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荐]放管服自查报告

文/ 星启 时间: 专题范文

放管服自查报告1

  根据《黄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放管服”改革专项督查自查工作的紧急通知》(黄政办传〔20xx〕45号)要求,结合自身职能要求,全面梳理自查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现将我区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重点内容自查情况

  (一)简政放权措施落实情况

  一是及时衔接。20xx年以来,我区对应取消65项行政审批事项,转移9项行政审批事项为内部审批事项,清理规范16项区级中介服务事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全部取消,无法律法规外自行设立、实施或变相实施行政许可的情况。坚决贯彻落实上级政府取消的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项目,未自行设定任何评价及准入类职业资格。

  二是有效承接。20xx年以来,我区共承接行政审批事项46项,并采取调配人员编制、强化培训帮扶、完善委托手续等措施,确保接得住、接的稳。

  三是简化流程。通过流程再造,提升部分投资审批事项审查时限,其中备案类、节能报告书(报告表、登记表)、审查类办理时限均比法定办理时限缩减2-7个工作日,办理流程平均提速为57.5%。

  (二)商事制度改革落实情况

  一是实施“先照后证”改革,对于不属于法律法规规定和国务院决定保留的前置审批事项,一律不作为工商登记前置事项,进一步降低准入门槛。切实履行“双告知”职责,今年以来发放市场主体工商登记及信息公示告知书4000余份, 抄告后置审批事项登记信息866条。

  二是全面推进“五证合一、一照一码”改革,从20xx年9月1日起,正式实施相关登记制度改革,进一步降低创业准入的制度性成本。

  三是放宽市场准入。取消一般行业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一律不将注册资本实缴或提供验资报告作为行政审批和行业准入条件,降低企业登记成本。通过放宽企业出资要求、简化住所登记手续和落实企业“一照多址”和“多照一址”登记备案,扫清行业准入障碍。

  四是全面推进注册登记全程电子化。按照省工商局部署,逐步推行全程电子化登记管理方式,实行网上申请、网上受理、网上审核、网上公示、网上发照等,拓宽办照渠道,提高登记效率。

  (三)权责清单制度落实情况

  一是建立并完善权责清单制度。20xx年,区级保留并公开794项行政权力,镇级保留并公开89项行政权力,街道保留并公开37项行政权力。20xx年,区级调整权力事项405项,镇级调整权力事项9项,街道调整权力事项7项。调整后,区级保留权力事项1022项,镇级保留权力事项88项,街道保留权力37项。

  二是编制权力运行监管细则。20xx年5月至11月,我区出台了贯彻落实《安徽省政府权力运行监督管理办法》实施意见,区43家单位共制定细则1613项,其中行政处罚裁量基准683项,行政强制裁量基准61项,保留事项监管细则866项,取消事项服务细则3项。

  三是积极开展收费清理改革。20xx年建立区级涉企收费清单,并逐年进行动态调整。今年,涉企收费项目总数由原来的32项减少到28项,各项政策落实后,预计每年可减轻企业负担54万元。

  (四)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情况

  一是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20xx年印发实施方案,采取“列清单”、“双随机”、“适度查”、“优程序”、“用结果”的方法,大力推广随机抽查工作。目前全区已有15家单位编制随机抽查事项125项,其中8家单位编制完成“一单两库”,并试点开展随机抽查129次。

  二是推进旅游管理综合执法试点工作。借助“全国旅游团队管理服务系统”,将旅行社(区管旅行社68家,分社或分公司12家)违规违法行为或诚信行为录入系统,进行登记管理。

  三是建设统一的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公示系统。全区35家成员单位已登录使用市级信用系统平台并更新全年数据,实现与省级社会信用信息共享服务平台对接和公共信用信息全覆盖。建成区级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门户网站并上线运行,与“信用黄山”网站联通并共享信用信息。

  四是开展联合惩戒。我区已在区法院、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等2个行业领域建立了诚信黑名单制度,实施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拟定出台《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实施方案》,争取实现个人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全覆盖。

  (五)改进优化政府服务情况

  一是开展公共服务和中介服务事项清理规范工作。20xx年11月印发《屯溪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创业工作方案的通知》,20xx年3月启动区公共服务和中介服务清单建设工作,同步清理规范各类证明事项,切实为群众和市场主体提供更加公平可及的公共服务、更加优质规范的`中介服务。

  二是推进行政许可权相对集中改革。积极落实“两集中,两到位”要求,我区20个部门的80项行政审批事项全部进驻政务服务中心,实行“一个窗口”受理。所有事项均规范编制服务指南,严格执行受理单制度、办理时限承诺制、首问负责制。中心和各部门认真制定《审查工作细则》,严格规范行政裁量权。

  三是大力实施“互联网+政务服务”。根据《屯溪区社会服务管理信息化建设推进方案》要求,着力打造“一站通”为民办事平台,整合民政、人社等7家单位54项便民事项,在社区和镇街全面启动;积极推进权责清单网上办事平台和电子监察平台建设,全区31家单位共梳理录入233项办事项目,目前正在开展后台审批系统培训,预计今年4月份可上线运行。

  二、 存在的问题

  网上政务平台较多,还需进一步整合。目前除了基层的“一站通”平台外,一些部门还有相关的业务平台,平台相互之间缺乏信息共享机制,块条独立,增加了基层办事人员的工作量和平台建设投入。建议上级部门做好相关政务服务平台的整合,促进条块联通,实现政务信息互通共享。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完善权责清单制度。6月底前完成区镇两级权责清单动态调整工作,进一步规范优化,打造权责清单“升级版”,确保清单依法合规、及时有效、符合实际。

  (二)推进“新两单”建设。7月底完成区公共服务清单和中介服务清单的清理规范工作。坚持“端菜”型和“点菜”型服务相结合,科学确定公共服务事项,切实提升公共服务水准。切实“取消一批、转换一批、规范一批”中介服务,有效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

  (三)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 以“3+2”清单体系建设成果为基础,进一步统一政务服务事项,优化网上政务服务,着力打通“最后一公里”,便利群众网上办事。加快形成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切实提高各类服务平台的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

  (四)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衔接落实好国务院、省、市取消下放的审批事项,加强对取消下放事项的督促检查,及时纠正明放暗留、变相审批等行为。

  (五)持续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全面推进企业、农民合作社“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和个体工商户“两证整合”登记制度。

放管服自查报告2

  市政府推进职能转变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

  按照《关于20xx年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工作自查总结的通知》(蚌编办〔20xx〕114号)和《蚌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xx年蚌埠市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转变政府职能工作要点的通知》(蚌政办〔20xx〕18号)文件要求,将我局20xx年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工作报告如下。

  一、深入推进行政审批改革

  按照国家、省政府关于简政放权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部署和要求,我局认真开展行政审批事项的梳理和清理工作。根据《蚌埠市人民政府关于精简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蚌政〔20xx〕34号)文件精神,将我局原有的7项行政审批保留1项,转变管理方式6项。我局高度重视行政权力改革工作,积极推进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和技术性服务清单工作,20xx年,我局制定并公布了《蚌埠市水利局行政权力中介服务事项规范表》,共涉及中介服务12项,转换1项。同时,我局加强与上下级部门沟通,及时衔接落实调整和下放的行政权力,为切实提高行政审批效率,我局重新梳理了行政审批事项办理所需材料,重新绘制了办理流程图、制定了一次性告知单等。对行政审批项目,我局事前均充分讨论,尽可能简化审批条件和审批程序,如编制水资源论证报告表能满足项目审批要求的尽量不要求编制水资源论证报告书,在满足质量的前提下,减少现场勘查和专家数量等

  二、完善政府权责清单制度

  我局高度重视权力清单运行状态,及时了解国家、省和市政府的行政权力调整动态,根据相关要求认真做好权力事项动态调整工作。20xx年,我局及时按照国家、省、市政府要求,将“取水许可审批”与“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审批”合并为“取水许可审批”;将“水资源费征收、水土保持补偿费、河道管理费征收”合并“水资源费征收、河道管理费征收、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取消了“江河故道、旧堤、原有水利工程设施填堵、占用、拆毁批准”权力事项。

  我局积极构建政府权力运行监管制度。涉及行政权力均制定了《蚌埠市水利局权力运行监管细则》和《蚌埠市市、县水行政监管事权划分意见》,出台了《蚌埠市水利局水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等有关文件,确保水行政标准化、规范化运行。

  三、推进监管方式创新和服务优化

  (一)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我局高度重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按照市政府有关要求,对我局涉及社会信用事项开展梳理,建立了水利建设市场黑名单制度。同时按照要求制定上报了我局权力事项信用信息目录报表。

  (二)大力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工作

  我局基本建立了“双随机”抽查机制体制,认真梳理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检查事情,明确各事项抽查依据、抽查主体、抽查方式,建立了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印发了《市水利局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工作方案》(蚌水办〔20xx〕2号),各有关科室制定了抽查事项事中事后监管细则,印发了《蚌埠市水利基建“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关于规范取水许可整改的.通知》等文件。从工作组织、程序规范管理、质量管理、安全管理、考勤管理和社会监督等方面为抓手,对不符合规定的项目,一律不予通过,并责令整改,严格工作制度,保证了“双随机”工作有效开展。

  四、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

  按照《蚌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规定有关工作的通知》(蚌政办秘〔20xx〕122号)要求,落实好我局重大水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我局制定了《蚌埠市水利局重大水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规定》,要求所有重大水行政决策和执法做出决定前均要通过法制审查,确保行政合法。同时,要求各科室、局直属单位出台规范性文件之前,均须报法制科进行合法性审查,并按要求做好备案工作。

  五、问题建议

  20xx年,我局按照市政府要求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暴露出一些问题,如部分已办权力事项不能及时网上公开等,下一步,我局将加大督办落实力度,做好各项有关工作任务。

放管服自查报告3

  按照州政府放管服工作具体要求,为进一步深入推进民政系统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转变政府职能工作向纵深发展,州民政局以审批制度改革为突破口,创新体制机制,规范行政审批行为,强化审批权力监督,不断提高行政审批效率,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简政放权方面

