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情况汇报1
根据县委、县政府对环保工作要求。半年来,我乡结合实际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环保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现将半年来的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了宣传教育,群众的环保意识显著提高
半年来,我们运用广播、电视、宣传车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环境保护知识;此外,我们还对祁家庙中学、小学开展环境保护专题讲座,促使人们的环保知识不断丰富,环保意识不断增强,呈现出了人人关注环保、人人自主环保的良好局面。
二、健全了规章制度,环境保护工作有章可循
半年来,我们认真履行了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建立健全了环境保护规章制度,制定了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
三、开展了环保整治,村容乡貌焕然一新
半年来,我们在全乡范围内开展了“农村小康环保行动计划”,乡政府设立垃圾点一个,安排人员定期清扫;在全乡推行了新农村建设点,开展了城乡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解决了生活垃圾乱堆、乱放问题。为全乡人民营造了一个整洁、卫生、安全的生产、生活环境。
积极利用6.5世界环保日,各村以横幅、板报、宣传单位等宣传媒体对广大村民进行环境保护知识及有关法律法规宣传,提高环境保护意识,发放宣传单300余份。
四、提高思想认识,认真落实工作责任制
环境保护工作作为全乡环境保护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围绕国建设秀美的祁家庙,乡政府十分重视规章制度的制订完善,充分发挥制度对于促进和规范工作的作用。围绕创建过程中的各个任务、指标、细节,逐项、逐条、逐块地分解任务,制定措施,落实责任。年初,乡政府就与各行政村,乡属单位、个体户签订了“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目标责任状”,“门前三包”责任书,各行政村把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列入村规民约之中,在创建过程中,乡党委政府始终把环保工作和生态建设纳入乡村干部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内容,乡党委政府每月召开一次会议,讨论研究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真正把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列入党委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通过以上制度的实施,真正使保护环境、爱护卫生行为成为村民的自主行为。真正从各个层面、各个角度完善了创建工作制度。
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情况汇报2
一、全镇生态环境质量状况
20xx年以来,黄码镇始终坚持生态文明建设思想,严格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打好蓝天保卫战”工作部署,大力推进区域空气质量建设。20xx年至今黄码镇空气优良率达到82%,较去年有所上升;人居环境治理、村庄环境整治、大气污染防治、生活污水处理、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等生态环境建设工作成效明显。饮用水水质达标,地表水交接断面水质达到Ⅱ类以上。
二、生态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
全面践行“两山”理论,围绕清江浦区生态文明建设目标任务,紧扣各级环保督察,努力打造“无污染镇”,积极推进“蓝天保卫战”、“碧水保卫战”、“净土清废行动”,完善生态文明建设机制,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助推全域美丽升级。20xx年至今,处置办结市污染防治综合平台交办环境问题215件,办结省曝光、交办环境问题12件,落实本级网格环境监管线索处置44条。开展巡查检查800余人次,检查企业、工地等360家次,现场处置环境问题112件,下达交办单96件。
(一)强化组织领导,压实责任。20xx年以来,黄码镇围绕市区生态环境保护总体要求,高效推进镇域空气质量建设。构建全员管控体系,成立由书记、镇长任组长的黄码镇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大气污染防控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等,制订了《黄码镇大气“精细化”管控实施方案》《黄码镇生态环境保护考核办法》《黄码镇扬尘管控“五包一”责任清单》《黄码镇生态环境保护网格化责任清单》等文件,实现镇、村、企业、挂包人为一体的网格化监管模式。落实季度生态环境形势分析,召开生态环境保护签状大会、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部署会、大气污染防治推进会等会议28次,与涉污单位签订生态环境保护责任书22份,下达扬尘管控提醒函34件次,召开约谈会4次,约谈企业单位9家,提醒谈话4人,全方位压实属地监管、企业主体责任。
(二)强化监管督导,紧扣重点。围绕空气质量建设要求,大力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先后开展浴室锅炉污染整治、散煤等高污染燃料使用专项整治、餐饮油烟污染整治、汽修行业污染专项整治等重点行业污染专项整治,充分发挥网格化监管作用,坚持日常巡查与重点督查相结合,下达整改提醒函、告知书47份,完成浴室锅炉改造6家,取缔散煤使用26家,餐饮油烟污染问题整改14家,推动6个室外、路边烧烤点进入室内经营,减少餐饮行业污染排放;取缔关停“散乱污”企业3家,行政处罚1家,8家汽修行业环境污染问题正在整改中。
(三)强化联防联治,协调推动。为扎实抓好镇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多形式开展行政村与属地项目单位联防联控联治工作机制,协调推进扬尘防控工作。与区生态环境部门建立双向联系机制,协同推动环境问题整改。已开展联合检查17次,督办问题整改7件次。建立镇督、村巡、群参全时段联防体系,全面遏制秸秆、垃圾焚烧行为。
(四)强化技防推进,提高效能。为提升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质效,黄码镇集中采购洒水车11台,用于各村做好村域扬尘防控工作。利用临港新城无人机定期对全域进行巡检,及时处置发现的环境问题,力争扬尘防控治理无空档、无死角。强力推进临港新城购置多种降尘抑尘设备和大气监测设备,实现8台扬尘在线监测设备,对港区扬尘等大气污染情况进行实时监控;4台大型洒水车每日冲洗港区主要道路,6台小型新能源洒水雾炮一体车不间断喷洒作业场所;安装7套高杆喷淋设备,保障运河堤沿线施工扬尘防控;30台可移动雾炮,聘用固定道路保洁人员,负责重点、作业点喷淋和道路积尘清理工作,港区扬尘防控得到有效改善。
(五)强化环保为民,提升质量。为解决群众身边的.环境问题,黄码镇自筹资金20余万元,为盐河村疏通堵塞雨污管网,解决雨季街道积水问题。协调区生态环境局、住建局等部门加快农村污水管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解决农村污水排放。目前已建成农村污水处理设施8座,铺设污水管网60余公里,农村污水管网自然村覆盖率70%,农户覆盖率62%。协助区农水委对镇域古盐河、团结河、柴米河、四支、五支、六支等20余条重点河道沟渠进行疏浚、清淤、亮化,在打造美丽河道、改善环境的同时,确保水环境质量进一步提升。
过去一年,虽然我镇环境质量向好,但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随着生态环保工作要求逐年提高,对持续改善环境质量的认识还不到位。二是生态环境网格化监管力量配备不足,环保队伍技术监管力量缺乏,基层环保队伍的建设还有待加强。三是黄码整体小微型企业多、整体生产水平低,产业结构的升级,污染防治的力度和强度都有待进一步加强。
三、下一步打算
下一步,黄码镇将在巩固前期空气质量建设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扬尘治理监管力度,强化执法问责,抓实餐饮、汽修、高污染燃料使用等单位污染问题整改,确保生态环境质量再上新台阶。
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情况汇报3
推进长江经济带“共抓大保护”攻坚行动,是打造美丽中国“江西样板”的重要内容,更是新时代推动江西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必由之路。在全市坚持推进长江经济带“共抓大保护”攻坚行动中,青云谱区牢牢把握“人文生态慧圃,都市产业新城”的'发展定位,果断决策、扎实稳步的强化生态文明事业的推进工作。
一、推动绿色产业发展。我区以推进老工业区全面转型升级为主线,加快退二进三,大力发展新兴产业,着重培育发展服务业龙头企业和服务品牌,引导服务业高质量发展。20xx年1月22日,“昌南工业园区”正式更名为“青云谱新经济产业集聚区”,昌南工业园区正式退出工业园区序列,向城市功能区方向迈进。
二、开展河湖水环境综合整治。一是坚持“谁占用、谁恢复”原则,对区域内9条流域中乱倒垃圾、填埋堆放固体废物的乱堆行为,坚决清理整改到位,对违法违规建设涉河项目进行严厉打击,该拆除的坚决拆除,及时清理河道内的垃圾,对照问题清单建立台账销号制度,做好监督检查工作,确保问题整治到位。清理清理河面水葫芦、垃圾杂物45处共78余车,铲除菜地17170平米,拆除钢棚5处,拆除违章建筑3处,打捞湖面、湖岸垃圾17吨。二是全面落实河长湖长责任制,督促三级河长加强日常巡查,认真履行各自职责,督促各河段巡查人员对河面、湖面、河湖岸进行地毯式巡查,做好巡查记录、台帐等工作。20xx年,三级河湖长巡河共899次。其中区级河湖长巡河20次,街道级河湖长巡河共99次,村级河湖长巡河780次。三是投资约20xx万元实施玉带河南支大梵寺上游周边污水实施截污改造。通过对明沟清淤、改造雨污箱涵及打造景观绿化来提升改善玉带河生态环境。五是对经卫星遥感识别发现的佛塔村疑似黑臭水体,通过新建污水管网系统、引进金达莱FMBR膜污水处理等措施对塔村疑似黑臭水体问题进行整治。配套12台污水处理器A型设备,每天3000吨的总处理量,设备正常运作后,出水河道黑臭现象得到解决,与之前水质对比非常明显。实施大梵寺周边截污整治使城区污水提质增效,努力打造“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水生态环境。
三、深入实施“净空”“净水”“净土”行动。区发改委会同区环保局、区住建局、区城管局等部门持续强化长江经济带“共抓大保护”攻坚行动,全面打响“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开展大气污染防治“百日攻坚行动”,投入约 664 万元,在全市率先安装 32 台高密度空气质量微型监测设备,构建大气污染精细化智能监管系统。通过“智慧+垃圾分类”完成全区所有 227 个居民小区、所有 165 家公共机构的分类设施“两个全覆盖”,全区居民生活垃圾分类减量率达到 28%以上。
四、加大生态文明宣传。为推动长江经济带“共抓大保护”,我区围绕生态环保主题,精心组织了各种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结合“世界水日”“中国水周”暨第二届“江西省河湖保护活动周”进单位、社区等开展宣传活动。利用区政府大厅内LED屏幕,播放河湖保护条例和各类水、河湖保护宣传标语;在各社区张贴宣传海报、张贴宣传栏、发放宣传手册等形式开展宣传活动。共发放《江西省河湖保护条例》360份、宣传纪念品60份,张贴宣传海报21张。同时,我委认真组织召开四次长江保护法专题培训会议,进一步加深了大家对长江保护法的认识,增强了“共抓大保护”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情况汇报4
林业是生态建设的主体,是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基础。它既是一项公益事业,又是一项基础产业,肩负着改善环境与发展经济的双重使命。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近年来,临川历届党委、政府对林业高度重视,社会各界对林业极为关注,生态林业建设步伐加快,森林资源保护力度不断加强,林业也得到较快较好的发展。现就我区林业生态建设和森林资源保护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我区生态林业建设与保护基本概况
临川区地处江西省东部、抚河中游,是抚州市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全区辖26个乡镇,2个垦殖场,5个街道办事处,3个国营林场。总人口108万。全区南北长82公里,东西宽58公里,地势南高北低,四周多为丘陵,中间为冲击平原,国土面积318万亩,其中林业用地面积146万亩;全区活立木总蓄积量181.2万立方米,毛竹1793.4万株,森林覆盖率达45%。20xx年以来,全区通过实施长防林、退耕还林、生态公益林和造林绿化“一大四小”工程建设等不断推进我区生态林业建设。目前,全区已累计建设长防林工程5.96万亩;退耕还林工程14.67万亩;生态公益林41万亩。全区已建立杉木林基地8万亩,湿地松工业原料林基地10万亩,毛竹林基地5万亩,油茶林基地3.2万亩,花卉基地3.2万亩,黄栀子基地13.5万亩,金银花基地3万亩;森林面积和蓄积量实现了较快增长,为改善我区生态环境发挥积极的作用。在抓好森林生态建设同时,近年来我区先后组织开展了“绿剑行动”、“绿盾行动”、“飞鹰行动”等一系列林业专项整治活动,进一步加强了森林资源源头管理和保护,规范了木材采伐管理,及时制止和查处了乱砍滥伐行为,取缔了一批无证和非法经营的木材加工厂,查处了各类违章运输木竹,加强了林业有害生物的防治和森林防火工作,初步实现了我区林业的持续健康发展。
二、森林资源培育、保护与生态建设情况
为了促进山区林农增收和经济社会发展,加快我区林业产业化步伐,我区进一步加大了林业生态建设力度,积极培育保护好森林资源。
(一)森林资源培育、林业生态建设有关情况
1、工程项目建设情况。“十五”以来,临川林业发展实现了从“山上再造”即以经济效益和生产木材为主向以生态林业建设为主的转变,大力开展营造生态林。全区以工程造林和工业原料林造林为主,其它造林为辅,共建设工程林20.99万亩,工业原料林8万亩,其它林7万亩。其中在工程林建设中共完成了农村小型公益林0.36亩,完成“长防林”工程5.96万亩(其中20xx年2.6万亩,20xx年1万亩,20xx年0.86万亩,20xx年1.5万亩),完成退耕还林工程14.67万亩(其中20xx年建设6万亩,20xx年建设2万亩,20xx年建设2.2万亩,20xx年建设1.57万亩,20xx年建设1.5万亩,20xx年建设1.4万亩)。我区20xx年营造的长防林已基本成材,具备了较好的生态保护效益,20xx年以来营造的长防林长势良好,生态效益初显;退耕还林造林成效较好,通过了省、市两级对20xx年以来退耕还林工程项目建设的检查验收。通过大力营造以退耕还林、长防林为主的工程林,有效改善了我区的生态环境,减少和控制了水土流失,林业生态效益凸显。
2、造林绿化“一大四小”工程建设情况。为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提出的建设“生态立省、绿色发展”发展战略,构建功能完备、结构合理、效益显著的国土绿化体系,保护好临川的绿水青山。20xx年以来,按照省委、省政府的总体部署要求,我区大力实施造林绿化“一大四小”工程建设。三年来,共完成造林绿化24.8275万亩,其中20xx年完成造林绿化12.6675万亩,20xx年完成造林绿化6.54万亩,20xx年完成造林绿化5.62万亩。全区通道绿化里程达108.5公里,工程建设总投资达3.24亿元。由于工程建设成效明显,我区20xx年、20xx年连续两年被省委、省政府评为全省造林绿化“一大四小”工程先进县(区)。通过大力开展造林绿化“一大四小”工程建设,有效地改善了我区平原绿化相对落后的面貌,特别是通过对我区境内福银高速、抚八线、东临公路、金临公路等主要通道绿化建设,有力地改善我区对外窗口不亮,品牌不优的状况,对提升我区的窗口形象,优化对外发展环境起到了积极作用。
