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我国反腐败建设(通用6篇)

文/ 星启 时间:

浅谈我国反腐败建设(通用6篇)

篇1:浅谈我国反腐败建设

浅谈我国反腐败建设

【摘要】:随着中国经济社会的发展和变迁,腐败现象也日益增长。腐败现象在备受人民关注的同时也给政府乃至国家施加了压力。十五大以来,党和政府开始重视反腐败的建设。从源头上、从体制上预防腐败,通过深化改革和建章立制,初步建立了多层次、多方位的反腐败制度体系,使反腐败建设得到了初步成效。但腐败之风并未得到根本的遏制,其重要原因是我们在反腐败的认识上思路不太清晰,容易导致犯了这样或那样的错误。因此,我们要创新反腐败理念,纠正过去错误的做法,对反腐败进行重新认识,让反腐败的新成效取信于民。

【关键词】:反腐败建设新认识建议

【正文】

一、腐败的表象及本质

腐败的本质是对人民赋予的权力及公共权力的滥用。腐败和权力是相互依存的关系,权力过分集中或行使不当都容易产生腐败。而就腐败的表象来看,主要体现在政治、经济和生活方式上。政治腐败表现在用人腐败和用权腐败上,腐败者信奉任人唯亲的选拔原则,滥用职权,欺上压下,离间党群关系,抛弃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最终导致了质变。经济腐败则表现在贪污受贿和权钱交易上。而生活方式的腐败则表现在挥霍公款、吃喝玩乐等丧失道德的生活作风上。不难看出,政治、经济和生活方式这三个方面的腐败是相关联的,政治信念的丧失不可避免地转向经济上的腐化;生活方式也会随之变得奢侈糜烂。因此,腐败现象也就会变得有增无减。

二、对反腐败建设的新认识

坚决反对腐败,是由我们党和政府的性质决定的,也是由我国经济发展的性质所决定的。随着我国社会的发展,腐败现象出现了群体化、高官化、巨额化、期权化、潜规则化、国际化、新型化等新特点。因此,对于反腐败的建设我们更要创新反腐败理念,对反腐败进行重新的认识。

1、反腐败不等同于重刑惩罚

透明国际认为,腐败之所以发生,是由于现存的制度有漏洞。因此,建立人们难以逾越的腐败障碍,杜绝腐败行为的发生,才是当今反腐败的主题。反之,将反腐败等同于重刑惩罚,不但会使真正需要反腐败制度的建设受到忽视,还会导致反腐败的结果不理想。当然,反腐败和建设清廉社会是一个漫长的过程,即使是世界最清廉的国家也不是一天之内就能形成的。今天的清廉并不代表永远都会清廉,因此,反腐败又具有动态性。只要各国政府加大反腐败制度的建设,实施得当,建设在民主和法治上的清廉政府就不会遥远。

2、实行连带责任制,并形成良性的社会劝导机制

现在,腐败现象之所以屡惩不止,关键就在于惩治腐败往往只限于对腐败分子个人的追究,而没有将腐败分子与其近亲群体连带追究,致使一些腐败分子无所忌惮,甚至滋生“腐败我一个,幸福几代人”的腐败心理。实行腐败责任连带制追究,即一个人腐败要“罪”及其知情不阻的近亲群体,“罪”及其主管领导、推荐领导,使领导的近亲群体从关心自己利益出发自觉约束自己言行。

3、廉政文化的建设

清廉国家的实践表明,廉政文化对公共权力的异化具有重大的防范作用,必须予以足够的重视。廉洁自律是政府官员必须具备的品格。在社会转型时期,执掌公共权力的公务人员面临着各种利益的诱惑,其对公共权力异化的承受能力变

得十分脆弱。故而,必须加强廉政文化建设,固本函源。廉政文化的建设是个漫长的过程,其成效也不能迅速体现;但是一旦廉洁光荣、贪污可耻的思想深深扎根在人们的心中,弥漫在社会的各个角落,那么贪污腐败滋生的土壤将会渐渐贫瘠,干部、官员的自我道德约束机制也就逐步塑造得坚不可摧。

三、对反腐败建设的建议

1、划定权力界限、把住用人关口

腐败与权力是休戚相关的,腐败多表现在滥用职权、权钱交易上;因此对于领导干部的权力进行一定的规范限制是有必要的。在日常政务活动中,要十分注意决策权、执行权和监督权三者之间的关系;只有将权力界限划分清楚,才能保证干部执行职权的时候合法合理。而腐败的关键在于“用人”上,以“任人唯亲、唯近、唯明、唯庸”为用人原则,不仅会使腐败现象不能除,反而还会丧民心、殃政权。在干部的推荐选拔任用过程中真正贯彻中央提出的德才兼备、任人唯贤原则以及“四化”方针,腐败之风才会渐小渐消。

2、发挥合力作用,充分发动民众反腐败

反腐败不仅仅是政府和执政党的责任,更是全体公民的共同责任;只有充分调动人民群众,保障群众的监督权,才能使腐败现象无处藏身。许多案例显示,一些群众正当的检举、揭发、意见、建议没有呗认真对待;一些群众的正当诉求被当成无理取闹;甚至出现受理单位与被举报人串通,从而导致举报人遭受不利的情况。那么,如何更好的发挥民主监督的作用呢?首先,要建立健全的监督机制,赋予人民群众监督的权力;调动群众的积极性,动员群众勇敢检举揭发腐败分子。其次,领导干部也要为民主监督开道;要真诚地接受群众监督、广开言路、听民声、察民意、知民情。最后,要建立健全的以“公开化”为特征的公共权力运行程序;公开办事制度、公开办事过程、公开办事结果,以此来接受各方面的监督。在群众与反腐败机构二者之间建立起正常可靠且安全通畅的联系通道不仅是当权者决心反腐败的表现,更是能获得社会最有效支持的表现。

4、加大制度的执行力,建立制度防线

在我国,无论是法制建设还是党风廉政建设,执行力的问题始终是个大的问题。只有增强政府政策的透明度,加大政府、党政机关的执行力度,对反腐败的执行要独立和高效,才能反腐败工作提上更高的水平。

5、适当提高收入,充分体现廉者厚养原则

就目前我国的国情而言,对于领导干部尚无法做到高薪养廉。但在我国财力允许的情况下,可适当提高公务员的收入,使其能以合法收入满足其正常消费。也可以仿照养老金的收缴方法,在银行设立专户储存,由个人、单位和国家共同缴纳,公务员退休时一次性发放,使那些终生廉洁从政的人,有一笔丰厚的基金安度晚年而无后顾之忧。对于一些不廉受惩的公务员则按程度扣除部分甚至取消全部的廉政养老公基金,并可能被作出从业限制。把公务员的经济利益和廉政建设结合起来,实行“积薪养廉”制,从而增加公职人员廉洁从政的收入预期和从事腐败行为的成本预期,降低腐败动机。

【参考文献】:

1、何增科.《中国转型期腐败和反腐败问题研究》[J]经济社会体制比较.2003,(1)

2、李统书.《腐败产生的思想文化根源及治理对策》.[J].特区理论与实践,2004,(4)

3、袁永宁.《腐败的经济学分析及反腐败的经济对策》.[J].山东经济,2006,(5)

篇2:浅谈我国反腐败建设

XXXXX大学行政管理开放本(专)科

浅谈我国目前反腐倡廉工作的制度建

设及其对策

校:

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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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教师:

