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年,XX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和要求,谨慎、认真地履行了自身职责,依法独立行使职权,以保证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利益和投资者利益。监事会对公司经营计划、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关联交易、公司生产经营活动、财务状况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子公司的经营情况进行监督,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
一、对公司20**年度经营管理行为和业绩的基本评价
20**年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广大中小股东权益出发,认真履行监督职责。
监事会列席了20**年历次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并认为:董事会认真执行了股东大会的决议,忠实履行了诚信义务,未出现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行为,董事会的各项决议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监事会对任期内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进行了监督,认为公司经营班子勤勉尽责,认真执行了董事会的各项决议,经营中不存在违规操作行为。
二、监事会会议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5次会议:
(一)20**年4月**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公司201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公司201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公司201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关于公司2012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关于续签关联交易协议的议案》、《关于聘任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的报告》、《关于20**年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
(二)20**年4月22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20**年第一季度报告》。
(三)20**年8月22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20**年半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四)20**年**月24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2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报告摘要》。
(五)20**年12月22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关于签订日常关联交易协议的议案》和《关于调整部分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的议案》。
三、监事会对公司20**年度有关事项的监督意见:
(—)公司财务状况
公司监事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通过听取财务部门汇报、进行定期审计等方式,对公司本部、子公司的财务情况进行了检查,强化了对公司财务工作的监督。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各子公司设有独立的财务部门,有独立财务账册,独立核算,遵守《会计法》和有关财务规章制度。20**年的公司及各子公司财务管理规范,会计报表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及各子公司的实际情况。
(二)公司投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相继进行了对唐山XX有限责任公司增资扩股的项目、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济宁XX有限责任公司等项目,相关投资均履行了相应的投资决策程序,科学严谨。
(三)关联交易情况
本年报告期内,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性关联交易事项均通过了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审议,关联交易中按合同或协议公平交易,没有损害公司的利益。
四、监事会对公司20**年度情况的综合意见
(一)本报告期内,监事会成员认真履行职责,恪尽职守,通过列席董事会会议,对董事会履行职权、执行公司决策程序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所形成的各项决议和决策程序认真履行了《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是合法有效的。
(二)本报告期内,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务时能遵守公司章程和国家法律、法规,以维护公司股东利益为出发点,认真执行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履行诚信和勤勉尽责的义务,使公司运作规范,决策民主、管理科学、目标明确、不断创新,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没有出现违法违规行为。
(三)监事会认真审核了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无保留意见的20**年度财务报告等有关资料,认为报告客观的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20**年度实现的业绩是真实的,成本控制效果显著。
(四)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的意见
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按照公司实际情况,建立健全了覆盖公司各环节的内部控制制度,保证了公司业务活动的正常活动,保护公司资产的安全和完整。公司内部控制组织机构完整,内部审计部门及人员配备到位,保证了公司内部控制重点活动的执行及监督充分有效。20**年公司没有违反《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形发生。监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全面、真实的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XX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篇二
20**年,公司监事会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要求,本着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的工作态度,依法独立行使职权,较好地保障了股东、公司与员工的合法权益。监事会在公司生产经营、重大事项、财务状况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尽责等方面进行检查监督,促进了公司规范运作。现将20**年度监事会的工作汇报如下:
一、公司监事会工作情况
20**年度,公司共召开6次监事会会议,其中现场会议4次,通讯会议2次,审议议题共计11项。监事会通过列席公司董事会议与股东会议,及时提示公司在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及内部控制中可能出现的风险与问题,加强对公司重大经营决策与财务风险管控的研究,提出合理建议,增强对公司依法经营的监督。
监事会相关公告信息披露于深圳证券交易所指定媒体《证劵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劵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
二、监事会对公司20**年度有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按照规定对公司的规范运作、经营管理、财务状况以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等方面进行全面监督,依法依规对下列事项发表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召开程序、决议事项、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履职尽责情况及公司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情况进行了监督,未发现公司在履行决策程序时存在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情况。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尽职尽责,认真执行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决议,未发现上述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有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要求,未发现违反信息披露规定的情况。
