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校务公开制度1
自我校根据上级文件实行校务公开以来,学校行政一直把它作为规范办学行为,完善监督机制,推进学校民主管理的一项重要举措来抓,有力地促进了教育的改革和发展。为深入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进一步落实教育部、中华全国总工会和省、市《关于全面推进校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精神,更好地适应当前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新形势、新任务,对校务公开工作制度修订如下:
一、提高认识
深入推进校务公开是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的“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理念,加强教育系统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具体体现;是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推进学校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途径;也是广大教师、学生及家长迫切要求。学校党政领导要从讲政治的高度,进一步认识深入推进校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意义,主动适应新形势下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新要求,尊重、维护广大教职工的民主权益,把校务公开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切实维护全体师生的利益,增强推进校务公开工作的自觉性和紧迫感,真正把广大教职工、学生及家长关心的学校事务进行真公开、全公开、常公开。
二、公开内容
校务公开必须紧紧围绕学校的中心工作进行,抓住广大师生、人民群众和社会关注的重点、热点问题、学校重大发展问题,以及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问题,作为校务公开的重要内容,努力做到政策公开、过程公开和结果公开。当前校务公开的重点内容是:
1、办学情况。学校的章程、办学目标、办学规模、办学条件和办学成果等。
2、收费工作。学校收费的项目、依据、标准及减免政策。资料提供总务处。
3、财务工作。学校经费预算和决算执行情况,学校接受捐资助学经费收支情况,特困生补助及师生奖励经费支出情况,学校执行财务规范制度情况等。资料提供总务处。
4、干部、教师管理工作。学校内设机构及其岗位职责、中层干部选拔程序等情况,教师招聘、聘用、调动、考核、晋级、奖惩和职称评定等有关政策及结果,其它涉及到教职工切身利益的事项。
5、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必须公开或师生员工普遍关心的事项。
三、公开形式
校务公开的形式坚持因事、因时而定,注重实效。对外(学生、家长、社会)公开的.内容通过校务公开栏、告家长书、家长会等形式。对内公开的基本形式是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同时采用有关会议、校务公开栏、等其它各种形式公开,教代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组织教代会代表听取、审议学校的工作报告、校务公开工作报告,并对校长的述职报告进行测评。通过教代会各项职权的落实,带动校务公开的推行。
总之,各部门要各司其责,密切配合,形成合力,抓住“办事权限公开、办事依据公开、办事纪律公开、办事程序公开、办事标准公开、办事结果公开”等几个关键环节,促进学校管理的法制化、民主化、科学化。
小学校务公开制度2
1、全面负责小学的校务公开工作,指导制订校务公开实施方案。
2、组织各小学及时,定期地开展校务公开工作。
3、组织召开会议,讨论审核校务公开工作的资料、数据,按要求落实校务公开工作的.各项内容。
4、制定校务公开工作的各项制度,促进各小学校务公开和行风建设工作的深入开展。
5、定期召开会议,广泛听取教职工及群众对校务公开工作的建议、意见、及时处理教职工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促使校务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小学校务公开制度3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民主建设,强化监督机制,充分调动教职工的积极性,发挥教职工在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中的作用,提高学校民主管理水平,形成科学合理的良性运转的工作机制,保证学校各项工作健康、稳定、协调发展,特制定校务公开制度如下。
一、组织机构及职责
1、校务公开领导小组:由学校领导和教师代表组成,其职责为:
⑴学习党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教育法律、法规和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以及校务公开工作的具体规定,提高依法治校、以德治校、民主治校意识水平。
⑵全面负责学校校务公开工作,制定实施计划,落实校务公开制度,定期检查、总结校务公开的机制、监督情况。
⑶在广泛征求师生和社会家长意见的基础上,认真组织和讨论通过每期校务公开的内容,经校务公开小组通过后公开。
⑷负责制定、落实校务公开后群众对公开内容提出的意见、建议的整改措施,并重新公开。
⑸负责对校务公开工作问题的分析、研究。制定解决问题的办法和措施,拓展公开的内容,执行公开的各项规定,定期向上级校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报告校务公开工作的情况。
2、校务公开工作小组:由校长以及各处室负责人等成员组成,其职责:
⑴贯彻党和国家的政策法规,全面领会实行校务公开的重要意义,增强做好校务公开工作的自觉性和责任感。密切联系教职工,主动协调各处室,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严格遵守公开程序和内容规范要求,避免形式主义,讲求工作实效。
⑵在充分征求群众意见、校务公开领导小组讨论拟定、教代会审议通过的基础上,承担校务公开年度工作计划、学期总结、年度总结等工作。
⑶根据校务公开的有关规定,按时收集整理好每次公开的内容,提交领导小组确定和监督小组审核后予以公开,并按要求及时上报。
⑷及时收集公开后群众对校务公开内容的意见和建议,并认真反馈给校务公开领导小组。经整改后,负责将整改结果再次公开,并进一步收集群众反映。
⑸负责做好校务公开档案管理、信息反馈和其他日常工作。
3、校务公开监督小组:由副校长和教师代表等成员组成,其职责为:
⑴学习掌握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坚持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促进学校民主法制建设,客观公正地对待校务公开工作。