3、生态公益林建设情况。我区纳入生态公益林补偿面积共41万亩,其中20xx年国家公益林补偿面积10万亩,省级公益林补偿面积11万亩;20xx年省级公益林补偿面积20万亩。目前,全区所有公益林均落实了山头地块,签订了禁伐协议和管护协议。三年来全区累计发放补偿资金近1100万元。通过生态公益林建设,我区森林资源数量和质量有了明显提高,在森林利用上由过去单纯追求经济效益向追求生态效益与经济效益并重发展。
4、森林公园(湿地公园)建设情况。我区的森林公园建设正处于起步阶段,目前正在积极筹建温泉名胜区森林公园及金山寺森林公园。梦湖湿地公园正在积极建设之中。
(二)森林资源保护有关情况
1、野生动植物保护情况。一是加强对野生动植物保护的宣传力度。每年的“爱鸟周”、“世界湿地日”等重要时段,我区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和宣传工具大力加强对野生动植物保护的宣传,不断提高广大群众自觉保护野生动植物的意识。二是加强监管力度。对全区现有的珍稀野生动植物进行摸底调查,对古树名木进行挂牌管理,建立野生动植物资源档案,初步掌握本区野生动植物现状及物种变化情况,加强了野生动植物的驯养繁殖与经营利用的监督管理,并对野生动植物及花卉经营人员进行了宣传培训,引导他们合法经营、合理利用野生动植物资源。三是加大对破坏野生动植物违法犯罪的打击力度。近年来,我区先后开展了代号为“绿剑行动”、“绿盾行动”、“绿剑二号行动”、“绿盾二号行动”、“飞鹰行动”的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专项整治活动,在大力加强《森林法》等林业法律法规宣传的基础上,加大部门联合执法的力度,各部门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在公、检、法、森林公安、工商等部门的积极协助下,对乱砍滥伐林木、乱征滥占林地、乱捕滥猎野生动物、乱采滥挖野生植物的违法犯罪行为进行严厉打击,有效地震慑了犯罪。
2、加强对木材生产、流通环节的监管。我区严格按照省、市有关规定,严格落实了木材采伐管理制度,规范采伐管理,及时制止和查处了乱砍滥伐行为,取缔了一批无证和非法经营木竹加工企业,规范了市场秩序。辖区内的木竹加工企业所用木竹资源必须严格按照有关政策办理合法手续采用,大多数从外县(市)调入,对区内林木资源消耗影响不大。我区的林农自用材严格执行上级规定,由林农持林权证向村委会、乡(镇)政府申请,报辖区林业工作站审核,严格按照农民自用材有关规定执行,并控制在采伐限额内,主要用于农民建房、修理家具及用作薪柴等。在加强木竹监管的同时,我区还加强了木竹流通运输管理,认真查处了各类违章运输木竹。加强了林业有害生物的防治,加大了对松材线虫等的监测和防治力度,有效地控制了虫情蔓延。
3、加强森林防火工作。我区历来十分重视森林防火工作,建立和完善了乡、村、组三级森林防火责任制,加强野外火源的管理,尽最大努力遏制森林火灾的发生。为了进一步提高森林火灾扑救实力,有效保护森林资源,我区组建了森林防火专业队,确立事业编制人员50名。在加强专业队伍建设的同时,从20xx年起,我区还组建了乡镇半专业扑火队等“三支”队伍,确保了森林防火工作人员到位、政策宣传到位、工作措施到位、巡查队伍到位、督促检查到位,使全区森林资源财产得到有效保障。
三、发挥生态林业优势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虽然我区近年来加快了生态林业建设步伐和森林资源保护力度,但对于保持和发挥我区现有的生态资源优势,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是部分群众林业法律意识不强。部分群众乱砍滥伐的思想根深蒂固,不懂林业法律法规,认为林木是自己栽植的,想什么时候砍就什么时候砍,想怎么砍就怎么砍,无形中造成了森林资源的破坏,加大了保护资源的管理难度。同时,部分干部群众没有真正认识到森林生态效益的重要性,只顾眼前利益,对林木没有进行合理科学砍伐,造成森林质量下降,森林生态效益功能降低。
二是部分群众森林防火意识不强。由于我区人口密度大,流动人口较多,人均山地少,部分群众觉得森林火灾对自己不会造成经济损失,对野外火源管理不严,特别是对痴呆傻人员的管护不严,以致容易引发森林火灾。一旦发生森林火灾后,既不积极参与扑救工作,将森林火灾控制在最小范围,也不及时报告,一定程度加大了森林火灾的损失,对森林资源造成更大的破坏。
三是部分群众森林病虫害防治意识不强。一些人认为,几千年来森林都是天栽天管或人栽天管,对病虫害和外来有害生物的出现不闻不问,即使出现森林病虫害,也舍不得投入加强病虫的防治和治理,顺其自然,致使森林病虫害不断发生、扩大与蔓延,造成森林质量的下降。
四是无序的乱采乱挖现象依然存在。部分企业或个人为追求经济利益,置国家和集体利益于不顾,乱采乱挖花岗石或矿藏,破坏地表层植被,造成部分林地地表植被难于恢复,引起水土流失,对我区森林资源造成了一定的破坏。
五是林改以后产生的新问题。集体林业产权制度改革以后,全区山林已基本分至林农手中,林农对山林的投资和保障意识虽有所加强,但林农户均拥有山林面积很少,且小规模的'投资回报率更低,致使目前许多山林仍处于粗放经营状态,大部分还处在“不管不问、自生自灭”状态,不能很好地发挥其生态优势和经济效益。
四、巩固和发展我区生态林业优势的主要措施
绿色生态临川建设不仅责任重大,而且任务十分艰巨。今后,我区要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完善工作机制,加快生态林业建设步伐,大力发展林业产业,加强森林资源保护,努力巩固和维护我区生态林业优势,推动临川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一是进一步加强法律法规宣传。充分利用电视、报刊、广播、网络等宣传媒介和横幅、标语、宣传车等宣传工具大力宣传《森林法》、《森林法实施条例》、《江西省森林条例》、《水土保持法》、《城市绿化条例》等法律法规,提高广大社会群众自觉保护森林资源的意识,使广大干部群众充分认识到保护森林资源就是保护碧水蓝天,提升自己的生活品质和身心健康。
二是加大破坏森林林资源违法犯罪的打击力度。林业、森林公安、公、检、法、工商等部门要协助配合,加大对“四乱四滥”林业违法犯罪的打击力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一些案值较高、影响较大、破坏较强的大案要案,各部门要联合行动,重拳出击,对犯罪嫌疑人快查、快捕、快判,从重从严打击,有效震慑犯罪,警示社会群众,切实保护好森林资源,维护林区社会稳定。
三是进一步加大森林防火工作力度。进一步落实好森林防火责任制,强化野外火源管理,加强各级森林扑火队伍建设,尽可能把森林火灾损失降低在最低限度。
四是积极稳妥地做好山林权属纠纷调处工作。进一步加大对山林权属纠纷的调处力度,对每起纠纷都做到定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切实做到思路明确、责任明确、时限明确、原则明确。争取做到户与户纠纷不出组,组与组纠纷不出村,村与村纠纷不出乡,乡与乡纠纷不出区。
五是大力鼓励社会造林。鼓励造林企业采取租赁、承包、联营等方式参与绿化,对造林困难的地段,承包年限可以定为30~50年,也可先造林后拍卖或零价拍卖,或以奖代补。鼓励科技人员、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单独或合伙投资国土绿化。认真落实《江西省公民义务植树造林条例》,每年组织城镇、农村适龄公民和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参加义务植树造林劳动,大力开展各种植树造林活动,增加社会和市场对平原绿化的资金投入掀起全社会造林绿化的新高潮。
六是积极发展林业产业。积极鼓励工商业和社会资本投资国土绿化,大力扶持发展油茶、毛竹、花卉等支柱产业,努力培育一批造林大户、绿化苗木大户和龙头企业。区内木材加工企业要根据年度木材消耗量,建立与加工能力相适应的原料基地。鼓励各地采取“公司+农户+基地”的经营模式,建立企业出种苗、林农出林地、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造林绿化利益联结机制,促进工业原料林基地建设,培植大型林业龙头企业。
五、几点建议
1、建议上级对临川林业发展给予更多资金的支持。加快生态林业建设,资金投入是关键,由于我区财力有限,无法投入更多的资金用于林业生态建设,加上林农不愿意投入大量的资金用于造林,现行的生态补偿经费又十分有限,目前的森林生态补偿资金都是由国家和省级财政支付,资金总量较少,不能很好地调动林农生态保护的积极性。由于地方资金投入较少,不能更好地完善生态保护中的硬、软件建设,特别是临川区地处市中心城区,承担了大量的省、国道沿线的造林绿化建设任务,为此,恳请市里对我区生态林业建设给予更多的资金扶持。
2、建议加快森林公园(湿地公园)建设步伐。我区正在积极筹建温泉名胜区森林公园及金山寺森林公园,梦湖湿地公园正在大力兴建之中。建议市里加大扶持力度,把我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打造成观光旅游、休闲度假、科研教育为一体的生态旅游区,以提升我区生态林业建设品牌,加快森林资源保护,促进我区林业可持续发展,推动临川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情况汇报5
20xx年上半年以来,我镇的环境问题得到很大程度的改善,取得了一定的成绩,这项工作在市郊区工委、郊区工作办的正确领导和市乡镇企业局、市环保局的指导下,紧紧围绕《20xx年环保目标管理责任书》,认真落实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进一步完善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加强了干部职工教育,强化业务学习,着力提高了干部职工队伍素质。加大了对企业环保监管力度,加强了与市环保局的业务联系,加大了对环境保护的宣传,进一步提高了群众的环保意识。现将所做的工作总结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认真落实工作责任制
环境保护工作是关系到生态、社会和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大事。半年来,镇党委、镇政府认真实践党的重要思想,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环境保护工作列入重要工作日程,尤其把乡镇企业的环境保护工作作为全镇环境保护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3月份,镇经委与10家重点企业负责人签订了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要求各企业按照目标责任书的内容,每条每款抓落实,责任到人。
二、扎实开展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全面贯彻《环境保护法》
一是通过印标语、办板报、挂横幅、发传单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活动。六月份结合“6.5”世界环境日活动,通过镇广播站宣传《环境保护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给企业下发《安全生产法》材料200余份,同时在镇政府门前、各企业驻地悬挂、张贴安全生产标语10余幅,大力营造环境保护宣传气氛。
二是华奥炭黑公司用宣传标语、黑板报、电视录象等舆论载体多形式、多渠道的广泛开展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将环境保护传递与全厂的职工心中,做到人人皆知。
三是企业进一步加强了自身厂容厂貌的整治,华奥炭黑公司、恒源炉料公司和永利脱水蔬菜厂用于美化、亮化、硬化、绿化工程投入经费共计达20万元。
四是组织企业负责人参加中日专家主讲的“嘉峪关市清洁生产技术研讨会”,督促企业订阅环境保护书刊。通过广泛宣传,使镇村及企业干部职工重视支持环保工作、爱护环境、保护环境的意识进一步增强。
三、环境监理和管理工作任务落到了实处,生态环境进一步改善
一是对华奥炭黑公司、恒源炉料公司等重点企业单位实施量化管理,并定期对其污染物排放情况进行跟踪检查,督促企业采取防治措施,降低能耗,减少炭黑粉尘和铁矿灰污染,确保企业增产不增污,人员累计深入企业现场检查指导12人(次)。
二是企业自身从源头抓起,全力推行使用清洁能源技术。华奥炭黑公司、恒源炉料公司分别采取了新的碳黑生产工艺和改进了粉碎打磨机的密封系统,降低了粉尘产生量,减轻环境压力,降低消耗,提高产量,增加企业效益。
三是我们积极主动参与永利脱水蔬菜厂搬迁扩建项目管理工作,对建设项目环保措施、环保设施落实情况全程跟踪检查,工程项目按照环保要求正在建设实施。
四是加大绿化造林工程,认真组织农户完成退耕还林补植补栽1297.6亩,在泥沟村移民点北侧营造防风林40亩,组织机关干部和某某村的农户完成了某某村至魏晋墓3.5公里旅游公路两旁的植树绿化工作,累计造林110亩。同时加大乱开荒整治工作力度,全镇生态环境进一步改善。
四、存在的`问题
在全镇上下的共同努力,齐抓共管下,我镇环境保护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不少问题:
一是个别企业负责人在生产过程中对环境保护仍不够重视,存在侥幸心理;
二是宣传教育工作还做的不够,群众环保意识不强;
三是规章制度的落实不到位;四是镇级环保力量薄弱,基础设施条件较差,影响环保工作的顺利开展。
以上问题,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予以改进。
以上就是我镇上半年关于环境保护工作总结,我们会再接再厉,在下半年我们会把上半年中不足的地方加以改正和落实。
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情况汇报6
根据《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钦州市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有关工作的函》(钦环督办函〔20xx〕28号)要求,我委立即对中央环保督察及“回头看”指出问题整改情况开展自查。现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围绕“五个紧盯”,做好生态环保工作
强化责任担当,全面落实中央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的安排和要求,按照市里统一要求,迅速行动、主动配合,扎实做好沟通协调、资料提供、情况汇报、信息公开等各项工作。紧盯生态环保政治责任落实、发展理念和发展方式转变、突出生态环境问题解决、第一轮督察及“回头看”发现问题整改、生态环保长效机制等督察重点,自觉对标对表,认真落实各项工作任务,确保环境保护督察顺利开展。
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开展情况
(一)红树林保护
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在20xx年对我市进行环保督察时提出,我市“在城市建设规划编制中考虑生态保护不够,甚至存在违反程序调整自然保护区功能区和调减保护区面积为项目建设开发让路现象”问题。我委高度重视,与市林业局、环保局、海洋局等单位讨论和研究解决办法,并根据钦州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和《钦州市关于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的任务安排,开展了相关工作。
1.取消占用红树林保护区的建设项目。我委收到整改反馈意见后,立即与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和市海洋局等单位进行了调查和研究,即刻停止了滨海新城范围内所有涉及红树林项目的施工,取消了安州大道西段等涉及占用红树林保护区的项目。
2.开展城市规划调整。为解决城市规划与红树林自然保护区矛盾等问题,同时规范城市规划管理工作,我委于20xx年正式启动《钦州市滨海新城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的编制工作,参考红树林保护区规划和海洋生态红线划定,以坚决不占用红树林保护区为原则开展城市规划调整工作。该规划成果于20xx年3月正式取得市人民政府批复,调整后城市开发用地不再占用红树林保护区,实际调减与红树林保护区矛盾的建设用地约4.4平方公里。
