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有效防疫措施1
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实施省应对病毒肺炎疫情分区分类防控工作指南的通知》精神,按照分区分类标准,我县属于无现症病例区。为贯彻落实科学防控、精准施策工作要求,坚持“严防输入、严阵以待”的防控策略,切实维护经济社会秩序,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措施。
一、医疗救治与防控
1.完善医疗救治、疾病控制工作预案,确保卫生应急工作机制顺畅高效。做好医疗机构人员防控、诊疗、院感控制等业务培训。
2.加强病例监测发现。各医疗机构加强预检分诊和发热门诊监测工作,开展不明原因肺炎和发热等病例排查和报告,全力做好对发热病人的监测和回访服务工作;辖区内各个体诊所、门诊部、村卫生室和药店对一般感冒患者严格进行信息登记,对发热、咳嗽病人一律登记并报告相关职能部门,同时转介至县内设有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就诊。
3.进一步完善隔离救治定点医院,建立病例转运机制,继续将酒店作为密切接触者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场所。
4.加强对确诊/疑似病人、一线医护人员、被隔离家庭的关怀慰问和心理疏导,帮助解决疫情防控期间遇到的生产生活问题。
二、信息告知
5.采取多种途径向公众就诊信息,引导出现呼吸道症状无发热患者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镇卫生院(分院)就诊,发热患者到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
6.每日依法本县防疫信息,提示出行、旅行风险。
7.建立信息共享公开机制,密切关注周边地区疫情动态,加强分析研判和风险评估。
三、交通卫生检疫
8.继续开展兴华客运站、火车北站卫生检疫工作,设立交通检疫站,配备医疗物资和专业人员对发热、上呼吸道感染症状等病人全面排查;对通行车辆上所有人员开展“一查一测两问”,即查身份证,测体温,问出行轨迹、问居住史,实行一人一登记,确保信息完整,严防疫情输入。暂停往来省内社区爆发区、局部流行区和外省疫情严重地区的客运班车和旅游包车。
9.继续加强交通卡口设置和检测工作。高速公路境内出入口,国、省干道及县道因疫情防控需要,设置9处交通检疫站点。疫情防控期间,交通检疫站点坚持“每车必查、每人必检”的原则均实行全天24小时值守。高速路出入口检测点严格实行“一检多认”,对持有省交通运输厅统一制发的“今日体温已测”标识车辆免检放行。交通检疫站点对通行车辆上所有人员均进行体温检测;对市外车辆开展“始发地、目的地、是否有与湖北籍和确诊、疑似病例人员接触史”等询问工作;对省外车辆驾驶员做好详细登记。
10.保障邮件快递“最后一公里”投递顺畅。各小区要设置快件箱或划定特定区域收派快件。快递员体温检测正常,佩戴口罩后方可进入指定区域收派件。
四、人员排查和人群聚集限制
11.对返乡回流人员和旅游、务工、经商等人员,采取网格化管理方式,进行全面排查和信息登记,由社区、村社通知其尽量减少与他人接触,自我监测体温及身体状况。
12.对来自省内外疫情较重地区的上述人员实施信息登记、健康监测和14天居家隔离观察,落实责任人和健康监测制度。
13.继续停止群体性聚餐(含农村自办群体性宴席),严禁扎堆聚会、聚餐娱乐、走亲串友等人群聚集活动。继续停止大型群众性活动,包括:演唱会、音乐会、文艺演出、大型体育赛事、庙会、集中赶场、展览、展销、展会和人才招聘会等。
14.鼓励使用大数据、人工智能、无人机等科技手段,排查掌握人员轨迹、进行身份识别和体温测量等。
五、公共卫生和健康教育
15.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按照国卫创建片区责任,各镇(街道)及二十五片区开展日常疫情防控巡查和督改工作。全力推进“六镇联创国家卫生乡镇”,突出城乡环境整治和家庭卫生“大扫除”,加大环境卫生专项整治力度,特别要严格对人群聚集的公共场所、公共厕所进行清洁、消毒和通风,把环境卫生治理措施落实到每个社区、单位和家庭,防止疾病传播。
16.加强健康宣教。有针对性地开展健康提示和就医指南,开展肺炎等传染病全民防控知识宣传,广泛深入发动群众参与防控工作,科学指导群众正确认识和预防疾病,引导规范防控行为,做好个人防护,尽量减少聚集活动,出现症状及时就诊,引导群众尽量不去疫情较重地区。