目录

中文摘要与关键词………………………………………………………………… 1

一、当前影响和制约制度建设的主要因素……………………………………… 2

(一)思想观念认识不到位……………………………………………………… 2

(二)制度的修改与完善不及时………………………………………………… 2

(三)贯彻落实缺乏足够的监督力……………………………………………… 3

(四)追究问责的力度不够硬…………………………………………………… 3

(五)宣传教育不到位…………………………………………………………… 3

二、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的重要性………………………………………………… 3

三、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 4

(一)围绕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 4

(二)围绕规范和约束力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 4

(三)围绕维护群众切身利益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 4

(四)围绕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 5

四、我国目前反腐倡廉工作制度建设的对策…………………………………… 5

(一)建立反腐倡廉的制度文化………………………………………………… 5

(二)建立健全与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相配套的相关制度……………………… 6

(三)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 7

(四)加强制度执行的问责机制建设…………………………………………… 9 参考文献…………………………………………………………………………… 12

[中文摘要] 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既是党的制度建设的重要方面,又是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保障。切实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努力形成一套“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反腐倡廉有效工作机制,是顺应反腐倡廉形势发展的必然选择,更是走中国特色反腐倡廉道路的新拓展。

[关键词] 反腐倡廉;党风廉政建设;制度建设;

浅谈我国目前反腐倡廉工作的制度建设

及其对策

党的十七大对反腐倡廉工作提出“更加注重制度建设”的要求,指出加强制度建设是推进反腐倡廉工作的治本之策,充分发挥制度在惩治和预防腐败中的保障作用是新时期做好反腐倡廉工作的根本途径。在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胡锦涛总书记在讲话中再次强调:“要以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各项制度为重点,以制约和监督权力为核心,以提高制度执行为抓手,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我们发现绝大多数腐败案件的发生与制度有关,很多腐败分子钻制度的空子和漏洞,制度的缺失和有制度不规范执行已成为产生腐败行为的重要根源。

一、当前影响和制约制度建设的主要因素

(—)思想观念认识不到位。

靠制度反腐,是有效预防腐败、构建惩防体系的基础性工程。在一些部门和单位,有少数党员干部对此认识不足,有的认为抓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是走过场,搞形式主义,没有多大实质性意义;有的认为制度建多了,条条框框束缚了手脚,不利于工作的开展;有的认为制度建设是纪检监察部门的事,职能部门不必花太多时间和精力去做务虚的工作;极少数领导干部从方便需要的角度出发,不愿建、也不想执行对自身进行监督制约的有关制度。上述种种错误认识的存在,经常出现在腐败分子的剖析材料里,很多党员干部违法违纪被查处后后悔莫及。

(二)制度的修改与完善不及时。

很多单位建立了不少制度,但有些制度的缺陷比较明显:一是缺乏系统性。存在“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现象,对发生过问题的部位或对一些重点领域、关键部位制定的相关制度较多,而对部门整体工作如何通过制度的设计来预防和治理腐败,则显得不够,往往使腐败分子仍可“曲径通幽”。二是缺乏针对性。有些单位看似制度很多,但真正管用的制度不多,实用价值不大,难以付诸实施,往往存在形同摆设的现象,未能达到制度建设的目的。三是缺乏可操作性。有些单位不从实际出发,而是出于应付需要,制定的制度大多是原则性的要求,没有具体的实施细则和操作办法,实践中难以组织实施。如“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很多单位都没有量化的刚性要求和具体的操作办法,客观上给一些腐败分子

留有可乘之机,使其打着“制度”的旗号办着不制度的事。

(三)贯彻落实缺乏足够的监督力。

制度的生命在于执行,严格的制度不执行,就会形同虚设,甚至产生反作用。当前,一些腐败问题频频在某些领域发生,并不是这些领域没有这方面的制度,而是有制度不执行或不认真执行,从而使制度成为一纸空文。一些单位和个人视制度为无物,头脑中没有制度概念,按自己意志行事,经常违反制度办事;有些单位和个人采取实用主义态度,有利的制度就执行,无利的制度就不执行;一些领导干部特别是单位的“一把手”不带头执行制度,却相反的最先破坏制度,这是制度的最大“天敌”。

(四)追究问责的力度不够硬。

制度面前人人平等,无论是领导干部还是普通党员,谁违反了制度谁就要受到责任追究。但在实践中,有不少部门和单位对违反制度的情况通常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认为对于一些轻微的违纪违规行为过于较真会影响工作,不到严重违法违纪不予理会。有的单位对违反制度的行为,不量化具体的惩戒标准,笼统地称“严肃处理”,结果往往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五)宣传教育不到位。

少数党员干部不按制度办事,违法乱纪实施腐败行为,从深层次上分析,一方面是由于党员干部对制度缺乏足够的了解和掌握、没有形成对制度的敬畏之心,另一方面是由于基层群众不知道有那些制度、如何才能有效地对党员干部实施监督制约。究其原因,主要是对制度在贯彻落实方面的宣传教育不够到位。很多部门和单位对制度的建立相对较为重视,但对制度的贯彻落实不够重视,有的往往停留在纸上,没有把制度作为一项强制性要求和普遍遵守的行为准则加以宣传教育和引导,以致不少党员干部和基层群众对制度的熟悉了解程度不够、对制度执行的刚性认识不足,造成制度的失范,未能达到制度的规范约束作用。

二、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的重要性

首先,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是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必然选择。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巩固党的执政地位,一个重要方面就是改革和完善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不断提高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提高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坚决克服官僚主义和脱离群众等问题。要有效解决这些问题,必须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从严治党的方针、立党为公和执政为民的要求制度化,从制度上确保党的肌体健康和广大党员干部的清正廉洁,用制度保证党的先进性。

其次,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是惩治和预防腐败,增强治本效果的客观需要。

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建立健全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积极拓展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工作领域,是党中央新时期反腐倡廉工作的总体思路。一方面,制度建设贯穿于预防和惩治之中,预防和惩治必须以制度为依据,照章进行;另一方面,制度建设必须寓于惩治和预防腐败的各个环节,预防腐败要靠制度,惩治腐败要靠制度,增强治本效果同样要发挥制度的规范和保证作用,制度是严厉惩治腐败、有效预防腐败和增强治本效果的前提和基础。

第三,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是营造良好发展环境,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有力保证。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必须排除腐败现象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干扰,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实现经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的良性互动和协调并进。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不仅能有效预防和治理腐败,更能规范行政行为,提高行政效率,促进社会公平,营造风正气顺、人和业兴的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三、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

(一)围绕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

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必须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及时解决妨碍科学发展观落实的突出问题。伴随经济的高速增长,发达地区的土地、能源、生态环境等问题已成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瓶颈因素和最大障碍,因此在反腐倡廉中应高度重视环境保护、土地利用、资源保护等方面的制度建设,以严格的制度落实科学发展。同时要进一步完善绩效考评制度,建立科学的政绩评价标准,促使党员领导干部提高工作效能,创新发展思路。

(二)围绕规范和约束权力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

反腐败斗争的实践表明,在权力运行的重点部位和重点环节最容易滋生腐败。反腐倡廉制度建设要取得实效,关键是抓住这些重点部位和重点环节,建章立制。要以建立健全“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①”的权力运行机制为目标,督促各部门排查权力运行的风险点,尤其是人事、投资、财经、监督等部位,找准问题发生的主要环节,有针对性地通过建章立制加以治理和防范。

