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室管理制度(汇总15篇)

文/ 星启 时间:

卫生室管理制度 1

  1.学校卫生岗位制度:当好学校领导的参谋和助手,按照上级指示和要求,结合实际,制订每学期的学校卫生工作计划,组织好全校性的各项卫生工作,经常进行技术指导和卫生监督管理。

  2.健全教育制度:结合学校教学和季节变化的特点,采取多种多样形式的健康教育。制订各项经常评比制度,认真指导和培养学生具有良好的卫生习惯,有计划培养和建立一支卫生员、红十字青少年骨干队伍。

  3.健康检查制度:定期进行健康检查、视力检查等工作,及时掌握学生生长发育和健康状况、营养状况、学习情况和学生因病缺课、因病休(退学)、因病或意外死亡等情况,认真填好学生体质健康卡、预防接种卡,建立健全学生健康档案,注意积累数据,分析健康资料。配合医疗卫生部门,有计划地开展学生常见病、多发病的防治工作,积极做好近视眼、弱视、沙眼、龋齿、营养不良、贫血、脊柱弯曲等学生常见病的群体预防和矫治工作,做好学生的小伤小病的'简易治疗和急救包扎处理。

  4.传染病管理制度:做好学生的传染病管理、预防接种登记、统计工作,配合卫生防疫部门按时完成各种接种、预防性服药。如遇学生中发生传染病,要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治疗、早消毒处理。

  5.食品卫生制度:抓好学校食品卫生工作,经常检查,督促食堂进货渠道,卫生质量。培训炊事员和供水管理员,督促进行定期体检、膳食营养和饮水卫生工作,防止食物中毒等肠道传染病发生。

  6.卫生保洁制度:指导学校开展爱国卫生活动,督促各项卫生制度落实,组织好全校大扫除,并进行评比,每天检查室内、外、大楼环境卫生,有数据记录,每月对班级进行汇总,学期结束作为班级考核依据。

  7.健康档案制度:做好学校卫生保健资料的统计工作,随时掌握学生的健康情况,建立并健全学生的健康档案,做到一人一卡。

  卫生管理相关

卫生室管理制度 2

  1、遵守工作纪律。不迟到,不早退,工作时间不脱岗。

  2、仔细填写门诊日志,按时统计上报。

  3、按规定建立各类档案,要求管理规范化。

  4、遵守无菌操作规程,坚持查对制度。

  5、保持环境整齐,落实消毒措施,坚持定期紫外线消毒。

  6、对户及家庭病床,按规定访视,体检,供应询问。

  7、帮助开展安排免疫,儿童保健门诊和开展健康教育,心理询问,慢性病管理。

  8、对疑难病症患者刚好会诊、转诊,建立工作差错、事故登记制度。

  9、遵守财会制度及药品、物品领取规定,严格保管,防火防盗。

  10、开展便民服务项目,服务热忱,耐性,按标准收费,树立良好医德医风。

  11、对病员要进行仔细检查,简明扼要精确地记载病历。

  12、加强对本卫生室的各项医疗工作的.管理。

  13、严格执行各项操作规程,加强无菌观念,杜绝医源性传播,防止交叉感染。

  14、对患者要关切爱护,看法亲善,有礼貌,耐性地解答问题。

  15、要采纳保证疗效,经济便宜的治疗方法,科学用药,合理用药,尽可能减轻病人负担。

卫生室管理制度 3

  药品质量管理制度

  1药房药品质量主要由质量药师负责,加强麻醉、精神药、毒性药品的管理,掌握药品的使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向上级报告。

  2加强药品效期管理:

  2.1注意药品效期,严禁过期药品售出窗口,对于到期限三个月内的药品做好登记并临床科室。

  2.2药品进药房后,应严格按照效期的远近,按批号分别存放,严格执行“近期先出,易变先出”的.原则,防止过期失效。

  3严格遵守贮存条件,保管好药品。根据药品性质做到密闭、低温、避光保存,以保证贮存期药品质量。

  4经常对药品进行检查,发现异常,应停止使用,并报告质量管理小组,确认合格后方可继续使用。

  5做好药品卫生工作,保证药品整洁有序。

  人员健康状况管理制度

  1凡直接接触药品的药剂人员每年应在本院进行健康体检。

  2凡发现患有皮肤病,传染病,精神病的患者,应立即调离直接接触药品的岗位。如需重返岗位必须治疗康复,并经卫生部门体检合格后办理相关手续方可上岗。

  3新进药剂人员在上岗前,应有体检合格证明。

  4凡体检合格者应建立健康档案。

卫生室管理制度 4

  一、加强医疗业务知识的学习:

  医务室医务人员在工作中应遵从医务人员医德规范,平时加强医疗业务知识的学习,每周一上午抽出2小时的时间,对上周的学生疾病情况进行小结,发现有学生普遍存在的疾病或传染病、流行病等问题,及时找出预防措施,以维护全体师生的健康和安全,并形成制度。在工作中以医院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

  二、严格诊断及治疗:

  1、医务室在为学生进行疾病的诊断治疗过程中,必须严格按正规的医疗标准进行问诊和查体,并严格按诊断标准对学生的疾病作出诊断;