3.整治违规占用红树林项目。20xx年底,我委收到林业部门反馈,广西北部湾(国际)游艇俱乐部项目填海施工时占用了约2.3亩红树林。为严格执行红树林保护的相关规定,我委多次派遣工作人员前往现场,要求并监督建设业主尽快采取整改措施,并多次召开专题研究会与相关部门和建设业主研究整改方案。经过多次沟通和协商,建设业主于20xx年4月完成了海域恢复和红树林补种等整改工作。
(二)城市污水截流
根据《中共钦州市委员会办公室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钦州市贯彻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固体废物环境问题专项督查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的通知》(钦办通〔20xx〕50号)的任务安排,我委主要负责配合相关部门开展钦江污水直排口的截流工作。
我委根据滨海新城开发建设实际情况,按远近结合的方式逐步解决污水直排钦江问题。
1.建成滨海新城白石湖片区过渡阶段污水管网工程,解决近期项目排污问题
因滨海新城市政污水管网未成系统,部分已建、在建项目的.污水无法通过市政管网排出。为解决中央民族大学附属中学钦州国际学校、钦州京华国际双语艺术学校和安州大道沿线项目的排污问题,我委与市城管执法局、市滨海投资集团公司等部门沟通协调,经上报市人民政府同意后,于20xx年中启动了白石湖片区过渡阶段污水管网工程,其中包含了中央民大附中钦州学校及京华双语学校临时排污管、安州大道(嘉禾街至嘉兴街)临时排污管和临时污水泵站2个项目,共建设一体化排污泵站3座,临时排污管约4千米,可将污水通过泵站收集后输送至敏昌大街(原沙埠大街)污水管。现两个临时排污项目均已建成,于今年5月9日起正式运行,奥林华府、碧桂园·安州府、滨海·江语湖等白石湖片区安州大道沿线项目和中央民族大学附属中学钦州国际学校、钦州京华国际双语艺术学校的排污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2.封堵良屋垌排水口,截断污水入江通道
目前由我委负责整治的钦江排污口为良屋垌排水口,该排水口出水主要为村庄生活污水和滨江东路沿线地块和路面雨水。经我委协调,市滨海新城投资集团公司已于今年3月初封堵了该排水口,防止污水直接排入钦江,并开挖了集水池,安装临时排污泵,将村民的生活污水抽排至滨江东路已建排污管,同时在集水池处设置围堰,用以溢流暴雨天气的大量雨水。现我委和市滨海投资集团公司相关工作人员坚持每周进行巡查,发现排水口围堰被破坏或排污泵故障等情况,及时进行修复,确保晴好天气无污水直接流入钦江。
3.加快推进滨海新城排水管网建设,系统解决片区排污问题
为加密滨海新城路网,同时完善片区排水管网,我委继续加快推进了滨海新城的道路建设。一是加快白石湖片区珊瑚街、银杏街、海棠街等支路的建设进度,二是重点推进安州大道中段、嘉兴街、菩提路等排污关键性道路和主干路。
截至6月底,安州大道中段已完成嘉兴街至敏昌大街段雨污水管道和机动车道的建设;嘉兴街已完成安州大道至祥安路、滨江东路至钦州京华国际双语艺术学校段雨污水管道、机动车道和人行道的建设;菩提路(嘉禾街至嘉兴街段)已基本建成,银杏街已通过竣工验收。
(三)大气污染防治
我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上级政府及环保、住建等主管部门关于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文件和会议精神,认真谋划,加大监管力度,确保滨海新城范围内建筑施工扬尘治理达标。一是多次到建设项目现场宣传,持续推进建筑施工扬尘治理。组织各在建工程施工、建设、监理单位主要负责人和项目负责人等召开专题会议,及时传达上级政府的文件和会议精神。二是加强督导检查,严格落实扬尘治理各项措施。不定期对白石湖片区光大·悦湖云邸、恒大学府、绿地交投白石湖、菩提路、碧桂园·十里金滩等在建项目进行抽查,派出监督人员对各建筑工地和进行不间断地巡查督导,在重要节假日和特殊时期也不放松,加大巡查频次,发现存在问题的坚决责令整改,对存在问题整改不到位的单位和工程项目责令停工整改,确保了扬尘治理各项措施的有效落实。
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情况汇报7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市人大的关心指导下,我县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绿色发展理念,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环境问题,全县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工作取得较好成效。截止20xx年8月,已完成赣江10公里范围内9个露天废弃矿山生态修复,修复面积1444.06亩、水土流失治理14.59平方公里。全县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100%,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为100%;1-8月,我县城乡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均达到国家Ⅱ类或以上标准。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基本情况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实行县委、县政府领导双线管理,列入县乡两级党委、政府工作重要议事日程,纳入人大、政协监督重点领域。县四套班子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经常深入企业、乡镇,检查、指导污染防治、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定期研究解决环境保护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和十个专业委员会职责明确、运转有序,多次召开全体会议,研究部署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重要工作;十个专业委员会建立了月调度,季通报制度,每季度对中央和省市交办问题整改进行督查调度。
二是完善体制机制。修订完善《新干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厘清各职能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印发了《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暨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要点》《深化“八大标志性战役30个专项行动”全面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关于进一步做好生态环境保护重点工作坚决打赢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通知》等一批涉及生态环境保护的工作制度和方案,将各项环保任务细化分解到职能部门和乡镇,明确责任领导和时间节点,生态环境保护制度更加完备有效,确保了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工作顺利推进。
三是加大财政投入。紧紧围绕中央和省、市生态文明建设的相关部署,统筹整合使用各级各类专项资金,支持全县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工作,20xx年-20xx年期间,县财政直接用于生态环境保护总投入65273.8万元,实现了生态环保支出占当年财政总支出的比重逐年提高。20xx年,县财政预算安排4043万元用于污水处理,安排425万元支持垃圾分类工作,较上年增加预算1220万元,增长41.7%。
四是打好碧水保卫战。推进河(湖)长制工作,制定《县级河(湖)长巡河督导方案》,各级河湖长带头履职,实现县乡村三级河长巡河护水常态化。加强饮用水源地保护,完成一级保护区范围隔离护栏安装和县城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调整;加大县城区集中饮用水源地监管力度,对取水口及周边环境安全风险隐患进行全面排查,建立问题清单,按期整改到位。开展医疗废水专项检查,对医疗机构的医疗废水排放、消毒措施、台账记录等情况进行现场检查,确保污水实现稳定达标排放。加强河流水库水质治理,每季度对全县102座水库和主要河流水质进行取样检测,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100%,水源地水质优于Ⅲ类水,界河交接断面水质全部达标,中小型水库水质基本达标。抓好生态流域治理,全面清查非法挤占滥用水域岸线用地和“四乱”等突出问题,并将排查出的问题列入问题清单,实行销号管理。加快推进城乡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实施县城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城区雨污分流管网改建工程和“四湖同治”收尾工程,提高城区污水处理能力。深入推进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全县共建有43座生活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启动了农村生活污水全域治理项目,三湖镇、荷浦乡两个乡镇墟镇污水处理设施项目已开工建设。
五是打好蓝天保卫战。加强重点行业大气污染治理,完成新干盐化工业城和4家重点企业VOCs综合治理方案编制工作,督促铂瑞能源等4家公司完成升级改造。开展砖瓦窑和石材加工专项检查,立案查处4家,依法淘汰关闭5家。强化加油站油气治理,督促全县16家加油站采取双层罐和建造防渗池等措施完成省升级改造。组织开展油气回收治理情况排查,加油站全部完成了油气二次回收治理及验收工作。开展城市烟花爆竹禁放专项整治,对县城禁燃的九大片区、广场、车站等人员密集地进行禁燃宣传巡查,发现违法燃放行为97起,警告59人,劝阻250人,收缴烟花897箱,爆竹856件,治安拘留1人,办理刑事案件1起。开展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与禁烧专项行动,制定了《新干县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实施方案》,大力推广秸秆综合利用技术,落实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企业4家,购置农作物秸秆捡拾打捆机4台,着手建设农作物秸秆收储中心3个,从源头上严控秸秆留茬过高和焚烧秸秆现象。
六是打好净土保卫战。开展建设用地地块问题排查工作,建立了疑似污染地块名录,共19个疑似污染地块。积极配合市生态环境局开展我县11家重点行业企业用地现场采样及数据审核工作。开展“清废”专项行动,对国家生态环境部交办的.20个疑似问题及详细点位,逐一进行排查核实并抓好整改工作,现已全部整改销号到位。加大固废危废监管力度。组织开展危险废物重点企业规范化建设检查,对危险废物产生、经营单位的产生、贮存、转移等环节以及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执行情况、污染防治设施建设运行情况、应急预案备案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建立了危险废物专项治理台帐,提高环境风险管理能力。强化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能力,积极推动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城区餐厨垃圾处理中心建设已完成项目立项、规划选址、项目设计等前期准备工作,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封场项目已全面完成。
二、存在问题及下一步打算
尽管我县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离上级的要求和群众的期望还有一定的差距,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是大气污染防治仍有短板,建筑工地“六个百分之百”要求落实还不到位;水污染防治力度还不够,水库人放天养还没完全达到要求等。下一步我们将正视问题,查缺补漏,采取有效举措,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好转。
一是聚焦目标任务抓落实。1.坚持方向不变、力度不减,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通过统筹协调、通力协作,全面完成省市下达的水、气、土污染防治、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工作方面的刚性指标任务。2.切实抓好中央、省环保督察及“回头看”期间反馈问题的整改,确保整改销号到位不反弹。3.举一反三,全面查找各领域、各行业存在的其他生态环境问题,逐一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整改清单,严守环境安全底线,确保不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件。
二是聚焦绿色发展促转型。将“生态+”理念融入经济发展全过程,深入实施“1+4+N”产业发展行动计划,严把企业项目准入关,严控“两高一资”行业准入,坚决不引进、不实施环保可信度不高的项目。加快推进工业企业清洁化生产、循环化改造、资源综合化利用。着力培育低碳经济新业态,加快发展生态文化、休闲度假及健康养生等服务业。加快推进节能环保产业发展,大力培育生态环保市场,推广绿色环保清洁能源使用,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和消费方式。
三是聚焦污染防治再攻坚。坚持“科学分析、精准监测、精细管理、依法治理”工作思路,强化分析研判,压实工作责任,统筹推进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各项工作,不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做好水源地保护、流域水污染防治、污水处理厂和工业企业提标改造、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城区雨污分流、境内水库河流水质监测等工作。切实做好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加强危险废物管理,加快推进盐化工业城固废处理项目、餐厨垃圾处理项目、建筑余土废料资源化处理项目建设力度,不断提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水平。
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情况汇报8
一、解决现状
(一)区人家区生活污水直排门前铁路旁污水沟解决情况
xx年9月6日,区政府已向铁路局站发函要求采取有效措施整改解决,此后,该问题仍然没有得到有效解决。我单位相关责任人继续深入实地调查,积极主动与铁路局站沟通协调,4月9日,区政府再次发函铁路局站。
(二)“河长制”“路长制”落实不到位的解决情况
巡察组反馈的各村巡河、巡路记录不详细的问题,我单位召开紧急会议,会上领导小组反复强调“所有工作必须留痕”,并要求各村巡河、巡路工作人员创新工作方法,现场拍照、回单位补充记录是基本方法,现在网络通讯如此畅通,还可以利用“微信朋友圈晒工作法”,将环境卫生整治和问题整改情况以图片配文字的形式发送到朋友圈。出于政府机关工作的特殊性,可分组对本单位人员可见,及时记录工作进度。目前,此项工作方式已在我单位被广泛采用,效果显著。
(三)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记录不全的解决情况
