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作业指导书 篇一
1、适用范围:
本指导书适用于五吨行吊吊装作业的指导。
2、操作指南。
2.1.在吊装作业前,对吊装进行空载试运转,分别进行向前、向后、上升、下降各种作业状况的实际操作,发现异常,查找原因,及时排除,认无异常时方可进行重载吊装作业。
2.2.吊装重物时,根据不同吊装物品的外形、材质等不同状况,选用不同的吊具:钢卷用专用吊钩,易损品用吊带,硬质重物用钢丝绳。绑吊装物品时,如物品本身无钩挂处的,必须根据物品重心,合理确定捆扎部位,以保证起吊后保持平衡。一般情况呈三角形,如图:略
2.3.吊装物品时,动作要平稳、轻缓,先试吊到合适高度,观察物品离地面后是否保持平衡、捆扎是否牢固,当需要移位时,在离地不超过一米时停止上升,进行移位作业。吊装长形物品时,可在一端栓上细绳,以控制物品晃动。当吊装物晃动幅度大时,可暂停动作,待其停止晃动时作业,直至工作完成。
3、安全操作和设备保养规程。
吊装前要确认吊装物品的重量不超过行吊额定吨位的90%,即5x0.9=4.5吨。
3.2.吊装作业时动作要平稳、轻缓,尽量减少吊装物的晃动。
3.3.不可将重物长时间吊离地面、停留在高空处。
3.4.作业结束时,将电动葫芦移至导轨棵一端,并将吊钩升至二米以上,以免操作人员行走时碰头。
3.5.每次作业完成,清除作业现场,保持作业现场整洁、有序。
3.6.物品堆放要整齐、稳当,下层放大件,上层放小件,码放整齐,不得超高。圆形物品落地后塞上三角形物品(如角铁),防止滚动。
3.7.定期检查电动葫芦导轮有否破损,固定螺母是否松动、油面是否正常、吊具是否有断裂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排除。
生产作业指导书 篇二
1、目的
将按配方称量好的各种原材料按照“分层配料”的原则混合搅拌均匀。
2、操作步骤
将称量好的原材料按“从多到少”的原则,将原料分层加入搅拌机中搅拌2分钟左右。
3、注意事项
3.1搅拌完成后向粉碎机输送时,皮带输送机上不能运送太多的原料,以防粉碎机过载烧毁电机。万一输送过急,应立即将搅拌机与皮带机停机,待粉碎机恢复正常运转后,再开始运料。
安全作业指导书 篇三
1 目的
为规范消防安全检查工作,预防火灾事故发生,消除火险隐患而制定。
2 范围
适用于公司各管理处、分支机构消防安全检查管理工作。
3 工作内容
3.1 日常消防安全检查
3.1.1 检查消防楼梯间,消防疏散通道出口、电梯前室,均应保持畅通,不能堆放任何杂物。
3.1.2 检查消防安全疏散门应处于关闭,上班时间不得上锁或封堵(下班时间除外,需在不影响安全的情况下)。
3.1.3 检查安全门开启时门扇不应影响疏散走道和平台的宽度。
3.1.4 疏散门应为推式外开门,自动启闭的门应有手动开启装置。
3.1.5 疏散安全出口门或通道的疏散应急灯、安全出口指示灯应符合国家标准要求,安装在安全门的上方及通道两侧拐弯处的墙面上,箭头须指向安全出口的位置,应处于正常状态。
3.1.6 消火栓消防玻璃门有无破裂,水带、水枪、报警铃、报警小锤、消防水带连接扣、开关手轮应处于正常;检查报警器时不得碰动报警器以免引起误报,造成人员不安。
3.1.7 灭火器应处于正常状态(压力表指针在绿色区域为正常,指针偏向红区己失效),必须按消防规范每50﹐配置1具4﹌(abc)型干粉灭火器;灭火器设置应便于取用位置明显。
3.1.8 装修施工现场应有禁止烟火的标志,施工现场不得吸烟,电源线不得违章乱接乱拉,灭火器应按要求配置,装修施工现场不得留宿(看守材料值班人员除外)。