  根据省民政厅和州委州政府要求,全面清理行政审批事项,规范行政审批行为。20xx年以来,我局先后组织对民政行政审批事项进行了三轮梳理,共取消了社会福利资金资助项目审批和成立、变更、注销和全州性社会组织分支机构审批2项。目前,我局共有行政审批项目4项,分别是社会组织成立、变更、注销事项;

  因公牺牲审批;

  假肢和矫正器(辅助器具)生产企业资格认定事项;

  州级建设殡仪馆服务站、骨灰堂事项。

  对照州民政局权力责任清单,我局共有行政事项65项。其中,行政处罚46项、行政强制6项、行政确认3项、行政检查3项、行政监督3项、其他行政权力4项。

  (二)事中事后监管方面

  1、对行业协会商会类、科技类、公益慈善类、城乡社区服务类社会组织实行直接登记和双重管理制度。取消了州级社会团体分支机构、代表机构设立、变更、注销登记审批;

  下放异地商会和非公募基金会登记审批权限,进一步简化和规范登记流程,对12家社会组织实行了直接登记。至20xx年底,全州查处注销了8个“僵尸”组织,对不按照章程规定开展活动的社会组织给予了年检不合格的结论。3月13日至3月30日,我局社会组织专项组办公室在全州开展了排查整治非法组织和社会组织非法活动专项行动。

  2、全力推进社会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三证合一改革工作。全部完成了对全州性社会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新版证书换发工作,20xx年,将全面完成全州社会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改革工作,构建社会信用体系和综合监管体系,进一步推动社会组织发展和诚信社会建设。依托青海省社会组织信息管理系统,实现了对全州社会组织网上登记、年检、评估、督查等信息化管理,改进了对社会组织管理和服务方式,提高了工作效率。

  3、不断完善社会组织退出机制,优化治理环境。按照国家、省州关于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工作要求,我局对兼任社会团体领导职务的公务员开展了清理整顿工作,共有29名兼职公务员退出了行业协会工作人员队伍,提前完成了第一批3个脱钩任务,另外又超额完成了2个行业协会与行政机关脱钩任务,不存在社会组织脱钩进展缓慢情况;

  20xx年,我州对本地区退(离)休领导干部在社会组织兼职情况进行了认真的自查和一次性清理工作,科级以上退休领导干部全部退出了社会组织领导岗位。通过完善社会组织会员大会、理事会、监事会制度,实现了社会组织年度检查、日常监督、诚信建设、等级评估与执法监察有机结合,加大了社会组织执法监察力度,有效的维护了社会组织内部稳定。

  4、社会组织购买社区服务工作。根据青海省民政厅、青海省财政厅等13家单位联合下发的《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社区服务实施方案》,我们及时制定下发了《20xx年度海西州民政部门向社会组织购买社会工作服务和社区便民服务试点实施办法》,通过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广泛进行宣传,鼓励全州社会组织积极参与。

  (三)涉企收费清理规范方面

  针对有的行业协会强制企业入会并收取费用的情况,我局于20xx年4月,按照《青海省民政厅关于开展〈社会团体会费统一收据〉清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再次对全州票据使用情况进行了清查整顿,对格尔木个体私营经济协会只收费不服务的'行为作出了停发会费发票6个月的行政处罚,目前全州社会组织票据使用情况逐步趋向规范。

  (四)市场准入方面

  州民政局无对外地企业进入本地生产经营设置壁垒现象。

  (五)公共服务方面

  我局派驻州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人员为财政供养正式人员,且比较固定,一直未曾更换,其年龄低,工作经验丰富,责任心较强。我局驻行政服务大厅窗口严格按照《州行政中心服务大厅窗口服务事项办理规则(试行)》开展行政审批工作,按照申请人提交材料—受理—审核—办结的流程进行办理,不存在“两头跑”和“体外循环”现象。在加强日常管理的同时,近期我们要求其加强政府简政放权有关政策的关注和学习,进一步熟悉业务知识,从而全面提高为民服务质量。

  二、下一步工作措施

  将对全州个别脱钩进展缓慢的行业协会发出了督办通知,计划至5月底前完成第二批行业协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工作;

  加大对社会组织检查、评估和清理整顿力度;

  对州本级社会组织存在的不规范管理等问题进行集中清理整顿;

  对州级社会组织实施年度调有关部门协商成立第三方评审委员会,申请项目执行经费后,进行立项评审,正式启动实施社会组织购买社区服务项目;

  建议政府安排专项资金,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区服务;

  对审批事项的流程进行改进、优化和设计,简化审批环节。上报件、承诺件的法定办结时限和承诺办结时限进一步压缩,提高办件效率,最大限度的方便办事群众。

放管服自查报告4

  按照县“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统一部署,工信局开展“放管服”改革不到位问题专项清理工作,明确以“依法依规、实事求是、解放思想、不设门槛、注重实效”五项工作原则为指引,把“放”作为前提,把“管”列为重点,把“服”定为关键,以“四项”举措全面推进“放管服”改革落地落实。

  一、强化行政权力事项清理,简政放权落到实处

  在依法依规的前提下,对照《xx省县级行政许可事项通用目录》逐一对分类梳理,根据我局主要职责开展检查清理。我局没有行政职权和审批项目,不存在“放权”问题,因此“放管服”改革的重点在优化服务上。

  二、加大学习宣传力度,全面增强“放管服”意识

  工信局“放管服”工作领导小组积极开展放管服宣传活动。一是结合工作实际,精心设计了宣传资料和调查问卷,通过宣传栏、LED显示屏滚动播放、内部网站、悬挂标语、发放宣传册等形式扩大宣传方式,提高知识覆盖率。二是召开专题培训讲座,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放管服”改革的内容,梳理了目前工作中的相关问题。通过学习,广大干部职工进一步增强了放管服的责任意识和依法履职能力,形成改进和提高工作的思路。三是深入工业企业开展宣传,扩大社会影响力,提高企业自觉参与的能力,以一对一宣传讲解的方式,组织一线人员深入工业企业与企业负责人面对面讲解放管服内容,帮助企业要找准存在的问题,实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良好格局。

  三、加强网站建设,落实清单管理制度

  大力推进“互联网 政务服务”工作方案的落实、推进线上线下整合及时落实,推动清单管理公开工作的.规范化和法制化进程,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和企业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坚持严格依法原则,按照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公开责任清单、权力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坚持及时便民原则,按照规定的制度和程序,对应该公开的事项,采用方便、快捷的方式向群众及时公开。

  四、 开展依法治理工作,推进放管服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

  开展依法治理工作,做到工作有安排、有措施。领导在日常工作中注重依法决策,如对待上访事件,要求在查清事实基础上,坚持严格按照法律政策规定予以公正处理,坚决杜绝在办事过程中随意设置门槛,要求企业群众提供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各类奇葩证明、循环等证明。结合放管服工作需要,定期不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我局在放管服工作中遇到的有关问题。建立科学决策机制,实行科学民主决策,健全重大决策的规则和程序,实行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

放管服自查报告5

  一是深化行政审批改革。

  实时对权力和责任清单进行动态规范调整,对5项权利清单进行了动态调整,并将30项权力清单进行公布,保证各项行政审批事项规范、标准、统一。制作行政权力监管细则,编制了21项《监管细则》和9项《处罚裁量基准》,明确监管任务、监管措施、监管问责及保障措施。

  二是推进商事制度改革。

  以“三证合一、一照一码”改革为契机,加强与工商、公安、财政等部门合作的`范围和领域,实现信息共享、管理互助、信用互认。积极响应“两证合一”改革,加强对个体工商户“两证整合”的宣传。

  三是推进政务公开。

  按照“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利用内外网,及时公开、宣传税收法律法规及新的税收政策,对系统职权目录、权力运行流程图、各项办税流程等内容在办税厅进行公示,将地税权力公布于众,让纳税人办明白税、清楚税、放心税。

  四是优化纳税服务。

  围绕“互联网+安徽地税”行动计划,积极推行网上办税、移动办税、涉税咨询、地税学堂、信息推送、风险管理等活动的开展。实行联合办税,借助“营改增”改革,国地税互进办税厅,将日常涉税业务并入政务中心国税窗口,单位和其他个人出租不动产业务由地税代开,实现了“进一家门,办两家事”,方便了纳税人办税。开展“银税互动”活动,国地税联合提供纳税信用等级,银行以“信”放贷,着力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助力小微企业发展。

放管服自查报告6

  一、规范行政行为,简化办事程序的具体措施

  (一)加大简政放权力度。一是精简审批项目。原则上只保留涉及食品药品监管、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公共安全和城市规划、城市建设、城市管理方面的审批项目,并实现目录管理,确保省、市、县三级行政审批项目名称和内容规范统一,实现“清单之外无审批”。同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有效承接落实省市下放行政审批事项和管理权限,全部做到了无缝对接,落实对位。二是积极推进扩权强镇试点工作,确定义兴镇、多扶镇为试点乡镇,已下放县发改、财政、国土等部门试点事项203项,其中行政收费7项、行政审批55项、行政执法87项、行政管理28项、其他行政权利16项、公共服务事项10项。

  (二)大力推行并联审批。对同一个行政审批事项涉及两个以上部门的,按照“统一受理、提前介入、信息共享、同步审查、公开透明、限时办结”的原则,实行并联审批。扩大集中办理并联审批事项,尤其是对与经济社会发展密切相关、企业和群众关注的事项,通过集中办理、并联审批等方式明显提速。

  (三)逐步推行网上审批。进一步加强电子政务大厅管理工作,积极创造条件,加强电子政务建设,完善电子网络平台,逐步推行网上审批。不断提高网上咨询、网上预审率,推行政务服务大厅与电子政务大厅的同步运行。