针对党委会记录中以研究环境整治工作代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问题,结合党委会记录不能涂抹、改动的情况,乡主要领导约谈党委会记录人员,要求其今后记录时注意措辞,并要求其仔细研读相关文件和材料,不得混淆“环境整治”与“生态环境保护”二者的概念。同时,把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作为重点工作对待。目前,此项工作已被列入党委重要议事日程,逢会必研究。
二、下一步打算
加快生态环境保护是一项长期而系统的工作,需要各部门联动,争取多方支持,形成工作合力,全力推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整体发展水平。为进一步加快我乡生态环境保护,除了避免以上类似问题再次出现,还主要需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加强宣传力度,提高环保意识。乡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增强对生态环境污染治理的紧迫感和责任感,把环境治理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要搞好环境卫生宣传,让老百姓充分认识到环境卫生与自身健康的关系,自觉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要加强对农村环境污染防治的宣传教育,特别是融入国家生态环境保护战略中,把生态环境保护宣传到各个阶层使之家喻户晓,不断提高广大农民的环境保护意识。
(二)坚持齐抓共管,提升环境质量。要根据环保法律法规和有关部门分工负责制定的规定,明确各个相关部门的生态环保职责,形成“全乡一盘棋”,全民参与生态环保的`新格局。大力推动生态环保相关部门的联动,有序整合并明确各部门、各层次的监管职能,减少职能交叉。推进生态环保部门与相关执法部门健全查案办案协作机制,形成打击生态环保犯罪的合力。要健全环境监察、监测队伍建设,加强业务培训,切实提高生态环保检查队伍的执法水平。
(三)加强保护意识,美化乡村旅游环境。乡政府要建立和完善乡村旅游行业服务标准,加强行业管理,强化市场监管,加强对乡村假日旅游市场的规范和引导,努力营造文明、有序的旅游环境,要通过多种形式,加大对生态环境保护法、旅游法的学习宣传,提高公众的自觉意识和忧患意识。营造依法治旅氛围。以全国文明村镇创建为抓手,加强宣传教育,消除各种陋习,不断提升全民综合素质。
现阶段整改工作虽然已经基本完成,但我们的工作离上级的要求、群众的企盼还有较大的差距,我们将以此次整改活动为契机,努力建设和完善着眼于治本的长效机制。通过切实解决当前突出的环境问题,完善各项长效机制和规章制度,促进生态环境保护的规范管理、依法行政、文明执法,提高环保执行力,为加快富民强乡进程、构建和谐提供有力的生态环境保障。
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情况汇报9
按照市人大关于开展全市环境目标责任完成情况专项调研要求,现就我局全年履行环境保护职责及有关工作汇报如下:
一、关于环境保护职责
市林业局作为市政府主管林业工作的行政职能部门,主要职能是负责编制全市林业及生态建设规划;组织实施国家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防护林“三大工程”;指导抓好森林防火、防病虫、防盗伐“三防”;指导发展干杂果、森林旅游、苗木花卉“三大产业”;依法保护林地、林木、野生动植物、湿地“四大资源”。具体到保护环境、改善生态职责上,主要是组织落实全市林业生态环境建设规划任务;开展全市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监督管理和造林绿化;实施全市森林、湿地生态系统保护与恢复及荒漠化防治;实施全市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保护和恢复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的生存环境和生长环境;监督管理全市林业系统自然保护区;实施全市湿地保护建设。
二、关于环保职责履行及有关工作
(一)20xx年履行环保职责情况。一是明确中心任务。认真研究国省市生态建设和保护部署要求,紧密衔接环保、水利、国土等部门规划,围绕发展现代林业、建设生态文明“一个中心”,坚持改善生态和服务民生“两条主线”,突出发展和保护“两大主题”,明确年度林业生态建设和生态保护思路目标、任务措施和重大项目。二是系统部署安排。认真落实省市“五新战略”“四城建设”对林业建设的要求,始终紧扣发展与保护“两大主题”履行职责,研究确定年度生态建设与保护重点,制定年度工作要点和目标责任书,召开全市林业工作会议和工作阶段专题会议,逐级细化分解任务和责任。三是健全落实机制。建立局领导分工负责、科室和局属单位包抓县区生态建设与保护重点工作机制,实行生态建设与保护重点工作督查制度,对造林绿化、森林资源管护和湿地保护建设等工作定期督查,对露天开采矿、非法侵占林地、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等开展专项督查,确保林业生态建设和保护任务落实,维护森林资源安全,促进生态环境改善。
(二)贯彻落实中省市环保决策部署情况。一是抓学习宣传。持续深入学习和研究中省市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决策部署和有关文件精神,多种途径宣传国家环境保护法、森林法、野生动物保护法、自然保护区条例和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湿地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牢固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和“青山绿水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二是抓研究落实。对中省市生态建设和保护决策部署认真研究,部署安排,结合林业实际,研究国家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和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办法等制度安排,落实林业系统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研究省委、省政府“三化”生态建设战略和省市“治污降霾·保卫蓝天”等加强环境保护、改善生态环境的部署要求,将具体任务和责任细化落实到机关科室和县区林业部门,统筹林业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协调推进。三是抓工作落实。围绕国家“大规模国土绿化行动”和全省“三化”战略部署,持续实施绿色宝鸡建设,去年率先完成关中大地园林化建设规划任务。围绕省市“治污降霾·保卫蓝天”行动部署,全面实施林业治污减霾工程,超额完成“百万亩森林”和“百万亩湿地”建设任务。围绕重点生态区域环境整治部署,配合环保、国土等部门持续开展了严厉打击非法采石开矿、乱建别墅等专项行动和清查非法占用、毁坏林地专项活动,依法强制停止秦岭北麓、渭北地区违法违规毁林占地行为,强制性修复恢复生态植被。尤其是针对去年秦岭涉林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全市林业系统累计参与摸排人员超过5000人次,排查列入涉林清单问题121个,列入整改台帐问题55个;通过逐一分析定方案,明确整改责任、措施和时限,扎实实施整改,按期全部整改整治到位并销号。通过整治,涉林行业共拆除管辖内景区老旧建筑7处3260平方米,生态复绿38万平方米;结合整治建立健全秦岭森林资源管护长效机制,构建起全区域、多方位的保护长效体系,规范有序推进秦岭生态环境保护。
(三)开展环保有关工作情况。按照林业生态建设和保护职能职责,我们着力从建设、管理、保护三个方面抓好工作。
一是抓造林绿化,构建生态屏障。按照“一屏五带八化”的关中大地园林化布局,持续实施国家林业三大工程和绿色宝鸡“九大工程”,完成关中大地园林提升绿化37.1万亩、植树4348.8万株,分别占年度任务35万亩、4000万株的106 %和108.7 %。全民义务植树837.3万株,占年度800万株的104.7%。全市森林覆盖率达到55.26%,位居关中各市之首,成为陕西西部重要的生态安全屏障。眉县、麟游县建成省级森林城市,陇县建成省级绿化模范县,陈仓区双碌碡村获全国生态文化村,陈仓区创建全国绿化模范区通过省级验收。宝鸡乡村绿化美化工作成果入选《全国乡村绿化美化工作典型经验模式汇编》在全国推广。
二是抓依法管理,维护森林安全。积极协助县级政府建立和执行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依法加强林地征占用、林木采伐限额和木材运输证网络管理,建立征占用林地及露天矿山档案资料台账,落实临时征占用林地项目局长办公会审核审批制度;严格林木采伐限额管控,规范林木采伐证办理,全年发放林木采伐证344份,采伐量3万多立方米,核办省内外林木运输357起。市县扎实开展森林督查活动,对国家反馈的1154个疑似问题卫片图斑,全覆盖式集中开展现地查验和内业数据判读,对实际存在问题的逐一列出问题清单,明确问题整治措施、整治责任,全面及时整治解决到位。市县各级落实森林病虫害重点防控区划,实施松材线虫、美国白蛾疫情定点密集监测和拉网式排查,加强13个木材检查站、72个道路封锁检查点检疫执法,对105家涉木生产企业、62家涉木经营企业及65家种苗花卉企业进行摸底登记和检疫检查,严格异地苗木及其林木制品调入复检,严禁疫区内植物及其产品流通。市县各级修订完善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控方案和防控应急预案,成立了市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控技术专家组开展灾害调查、评估分析和技术咨询,综合运用伐除与诱杀相结合、地面施药和无人机防治相结合等综合措施,实行跨区域间合作、县镇村内统一防治的联防联控、群防群治机制。全市年内华山松大小蠹、侧柏叶枯病等有害生物发生面积66.8万亩,无公害防治面积61.97万亩,无公害防治率93.19%,成灾面积2.59万亩,成灾率1.82‰,测报准确率达97.9%,产地检疫率100%,完成了 “四率”控制指标。市县森林公安和林政建立联合办案机制,开展了“飓风1号”“春雷20xx”等系列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执法专项行动,依法查处盗伐、滥伐林木和毁坏森林案件45起、违法使用林地案件42起、非法运输和经营加工木材案件8起、违反野生动物和森林防火法规案件17起,涉林刑事案件25起、处理各类违法人员118人次,收缴违法木材19 M3、野生动物248头(只),恢复林地52亩,确保了森林资源安全。
三是抓资源保护,稳固生态系统。以中省环保督察问题整治和专项监督检查为抓手,加强自然保护区监管,整治解决省委环保督察反馈问题1个、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查移交问题5个,调查处理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交办环境信访投诉问题4个;开展自然保护地大检查,推进“绿盾”20xx、20xx自然保护区监督检查专项行动,对“绿盾20xx”行动涉及紫柏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千湖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野河省级自然保护区、神沙河省级自然保护区9个问题按期限要求整改销号,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巩固提升,秦岭主峰太白山、紫柏山、嘉陵江源头入选“中国秦岭十大景”。加强湿地保护与恢复,严格执行《宝鸡市湿地保护建设规划》,落实湿地公园管理机构职责,健全“处—站—点”三级管理体系,加强重要湿地的监测监管,查处非法采集湿地植被、捕捉水生动物等破坏湿地生态环境案件31起,实施湿地保护恢复6.5万亩;科学实施湿地公园建设,千湖国家湿地公园野化放飞朱鹮繁育8只小朱鹮,千渭之会湿地公园实施核心区和启源门建设,凤翔雍城湖湿地公园试点建设进展顺利,扶风七星河、岐山落星湾国家湿地公园省级验收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加强野生动植物保护,开展《野生动物保护法》宣传教育和第37个“爱鸟周”宣传活动,强化野生动植物保护执法监督,抢救野生动物56只;开展疫源疫病监测防控,全年无重大疫源疫病疫情发生,保障野生动植物安全。
三、关于环保职责履行中的主要问题
对照国省市环境保护要求,分析我们在林业生态建设和保护工作问题和短板,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林木管护难度大。尤其是近年来造林面积多、规模大,树种、林种结构优化和林木管护任务艰巨;绿化档次还有待提升,个别区域、节点绿化档次不高,没有体现季相变化和色彩搭配;林区基础设施仍然薄弱,造林绿化资金仍显不足等问题。
(二)造林投资标准低。目前,一个造林用工的劳务费达120元以上,个别立地条件差的地方高达150元以上,天保和防护林工程人工造林的成本已增加到600—700元/亩,林业重点工程造林投资标准与现期社会经济水平相比明显偏低,造林投资标准过低。国家级公益林虽然补偿全覆盖,但补偿太低,省级公益林还没有实现全覆盖,直接影响群众的造林积极性和造林质量。
(三)管护机制不健全。生态管护联动机制不健全,尤其是非法采石开矿用地许可环节,国土、环保等部门之间衔接协调不到位。全市各县区林业资源管理机构建设不健全,目前只有太白县、凤县、千阳县设有专门的野生动物保护管理站,其他县区均由林政股或森林派出所兼管,湿地公园与保护区日常工作由动管站或林场代管。
(四)管护保障不到位。全市林地、林木和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管理队伍力量薄弱。各县区野生动物保护、森林病虫害防治等方面的专业人员比较缺乏,野生动物保护和管理资金投入不足,保护设施薄弱。森林病虫害防治基础设施不足,缺乏必要的预报、防治、检疫仪器设备,先进适用防治技术的.研究和推广跟不上。
四、关于今后整改计划和措施安排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环保督查要求,进一步履行环境保护职责,坚持问题导向,强化工作措施,推进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
(一)创新推进生态建设。持续加快国家林业重点工程和绿色宝鸡“九大工程”建设,巩固提升关中大地园林化水平。技术上,积极推广先进技术,提高科技含量;机制上,用改革的思路,切实解决好地权、树权的问题,确保栽得下、活得了、管得住、能长大;投入渠道上,建立健全财政资金补助引导、项目捆绑使用、全社会积极参与的多渠道投入机制,积极争取国家林业重点工程、水土保持、流域治理、公路建设、扶贫开发、农业综合开发等项目资金,倾斜投入工程建设,形成全社会参与绿化的良好局面。
(二)强化资源依法管理。切实从观念、职能、制度、机制、方式、手段、素质、能力等方面加紧行政管理职能转变和创新。具体到森林资源管理上,对各类建设项目使用林地项目、行政许可事项从严从细审核审批,杜绝林地先占后批现象;对审批的项目、事项,跟进监督管理,确保按审批的内容规范实施;对占用林地涉及的植被恢复费等国家规定的征收费用制度要不折不扣的落实,临时占用林地的要监督其到期恢复林业生产条件;涉及占用退耕还林的,严格落实“占一补一”要求,落实置换造林措施;依法加强林木限额采伐、凭证采伐、凭证运输管理;林政和森林公安要通力合作,建立联合办案机制,加大对毁林、违规采石等查处和打击力度。
(三)加强湿地保护区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国、省有关湿地公园建设的精神,加强湿地公园保护恢复项目的建设管理,切实抓好国家湿地公园试点建设和申报,加强自然保护区建设和监管,推进大熊猫国家公园试点建设任务落实。继续加强市属6个林业自然保护区对保护区监管,规范保护区管理和开发项目建设。
(四)加强野生动植物保护。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全民保护野生动物的意识。加强对国家和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救护力度,扎实做好陆生野生动物和候鸟疫源疫病监测防控工作。继续抓好野生动物“四证一计划”管理工作,完善野生动物经营利用、驯养繁殖许可证档案。抓好林麝与黑熊的驯养繁殖发展以及林麝养殖标准化基地建设,建立健全林麝耳号档案。