3.2 消防、喷淋泵的检查
3.2.1 消防泵控制柜置于自动位置抽取信号点时能否正常启动。
3.2.2 消防泵控制柜置于手动位置上,按启动按钮时是否能启动消防泵。
3.2.3 喷淋泵控制柜置于自动位置,在楼层试水阀放水,喷淋泵是否能自动启动。
3.2.4 喷淋控制柜置于手动位置上,按启动按钮时是否能启动喷淋泵。
3.2.5 消防送风风机控制处于手动位置,按启动按钮时是否能启动。
3.2.6 盘根是否正常,泵体无渗水、溢水、砂眼。
3.2.7 外观是否整洁,油漆有无剥落,标志铭牌字迹是否清晰。
3.3 自动报警系统的检查
3.3.1 打开消防主机门检查线路,看接口有无松动、脱落,信号灯显示是否正常。
3.3.2 消防连动柜各类信号灯显示是否正常,标识是否清晰,试灯时是否出现故障。
3.3.3 检查1211气体系统,查看接口和密封是否正常,观察压力表指针读数有无减弱。
3.3.4 烟感探头有无灰尘、污染,接口效果是否正常,指示灯是否闪亮,用烟试验时能否报警。
3.3.5 检查紧急按钮启动键是否完好无损。
3.3.6 检查打印字迹是否清晰、正常。
3.3.7 检查控制主机柜操作是否正常。
3.4 阀门、管道及附件的检查
3.4.1 检查阀门开闭灵活、有无卡阻,关闭是否严密,内外有无漏水。
3.4.2 检查阀栓、手柄是否完好,阀杆润滑是否正常,外观是否整洁。
3.4.3 检查单阀动作是否灵活,有无漏水。
3.4.4 检查压力表指针是否灵活,指示准确。
3.4.5 检查表盘是否清晰。
3.4.6 检查表阀及接头有无渗水。
3.5 商业网点、酒楼、餐厅、食堂的检查
3.5.1 商业网点、酒楼、餐厅、食堂不得有搭建阁楼。
3.5.2 检查厨房内使用的燃气胶管是否老化或泄露。
3.5.3 厨房抽油烟罩是否清洗干净。
3.5.4 电气线路应套保护管,不得乱拉乱接。
3.5.5 灭火器应按消防管理要求配置。
3.5.6 商业网点、酒楼、餐厅、食堂内不得存在“三合一”做饭、住人、做生意。
3.6 公寓员工集体宿舍的检查
3.6.1 公寓内不应设置单位员工食堂。
3.6.2 电气线路不得乱拉乱接。
3.6.3 员工不得在集体宿舍内使用煤气、大功率电器、煤油炉灶生火做饭。
3.6.4 员工宿舍内的漏电空气开关应处于正常。
3.7 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检查
3.7.1 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应设置单独仓库贮存,必须有专人保管。
3.7.2 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应有安全管理制度。
3.7.3 易燃、易爆、危险物品仓库的电气开关必须安装在仓库外。
3.7.4 易燃、易爆、危险物品仓库内必须是安全防爆灯。
3.7.5 易燃、易爆、危险物品贮存的用量是否超出规定的数量。(用量不得超过三天)
3.8 仓库的检查
3.8.1 仓库物品堆放应保持垛距、墙距、柱距、梁距、灯距50厘米的距离。
3.8.2 仓库内通道不应少于2米。
3.8.3 仓库内按要求必须安装60W以下的白炽灯或防爆灯。
3.9 电气线路检查
3.9.1 检查电气线路,防止老化、破损、剥落、超负荷、接触电阻过大、电火花、电弧等引起火灾。
3.9.2 电源开关插座底盒,应为铁盒或阻燃塑料盒,电线应用套管保护。
3.9.3 电源接线应安装接线盒。
3.10 检查要求及措施
3.10.1 检查发现火灾隐患及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行为,应及时制止并作好记录。