  (四)突出“三个优化”。一是优化审批事项。按照“能取缔的程序和事项坚决取缔,互为前置、重复审批的坚决精简”的原则,对照国省法规调整变化的事项逐一进行梳理,全面清理出错项、漏项和职能交叉项目,确保审批事项名称高度统一。坚持“有利于降低行政成本、有利于高效便民、有利于企业生存发展”的原则,重点围绕项目招引、城市建设、民生改善等方面,大幅度精简审批事项。完善清理事项登记备案制度,坚决防止变相保留、变更、新增行政审批事项。二是优化审批流程。围绕“审批环节最优”和“办事效率最高”目标,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最大限度压缩审批时限,推进审批流程再造,4次修改完善《行政审批一次性告知手册》,分类列出各类审批所需的要件及流程,做到简单明了、方便实用;深化“两集中、两到位”,坚持审批项目应进必进,规范受理方式、审查方式、签批方式、送达方式等环节,坚决杜绝“两头受理”、“体外循环”。三是优化审批方式。积极推行“一窗式受理、一站式服务、并联式审批”,制订行政审批行为规范、服务标准等,全面提升服务水平。根据审批事项的性质、特点和复杂程度,灵活采用网上办理、上门服务、现场办理等形式,确保审批便捷高效;对重大项目和应急事项提供全程代办、预约办理等服务,打造“绿色通道”。全面推行限时办结、超时默认制度,对审批事项严格按照承诺时限办理,超时未批复、未解决的事项视为同意。

  二、减少审批事项,优化审批程序的效果

  (一)项目清理和流程再造工作不断加强。为有效解决各职能部门在行使行政职权中权界不清、责权不统一、办事门槛多、审批程序复杂、审批周期长等问题,特别是有效解决在行政审批中权力运行不透明、执行不规范的问题,着力解决广大群众办事难,各类企业办事难、办事慢的问题,更好地便民利民。我中心协助政府法制办启动行政审批项目动态清理和流程再造工作,通过开展行政职权清理规范和流程再造工作,通过保留、取消、下放、转移、合并、暂停实施等清理方式,进一步减少审批前置件、流程、签批环节、时限,规范行政裁量权,明确责任主体和权力运行流程,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履行职责。各部门均达到项目减少、前置件减少、环节减少、时限减少、收费减少;实现项目规范、制度规范、程序规范、文本规范、公示规范、服务规范。确保行政职权“依法、规范、高效、透明、”运行,实现依法行政,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提高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

  (二)审批前置条件不断得以整合归并。对审批、备案(登记)、批准同意、审查认可、评审验收、征求意见等形式的前置审批事项进行清理。对涉及多部门承担的行政审批前置事项,整合归并审批职能,或明确牵头部门协调,不得互为前置。编制前置审批事项目录。对由企事业单位、中介机构、社团等“第三方”出具的.评价、评审、项目申请、评估、鉴证、咨询等服务事项进行全面清理,建立中介服务组织目录,完善行政审批中介机构服务管理办法。

  (三)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明显减少。对涉及行政审批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各类经营服务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项目进行清理,进一步规范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取消依附于行政审批的“搭车收费”和乱收费,除国家有明确规定的外,原则上取消收费项目或降低收费标准。

  (四)行政审批流程不断优化。一是完善并联审批制。由县工商局、发改局、住建局分别制定企业设立登记、政府投资类建设项目、社会投资类建设项目并联审批工作,打造联合审批平台,切实解决审批项目之间互为前置、互相制约的问题。二是推行联合踏勘制。对需要到现场进行实质要件审查的,相关部门(含提供配套项目的公共企事业单位和中介服务机构)要在集中受理窗口和申请人商定的时间,由集中受理窗口统一组织集中到现场勘查、同步会审。对符合要求的,现场出具意见并加盖本部门行政审批专用章;对不符合要求的,即日书面向申请人出具整改意见。三是实行“先办后补”制。对因审批部门间互为法定前置条件或审批权限不在本级而造成不能同时提供相关的,经前置许可部门请示咨询,在符合法律法规和宏观产业政策的基础上,可由申请人向审批部门出具《提交资料承诺书》,约定好提交资料的期限和法律责任后,由行政审批部门预先作出审批决定,申请人在规定时限内补齐相关资料后再予以发证。四是严格限时办结制。严格执行《四川省行政机关限时办结制度》,相关窗口应在承诺时限内办结相关的批文和证照。对在承诺时限内未作出决定的,将视为默许,经县政务服务中心加盖行政审批服务督查专用章后,转入下一审批环节办理,由此引发的后果及责任由相关窗口及所属部门承担。由于申请人自身原因导致不能在承诺时限内办结的,相关窗口应出具书面通知,向集中受理窗口和申请人说明原因及解决办法。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两集中两到位”需进一步加强。从目前的办事效率、办事流程来看,个别部门“两集中、两到位”仍未真正落到实处,对窗口授权程度不充分,办事群众在中心窗口、局办公地“两头跑”的现象仍然存在。

  二是并联审批工作尚有差距。特别是省、市、县三级联动审批工作还没有真正落到实处。

  四、相关建议

  (一)加强简政放权督办检查。简政放权能否到位,督查督办是关键。同时,必须遵循原则,理性放权。一是依法行政原则。简政放权应与法律、法规、规章相衔接,要“简”之合理、“放”之有据,按法定程序运作。二是开拓创新原则。简政放权要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取向和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方向,坚持从实际出发,在现行法律、法规柜架下有所突破。三是权责统一原则。按照“人、事、财”匹配,“权、责、利”统一的要求,尽可能理顺县政府和县直部门与乡镇的关系。四是循序渐进原则。简政放权受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现行法律法规和国家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等诸多因素制约,只能依条件成熟度作决策,不可一步到位。五是区别对待原则。各乡镇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管理方式、工作重点有较大区别,县直部门管理半径直达程度也不同,简政放权不宜搞一个模式。

  (二)完善三级纵向联动审批运行机制。在全面开展横向并联审批基础上,大力推行省、市、县三级纵向联动审批运行机制。按照“一窗受理、内部流转,并行启动、同步审批,及时转外、联合勘验,限时办理、快捷送达”的要求,由县政务服务中心负责协调审批部门开展联审工作。探索实施联合图审、多证联办等办法,进一步优化流程,压缩时限,提高效率。

  (三)推广行政审批局服务模式。目前普遍实行的“两集中、两到位”服务模式已凸显出基层难以解决的体制机制问题。从全国全省试点情况来看,成立行政审批局可以从根本上解决“审批难”“审批慢”等问题。建议及时总结我省四个地方实行行政审批局的经验做法,适时扩大试点面,逐步推广成立行政审批局。

放管服自查报告7

  为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简政放权,市安监局坚持以“依法行政、群众满意”为工作标准,通过权责事项清理、网上审批完善、审批时限压缩等一系列措施,在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上向纵深推进。

  一、清理权责清单及公共服务事项情况

  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部门规章和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对行政审批的事项及审批事项的前置与后置项目进行认真细致梳理。除法律法规设定的行政许可项目、国务院公布保留的行政许可项目和省上依法设立的行政许可项目外,其他行政许可项目都已予以取消或调整。

  市安监局权责清单公布保留行政职权223项,其中行政许可5项、行政处罚199项、行政强制5项、行政确认2项、行政奖励2项、行政裁决1项、其他权利类9项。公共服务事项保留2项。市安监局权力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已通过“陕西省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统一发布平台”全面对外公布。公布的主要内容包括:职权名称、职权类别、法定期限、承诺期限、权利来源、实施机关、责任科室、办事对象、咨询电话、监督投诉电话、申报条件、办理材料、办理流程图、收费情况、法定依据、责任事项等19项内容。

  二、行政许可改革情况

  1、取消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审批事项

  根据20xx年7月2日修改实施的《职业病防治法》,即日起停止受理建设项目职业危化预评价报告审核(备案)、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审查、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验收(备案)的申请。

  2、承接省局下放一批行政许可事项

  根据省安监局制定了《陕西省安全监管局关于进一步深化安全生产行政许可改革的意见》,宝鸡市安监局从20xx年8月1日起,受理宝鸡辖区一般安全风险等级(D级)的14家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延期和变更事项。

  3、精简行政许可审批条件

  根据《意见》要求,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金属冶炼等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的安全生产培训合格证作为事中、事后和属地监管的内容,即日起暂不列为行政许可的必要条件。

  4、压缩审批时限

  市安监局认真落实《宝鸡市简化公共服务流程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创业工作方案》要求,对我局担负的5个行政审批项目,9个其他许可项目从简化许可程序、规范内部流程、压缩审批时限入手,制定了既符合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又切实可行的压缩行政审批时限10%的指标,安监局所有行政审批事项在原法定审批时限的基础上累计减少了71个工作日。

  三、事中事后监管工作情况

  市安监局根据要求制定了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制度:行政许可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制度、行政处罚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制度、行政确认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制度、行政强制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制度、行政裁决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制度、行政奖励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制度、其他类其他审批权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制度。

  四、完善网上审批情况

  市安监局充分发挥“三大平台”(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陕西省安全生产管理信息平台、全国安全培训信息管理平台)“二大系统”(特种作业操作证IC卡管理系统、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制证系统)高效便捷的作用,全面推进网上审批工作。从20xx年起市局所有审批事项全部划入行政审批科,统一纳入政务服务中心受理,提高了行政效能。

  1、系统优化方便

  针对法律法规修改变动情况,上报资料过程中出现的系统问题情、审批过程出现的系统问题,我们总结了2类15条系统修改建议,实现了提交资料简化、审批流程快捷、许可通知规范。

  2、信息互联互通

  根据根据《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的.通知》(宝政办发〔20xx〕54号),为了保证企业和群众在业务受理、审批、查询、监督等过程中与各部门所在信息共享,我们积极与陕西中爆安全网科技有限公司协商在网络信息识别上添加“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使企业信息识别更为统一、规范,使用更加便捷。

  五、规范审批制度情况

  按照审批制度规范化的要求,建立健全审批制度,汇总行政审批事项名称、办理程序、办理权限、办理时限、法律依据以及负责人、联系电话等内容,方便群众查阅使用。并通过信息网站、多媒体等途径,向社会公开、公布。力争用最好的服务态度、最快的审批速度,最少的审批时间真正做到服务为民、高效便民。