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情况汇报10
受省人民政府委托,现将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贵州省河流分属长江和珠江流域。以中部偏南的苗岭为分水岭,北部属长江流域,南部属珠江流域。长江流域有4个水系,分别为乌江水系、洞庭湖(沅江)水系、牛栏江—横江水系、赤水河—綦江水系,流域面积115747km2,占全省国土面积65.7%。主要河流有乌江、赤水河、清水江、舞阳河、锦江、松桃河、牛栏江、横江、洋水河等。20xx年,全省55个国考断面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为98.3%,其中,长江流域37个国考断面水质优良比例为97.3%。乌江水系水质优良率为98.2%;赤水河水系、清水江水系水质优良率均为100%。无地表水丧失使用功能(劣于V类)水体断面。全省15个出境断面水质达标率均为100%。县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均为100%。
二、水环境保护工作进展
贻琴书记、炳军省长和有关省领导多次到长江流域开展调研督导、作出指示批示。各级各部门及有关企业认真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持续打好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流域生态环境质量实现稳定趋好。观山湖区、仁怀市等8个县(市、区)获得“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乌当区、赤水市等3个地区被命名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20xx年,赤水河荣获“中国好水”优质水源称号。
(一)聚焦改革创新,不断健全生态环保体制机制
按照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的要求,聚焦打造“长江珠江上游绿色屏障建设示范区”目标,先后在乌江流域开展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环境执法监管等6项制度改革试验;赤水河流域开展生态补偿、自然资源资产审计、生态环境保护司法保障等12项制度改革试验,推进乌江、赤水河水环境持续改善,初步形成了保护生态环境的有效机制。颁布实施《贵州省赤水河流域保护条例》《贵州省乌江流域环境保护规划》《贵州省赤水河流域环境保护规划》《贵州省清水江环境保护规划》《贵州省赤水河流域产业发展规划》等,对流域内的产业发展、环境保护等进行系统部署,搭建制度框架,明确实施路径。单株碳汇精准扶贫机制、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等30项改革成果入选《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改革举措和经验做法推广清单》。
(二)加强“三水”统筹,着力打好碧水保卫战
一是加强水资源保护。围绕长江流域工业园区、产业园区和重大项目的用水需求,合理开发利用水资源。20xx年全省总用水量99.64亿立方米,比年度用水总量控制目标134.39亿立方米少34.75亿立方米。建立完善河流生态流量保障机制。印发《贵州省第一批省管河流控制断面生态流量目标》,编制完成乌江、舞阳河等生态流量保障实施方案,开展重要河湖生态流量监测预警工作。着力推行节水行动。组织落实《国家节水行动方案》,制定出台《贵州省节水行动实施方案》,颁布并施行《贵州省节水条例》,修订发布贵州省地方标准《用水定额》。建立覆盖主要农作物、工业产品和生活服务业的先进用水定额体系。目前,完成息烽县、普定县等22个县(市、区)节水型社会建设。
二是加强水环境要素治理。加强工业污染治理。着力推进磷石膏“以渣定产”,自20xx年起全面实施磷石膏“以渣定产”,20xx年实现当年磷石膏“产消平衡”。着力推进重点污染源治理,督导贵州磷化集团先后投入8.1亿元实施乌江34号泉眼污水末端处理工程,处理能力已达12000m3/h,基本解决34号泉眼磷污染问题。着力推进“三磷”整治,对流域内99家涉磷企业进行全面排查,建立问题台账清单,并按照“一企一策”治理方案对流域内存在环境问题的66家涉磷企业实施集中整治。着力推进开发区污染治理,59个污水处理存在问题的开发区整改取得阶段性成效。加强城镇生活污染治理。城镇生活污水治理方面,流域内共建成城市(县城)污水处理厂168座,处理能力达386.95万吨/日,污水管网长度8932公里;流域内655个建制镇已有653个建成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松桃县甘龙镇因自然灾害延缓建设,黎平县地坪镇位于水库淹没区延缓建设),建设处理规模61.5万吨/日,累计建成管网5196公里。城镇生活垃圾治理方面,20xx年新增生活垃圾处理规模2760吨/日,655个建制镇全部具备生活垃圾转运能力,共建成生活垃圾转运站731个,配备生活垃圾转运车751辆、清运车4662辆、垃圾收集点9.6万个,649个非正规垃圾堆放点全部整治销号。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方面。20xx年底,经生态环境部现场督查、住房城乡建设部评估认定,我省6个地级城市建成区49处黑臭水体已经全部消除并实现“长制久清”。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推进“厕所革命”。自20xx年开展农村“厕所革命”三年行动以来,全省完成农村户用卫生厕所新建、改建197.7万户,完成村级公共卫生厕所新建、改建15105座,实现行政村全覆盖。推进村庄清洁行动。清理农村生活垃圾40.9万吨,清理村内水塘2.8万口,清理村内沟渠4.69万公里,清理畜禽养殖粪污等农业生产废弃物13.1万吨,清理乱搭乱建及残垣断壁2.7万处。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化。20xx年全省化肥使用量为81.93万吨(行业统计数据),比20xx年减少1.25万吨,减少1.5%;农药使用量为9418.15吨,比20xx年减少256.86吨,减少2.65%。化肥、农药使用量实现负增长。推进农膜回收秸秆综合利用。至20xx年底,秸秆综合利用率达87.16%,农膜回收率为83.56%。推进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开展全省规模以上养殖场畜禽粪污配套设施排查整治,共排查备案规模化以上畜禽养殖场3761个,其中大型养殖场2133个。目前,全省3761个规模化养殖场中有3745个完成设施配套验收(大型养殖场全部完成),规模养殖场畜禽粪污设施配套装备率达99.57%,大型养殖场配套装备率达到100%,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86.43%。加强饮用水源地环境综合治理。按照“划、立、治、管”要求,全面完成国家专项督查发现的74个县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共181个问题整改。着力推进农村千人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截至20xx年底全面完成251个千吨万人、913个乡镇级、516个千人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完善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界碑、界桩、警示牌及隔离围网围栏建设。完成108个水源地水质自动监测站建设,定期开展水质监测并实施月报制,及时向社会公布水质状况。加强船舶和码头污染治理。对流域内289艘100总吨以上存在生活污水排放不达标的船舶实施技术改造,整改完成率100%。对不达标的11座非法码头进行全面整改。其中,10座码头已按要求全部拆除恢复岸线,1座提升类非法码头已通过整改验收并销号。获得经营许可证的营运码头及18个一、二类重要码头的生活垃圾、生活污水、油污水接收设施实现全覆盖。加强尾矿库污染治理。全面排查长江流域74座尾矿库(主要为磷石膏、赤泥、石灰石、铅锌矿、硫铁矿、重晶石等尾矿库),对存在环境风险隐患的26座尾矿库实施“一库一策”整治方案,目前已全面完成整改。
三是加强水生态修复。开展长江流域退捕禁捕。完成渔船2548艘、渔民2494人退捕上岸,通过职业技能培训等方式,妥善解决退捕渔民转产安置问题,实现“1户1人”就业目标,符合参保条件的退捕渔民全部参保。开展小水电清理整治。20xx年9月,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国家林草局和国家能源局下沉贵州时,指出赤水河流域小水电开发过度。赤水河流域(贵州境)共有小水电224座,其中单一发电功能的.有168座,具有供水、灌溉、防洪等综合利用功能的有56座。20xx年已退出45座电站,20xx年原计划退出的50座电站中,已退出1座。目前,正在对小水电清理整改进行论证研究,待论证完成后,将进一步完善小水电清理整改方案并推进实施。开展湿地和森林生态系统修复。流域内建成湿地公园40个,湿地保护小区55个,实施中央财政湿地补助项目和湿地保护恢复工程13个。共设立自然保护区和自然公园212个。划定国家级公益林面积3720.72万亩,地方公益林面积2836.33万亩。开展矿山生态修复。全省纳入长江经济带废弃露天矿山364处、图斑399个、面积636.82公顷,20xx年至20xx年投入中央资金9225万元、省级资金2550万元开展矿山生态修复,截至目前,已整治完成634.7公顷,整治完成率99.7%。开展水土流失和石漠化治理。通过实施封山育林、人工造林、草地建设、小流域治理、坡改梯等工程和林草植被恢复措施,治理水土流失和石漠化。20xx年,完成水土流失治理1745.26平方公里,石漠化治理755.42平方公里。
(三)强化环境监管,筑牢长江上游生态屏障建设
一是强化环境准入。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将长江流域划分为975个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单元,对每个管控单元分别明确定量和定性相结合的环境准入管控要求,形成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并严格落实长江干支流岸线一公里范围内禁止新建、扩建化工园区和化工项目。20xx年,长江流域共受理环境影响评价项目4096个,涉及资金4647.55亿元,因产业准入政策、重大环境影响(选址、环境容量)等原因不予审批建设项目67个,涉及资金31.52亿元。
二是强化环境监管。严格自然保护区监管。着力推进自然保护区问题整改。目前,大沙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南宫州级自然保护区、冷水河县级自然保护区问题整改已基本完成。发现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采石采砂、工矿用地等64个重点问题全部完成整改。严厉打击固体废物环境违法行为。组织全省各级生态环境部门认真开展“20xx清废行动”问题整改和“回头看”。“20xx清废行动”国家交办确认属实的60个问题,已全部整改。严格环境执法监管。20xx年生态环境部门共立案查处长江流域内环境违法案件1044件,罚款金额逾1.2亿元。水利部门共查处未批先建、未批先弃、未验先投、不依法履行水土流失治理义务等违法违规项目9500余个,罚款1600余万元。
三是强化水质监测。为及时了解全面掌握流域水质,有效管理流域水生态环境,我省长江流域共设国控断面32个,省控断面145个,共建设水质自动监测站145个。通过定期开展水质监测,一旦发现水质出现异常,及时开展溯源并进行调查处理。
(四)坚持问题导向,抓好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整改
目前,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回头看”反馈的39个问题已完成整改36个;长江经济带20xx年警示片指出的14个问题已完成整改13个;20xx年警示片指出的17个问题已完成整改16个;20xx年警示片指出18个问题,地方已上报完成整改7个,其他未完成整改任务的正按时序推进。
(五)坚持跨省协商,推动流域区域联动合作
一是建立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20xx年,云贵川三省签署了《赤水河流域横向生态补偿协议》,按照1:5:4的比例每年共同出资2亿元设立赤水河流域横向补偿基金,建立长江经济带生态保护修复中首个跨省域的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
二是建立跨区域生态环境保护检察协作机制。与四川、云南建立赤水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日常工作联络、信息资源共享、案件办理、生态修复、业务交流以及新闻宣传等6项司法协作机制。
三是建立环境保护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联动机制。推进赤水河流域在环境保护方面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环评、统一监测、统一执法“五统一”,在联合交叉执法、联席会商、信息共享、信息通报、监测预警、应急联动等方面充分合作,提高了突发事件的防范和处置效率。
四是建立生态环境联防联控机制。会同重庆、四川、云南3省(市)印发并实施了《长江上游四省市20xx年生态环境联防联控重点工作方案》,进一步加强长江流域环境污染防治。20xx年,联合四川省对赤水河流域合江、叙永和古蔺的14家企业开展联合执法检查;联合云南省对彝良沐阳硅业倾倒废渣进行联合执法。
三、存在的问题
一是水生态环境质量改善成效仍不稳定。结构性、区域性水污染问题还较突出,进一步改善的空间有限且难度加大。如磷石膏渣场渗漏废水(息烽、开阳区域,福泉区域)、电解锰渣场产生的含锰渗滤液废水(松桃区域)、废弃煤矿产生的煤锈水(凯里市鱼洞河区域)、酿造业产生的酿酒废水(仁怀区域)等污染隐患仍然存在,解决上述问题还需较长时间。
二是重点污染源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能力不足。如乌江34号泉眼、清水江发财洞汛期极端天气存在含磷废水直排现象。
三是城市环保基础设施仍然存在短板和不足。部分地区生活污水处理能力不足,存在生活污水溢流现象;城市污水收集管网不完善,未实现雨污彻底分流。
四是水土流失治理任务较重。20xx年长江流域水土流失面积31795.99平方公里,占流域土地面积的27.47%,占全省水土流失面积的66.65%,且中强度及以上水土流失为11592平方公里,按照目前的治理进展,治理任务非常艰巨。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们以守护好优良生态环境为总目标,以实施生态环境提升行动为总抓手,着力推进长江流域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和生态建设,守好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
一是巩固好水生态环境质量。建立水环境质量应急响应精细化管理机制,进一步强化“三线一单”分区管控,在水环境质量底线中落实以水环境控制单元为基础进行污染防治和排放管控。结合水质控制单元和水功能区划分,按流域设立以行政辖区为责任主体、控制断面为节点的水环境质量目标管理体系。按控制单元巩固提升水环境质量,对水质超标单元要求限期达标治理,实行水质目标、受纳水体、入河排污口、排污管线、污染源排放口、污染源企业的全要素管理。
二是持续打好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继续按照挂牌督战、挂图作战、挂账销号“三挂打法”,持续推进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整治巩固提升工程、城市黑臭水体治理工程、入河排污口规范化建设工程、清水江和乌江总磷污染整治巩固提升工程、松桃河锰污染治理工程、赤水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工程、美丽河湖创建工程。
