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格尔(George Wilhelm Friedrich Hegel),1770年8月27日出生于今天德国西南部符腾堡州首府斯图加特,18岁进入图宾根大学(符腾堡州的一所新教神学院)学习。在那里,他与荷尔德林、谢林成为同寝室好友(这两位后来分别成为了大诗人和大哲学家)。他们一起为斯宾诺莎、康德等人的著作和法国大革命深深吸引,并据说一同起草了《德国唯心主义的最初纲领》。1801年,31岁的黑格尔任教于耶拿大学,成为无薪讲师。1829年,黑格尔就任柏林大学校长,其哲学思想被确定为普鲁士国家的钦定学说。1831年,黑格尔在柏林因感染霍乱去世。
黑格尔的第一部成熟著作是《精神现象学》。在世时出版的作品还有《哲学全书》《逻辑学》和《法哲学原理》(又名《权利哲学纲要》)。其他有关历史哲学、宗教哲学、美学和哲学史的著作则是在他去世后,根据他当年演讲时学生所做的笔记汇编而成。
一般认为,黑格尔哲学代表了德国古典哲学或德国唯心主义思想的顶峰,甚至被认为是此前两千年西方思想的集大成者。其理由是,黑格尔一方面总结了近代哲学中的自我意识或主体概念,另一方面又试图将“主体”概念与古代世界的基本经验(共同体或伦理实体的经验)相调和。由于综合了古代世界与近代世界的基本经验,黑格尔著作便以其覆盖面之深广而享有盛誉;但同时,又由于黑格尔哲学语言的晦涩以及对形式逻辑的表面违反,他也一再地受到人们的诟病。据说,黑格尔死前曾对人说:“世界上只有一个人理解我。而就是这个人也把我理解错了。”可以想见,要真正进入黑格尔所构筑的体系大厦,不付出他在《精神现象学》中所要求的“严肃、痛苦、容忍和劳作”,是根本不可能的。这座巨大的体系建筑,包含着此前的全部世界历史和对世界的理解之历史(哲学史),也包含着黑格尔对于人生中的诸多重大问题的精深洞见。下面我们先依据《小逻辑》的“导言”对这一思想体系进行一个简要概述,然后再具体地展开对其中与人生相关的部分的考察。
黑格尔首先指出:“哲学不似别的科学可以假定表象所直接接受的为其对象,或者可以假定在认识的开端和进程里有一种现成的认识方法。”这与柏拉图在《理想国》卷6中对哲学与数学的区分是相似的:哲学不像其他具体科学那样可以从假设出发进行推论,而是必须意识到自身开端的困难性。哲学不能接受一个事先给定的开端,而必须自己创造出自己的对象,自己提供出自己的对象。也就是说,哲学开端时采取的那个直接的观点,必须在哲学的展开进程中转变为终点,亦即成为最后的结论。黑格尔说,哲学是一个自己返回到自己的圆圈。但这只是从逻辑上来讲。我们也可以从哲学的可能性条件来理解哲学的开端:哲学研究的起始,在黑格尔看来乃是时代的完成和精神的成熟。一个时代完成了,也就是世界的黄昏时刻,这一世界中的基本经验才会得到总结,哲学的猫头鹰才会起飞。而精神的成熟,除了个体在经历中的成长之外,还要求他在某一时刻达到完全的觉醒,亦即对此前的一切幻觉和意识形态进行了彻底的清除和扬弃。这样一种精神觉醒的进程,在黑格尔的《精神现象学》中得到了充分的展示。我们可以说,哲学起始于人绝对清醒的时刻。
哲学一般地可以定义为“对于事物的思维着的考察”,这里所谓的“思维”,是指反思或反复思索。通过反思,事物和人的各种意识、情绪、表象等等,都被转换为思想,转换为活生生的、具体的概念。必须记住的是,在黑格尔这里,“概念”一词从来都不是指从具体事物中抽象出来的共相,而是指事物内在的、构成了事物之灵魂的那种活的形式。例如,“精神”作为概念就是人的形式,是人之所以具有一切热情、意志和创造活力的本原。概念,从根本上说构成了事物的现实性或实在。世界是由精神创造或构成的,因此精神对于世界中的事物的认识便是精神的自我认识,这就是哲学的全部内容。在《小逻辑》第六节,黑格尔这样说道:
应将哲学的内容理解为属于活生生的精神的范围,属于原始创造的和自身产生的精神所形成的世界,亦即属于意识所形成的外在和内心的世界。简言之,哲学的内容就是现实(Wirklichkeit)。我们对于这种内容的最初的意识便叫作经验。……哲学必然与现实和经验一致,甚至可以说,哲学与经验的一致至少可以看成是考验哲学真理的外在的试金石。同样也可以说,哲学的最高目的就在于确认思想与经验的一致,并达到自觉的理性与存在于事物中的理性的和解,亦即达到理性与现实的和解。
一切哲学都是在概念中把握到的现实。黑格尔认为,在哲学本身的历史中表现出来的思维进展的过程,与现实本身的历史进程具有根本的相关性。但是在以前的哲学中,只是抓住了现实的某一或某些方面,而现实的总体或现实本身则被错失了。黑格尔自己的哲学想要承担起把握现实总体的使命。这样一种对于现实的总体把握便是“体系”。
黑格尔在许多著作中都特别强调,真正的哲学必定是一个体系。在黑格尔之前,康德就曾经明确地提出了作为一种理性科学的哲学对于体系的根本要求:体系乃是“杂多的知识在一种理念之下的统一性”,在其中,“理性的统一性任何时候都以一种理念为前提,即以有关认识的某一整体形式的理念为前提,这一整体先于各部分特定的认识,并包含着先验地给每个部分规定其与其余部分的地位与关系的条件。因此这些理念设定理知认识的完全统一性,由于这一统一性,理知认识就不是单纯形成一种偶然的集合体,而是一种按必然法则联系起来的体系”。哲学作为一种体系的要求,根源于理性寻求最高统一性的本性之中。理性乃是使我们的一切认知活动体系化的东西,它使我们在所遇到的一切之上“见出”一种基本联系的统一性,把一切都聚集到同一片视野和前景之中。由此,理性乃是形成体系的根本动力和条件。
然而,由于康德哲学将认知者与认知对象区分开来,理性的体系要求就不能得到完成。康德所设定的“物自身”概念,使得对“绝对”的认识无法成为可能,认识被限定在经验直观的范围之内。黑格尔通过对康德哲学的批判,将“绝对”同时理解为认知者和认知对象,因而,哲学乃是绝对(精神)对于自身的认知。这样,理性的体系要求便得到了实现。“关于理念或绝对的科学,本质上应是一个体系,因为真理作为具体的,它必定是在自身中展开自身,而且必定是联系在一起和保持在一起的统一体,换言之,真理就是全体。”没有体系的哲学,只能表示个人主观的特殊心情,它的内容必定是带偶然性的。这可以看作是黑格尔预先对其反对者克尔恺郭尔的反驳:从克尔恺郭尔开始的那种哲学存在主义,不过是一种表示个体主观心情的、偶然性的认识而已,它们无助于我们理解生命和精神,无助于我们理解生命在其中生长和活动的世界整体。
由于黑格尔从理念的本性出发来考虑哲学体系各部分的划分,而理念按其自身的运动又分为三个层面:①自在自为的理念,亦即作为纯思或纯概念;②外在化或在他物中表现的理念,亦即作为自然;③从异在的他物返回其自身的理念,亦即作为精神。因而,与上述三个层面的理念之样式对应,整个哲学体系就包括三个基本部分:①逻辑学,研究理念自在自为的科学;②自然哲学,研究理念的异在或外在化的科学;③精神哲学,研究理念从其异在返回其自身的科学。
在整个黑格尔体系中,与我们的论题“人生”问题相关的内容主要出现在其“精神哲学”中。不过,与此相关的,除了其《哲学全书》中的《精神哲学》之外,还应包括黑格尔的早期思想以及《精神现象学》,还有作为精神哲学各分部的“历史哲学”、“美学”和“法哲学”等讲演录。不过,要理解这些内容,我们首先必须清晰地理解黑格尔“精神”概念的起源,亦即努力地倾听这一概念中包含的历史和生命的基本经验。只有从这一基本经验出发,我们才可能理解黑格尔对于爱、伦理冲突、生命、自由与历史之关系等问题的见解的性质和缘由。在某种程度上,这一基本经验也是黑格尔成为一位哲学家的秘密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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