  2、对于诊断明确的疾病,按治疗原则积极给予治疗:可采用各种方法给予治疗:如药物口服、肌注、雾化吸入等;对于各类损伤,严格按无菌操作原则给予清创、包扎、换药等治疗,并做好学生损伤后的功能恢复的指导和治疗(如理疗等);所有治疗方法严格按正规医疗要求进行操作,杜绝违章操作。

  3、如果诊断不明确的'疾病,医务室应积极建议学生到正规医院作进一步的检查、诊断和治疗;

  4、对于急症、危症的学生,医务室第一时间内通知班主任,校领导和学生家长,并拨打“120”急救电话,及时护送学生到正规医院进行治疗,使学生患病时能在最快最短的时间内得到医治,以免因延误治疗时间而对学生造成意外伤害事故。

  5、对于诊断明确的特殊疾病,以及学校医务室不能进行治疗的疾病,医务室应积极建议学生到正规医院进行治疗。

  三、严把用药关:

  1、医务室每次在采购药品时,必须到正规医药部门购药,以保证药品的质量;对于变质和过期的药品要及时给予销毁;并对药物进行定期检查,严格按《xx初级中学医务室药品采购保管制度》保管药品;

  2、严格按药品使用原则和治疗原则使用药品,并在使用药品时,严格按照药物的药理作用、适应症、用法和剂量等使用,并注意药物的副作用;

  3、坚决杜绝滥用抗生素,医务室只使用一般抗生素口服或肌肉注射;普通感染性疾病只使用一种抗生素,严重的呼吸道感染可以加一种抗生素肌肉注射;感染性腹泻可加服一种全身性的、抗生素;怀疑有厌氧菌感染时,可加强使用甲硝唑;

  4、治疗中注意中西药的搭配使用,以增强疗效;

  5、给学生的药物总量一般不超过2天,特殊疾病(如神经性头痛等可适当开出5天的药物),对学生在治疗过程中出现任何不适时,都要求学生要随时到医务室进行复诊;

  6、在给学生药品时,分袋包装,并清楚地写明服用方法;同时注意询问学生药物过敏史,对有药物过敏的学生建立用药档案,以备查验;

  7、在生病学生未到的情况下,原则上不售药给学生,以保证学生用药的安全。

  四、关心学生病痛:

  医务室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应该态度和蔼可亲,积极关心学生的疾病痛苦,为学生着想,对所有学生一视同仁,对于在医务室进行观察的学生按常规给予医疗护理,尊重学生的医疗隐私。树立坚守工作岗位,随时为学生服务的思想。

  五、保留学生医疗档案:

  医务室应该保存学生就诊和治疗的所有医疗档案,以防发生医疗纠纷。

  六、消除医疗隐患:

  1、坚守工作岗位:

  为了使生病的学生得到及时地诊治,即使在上课、体检、外出开会、学习、跟随学生外出训、劳技等情况下,医务室也尽可能做到一个人外出一个人留守医务室,以随时处理突发情况;在遇到台风等自然灾害时,医务室做到了校医及时到岗,随时做好预防和处理意外损伤事故的准备。

  2、对于医疗安全方面可能存在的隐患做出有效对策:

  (1)学生隐瞒病情或未对自身的疾病引起足够的重视,未及时进行治疗,使病情出现突然的变化。主要对策一是教育学生改变对待疾病的观念,提高自我保健意识;

  二是班主任要及时发现患病学生,督促其进行诊治;

  (2)学生在未进行医生诊断和指导的情况下,自行服药治疗,造成药物效果不佳,甚至用错药,贻误治疗时间,从而造成病情加重;

  对策是教育学生应该懂得就医和用药的原则意识,切实为自己的健康负起责任,提高自我保护能力;

  (3)学生对自身的意外伤害不会处理,造成处理不当,使损伤加重。其中最常见的是运动损伤的处理不当,造成损伤加重,治愈恢复时间延长。对策是加强健康教育,使学生学会基本的急救知识和常用方法,学会运动损伤的预防和处理方法,提高自救能力;

  (4)住宿学生和晚修学生的突发疾病,将突发疾病的学生按《xx初级中学学生急症和危重疾病急救处理原则理,及时护送到医院进行治疗。

  (5)对于个别学生隐瞒自己患有传染病的情况,按《xx初级中学预防学生常见病和传染病制度》给予处理。

卫生室管理制度 5

  一、在校长室的领导下以对每一个学生负责,对每一个家庭负责的原则,积极做好学生的常见病的防治工作和各项卫生监督工作。

  二、卫生室所有的药品、器械未经许可不得动用,用后及时做好记录。

  三、发现传染病立即报告校领导及有关防疫部门,及时采取预防措施。

  四、对学生一般外伤应及时处理,重症病人即送医院就诊

  五、妥善保管和使用器械药品。

  六、积极配合村防保组做好查病防疫工作。

  七、积极开展卫生知识宣传工作。

  八、定期对学生体检,健全学生健康档案。

  九、学校卫生人员应在校长的领导下,为全体学生服务,业务上受教育局体卫科的指导,每学期初制定学校卫生工作计划,期末做出工作总结。

  十、做好学校卫生档案内容的填写。

  十一、定期组织学生体格检查,对学生发育和健康状况做出比较、评价和分析,建立健全学生健康档案。

  十二、有目的有计划地向学生进行卫生知识宣传教育,培养学生良好的.卫生习惯,做好卫生员的培训工作。

  十三、做好教学、体育、劳动、设备、环境、饮食、饮水及个人等各项卫生监督监测。

  十四、积极开展近视、沙眼、肠道蠕虫、营养不良、贫血、龋齿及牙周炎疾病等学生常见病的防治。

  十五、加强传染病防治管理,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控制蔓延,负责学生预防接种和组织工作。

