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好人”其实并不算好人
好人难当,老好人容易当,但老好人并不算是好人。
老好人,本来是一个褒义词,带有表扬、称赞和羡慕之意。老好人脾气随和、待人厚道,乐于助人,不讲回报。这种人当然是受社会的公认和人们的欢迎,人们也喜欢和这样的老好人交往。但是,现实生活中,有人把信奉好人主义的人也当作老好人。这种“老好人”往往不分是非,不讲原则,一团和气。常常遇到问题不吭声,开展批评不较真,热衷于你好我好大家好,还处处以“无害人之心、有结交之忱”自美。使得“老好人”这个词有了贬义。有了讽刺、挖苦和指责之意。“老好人”表面上宽厚诚实,与人为善,事实上却“损原则保情面、损公益保私利、损他人保自己”,与真正的好人动机不同,和真正的好人完全是两回事,根本上是两种人。一个单“老好人”多了,就会形成一团和气,无论做什么事情都会表面上和和气气,背后里乌烟瘴气。一个社会“老好人”多了,“规矩慢慢成了摆设,原则慢慢就失去了存在的价值,真理正义无从谈起,歪风邪气滋生蔓延。说真话办实事的风气越来越坏,不法之徒就会肆意横行。如果真的是那样的话,这还成什么文明社会呢,总之,从本质上讲,“老好人”并不是真正的好人。
有人要违规办理项目审批手续,找到具体办事人员,一看手续不齐全,按正常规定肯定是办不了的。具体办事人员不愿意得罪此人,就讨好地让此人去找某某单位,开具某某证明。此人找到某某单位,负责人一看要开某某证明的手续不全,按规定肯定是不能开的,又不想得罪此人,就让此人先去某某部门签个字,某某部门一看这情况,严格按规定是不需要签这个字的,但从某种程度上说签了也无所谓,为了讨好此人和某某单位,既有里子又有面子的事,某某部门就签字盖章了。此人拿着这个某某部门的签字,如获至宝似的去找某某单位,某某单位一看某某部门都签字盖章了,明知道某某部门的签字其实就是废纸一张,但还是违心地给此人开了证明。此人拿着建立在虚假基础之上开据的证明,再次去办理项目审批手续,办事人员看到这签字盖章的“假证明”心里有些虚了。起初让此人去找某某单位开证明,一是不想直接拒绝办手续的人,二是想某某单位不会给一个没有任何资质的人开证明,可现在人家把证明开上了,这可怎么办呢?办事人员想到了他的分管领导和主管领导,就让此人去找两位领导签字,心想这样的情况领导是不会签字的,这样此人就不会怪是他不给办手续了。可是,此人却顺利地让办事人员的分管领导和分管领导都签上了字,不仅仅签了字,领导还亲自打招呼让工作人员尽快给此人办理项目审批手续。办事人员这下为难了,不办吧,人家“手续”齐全,办吧,这手续是虚假的,此人根本就没有关键的资质。到这一步了,不办的话领导还会批评,可办的话,肯定是违规的,是严重失责。工作人员左右为难,感觉是自己给自己挖了一个坑,想当好人却害了自己。
某单位年终总结,要评选优秀工作者了,按规定让大家先进行客观公正的总结,结合实际情况进行推荐提名。单位平常就好人主义盛行,老好人比较多,结果谁也不愿意得罪别人,不愿意先提名推荐,有人恶作剧地提名推荐了平常表现最差的一个人,然而大家都抱着老好人的思想,没有人愿意提出反对意见,结果平常不上班,什么也不会,常常请假的人却戏剧性地真成了“名副其实”的年终优秀。大家心里都明白,都有意见,都不服,甚至有很大的意见,可情面已经为自己做主了,老好人思想已经替自己决定了。更可悲的是,明明知道其人根本就不优秀,甚至还有很多条“罪状”,但每个人都不愿意说,都寄希望于别人来说,别人没有说还对别人有了意见。
老好人思想害人害己,老好人不是什么好人,严重危害社会的公平正义!
文:许建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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