(三)围绕维护群众切身利益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

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应把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首位,坚决纠正一些地方和部门存在的办事不公、以权谋私、损害群众利益等问题。领导干部应进一步密切联系群众,改进工作作风,对群众反映强烈的上学难、上学贵、看病难、① 江泽民.十六大报告.北京.中国共产党第十六次全国代表大会.2002-11-8

看病贵等问题,要进一步规范收费制度,坚决制止乱收费现象,同时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切实减轻群众负担。

(四)围绕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

只有强化制度的公开,让群众广泛参与和监督,才能保证各项制度有效实行。因此要进一步丰富民主形式,在制度建设中落实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当前要深入开展政务公开、村务公开、厂务公开工作,积极推广干部选拔任用票决制、干部考察公告制、任前公示制、干部勤廉公示制、村级民主管理制、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等发端于基层的经验,加强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扎实推进“阳光政府”建设。

四、我国目前反腐倡廉工作制度建设的对策

(一)建立反腐倡廉的制度文化

制度文化是人们对于制度及其实践的态度、情感和思想的综合体,是以遵守和执行制度为主要目标的先进文化,也是推进制度建设、促进制度落实的最高层次追求。

中国传统社会是伦理化社会,维系社会关系推进社会发展的,主要不是法治而是伦理。以孔孟学说为核心内容的儒家思想,十分注重人与人、人与社会之间伦理道德的建构,强调以“德”来教化人生,以“仁”来教化社会,伦理道德既是社会整体的价值取向,又是社会成员的行为规范。源远流长的儒家思想对历史上的反腐倡廉发挥了一定的促进作用。儒家思想中包含着丰富的廉政思想,对建构当代廉政文化,促进反腐倡廉,仍具有积极意义。

儒家伦理强调“修身为本”、强调“为政以德②”、强调“民为邦本”、强调“洁身自律”、强调“淡泊名利”等等,对于今天加强反腐倡廉教育、促进领导干部洁身自律,具有重要的现实价值。但是当我们充分肯定传统文化中的廉政思想对于历代为官者的教育与启示作用的时候,也不能不注意到这样一种事实:在我们这样一个十分注重修身为本、为政以德的国度里,历史上贪官污吏多如牛毛,而真正的“清官”寥如晨星。甚至一些饱读圣贤、曾有所作为的改革家,最终也堕入贪脏腐败的泥淖。这一历史事实提出一个严肃话题:伦理道德不是万能的,反腐倡廉更要靠制度。制度建设是反腐倡廉中更根本的建设。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加强反腐倡廉,必须高度重视制度建设与创新。

事实上,任何一个政党,当它在取得执政地位之后,如何强化全党的制度意识,把制度建设放到重要地位,以健全的制度防止党的成员腐败,这个问题都被尖锐地提到关系党生死存亡的重要位置上来。作为一个与13亿人民的命运息息 ② 孔子.论语.为政第二.山东.山东教育出版社.2007-3-1

相关的执政党,我们党队伍庞大、责任重大,制度问题在党执政过程中一直是影响全局的一个重大问题。是否具有健全的制度,是否具有强烈的制度意识,是广大党员尤其是党的各级领导干部能否保持本色、为民执政、廉洁执政的一个关键因素。

(二)建立健全与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相配套的相关制度

一是废止已经过时的。对既有的反腐倡廉各项制度认真进行清理,凡中央和省、市已经废止的坚决予以废止,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的予以废止,与现行反腐倡廉有关规定相冲突的予以废止,不适应形势发展变化的予以废止。二是修改不尽完善的。专项性制度强调系统化,适时出台相关配套文件规定,明确制度执行的主体、规范的对象和内容、操作的程序以及违反制度实施责任追究的办法等,使之形成一整套的管理办法和监督措施。实体性制度注重程序化,研究出台相关操作规程,保证制度实现“软着陆”。原则性制度突出具体化,细化目标措施,量化刚性要求,使原则性要求转化为可操作的具体规定。

改革开放以来,尤其是党的十七大以来,我们党加大了反腐倡廉工作力度,扎实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但是不可否认,腐败现象并未得到根本性的治理,反腐倡廉形势依然十分严峻。在土地审批出让、矿产资源开发、公共工程建设、企业重组改制、金融等领域腐败现象仍然易发多发,教育、医疗、社保、环保等社会事业和民生领域腐败案件增多,执法不公、行政不作为和乱作为等问题比较突出,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奢侈浪费之风屡禁不止,尤其是一些高级领导干部发生的腐败案件触目惊心、影响恶劣。腐败在一定程度上呈集团化、高层化发展态势。这种现象深刻警示我们,探究腐败现象产生的根源,不仅要着眼于制度外,即从经济社会环境以及人的因素及其教育方面寻求原因,而且要着眼于制度内,即从干部选拔制度、干部管理制度、权力分配制度、权力制约体制、权力监督体制以及权力运行机制等方面寻求原因。某些制度缺失和体制障碍,是腐败现象易发多发、有所蔓延的根本原因。主要表现在:

1.高度集权的领导体制③ 权力高度集中,个人凌驾于集体之上,是产生官僚主义以至导致腐败现象的根本制度原因。对此,邓小平早在改革开放之初就作了鞭辟入里的分析。他说:“权力过分集中于个人或少数人手里,多数办事的人无权决定,少数有权的人负担过重,必然造成官僚主义,必然要犯各种错误”。经济市场化和政治民主化趋势,必然要求改革高度集权的领导体制和管理体制。应当承认,这方面的改革很不彻底,以往的改革对高度集权的领导体制没有构成多大的冲击力,甚至有进一步加剧的趋势。一些领导干部在民主与集中、民主与效率等重大问题上存在认识误区,或者把高度集权同民主基础上的集中等同起来,热衷于个人说了算,或者把发扬民主同提高效率对立起来,借口提高办事效率而 ③ 薄贵利.从高度集权走向合理分权.北京.学习时报社.2003-8-4

忽视甚至排斥民主。剖析一些领导干部腐败案件,几乎无一例外不是从权力过于集中、个人说了算的领导体制开始蜕变的。

2.缺乏民主的用人制度 干部选拔任用制度方面的漏洞,是使一些领域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的又一制度根源。这几年,中央加大了干部选拔任用制度改革力度,出台了一系列规章制度,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不可否认,干部选拔任用制度还存在着某些障碍和漏洞,不少腐败现象,追根求源,很大程度上与用人不当、缺乏民主监督有着内在联系。一些地方和部门选人用人公信度不高,跑官要官、买官卖官问题屡禁不止;一些腐败分子有恃无恐,甚至东窗事发还把希望寄托在某些“后台”、“靠山”身上,置民意与法律于不顾。如此种种现象,足见不良用人制度危害无穷!用人制度的核心在于民主,这就是提高选人用人的公信度,增强选人用人的民主性,让民意真正成为一种制度化力量,把干部选拔任用真正置于阳光之下。

3.尚不彻底的问责机制 大凡重大责任事故,背后一般隐藏着腐败,这几乎是一种规律。这些年中央加大了对干部的问责,出台了《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④,这是反腐倡廉建设的一项重要的制度化成果,但是应该看到,目前的干部问责制度还很不彻底。比如,关于问责的内容,中央《暂行规定》侧重于发生重大事故,而对那些虽未导致发生重大事故、事件、案件,但官僚主义、形式主义、以权谋私严重,群众反映强烈的领导干部,要不要进行问责?再比如,对被问责的领导干部重新起用,除了党委组织部门进行考察审批之外,要不要听取人大、政协以及广大群众的意见?要不要经过法律程序?如此等等,都尚需进一步完善。总之,对党政领导干部问责,不仅要依靠党组织的作用,而且要增大民主的力量和法制的力量。只有从制度层面促使各级领导干部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的观点,才能真正做到把人民利益看得高于一切,把领导责任看得重于泰山,从而从一个重要角度减少和防止腐败现象发生。