六、应急物资保障
17.严格落实应急物资储备制度。充分做好医用器械、防护用品以及粮油等应急物资和民生物资的储备工作。加强对民生物资重点品种供应量的监测,保障物流渠道畅通。
18.全县实行应急物资统一调配,重点保障医疗机构、交通卡点、村(社区)、监管执法等一线人员。
19.开通应急防疫物资和基本生活物资运输“绿色通道”,组织物流快递企业保障运输,对运输车辆不停车、不检查、不收费,保障优先通行。
七、经济运行
20.在采取积极落实防控措施、保障员工健康、确保安全生产前提下,分类施策,灵活安排,尽快组织企业自行复工复产,尽早恢复正常生产经营,保证本地区正常经济社会的运行。
21.酒店(内设茶座、健身房、洗浴按摩等除外)、购物中心、批发市场、农贸市场、超市、便利店、药店、餐饮、理发等在合理安排营业时间,落实人员体温监测、出入佩戴口罩等措施后方可营业。使用空调的场所,应符合《肺炎流行期间办公场所和公共场所空调通风系统运行管理指南》的要求,确保通风安全。提倡预约服务,服务场所不设置等候区,严禁聚集扎堆。
22.协调防护物资、土地、资金、用工和水电油气运等要素保障,推动重点项目尽早开工复工。
23.暂不举行现场开工仪式、签约仪式等投资促进活动。
24.强化落实用工单位(企业、个体户等)对外来务工人员排查和监管的主体责任。鼓励优先使用县内员工,确需使用市外人员的,需严格执行向镇(街道)报备,提供《外出务工人员健康申报证明》,接受镇(街道)管理。
25.企业认真落实防疫要求,加强内外环境整治,严格落实人员分类管理规范,员工食堂严格执行分散就餐,做好防疫物资准备。通过错峰上班、弹性工作制等多种方式,降低工作场所人员密度。建立日常清洁、消毒、通风、体温监测制度,坚决防止带病上岗。
八、市场供应和监管
26.实行市场自由供应,加大粮油、肉菜、蛋奶、水果等生活必需品货源生产、采购、调运、配送和门店供应,满足居民生活必需品消费需求。
27.确保城乡居民用水、用电、用气正常供应,通信网络正常运营和监管。
28.确保应急物资生产、运输企业水、电、气的需求和成品油供应。
29.疫情期间,严禁任何形式的野生动物交易行为。
30.加强对活畜禽市场的排查消毒,继续暂停县城中心城区活畜禽交易及宰杀经营行为,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九、社会秩序
31.保障正常经济社会生产所需交通运输公共服务全面平稳运行。倡导居民采取私家车出行方式。
32.继续延长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景区、旅游度假区、KTV、网吧(咖)、茶楼、宗教场所、洗浴按摩、健身房、电影院等公共场所关闭时间,视疫情情况确定开放时间和要求。疫情期间推行线上服务方式。
33.全县中小学、幼儿园及校外培训机构未经上级有关部门同意不得开学开训。开学前做好隔离医学观察场地、人员、物资等防控准备工作。
34.学校、托幼机构对全体师生进行健康晨检、午检,对因病缺勤学生追踪随访和登记报告,对外地返校师生进行排查,对来自省内外疫情较重地区师生实行14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
全面有效防疫措施2
学校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维系着师生健康,是教育教学工作有序开展的保证,事关校园稳定和学校安全。为切实履行好疾控中心工作职责,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传染病疫情防控工作责任及责任追究制度。
一、责任目标在发生重大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学校要在第一时间启动传染病防控预案,全体职工全力参与应急处置,及时把患者送到医院接受治疗,班主任通知到家长配合治疗,确保疫情得到有效控制,把危害降到最小。