3.10.2 发现存在严重火灾隐患的,应及时给隐患单位下发QR-消防-06《消防隐患整改通知书》,对难以解决或有一定难度的问题,应及时向有关部门汇报。
3.10.3 消防隐患整改通知书下发后十五天应再次进行复查,跟踪整改落实情况。
作业指导书模板 篇四
为了切实做好省公司下发的《作业指导书》教育培训工作,结合威海配送中心作业特点,及时纠正操作中的“低标准、老毛病、坏习惯”,抵制和杜绝“三违”现象,掌握职业操作技能,争创“安全标准化操作员”,培养合格的岗位操作员工,制定培训教育计划如下:
一、培训组织: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培训内容:
1、全员培训配送中心着装标准。(春秋、夏、冬季)
2、警卫人员培训:外来装卸油车辆安检标准;外
来检查、参观、学习人员着装、检查标准;外来施工人员着装标准;外来施工人员、车辆安检标准;内燃机操作标准;电动泵操作标准。
3、计量、化验人员培训:水上作业着装标准;油罐采样作业标准;油船采样作业标准;油罐检尺作业标准;罐车检尺作业标准;油船检尺作业标准;公路罐车接卸作业标准;油船接卸作业标准;离心泵操作标准;输转作业标准。
4、发货人员培训:外来装卸油驾驶员、装卸油车辆安检标准;自动付油作业标准。
5、维修、电工人员培训:高处作业着装标准;电气作业着装标准;进入受限空间着装标准;阀门维修作业标准;防雷防静电检测作业标准;停电操作作业标准;送电操作作业标准。
6、润滑油人员培训:叉车操作作业标准。
三、培训时间:20xx年3月—20xx年9月
四、培训教材:《作业指导书》。
五、课程安排:(见附表)
六、培训考核:(见附表)
根据培训学习情况,领导小组针对岗位培训进行半年和年终2次考核,重点检查岗位标准化操作培训情况,岗位员工标准化操作执行情况。对半年考核不合格的人员给以相应的处罚,对年终考评不合格的人员依据《威海配送中心管理考核制度》停岗培训。
安全作业指导书 篇五
1、压力试验用压力表,必须经校验合格后方可使用,表数应为两块以上。
2、管道试压前应检查管道与支架的紧固性和管道堵板的牢靠性,确认无问题后,方能进行试压。
3、压力较高的管道试压时,应划定危险区,并安排人员警戒,禁止无关人员进入。
4、试压时升压和降压应缓漫进行,不能过急。压力必须按设计或验收规范要求进行,不得任意增加,停泵稳压后方可进行检查,发现渗漏时严禁带压修理,排放口不得对准电线、基础和有人操作的场地。
5、管道清洗及脱脂应在通风良好的地方进行,如用易燃物品清洗或脱脂时,周围严禁有火源,并应配合消防设备。脱脂剂不得与浓酸、浓碱接触,二氯乙烷与精馏酒精不得同时使用,脱脂后的废液应妥善处理。
6、用酸碱清洗管子时,应戴防护面罩、耐酸手套和穿耐酸胶靴,裤脚应置于胶靴外,调配酸液时,必须先放水后倒酸。
7、管道吹扫口应设置在开阔安全地域。
8、吹扫口和气源之间应设置通讯联络,并设专人负责安全。
9、用氧气、煤气、天然气吹扫时,排气口必须远离火源,用天然气吹扫管线时,必须以不大于4 m/s 的流速缓慢地置换管内空气,当管内天然气含量达95 %时,方可在吹扫压力下进行吹扫,吹扫口的天然气必须烧掉。
10、管内存水必须在吹扫前排放完毕。
11、乙炔和管道宜有空气吹扫后再用氮气进行置换,在管道终端取样检查,气体内氧气含量不大于3 %为合格。
12、如遇特殊情况或指导书未规定安全操作要领时,应按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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