⑵对校务公开的内容要认真审核,确保校务公开内容的全面性、经常性、真实性、时效性。
⑶及时收集公开后群众对校务公开内容的意见和建议,随时向校务公开领导小组反馈情况,提出改进意见,监督公开的具体实施情况及整改落实情况。
⑷负责检查、监督、评估、反馈实行校务公开制度的情况,向上一级教育主管部门反映本校校务公开的违纪问题。
⑸按时完成公开工作上报,认真做好信息及反馈工作。
二、校务公开的基本原则
1、坚持党的统一领导,校长负责实施,工会协助运作,加强监督,群众解决参与的原则。
2、依法推行校务公开,维护师生员工参与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权利,维护学校领导依法治校的权利。3坚持客观真实,公开透明,规范运作。
4、注重实效,分层次,多形式地实行校务公开。
5、遵守有关保密规定。
三、校务公开的内容
凡是事关教职工和学生切身利益的事项及学校重大决策,能够公开而且可以公开的校务活动,都要实行公开办事制度,接受群众监督。校务公开应把学校工作的重点、难点、教职工群众和社会最关心的热点问题作为重要内容,努力做到政策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除按规定必须保密的事项外,学校的发展规划、改革方案,教职工聘任办法,教师职称评审,教职工奖惩办法,学校收费,财务管理,工程建设和校舍维修项目,计划生育管理,招生等事务,各级各类评比、竞赛,教师、学生各种评优评先工作,住房公积金、养老金、医疗保险事务等关系到学校发展重大决策和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都要通过校务会、教职工大会、教代会、学生代表大会、座谈会等多种形式以及通过公开栏、文件、公告、通报、通知、媒体等多种渠道向全体教职工公开。该向社会公开的要向社会公开。要保证公开的真实性,防止随意性,要注重实效。
四、校务公开的要求
1、加强领导。学校要充分发挥党的监督作用,工会组织要积极参与学校民主管理,认真贯彻《潍坊市学校校务公开工作规范》的文件精神和寿光市务公开工作实施意见的要求,充分发挥教职工的主人翁作用,加强校务公开的民主监督。
2、严格时限。要根据公开项目和内容的具体情况及时向师生、家长、社会公布。
3、健全议事规则。校务公开的项目和内容,由学校领导集体认真研究,形成统一意见后进行公布。
4、公开形式。设立校务公开栏、举报栏、监督栏、监督电话、意见箱。公开栏内未设立的`项目或临时必须公开的项目采用公告、通知、墙报张榜、广播,建立校长接待日、召开教代会、师生大会、家长代表会等形式进行公布。
5、讲究实效。对群众反映、反馈的意见要有专人负责收集。校领导对群众的意见要认真研究,有错必纠,有疑必释,合理化的建议要及时采纳,并将结果公开。
五、监督和检查
1、学校要建立执行档案,即把每次公开的内容、时间形式记录在册,以便接受监督和检查。
2、校务公开领导组、监督组要加强对校务公开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的指导,定期不定期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并解决存在的问题。
3、自觉接受上级纪检部门的监督检查,重大事情及时汇报、通气,接受指示、建议,不断改善工作。20xx年2月26日侯镇挑沟小学校务公开民主议事制度民主议事是实现校务决策科学化的重要保证,也是校务公开的源头。为使民主议事有效地进行,让教职工能“知校情、议校事、参校政”。特制订民主议事制度如下:
一、民主议事委员会的成员应加强学习,提高参政议政能力,密切联系群众,关心学校的改革发展,实事求是,大公无私,维护学校和教职工的合法权益。
二、民主议事活动由校务公开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和进行。民主议事委员会重点对学校校务公开工作进行评议,反映教职工对公开事项的意见和要求,并对需要改进的工作提出具体意见。
三、民主议事会每月召开一次常规性议事会议,也可根据需要召开专题性议事会议。议题可由校长、教代会或工会以及有关各科室或个人提出,由校务公开领导小组依据校务公开的范围及有关要求,确定立题议事。
四、民主议事会参与议事的人应体现广泛性、代表性,充分发扬民主,畅所欲言,对校内的工作进行监督评议,杜绝对提意见的职工打击报复。
五、召开民主议事会,由分管人员做好会议记录,对会议提出的意见、建议,及时整理并形成文字纪要,由工会交有关负责人存档。
六、对职工提出的合理建议与意见,校长室、财务室或人员应积极采取措施,认真整改。整改后的情况应书面报告学校校长室。20xx年2月26日侯镇挑沟小学校务公开民主理财制度为了管好教育经费,不断完善...
小学校务公开制度4
为加强我校民主管理与民主监督,促进学校改革和发展,根据教育部、省市区有关(校务)公开的相关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意见。
一、 指导思想
全面推进校务公开制度是加强学校民主管理与民主监督,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必然要求;是全面落实全心全意依靠广大教职工办学方针的具体体现;也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举措。要通过推行校务公开制度,加大全校教职工对学校工作参与和监督的力度,密切党群关系、干群关系,调动干部和教师的积极性;深化内部管理体制改革、规范办事行为、提高工作水平,提高广大干部和教师依法治校、依法治教的自觉性;树立干部教师公正、高效、廉洁,服务人民,奉献社会的良好形象,加强学校与社会各界的沟通,调动社会各界支持袁小的积极性,推动我校教育事业的改革与发展。
二、 校务公开的基本原则
1、推行校务公开,必须坚持既要维护师生员工参与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权利,又要有利于学校领导行使依法治校的权利。
2、坚持内容客观真实、程序简洁清楚、运作规范易行。
3、注重实效,分层次、多形式、逐步推行校务公开。
4、遵守有关保密规定
三、 校务公开的主要内容
(一)在校内不同范围公开的事项:
1. 学校事业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
2、选拔学校中层领导干部的有关程序和决定;
3、学校重大改革方案及实施情况;
4、学校管理的规章制度。
5、学校财务年度预算和决算;教育经费的收入和使用管理情况;
6、干部和教职工的聘任、考核、晋级、奖惩等有关政策、程序及结果;
7、教职工 “五险一金”缴纳、劳动保护和其他社会保障基金情况等与教职工切身利益相关的事项;
8、学校领导党风廉政制度及纪律规定;
9、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政策必须公开或学校认为有必要向校内公开的事项。
(二)、向社会公开的事项:
1、学校招生计划、政策,规程以及结果;
2、收费的`项目、标准、依据、程序;
3、学生管理制度和办法、学生转学、休学办法等;
4、其他依照法律和政策规定必须公开或学校认为有必要向社会公开的事项。
四、 校务公开的主要形式
(一)教代会
教代会是学校实行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基本形式和制度,是校务公开的基本载体。