以上所列,仅是当前表现明显、人们比较关注的制度和体制上的障碍与漏洞。仅此几点足以进一步证明:“制度问题更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制度好可以使坏人无法任意横行,制度不好可以使好人无法充分做好事,甚至会走向反面。”正如温家宝总理在国务院第三次廉政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中深刻指出:“产生这些问题的深层次原因,是权力过于集中又得不到有效约束,关键是有些制度不够完善,有些制度落实得不好。加强反腐倡廉建设,健全制度很重要,提高制度执行力和约束力更为重要。”

(三)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

所谓制度,是旨在推动社会进步,要求各社会成员必须遵循并相对稳定的行为准则。所谓反腐倡廉制度,是旨在预防和惩治腐败行为、促进领导干部清正廉 ④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被告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北京.新华网.2009-7-12

洁,要求一切掌握着公权的领导干部必须自觉遵循并相对稳定的行为准则。反腐倡廉制度具有以下几个显著特征:(1)体系性。反腐倡廉制度建设不是单一的,而是由一系列相关制度及其体制构成,是一种制度体系,包括干部教育制度、干部选任制度、权力制约制度、权力监督制度、干部问责制度、预防腐败制度、司法惩治制度以至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等等。(2)覆盖性。反腐倡廉制度体系覆盖全体掌握着公权的一切领导干部及其所管的人与事,不应有制度空白和漏洞,在制度面前人人平等,不允许有任何特殊人员存在。(3)强制性。制度如同法律,一旦形成,所有人必须无条件遵循,制度执行力直接关系到制度的有效性,缺乏强制性和执行力的制度形同虚设,甚至会带来更大隐患。以上三个基本特征,也是增强反腐倡廉制度效应的三个基本要素。只有不断完善制度的体系性,扩大制度的覆盖面,增强制度的制约力,提高制度的执行力,才能有效发挥制度在反腐倡廉建设中根本性、基础性的决定作用。适应反腐倡廉惩防体系建设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当前反腐倡廉制度体系建设需要向一些“热点”、“难点”和腐败易发多发领域延伸,以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为突破口,加强制度建设,注重制度体系的创新。

1.加大干部选拔任用体制改革和预防腐败的力度 中央出台了关于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机制改革的一系列办法,表明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抓住了源头和重点,但是这方面改革与建设的艰巨性、复杂性不可低估。选人用人方面的漏洞是最大的漏洞,选人用人方面的腐败是最大的腐败。在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制度建设方面,重点是扩大民主,使各方面优秀人才通过民主的公开的竞争脱颖而出,使一切干部的选拔任用都通过制度化运作置于阳光之下。要建立健全主体清晰、程序科学、责任明确的干部选拔任用提名制度,从制度方面防止和杜绝“小圈子”等任人唯亲、任人唯派问题;要不断完善民主推荐、民主测评和干部考察制度,增强民主测评的科学性和真实性,增强干部考察的严肃性和准确性;要严格实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制度,防止用人失察失误,严肃处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违规违纪行为,用制度治理用人上的不正之风,用制度杜绝跑官要官、买官卖官、拉票贿选等问题。通过制度改革与创新,切实增强干部选拔任用制度的公信度和对领导干部党风廉政的制约力。

2.加大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预防腐败的力度 加快推进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府与市场中介组织分开,进一步减少和规范行政审批,从源头上防止权力对市场的渗透,是当前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和创新的一个重点问题。人民群众对此极为关注,不少腐败案件是与政府部门行政权力过大紧密联系在一起的。尤其是在应对国际金融危机过程中以及“后危机时代”,国家投资数额大、项目多,保障和改善民生等重点支出大幅度增加,在这样一种特殊形势下,加大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强化政府投资项目和公共资金的监管,就具有更加迫切的意义。当前尤

其需要加大以下领域制度建设和创新力度:一是要加强公共工程项目的监督,进一步健全政府投资的社会监督机制,及时向社会公开有关信息,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用完善的制度确保每项公共工程都成为阳光工程、廉洁工程和安全工程。二是要加强民主和社会事业领域公共资金的监管,用完善的制度确保来自于人民的公共资金切实用于改善人民福利状况、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坚决防止公共资金被截留和滥用。三是要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的制度建设,完善政府重大投资项目公示制和责任追究制,严格防止公共资源配置尤其是国有土地资源和矿业资源成为权钱交易的工具。

3.加大财政管理体制改革和预防腐败的力度 财产资金管理和使用是反腐倡廉的一个重点领域,是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关注的焦点。完善财政预算制度,推进预算公开透明,规范财政转移支付制度,防止财政流向中的漏洞,是财政管理体制改革和制度创新的重点。一是要把政府所有收支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形成覆盖政府所有收支的预算制度体系。二是要切实推进财政预算公开,通过各种渠道接受社会监督。三是要彻底清理“小金库”,确保国家财产不被少数人占为己有。

4.加大国有企业和国有金融机构体制改革和预防腐败的力度 国有企业和国有金融机构在我国国民经济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也是占有和使用公共资源、垄断资源较多的部门,是腐败易发多发领域。近年来国有企业和国有金融机构腐败案件时有发生,产生恶劣影响;一些垄断行业薪酬过高,与其他行业职工收入差距过大,负面作用日益凸现。这些问题,尖锐地提出了加大国有企业和国家金融机构反腐倡廉制度建设与创新力度的任务。一是要加强对国有企业和国有金融机构主要负责人的监督管理,充分发挥国有资产监管部门、纪检监察机关和审计部门、职工代表大会等方面的制度性作用,形成制度化的合力。二是要进一步完善和严格执行国有企业和国有金融机构领导人员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制度,增强透明度。三是合理确定国有企业负责人和高层管理人员基本年薪,使其收入与本企业职工收入保持合理比例,建立健全国有企业、国有金融机构领导人员和高层管理人员收入公开制度。

5.加大高等院校领导体制改革和预防腐败的力度近年来,一些高等院校领导干部腐败案件日益引起全社会的关注,“人才”摇篮、“学术殿堂”被权钱交易污染,所造成的恶劣影响更具特殊性。高等院校腐败现象滋生和蔓延,根本原因在于权力过于集中的领导体制和日趋行政化的办学行为。当前加大高等教育体制改革力度已刻不容缓。要切实加快高等院校“去行政化”改革力度,真正实行专家治校;要切实加大在基建、教材、招生、采购等关键环节改革的力度,建立健全公平、公正、公开的制度体系和监督程序。

6.加大司法管理体制改革和预防腐败的力度 司法不公、执法偏咎,直接侵害人民群众的权益,甚至危及社会安全,这是司法管理制度中的最大弊端与漏洞,是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建设与创新的重中之重。要切实加强对司法活动的制度监管,健全执法过错、违纪违法责任追究制度,确保司法公正。