  十六、做好学生常见疾病和一般外伤的治疗救护或转诊工作。

卫生室管理制度 6

  坚持“以病人为中心,以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为主题”的指导思想。开拓进取,求精奉献,持续改进医疗服务质量,为就医者提供安全、快捷、舒适、合理的医疗保健服务

  1、积极完善村卫生室硬件资料的`建设

  2、积极参加每一次通知的医疗质量培训和考试,同时做好记录。

  3、认真完善医疗活动过程的各种软件资料记录。

  4、严格按照考核标准要求开展日常医疗活动

  5、认真做好各次会议记录和培训记录

卫生室管理制度 7

  为进一步加强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调动乡村医生的工作积极性,发挥村卫生室和乡村医生在为广大农村居民提供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中的重要作用,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和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结合我市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村卫生室和乡村医生队伍建设与管理工作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按照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总体要求,优化医疗卫生资源配置,进一步明确镇村卫生组织一体化管理的原则目标和乡村医生身份职责;通过合理布局和规范化建设,完善村卫生室基本设施,改善诊疗环境;积极稳妥地将村卫生室纳入基本药物制度和新农合门诊统筹实施范围,完善乡村医生补助和养老政策;强化监管与指导,规范执业行为;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强化培养培训,提高服务水平,为农村居民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

  二、原则目标

  (一)基本原则:根据区域卫生规划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综合考虑辖区服务人口、农村居民需求和地理条件,本着方便群众和优化卫生资源的原则,合理设置村卫生室;在卫生组织一体化管理中,镇街卫生院负责履行本辖区内村卫生室的管理和指导职责;贯彻预防为主的卫生工作方针,注重公共卫生服务,促进农村卫生的健康发展。

  (二)工作目标:实行“两证、四制、四统一、两独立”(《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大输液许可证》,乡村医生聘任制、工资制、养老保险制、考核注册制,人员统一调配、业务统一考核、药品统一调拨、财务统一管理和村卫生室法律责任独立、财务核算独立)的镇(街)村卫生组织一体化管理模式。各镇街人民政府及其卫生院要认真履行管理、指导、监督、考核职能,推动农村卫生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三、加强村卫生室规范化管理

  (一)完善村卫生室软硬件建设

  1、统一规范村卫生室命名。实行镇(街)村卫生组织一体化管理的村卫生室统一命名为“××镇(街道)××村卫生室”,实行农村社区化建设的村卫生室统一命名为“××镇(街道)××社区卫生室”;《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悬挂在明显位置。

  2、提升村卫生室建设标准。合理规划布局村卫生室。高标准建设村卫生室,达到“五室”(诊断室、治疗室、处置室、药房、观察室)分开和“五通”(通水、通电、通路、通电话、通网络)的目标。按照省《村卫生室建设和基本设备配置标准》,规范就医流程,完善设备配置,满足群众就近就医需求。

  3、健全村卫生室规章制度。村卫生室必须建立健全医疗护理、预防保健、传染病防治、消毒隔离、药品管理、财务管理、医疗废物处理、医疗事故防范与处理、健康教育、信息报告、人员值班等工作制度和岗位职责,做到内容全面、落实到位。

  4、加快村卫生室信息化建设。将村卫生室纳入卫生信息化建设和管理范围,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对其服务行为、药品器械供应使用加强管理和绩效考核,提高乡村医生及村卫生室的服务能力和管理水平。2012年实现村卫生室基本医疗、公共卫生、药品采购、新农合报销等信息网络化管理,逐步建立统一规范的居民电子健康档案。

  (二)明确村卫生室和乡村医生工作职责

  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等法律规定,村卫生室及乡村医生的主要职责是:采取中西医两种基本医疗方法,为农村居民提供常见病、多发病的一般诊治;对超出诊治能力的患者应急处理,及时转诊到上级医疗机构;为诊疗明确的慢性非传染性疾病患者,提供护理、家庭康复及保健养生指导。在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和镇街卫生院的指导下,按照服务标准和规范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开展健康教育;按规定及时报告传染病疫情和中毒事件,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等。协助新农合筹资、做好参合农民就诊身份核实、门诊医药费报销和公示等工作;受卫生行政部门委托填写统计报表,保管有关资料。

  (三)规范乡村医生管理

  1、严把人员资格和准入。按照《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要求,加强乡村医生执业管理,新进入村卫生室的医务人员应当具备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合理确定乡村医生配置规划,原则上每处卫生室配置2-5名乡村医生,以镇街为单位在辖区内合理调配乡村医生,实现乡村医生全覆盖。依法开展乡村医生执业考核,做到合法上岗,依法执业,坚决杜绝违法执业、超范围执业等现象发生。

  2、规范乡村医生竞聘上岗。市卫生局定期组织对乡村医生进行考试考核,考核结果作为聘用的主要依据之一。凡被聘用的乡村医生,经试用三个月能胜任本职工作的,由镇街卫生院签订聘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建立聘用关系。同时,选拔一名业务技术好、群众威信高、协调能力强的.乡村医生担任村卫生室负责人,也可从卫生院在职医务人员中择优选派。各卫生室要相对明确医疗、药房、财务、公共卫生等人员分工,基本做到村卫生室负责人与药房、财务人员三岗分离。