(二)其他形式
1、有关会议。校长会议、中层干部会议、教职工大会、家长会、家长委员会等
2、书面公文。学校通过各种文件、公告、公示、网站、校报、通报、通知等
3、 其他形式。公布信访举报电话等。
五、校务公开的组织领导
成立校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组织实施。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六、校务公开监督小组
组长:
成员:各教研组长
监督小组实行全过程监督,定期检查校务公开的落实情况。每学期综合检查校务公开工作,作出工作总结,提出整改意见交校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
小学校务公开制度5
为了进一步加强学校的行风建设,转变学校教职工工作作风,完善学校民主管理体制,提高教师素质,净化育人环境,维护社会和学校的稳定,全面推进素质教育,都具有重要的意义。为进一步加强组织有效地实施,根据我校教育工作实际,现向社会公开承诺如下:
1、我校教育行风建设工作,必须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教育部、纪检监察部门工作会议精神和自治区纪委二次全会精神。以提高我校全体教职工的整体素质为核心,以治理乱收费为重点,围绕人民群众关心的教育热点问题,不断加大治本力度,促进我校依法治校,以德治校,规范办学行为,树立教育的良好形象。
2、加大宣传力度,组织全体教师认真学习上级部门颁发的“行风建设”的有关文件,并向学生家长宣传,使行风建设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3、围绕本年度市教育局对各中小学行风评议的工作重点。建立年度纠风目标责任制,责任到人,规范我校收费管理,严格遵守上级部门对学校规定的收费标准,建立学校收费责任追究制度和监督制度,严禁班主任向学生搭车收费,对违规违法事件严肃查处,及时上报。
4、认真做好我校的“政务、校务、财务”三公开的展示工作。落实收费公示制度,将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和投诉电话等向社会公开,扩大社会监督,取得群众的理解和支持。
5、自觉接受党组织、群众和社会的监督,认真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对人民群众反映的教育热点、难点问题及时解决。
6、认真落实整改。组织村队干部和广大人民群众代表,对我校行风状况进行面对面的评议,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针对评议代表和群众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我校及时制定整改方案和措施,逐条逐项抓好落实,属于近期解决的问题提出整改计划,分步进行。
7、做好年度考核评估验收工作。我校行风建设领导小组对学校班级行风及全体教职工的师德师风建设等方面进行全面考核,评估、验收。按分值等次打分,确定考核名次。
8、做好学校行风建设全面总结工作。学期末我校对学年度学校行风建设工作做好全面的总结工作,公布评议结果。
小学校务公开制度6
为了使学校教育工作做得更好,结合“两风建设“工作,每学期都要把本校的重大工作事项向学生、家长、社会承诺,以增强基层工作的透明度。
1、收费情况。要认真执行国家规定的收费标准、所有收费项目及标准,要向学生、家长、社会公开公示,填写收费卡。坚决禁止和纠正学校乱收费的行为不再发生。
2、政务公开。把学校的'重大决策、职称评定评聘、奖惩、评优等都要向教师公开。
3、校务公开。要把学校各项制度、考核细则、人事安排、教师责任、财务支出等都要向教师公开,便于接受群众监督。
4、教育教学。按要求完成教学计划,保证教学时间,上好上满课时,传授知识准确,保证教育教学质量,让家长放心。
5、师德师风。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按着教师“十不准“要求去做,保证做到不乱补课、不乱订复习资料、不乱收费、树立良好的师德形象。
6、党风廉政。领导干部工作要求真务实,清政廉洁,自觉抵制不正之风,坚决与腐败行为做斗争,加强领导工作作风的转变。
校务、政务公开监督检查制度
1、认真履行监督检查职责,促使校务、政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
2、通过各种形式征求教职工意见,监督检查校务、政务公开的内容是否真实全面、时间是否及时,程序是否合法。教职工反映的问题是否得到解决和答复,并将情况及时反馈校务、政务公开办公室,督促其认真落实。
3、建立校务、政务公开档案,将每次公开的内容、时间、承办部门、人员和教职工提出的问题、处理结果等整理成册,由校务、政务公开监督检查小组、长期保管备查。
4、建立校务、政务公开报告制度。定期向教代会报告校务、政务公开的具体情况,审查鉴发予以公布的内容。
5、将“校务、政务公开,民主监督”制度的实施情况纳入学校的目标责任制中进行考核,并作为中层以上干部廉政建设考核的重要依据。
6、建立学校责任追究和奖罚制度,促进校务、政务公开持之以恒地开展。
小学校务公开制度7
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依法治校的措施,树立良好的行业形象,现学校制定校务公开制度:
一、校务公开的必要性:
1、 有利于广大教职员工民主参与,加强学校的民主管理。
2、 有利于加强教职员工、社会各方对学校工作的民主监督,促进学校党政廉政建设。
3、 有利于坚持和完善教代会制度,加强民主建设。
4、 有利于学校创新。
二、实施校务公开的内容:
1、政策法规方面:
主要是涉及到教育工作、师生员工切身利益的主要条文。
2、 规章制度方面:
(1) 学校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和目标;
(2)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
(3) 有关民主建设制度,包括:民主选举制度、民主决策制度、民主管理制度和民主监督制度;
(4) 学校领导及中层干部职责分工岗位责任;
(5) 学校教职工的人事聘任、调动,职称评定、评优奖惩,医疗待遇等;
(6) 学校招生工作,包括招生计划、录取标准和办法;义务教育学校施教区范围等。
3、财务管理方面:
(1) 学校财务收支情况;
(2) 学校主要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及政策依据,社会捐资助学情况;
(3) 学校基建项目招投标、大宗物品采购供应资金使用等情况;
(4) 学校教代会议案、教职工代表的意见和建议办理情况;
(5) 其他需要公开的重要事项。
三、实施校务公开的'形式:
1、设立校务公开栏,对经常性事务定期公开,对阶段性事务及时公开。
2、家长委员会、家长学校通报情况。
四、实施校务公开的相关措施:
1、 建立以校长、主任为正副组长的校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制订计划、落实措施、强化实施。
2、建立校务公开台帐及必要的工作制度,严格校务公开的时限,提高校务公开的质量。
3、根据校务公开内容的不同及公开对象的不同,学校设立两类内容,一类侧重对社会、家长公开,另一类侧重对教职工公开。如社会、家长、教职工需要全面了解学校校务情况,学校将及时提供相关措施。