(四)加强制度执行的问责机制建设。

“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⑤”。制度建设的效用,在于制度的执行力,而制度的执行力则体现了党的执政能力。抓好制度的贯彻落实,既是制度建设的根本要求,也是检验制度建设成果的重要标准。而加强制度执行的力度,从根本上将制度执行下去,也是制度建设最重要的一项工作,关于制度执行的问责机制的建设,当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1.强化监督检查,加强监督制度建设 不受监督的权力必须产生腐败。要抓紧制定完善党内监督、党内决策监督、党内民主监督等方面的制度建设,形成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机制。要在监督上实行“一个前提,两个结合”。即要以干部自我监督为前提,以上下监督和内外监督相结合。同时,要结合开展执法公开、政务公开活动,设立“举报箱”,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要进一步扩大监督的范围,切实做到领导干部的权力行使到哪里,领导干部活动延伸到哪里,监督就跟踪到哪里。让“红灯”亮在越轨之前,让权力动行在“阳光”之下,有效防止权力失控、决策失误和行为失范。第三,以探索源头防范的管控体系为重点,加强预防制度建设。惩防并举、注重预防,是腐倡廉的治本之策。要着力防范重点领域的腐败问题,紧紧围绕容易滋生腐败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认真查找制度和管理方面的漏洞,探索解决问题的途径和方法,形成以积极防范为核心,以强化管理为手段的科学防控机制。要加强日常管理和业务制度建设,将廉洁从政的各项要求有机融入日常工作,切实从源头防止腐败现象的发生。第四,以查处腐败案件为重点,加强惩治制度建设。要以惩治制度建设为依托,准确研判新形势下腐败案件的特点和规律,进一步完善惩治腐败的制度规定,明确法纪“红线”,科学界定违纪违法行为,减少违纪违法者利用制度漏洞对抗组织调查、掩盖事实真相、逃脱应受惩罚的可能性。要健全“四项机制”:即健全网络举报和受理机制,加强和改进信访举报、信息反馈、督查快办、协调疏导等功效;健全腐败案件及时查处机制,提高查处大要案能力;健全案件协调机制,强化纪检监察、公安、检察、审计等部门案件线索通报移送机制,形成有效的惩治合力;健全惩防并举的机制,做到查处案件与完善制度有机结合,始终保持严肃查处违纪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

2.增强执行力,维护反腐倡廉制度的严肃性 再好的制度,离开执行还是一句空话。一是坚持把制度执行摆在突出位置,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委(党组)、政府和纪检监察机关要把制度执行摆在突出位置,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抓手,建立健全保障制度执行的工作机制,完善保障制度执行的程序性规 ⑤ 张居正.明朝那些事5.中关海关出版社第一版.2008-12-1

定和违反制度的惩戒性规定,不仅要建立有效的领导体制,调动各方面力量齐抓共管,而且要有专门力量具体抓,保证反腐倡廉各项制度得到切实执行。二是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推动制度贯彻执行。建立健全制度执行的监督机制,每项制度都要明确监督执行的责任部门,建立健全制度执行问责机制。把制度执行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范围,对不认真组织实施,致使政策、制度、措施不落实或落实不力的,要按党风廉政责任制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追究有关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对执行制度不力的坚决追究责任。三是领导干部要自觉遵守制度规定,发挥模范执行制度的表率作用。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学习制度、严格执行制度、自觉维护制度,在执行制度上既率先垂范、又敢抓敢管,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制度面前没有特权、制度约束没有例外,以自身的模范行动带动广大党员干部自觉遵守和执行制度。四是要把好执行效果的评估关,检验制度的科学性。要科学设立绩效评估指标,对出台的有关惩治和预防腐败的政策、制度、措施的实施效果做出客观评估,用实践来检验制度的科学性、正确性。五是切实查处违反制度的行为,坚决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坚持有纪必依、执纪必严、违纪必究,坚决同一切违反制度的现象作斗争。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随意变通、恶意规避等严重破坏制度的行为,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迁就,以维护制度的严肃性。

3.增强创造力,强化反腐倡廉制度创新的系统性 积极顺应人民群众对反腐倡廉提出的新要求新期待,及时研究反腐倡廉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认真总结反腐倡廉建设的新成果新经验,按照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新目标新任务,不断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创新。在制度创新中,注意抓好法规制度的系统配套,既重视基本法规制度建设,又重视具体实施细则完善;既重视实体性制度建设,又重视程序性制度配套;既重视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又注意与国家法律法规协调配合;既重视中央立法,又重视地方立规,更要重视部门制度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做到统筹兼顾、系统推进。当前,尤其应针对一些领域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的特点,按照与改革开放伟大实践相适应、重大举措相配套的要求,配合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紧紧围绕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来改革创新,在群众最不满、最关切、最盼望的地方加以推进。同时,切实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理论研究,把握反腐倡廉建设规律,不断探索总结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的新鲜经验,实现反腐倡廉实践创新、理论创新、制度创新有机统一,尊重基层和群众的首创精神,积极借鉴国外防治腐败的有益经验,不断推进制度系统创新,从而保证反腐倡廉制度行得通、管得住、用得好。

在1992年南方重要谈话⑥中,邓小平提出了判断改革开放措施正确与否的著 ⑥ 邓小平.苏台仁.邓小平生平全记录.中央文献出版社 第1版.2009-10-1

名的“三个有利于”标准:“主要看是否有利于发展社会主义社会的生产力,是否有利于增强社会主义国家的综合国力,是否有利于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关于政治体制改革的标准,早在上个世纪八十年代,邓小平就明确指出:“我们评价一个国家的政治体制、政治结构和政策是否正确,关键看三条:第一是看国家的政局是否稳定;第二是看能否增进人民的团结,改善人民的生活;第三是看生产力是否得到持续发展。”邓小平的这些重要思想,深刻体现了以人为本的社会发展观。对于任何一项改革来说,生产力标准和人民利益标准都是不可分割的,生产力是基础,是直接标准,而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归根到底是要有利于人民当家作主、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因此,人民利益标准是根本标准。“这是压倒一切的标准。空讲社会主义不行,人民不相信。”党风廉政建设状况如何?反腐倡廉建设效果如何?归根到底要用人民利益标准来检验。人民满意不满意、人民高兴不高兴、人民放心不放心,是深化政治体制改革、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建设与创新的最根本标准。

以人为本的改革目标、改革动力和改革标准,相互联系、融为一体,共同构成政治体制改革中以人为本的核心价值。能否真正坚持这一核心价值,直接关系到我国政治体制改革的成败,也直接关系到反腐倡廉制度创新的成效。

一个个高官落马不得不引起我们的深思,千里江堤毁于蚁穴,万丈高楼从地起,一张强大的“护廉网”,构建起制度反腐的铜墙铁壁,掷地有声的反腐宣言,昭示着党中央坚决治理腐败问题的决心和意志。构建铁一样的反腐制度,让反腐执行“掷地有声”,党中央惩治腐败的坚定决心,让我们看到了希望。反腐倡廉是民心所向,民心所求,一个国家只有反腐倡廉的工作做得更好,老百姓才觉得这个国家更有希望,更有生命力,所以,我们不得不承认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至关重要。

篇3:浅谈我国反腐败建设

一、国有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作用

我国国有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对党和国家发展建设起着重要的作用。党的十八大对新形势下的国有企业改革与发展提出了新的要求, 为国有企业的健康发展奠定了理论基础, 更是为国有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指明了方向。

二、国有企业腐败问题存在的原因

(一) 国企中腐败案件频发

近些年来, 国有企业中的腐败案件被曝光的几率上升, 十八大后已有76名国企高管被查, 多数为企业领导干部贪污受贿及挪用公款, 利用职位之便以权谋私, 造成职务犯罪案件在企业中占据较大比例。其中主要多发生在产权交易、工程建设的项目招投标、企业采购与销售工作以及处理国有废旧资产等具有较大资金流动的“三重一大”领域内事项。