  3、加强乡村医生培训培养。健全完善乡村医生继续教育和培训制度,切实做好乡村医生在岗培训的组织实施、监督管理和评估。乡村医生每年免费受训不少于2次,累计培训时间不少于2周。深入推进“省卫生强基”和“市十百千”工程,每年均选派一定数量的乡村医生到镇街卫生院、市直医院进修学习。镇街卫生院要通过业务讲座、临床带教和例会等多种方式,加强对村卫生室的业务指导。支持乡村医生参加学历教育,促进向执业(助理)医师转化。

  按照乡村医生队伍发展建设规划,建立乡村医生后备人才库。通过选派人员进行定向培养和招聘医学本、专科毕业生等形式,增加乡村医生人员数量,壮大乡村医生队伍,不断完善乡村医生人员结构。要结合全科医生制度的建立,积极探索乡村医生队伍建设与全科医生制度的有效衔接。

  四、进一步加强村卫生室监督管理

  (一)强化职能部门管理职责。市卫生局要将村卫生室和乡村医生纳入管理范围,对其服务行为和医疗任务、公共卫生任务等进行监管。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和业务技术流程。明确村卫生室基本医疗服务和公共卫生服务职能,合理分配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任务量。加强对村卫生室实施基本公共卫生项目的绩效考核,并作为财政经费补助和对乡村医生动态调整的依据。完善考核方式,将群众满意度作为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加强对其服务质量和水平的监管。

  (二)强化镇街卫生院行政管理职能。镇街卫生院受市卫生局委托,负责对本辖区内村卫生室的从业人员依法执业、医疗服务任务、公共卫生开展、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等工作进行绩效考核,加强规范管理。与此同时,镇街卫生院要通过业务讲座、例会等多种方式,加强对乡村医生的技术培训,不断提升其基本医疗和开展公共卫生任务的能力。

  (三)规范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在实施一体化管理的村卫生室,全面规范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村卫生室所使用的药物由镇街卫生院实行省级集中网上公开招标采购,免费为村卫生室代购分发;村卫生室使用的药物品种、数量应每周向镇街卫生院申报采购计划,镇街卫生院要确保配送及时,并通过卫生信息网络,加强对村卫生室落实药品零差价的监督管理;村卫生室设药品管理兼(专)职人员,负责药品的保管、发放、调拨、记帐等相关工作;在显著位置将使用的基本药物名称、规格、价格进行公示,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坚决防止乱收费、滥收费和价格恶性竞争现象发生。

  (四)加强村卫生室医疗质量管理。各镇街卫生院要加强对村卫生室的业务指导和管理,每月组织公共卫生、医疗、护理、药品、财务、新农合等职能科室人员,到村卫生室督促指导工作落实情况;要加强服务质量管理,规范医疗文书书写、医务人员值班、出诊上门服务、接转诊和疫情报告等医疗卫生行为,做到接(转)诊有登记、发药有处方、收费有票据、进药有凭证、收支有明细、疫情有报告;要积极开展卫生院与村卫生室双向转诊,方便群众就医;要转变服务模式,注重和加强公共卫生工作,为农村居民提供规范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五)逐步健全新农合门诊统筹制度。按照坚持标准、稳步发展的原则,将纳入一体化管理的村卫生室全部纳入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其收取的一般诊疗费和配备使用的基本药物纳入新农合报销范围,支付比例不低于在镇街卫生院的支付比例。结合新农合门诊统筹,逐步探索开展按人头支付、总额预付等多种支付方式,利用支付政策引导村卫生室和乡村医生转变服务行为,提高服务质量。

  五、健全完善乡村医生补助和养老政策

  (一)健全补助渠道

  1、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对乡村医生提供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主要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进行合理补助,2012年起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的40%,用于村卫生室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任务补助。要根据乡村医生的职责、服务能力及服务人口数量,明确应当由乡村医生提供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具体内容,并按照绩效考核、以考定补的原则予以核拨,不得挤占、截留或挪用。

  2、基本医疗服务补偿。对乡村医生提供的基本医疗服务,其劳务补助主要由患者个人和新农合基金支付。按照《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20xx〕62号文件建立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偿机制的意见》和市物价局、卫生局、财政局《关于公布我市村卫生室一般诊疗费标准的通知》要求,村卫生室一般诊疗费(含挂号费、诊查费、注射费、药事服务成本)标准为非注射型1元/人次、肌肉注射型3元/人次、静脉注射型5元/人次,以上收费每人次仅限其中一种,不得重复收费。诊疗费由新农合支付80%,患者个人支付20%;新农合支付部分从新农合门诊统筹基金支付,实行总额控制,包干使用,超支不补。

  3、基本药物制度补助。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后,为保证在村卫生室执业的乡村医生合理收入不降低,综合考虑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补偿情况,由省、市和市财政分别承担。市卫生局应根据村卫生室执业人员的服务年限、岗位职责、学历水平、服务数量、服务质量等因素制定补助分配办法,由镇街卫生院考核发放。

  (二)完善乡村医生养老政策

  已年满60周岁的乡村医生,可按《市农村居民养老保险制度管理办法》的具体规定,领取基础养老金。随着经济社会发展,逐步建立乡村医生养老政策。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镇街要高度重视乡村医生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中的重要作用,将村卫生室和乡村医生队伍建设与管理作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落实相关政策。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强化协作配合,加大督导力度,确保各项工作扎实推进。