三是强化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按照清单制、台账制、销号制要求,强力推进长江经济带曝光问题整改,对20xx-2020年三年曝光问题整改情况开展“回头看”,重点推进南明河溢流、赤水河流域生态环境问题整改。
四是坚持从严排查整治专项行动。针对水环境重点领域、重点流域开展“举一反三”排查,集中力量对磷化工、白酒、煤矿、工业园区、自然保护地、县级城市污水收集处理、垃圾填埋场开展全面严格排查,主动发现一批突出问题,严格查处一批生态环境违法案件,严厉打击非法排污等破坏水生态环境的违法犯罪行为。
五是加快流域水生态修复。加大水土流失和石漠化治理。以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为抓手,加快水土保持技术创新和制度创新,积极引进社会资本参与水土流失和石漠化治理。
六是积极推进云贵川三省继续建立并实施赤水河流域横向生态补偿机制。争取从国家层面完善补偿原则、补偿标准、实施目标、分配考核等程序和标准,科学界定保护者与受益者权利义务,形成受益者付费、保护者得到合理补偿的运行机制。
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情况汇报11
一、20xx年工作总结
(一)聚焦聚力抓好大气污染防治。市区PM2.5年均浓度36.7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9%,优良天数率82.7%、同比上升2.1个百分点,实现管控目标。一是做好工业源整治。推动重点企业深度治理,全面排查整治“散乱污”企业,邀请清华大学、省环科院等技术团队对100余家VOCs企业进行培训和帮扶,指导制定“一厂一策”。二是做好移动源整治。开展柴油车用车大户清理排查,抽检货运车辆和非道路移动机械,运用遥测和黑烟抓拍系统查处超标排放柴油货车。三是做好扬尘源整治。开展以建筑工地及道路扬尘、“脏车”出入城为重点的攻坚行动。四是做好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扎实开展夏季臭氧污染应急管控和冬季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五是做好应对气候变化工作。开展“十三五”及20xx年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自评,分别排名全省第5、第7名。
(二)综合施策抓好水污染防治。14个国、省考核断面中,13个达到Ⅲ类及以上水质,优良率92.9%,完成目标任务。一是狠抓流域水污染防治。开展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及管网系统建设运行情况调研评估,做好达标运维整治行动。开展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推进8条重点小支流治理。二是狠抓农业农村污水治理。实施45个行政村“千村示范工程”。排查28条农村黑臭水体。三是狠抓饮用水水源地建设。县级及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优良率保持100%。
(三)系统深入抓好土壤污染防治。全市土壤环境质量保持稳定,完成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不低于90%的目标。一是抓实土壤污染调查。做好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和耕地污染成因分析,实施农用地分类和建设用地准入环境管理。二是抓实重点单位监管。建立85家重点监管单位名单。三是抓实涉重金属管控。建立涉镉等重金属污染源清单,加强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四是抓实涉危险废物管理。完成100余家涉危险废物企业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对23个工业固体废物堆场周边土壤和地下水开展调查,推进磷石膏堆场整治提档升级。五是抓实风险管控试点。完成土壤环境风险管控试点区和污染综合防治先行示范区建设。
(四)坚决有力抓好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全市成立由市委书记和市长担任双组长的迎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7个专项工作组,有力有序推进各项工作。二是做好迎检准备。开展突出环境问题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对标对表完成17个大项、5个专卷和我市4个专卷资料收集工作。三是推进问题整改。截至20xx年底,中央督察组移交299件信访件已办结271件,办结率90.6%;全力整改下沉督察发现的`13项问题,已完成5项;中央督察组反馈意见涉及我市13项问题,已编制完成整改任务清单。
(五)科学规范抓好生态环境监管服务。一是强化规划项目引领。编制《德阳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规划》,谋划“十四五”时期重点项目。二是强化区域生态共治。做好编制《成德眉资同城化发展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相关工作,推进落实《成德眉资同城化暨成都都市圈生态环境联防联控联治三年实施方案》。三是强化环评审批服务。扩大环评预审范围,推行“专家团队服务制”和“三个一批”正面清单,实现市级环评审批较法定时限缩短70%以上。推进“三线一单”成果应用。四是强化法规体系建设。《德阳市华强沟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通过省人大常委会备案审查。《德阳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草案)》通过市人大常委会第一次审议。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线索核查。五是强化环境执法检查。全市下达处罚决定书184件、同比上升21.9%,罚款金额1639.16万元、同比上升95.4%。受理环境信访1720件,按时办结率100%,满意度91.45%、同比上升5.73%。六是强化环境风险防控。抓好涉疫情医疗废物、医疗废水等处理处置的环境监管。加强核与辐射环境监管,现场检查核技术单位150余家。组织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7次,建成3个县级应急物资库,深入开展风险隐患排查。七是强化党政同责考评。细化分解省级考核指标,加强调度督办,聚力完成目标任务。严格实施对区(市、县)和市级部门的考核。
二、存在的问题差距
(一)大气环境质量改善压力大。工业治理水平不高,城市环境精细化管理存在差距,扬尘污染未得到根治。
(二)水环境质量不稳定。环保基础设施存在短板,城镇污水处理设施运维管理不规范。“三磷”问题加重流域负荷。
(三)土壤污染治理难度大。土壤天然背景值高,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难度大。
三、20xx年工作打算
(一)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一是打好蓝天保卫战。推动重点企业深度治理,狠抓重污染天气应急应对,全面强化管控措施,持续加强科技支撑,确保实现空气质量管控目标。二是打好碧水保卫战。扎实推进城镇污水处理设施提质增效、“三磷”污染深度治理、小支流综合治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等工作,力争实现13个国、省考核断面水质优良率100%。三是打好净土保卫战。加强对涉镉等重金属重点企业的监管,开展涉危险废物企业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狠抓磷石膏等工业固体废物在用堆场风险管控,完成受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目标。四是打好环境问题整改歼灭战。加强调度督办,坚决推进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等任务。
(二)全面提升监管服务水平。一是推动产业结构绿色转型。严格控制“两高”行业新建。贯彻执行“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二是推进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科学编制我市“十四五”应对气候变化专项规划等。三是深化区域生态共治。常态化开展污染防控联合执法等工作。四是推进法规体系建设。推动华强沟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管理、大气污染防治地方立法等工作。五是加强环境监测执法。健全网格化监管机制,保持执法高压态势。六是狠抓生态环境安全。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加大隐患排查整治力度。七是认真落实党政同责考评。做好省级党政同责考评迎考工作。逗硬对区(市、县)和市级部门的考评。
(三)大力推进环保项目包装。一是大抓项目招商工作。按照省上开展节能环保产业和环保基础设施招商工作的部署要求,充分发挥优势、突出特色,抓紧引进一批高质量项目。二是精心谋划储备项目。统筹谋划项目布局,有针对性地开展项目储备,不断将成熟项目申报至中央和省级储备库。三是加快推进落实项目。对已进入储备库的项目,全力抓好建设进度;对未开工项目加快前期工作,争取早日开工;对已开工项目倒排工期、挂图作战;对已完工的项目加快竣工验收。四是及时精准调度项目。认真开展月调度,密切关注项目进展。及时申报支付项目进度款,真正把有限环保资金用在刀刃上。
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情况汇报12
“百舸争流千帆竞,乘风破浪正远航。长江越来越美了!”实地查看长江太仓段生态环境保护及发展建设情况后,全国人大代表、江苏省靖江市新桥镇德胜中心村党委书记杨恒俊感慨不已。
9月15日至16日,江苏省检察院邀请12位全国、上海市、江苏省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赴苏州太仓,围绕“沪苏同行·守护长江”主题,对检察机关推进一体化协作、保护长江生态环境、服务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进行联合调研。
一体化协作
凝聚保护合力
太仓地处长江入海口,与上海崇明隔江相望,与上海宝山、嘉定毗邻相依,是助推实现沪苏同城化的重要阵地。9月16日,台风过后,太仓长江入海口江面重回平静,12位代表委员从太仓市海事局码头登船,开启调研之行。
随着一体化发展进入新阶段,打破地域界限协同发展,逐渐成为新常态。最高检高度重视长江大保护工作,近年已连续4年召开服务保障长江经济带发展检察论坛。20xx年3月1日,我国第一部流域专门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正式实施,突出强调长江保护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通过制度规范、促进和保障流域协同治理。
上海、江苏同处长江下游,在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战略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近年来,沪苏检察机关立足区位特点和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统筹推进长三角区域生态环境保护与“长江大保护”。
20xx年以来,江苏苏州、南通等地检察机关先行先试,充分发挥沿江临沪区域优势,与上海市检察机关相继探索建立“嘉昆太”“青嘉吴”等基层跨区域协作机制,织密长江下游生态保护检察协作网。20xx年以来,沪苏浙皖检察机关会签实施《沪苏浙皖检察机关关于依法全面充分履行检察职能为扎实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提供司法保障的意见》《关于环太湖流域生态环境行政公益诉讼跨省际区划管辖协作意见》等省级跨区域检察协作文件,进一步凝聚生态资源跨区域司法保护合力。
从局部探索到全面协作,为实现“更高质量一体化”,达到“1+1>2”的效果,江苏省检察院首次邀请兄弟市代表委员调研江苏检察工作,并邀请上海市崇明区、宝山区、嘉定区三地检察院相关同志陪同调研,旨在通过沪苏两地检察机关、代表委员的交流分享,取长补短,共同提升,更好服务保障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
“这是我首次跨省调研检察工作,这种形式有利于代表委员更加全面了解长江流域环境保护跨区域协作情况,碰撞出智慧的火花,为代表委员的建议、提案开拓更多思路,我会将这次调研的收获和江苏经验带回去。”上海市人大代表、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执行委员会公共服务和社会发展部副部长金银淑为此次活动点赞。
上下游同频
沪苏检察护长江
除了实地查看长江太仓段生态环境保护及发展建设情况外,代表委员们还参加了江苏省检察院组织的“沪苏同行·守护长江”调研座谈会。
会上,江苏省检察院副检察长陶国中介绍,近年来,江苏省检察机关坚持“主动监督、智慧履责、铁面司法”理念,围绕长江资源保护、污染防治、生态修复等重点,综合运用刑事检察、公益诉讼检察职能,着力办精、办好案件,先后开展打击非法捕捞水产品、危险废物非法处置、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等专项行动,统筹依法从严和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适用,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惩治涉长江犯罪。
长江保护法实施后,截至20xx年7月,江苏省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污染环境、非法采砂、非法捕捞等涉长江案件106件203人,提起公诉436件991人;依法充分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共办理涉长江公益诉讼案件712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415件;推行“专业化法律监督+恢复性司法实践+社会化综合治理”生态检察模式,推动建立生态环境修复基地35个,在修复基地开展补植复绿活动29次,督促治理被污染水源地91处,督促清理污染和非法占用河道150余公里,索赔损害赔偿金、治理恢复费用8000余万元。
“我们发现,公益诉讼检察在推动解决跨区域、跨部门、跨领域等公益损害治理难题上,发挥着极其重要的作用,能有效克服地方多头执法、选择性执法或者不作为等问题,从而提升办案效果,推动诉源治理。”陶国中表示。
依托长三角区域公益诉讼检察协作机制,沪苏等地检察机关高质量办理了督促整治大运河、太浦河流域生态环境行政公益诉讼系列案,白茆沙水域整治、黑臭水体整治等一系列跨省域案件,有效促进长江流域生态资源保护,上述案件均入选最高检服务保障长江经济带发展典型案例。
长江大保护离不开代表委员的监督、支持。陶国中特别提到代表委员建议提案与检察建议衔接转化机制,“一方面,把反映长江保护问题的建议、提案转化为公益侵害案件的线索,通过案件化办理推动问题解决;另一方面,把办理公益诉讼案件时发现的治理堵点难点转化为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通过人大监督和政协协商助推完善治理。”20xx年11月以来,江苏省检察机关通过衔接转化机制立案办理公益诉讼案件162件。
座谈会上,苏州市检察院汇报全市检察机关开展守护长江工作情况;太仓市检察院汇报“沪苏同行·守护长江”特色建院、品牌强院工作情况;上海市崇明区、嘉定区、宝山区三地检察院围绕主题作交流发言。
携手共担当
期待再谱新篇章
长江大保护是检察机关法律监督、人大权力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协同联动的“共振点”。