  1、审批程序规范

  市安监局重新审定了审批程序,对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逐项梳理,按照初审、审批、发证的程序实行流程再造,进一步规范审批程序,精简审批环节。同时按照能减则减、能合则合的原则,对保留实施项目的办理条件、申报材料进行全面清理。

  2、许可公告规范

  严格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在审批时限内做到审批事项全程公开,全程通知,审批每一环节完成后均发出制式的加盖电子签章的行政许可决定通知书。

放管服自查报告8

  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四次大督查的通知》(国发明电〔xx〕1号)文件要求,我区对全区推进“放管服”工作进行了认真的梳理和总结,现将我区情况报告如下:

  一、推进“放管服”改革措施、工作方案制定及推进机制建立情况

  按照中央、省、市的工作部署,为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政府服务,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我区在20xx年8月4日印发了《关于成立阳江市江城区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的通知》(江府办〔xx〕13号),简称协调小组,作为区政府推进“放管服”议事协调机构,明确协调小组主要职责,配置各功能改革组及人员组成,明确功能改革组长、副组长的职责,为推进“放管服”改革措施奠定组织基础。

  20xx年1月6日,我区印发了《阳江市江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xx年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转变政府职能工作方案的通知》(江府〔xx〕1号),全面部署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转变政府职能具体工作,方案有总体要求、工作任务、工作要求,并且明确任务分工和进度安排表。方案明确到20xx年底完成47项改革工作任务,明确责任单位和要求进度,同时强化改革保障机制,加强组织领导,加强统筹协调,明确时间表,将任务分解到位,落实到人。

  20xx年1月29日,区政府办公室印发《阳江市江城区推进基层公共服务综合平台建设工作方案》(江府办函〔xx〕9号),对区、镇(街道)、村(社区)三级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提出具体工作要求,加快基层公共服务综合平台的建设和整合,坚持“政府主导、整合资源、统一建设、规范动作、信息共享、便民高效”的原则,按照“机构人员统一、场所标识统一、流程内容统一、信息系统统一、经费保障统一”要求,逐步实现公共服务事项“一站式”办理,“一条龙”服务,制定了《阳江市江城区基层公共服务事项指导目录》。

  20xx年10月11日,区政府印发《阳江市江城区一门式一网式政府服务模式改革实施方案》(江府办〔xx〕13号),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按照“一门在基层、服务在网上”的理念和线上线下紧密结合、自然人与法人分类推进的思路,积极稳妥开展一门一网式政府服务模式改革。

  20xx年3月,阳江市对我区开展了“放管服”改革专项督查,我区上报《关于开展“放管服”改革专项督查的自查报告》。我区的基层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工作走在全市各县(区)前列,工作得到市的充分肯定。

  二、推进“放管服”工作具体落实情况

  1、取消、调整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

  20xx年8月7日,江城区政府印发了《阳江市江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发布阳江市江城区人民政府20xx年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事项目录的通知》(江府〔xx〕14号),区政府保留的行政许可事项114项,保留的非行政许可事项43项,取消的行政许可事项37项,下放的行政许可事项9项。

  20xx年12月18日,区政府印发《阳江市江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区直有关部门职能的通知》(江府办〔xx〕19号),20xx年5月13日,区政府印发《阳江市江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区直有关部门职能的'通知》(江府办〔xx〕9号),两份文件中,我区调整事项共22项。经区直各部门自报情况,取消和下放的行政许可事项均已落实到位。

  20xx年,区政府印发《阳江市江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通知》(江府〔xx〕22号),在前期大幅减少区直部门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基础上,再取消8项非行政许可事项,将24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调整为政府内部审批事项,并结合第二批权责清单的公布,根据省、市的相应调整,将13项调整为行政许可事项,1项调整为行政给付,5项调整为行政确认,11项调整为其他职权,全部取消了我区的非行政许可事项,今后不再保留“非行政许可审批”这一审批类别。经区直各单位自报情况和调查,取消的非行政许可事项均已落实到位。

  经上述几次调整后,我区纳入调整的29个区直单位最终保留的行政许可142项,行政处罚xx项,行政强制175项,行政征收30项,行政给付30项,行政检查263项,行政指导223项,行政确认61项。

  对我区取消、下放和转移行政审批事项落实情况,没有存在明放暗留、下放不配套问题,暂未发现存在法律法规外自行设立、实施或变相实施行政许可的情况。同时强化了事中事后监管,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承接单位没有“接不住,管不好”问题。

  2、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

  20xx年3月23日,区政府印发了《阳江市江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清理规范区政府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工作方案的通知》(江府办〔xx〕5号),全面开展我区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清理工作。方案有总体要求,清理规范的范围、清理规范的任务和组织领导,并有具体的任务分工和进度安排表,目标是清理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机构,公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项目,着力解决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环节多、耗时长、乱收费及垄断性强等问题。今年3月下旬,区编办牵头,召集相关区直责任单位召开工作部署会,分管领导及业务员参加,明确工作目标。目前该项工作正在开展推进当中。

  3、推进“一门式一网式”政府服务模式改革

  20xx年4月27日,区政府印发了《阳江市江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城区基层公共服务事项指导目录>的通知》(江府〔xx〕10号),明确规定全区28个区直单位、10个镇(街)的公共服务事项,总事项共515项,其中职能类470项,服务类45项;

  目录同时明确了区、镇(街道)、村(社区)三级权限,其中区级受理479项,镇(街)受理145项,村(社区)受理106项。

  20xx年6月5日,根据省市的工作部署,我区召开了新一轮公共服务事项指导目录梳理工作会议,重新梳理制定江城区、镇(街道)、村(社区)三级公共服务事项。根据《阳江市村(社区)公共服务站服务事项指导目录(试行)的通知》,这次梳理了村(社区)事项40项。根据阳机编办发〔xx〕16号,梳理了区级事项169项。此次制定的区、镇(街道)、村(社区)三级公共服务事项目录,与20xx年制定印发的《江城区基层公共服务事项指导目录》对比,取消7个部门,新增1个部门,事项总数减少299项,主要是合并子项、剔除行政许可事项、根据实际工作取消咨询类事项。本轮三级公共服务事项总事项216项,其中区级事项199项,镇(街)事项111项,村(社区)事项83项。目前已经形成形成初稿,并经各有关部门征求意见复函确认,待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后再由区政府发文。

  4、推进行政审批标准化建设

  为加快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提高行政审批效率,根据《广东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公布〈广东省行政许可事项通用目录(20xx年版)〉的函》(粤机编办发(xx)71号)和《阳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抓好行政审批标准化工作的能知》(阳府办函(xx)197号)文件精神和要求,区编办会同22个区直部门对我区行政审批事项通用目录进行了规范梳理,编制了《江城区行政许可事项通用目录(20xx年版)》(以下简称《目录(20xx年版)》,共有157项行政许可通用目录(内含211项子目录)。当前,广东省行政许可事项标准录入模块已完成录入,正发文到相关部门对录入事项许可要素作详细核对。

  5、实施“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推动政府信息系统互联互通、信息共享

  落实“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任务,积极对接市经信部门进行政务服务信息系统开发与接入工作,督促各单位利用现有的信息系统接入上级开发的政务服务平台,实现资源信息共享。利用信息共享,实现线上线下一体化的“一门式、一网式”政务服务,即是“一号申请,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真正实现一个门、一张网办事。

  三、权责清单制度落实情况

  1、制定区直部门权责清单

  根据省市的相关文件,20xx年12月,区政府发文《阳江市江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区直部门权责清单(第一批)的决定》(江府〔xx〕28号),公布了区发展和改革局等6个部门的权责清单。20xx年5月13日,区政府发文《阳江市江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区直部门权责清单(第二批)的决定》,公布了区教育局等22个区直部门的权责清单(江府〔xx〕11号)。区直部门权责清单共包括各类权责事项3713项,其中行政许可142项,行政处罚xx项,行政强制175项,行政征收30项,行政给付5项,行政检查263项,行政确认61项,其他项803项。

  2、制定镇、街道权责清单

  根据省市相关文件要求,我区政府于20xx年9月印发了《阳江市江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街道办事处权责清单(20xx年版)的决定》(江府[xx]18号)、《阳江市江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镇级政府权责清单(20xx年版)的决定》(江府[xx]19号)。街道办事处各类权责共78项,其中:行政许可3项、行政处罚4项、行政强制2项、行政征收1项、行政检查2项、行政确认3项、行政裁决4项、其它事项59项;

  镇级政府各类权责总共117项,其中:行政许可5项、行政处罚5项、行政强制5项、行政征收1项、行政检查2项、行政确认3项、行政裁决4项、其它事项92项。

  四、商事制度改革落实情况

  1、精简前置审批事项,确保“先照后证”顺利推进

  根据《广东省商事登记后置审批事项目录》、《工商总局(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目录)和(企业变更登记、注销登记前置审批指导目录)》的规定执行事项审批,我区除保留前置许可项目外,其他一律改为后置,降低了市场主体准入门槛。同时,注重完善商事登记后续监管措施,确保“先照后证”顺利推进和“宽进严管”落实到位。对涉及工商登记后置审批事项的主体,对有后置审批事项的,实行“双告知”制度。

  2、全面推开“五证合一”登记制度,实行“一照一码”登记模式。

  自20xx年10月1日起,我区全面推开“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实施“一照一码”登记模式,即在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的基础上,再整合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一窗办理”。过去企业办理“五证”,需要跑四到五个业务窗口,依次办理。改革后,企业只须到工商登记窗口或当地政府设立的综合服务窗口办理即可,简化了办事环节,降低了办事成本。二是“一表登记”。改革前,申请人需要填写多份表格。改革后,按照企业不重复填报登记申请文书的原则,依法梳理申请事项,统一明确申请条件,整合简化文书规范,只需填写一套表格,实行“一表登记”。三是“一套材料”。改革前,申请人需准备多套材料,改革后,无需重复提交材料,只需提交“一套材料”即可。四是办照时限大为缩短。据我省先行试点这项改革的地区统计,原来办完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统计登记证平均约需1个月左右。改革后,平均3个工作日就拿到了“一照一码”营业执照,真正让投资者省心省事省力省钱。

