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寒假有关事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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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二级学院(系、部)、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校历和学校整体工作安排,现将2023年寒假放假安排及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放假及开学时间

 1.学生:2022年12月28日(周三)网上课程结束后即可放假;下学期,暂定2023年2月19日前完成交费和注册,2月20日正式上课。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计划于开学第一周内组织实施,请同学们利用假期做好复习准备。

 2.教职工:2023年1月12日(周四)放假,2月18日(周六)上班;中层及以上干部实行弹性休假,利用好寒假窗口期抓好各项重点工作研究与推进。

 3.开学返校安排若有变化另行通知。

 4.后勤、产业等部门(单位)职工放假时间可根据工作需要自行安排。  

 二、餐饮保障安排

 请参看2022年12月14日学校官网公告栏《关于食堂餐饮保障工作的通知》。开学前餐饮保供安排若有变化,另行通知。

 三、相关要求

 1.  各二级学院(系、部)、各部门、各单位要根据学院总体工作安排及各自工作需要,妥善安排好期末相关工作,按要求完成目标考核、教职工年度考核、学工系统考核等年终各项收尾工作,确保各项工作任务按时、高质量完成。

 2.  各相关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安排好本部门寒假值班人员,具体值班安排请分管校领导审核后报院长办公室备案。寒假期间总值班人员要认真履行总值班职责,按时到岗,不得私自调岗调班,按要求做好值班交接和值班记录,加强校园巡视,遇到突发事件按照相关制度妥善处置。总值班安排请在院长办公室网站查询下载。

 3.  为便于学校工作安排,全体中层干部在放假后一周及开学前一周时段,实行外出(离开南京市)报告制度,中层干部报分管(联系)校领导,并报院长办公室备案。全体中层及以上干部假期期间保持手机畅通。

 特此通知。

 

 

                                              院长办公室

                                    2022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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