(二) 国企腐败案件发生原因

当前导致我国国有企业腐败案件频发的原因主要为企业部分领导干部的思想信念薄弱、权力过于集中、管理制度存在缺陷、监督机制不健全等四个方面:

1. 思想信念薄弱

分析相关腐败案件涉案人员的心理历程, 可发现其在面对金钱与美色的挑战时思想信念不坚定, 放松了严于律己的要求, 在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上发生了扭曲, 坚持的信仰出现倒塌现象。当对其权力的监督减弱或者失去作用时就会膨胀其贪欲, 进而出现违法违纪的问题。

2. 权力过于集中

国有企业中部分领导干部的权力过于集中, 其相关权力运作的行为不能及时有效地公开透明, 就会出现“一言堂”这样独断专行的隐患。例如在物资采购、产品销售以及工程承包等方面极易因权力的过于集中造成暗箱操作、资金的流向不明、国有资产流失等问题, 阻碍了企业的良性发展。

3. 管理制度存在缺陷

市场经济体制对企业管理提出新的要求, 但因其管理制度仍存在一定的缺陷, 所以给部分国企工作人员侵占国有资产和公款提供了可乘之机。企业管理制度与流程的不完善, 将会为职务犯罪大开了便利之门。例如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原副所长陈某, 在担任产品销售中心主任期间, 利用职务便利通过签订虚假合同支付合同价款的方式, 两次挪用公款共计2533万余元给予其女性朋友冷某实际控制的公司, 此外, 他还通过冷某的公司贪污公款100万元。由此可见, 管理制度的缺陷极易诱发职务犯罪, 滋生腐败的温床。

4. 监督机制不健全

权力运作若无监督机制的良好约束, 将会造成国企中身兼数职的经营管理者权力过于集中, 决策上只有一家之言。而监督部门在发现腐败问题时, 则因一些制约因素无力查办又不敢及时上报, 监督机制形同虚设, 最后必将酿成严重的腐败后果。正如英国政治学家阿克顿所言:“权力有腐败的倾向, 绝对的权力导致绝对的腐败。”

三、国有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对策

(一) 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1.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监督力度。

当前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使得企业可通过互联网、媒体等平台, 进行廉政教育的宣传, 借助于现今丰富的交流互动平台, 如微信、微博等, 及时将企业的经营发展方向、大资金流向、领导干部的选聘及权力运作状况等可公布的信息进行公示, 形成有效的、透明化的监督机制, 不断完善企业制度与管控流程, 落实“三重一大”制度, 尽可能地使权力运行在阳光下。

2. 创新廉政建设机制。

社会发展日新月异, 企业需对廉政建设机制进行创新, 要及时追踪新的腐败现象苗头, 根据实际情况与时俱进地调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措施和反腐败措施, 从而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及反腐败工作的有效性, 利用科学的方法从源头上防治腐败。

(二) 反腐败工作

1. 提升领导干部的思想境界。

“内因是关键, 外因是条件”, 在国企反腐倡廉教育工作中应切实加强党员领导干部的思想教育, 通过有针对性和实用性的教育课程, 适时对企业领导干部进行廉政教育, 便于其思想境界的提升和思想信念的坚定, 消除产生“四风”问题的思想根源。

2. 加强国企审计工作。

在国企审计工作中, 不论内外部审计流程须依法进行。对企业领导干部、重大项目要进行廉政审计, 特别要做好国企高管离任审计与责任追究工作, 实行国企领导干部任前财产审查, 任期收入审查, 离任前财产增加状况审查等。

结束语

总之, 我国国有企业作为国民经济发展的中流砥柱, 其良好的发展形势将能巩固党的执政地位, 还能加快我国小康社会的建设进程。加强国有企业党风廉政建设与反腐败工作可以提升国企领导与国有资产的管理水平, 为国有企业又好又快的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参考文献

[1]贾新胜.浅析加强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J].新西部 (理论版) , 2012, 05:64+60.

[2]芮桂英.加强国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思考[J].企业与文化, 2014, 03:67-68+71.

[3]肖悦.如何创新国有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J].价值工程, 2013, 25:308-309.

篇4:智利反腐败建设对我国的启示

关键词:智利;反腐败;制度建设;启示

拉丁美洲是一个腐败严重的地区,但智利的廉政成效却十分显著,是第一个走出腐败泥沼的拉美国家,其清廉水平不仅高居拉美之首,而且已赶超部分发达国家。智利政府治理腐败的制度成果和反腐败措施使人们认识到依靠制度革新有助于从源头上预防和遏制腐败.我国正在加强反腐败的制度建设,智利的成功经验十分值得借鉴。

一、智利的反腐敗措施

1.智利民主宪政传统的继承

智利的清廉政风与该国的民主宪政传统密不可分。其一,智利的民主传统相当悠久。智利在建国初期由于外敌入侵等原因,经历了二十余年短暂的动荡和混乱,但之后智利政局一直较为稳定,且该国经过长期努力建立了比较完善的民主制度;其二,智利的宪政传统也非常牢固。该国宪法贯穿了“主权在民”、分权制衡、人权至上和保护私有财产等基本原则,这些原则在很大程度上已经深入民心,并得到了较好的贯彻执行。

2.智利反腐倡廉制度的建设

首先,构建多层次的反腐监督网络。该国反腐主要是在构建全方位、多层次的监督体系上下功夫。智利的外部监督主要体现在一系列分权制衡之中,包括政治监督、司法监督、行政监督和公民监督四项;内部监督最重要组成部分则是专门设立的“政府内部总审计委员会”,其作用是为审计总署的外部监督工作提供便利,并且对公职人员形成强大的心理威慑。

其次,建立完善的公务员管理制度。智利国家公务员的行为受到各种管理制度和法律法规的严格约束。目前,智利的公务员管理制度主要包括三个方面:第一,通过制定国家公务员的义务、纪律等行为规范来促其廉洁奉公;第二,在公务员录用上奉行公平、平等、竞争和择优原则;第三,建立公务员回避制度,遏止宗法血缘和裙带关系。智利公务员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实施,为保证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清正廉洁、加强政府廉政建设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再次,大力推行政务信息公开,倡导透明行政。比如该国于1999年颁布了《行政廉洁法》,要求执行公务必须透明;此外,智利还实施了包括公布高级官员财产申报和确保公民获得信息权利在内的多项措施。

最后,积极参加国际间反腐合作。到目前为止,智利参加的国际反腐公约有《美洲国家反腐败公约》《联合国反腐败公约》等。智利政府非常重视与国际非政府组织之间的反腐合作,其中“透明国际”的两个常驻办事机构之一就设在智利首都圣地亚哥,在与“透明国际”的合作过程中,智利政府采纳了该组织的许多反腐建议。

3.智利廉洁奉公榜样的树立

智利历史上有不少总统能做到廉洁奉公,甚至连西班牙征服者在智利的最后一任总督马里奥·德尔蓬特下台时也是两袖清风,买套私人宅邸的钱都是靠朋友集资接济的。阿历山德里总统在位时,常常深入民众体察下情,上下班不用马车而靠徒步行走。此外,智利的年轻人崇尚自食其力,即使父辈高官厚禄,也不直接靠此飞黄腾达。智利先辈们为政清廉的表率为后来的政府、公职人员以及家人树立了良好的榜样。