(二)检查公司财务的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了监督检查,认为公司定期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无保留意见的20**年度审计报告,监事会认为审计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公司重大交易事项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重大资产收购、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监督和核查,未发现公司实施的重大经营事项存在违反法定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的情况、交易定价显失公平的情况,未发现不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的重大决策和损害公司与中小股东利益等情形。
(四)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报告期内公司内部控制的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了详细、全面的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和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能得到有效执行;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以及公司实际需要,对公司经营管理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公司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五)信息披露的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针对公司信息披露情况进行监督,定期对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进行检查,对重大事项信息披露情况进行监督。公司严格按照已经建立《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敏感信息排查管理制度》、《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的要求做好内幕信息管理以及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和报备工作,能够如实、完整地记录内幕信息在公开前的报告、传递、编制、审核、披露等各环节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未发现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药业(13.410,0.00,0.00%)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年二月二十八日
篇三
各位股东、股东代理人:
我代表监事会,向股东大会做20xx至20xx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请予以审议。
20xx年至20xx年,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和要求,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认真地履行了自身职责,积极有效地开展工作,依法独方行使职权,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股东及员工的合法权益。监事会对公司财务、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董事会重大决策程序及公司经营管理活动的合法合规性、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务情况等进行了监督和检查,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报告主要分为三个部分,第一部分是对报告期内经营及业绩评价,第二部分是监事会会议情况,第三部分是对报告期内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一、对报告期内经营管理行为及业绩的基本评价
在报告期内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广大中小股东权益出发,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各监事出席了报告期内历次董事会会议,并认为董事会认真执行了股东大会的决议,忠实履行了董事义务,未出现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行为,董事会的各项决议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
在报告期内公司取得了良好的经营业绩,基本实现了每年年初制订的生产经营计划和公司的盈利计划。公司2008至2010年度财务报告上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为:公司三年的累计主营业务收入44775277元、累计主营业务成本9863686元、累计管理费用12870236元、累计营业利润1865**15元、累计投资收益10048550元。公司三年累计净利润为29911141元。监事会对任期内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进行了监督,认为公司经营班子勤勉尽责,认真执行了董事会的各项决议。
二、报告期内监事会工作要点
报告期内为适应公司发展的新形势和新要求,适时调整每年工作的整体工作思路,完善监督职责,以提高监督水平为核心不断改进工作方式:强化日常监督,采取多种方式了解和掌握公司重大决策、重要经营管理活动及重大异常变化的情况;促进公司内部控制不断优化、经营管理不断规范:推动公司对各项法人治理制度进一步完善,实现公司整体又好又快地发展。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1、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要求,开展好监事会日常议事活动。根据公司实际需要召开监事会定期和临时会议,做好各项议题的审议工作;强化日常监督检查,进一步提高监督时效,增强监督的灵敏性;按照董事会的有关要求,认真完成各种专项审核、检查和监督计价活动,并出具专项核查意见。
2、创新工作方式,积极有序开展其他各项监督工作。充分发挥企业内部监督力量的作用;加强与股东的联系,维护员工权益;在做好公司本部监督检查工作的基础上,加大对控股子公司和参股公司的监督力度。
3、加强监事的内部学习。加强调研和培训,推进自身建设,开展调查研究;跟踪监管部门的新要求,加强学习和培训,持续推进监事会的自身建设。
4、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成员列席了历次公司董事会会议,定期检查董事会和公司经营运作情况,切实履行了股东大会赋予的监督职能。
三、监事会对报告期内有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三年来公司依法经营,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制度的规定,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健全,未发现公司有违法违规的经营行为。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均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进行,有关决议的内容合法有效。公司董事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能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忠实地履行其职责。董事会全面落实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高级管理人员认真贯彻执行董事会决议,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职务、行使职权时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2、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监事会对报告期内的财务监管体系和财务状况,长期进行季度或年度的不定期检查。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良好,财务会计内控制度健全,会计无重大遗漏和虚假记载,严格执行《会计法》和《企业会计准则》等法律法规,未发现有违规违纪问题。报告期内,每年会计师事务所都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年度审计报告,该审计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公司内部各单位的关联交易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报告期内发生的关联交易的监督,由于相关联单位的体制性质不同,监事会未能对公司内部发生关联交易价格的公允性作出完全的判断,这有待有限公司在今后的工作中作出协调。
4、公司对外担保及股权,资产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违规对外担保,无债务重组、非货币性交易事项、资产置换,也无其它损害公司股东利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况。
公司监事会在原有的工作基础上还将会坚决贯彻公司既定的战略方针,更严格遵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赋予监事会的职责,恪尽职守,督促公司规范运作,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本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国家有关法规政策的规定,忠实履行自己的职责,进一步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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