  (二)保障资金投入。积极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将完善乡村医生补助和养老政策、乡村医生培训以及村卫生室建设等方面所需资金纳入财政预算,确保资金及时拨付到位,专款专用。

  (三)规范绩效考核。市卫生局要按照本意见制定村卫生室绩效考核实施细则,建立乡村医生基本信息电子档案,记录乡村医生聘用、培训、考核、奖惩等情况。在市卫生局的统一组织下,镇街卫生院根据服务质量、服务数量、岗位责任和群众满意度等,定期对村卫生室和乡村医生开展绩效考核。考核结果在所在行政村公示,并作为财政补助经费核算、执业人员动态调整和收入分配的依据。

卫生室管理制度 8

  一、认真贯彻《学校卫生工作条例》严格执行《消毒管理办法》,建立消毒管理制度,切实做好各种检查器材和医疗器具的消毒工作,并接受卫生监督机构的监测评价。每周对小卖部和食堂的食品卫生进行一至二次的定期检查并作好记载。

  二、严格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按时上下班,热情服务、和蔼待人、认真负责,准确诊断用药,因限技术和设备关系,对不能治疗的病员应配合家长、老师及时送上一级医院治疗。

  三、积极开展、督促、检查、指导本校的健康卫生、妇幼保健工作,协助有关部门搞好师生体检,预防、妇女病、儿童病的普查、普治工作。

  四、药品、器具的购入应先提供购物计划,审批后,由医务室和专门人员一同办理,做到多走、多看、多问、多讲,维护学校利益,严禁做对学校利益有损害的事情,如有发现将按学校的管理制度严肃处理。

  五、要认真搞好室内环境和个人卫生,着装整洁。

  xx学校

  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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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村卫生室门诊(急、出诊)制度

  1、对病人热情接待,态度和蔼,随到随诊,缩短候诊时间。

  2、急诊病人优先就诊,门诊病人(含急、出诊)均要登记简要病史及治疗方法,书写符合要求。危重病员要立即进行抢救

  3、对急诊病员要尽快作出诊断或印象诊断,及时治疗。须转诊者应及时转诊,转诊途中必须有医务人员护送。

  4、对需要出诊的病员做到出诊及时,认真负责。出诊箱必配备实用的药械,定期检查,及时补充。

  5、严格执行门诊卫生消毒隔离制度,防止交叉感染。

  村卫生室传染病管理制度

  1、坚持预防为主的卫生方针,积极开展以除害灭病为中心的爱国卫生运动,大力宣传卫生知识,积极参与实施初级卫生保健工作。

  2、严格执行《传染病防治法》,对传染病人要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及时进行疫情处理,严格控制传染病的流行。

  3、严格执行疫情报告制度。建立传染病登记簿,做到不漏登,不漏报,及时收集可靠准确的疫情资料。

  4、对可能被传染性病原体污染的物品要随时做好消毒工作,废弃物须消毒后丢入污物桶,传染病患者要及时转院诊治,转诊后对诊治场所和病家进行终未消毒。

  村卫生室财务制度

  1、建立健全财务账册、药物账册、物资账册,建好管好现金往来账,各种账册要填写及时,定期审核。

  2、做到钱、账分管,管账与管物分开的原则。

  3、账目清楚,定期核对。物账相符,每月必须查对一次。

  4、服务收费有标准,药物明码标价公示,收取费用有凭证。

  5、认真执行合作医疗报销规定,收支账目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村卫生室消毒隔离制度

  1、严格遵守基本技术操作规程,加强无菌观念,为病人提供高质量的服务,坚持一人一针一筒制度,杜绝医源性传播,防止交叉感染。

  2、消毒液配制方法要符合要求,定期更换消毒液,并有更换记录,5—10月份每周更换两次,其余月份每周更换一次。

  3、敷料、注射器、压舌板均需高压灭菌,做到一人一换一用。

  4、卫生室每天要打扫清洁,做到桌面无积尘,墙壁无污渍,地面用来苏儿喷洒消毒。室内用紫外线消毒并记录。

  村卫生室药品管理及处方制度

  1、认真执行《药品管理法》及配套法规。加强药品管理,为医疗保健提供有效、安全、数量不少于120种的基本药物。

  2、明确药物保管分工,妥善保管特殊药物,药品放置定点定位,存放有序。

  3、药品必须从乡镇医院(所)采购,并建有药品入库验收登记簿,及时进行药品质量检查,消除变质、过期、失效药品。

  4、凭处方发药。发药时要实行复核、查对,防止差错事故的.发生。

  5、坚持合理用药,因病施治,处方书写规范,不开大处方、人情方,注意配伍禁忌,开处方要签全名。

  6、按处方定期进行药销,做到药账相符。

  7、一次性使用无菌器械,使用后毁形剪断,浸泡消毒,统一销毁并有记录。

  村卫生室妇幼保健管理制度

  1、加强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指导工作。及时为乡镇医院(所)提供怀孕妇女的消息,以便及时早做好孕健卡工作。