长江保护法已正式施行一年多,今年6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启动长江保护法执法检查。今年,全国人大委托江苏省人大对长江保护法实施情况进行检查。省人大结合江苏实际,组织开展了“一法一条例”(即《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江苏省长江水污染防治条例》)执法检查。去年6月,各民主党派中央、无党派人士开启为期5年的长江生态环境保护民主监督工作。
代表委员在充分肯定检察机关助推长江大保护工作的同时,围绕生态环境治理、内外协作联动、人才培养等方面提出意见建议。
“检察机关在污染整治过程中提出很多解决方案,检察机关在保护长江工作中探索的案发地公开听证等做法,令我印象非常深刻。”全国人大代表、常州老三集团有限公司工会主席李承霞建议检察机关进一步加大公开听证工作社会面宣传力度,多开展专题调研活动,对一些实践效果好的经验进行总结推广。
从小生活在江边的杨恒俊,对长江的变化有着深切体会,他特别提到旁听特大非法捕捞长江鳗鱼苗公益诉讼案庭审的感受,“近年来长江生态环境有了明显改善,检察机关在其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如何进一步强化协同履职,深化内外协作配合,构建保护合力,全国政协委员、苏州科技大学人文社科处处长宋青建议检察机关加强与代表委员常态化交流互动,研究解决江苏检察机关在先行先试过程中遇到的`阶段性、共性问题,并推动建议提案与检察建议的双向衔接转化,实现代表委员与检察机关的“陪伴式成长”。
“通过向内、向上、横向三个方向发力,推广好的机制和做法,加强区域协作,推动解决异地管辖权和跨区域协同问题。”“可以进一步健全联合执法机制,充分运用大数据赋能一体化办案,实现常态化规范化科学管理。”“围绕长江生态保护进一步拓展公益诉讼检察区域协作深度广度,细化跨区域、跨部门办案机制建设。”上海市人大代表金银淑、陶峥,江苏省人大代表陆丽瑾等对深化长三角区域检察协作提出建议。
江苏省人大代表潘涛、乔森都非常关注长江岸线治理难题,建议检察机关依法从严打击重大污染环境、非法采砂等涉长江流域违法犯罪行为,以法治手段引导企业进行结构转型;要以系统思维解决涉长江流域问题,挖掘深层次原因,推动长江沿岸产业结构优化;要加大生态环境资源保护专业人才培养力度,加强与高校的合作,与专家学者加强互动交流;同时关注第三方鉴定机构收费问题。
对于持续推进长江大保护,全国人大代表杨恒俊、上海市人大代表顾德昌、江苏省人大代表王虎琴、沙安勤等认为,要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推动“一法一条例”落地,充分唤醒人民群众保护母亲河的意识,鼓励更多人参与到长江保护工作中,同时要注重对涉案人员开展专题教育,防止再犯。
“我们将认真研究代表委员所提的宝贵意见和建议,将其转化为检察机关推进长江大保护工作的不竭动力,坚持长江流域生态优先、绿色发展,让中华民族母亲河永葆生机活力。”陶国中表示。
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情况汇报13
20xx年,我局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按照市委,市政府总体工作安排,坚持生态环境保护问题导向,强化组织领导,凸显生态责任和红线意识,确保自然保护区域、生态护林区域、森林、湿地国家公园和领地资源生态保护,进一步巩固林业在生态环境保护中的主体地位,保障我市生态环境持续改善。
一、林草生态环境保护相关重点工作进展情况
(一)高原湿地保护工作
20xx年我局现有高原湿地保护项目一项,实施植被恢复9000亩,计划5月份开工。“十三五”以来,我局严格按照湿地的相关政策及规定,科学组织生态修复工程、配套服务设施工程等相关项目的实施,并圆满完成,进行验收。湿地保护项目的完善,形成了尕海湿地9000亩的植被恢复区域和90亩的沙丘草方格,对我市国家湿地生态资源、保护生物多样性、保持水土、涵养水源、净化空气、调节气候、促进地方生态保护等方面起到了重要作用,同时带动种植、运输、商贸等相关产业的发展,从而促进经济的发展,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
(二)沙漠化防治工作
20xx年沙漠化防治工作共有三个项目,20xx年德令哈市沙漠化土地治理项目,生物治沙3000亩,计划4月份实施,青海祁连山生态保护与建设综合治理工程20xx年度德令哈市沙化草地治理项目,沙化草地治理9.93前期招标工作已完成,准备5月份实施;青海祁连山生态保护与建设综合治理工程20xx年度德令哈市沙化治理(藏区)项目,沙化草地治理4万亩正在准备前期招标工作。
主要做法:一是领导重视,全社会参与。我市市委、市政府长期以来高度重视沙漠化防治工作,坚持把沙漠化防治作为实践科学发展观、建设生态文明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础性工程来抓,作为经济和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保障工程来抓。二是加快沙区产业发展,努力增加群众收入。在坚持生态优先的.原则下,充分挖掘沙区土地和劳动力资源的潜力,充分发挥林草产品纯天然、无污染、可再生的优势,充分利用市场机制的引导和带动作用,大力发展市场经济建设。三是因害设防,改善道路生态环境,保障交通安全。沙治沙面临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坚持以生态效益为目标,防风、固沙、绿化、美化道路为核心,通过节水灌溉、人工植树造林、围栏管护等措施,建立以乔、灌木为主防护林体系,遏制了风沙对公路的威胁。四是把退耕还林工程、退牧还草工程、国家重点公益林项目和自然保护区建设作为沙漠化防治建设的主战场,积极争取国家林业建设资金,加大对重点区域的防治工作,从而将局部造林、小规模治理,逐步向整体治理、快速推进转变,全面推动我市沙漠化防治工作健康、协调、快速发展。五是加强沙区植被管护,巩固沙漠化防治成果。沙区植被管护是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关系到沙漠化防治的成效。
(三)退牧还草工作
我局通过围栏封育、退化草地补播、毒害草退化草地治理等工程措施,使草原退化趋势基本得到遏制,退化草原得到充分休养生息,恢复了草原自然调节功能,实现了草原资源可持续利用,人与自然和谐发展;有效改善项目区生态环境,使其成为农牧民群众致富圆梦的最大资源和最大靠山。通过基础设施建设,显著提高畜牧业防灾、抗灾与生产能力,解决草畜矛盾,促进草畜平衡;总结和探索出适宜区域草原生态畜牧业发展的优化模式和经营思路,达到牧业增效牧民增收的目的,实现了草原生态良性循环、牧业增效、牧民增收。
二、存在的问题及意见
近年来,我市生态建设虽然取得了长足发展,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成效显著,但与德令哈所处的生态地位、国家对生态环境保护的总体要求还有很大差距,各种结构性、深层次矛盾和问题也进一步凸显,特别是经济社会发展与生态保护之间存在的问题、林草投资不足、水资源短缺、人才匮乏等问题交织在一起。虽然沙化治理等危害程度得到了基本控制,但生态环境恶劣,人口逐年增加,超载过牧现象严重,而牧民群众连年自筹资金的能力有限。建议国家连年不间断地安沙化防治资金,并且加大资金额度,才能有效地控制沙化退化发生面积,成果得以巩固,进而改善牧民群众生产、生活环境条件。
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情况汇报14
20xx年,县委、县政府全面贯彻落实党十九大和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科学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紧紧围绕大气、水、土壤三大污染防治攻坚战,以中央及省环保督察为契机,抓住历史机遇,以整改促攻坚。始终把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问题整改当成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以钉钉子精神一项一项抓落实、一步一个脚印向前走,县域整体环境质量迈上新的台阶。污染防治工作开展情况如下:
一、主要推进措施及成效
(一)提高政治站位,树立绿色发展理念。一是领导高度重视。县委、县政府始终坚持把绿色发展作为立县之本,发展之机,把生态环境保护作为重中之重,持之以恒地将生态环境保护各项工作抓牢抓实。瞄准生态立县的发展定位和建设生态强县的发展目标,坚持以保护生态资源为前提,以绿色产业崛起为主线,强力推进各项工作落实。二是建立长效机制。认真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调整了由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的.环境保护委员会,构建起党委、政府统揽全局,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全社会齐抓共管的大环保工作格局。共召开20多次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重点研究解决了一批群众关注的重点难点问题。完善了各项考核机制,建立健全管理台账,实行环境保护目标分级管理。坚持问题、目标两个导向,按照《萧县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及责任清单》,重点开展了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和环保督察整改专项行动。截至目前,所有工作均按时限稳步推进,为我县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奠定了坚实基础。三是积极主动作为。始终坚持生态立县、生态优先原则,将环境保护工作列入县委和政府工作报告中,做到在发展中保护、在保护中发展。切实把生态文明思想建设和产业结构调整、构建和谐社会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实现经济、生态、社会三者利益的有机统一和协调发展,取得了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二)以落实重点举措为抓手,坚定不移防治大气污染。一是组织大气办成员单位做好工业大气污染治理、“散乱污”企业整治、燃煤锅炉整治、餐饮油烟污染治理、重型车辆管控、建筑道路工地施工扬尘治理等工作。特别是近期开展的燃煤锅炉和餐饮油烟专项治理行动,震慑了环境违法行为,取得了良好成效。二是严格实施重点排污企业特殊天气情况下的停产、限产措施,切实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三是严格执法,出动执法车辆20xx余台(次)、执法人员4000余人(次),持续加强对排污企业监管,确保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大气污染物达标排放。四是引入第四方监督,加强重点企业大气在线监测设施运行管理,确保监测数据的及时性、真实性和有效性。五是聘请第三方机构专业指导的联动机制,抽调人员,采取“日分析、日通报、周调度”工作机制,积极配合第三方机构对大气污染源24小时监测,并及时处理。
(三)以细化任务分解为重点,大力推进水污染防治。一是加大城区雨污管网错节、漏接、混接工程建设。目前,县城管局正在对错节、漏接、混接现象进行全面排查,确保精准施策。加强入河排污口监管,确保龙河出境断面水质达到省考核目标要求。1-11月份,水环境质量指数全市排名第一,获得市级奖补资金550万元。二是全面推进农村黑臭水体现状排查,现状调查已通过专家论证,为下步深度治理奠定了基础。三是积极推进美丽乡村污水处理站提升,第三方正在进行精准治理。四是加大对企业污水处理设施的监管,确保污水处理设施稳定运行、达标排放。五是开展“千吨万人”水质监测,准确掌握水质状况,确保饮用水安全,今年监测数据已按时上报,全县水环境质量实现持续好转。
(四)以强化风险防控为目标,深入实施土壤污染防治。强化农用地土壤风险管控,深入实施涉镉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排查整治行动。加强危险废物监管,严厉打击危险废物非法跨界转移、倾倒等违法犯罪活动,开展了4次专项执法检查,查处和清理9处非法固废堆放点。完成了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定工作。重点企业用地信息调查工作前期入户信息采集工作已全部结束,全县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稳步推进。
(五)定期调度,全力推进中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20xx年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交办信访问题29个、反馈问题1个,已全部完成整改销号。20xx年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信访问题95个已全部完成整改销号,反馈问题29个,已完成整改销号28个,其余要求20xx年底完成的1个整改完成已验收,待销号。第五批省交办“N”类突出环境问题未完成整改1个(新庄镇外地倾倒固体废物问题),生态修复12月17日已进行公开招投标,第三方已进场开展修复工作。同时,现案件在侦办阶段,待完善相关手续后,依法依规启动生态损害赔偿工作,20xx年7月底前完成整改销号。
(六)大力开展环保专项行动,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今年以来,我县认真开展环保专项行动和大排查活动,共检查企业500余家(次),检查污染防治设施650余台(次)。停产整治企业6家,约谈7家,查封扣押2家,涉嫌生态环境违法案件移交公安机关实施行政拘留2起,立案查处214件,处罚865.1余万元。
(六)强力助推绿色发展。今年以来,我县进一步加大了对新、扩、改建设项目执行环评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按照审批分类分级要求,共审批建设项目79个(其中报告书4个,报告表75个)企业自行网上登记备案490个。
(七)排污许可全覆盖工作顺利推进。按照生态环境部统一部署,县生态环境分局成立排污许可工作领导小组及专班,强力推进排污许可全覆盖工作。截至目前,已完成发证及登记企业750家,超额完成时序进度。
(八)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顺利通过国家和省、市级核查验收。全县共落实入户调查工业企业726家、农业源268家、集中式污水处理厂32家、危险废物集中处置单位1家、生活垃圾处理厂1家、入河排污口18处、生活源锅炉8家。污染源普查工作圆满完成,为我县的经济社会发展、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制订、污染防治等提供了科学依据。
二、存在问题
一是大气污染防治任重道远。城区建筑、道路施工工地未严格落实“六个百分之百”;城区汽车尾气冒黑烟现象依然存在;城区仍有重型车辆驶入;散煤销售、运输未能得到彻底根治;园区异味未能得到有效治理,空气质量排名靠后,这些都是近期亟待解决的问题。
二是水环境质量改善任务艰巨。城区污水管网,特别是老城区雨污管网尚不健全,城区生活污水入河现象还不能彻底解决,导致汛期泄洪排涝期间对龙河水质影响较大,直接影响年度地表水考核成绩;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工作点多面广,治理任务重,难度大;镇村污水处理场站建设进展缓慢,至今未完成整改销号。
三是农村环保工作依然薄弱。部分乡镇规模养殖场治污设施不完善,污染周边环境的现象依然存在;镇村垃圾收集处理制度不完善,焚烧秸秆、树叶、杂草等现象未得到有效解决。
四是环保督察问题整改有反弹现象。个别职能部门敷衍整改,中央、省环保督察交办问题整改完成后出现反弹,造成不良影响。
三、20xx年工作预安排
(一)聚力聚焦打赢蓝天保卫战。巩固城市扬尘精细化管控,加强建筑工地、拆迁工地及城郊道路扬尘污染防治,组织实施扬尘管控专项督察;突出抓好烟花爆竹禁放、露天禁烧、散煤禁燃;加强区域应急联动,积极应对重污染天气,夯实应急减排措施,突出重点时段,实施20xx-20xx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