小学校务公开制度8
课堂教学观察诊断是一种研究活动,它为教师的专业发展提供了一条很好的途径。通过课堂观察诊断指导,教师借助合作的力量在实践性知识、反省能力等方面将获得新的发展,进而提高教师的整体教学质量,为让课堂观察与诊断行动能有效落实且取得实效,特制定本制度。
一、课堂教学诊断指导的作用
在现代教育中,课堂教学观察指导是教师获得教学反馈信息、捕捉教学复杂现象,分析研究教学情况,及时调整教学思路、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的重要手段;同时能够唤醒隐藏在教师心中的教学智慧,促进教师的专业发展,提高教学效率。
在日常教学中,课堂观察与诊断有显著的功能与作用,集中体现在促进教师专业发展、提高教学质量和效率、改进师生的生存状态等方面。
二、课堂教学诊断工作小组
学校领导班子成员及各学科教研组长。
三、课堂教学诊断的内容
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应与学生积极互动、共同发展,要处理好传授知识与培养能力的关系,注重培养学生的独立意识和自主精神,引导学生质疑、调查、探究在实践中学习,促进学生在教师指导下主动地、富有个性地学习。教师应尊重学生的人格,关注个体差异,满足不同学生的学习需要,创设能引导学生主动参与的教学环境,激发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培养学生掌握和运用知识的态度和能力,使每个学生都能得到充分的发展。
1、知识与技能:
⑴知识与技能
①符合课程标准要求:能根据学科课程标准对学科的要求结合教材来确定本节课的教学目标。
②适合学生学习实际:能根据学生的年龄心理特点、学科认知水平及学习需求确定教学目标。
③基本能按教学目标完成课堂教学任务。
⑵学习知识
①教师在课堂中应与学生积极互动、共同发展要处理好传授知识与培养能力的关系。能组织、指导学生学习学科知识,利用相关的学习资源,拓宽学生的知识面,让学生从中去感悟知识、学习知识并能掌握知识。
②改变课堂教学注重知识传授的倾向,帮助学生形成积极主动的学习态度,促进学生在教师指导下主动地、富有个性地学习乐于探究知识的生成、变化和发展。
⑶掌握技能
①能根据学科特点,创设形式多样的实践情景,把学到的知识运用到实践中去,体现出培养学生搜集和处理信息的能力、获取新知识的能力、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②能根据学生的生理、心理和年龄特点,注意学生良好学习习惯的培养、良好学习行为的养成。
2、过程与方法:
⑴教学过程
①学习活动的组织:课堂教学过程就是学生的学习活动过程,教师与学生要共同创造学习环境。教师应紧扣学习主题有序地组织、指导学生开展学习、实践活动,实现在活动中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意识。
②学习方式的引导:课堂能为学生提供讨论、质疑、探究、合作、交流的机会充分让学生主动参与、乐于探究、勤于动手提倡交流与合作的学习方式。学生自主探索、合作的过程要真实、自然。
③思维的发展:课堂上的问题设计、实验操作、作业布置等,能激发学生的思考和想象,具有可操作性,有利于学生的思维发展,有助于培养观察力、想象力及反思意识。
④关注差异:面向全体学生,关注学生的个体差异。提问优等生每人每节课不能超过三次,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的提问应占课堂提问的五分之二以上,并要展示帮助、提高学生的过程。关注学生个性的发展,鼓励发挥个性特长。
⑵教学方法
①能灵活运用适合学生学习实际的、促进学生发展的教学方法,体现其科学性和可操作性,并在教学过程中呈现教学方法的多样性。
②能根据本校实际及教学内容,选择适当的现代教学手段进行教学,并把运用这些教学手段进行求知的过程展现出来。
3、情感态度与价值观
⑴教学氛围:能创设平等、民主、和谐的教学氛围。师生平等交流,生生合作和谐,杜绝放任自流、不负责任的现象。
⑵学习兴趣:教师的教学语言、教学行为,能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鼓励学生积极参与学习活动,主动探究知识、合作交流、进行学习。
⑶自信心:善于创设能让学生体验成功的情景,教学过程能体现学生自信心建立的心理进程,体现激发学生奋发上进的精神面貌。
4、教学基本功
⑴教学语言准确大方、普通话规范准确。
⑵板书设计合理、工整美观。
⑶教态亲切自然、应变能力强。
四、课堂诊断的要求
1、要观课诊断指导须事前先预约。为提高课堂观察与诊断的有效性、实效性,提高研究效率,所有课堂的观察与诊断都采取预约听课的形式进行。
2、工作小组要提前告知被诊断指导的任课教师,让其有充分的时间作好准备,授课教师不得以任何借口推辞。
3、工作小组人员必须提前站在教室门口或提前进教室,不能迟到。每次观课应坚持听完一节课,不得中途离开教室,影响课堂教学。观课前将手机设置为“静音”,观课中不能接听手机。认真观课并及时填写“观课记录”,并客观地对课堂教学进行评价。
4、进行课堂观察之后,需留一定时间给工作小组成员撰写指导意见,必须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发现上课教师课堂教学中的三个优点;二是提出上课教师课堂教学中的三个缺点;三是提出改进的具体措施。指导时间可为观课后一周内,但不得超过一周。若因特殊情况不能集中指导的,需私下进行个别交流。
五、课堂教学诊断结果的处理
1、领导及有关人员对于听课诊断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与上课教师交流研究,及时给予解决处理。
2、教导处对《听课笔记》中所记载的主要情况和问题进行整理、汇总,并及时对相应问题进行研究。
3、针对反馈的情况,工作小组安排下一次的听课,检查教师对自己的课堂教学的改进情况。
小学校务公开制度9
第一条为了规范学校务公开依申请公开工作,保证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学校信息,充分发挥校务公开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制定本暂行规定。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依申请公开学校信息,是指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以下简称申请人)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学校申请获取相关学校信息,学校依法向申请人公开学校信息的行为。
第三条 依申请公开学校信息应遵循严格依法、准确及时、便民服务的原则。
第四条 申请人应当合法使用依申请获得的学校信息,不得利用依申请获得的学校信息从事违法活动。
第五条 学校指定校务公开工作办公室负责依申请公开工作,建立健全依申请公开工作制度,并将校办公室的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等信息向社会公开,方便申请人提出学校校务公开的申请或者咨询。
第六条 学校在向申请人公开学校信息前,应当对拟公开的学校信息进行保密审查,未经保密审查的学校信息不得公开。
下列学校信息不予以公开:
(一)属于国家秘密或者公开后可能导致国家秘密被泄露的信息。
(二)依法受保护的商业秘密或者公开后可能导致商业秘密被泄露的信息。
(三)依法受保护的个人隐私或者公开后可能导致个人合法权益受损害的信息。
(四)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信息。
(五)正在调查、讨论、处理过程中的信息,但法律、法规和规章另有规定的除外。
(六)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予公开的其他信息。
第七条 申请人申请公开学校信息,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包括数据电文形式)。采用书面形式申请公开学校信息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形式提出,由办公室代为填写学校信息公开申请;也可以委托他人提出申请。
学校校务公开申请应包括下列内容:
(一)申请人的姓名或名称、地址、身份证明、联系方式等基本情况;
(二)申请公开的学校信息的内容描述;
(三)申请公开的学校信息的形式要求;
(四)申请人的签名或盖章(以数据电文形式提出申请的可以省略);
(五)申请时间。
第八条 申请人申请公开学校信息,应当向学校提供本人的身份证明或本组织的有关证明。以组织名义提出申请的,还应当出具书面授权委托书和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
学校认为需要当面核实有关身份证明的,可以要求申请人到办公室接受核实,或采取其他有效形式核实。
第九条 学校办公室通过发放、提供网上下载服务等多种方式提供申请书的格式文本。
第十条 申请人的申请书不完备的,学校办公室应当及时告知申请人更改、补充申请。
第十一条 学校收到校务公开申请后,应当登记并提供受理回执。
第十二条 对申请公开的学校信息,学校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答复:
(一)申请公开的学校信息已经向社会主动公开的,应当告知申请人获取学校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二)申请公开的学校信息属于可以公开范围的,应当作出学校校务公开决定。
(三)申请公开的学校信息不存在或者不属于本学校公开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对能够确定学校信息的公开机关的,应当告知申请人该学校或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四)申请公开的学校信息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应当作出不予公开的决定,书面说明不予公开的.理由、依据以及救济途径。
(五)申请公开的学校信息中含有不应当公开的内容,但是能够作区分处理的,学校应当作出学校信息部分公开决定,书面说明部分公开的理由和依据以及救济途径。
(六)对于同一申请人就同一内容反复提出的学校信息公开申请,学校已经答复的,可以不再答复。
第十三条 对于可以公开的学校信息,能够在答复时提供具体学校信息内容的,应同时提供;不能同时提供的,要确定提供期限。
第十四条 学校收到学校校务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和提供学校信息的,应当场答复和提供学校信息,不能当场答复和提供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并确定提供期限;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应当经学校校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
申请公开的学校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的,学校征求第三方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期限内。
第十五条 学校认为申请公开的学校信息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公开后可能损害第三方合法权益的,应当在收到申请书5个工作日内书面征求第三方意见。
第三方应当在收到学校的书面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答复。逾期未作出答复的,视为不同意公开。
第三方不同意公开或在规定期限内未作答复的,不得公开学校信息。但学校认为不公开可能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应当予以公开,并在公开前将决定公开的学校信息的内容和理由书面通知第三方。
第十六条 申请人提出证据证明与自身相关的学校信息记录不准确、不完整或者不相关的,可以要求学校依法予以更改,学校应当在1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学校无权更改的,应当转送有权更正的行政机关处理,并告知申请人。
第十七条 学校依申请公开学校信息,应当按照申请人要求的形式提供学校信息,不能按照申请人要求的形式提供的,应当安排其查阅相关资料、提供打印件、复制件或者以其他适当的形式提供。
学校可以根据需要设置公共查阅室、资料索取点、信息公告栏、电子信息屏等,配备相应的设施,方便公众对相关学校信息的检索、查询、复制。申请公开学校信息的公民存在阅读困难或者视听障碍的,学校应当为其提供必要的帮助。
第十八条 学校可以向申请人收取依申请公开学校信息过程中发生的检索、复制、邮寄等成本费用,但不得收取其他费用。学校也不得通过其他组织、个人以有偿服务方式提供学校信息。
第十九条 申请公开学校信息的公民确有经济困难的,经本人申请,学校领导审核同意,可以减免相关费用。
申请人属于非盈利组织或者其他公益团体的,凭有关证明,经学校领导审核同意,可以减免相关费用。
第二十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学校不按规定履行学校校务公开义务的,可以向学校领导或上级主管部门、监察机关或学校校务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收到举报的机关应当及时予以调查处理。
第二十一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学校在学校校务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第二十二条 学校各部门违反本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由学校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依法按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对申请人隐瞒或者拒绝提供应当公开的学校信息或者提供虚假学校信息的;
(二)未履行征求意见义务,导致第三方的合法权益受损害的;
(三)违反保密法律法规规定的;
(四)违反规定收费的;
(五)其他违反本暂行规定的行为。