  2、做好产后访视工作,发现母婴有异常情况及时转乡镇医院处理。

  3、配合乡镇医院(所)做好妇女病查治工作,对患病妇女给予治疗并定期随访。

  4、对村办幼儿园、托儿所进行卫生保健业务指导,宣传保健知识。

  5、做好出生和0—7岁儿童的死亡登记上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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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严格规范门诊统筹定点村卫生室的财务管理。

  1、乡镇卫生院对村卫生室的财务要实行集中专户管理、分室核算。由乡镇卫生院会计兼任村卫生室会计记账人员、村卫生室确定一名专(兼)职人员任出纳员。

  2、票据统一印制、收入统一上交、支出统一报批。

  3、严格财务手续,补偿支出登记完整、及时,实行一支笔审批制度。

  二、村卫生室会计人员的职责:

  1、做到钱、账分开管理。

  2、做到处方、发票、药品进销台账、收支账目能够相互印证,严禁截留或坐支收入资金。

  3、出纳员对于现金、银行日记账要做到日清月结,余额于每月月底与会计人员核对;每月底系统库存药品和账面库存要进行核对,不一致找出差额和原因。

  4、出纳员要及时整理、汇总所报销的处方和登记表,月底据实填制门诊结报汇总审批表,由领导审批后报给乡镇卫生院。

  三、监督与检查

  村卫生室要加强财务管理,实行补偿信息及时公开,接受上级和广大群众的监督。各乡镇新农合经办机构要加强对门诊统筹定点村卫生室的财务监管,定期不定期对村卫生室的财务进行检查。财务管理达不到规范要求的村卫生室应暂缓门诊统筹定点,已经定点的应暂停或取消。

  下列行为属于违纪违法行为:

  1、通过篡改票据截留、挤占、挪用、贪污农村合作医疗基金;

  2、不按规定开据农合专用收据;

  3、不按时、不按规定标准支付农村合作医疗补偿待遇的有关款项或者做x账、设置账外账;

  4、不及时发放、故意扣留合作医疗就诊卡;

  5、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

  针对以上所列行为,应限期纠正,并作出相应的.追回、退还等处理。对违纪或违法行为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的处罚,按合作医疗有关规章和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触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卫生室管理制度 11

  一、医疗废物是指医疗卫生机构在医疗、预防、保健以及其他相关活动中产生的具有直接或间接感染性、毒性以及其他危害性的废物。

  二、医疗机构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为防止医疗废物导致传染病的传播和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的第一责任人,每年对本机构的医疗废物管理人员,进行相关法律和专业技术、安全防护以及紧急处理等知识的培训。

  三、在本机构内确定一名医疗废物管理工作的负责人,负责检查、督促、落实本单位医疗废物的管理工作。

  四、及时分类收集医疗废物,严格按照《医疗废物处理程序》处理,并做好各项登记。

  五、不转让、不买卖、不丢弃、不在非贮存地点倾倒(堆放)医疗废物,不将医疗废物混入其他废物和生活垃圾。不流失、不泄露、不扩散、不露天存放医疗废物,暂时贮存医疗废物的时间不超过2天。

  六、对不按规定要求处理医疗废物时,按《医疗废弃物处理条例》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卫生室管理制度 12

  一、社区卫生服务站设兼职人员负责慢性病管理工作,有社区站-居委会防治网络。

  二、根据社区普查结果,建立社区站慢病统计学资料,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

  三、按要求免费为居民建立健康档案,利用计算机对于慢性病人实行分类管理,定期入户访视,并有详细的记录。

  四、有进行防治慢性病的宣传场所,应有黑板、桌椅、录音机、电视等必备的宣教设备。

  五、针对不同人群定期举办慢病防治知识讲座;针对不同人群开展行为危险因素干预活动;要有详细的记录;定期发放慢性病宣传材料。

  六、开设慢性病咨询电话热线。

  七、社区内应有体育锻炼场所,针对不同居民制定相应的`体育锻练计划,组织慢性病人开展相关的健身活动。

  八、建立慢性病各项工作登记记录,并按要求统计上报

卫生室管理制度 13

  购进药品质量管理制度

  一、购进药品时应选择已通过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的药品批发企业作为供应商;参加药品集中招标的医疗机构应在中标企业购进药品。并索取加盖供货单位原印章的《药品生产许可证》或《药品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应对供货单位销售人员合法资质进行验证。应索取销售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和供货企业法人代表签字或盖章的销售人员“授权委托书”。并对供货企业销售人员进行网上核查。

  三、应有明确的书面质量条款合同或质量保证协议书。

  四、购进药品应索取合法票据(发票、供货清单),并做到票、帐、货相符,票据和凭证应按规定保存超过药品有效期一年,但不得少于两年。

  五、购进药品应建立真实完整的药品购进记录,药品购进记录应注明药品通用名称、剂型、规格、生产批号、有效期、生产厂商、供货单位、购进数量、购进价格、购进日期等,记录应保存三年以上。

  六、购进进口药品应同时索取加盖供货单位质量管理机构原印章的《进口药品注册证》或《医药产品注册证》、《进口药品批件》和《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或注明“已抽样”并加盖公章的《进口药品通关单》复印件。购进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规定批签发的生物制品,应同时索取《生物制品批签发合格证》复印件。

  七、购进胶囊制剂应按照政策要求向供货企业索取电子版质量检验报告书。

  药品验收管理制度

  一、验收人员应对购进药品进行逐批验收;待验收的药品应放在待验区,并在当日内验收完毕。

  二、验收药品应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对药品的外观形状、内外包装、标签、说明书及标识逐一进行检查。