二、实行学校领导班子成员分工负责制和岗位责任制校长是履行疾控工作职责的第一责任人,具体负责传染病疫情防控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部署、应急处置工作方案的制定,应急工作人员的调度和队伍组建,资金与应急物资保障,部门协调等方面工作。分管安全的副校长是履行传染病疫情防控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职责的具体责任人,参与防控工作方案的制定并具体组织实施,指挥并参与传染病疫情防控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置、现场调查、提出控制策略与措施等工作,随时把握工作动态,及时整理报告工作信息,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落实到位,校医负责传染病疫情防控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中的纪律监督和责任追究工作,积极协助分管领导督促检查防控方案的落实,参与重大传染病疫情防控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各班班主任是传染病疫情防控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在各自岗位上抓好中心防控工作方案的落实,熟悉掌握传染病疫情防控策略,开展疫情及卫生事件风险因素评估,加强疫情监测检验,及时反馈报告疫情信息。要在传染病防治,特别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上给中心领导当好参谋,给科学决策提供依据。
三、责任追究严明纪律,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无论哪一个环节出现问题,影响防控工作开展的',或在工作中造成恶劣影响的,将按照《传染病防治法》和严肃处理。
凡责任不落实,工作懈怠,处置不力、不服从安排者,严肃处理外,给予经济处罚。
1、遇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不服从统一安排调遣,或到岗不尽责的教职工,扣发当月津补贴(绩效工资)的50%,并责其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或因工作失误造成后果的作一年的待岗处理。
2、各岗位人员要认真解答群众咨询,服务不到位导致群众投诉的,每人次扣发当月津补贴(绩效工资)20元,当月被投诉3人次者,扣除当月津补贴(绩效工资)50%,年度被投诉5人次以上者取消当年评奖资格,作待岗半年处理。
3、严格执行报告制度,班主任要及时向校领导上报本班学生疫情情况,疫情报告人王志稳要及时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做到上情下传、下情上报及时准确。对于上个环节中出现错误和延误的责任人要取消当年评优资格,并给与经济处罚。
全面有效防疫措施3
为坚决打赢疫情防控攻坚战,给学生营造一个安全、舒适的生活和学习环境,保障学生身心健康,在疫情防控期间加强校规、校纪、维护校园安定团结,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1、疫情防控期间学生进入寝室必须遵守寝室管理制度,按规定的床位入寝,未经许可,不得擅自调换寝室及床位,服从寝室管理人员的管理。
2、寝室每天早、中、晚要进行开窗通风,寝室长定时到寝室管理员处领取消毒水,及时、彻底的对寝室进行全面消毒。
3、疫情防控期间,学生在寝室内减少外出,尽量不到人员密集、空间密闭的场所。如必须外出,则须进行出入登记、体温测量,并戴好口罩等,做好个人防护。不准随地吐痰,乱扔果皮纸屑。严禁在楼道内泼水、烧纸。不得向楼外乱扔垃圾、杂物。
4、禁止在楼道内大声喧哗、打闹、追逐。疫情防控期间,减少寝室与寝室之间的串门、聚会等交流活动,建议多利用电话、微信等方式进行沟通交流。不得在楼内及寝室内吸烟、喝酒、打牌等。
5、疫情防控期间,谢绝校外人员来访。特殊情况下,须经学校批准,不允许非住宿人员进入寝室,对住宿学生,实行一人一卡,如私借门禁卡给他人或私留宿非住寝人员,一经查实,将上报学校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6、讲卫生,勤洗手,注意休息,注意穿衣保暖,适当锻炼,良好的卫生习惯及良好的身体状态是抵抗病毒侵袭的重要法宝。节约用水用电,离开寝室时要检查好电源等设施,寝室严禁使用热得快等烧水设施。
7、严格遵守寝室作息时间,按时就寝和起床。积极配合寝室管理员做好体温监测工作,如有发热、咳嗽或其他身体不适情况,请及时报告寝室管理员及班主任老师,配合做好隔离防护工作。
8、住寝同学有疫区人员接触史或15天内有外省返校人员的,请及时向寝室管理员及班主任老师报告,配合学校做好信息上报等后续工作。
9、为了自己及他人的健康安全,请同学们自觉遵守防疫期间的相关规定,相互监督提醒,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向班主任及学校报告。