第二十三条本暂行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小学校务公开制度10
实行校务公开,要坚持完善和规范党支部统一领导,党政共同负责,有关部门齐抓共管、职工全员参与的工作体制。
(一)党支部
(1)充分发挥政治核心和组织领导作用,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2)把实行校务公开制度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研究实施校务公开制度过程中的政策措施,工作重点,目标要求,实施方案等重大问题。
(3)负责总体部署安排和检查指导工作,协调在推行校务公开中相关组织及部门的工作,确保校务公开制度落实。
(4)充分发挥监督保障作用,把校务公开制度作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一项重要任务,承担起校务公开制度实施的监督考核工作。
(二)行政
(1)充分发挥在校务公开制度中的主体作用,尊重职工的知情权、参政权和监督权,为顺利推行校务公开工作创造和提供必须条件。
(2)负责提出符合制度规定的应公开的事项,责成有关部门认真落实公开事项,自觉提供公开的有关内容和资料,做到材料齐全清楚,内容真实。
(三)工会
(1)充分发挥自身的优势,做好职工的宣传教育和发动工作,组织职工积极参与校务公开活动。
(2)要与有关方面加强联系,密切配合,积极主动做好校务公开的日常工作。
(3)要依照党的方针政策,挥照有关实际情况,就健全制度,完善办法,规范程序等方面加强调研。
(4)充分发挥教代会为校务公开的基本形式和载体的作用,主动探索其他有效辅助形式,努力提高民主参与,民主监督的水平,不断地把校务公开工作引向深入。
(四)校务公开工作的领导小组
(1)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有关方针政策和校务公开的制度规范。
(2)加强对校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对校务公开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3)每年一次研究制定校务公开的有关制度和办法。
(4)及时发挥并解决校务公开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
(五)校务公开工作小组
(1)在学校校务公开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日常工作。
(2)做好实行校务公开制度的协调工作。
(3)受理职工意见、要求、负责有关校务公开的信息收集、反馈。
(4)深入各组、室调查研究,掌握情况为校务公开领导小组当好参谋。
(5)及时总结汇报工作,并推广先进经验。
(六)校务公开监督小组
(1)监督学校校务公开的工作。
(2)及时纠正违反实行校务公开制度的行为。
(3)有权向上一级校务公开领导小组反映学校实施校务公开的情况。
小学校务公开制度11
一、校务公开实行民主集中制,层层责任制,即:党委书记负总责,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职能部门配合,各专项公开领导小组具体承办,党办、工会,广大教职工监督。
二、凡是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校务要公开,一律实行公开。
三、凡是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属于教代会职权范围内的事项,必向教代会报告,审议通过。
四、校务公开必须严格按照学校《校务公开实施细则》执行。
五、校务公开必须真实、合法、完备、准确、时效、要做到管理权限公开,办事依据公开,办事标准公开,办事纪律公开,办事程序公开,办事结果公开,不许“假公开,半公开、不及时公开。”
六、校务公开必须从实际出发,注重实效,要抓重点问题即:权力部门和容易产生腐败的环节,要抓热点问题即:涉及教育改革发展或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群众关心、反映强烈的问题,解决难点问题。
七、坚持作好信息反馈工作,及时研究和解决公开过程中遇到的`矛盾和问题,发现差错一定及时纠正。
八、坚持学习例会制度,校务公开领导小组每年定期和不定期,集中和不集中相结合,进行学习、研究公开工作,各专项公开小组每年二次例会、学习日。
九、坚持校务公开工作半年一自查,全年一综合评估制度。
十、坚持校务公开工作奖惩制度,对于群众满意的工作人员和专项工作小组学校给予奖励,对于不负责任或不执行校务公开的当事人要严肃查处。
小学校务公开制度12
为进一步推进学校管理改革,以公开、公平、公正的方式处理学校事务,促进学校民主管理和依法治校、廉洁治校,强化学校民主监督,密切学校干群关系。为此,特制定海拉尔第三中学校务公开管理制度。
一、校务公开的方法和要求
1、校务公开工作在学校党组织领导下,统一部署建立以校长为组长、有关处室负责人参加校务公开领导小组,制定校务公开的计划并指导实施。同时建立校务公开监督小组,以党支部书记为组长,认真履行监督职责,收集教职工群众对校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及时反映并提出建设性建议。
2、在校务公开工作中,做到管理权限公开,办事依据公开,办事程序公开,办理标准公开,办事结果公开。
3、在校务公开工作中,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突出“热点”的原则、及时公开的原则和群众满意的原则,教工考核、聘任、奖励等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的出台,须经教代会讨论通过;招生、评优、职称评聘、基建项目招投标和大宗物资采购招标、财务收支等重大事项,必须做到政策、办事过程和结果“三公开”。把校务公开与教职工参与民主管理结合起来。
4、校务公开坚持以教代会为基本形式和主要途径,同时根据公开的'内容、效果和学校的实际,采用行政扩大会议、教工学习会、有关人员参加的通报会、对话会、家长会等形式,并建立制度。学校同时设立“校务公开专栏”,分周、分月刊登校务公开内容。
二、公开内容:
(1)学校计划、制度公开:
1、学校的发展规划、办学目标和管理制度
2、校党政每年的工作目标、总结、计划、规章制度
3、学校领导的分工和责任目标、述职报告。
4、教师工作规范和各类教学计划和大纲
(2)教师评优(处分)、评职、福利公开:
1、教职工职称评定、年度考核和评优评先的依据、名额、办法、程序和结果。
2、教师奖金等利益分配方案及办事程序和结果。
3、教职工违纪案件查处结果
(3)教师课务公开
1、全体教师的课务和其它所有人员的岗位责任及实施情况
2、教师课时计费办法。
(4)财务公开:
1、收费项目、收费政策、收费标准公开。
2、学生代管费结算清单和捐资助学款收入。
3、学校征订的各学科学习资料及款额。
4、学校借读费、赞助款和预算外出的收支详细情况
5、学校年度财务预决算表。
(5)学生奖惩公开:
1、评比各类优秀学生、条件、程序、名额、结果
2、学生的违规处理的依据、事实和结果
(6)廉政建设公开
1、学校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制度及执行情况。