二、我国反腐败现状

当前我国正处于体制转轨、结构调整和社会变革的历史时期,客观上存在诱发腐败的多方面因素,从目前我国社会腐败现象来看,权力是腐败的轴心,体制机制的缺陷、制度管理的漏洞是腐败的主要根源,因此,依靠制度惩治和预防腐败,充分发挥制度在反腐倡廉中的根本性、基础性作用,对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巩固党的执政地位,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和法治国家,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因此,我们必须反思自己,借鉴智利政府在反腐倡廉中所采取的措施,不断完善我国的反复制度建设。

三、智利反腐倡廉措施对我国的启示

1.完善民主法治

首先,深化人民代表大会这一根本政治制度。第一,进一步提高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作用的认识。第二,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要确实依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行使国家权力。第三,切实加强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的自身建设。第四,深入加强党的领导。第五,进一步解放思想,跟上时代步伐。其次,完善共产党领导下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一是坚持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积极参政议政,努力发挥作用。二是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努力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三是坚持不懈的加强自身建设。再次,坚持依法执政、民主执政,重视搞好选举工作。最后,发挥各群众团体积极作用。

2.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

首先,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方面提出一些新理念、新思路、新举措。第一,坚持不懈抓作风、改作风,坚决纠正“四风”。第二,坚决有力查案件、惩腐败,依法依纪严惩腐败。第三,坚定不移强约束、促改革,科学有效预防腐败。

其次,公民参与是反腐倡廉取得实效的重要力量。在政府的强力推动下,智利的社会组织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例如,2004年6月政府向议会提交了“公民参与法律草案”,前后有6000多名社会组织的领导人参与了该草案的起草过程;成立于1985年的“智利监察专员委员会”一直致力于推进“监察专员”制度的建立。广大公民关注政府活动,积极参与公共行政,加入监督和控制腐败的行列,有助于形成良好的社会氛围,能够对遏止腐败势头起到重要作用。

最后,良好的道德风气是反腐倡廉取得实效的根本条件。智利一贯重视道德教育,尤其重视并大力推进公共机构的伦理规范、道德教育和法律培训。道德约束会起到潜移默化的作用,有利于推动全社会形成一种清廉之风。

纵观智利实施的反腐举措和取得的反腐成效,我们得出以下几点结论:遏制腐败必须运用制度的力量,即通过建立国家廉政体系追求善治和善政;实施制度反腐,需要健全的法律法规作保障,并且要保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制度反腐的核心举措是实行透明行政、打造阳光政府,让腐败在公民监督之下无所遁形。同时还要有清廉的社会风气。

尽管与世界上反腐倡廉成绩最突出的国家(如北欧国家)相比,智利依然存在许多需要解决的腐败问题,在反腐制度建设和法律规范方面还有一定差距,但它在预防和遏制腐败方面确实为我们提供了不少可以借鉴的做法和经验。相信我国的反腐倡廉建设会不断取得新进展,我们的政治生活清廉而透明!

参考文献:

[1]宋振国、刘长敏等.《各国廉政建设比较研究》[M].北京:知识产权出版社2006年1月

[2]苏珊·罗斯·艾克曼.《腐败与政府》[M].北京:新华出版社2000年3月

[3]刘洪潮.《外国腐败之风与廉政之道》[M].北京:新华出版社2000年1月

篇5:浅谈我国反腐败建设

学 院 外国语学院

专 业 姓 名 学 号 总评成绩

武汉工程科技学院 年 月 日

正确认识我国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

自十八大以来,我国掀起了一阵反腐之风,许多的大老虎应声倒下,许多高官的落马的事实证实了十八大报告对反腐败态度鲜明,虽然现阶段反腐斗争取得了一些胜利,但面对当前我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严峻形势,我们还有很长的路要走。同时,许多官员对当前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产生了一些模糊认识和错误看法,对党的建设非常不利。

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是关系到党和国家生死存亡的大事,也是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正确分析、认识当前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对于我们统一思想、坚定信心、鼓舞斗志,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积极投身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新形势下,我们党面临着许多严峻挑战,打铁还需自身硬。我们党的责任,是同全党同志一道,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切实解决自身存在的突出问题。反腐,中央在行动。

1、保持反腐高压,坚持“苍蝇老虎一起打”

面对这一严峻的社会问题,中共十八大后,以总书记为核心的新一届中央领导坚持反腐的高压态势,采取“苍蝇老虎一起打”的不姑息政策,只要党员干部发生贪污腐败、脱离群众、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问题,我们党绝不姑息。高官不断从军队、地方、中央部门、国有企业中落马,覆盖党委、政府、人大、政协等系统,彰显了党中央的反腐决心。

2、简政放权反腐倡廉的釜底抽薪之策

长期以来,我们往往把腐败看作是来自外界的诱惑、腐蚀。权力是否会腐败,主要要看掌握在什么人的手中。只要对干部加强思想教育,增强党性修养,提高为人民服务的自觉性,腐败是可以遏制的。政府的集权化、过度行政化是多年来腐败多发、易发的症结所在。权力是把双刃剑,用的好可以为民办事,用不好会误民误事,甚至滋生腐败。中央简政放权的背后是减少了腐败发生的土壤,从根本是解决腐败问题的发生。

3、反腐教育,警钟长铃

腐败是个世界性的问题,不姓“社”也不姓“资”,没有任何一个国家对腐败是完全“免疫”的,所以我们应该看到,我国当前的反腐败斗争是在复杂的国际背景下进行的。西方敌对势力千方百计对我国进行和平演变,他们一个重要的手段就是对我党领导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蓄意诋毁,造谣惑众。其目的就是企图动摇干部群众对我们党的信心,动摇我们的社会主义制度。如果按照他们的主张去反腐败,反掉的那只能是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制度和人民政权。这点需要得到注意。

4、中共坚决“打虎”赢得党心民心,反腐败凝聚正能量

毫无疑问,“党的十八大之后的反腐败,特点是鲜明的,成果是显著的,人民是高兴的,腐败分子是害怕的。这一点得到了人们群众的高度认可。

当老百姓看到之前根本不用自己掏钱买月饼的官员也来商场选购“亲民月饼”的时候,当老百姓走进之前只对达官贵人开放、如今已变身为百姓茶楼的前高档会所的时候,当他们的孩子升学、参军不用再花几万块去“打点”的时候,他们就已真正感受到了反腐败所带来的公平正义,感受到依法治国正在成为现实,感受到越来越强劲的清廉之风。

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关系党和国家的生死存亡,当前,反腐败形势依然严峻,甚至在未来一定时期内持续严峻。党的性质和宗旨决定了党同各种腐败现象是水火不相容的。坚持反腐倡廉,坚决同腐败现象作斗争,是我们党同一切剥削阶级政党的本质区别之一。反腐倡廉建设是我们党在当前形势下,必须始终抓好的头等大事、头等政治任务,我们必须充分认识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必须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性。全党同志特别是党员干部,一定要从党和国家生死存亡的高度,深刻认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极端重要性。共青团员作为党员的预备兵,应做合格公民,力所能及的配合党和国家的政策。当代大学生是国家培养的高素质人才,正确认识党风廉政建设与反腐败斗争。