  1、药品的包装和所附说明书应有生产企业名称、地址、有药品的品名、规格、批准文号、产品批号,生产日期,有效期等。

  2、标签或说明书上应有药品的成分、适应症或功能主治、用法、用量、禁忌、不良反应、注意事项及贮藏条件等。

  3、中药饮片及中药材应有包装,并附有质量合格的标志,每件包装上,中药材应标明品名、产地、日期、调出单位;中药饮片外包装应印有或贴有标签,标明品名、规格、产地、生产企业、生产批号、生产日期等。

  4、进口药品。其内外包装的标签应有中文注明的药品名称、主要成分及注册证号,其最小销售单元应有中文说明书。应凭《进口药品注册证》或《医药产品注册证》、《进口药品批件》及《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或《进口药品通关单》验收;进口预防性生物制品、血液制品应有《生物制品进口批件》复印件;进口药材应有《进口药材批件》复印件。

  三、验收合格的药品方可入柜台(货架),并在验收单上签字或盖章,并注明验收合格字样,对货单不符、质量异常、包装不牢固或破损、标志模糊或有其他问题的药品,应不得入柜台(货架)。

  四、验收药品应填写药品验收记录。

  药品保管储存管理制度

  一、应配备符合要求的底垫、货架及避光、通风调温等药品储存设施,在库药品应堆放整齐,离地距离不小于10cm,离墙顶、散热器及墙壁距离不少于30cm。

  二、在柜(架)药品应分品种按批号分开堆放。药品与非药品、内服药与外用药分开存放,易串味药品、中药材、中药饮片以及危险品等应分开存放。

  三、二类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等特殊管理的药品应专柜存放,专人上锁保管,专帐记录,帐物相符。

  四、应设置与其开展的诊疗业务相适应的药房、药库,并根据药品储存要求逐步做到设置常温库(0—30摄氏度)、阴凉库(不高于20摄氏度)、冷库(柜台)(2—10摄氏度);药房、药库相对湿度应保持在45%—75%之间,药房、药库应配备温湿度检测设备。药品养护人员,每天上下午应对药房、药库各进行一次巡行,并认真做好温、湿度记录。发现温、湿度异常,应立即采取措施进行调节。

  五、药房应做好防尘、防潮、防污染及防虫、防鼠等相应的管理工作。

  拆零药品管理制度

  一、拆零药品是指所销售药品最小单元的包装上,不能明确注明药品名称、规格、用法、用量、有效期等内容的药品。

  二、拆零药品应设立专门拆零柜台或货架,并配备必要的拆零工具,如药勺,药盘、拆零药袋等,并保持拆零工具清洁卫生。

  三、拆零后的药品,应相对集中存放于拆零药柜(架),不能与其它药品混放,拆零药品应保留原包装及标签。

  四、拆零药品包装袋应写明药品名称、规格、用法、用量、有效期等内容。

  五、药品拆零时,如发现拆零药品的内包装及外观质量可疑,应按不合格药品处理程序处理,不得拆零使用、销售。

  不合格药品管理制度

  一、不合格药品是指与国家药品标准规定不相符的药品,以下为主要情形:

  1、药品内在质量不符合国家法定质量标准及有关规定。

  2、药品外观质量不符合国家法定质量标准及有关规定。

  3、药品包装、标签及说明书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二、购进的药品经验收确认为不合格药品,不得入柜(架)使用,应及时上报当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处理。

  三、在药品储存、养护、上柜、使用、销售过程中发现过期失效、裂片、破损、霉变,药品包装标识等不符合国家规定等不合格药品,应集中存放于不合格区,做好记录,完善相关手续。

  四、不合格药品应按规定进行报损和销毁。

  1、不合格药品的报损、销毁由医疗机构负责人负责,填写不合格药品报损销毁记录。

  2、不合格药品销毁时,应采用焚烧、深埋、毁形等方法处理。

  卫生和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药房和个人卫生应符合规定要求。

  一、做到每天早晚对药房各做一次清洁,保持药房的环境整洁、卫生,无污染物及污染源。

  二、货架(柜)摆放的药品应保持无灰尘、无污染、药品摆放规范有序。

  三、在岗时应着装整洁,头发、指甲注意修剪整齐。

  四、所有直接接触药品人员应每年进行健康体检,并建立健康档案。

  五、健康体检应在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体检的项目应符合任职岗位条件要求,体检结果应存档备查。

  六、及时将不符合健康要求的人员调离岗位。

  药品不良反应(事件)报告管理制度

  一、药品不良反应(ADR),主要是指合格药品在正常用法用量情况下出现与用药目的无关的或意外的有害反应。为促进合理用药,提高药品质量和药物治疗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药品不良反应报告与监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规定。

  二、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的报告范围;

  1、上市5年以内的药品、医疗器械和列入国家重点监测的药品、医疗器械,引起的所有不良反应(事件)。

  2、上市5年以内的药品、医疗器械,引起的严重、罕见的或新的不良反应。

  三、药品器械不良反应事件主要包括药品(器械)已知和未知作用引起的副作用、毒性反应及过敏反应等。严重的药品器械不良反应主要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引起死亡;致畸、致癌或缺陷;对生命有危险并能够导致人体永久的或显著的`伤残;对器官功能产生永久损伤;导致住院或住院时间延长。