2、学校师生校服、教学用品、电教仪器、设施设务等大宗物品采购招标情况及中标价,公开供贷渠道、供贷价格。
3、建项目的建设资金招投标、承包的方案、结果。
4、校食堂、小店等承包投标情况及中标人
5、教代会评议领导干部每年一次。
三、校务公开各领导小组人员组成:
(1)校务公开领导小组:
由校长、各部门负责组成,校长任组长。
(2)校务公开责任小组:
由支部宣传委员和负责相关校务公开落实人员组成,支部委员任组长
(3)校务公开监督小组:
由工会主席、工会委员及教师代表组成,工会主席任组长
小学校务公开制度13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学校民主政治建设,保障教职工参与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权利,促进学校领导班子、管理人员廉洁自律,规范中小学校务公开,增强校务的透明度,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县中小学校的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校务,是指中小学在进行教育教学活动和实施管理过程中所产生的事务及其有关信息。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县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校务公开的活动。
第四条
实行校务公开,应当遵循合法、及时、真实和公正的原则,不得泄露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不得公开法律、法规禁止公开的其他事项;不得损害学校的合法权益;不得侵犯他人隐私。
第五条
健全和完善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充分发挥教(职)代会在校务公开工作中的主渠道作用。
第二章校务公开的内容
第六条
学校应向本校教职工公开以下校务:
1.学校重大事项的决策和执行情况,学校规章制度的制定和修改等;
2.学校的年度工作计划及其执行情况;
3.年度资产管理和资产变动情况;
4.学校每学期经费收支情况(收入部分必须包括财政预算内、预算外收入、学校后勤服务收入、接受捐赠收入、租金收入等,支出部分必须列明具体项目及开支款额);
5.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岗位设置、绩效工资发放、年度考核、评先评模、专业技术职务的评聘、晋职晋级等事项的有关政策依据和实施方案及结果;
6.学校行政管理干部的选拔任用的条件、程序和结果;
7.教职工年度考核和评优、评先的条件、程序和结果;
8.大宗物资采购、成套或贵重设备购置、大额度资金使用情况;
9.校舍建设的立项、工程招标、建设进度和验收结算情况;
10.学校领导干部和党政工作人员遵守廉洁自律规定的情况和民主评议情况;
11.学校教职工实行计划生育情况;
12.外出学习考察、培训及其有关费用支出情况;
13.承诺办理的事项及其完成情况;
14.按上级有关规定应当公开或上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求公开的其他内容。
第七条
向学生、家长、社会公开的事项:
1.学校规划、办学目标、重大决策及办学成果;
2.收费政策依据、项目、标准、程序、范围时间,计费单位、批准收费机关及监督电话;书本费等代收费结算;
3.学生资助政策、标准、申报审批程序及结果;
4.招生的政策、指标、程序;
5.学生干部的选拔任用情况和学生的入团、入队、评先、评优、违纪违规处分情况,但不得违背对未成年人权利保护的有关法律规定;
6.考试的规程、评分标准和结果,但不得对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进行考试成绩排名;
7.学校重大突发事件和处理情况;
8.按上级有关规定应当公开或上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求公开的其他内容。
第八条
凡向社会公开的校务,都要同时在校内公开。
第三章校务公开的形式
第九条
召开教代会是校务公开的基本形式
第十条
教代会闭会期间,按照本办法规定应当公开的校务,学校可采取以下几种形式予以公开:
(一)召开校情通报会
根据公开内容确定对象,及时召集相关人员(教职工代表、全体教职工、退(离)休教职工、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人士、社会各界人士或学生家长代表等),通报校务公开情况。
(二)设立专栏
学校在校园醒目位置设立固定公开栏。
(三)书面公告
印发校务公开简报、公开信、给家长一封信、书面通知等。
(四)其它形式
通过领导接待日、校长信箱、学校开放日或校园局域网等其他便于教职工和社会知晓的形式公开校务。
第四章校务公开的程序
第十一条
按规定应提交教职工代表会议审议通过的校务,应在正式公开前提交教职工代表会议审议通过。一般的校务事项由校务公开办公室根据实际情况,依照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有关要求,提出公开的具体方案,由校务公开领导小组对方案进行审查、补充、完善,由主要领导签字,通过校务公开栏等形式及时公开。财务公开由学校经审小组对帐目、凭证和实物、存款进行核实,出具审核意见,经学校主要负责人、报账员和清帐小组成员共同签字后按财务公开的.要求进行公布。
第十二条
校务公开的时间。一般的校务事项至少每季度公开一次,涉及教职工利益的重大问题及教职工关心的事项及时公开。财务计划年初公布,财务收支情况每学期末工作结束时公布,财务收支、财产、债权债务年终时公布,应收款、应付款必要时应及时进行专题公布,学校收费项目和标准,每学期按物价部门有关规定进行公布。
第十三条
每次校务公开后,校务公开办公室要及时收集教职工群众对校务公开的意见和建议,对群众提出的疑问和要求,学校要及时答复,确有问题及时整改,整改后将结果再次公布,使群众满意。
第十四条
做好下列校务公开材料书面或电子文本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每学期汇总一次。
1.校务公开内容;
2.校务公开领导小组会议记录本;
3.校务公开监督小组会议记录本;
4.教代会会议记录和有关资料汇编。
第十五条
每学年做好校务公开满意度测评工作和校务公开工作专题总结。
第五章校务公开的管理与监督
第十六条
各中小学建立5—7人组成的校务公开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由校长担任,工会主席任副组长,成员从学校党、政、工、团、教代会、财务人员中民主选举产生。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工会主席兼任,负责校务公开具体事务。
第十七条
校务公开领导小组应严格对公开内容、范围和公开形式的审核。防止因公开内容不当、适用范围不当、形式采用不当造成泄密事件或引起不稳定因素。
第十八条
各中小学成立由党支部(党总支)委员和工会、共青团、教职工代表等组成的校务公开监督小组,对本校的校务工作进行监督,定期对校务公开工作进行检查和评议;建立校务公开认可制度,在年终或年初召开的教职工大会上对校务公开的满意度进行测评;检查、评议和测评结果及时向有关人员和组织通报,同时报告县教育局。
第十九条