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是关系到党和国家生死存亡的大事,正确分析、认识当前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对于我们统一思想、坚定信心、鼓舞斗志,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政策,积极投身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与反腐败斗争必须坚持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要求,认真做到以人民群众为本,充分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完善我国的市场经济体制,各级机关加强合作,有序参与。作为新时代的大学生,我们必须了解当前形势,认真履行当前义务,做国家的主人,直接或间接配合国家工作,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注入一股新的活力。

虽然当前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一些领域的腐败问题还相当突出,但面对新形势,党中央的认识是清醒的,态度是坚决的。相信在党的领导下,经过全党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共同努力,就一定能够把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势头遏制住,把腐败问题减少到最低限度,实现党风政风和整个社会风气的根本好转,从而取得反腐败斗争的胜利。

篇6:加强我国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的思考

导言: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央纪委第七次全会上发表重要讲话时强调:必须进一步抓好反腐倡廉工作体制机制创新。要抓住正确行使权力这个关键,建立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权力运行机制。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3月16日接受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的记者提问时说:应该承认,随着市场经济发展,腐败现象接连不断地发生,在一些部门和地方还比较严重,甚至涉及到许多高级领导人。解决这个问题,首先要从制度上入手。

党的十六大以来,随着《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等一系列法规和文件的陆续颁布,我国已构建起反腐倡廉法规制度体系的基本框架。但是,由于各种原因,一些法规制度落实不到位,没有发挥出应有效力。我们下一步的工作重点,就是按照中央的要求,以改革的精神加强制度建设,形成用制度规范从政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有效机制。

一、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应与国家法律和法规相统一

反腐倡廉制度是依法治国的重要组成部分,既要在制度建设的规划上与国家法制建设的总体目标和具体安排相配套,又要在内容上与国家相关法律规范相协调,用法律的强制力保证反腐败工作持续、深入、健康发展。

把反腐倡廉制度建设贯穿于反腐全过程,真正形成用制度规范从 1

政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机制,不断提高反腐倡廉制度化、法制化水平。要完善监督制约机制,通过述职述廉、民主评议、年度考核、经济审计、参加各级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等渠道对领导干部日常行为实行动态监督,对在发扬党内民主、维护党员民主权利方面存在轻微问题或苗头的领导干部及时进行诫勉谈话、提醒帮助,提高监督的及时性和经常性;要规范领导干部从政行为,强化惩处机制,注重综合运用经济、政治、法律、社会舆论等多种手段建立惩处腐败制度,提高案件查处率,强化威慑效应,打消腐败分子的侥幸心理。

二、反腐倡廉制度建设要与反腐倡廉工作实际相符合,拓宽从源头上防止腐败的领域

反腐倡廉制度是一个集教育、管理、监督于一身的实践体系,它根植于反腐倡廉实践,又反作用于反腐倡廉实践。因此,构建科学的反腐倡廉制度,必须坚持实践性原则。要认真解决一些制度指导性不强、针对性不够、不便于操作等问题,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起草、修订、发布反腐倡廉制度。

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就要在制度环节上减少或堵塞发生腐败的机会和漏洞。要抓住新旧体制转换中权力运行方面容易出现的薄弱环节,重点从权力的制约、资金的监控和从政行为的规范等关键环节切入,加大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步伐。要注意将外部监督和内部监督制约结合起来,建立并形成道德规范和行为规范;建立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权力运行机制,保证权力沿着制度化和

法制化的轨道运行。

三、反腐倡廉制度建设须与经济和社会发展相适应,在发展中不断充实完善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出现,反腐倡廉制度建设也不断面临新的挑战。因此,制度建设既要与市场经济的发展进程相适应,又要与市场经济的运行规则相适应,把反腐倡廉的要求寓于各项政策和措施之中,使制定的制度有利于促进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把制度建设放在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大前提下、构建反腐败惩防体系的大格局中来把握;针对不同地方、不同领域的特点,有的放矢地进行制度创新和改革,使它与政治、经济、社会等方面的改革相配套。

制度建设是动态的、开放的、发展的。如果制度存在缺陷而不及时修补,就可能为破坏制度的人提供机会。因此,要在实践中及时总结经验,不断完善制度,使制度体现时代要求,注重制度建设的前瞻性和可操作性。在制定完善法规制度时,既要注重配套完备,又要防止繁琐过滥,要便于执行、易于操作,要行得通、管得住、有很强的约束力,确保改革和发展顺利进行。

四、打造反腐倡廉合力,充分发挥教育、制度、监督的整体效能教育是基础,要通过扎实有效的教育,使广大党员干部了解掌握各项相关制度,树立起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权力观,筑

牢廉洁从政的思想道德教育防线,营造一个执行制度的良好氛围。但仅仅依赖党员干部个人的自觉性来执行反腐倡廉法规制度,具有一定的暂时性。要通过对制度的执行状况的严格监督,提高制度的执行力,切实维护制度的尊严和权威。当前比较有效的工作方式,则是加强对法规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机制。同时,要在全体公民中营造“腐败可耻、廉政光荣”的廉政文化氛围,调动群众监督的积极性。

建立健全督办机制,及时汇总执行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责成有关部门认真研究解决。只有把教育、制度、监督作为一个有机整体,多管齐下,综合施策,形成惩治和预防腐败的合力,反腐倡廉制度化、法制化程度才能有新的提高。

五、正确处理定制度与抓落实的关系,确保反腐倡廉制度发挥应有的效力。

制度是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和行动准则,落实则是确保制度发挥效力的保障。由此论之,定制度与抓落实二者相辅相成,相得益彰,不可偏废。在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中,制度建设相当重要。但有了制度,而不认真抓落实,那么再好、再严、再细、再多的制度亦于事无补,起不到“规范”“提高”的作用。要使制度能够顺利贯彻、坚决执行,而且管用、管住、管好,关键是要抓好制度的落实。制度不失“度”。关键要切合实际,具有可操作性。在制定制度和执行制度过程中,有些人总以为制度规定得越严越好,要求得越高越好,出台得越多越好。但如此做来,却常常事与愿违,许多制度由于拔之

太高,缺乏科学依据,不切实际,看似面面俱到,应有尽有,滴水不漏,实则概而不全,形同虚设。因此,制定制度务必实事求是,注重其适度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

制度不失“严”。关键在于真正兑现,狠抓落实,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各地方、各部门及各行各业没有规章制度不行,有了规章制度不认真执行也不行。制定制度目的就在于执行,从而发挥制度的约束力和威慑力。制度一旦形成,就要坚决执行,言必行、行必果、违者必究,不能照顾“面子”,乱开“口子”,搞“刀下留人”、“下不为例”和“既往不咎”那一套。

制度不失“效”。关键要督促检查,责任到人。要使制度建设与制度落实相互统一,相互促进,形成合力,发挥威力,真正使一项好的制度成为执行者的行为规范和自觉行动,不仅要靠制度本身的约束力、强制力,而且要靠来自上下左右、四面八方的监督检查。如果说制度仅仅是一项工作全过程的一半,甚至仅是一个开端,那么执行制度则是最艰苦、最艰巨和最艰难的任务。要完成好后面的工作,还必须在执行中加大督促检查的力度,落实责任制,监督到人,检查到位,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唯有如此,才能抓紧、抓细、抓实,抓出好作风、抓出新成果。

《浅谈我国反腐败建设(通用6篇)》

浅谈我国反腐败建设(通用6篇)篇1:浅谈我国反腐败建设浅谈我国反腐败建设【摘要】:随着中国经济社会的发展和变迁,腐败现象也日益增长。腐败现象在备受人民关注的同时也给政府乃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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