10、积极配合学校开展各项疫情防控工作,做到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和健康生活方式。
全面有效防疫措施4
为了加强新冠肺炎疫情期间的学生管理工作,确保学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疫情期间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一、严格执行体温晨晚检制度
晨、晚检实施“日报告,零报告”制度。每天上午12点前、晚上7点之前,各班班长组织本班同学测体温,通过易班app的“校本化轻应用”,组织本班的学生完成发烧、咳嗽、乏力等相关症状检测报送工作,每天下午2点、晚上8:30之前辅导员在易班后台查看检测结果,并将《湘南学院在校学生发烧、咳嗽、乏力等症状排查日报表》报送学生处工作邮箱(xx@163.com)。无发烧、咳嗽、乏力等症状,则执行“零报告”。有发烧、咳嗽、乏力等相关症状的,及时通知学生到校医务所就诊。各班班主任协助辅导员做好每天班级的晨晚检工作。(责任单位:二级学院。责任人:辅导员)
二、严格执行新冠肺炎防疫期间学生宿舍管理规定
1、学生公寓在疫情防控期间实行封闭管理,学生应遵守学校宿舍管理规定,学生必须刷卡进出宿舍,不得出让床位或留宿非本宿舍人员,不得接待校外人员到校园内或学生宿舍内活动。配合做好晚点名工作,未经批准不得晚归或夜不归宿。(责任单位:校物业公司;配合单位:后勤管理处、学生处、保卫处、二级学院)
2、注意个人卫生。进入宿舍后马上采用正确的洗手方式,用肥皂或洗手液洗手,保持双手清洁。咳嗽或打喷嚏时用纸巾、毛巾或者手肘等遮住口鼻,并及时洗手。养成不随地吐痰的好习惯,保持宿舍内卫生情况良好。如发现同学持续咳嗽、低烧、胸痛、呼吸困难等症状应及时报告班主任并去医务所就诊。(责任单位:二级学院。责任人:班主任)
3、禁止在宿舍内串门、打牌、打麻将、聚餐和聚会,严禁在宿舍里赌博、做生意、开网店。(责任单位:二级学院。责任人:辅导员)
4、保证宿舍环境卫生。每间宿舍加强通风换气,每天最少保证早中晚定时通风,每次通风时间不少于30分钟。(责任单位:二级学院。责任人:班主任)
5、禁止将宠物带进学生宿舍和宿舍公共区。(责任单位:校物业公司。配合部门:学生处、后勤管理处、保卫处、二级学院)
6、实施学生党员、校、院主要学生干部寝室包干联系制度。(责任单位:学生处(李正标)。配合单位:二级学院党总支,校团委;责任人:学生党支部书记,学生处、团委学生干部指导老师)
7、寝室内环境卫生由相关二级学院负责组织每天一次清扫,保持宿舍内清洁,不留卫生死角,责任到寝室,班主任以及联系该寝室党员、学生干部协助辅导员具体落实。(责任单位:二级学院。责任人:辅导员)
三、实行校园全封闭管理制度
管控期间实行校园全封闭管理,所有学生无故不得出校门,若特殊情况需要外出校门,必须到本学院办理出入证,出入证要通过班主任、辅导员、党总支副书记审批。在校园内(教学楼、办公楼、实验楼、食堂、图书馆、校车以及其他公共场所等)活动必须正确佩戴口罩。凡在校外参加勤工助学的同学要暂停工作;不到影剧院、健身房、游戏厅、网吧等封闭性公共场所活动;不得邀请家长及亲朋好友来校走访。全体学生应严格遵守学校关于防疫工作的有关规定,服从学校统一管理,除必要的教学和科研活动外,尽量减少校园内大型聚集活动。按时上课,不迟到、不早退,不参加未经学校批准的集体性活动。错峰到食堂就餐,提倡自带餐具,不订外卖,减少与校外人员的接触。(责任单位:保卫处:配合单位:学生处、二级学院、校物业公司)
四、严格执行新冠肺炎防疫期间学生复课证明查验制度
如出现疫情,在市、区疫情防防控中心指导指挥下,统一做好同班同学、授课教师、同层宿舍楼的同学等密切接触者的隔离工作,立即停课、待在宿舍不得外出。具体按《湘南学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预案》落实。隔离解除后,学生即可正常学习生活。(责任单位:二级学院。责任人:辅导员)
五、积极配合学校的各项防疫检查
全体学生应按照学校要求每日如实报告个人健康状况,严禁瞒报、漏报、谎报、错报、迟报。学生党员、学生干部要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积极配合学校做好防控工作。服从学校的门卫监控要求,出入校门要主动出示有效证件,进入各教学场馆、宿舍楼时配合工作人员测量体温。(责任单位(责任领导):学生处(袁青兰)。配合单位(责任领导):二级学院(副书记))