  3、积极推进个体工商户“两证整合”改革。

  根据广东省政府部署,自20xx年11月1日起,在全区全面推开“两证整合”登记制度改革。这比全国统一实施个体工商户“两证整合”登记制度提前了1个月,个体工商户“两证整合”改革是企业“三证合一”改革的深化和延伸,是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转变政府职能、深化商事制度改革的重要举措,对促进个体私营经济健康发展,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具有重要意义。改革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税务部门的个体工商户数据信息将实时共享。要办理个体工商户工商及税务登记,只需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填写“一张表”,向“一个窗口”提交“一套材料”即可,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一个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税务部门将不再发放税务登记证。

  4、全面推进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改革

  从3月1日起,针对领取营业执照后未开展经营活动、申请注销登记前未发生债权债务或已将债权债务清算完结的有限责任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等四类企业,实行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改革,达到了优化资源配置、激发市场活力、大大降低商事主体退出成本。

  五、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情况

  认真落实商事“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

  随机抽取,随机选派。工商部门采用随机抽取被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检查人员的‘双随机’方式,依抽施查,严格限制监督管理的自由裁量权,避免检查的主观随意性。二是结果公示,公开透明。按照规定将抽查情况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平台予以对外公示。公示的内容包括:被抽查市场主体名称、注册号、抽查时间、抽查方式、抽查内容、抽查结果以及违法行为查处情况等。

  六、存在问题和建议。

  1、省、市行政许可事项下放后,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应及时开展业务指导,明确指导意见,使我区承接事项办理能顺利过度,提高行政效率。

  2、省、市下放事权后,要调整配套的法规、实施细则和管理办法,让下级执行部门有法可依,避免执行难问题。

  3、上级部门加强对基层治理的调查研究。省、市在取消和下放事项时,应对基层治理开展相应的调查研究,使决策更准确、更贴近基层实际。如下放的事项,基层是否有足够的编制和人力承接、是否具备承接资质、是否适应社会发展趋势等。

  4、镇(街道)承接下放审批事项能力有待加强。建议加强基层办事大厅硬件基础设施建设,培训人员,提高办事能力。

放管服自查报告9

  根据《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黔西南州放管服工作调度方案的通知》和《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黔西南州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现将我县七月份放管服工作总结如下:

  一、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为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促进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市场健康发展,我县于7月13日印发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的通知》(望府办发〔〕176号)。要求县政府有关工作部门对行政审批涉及的中介服务事项进行全面清理。清理工作分四个阶段进行,一是清理阶段(7月25日前)。县政府有关工作部门按照国务院明确的清理原则,对本部门、本系统行政审批涉及的中介服务事项进行全面清理,摸清底数,提出取消意见或建议,于7月25日前将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理表报县政府法制办。二是审查阶段(8月1日—8月10日)。县政府法制办会同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民政局、县市场监管局等有关部门对审批部门提出拟保留的中介服务事项进行审查。三是征求意见阶段(8月11日—8月17日)。县政府法制办会同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民政局、县市场监管局等有关部门对审批部门提出拟保留的中介服务事项进行研究论证,在听取各方面意见、组织专家评估的基础上,于8月底前提出意见报县政府审定。四是公布阶段(9月底前)。保留的中介服务事项经县政府审定后,授权县人民政府法制办编制中介服务事项清单于9月底前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现已进入审查阶段。

  二、实施公正监管

  (一)加强信用监管,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积极落实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全国一张网”建设。截至目前,我县“双告知”项目已全面启动,涉及全县所有后置审批相关单位已纳入业务系统,做到事中告知,事后监管,宽进严管,监督到位。

  (二)贯彻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党政同责”、“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和“有职责、有岗位、有人员、有手段”的要求,建立食品药品安全治理体系,加强食品药品安全事前预防、事中和事后监管,完成食品药品生产经营的日常检查职责和定期抽检职责。严把食品从农田到餐桌、药品从实验室到医院的每一道防线。

  三、积极开展收费清理改革和监督检查

  按照涉企收费相关文件要求,组织全县各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对以来国家出台的普遍性降费政策文件进行对照,进行自查自纠。在收集全县各单位、事业团体自查自纠涉企收费情况的基础上,广泛听取全县各单位意见和建议,县财政、发改、工科、民政部门通过书面调查,详细了解各单位企业缴费情况及负担水平。

  四、规范行政审批办理

  (一)编制《行政审批事项办理指南》《审查细则》和《流程图》。县直各相关部门已全部完成对行政审批办事指南的梳理,对每一项行政审批事项都列明了设定依据、申请条件、基本流程、审批时限、收费依据及标准、审批决定证件、年检要求以及审查环节、内容、标准、要点、注意事项等,做到统一审批标准,简化审批手续,规范审批流程。目前正在对县直部门审批系统特殊环节进行梳理,9月底将对各乡镇(街道)进行行政审批业务培训。

  (二)大力推行并联审批。印发了《望谟县政务办理默认规则》,全面实行“一个窗口”受理、“一站式”审批、“一个窗口”取件,下一步将对涉及两个及以上部门的事项,以联席会、审批会等形式审批,严格执行“缺席默认”“超时默认”制度。

  (三)压缩办理时限。已将县直部门一般性行政审批事项,审批时限在法定时限压缩50%,提高了办事效率、优化了招商引资和发展软环境,下一步将对相关环节再优化再归并再压缩,大幅提高即办件比例,凡程序简单、申请材料齐备的,都当场办结。目前正在梳理即办件数量。

  (四)严格执行书面一次性告知制度。我县政务服务中心严格执行《望谟县政务服务行政审批十项制度》(“十项制度”即:服务承诺制度、一站式办理制度、首问责任制度、一次性告知制度、限时办结制度、限次办结制度、延时预约服务制度、超时默认制度、一章办结制度、AB岗工作制度)、严禁以“系统升级”“设备故障”“集中学习”“承办人请假”等理由拒绝收件和受理,出现群众第二次补报材料的情况。

放管服自查报告10

  一、工作推进情况

  (一)强化领导、压实责任。为推进“放管服”改革工作,提高行政效能和公共服务水平,西城街道成立了以办事处主任为组长,分管副主任为副组长,各办公室(中心)主任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并按照工作要求,将工作责任细化到人,确保了工作有序、高效、顺利推进。

  (二)理顺关系、分清职责。认真对办事处各部门、站所的职责进行了彻底清理,完善了行政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负面清单三张清单,明确了该谁管、该谁做、管那些、做那些、如何管、如何做问题,进一步理顺了隶属关系、工作职责、工作范围。

  (三)整合部门、优化职能。按照原有的职能划分,并经区编办批复,将原来内设机构进行整合,成立了党政综合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和综合服务中心4个职能部门。将大部分服务功能整合到一起,最大限度方便

  群众。

  (四)立足服务,依法行政。梳理规范了街道和村(社区)层面的重大项目公开招投标、“一事一议”、“四议两公开”(“5321”决策法)、“村财民理街道代管”、棚改征收服务等制度,完善了各类惠民富民政策责任追究、监督等制度,修改了报告请示、值班值守、容错纠错等机制,扎牢制度运行的笼子,确保依法行政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二、自查出的`问题

  (一)部分事项难以一次调整到位,审批项目精简力度需进一步加大,提速办理力度需进一步加强。

  (二)个别工作人员服务态度和服务意识需进一步增强。

  三、整改措施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有计划、有步骤的对街道、村(社区)干部和群众进行教育培训,提高大家对改革的认知度,形成良好的舆论和社会氛围。

  (二)理清关系、规范运行。结合实际,并积极借鉴成功地区经验,加大力度进一步理清关系,分清职责、明确责任。

  (三)加强对日常执法行为、执法过程的监督,发现问题立即责令整改,重大问题派专人跟踪督办,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

  (四)加强工作人员教育管理,提高主动为民服务意识,并结合实际探索更加优质的服务理念和服务措施。

放管服自查报告11

  “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部署以来,河北省石家庄市编办按照有关要求,勇于担当、主动谋划,全力推进“‘放管服’改革不到位问题”专项清理工作自查报告。

  一、勇于担当,主动谋划。

  “‘放管服’改革不到位问题”专项清理工作在石家庄市政府办公厅总牵头负责下,市编办负责专项小组日常工作,同时又与市行政审批局、市工商局等7个单位分别牵头承担8小项清理工作,共涉及28个责任部门单位。市编办充分发挥“抓总”作用,及时研究提出成立组织机构,组建了专项清理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在自身办公条件有限的情况下,采取边请示边集中的办法,先行腾出会议室给专项工作小组使用,从相关部门抽调9名业务骨干,第一时间落实集中办公的要求。5月19日召开了“放管服”改革不到位问题工作推进会,对清理工作方案进行解读,市政府常务副秘书长徐拥政对工作进行细化明责、深度部署,有关部门50余人参加会议。专项小组对重要会议精神、上级部署要求,及时整理传达到各部门单位,并对贯彻落实进行不间断地指导帮助。

  二、统筹协调,狠抓落实。

  对专项清理工作进行统筹谋划,细化明责、深度部署,健全了推进机制,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和部门联系人制度和周报告制度。5月25日,召开了第一次8个分项牵头部门联席会议,对自查自纠提出要求。牵头制定实施方案,细化了工作任务,明确了责任单位,并协调牵头部门制定了各自的具体工作子方案。与牵头部门“面对面”沟通,明确台账和情况报告的填报要求。设立了专项清理举报箱,公布了举报电话和邮箱。组织开展了对市直有关部门的第一轮督导检查。对前期工作进展情况进行了通报,使清理工作“见人、见事、见资料”,确保专项清理工作顺利推进。针对连续“零报告”问题,要求牵头单位制定自查自纠实施细则,以工作落细、落实打开突破口。向市直牵头部门和23个县市区发送工作进展情况通报2次,向省、市专项办周报3次。