县教育局主要通过以下方式对中小学校务公开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指导和监督,发现问题,责令及时整改,并将检查情况作为教育局年终对学校工作目标考核的重要依据。
1.对中小学校务公开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或考核;
2.在学校内部开展评议活动,听取教职工对校务公开工作的意见;
3.设立校务公开咨询投诉电话和信箱,及时纠正和调查处理违规行为,并向投诉人通报处理情况。
第六章奖惩
第二十条
对严格遵照本办法推行校务公开,管理规范成效显著,教职工满意的学校,县教育局将给予通报表彰和奖励。
第二十一条
学校隐匿应公开的校务或公开虚假的校务,或者泄露国家机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给有关人员或组织造成经济损失或严重伤害的,应当依法予以赔偿;给学校造成损失的,应当追究主要责任人的责任。
第二十二条
在校务公开中工作不力或不称职的干部,给予批评教育;对弄虚作假、打击报复、侵犯教职工民主权利等行为给予严肃查处。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三条
各中小学和有关单位可根据本办法,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校务公开实施方案,并报上级教育部门备案。
第二十四条
民办中小学和民办幼儿园等学前教育机构的校务公开工作按照《民办教育促进法》和《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
本试行办法由沙湾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六条
本试行办法从发布之日起施行。
中小学校务公开工作考评细则
受评学校:
考评时间:20xx年xx月xx日
考核项目
考核内容
权重
自评分
考评分
备注
组织机构
成立校务公开领导小组,成员构成符合规定,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部属校务公开工作,切实加强领导。
成立校务公开工作办公室,成员构成符合规定,切实履行职责。
公开形式
每年至少召开1次教代会,使校务公开制度化。
教代会闭会期间,坚持召开校情通报会,使校务公开经常化。
设立固定公开栏,及时更新内容,使校务公开及时化。
采用其他便于教职工和社会知晓的形式公开校务,使校务公开形式多样化。
根据校务公开内容恰当选择公开范围和形式,避免校务公开的随意性。
公开内容
校务公开内容全面。按《沙湾县中小学校务公开管理制度》规定应予公开的内容均在校务公开过程中得到反映。
8校务公开重点突出。涉及学校管理和改革发展的重大决策、事关教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涉及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和领导班子建设的重大问题予以重点公开。
公开程序
学校制定校务公开实施意见或方案
制定校务公开计划,根据实际细化公开内容,明确公开形式、公开时间和责任人。
按规定程序履行校务公开审核批准手续
监督机制
成立校务公开监督小组,对本校的校务工作进行监督,定期对校务公开工作进行检查和评议,并及时将检查和评议结果向有关人员和组织通报,同时报告县教育局。
建立测评认可制度,组织教职工对校务公开的满意认可度进行测评。
检查、评议和测评结果及时向有关人员和组织通报,同时报告县教育局
效果评价
学校领导干部廉洁勤政,无违法违纪问题。
教职工无群体xx等重大不稳定事件发生。
教职工对校务公开的满意认可度在90%以上。
10在公开内容、公开形式和监督落实等方面有创新,有特色,值得借鉴和推广。
合计100
小学校务公开制度14
为了进一步规范和推动学校校务公开工作,促进权力规范运行,有效预防腐败,根据县教育局7月18日下发的《关于开展基层学校校务公开标准化建设督查工作的通知》,我中心于近期开展了学校校务公开标准化建设专项督导检查工作,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思想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
为了认真贯彻县、市办事公开标准化建设工作的精神,坚持服务大局,严格依法办校,加强民主监督,保障全体师生的.合法权益,促进办事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常态化发展,我中心领导认识到位,思想高度重视此次督查工作。
中心行政领导召开专项会议,进行深入研究和认真布署,于7月20日向各基层小学下发《关于开展中心各基层学校校务公开标准化建设督查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各基层小学务必按照县、市办事公开标准化建设的相关文件精神,开展办事公开标准化建设自查整改工作,并于24日前完成自查工作,形成自查报告。
7月25日,中心委派陈茂顺同志和黄建挺同志深入各基层小学开展督查工作,检查组通过实地查看、座谈交流、查阅资料等形式,充分了解各校开展办事公开标准化建设工作情况。检查人员对各校工作情况进行如实反馈,提出整改建议,填写并下发《学校校务公开标准化建设督查情况及整改意见表》,促使各校校务公开标准化建设规范开展。
二、校务公开工作开展情况:
(一)领导重视,机构健全。此次共检查了10所学校,各校都能充分认识实行校务公开工作是加强民主监督、保证和维护全体师生合法权益的有效措施,均成立校务公开标准化建设领导小组,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一些学校召开了校务公开工作会议,充分发扬民主,倾听意见,合理保证了教职工的权益。
(二)操作规范,公开及时。各校都能建立校务公开栏,大多数学校能严格按照县、市统一要求制作校务公开对外、对内专栏,制定了校务公开工作计划,明确了组织机构与职责,确定了重要事项、廉洁自律、收费管理、招生考试、人事管理、干部管理、财务管理、招投标情况、教学科研、学生管理、其他事项等11项公开内容,列出公开目录,做到及时审批,及时公开,及时归档资料,操作比较规范。做到有布置、有落实、有自查、有整改。
(三)存在问题,整改意见。
1、公开内容的涉及面可以更广、内容更具体。
2、公开材料建档工作有待向更规范化、标准化、常态化发展。
针对存在的问题,学校应当继续加强领导,提高认识,校务公开工作纳入制度化、日常化管理,完善公开工作,提高校务公开工作人员业务工作水平,规范校务公开档案。同时,我中心也将继续对各基层校开展校务公开标准化建设指导工作,广泛宣传,推广好经验、好做法,不断推进校务公开标准化建设工作的科学发展。
小学校务公开制度15
1、坚决执行政务公开公示制度,切实将政务公开公示纳入日程。
2、政务公开公示的内容包括:制度、收费、帐目、竞聘、晋级、评优、入党、提干等,切实做好民主监督。
3、坚决执行国家规定的收费标准,签定制止“三乱”责任书,做到责任到人。
4、每学期以“家长一封信”的形式向家长汇报一学期来的`工作情况、收费情况、行风建设情况等,征得社会、家长、学生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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