六、加强教室环境卫生清洁的管理
1、教室内环境卫生由相关二级学院负责组织每天一次清扫,责任到班级,班主任协助辅导员具体落实,没有完成追究班主任责任。(责任单位:二级学院。责任人:班主任)
2、学生处组织校学生会干部每天下午6点之前进行检查,并及时通报检查结果,没有达到要求的扣除学院当月学生工作绩效考核分数。(责任单位:学生处;配合部门:校团委、二级学院。责任人:学生处学生管理科负责人、校团委学生会干部指导老师)
七、规范自身行为。
1、全体学生应做好自我防护,保持个人良好卫生习惯,勤洗手、勤通风、勤消毒,出门佩戴口罩。积极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全体学生应积极响应国家号召和部署,遵守国家和学校疫情防控的各项规定和工作安排,积极配合国家、地方、学校的疫情防护工作,了解和掌握疫情防控知识,做到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
2、全体学生应做好学习规划,坚持学习、读书,合理安排疫情期间学习和生活,坚持体育运动,每周锻炼时间不少于3次,每次不少于30分钟;提高心理防控意识,增强心理调节能力;保持合理饮食,正常作息不要熬夜,加强营养,放松心情,以积极心态面对疫情变化,传递社会正能量。
3、防控疫情期间,要求全体学生自觉保持通讯畅通,积极配合学校学院和当地相关部门做好疫情排查统计工作,与班主任及辅导员老师保持密切联系,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上报。
4、全体学生干部、党员要认真履职,发现他人有发热咳嗽症状或疫情接触史的要及时向学院如实反映情况。组织、引导广大同学自觉遵守学校一切管理规定,并起到先锋模范带头作用。
八、加强疫情期间应急值守
实行院领导一线带班制度。二级学院每天安排一名学院领导和一名辅导员24小时在校值班。
九、疫情期间违规学生处理细则
1.违反疫情防控规定和要求,有隐瞒、谎报个人行程信息、居住地信息和身体异常状况,故意拖延迟迟不报告者,一经查实,给予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
2.有参与制造恐慌、发布不实信息、传播散布谣言造成不良后果者,视性质、情节给予警告及以上处分。
3.有不服从疫情防控需要所采取的限制出入窜访、限制聚集活动等行为者,给予警告至记过处分。
4.未申请或未获批准而擅自提前返回学校者,给予警告处分或严重警告处分。
5.有不服从学校疫情防控需要所做的工作安排、教学安排、生活安排等其它情况者,视情节和后果给予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
6.有不服从或不执行各级政府部门、社区、学校依法颁布的疫病防控命令、决定、规定,干扰疫情防控工作者,拒不执行居家隔离观察、居家医学观察指令,进入公共场所拒绝个人防护、消毒检疫、绝体温监测、疏散劝离等情况者,视性质、情节和后果给予记过及以上处分。
7.有违反疫情防控规定的其它行为者,视性质和情节轻重给予警告及以上处分。
8.有多项违纪违规行为者,按照违纪违规处分单项最高级别的加重一级处分。
9、对负有教育管理责任的相关单位和个人,进行相应的组织处理。
全面有效防疫措施5
1、施工单位要对现场全封闭管理,仅留主大门唯一通道,人车分流,防止工人随意外出将病毒带回项目部。
2、施工现场实行全封闭式管理,招录外地新来打工人员必须在未到之前提前两天填报行程轨迹、健康状况上报复核合格后方可调入,杜绝外来闲杂人员进入施工现场。
3、在疫情期间不允许风险中等区域的车辆进入现场。
4、白天及夜间安保人员必须2小时巡查一次围墙,杜绝工人翻出围墙或进入工地。
5、所有人员在疫情未解除期间不得擅自离开工地,确需离开必须在EPC项目部开具的出门证,详细说明出门事由。
6、疫情期间所有工人不得将亲戚、朋友留宿项目部。
7、隔离区、生活区、观察区均需封闭围档,严禁区内人员互相流动。
8、施工单位宿舍在附近村内的严格执行防疫管理。
9、外出人员做好签字审批后方可外出。
10、对中风险来往人员进行隔离、测温、观察等措施。
11、疫情严重或反弹期间严禁聚众饮酒、打牌等现象。
12、丰县南部新城初级中学、实验小学、开发区学校各个校区分包商必须加强对疫情防控的管理,应急的管理、演练的管理,提高防范意识,不松懈、不忽视;EPC项目组加强监督督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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