  三、深抓细研,积极推进。

  对于牵头承担的3个小项清理工作,市编办坚持问题导向,明晰清理标准,把全面排查,清理问题作为工作重中之重。组织精干工作力量,对行政审批事项清理工作纳入范围的'6大类、590项行政审批事项进行了全面梳理汇总。6月2日,组织召开了市级49个部门业务骨干参加的专项清理工作推进会,对承担的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权责清单、中介服务事项清理工作,明确具体清理范围、清理标准、填报要求等。针对清理事项较为原则笼统、不便于操作和督查的情况,逐条逐项进行研究,制定核查具体标准27项,做到聚焦准、数字实、底数清、情况明,实现可查、可核。

  前期“‘放管服’改革不到位问题”专项清理工作,全市自查发现权力清单公开不及时、双随机数据库抽查单位不完善等问题线索53件(其中,市直1件、县市区52件),已完成整改11件,正在整改40件,待整改2件。6月5日,《石家庄日报》头版报道了市编办推进清理工作的有关做法,并公布了“‘放管服’改革不到位问题”专项清理的举报电话、邮箱。下一步,按照省市专项行动安排部署,继续发挥好指挥员、辅导员、监督员的作用,认真落实双周报告和通报制度,坚持问题导向,狠抓落实,把任务具体化、数字化、表格化、台账化,使清理工作见人、见事、见文、见行动,确保清理工作顺利推进。

放管服自查报告12

  根据县政府办相关文件精神,镇结合自身实际,围绕收费清理改革、教科文卫体相关领域改革、行政权力清单制度、责任清单制度、依法行政等情况,认真深入的开展自查,现将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推进情况

  1、强化领导、压实责任。为抓好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工作,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转变政府职能,努力提高行政效能和公共服务水平,优化发展环境,推进我镇经济社会又好又快、更好更快发展。始建镇成立了以镇长为组长,分管副镇长为副组长,各中心主任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和负责工作的实施,并按照工作要求,将工作责任细化到人,确保了工作有序、高效、顺利推进。

  2、理顺关系、分清职责。认真对各部门、站所的职责进行了彻底清理,完善了行政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负面清单三张清单,明确了该谁管、该谁做、管那些、做那些、如何管、如何做问题,进一步理顺了隶属关系、工作职责、工作范围。

  3、整合部门、优化职能。按照各部门的职能划分,将原来政府内设机构和“七站八所”进行了整合,设立了党政办、社会事业办、规划办、产业办、安办、综治办、财政所(“六办一所”),并在镇、村设立了便民服务中心,将大部分政府服务功能整合到一起,最大限度方便群众,便民服务中心隶属于社会事业办。

  4、立足服务,关心文教卫生工作。建立了中长期《镇文教卫生发展规划》,设立了专项奖励资金和扶助制度,各村学校由政府出资筹建了学生实践园地2亩,各村实施了“一村一卫生站”健全医疗体系项目。

  5、依法行政,规范项目运行、严格政策执行。建立了重大项目公开招投标、村社“一事一议”、“四议两公开”等制度,完善了各类惠民富民政策责任追究、监督、评估等制度,修改了报告请示、值班值守、容错纠错等机制,扎牢制度运行的笼子,确保依法行政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二、存在问题

  1、混岗严重、职责模糊。由于人员不足,有的部门虽然明确了只能公务员才从事的岗位,很多在岗人员身份却是事业身份。

  2、进度迟缓、改革滞后。部分事项难以一次调整到位,行政审批项目精简力度需进一步加大,提速办理监督力度需进一步加强;

  3、放而不松、管而不严。很多审批项目,一再说放权,但是放的力度明显不够,很多老百姓办事“跑冤枉路”的时候还是很多,比如一个贫困学生救助就要村、镇、民政局三个单位盖章,其实完全没有这个必要。

  4、依法行政力度失衡。依法行政过多强调在法的角度上,而很少和基层实际相结合,出现脱节,比如相关部门要人提供有效证明,而个体要提供证明“我是我”却力不从心;过多强调干部依法行政,却很少强调群众依法维权,对群众不依法的.宽容太大。

  三、整改措施。

  1、加强领导,提高认识。有计划、有步骤的对镇村干部和群众进行教育培训,提高大家对改革和法制的认知度,形成良好的舆论和社会氛围。

  2、理清关系、规范运行。加大力度进一步理清关系,分清职责、明确责任;逐步对混岗人员进行调整,严格按照人员身份安排岗位。

放管服自查报告13

旗政务服务局:

  为进一步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简化行政审批程序,转变行业职能,我局根据阿左旗政务服务局下达的《关于贯彻落实全旗“放管服”改革推进会议精神的通知》文件精神,按照《阿拉善盟净化整治生态三年行动方案20xx年度责任清单要求》,结合我局实际,积极开展工作进行自查,现将主要工作汇报如下:

  一、具体工作

  (一)简化办事程序。抓住转变政府职能的“牛鼻子”,推动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改革,改善与企业和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各项服务。如何实现群众办理业务从最多跑一次到一次也不跑,是城管局党委在新时期狠抓“放管服”改革追求的目标。1.对前来办理行政许可的经营业户(除即办件外)均能一次性告知所需资料,没有附加任何法律法规以外的证明材料。对于以前个别申请事项存在法律法规以外的证明材料全部取消,前期户外广告设置需提供各片区证明以及施工方的各项证明材料全部取消。全面实行“一窗办、一网办、简化办、马上办”,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提升政务服务效能,切实方便企业和经营业户办事,让“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直至“一次也不跑”成为一种新的工作常态。2.压缩办理时限,提高办事效率。目前我局窗口户外广告设置以及渣土审批的时限由过去的十五个工作日压缩为三个工作日,对于企业和群众急需的抢修性挖掘道路等申请,实现急需急办、先办理后完善手续。同时企业在建设过程中所需的道路挖掘、杆线迁移申请,实行联合踏勘制,由过去的十个工作日压缩到2-3个工作日,更加方便了企业的生产建设进程。

  (二)坚持以制度办事,用制度管人。建立健全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AB岗位制等制度,实行大厅一站式受理,一窗口对外,限时办结。落实工作“零缺位”措施,实施精准办公,规范业务工作流程,确保前来办事的经营业户得到满意服务,树立良好的窗口形象。

  (三)完善权利运行流程。认真落实权责清单梳理工作,梳理汇总我局共有614项行政权力。其中行政许可7项,行政处罚593项,行政强制措施2项,行政强制执行8项,行政监督检查3项,行政征收1项。对确认梳理的行政职权,按照“一职权类别一流程”的要求,制定行政职权运行流程图,减少工作环节,明确各环节的承办科室,办理要求,办理时限等。

  (四)做好执法权力下放和衔接工作。为深入推进行政执法制度改革,增强乡镇行政执法能力,推动政府职能向创造良好发展环境、提供优质公共服务转变。遵循合法合理、重心下移、高效便民、权责一致的原则,最大限度地提高行政执法效率,最大限度地向乡镇下放行政执法事权。

  1.下放行政执法权力内容按照旗政府的要求,我局推行“能放则放”的原则。一是处罚权在局级,而大量工作由乡镇负责的'权力和与群众生产生活关系密切的行政处罚事项下放给乡镇。二是现行法律法规明确规定乡镇不具备主体资格的,采取委托的形式下放给乡镇。在对城市执法局行政处罚权全面梳理的基础上,采取直接下放、委托执法的方式,将83项行政处罚权和7项行政审批下放至乡镇,赋予乡镇相对应的管理职权和责任及相对应的执法区域。

  2.认真做好衔接落实。

  一是加强管理。对下放的处罚权力进行动态管理,制定统一的办事指南和操作规程,明确技术指标和管理规范。

  二是加强指导。和乡镇综合执法中队主动做好承接工作,明确承接事项的审批条件、办理程序、申报材料、承诺时限及相关事项,落实承接机构和人员。在旗法制办的领导下,城执局多次组织对乡镇综合执法中队的业务培训,发放学法执法手册1000余本。20xx年城执局结合乡镇执法特点组织编印《乡镇综合和执法手册》500册,上半年印发给各乡镇综合执法中队。

  三是明确责任。对实行委托下放的行政处罚权,和乡镇签订行政执法委托书,严格履行执法程序,明确权责义务。对下放的行政执法权,要求承接工作人员具有执法资格。按照“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要追究”的要求,乡镇承接下放的权利后,应依法承担相应的行政和法律责任。

  (五)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严格执行国家、自治区取消收费标准的政策,认真落实收费情况,对行政事业性收费实施收费公示制度,接受社会监督,进一步加强收费环节的事中事后监管。所有行政许可,由窗口及时传至数管中心,由数管中心通过网站和APP等途径下传至各相关职能部门,由各职能部门对审批事项实行单项监管,同时执法大(中)队可以对审批事项全部内容实行全程监管,确保审批与监管无缝对接。探索实行承诺制,依据申请人承诺办理各类事项,事后进行随机抽查,一旦发现申请人承诺存在虚假,给予严厉处罚并纳入信用记录。

  根据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双公示”工作相关要求,为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提升执法能力,截至目前我局企业双公示行政许可信息7条,个人双公示行政处罚信息58条,通过城管服务热线投诉举报功能,20xx年以来123xx城管服务热线一共受理1355条群众举报,办案率98%,有效的发挥了社会监督作用,教育引导群众修身律己、遵纪守法、诚实守信。

  (六)跟进“一张网”建设,让群众办事更方便。我局政务服务事项清单中的每个事项与“一张网”对接实行集中统一管理,做到“三级四同”,即同一事项区盟旗三级名称、编码、类型、依据相同,为实现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提供无差异、均等化政务服务奠定了良好基础。7个事项在系统中办理,以“外网申报、内网办理、网端推送、快递送达”为主要模式,真正实现“全程在线、一网办理”。

