为学校提供某种权利的资产,包括专利权、商标权、土地使用权、著作权、非专利技术权、声誉及其他财产权利。
二、建立和健全财产总帐以及各分类帐,由会计统管。对购入、调入、报废的财产要及时登记入帐。
三、设专职财产管理员,负责财产保管工作。对流动资产要登记入库,建立帐目,定期盘点,做到总帐和分类帐相符,帐物相符。
四、财产要经常清理,编排记码,每年清仓查库,核实一次,核查后汇总情况,如实上报。
五、凡是教学设备、办公设施等学校固定资产,应记入固定资产的明细帐,其它低值易耗物品,应记日常收发登记帐。
六、固定资产的报废和转让要经校长批准后核销。固定资产的变价收入应记入账内。对固定资产也要进行定期不定期的清查盘点,做到账、卡、物相符。盘盈、盘亏应按规定的程序及时处理。
七、财产管理员要保管好学校财产,不得丢失或损坏。如发现丢失或非正常损坏,要追究责任,并酌情赔偿。
八、师生员工都有责任爱护公共财产,制止破坏学校公共财产的.行为,损坏公物的要赔偿。
九、领用或借用公物,要按制度要求,需经主管领导同意,并办理领用、借用登记手续。不经主管同意,未办理登记手续,一概不得随意动用。
十、学校一切财物只能用于办学。私人、私事不得动用学校财物,如有特殊情况,须经主管领导批准。
十一、对财产正常的自然损坏或调出,应按规定报废或注销。报废和注销也需由财产管理员写明物品名称、数量、损坏情况、原因、报损的意见,并经主管领导批准。
十二、认真贯彻治安、消防管理规定,配备安全防范设施,强化严格管理,预防失火和失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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