(二)持续接力打好碧水保卫战。深入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加大区域联防联控,严格执行《宿州市地表水断面生态补偿暂行办法》。抓好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实施饮用水水源地及周边区域环境综合整治。进一步推进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试点工作,推进乡镇、省级美丽中心村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排查整改工作,开展地下水污染防治。推动工业园区提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并稳定达标运行。
(三)稳扎稳打推进净土保卫战。贯彻落实土壤污染防治法,持续实施《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深入开展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推进疑似污染地初步调查工作,开展污染地块风险管控、污染治理,加强建设用地、污染地块再开发利用准入管理。深入开展固体废物大排查整治行动,着力提升固体废物监管、处理处置、风险防范能力。
(四)强化问题整改销号。强化调度督办,定期开展“回头看”,分出轻重缓急,加大明察暗访频次,特别是对疑难复杂问题,集中力量实施点对点调度。同时,加强对问题整改的指导,确保第一轮中央和省环保督察问题整改任务全面完成。
(五)积极谋划“十四五”重点工作。认真做好“十四五”生态环境规划及重点领域专项规划编制工作,谋划生态环境保护目标指标、主要任务、保障措施,研究提出重大工程、重点项目。
(六)严格督查考核问责。持续加大对污染防治攻坚工作的考核力度,对因工作不力、履职缺位等影响年度目标任务完成的有关单位和个人,将严格实施环保“一票否决”,并按照《党政领导干部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进行责任追究。
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情况汇报15
今年以来,城东区坚持把生态环境保护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坚决落实省、市各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决策、部署和要求,认真贯彻执行相关法律法规,以“大气污染治理”、“国省道交通沿线和旅游景区及周边环境整治”、“创模”、“创森”等重点工作为抓手,不断加大治污减排力度,全区大气环境、水环境、声环境质量得到明显改善。
(一)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方面的法律法规和各项政策措施的宣传和贯彻落实情况
以各项环保法律法规为依据,加大环境执法力度,集中整治重点污染行业和重点区域的环境违法行为,充分发挥“环保110”投诉热线作用,及时受理群众投诉和信访,按照有案必查,有查必有果的原则,妥善处理131起污染举报案件。严格按照政府《关于“十二五”期间森林采伐限额及强化管理工作的通知》和省林业厅《关于青海省“十二五”期间森林采伐限额使用管理办法(试行)》,加强林木采伐监督,发现问题,及时纠正,至今未出现超额采伐现象。林地变更登记及时,各项工程建设征占用林地审查率100%,各项审批规范,基础档案完善。
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加大违法建设打击力度,截至目前,拆除违法建设143户、3.82万平方米,在一定程度上扼制了违法建设泛滥的势头,为项目实施创造了良好环境。每年结合“六五”世界环境日、“创模宣传日”、创建“绿色学校”等活动,通过设立宣传咨询点,发放环保知识手册,现场办公受理污染投诉等方式,广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以及水、气、声等污染防治法》等,组织学校学生、社区群众开展“废弃物手工大赛”、“环保书画展”等主题活动,并对企业负责人进行了环保法律法规知识培训,让环保走进校园、走进企业和群众生活,使环保行动落实到学校、社区和家庭,全区上下人人关心环保、人人参与环保的氛围日渐浓郁。
(二)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重点工程推进情况
2014年,全区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重点工程共9项,总投资2560万元,其中包括湟中南路西侧游园等绿地景观提升改造,青藏花园南北门、湟中南路东侧等绿地及花街建设,路家庄、友谊、林家崖新村绿化,南北两山生态区补植补栽、煤改气项目等。截止8月底,已完工8项,累计完成投资1866.3万元。今年我区共完成计划内外燃煤锅炉整治任务74家81台107.95蒸吨,已落实“煤改气”专项补助资金1078.3万元,切实减轻了困难群众的经济压力,将市委、市政府的为民办实事项目落到了实处。
(三)在资源开发和工程建设中,勘探、开采和环评审批手续办理情况
按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名录》对建设项目实施分类管理,认真做好审批工作,严格把关,对8个建设项目进行了环境影响评审(青海金达莱商务宾馆建设项目、青海健翔熠鑫酒店、联合佳缘居住小区建设项目、青藏高原清真牛羊肉系列精深加工制品生产线建设项目、西宁庆康骨科门诊部建设项目、青海成明年产6000吨钢结构加工生产项目、青海金沙滩矿砂设备制造加工4320台生产加工项目、青海振兴实业有限公司铝包木门窗加工生产线建设项目)。同时,开展了“三同时”执行情况专项检查,验收1家(青海振兴实业有限公司铝包木门窗加工生产线建设项目),确保辖区建设项目环评执行率、“三同时”执行率均达到100%。
(四)对影响生态环境保护的重点部位、重点项目、重点企业、重点行业的监管执法和长效机制建设情况
我区紧紧围绕生态环境保护中心工作,以大气及水污染防治日常环境监察为抓手,深入推进“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3个重点执法检查,对重点污染源进行每月不少于一次,一般污染源每季不少于一次的日常监察,同时将环境监察与“环保110”投诉相结合、与建设项目“三同时”监察相结合、与排污费征收工作相结合,使各项环境监察工作有机整合,显著提高了工作效率。同时,不断健全处置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应急机制,制定完善了《西宁市城东区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建立了区、镇(办)、企业三级环境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全面提升环境监管效能,为维护辖区环境安全和改善环境质量提供了有力的执法保障,并将此项工作作为常态化的重要任务,完善组织机构,建立长效机制,纳入年度考核重要内容。
(五)企业生产过程中,节能减排和淘汰落后产能的政策措施落实情况
根据市环保局下达的总量控制计划,制定下发了《城东区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分解计划和实施方案》,将指标分解到排污单位,并对排污单位实施量化管理,建立了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增减项目原始台帐,定期对其污染物排放情况进行跟踪检查,督促排污单位采取防污减排措施,确保总量控制,从源头抓起,通过结构减排、工程减排和管理减排三大举措,今年我区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量均在控制指标范围内;结合八部委《打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生活专项整治活动》,淘汰落后的'生产工艺,对违法排污企业进行关停。并从政策咨询、手续办理、资金申报等方面强化跟踪服务,积极支持企业实施节能减排改造项目,先后实施了青海新型建材厂新能源技术及产品应用项目,青海百德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沼气发电项目,促进企业实现绿色发展。
(六)重点区域大气、水污染防治及重点工程实施情况
1、大气污染治理工作。
资金投入。去年以来,我区累计投入大气污染防治资金2000余万元,购置了机械化清扫车等环卫清扫设备,硬化了重点扬尘污染道路,购置了覆盖滤网、整改了辖区内管网覆盖到位的燃煤锅炉,基本改造完成辖区内餐饮单位煤油烟污染,提高绿化覆盖率,包括湟中南路、青藏花园、路家庄、友谊、林家崖等绿化及南北两山生态区补植补栽,有效消除了一些大气环境污染源,起到了立竿见影的效果。
施工工地扬尘控制。按照建筑工地扬尘污染治理“五个100%”要求,对辖区拆迁工地24家,建筑工地108家进行了拉网式的反复检查,要求每个工地交压保证金100万元,对达到“五个百分百”要求的,允许其开复工,达不到环保要求的,坚决关门整治,并对已开复工的96家建筑工地进行了专项整治和规范。
道路扬尘管控。组建了3个渣土挖运公司(正源、银海、东盛),要求所有渣土运输车辆安装GPS装置,实现渣土挖运集中管理。设立南山路、互助路、宁互路3个固定及流动车辆检查点,从源头控制渣土车辆覆盖情况、是否带泥上路、有无准运证、是否超载等行为,累计处罚违规车辆3500余台;我区现有17台洒水车,4台喷雾车,统一由环卫公司管理,分别对辖区33条道路进行喷雾、洒水降尘。划分路段编排安排扫路王与清扫员配合进行大清扫,每日结合气候变化安排喷雾、洒水车进行喷洒作业,按计划增减喷洒频次。重点加大果洛路、湟中路、互助路、南山东路等路段的洒水频次。每日每台平均洒水频次为7次,每日平均洒水量为1315吨,共有5个取水点(南山路、滨河路、八一路、互助路、德令哈路)。
企业、煤场扬尘治理。根据市政府安排,我区不保留和设置堆煤场所。我们对不符合大气环境污染管理规定,缺乏必要硬件设施的9家露天煤场、2家弃土场、5家中小企业实施了关停或限期关停。目前,我区二级煤炭销售网点正在建设。
煤改气、餐饮业治理工作。今年我区共完成计划内外燃煤锅炉整治任务74家81台107.95蒸吨,已落实“煤改气”专项补助资金1078.3万元;完成餐饮业305家餐饮单位煤(油)烟整治,为积极进行整改和存在整改资金困难的100家个体餐饮单位争取专项补助资金12万元,切实减轻了困难群众的经济压力,将市委、市政府的为民办实事项目落到了实处。
根据统计资料显示,1-9月份,城东区空气质量基本以优、良为主,东区在四区中排名1月份为第三,其余8个月中5个月排第一、3个月排第二,空气质量排名逐月攀升。
2、水污染防治工作
针对乱排乱放现象,按照“水质达标、河面清洁、河岸绿化”的工作目标,制定了《2014年度湟水河流域(城东段)水污染综合整治工作方案》、《西宁市城东区河道“河长制”管理工作制度》和《湟水河流域(城东段)排污情况巡查制度》,组织人员每周对湟水河五一桥至小峡口段河道巡查一次,拆除了湟水河沿岸拥军巷绿化带两侧搭建的2座临时旱厕,取缔了育才小学南侧、湟水河岸北侧2个私设的违法排污口。对湟水河流域(城东段)、沙塘川流域涉水企业的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污染物排放方式等情况进行了检查,共检查涉水企业14家,涉及排污口16个。针对5家污水处理设施不完善的企业,限期完成整改,确保污水达标排放。
投资1000余万元实施了王家庄防洪渠改造、沙塘川河治理及四边绿化、沿街景观建设、小区游园等工程。其中中庄渠改造项目是湟水河流域(西宁段)综合治理的组成部分,区政府投资260万元妥善解决了13户被拆迁户的安置问题,配合市湟管委全面完成了河道清淤、环境整治、地下排污、绿化改造、景观建设等工作。
(七)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和国省道交通沿线、旅游景区及周边环境整治情况
1、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工作。
进行了2012年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项目的续建,朱家庄村、韵家口村、泮子山村、傅家寨村一期生活污水管网工程完工并通过市级、省级验收,傅家寨新村二期因年内不能实施,其生活污水管网工程亦无法施工,区政府已报请省、市环保部门调整项目,目前正在等待批复下达。
2、国省道交通沿线、旅游景区及周边环境整治工作。
按照《西宁市国省道交通沿线和旅游景区及周边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要求,投入资金4000余万元,完成宁互高速公路两侧景观整治、辖区破损路面修补及破损楼体墙体的粉饰美化和街道绿化补植等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同时,组织公安、城管、工商等部门,对马步芳公馆周边、东关清真大寺周边乱摆摊设点、无证经营、沿街乞讨等问题进行了集中整治,景区环境已大为改观。
3、城乡结合部环境整治工作。
在新村建设中,先后落实农村奖励性住房建设、农村危旧房改造、9村人饮安全工程、6村道路硬化和绿化、友谊村新型农村社区项目、泮子山村“三集中”建设项目、团结村300户节能示范项目等惠农政策,落实专项资金1.2亿元,有力地加快了城乡一体化建设。
目前,全区15个行政村城市化住房建设已推进到14个村。城市化环境卫生管理工作稳步推进,卫生保洁员和保洁设施配置齐全,村庄生活垃圾收集设施已初具规模,村庄产生的生活垃圾均能够日产日清,村民居住环境得到全面改善。
存在的问题
(一)大气环境质量形势依然严峻。辖区建筑工地、拆迁工地多,仍有部分建筑工地达不到扬尘污染治理“5个100%”要求;个别道路清洁洒水频次不足,道路扬尘污染问题依然存在;渣土车辆绕行逃避检查的情况比较突出,黄标车限行方面缺乏强有力的惩戒措施;城乡周边地区燃煤面源污染还十分突出。
(二)环境基础设施仍不完善。辖区城乡结合部污水管网未覆盖,污水不能做到全收集;排水管道雨污合流,污水直接入河,加剧了河道污染;
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扎实推进大气环境综合治理工作
继续深入开展“煤改气”、餐饮业煤(油)烟治理等污染整治工作,控制烟尘、油烟、异味等污染,削减工业废气和粉尘污染,加强对道路扬尘和建筑施工扬尘的监管,严禁焚烧垃圾、枯枝落叶、农作物秸秆,从源头控制大气污染,同时,坚决关停取缔各类污染型中小企业,并加强监管,防止死灰复燃,确保全区空气质量优良率达到60%以上。
(二)着力改善湟水河流域环境质量
全力抓好湟水河(城东段)水污染防治工作。按照“全测控、全收集、全处理”的整治工作要求,采取有效措施逐步完成辖区26条未划分功能区小河流、沟、渠的综合治理;积极推进雨污分流工程建设,实现城区排水系统雨污分流全覆盖。
(三)坚决落实环评和“三同时”制度
严格落实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严把项目准入关,坚持关口前移,针对重点行业、敏感区域和敏感项目,集中力量抓好项目验收的管理,建立健全环保验收全过程管理制度。
全方位落实“三同时”等各项环境监管制度,进一步健全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工作机制。对环保设施不能与生产设施同步运行的项目,决不允许试生产。建立健全现场督查机制,全面扭转“重审批轻监管”的局面。
(四)切实解决影响可持续发展的环境问题
一是继续增强环保“110”投诉举报热线服务效能,扎实做好环境污染投诉和环境信访工作,切实做到件件有回复、事事有着落。
二是精心组织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集中解决一批影响群众健康和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
三是加强环境应急管理工作,组织开展环境应急演练,提高防止和妥善处置突发环境事件的能力。
(五)不断加大农村环保工作力度
落实好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项目,有效遏制农村垃圾、污水、秸秆、畜禽粪便等多方面的污染,统筹解决好农村生活面源、工业等层面的环境问题,通过开展农村环境连片整治,整合部门力量,优化资源配置,形成齐抓共管的农村环保工作机制。
(六)为保护环境营造良好氛围
大力宣传环境治理和环境保护先进典型,加大违法排污单位的曝光力度。继续充分发挥报刊、宣传册和公益广告的作用,开展环保法律法规、环境科学知识的系统宣传,使环境保护成为一种社会共识和社会行为。以社区和学校为重点,深入开展绿色创建活动,让绿色、低碳消费成为全体公民的自觉行动,形成全社会共同推进保护环境的新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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