  二、存在问题

  目前实施“放管服”改革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由于我局涉及的权力事项多,有些业务要求高,窗口工作人员和后台维护人员相关的专业知识掌握还不太全面,存在不能及时向经营业户答复的问题,需不断加强学习,提高业务能力。具体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部分许可事项可通过调整职能或事后监督等非行政审批方式予以规范,缺乏继续保留的必要。如城市垃圾准运证。在审批内容方面,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交通管理部门主要审查车辆的质量和技术性能,城市管理部门主要审查车体密闭运输性能,三者之间具有较高的相似性和可兼容性。然而在审批内容并不复杂的情况下,当前申请人获得城市垃圾运输车辆准运许可需要经过三个职能部门,而且每年至少得申请两次年审,程序相当繁琐。按照相同或相近的职能由一个部门承担的原则,城市垃圾运输车辆准运许可项目可以调整为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统一负责审批的事项。

  (二)部分许可事项可通过调整职能或事中事后监督检

  查非行政审批方式予以规范,同时,历史无办件,缺乏继续保留的必要。如从事生活垃圾(含粪便)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理服务审批、特殊车辆在城市道路上行驶(包括经过城市桥梁)审批等行政许可事项。

  (三)推行全流程网上审批与部分项目的实际审批流程产生冲突。因我局的审批业务有的涉及需要到现场勘查(如设置大型户外广告及在城市建筑物、设施上悬挂、张贴宣传品审批、临时占用、挖掘城市道路审批、临时堆放物料、搭建非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或其他设施审批)、有的需要专业部门现场核验(如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特殊车辆在城市道路上行驶(包括经过城市桥梁)审批、关闭、闲置、拆除城市环卫设施许可、依附于城市道路建设各种管线、杆线等设施审批、城市桥梁上架设各类市政管线审批),因此只能接受网上咨询业务,无法实现全流程网上办理。涉及我局行政审批事项实现“四办”在实践上尚有一定难度。

  (四)行政审批人员业务水平不高且更换频繁,审批业务缺泛关联性,增加了审批成本,降低了行政审批效率。

  三、整改措施

  为了优化政务服务、打造便利化公共环境,我们将改进工作方法。

  (一)提高政务服务效率。加大宣传力度,让更多的企业和群众了解不见面审批办理流程,开展“减证便民”行动,坚决取消各种不必要的证明和手续。提高企业参与审批和监督审批的意识和能力,主动对标国内先进评价标准,建立完善企业和群众评判放管服改革成效的机制,促进我局审批行为更严谨、更规范、更阳光。

  (二)提高网上服务效率。实现“上一个网服务全方位”,加快推进服务事项网上办理全覆盖,推广“不见面审批”、“一次都不用跑”或“最多跑一次”的改革,全面推广“在线咨询、网上申请、快递送达”的网上办事模式。

  (三)加强培训,提升服务。加强各部门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推行“马上办”服务模式。部门要根据实际做好窗口一线人员业务培训,并组织人员到推行效果好的部门现场观摩,杜绝“脸好看,门好进,但事难办”现象,避免“马上办”服务模式“新瓶装旧酒”,同时严禁以“系统升级”“设备故障”“集中学习”等理由拒绝收件和受理,否则要进行问责。

  (四)进一步完善首问自任职和AB岗补位制度。一是首问责任人要了解对方的基本情况和要求,按照城执局的工作职能及各科室工作职责,属于自己职责范围内能够立即解决的,应立即协调、办理;不能当场办理的,要说明理由;需要补充材料的,要一次性告知;前来办事人员不知道如何办理的,要告知如何办理,并耐心解答对方的询问;不能立即解决的,应向对方交代清楚解决问题的日期;决定不予办理的,应说明理由或出具不予办理的法律依据;自己不能解决的,要及时向上级请示汇报,并做好相关材料登记工作。二是不属于首问责任人职责范围的,但属于本单位职责范围的,首问责任人要主动告知或引导到有关科室,经办科室无人时,要告知经办科室的联系电话;属于本科室职责范围内的,但具体承办人不在时,要按AB角补位制要求,由科室其他人员负责办理;当AB角都不在时,首问责任人应先接受下来,并记下相对人的联系电话,再交具体经办人办理。

  特此报告。

放管服自查报告14

  20xx年上半年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按照“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总体要求,紧紧围绕《定远县20xx年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转变政府职能工作方案》任务分工和进度安排,明确目标、强力推进。现将上半年自查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推进情况

  一是抓好取消审批事项的有效衔接。根据“四个一律”和“两个全程”的要求,全面衔接国务院和省政府下放、取消和调整的行政审批权力事项,印发定政〔20xx〕18号文件,落实国务院第一批决定取消62项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审批事项。涉及省级33项(含省与市县共有事项7项),省级有对应项目的7项全部取消;涉及县级34项(含省与市县共有事项7项),我县对应的33项事项全部取消。同时对项目取消所涉及的政府权力和责任清单作出相应的调整。

  二是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根据《国务院关于第一批清理规范89项国务院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决定》(国发〔20xx〕58号)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第一批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通知》(皖政〔20xx〕135号)文件精神,县审改办要求各涉及部门对照上述文件认真梳理,分别征求法制办、主管部门意见后,进行了清理规范,将清理规范后的20项县级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以县政府文件予以公布。

  三是做好县、乡两级政府权力和责任清单的调整。根据省市编办要求,对机构改革和上级部门权力事项调整以及法律法规修改,涉及的权力和责任清单进行梳理调整。做好政府权力和责任清单的规范和提升。县政协调研组到县审改办调研我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先后深入县交通局、规建局、国土房产局查看了三个部门行政审批改革开展情况,听取了三个部门领导工作汇报,并召开了座谈会。调研组对我县行政审批改革工作提出了意见和建议,审改办按照调研组的要求,积极协调做好改进。

  四是研究定远县政府权力运行监督管理实施办法。为规范政府行政行为,强化对政府权力运行的监督管理,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依据《关于安徽省政府权力运行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市《关于贯彻(安徽省权力运行监督管理办法)有关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定远实际,拟定了县政府权力运行监督管理实施办法。对政府权力运行监管任务、监管措施和责任追究等作出一系列规定,使得政府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五是不断提高涉企收费监管法治化水平。县物价局围绕政府中心工作,转变监管方式,实施“四项制度,一项清单”不断加强行政事业性收费的事中事后监管。实施收费执行情况报告制度,提升监管透明度。结合收费清单追责制度,促进收费主体归位尽责。建立收费诚信档案制度,提升监管效能。建立收费执行情况评估制度,不断提升制定政策的科学性。建立收费目录清单,提升事中事后监管能力。加大对违规收费行为依法查处力度,加大对不作为、乱作为的问责力度,看住乱伸费的手,从制度建设上强化行政事业性收费的事中事后监管,促进我县收费管理工作再上台阶。

  六是积极推进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严格落实“三证合一”、“一照一码”,“先照后证”制度。通过简化审批流程,市场主体总量不断增长,呈现良好的发展态势。实施注册资本实缴改认缴制,取消了对注册资本的诸多限制,激发了投资热情。放宽企业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条件,允许符合经营条件的住宅改经营性用房。并推行“一址多照”和“一照多址”,拓宽了住所(经营场所)使用资源。推行“先照后证”,方便了主体登记。行政审批窗口进一步整合,一站式服务平台优势凸显。在窗口推行“马上就办”、“想办法办”、“把事办成”的“十二字”服务口号,使窗口服务质量和办事效率再一次得到提升。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20xx年,我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为市场增添了活力,也为企业减轻了负担,但还存在一些问题亟待解决:

  一是“三单”受关注度不够高和缺少运行监管手段。从前期权力清单、责任清单、涉企收费清单的网上公示、公告征求意见以及“三单”实施一段时间以来接收的反馈意见情况看,干部群众关注不够,特别是广大群众参与度不高。权清办至今未接收到“三单”制度建设方面有价值的意见和建议。虽然“三单”已公布施行,且编办、法制办、物价局等单位也联合对各单位“三单”执行情况进行督查检查,但由于“一库四平台”尚未建成运行,各单位在日常实施审批、处罚等行政权力时还是按老办法进行,监管仍然是个难题。

  二是思想理念有待进一步转变。不少部门的领导和工作人员,对审批制度改革的认识不到位,思想认识上还存在误区。比如,在法定时限与承诺时限上,过于强调法定时限,没有想方设法去缩短承诺时限;在部门审批权与窗口审批权上,过于强调部门的工作特点,不愿意对审批职能进行整合和集中,没有对窗口充分授权;在部门利益与全局利益上,过于强调部门利益,甚至存在着搭车收费、收费不透明等现象。

  三是行政审批效率有待进一步提高。特别是投资项目审批环节多、审批时限长等问题依然存在,有些还比较突出。一个备案项目从立项到开工,一般都要经过10多个职能部门、20多个审批环节和中介服务环节,至少需要3个月时间。

  四是政务服务中心功能有待进一步增强。政务服务中心是提高审批效率、优化投资环境的重要平台。但目前仍有一些与企业、群众密切相关的审批事项没有进驻政务服务中心。已进政务服务中心的行政审批事项中,部门审批权力人至今尚未进驻中心,只有二分之一事项可在窗口现场直接办理。有些名义上进了中心,实际是“两头办理”或“体外循环”。一些跨部门的事项本来可以并联审批,但由于有些事项和审批环节还没有进驻中心,因此无法实现并联审批,严重影响了中心功能作用的发挥,等等。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开展权力和责任清单动态调整。贯彻落实《安徽省政府权力运行监督管理办法》的要求,开展“两个清单”调整更新,探索建立动态管理机制;完善“两个清单”制度体系,推进“两个清单”升级改造。

  (二)做好国务院取消行政审批事项的承接。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颁布、修订、废止和部门职能变化情况以及国务院、省政府行政权力事项调整,按照国务院简政放权工作的进程及时跟进,对国家后续批次取消和下放管理权限的事项,做好落实和承接。

  (三)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根据省政府《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要求,加快推动我县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20xx年度将大力推广随机抽查,创新事中事后监管办法,督促县有关部门制定实施方案,细化目标任务,切实把随机抽查监管落到实处。

  (四)加大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落实力度。加强各部门联动,强化各项改革的过程督查,适时组织开展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并组织开展绩效评估。督促相关部门制度权力运行监管细则。