  四、一经发现可疑药品器械不良反应需详细记录、调查,按规定要求对典型病例详细填写《药品不良反应/事件报告表》,并按规定报告。

  五、应定期收集、汇总、分析药品器械不良反应信息,每季度直接向县药品器械不良反应监测中心报告,严重、罕见的或新的药品、医疗器械(事件)不良反应病例,最迟不超过15个工作日。

  各科室、药房工作人员应注意收集、分析、整理、上报本单位临床用药用械过程中出现的不良反应情况。

  患者使用药品器械出现不良反应情况,经核实后,应按规定及时报告,并上报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药房工作人员发药时,应注意询问患者有无药品不良反应史,讲清必须严格按药品说明书服用,如用药后有异常反应,要及时停止用药并向医生咨询。

  六、防疫药品、普查普治用药、预防用生物制品出现的不良反应群体和个体病例,须随时向县卫生局、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不良反应监测中心报告。

  质量事故处理报告管理制度

  一、质量事故,是指药品管理使用过程中,因药品质量问题导致危及人体健康的责任事故。质量事故按其性质和后果的严重程度分为:重大事故和一般事故。

  二、重大质量事故

  1、违规购进使用假劣药品,造成严重后果。

  2 、未严格执行质量验收制度,造成不合格药品入柜(架)。

  3、使用药品出现差错或其他质量问题,并严重威胁人身安全或已造成医疗事故的。

  三、一般质量事故

  1、违反进货程序购进药品,但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2、保管、养护不当,致使药品质量发生变化的。

  四、质量事故的报告程序、时限

  1、发生重大质量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在三小时内上报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相关部门。

  2、应认真查清事故原因,并在七日内向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有关部门书面汇报。

  3、一般质量事故应认真查清事故原因,及时处理。

  五、发生事故后,应及时采取必要的控制补救措施,并注意保留相关物证。

  六、处理事故时,应坚持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原则,并制定整改防范措施。

  药品陈列管理制度

  一、为加强药品质量管理,保证使用药品安全有效,特制定本规定。

  二、陈列药品的货柜(架)应保持清洁和卫生,防止人为污染药品。

  三、应经常检查药品陈列环境和储存条件是否符合规定要求。

  四、应按药品品种、规格、剂型或用途以及储存要求分类整齐陈列摆放和储存,类别标签应放置准确、字迹清晰。

  五、危险品不得陈列,如因需要必须陈列的,只能陈列代用品或空包装。

  六、拆零药品应集中存放拆零专柜,并保留原包装的标签。

  七、发现有质量疑问的药品,不得上架陈列使用。

  处方及处方调配管理制度

  一、为加强处方的开具、调剂、使用、保存的规范管理,提高处方质量,促进合理用药,保障患者用药安全,根据《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二、处方必须有注册的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开具。

  三、医师开具处方、专业人员调剂处方均应当遵循安全、有效、经济的原则,并注意保护患者的隐私权。

  四、处方为开具当日有效。特殊情况下需延长有效期的,有开具处方的医师注明有效期限,但有效期最长不超过3天。

  五、处方按规定的格式统一印制。药品处方、急诊处方、儿童处方、普通处方的印制用纸分别为淡红色、淡黄色、淡绿色、白色。并在处方右上角注明。

  六、处方书写必须符合《处方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七、含麻黄碱复方制剂的处方量不得大于2个最小包装。

卫生室管理制度 14

  1、坚持预防为主的卫生方针,主动开展以除害灭病为中心的爱国卫生运动,大力宣扬卫生学问,主动参加实施初级卫生保健工作。

  2、严格执行《传染病防治法》,对传染病人要早发觉、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刚好进行疫情处理,严格限制传染病的流行。

  3、严格执行疫情报告制度。建立传染病登记簿,做到不漏登,不漏报,刚好收集牢靠精确的`疫情资料。

  4、对可能被传染性病原体污染的物品要随时做好消毒工作,废弃物须消毒后丢入污物桶,传染病患者要刚好转院诊治,转诊后对诊治场所和病家进行终未消毒。

卫生室管理制度 15

  一、执行职务的村卫生室医生为责任报告人。

  二、村卫生室发现法定传染病病人或可疑病人、病原携带者应向所属乡镇卫生院公共卫生科报告。

  三、发现甲类传染病和乙类传染病中的肺炭疽、传染性非典肺炎、脊髓灰质炎、人感染高致性禽流感的.病人或疑似病人时,或发现其他传染病和不明原因疾病暴发时,应于2小时内向乡镇卫生院报告,并由乡镇卫生院进行网络直报。

  四、对其他乙、丙类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和规定报告的传染病病原携带者在诊断后,于24小时内向所属乡镇卫生院报告。

  五、报告实行一人一病一登记,一人患两种以上传染病时必须另做登记。

  六、村卫生室医生应认真学习《传染病防治法》,履行职责,对不报、漏报、迟报、隐瞒、谎报者参照《传染病防治法》有关条款给予处罚。

  七、积极配合上级业务部门做好疫情的核实工作。

《卫生室管理制度(汇总15篇)》

卫生室管理制度 1  1.学校卫生岗位制度:当好学校领导的参谋和助手,按照上级指示和要求,结合实际,制订每学期的学校卫生工作计划,组织好全校性的各项卫生工作,经常进行技术指导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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