  (五)持续推进商事制度改革。整合社会保险和统计登记证,实现“五证合一、一照一码”;扩大“三证合一”覆盖面,实现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大幅简化市场主体注销程序,推行“证照分离”改革试点,继续削减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探索实施各类经营许可证负面清单管理。

  (六)加快做好相对集中改革工作。加快政务服务大厅建设,实现物理集中,提供全覆盖、全方位的“一站式”服务;同时,要按照“互联网+政务服务”要求,加快新的“网上政务超市”建设,实现网上集中和“一号”申请、“一窗”受理、“一网”通办,提高网上大厅集中到位水平。

  办理时限全部进行了最大程度的压缩,分别优化为1、5、7个工作日,其中委托街道实施的饲养犬只许可已调整为首办负责制,作为即来即办事项处理;20xx年我局制定了《深圳市罗湖区城市管理局行政许可实施办法》,对行政许可事项的审批依据、审批条件、申请材料、审批流程等作出了明确规定,制定了外部审批及内部审批流程图,明确每一个审批环节的办理时限,使整个审批工作逐步实现规范化标准化;20xx年,为进一步规范集中审批后续工作,按照区编委文件精神,我局将7项行政许可归口到同一科室办理,并将科室更名为环境综合审批与管理科。

  (二)清理行政权责方面。我局结合所承担的职能职责的实际情况,对9类行政权责611项事项分别做出了保留、取消、下放及整合的建议处理意见。保留事项:包括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处罚等9类574项权责事项。理由为:生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权责,不存在权责交叉情形,且为我局主要职责。取消事项:根据《深圳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深圳市市级行政执法主体变更的'公告》(深法制【20xx】159号)的规定,原市城市管理局承担的市政道路管理和市政道路执法职责等7项由于执法主体变更调整为其它职能部门行使。根据《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水务行政执法权的决定》(深府【20xx】114号)综合执法部门不再行使水土保持等方面的水务执法权,相关3项水务行政处罚职责交由市、区水务行政主管部门行使。下放事项:“户外广告设置许可”、“垃圾清运”、“环卫设施管理”等3项部分下放街道,以便简化程序,进一步明确事权划分。整合事项:对涉及建设施工、燃气、非法出版物、非法演出、烟花爆竹、殡葬服务、非法办学等24项建议整合至相关主管单位行使。理由为:既非城市管理行政部门职责范围内的事项,又非与市容管理密切相关且属于现场易于判断、不需要专业设备和技术检测手段即可定性的事项。依法不属于《深圳经济特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条例》第八条规定纳入综合执法职责范围事项。

  在梳理的基础上,我局对行政权责事项分别完善了行政权责登记表,编制了流程图,形成一整套规范化操作流程,并在政务网上进行信息公开,方便市民查询监督。

  (三)行政处罚案件管理。近两年来,我局进一步加强了对街道执法队审批案件的管理工作。20xx年12月26日,在《罗湖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行政处罚案件办理规定(暂行)》基础上,制定了《深圳市罗湖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行政执法案件办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并印发实施。《规定》对行政处罚案件的管理和审批问题作出了进一步规定,明确了除重大、复杂的案件以及当事人申请听证的案件须报区局审查外,行政处罚案件均由街道执法队直接作出处罚决定。同时我局还通过每季度的案卷评查,执法监察等形式对街道执法队的办案情况进行监督、管理和指导。

  近年来开展的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成效,但也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部分许可事项可通过调整职能或事后监督等非行政审批方式予以规范,缺乏继续保留的必要。如城市垃圾准运证。在审批内容方面,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交通管理部门主要审查车辆的质量和技术性能,城市管理部门主要审查车体密闭运输性能,三者之间具有较高的相似性和可兼容性。然而在审批内容并不复杂的情况下,当前申请人获得城市垃圾运输车辆准运许可需要经过三个职能部门,而且每年至少得申请两次年审,程序相当繁琐。按照相同或相近的职能由一个部门承担的原则,城市垃圾运输车辆准运许可项目可以调整为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统一负责审批的事项;二是推行全流程网上审批与部分项目的实际审批流程产生冲突。因我局的审批业务有的需要到现场勘查(如户外广告、林地许可)、有的需要现场审验犬只品种(饲养犬只许可)、有的需要专业现场验车(垃圾准运证),因此只能接受网上咨询业务,无法实现全流程网上办理;三是个别行政审批人员业务水平不高且更换频繁。如委托各街道办实施的饲养犬只许可,各街道办安排的审批人员均为临时聘用人员,并且人员处于经常更换状态。

放管服自查报告15

  根据《xx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关于做好国务院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自查工作的通知》(xx国税函〔20xx〕72号)文件精神,我局高度重视本次自查工作,认真对照自查内容,逐一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梳理,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切实转变政府职能及清理规范税务中介服务工作落实情况方面

  我局严格按照相关法规政策要求,认真做好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切实转变政府职能。

  (一)对于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报告、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等事项,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做好对服务单位的监督管理工作,不擅自指定服务单位、不强制指定服务单位。

  (二)按要求取消和下放税务行政审批项目,明确税收执法权力项目,充分落实取消和下放税务行政审批项目,并对取消和下放情况开展自我督促检查,防止变相审批和明放暗不放;公开税务行政审批目录清单,公开权力运行,做好后续管理工作并开展监督检查,不断提高税务管理科学化、法治化水平。

  我局严格按照开展“涉税中介”自查清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对辖区内的“涉税中介”现象进行逐一排查,并公布对外办公电话,接受广大纳税人的举报。经排查,未发现任何违法违章现象。

  二、依法组织税收收入方面

  今年以来,我局在面临经济增速放缓、重点税源局部萎缩等不利因素情况下,通过开展税收专项检查与纳税评估、实施行业税负水平监测、加强对重点税源的跟踪与监控等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措施,实现了组织税收收入稳步增长。一是在努力抓好重点税源的同时,加强对中小企业、个体工商户的税收管理,强化纳税评估、挖掘税收潜力,确保应收尽收。二是全面开展管户清查工作,摸清税源底数,对未达到起征点的个体工商户加强管理和监管,对已达到起征点的按实际经营情况进行定额调整。三是对低税负、零税负的企业,严把审核关,切实加强税收征管力度。

  今年1-4月,我局共组织全口径税收收入21,485万元,比去年同期12,584万元增收8,901万元,增幅为70.7%,国税税收收入增幅居全市第一。其中中央库累计收入14,784万元,比去年同期8,102万元增收6,682万元;省库累计收入1,598万元,比去年同期1,656万元减收58万元;市县库累计收入5,103万元,比去年同期2,826万元增收2,277万元。

  三、“营改增”试点工作方面

  根据税务总局“营改增”试点工作的部署,我局高度重视“营改增”试点工作,加强试点工作的组织领导,周密安排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做好试点前的各项准备以及试点过程中的监测分析和宣传解释等工作。由于我局所辖企业没有邮政及电信行业,20xx年下半年“营改增”试点工作暂无成效。截止20xx年5月,“营改增”试点工作暂未扩大至其他行业,我局将积极关注有关工作部署,将“营改增”政策落实到位。

  四、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税收落实方面

  我局严抓小型微利企业税收优惠政策落实及宣传辅导工作,通过加强宣传,一对一地辅导符合条件的纳税人,确保政策的贯彻落实,对于未达起征点、符合减免优惠政策的增值税小微企业,应享受税收优惠的企业100%给予享受优惠政策。目前暂未发现起征点以下征收增值税或变相多征税的情况。

  20xx年全年享受企业所得税小型微利企业税收优惠的企业共34户,共享受减免税额18.16万元;20xx年第一季度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我局享受企业所得税小型微利税收优惠政策的企业共有35户,共享受减免税额24.55万元。

  五、支持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税收政策落实方面

  我局认真贯彻落实《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继续实施支持和促进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xx〕39号)文件精神,对照所管辖企业情况及时详细核查,未发现有符合该政策的情况。下阶段将积极跟踪企业相关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情况,做好相关政策宣传和实施。

  六、促进对外贸易稳定增长税收措施落实方面

  我局严格按照相关税收法规政策,积极促进对外贸易稳定增长。通过规范、指导、加快出口退(免)税管理,切实将促进对外贸易稳定增长措施落到实处。

  七、加快棚户区改造、加大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力度税收政策落实方面

  根据相关政策规定,我局高度重视安居工程建设,截至目前,我局暂无相关企业有上述改造建设。

  八、促进养老家政健康消费、信息消费、旅游消费、绿色消费、文化体育消费等扩大国内消费的税收政策落实方面

  根据相关政策规定,我局积极核查所辖企业,目前暂无上述需要落实的情况。

  九、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企业兼并重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等推动产业优化升级税收政策落实方面

  我局对落实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税收优惠政策高度重视。通过加强宣传,一对一辅导辖区内符合加速折旧优惠政策条件的'纳税人享受税收优惠政策,保证了优惠政策的100%落实,得到了市局的认可和纳税人的一致好评。通过政策的落实,20xx年第四季度,我局享受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税收优惠的纳税人有2户,累计加速折旧扣除额12.40万元;20xx年第一季度享受政策的企业1户,累计加速折旧额6.65万元。

  十、加快发展服务贸易、促进服务外包产业发展、促进科技服务业发展、加快发展生产性服务业税收政策落实方面

  我局严格按照相关政策规定,积极核查所辖企业,暂未发现有相关服务贸易、服务外包等情况。

  十一、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促进节能节水税收政策落实方面

  我局根据相关规定,积极解读相关税收优惠政策,目前我局暂无相关需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节能节水税收政策的行业。

  十二、推行网上办税,拓展纳税人办税渠道,为纳税人提供优质服务工作开展情况方面

  我局积极推行网上办税,引导纳税人开通网上办税、利用网上办税大厅进行在线申报、预约办税等涉税事项的办理。推广自助办税终端,进一步加大自助办税终端推广应用数量和覆盖范围。网上办税和自助终端机办税打破了实体办税服务厅工作时间和人力资源的限制,使纳税人能更便利、更灵活地自助办理税务事项,节省了办税成本,提高了办税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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