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险化解范文12篇(全文)
风险化解范文(精选12篇)
风险化解 第1篇
1 电力检修概念
电力检修工作按规模来分, 可分为大修和小修。检修时超过三个以上的工作人员即可称为大修, 可设立指挥机构, 由专人制定维护实施方案, 分配修理工作, 同时做好相关的检修前的工作。准备工作完成后, 工作进行前应对维修人员重申施工时的安全问题, 电力检修人员应定期进行考核。实际修理人员应配备一整套的防护装备。在维修现场, 对于一些大型的维修设备在使用前应进行检查, 获得认可后才可使用。检修现场如出现安全隐患应立即停止作业。
2 电力检修的风险
2.1 工作人员风险
大部分企业都是2-3个月对全部设备进行一次检修, 时间上的集中性导致了一部分维修工人在这个时段跳槽, 一些非职业的工人走马上任, 由于未经过正式的培训导致了这一部分的维修人员经验少、安全意识低、电力知识浅薄等等情况, 这些都成为企业和非职业人员的安全问题。
2.2 高空作业风险
由于设备检修存在很多的不固定性, 这便对提高了高空作业人员的整体要求, 一些为建设好的工地本身就存在安全隐患, 这些都增加了高空作业人员的风险系数。长时间的高空作业会导致工作人员出现疲劳、失误、轻度晕眩等等, 这都威胁这高空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尤其需要关注的地方是, 检修工程任务量重、维修时间紧急等情况时, 高空作业人员时常会敷衍了事, 省略了一些必要的安全步骤, 这便大大降低了高空作业人员的安全系数。
2.3 交通和灾害风险
电力检修工作中最主要的两个组成部分就是人员和设备, 而大多数维修设备体积大, 增加了运送的困难度, 如遭遇到雷雨、冰雪等特殊天气的, 设备无法及时抵达施工地, 不仅拖垮施工进度, 而且特殊天气对设备的安全运作也是有影响的。
3 电力检修风险的化解对策
3.1 明确电力检修人员工作范畴
企业想生产线的安全得到保障, 就必需明确每个人的工作范围和职责, 特别需要注意管理人员。确定了明确的工作范围和职责避免了发生问题时互相推诿的情况, 将责任附加到个人, 不仅有利于员工尽责的完成自己的工作, 还有利于企业的内部科学管理。企业在制定安全方面的制度时管理人员应以身作则, 领导的带头作用对员工的影响是巨大的。领导的实际行动对员工有一定的引导作用, 对安全管理适度的实施有极大的帮助。领导作为员工中的表率, 时刻要谨记自己的责任, 严格按公司的规章制度有效的进行工作。
3.2 建立健全的安全责任制
建立安全责任制在一定程度上可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安全责任制就是把工作范畴进行明确的划分, 发生问题时及时的上相关部分报告, 避免安全事故在此发生。江西有一家电力检修公司在未建立安全责任制之前事故发生率是4%, 建立安全责任制之后事故发生率仅为1%。由此可得出建立安全责任制的必要性。
3.3 防患于未然, 树立安全意识
防患于未然胜过安全问题发生后的补救, 检修人员在工作前应共同考虑到可能出现的问题, 施工中的重点及易忽视的环节应谨慎把关, 声明其重要性。有需要时可组织会议, 对施工做出整体规划, 制定相关措施预防, 降低电力检修风险, 预防为主, 及时治理。
3.4“三不开工”原则
在实施检修时, 无明确划分工作范畴, 没有分析存在的安全隐患, 实现未做好安全措施等等都是造成我国电力维修行业工作人员丧命的罪魁祸首。国庆、春节、五一等法定节假日都是电力维修的高峰期, 对电力的需求量猛增, 造成电力设备的损坏。在这种情况下, 补课盲目的对电力设备进行抢修, 在不做责任分工、隐患预测、防护措施的维修团队是对员工生命不负责的行为。在电力检修工作的实施前, 应确保在实施中做到“三不开工”的原则, 其中包括, 第一, 无安全措施不开工, 第二, 无劳保器具不开工, 第三, 不交代工作范围, 安全事项不开工, 这样便能有效地降低检修人员的工作危险系数。
4 结语
人们的生产生活离不开电力, 电力离不开电力检修人员。建立健全的电力检修人员的安全体系, 使电力检修人员的生命得到保障。在电力检修的时, 应准确的找出设备出现问题的地方, 有针对性的维修, 确切的说, 只有提高电力维修人员和管理人员的素质才是化解检修工作风险的最佳对策。
摘要:经济的快速发展推动了城市化的整体进程, 各行各业也都进入了快速发展的轨道, 电力工程也在飞速的发展。电力几乎是所有产业运作的必要能源, 势必要将其走上正规化的发展道路。现今, 电力检修和电力设备施工仍然是电力管理体制中的缺陷部分, 严重的影响了我过电力产业的发展。本文通过分析电力检修时的风险分析和存在的施工缺陷对电力检修风险及其化解风险的对策来展开讨论和研究。
关键词:电力检修,电力检修风险,风险化解,对策
参考文献
[1]智小兵.电力检修企业存在的安全风险与对策[J].电力安全技术, 2010, 12 (12) :43-44.
风险化解 第2篇
内容摘要: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依法治税进程的不断推进,社会各界关注税收的程度在不断提高,纳税人的税收法制观念和维权意识也在不断加强,税务机关人员因执法不当、执法错误、服务不到位或行政不作为引起的不良后果的事例数量逐步上升。本文从行政风险形成的原因分析入手,提出了如何避免、预防和化解税收行政风险的建议。
关键字:风险、管理、控制
一、转型中的基层税务机关
探索建立多部门参与、多环节协调、多层次监督的税收执法内控机制是国家税务总局在加强执法监督方面的重要思路:税收执法过程中外部环境的复杂性以及内部控制环境、控制手段较为弱化的状态,决定了在税收执法过程中强化税收执法内控机制建设。与此同时,随着税收理念的重大变化,我国税收管理将从“纯管理时代”、“微笑服务时代”向“管理与服务一体化”的现代纳税服务体系格局迈进。在注重行风建设的同时,将执法和服务结合在一起,以“始于纳税人需求、基于纳税人满意,终于纳税人遵从”这一纳税服务理念为主线,注重防控对税务行政过程中可能会出现的风险,正确树立税务机关的公众形象,实现建设和预防并举,努力创建和谐征纳关系成为了我基层税务机关不可回避的重大课题。
二、税收行政风险的主要表现
1、系统内部对行政执法风险的认识不到位。社会公众涉税维权意识及能力日益增强,纪检监察机关、新闻媒体对税务部门的关注度和监督力度日益增加,加之税收工作任务重、责任大、专业性强、矛盾多等特点,使得税收行政风险日益加大。但,在系统内部仍然存在以下问题:部分税务人员素质不高,在执法时错误理解和适用法律依据,造成一定程度的执法风险;法制观念淡薄,部分税务人员因缺乏法制观念,有时出于方便纳税人考虑,有时为了简化工作,有时出于应付征管质量考核或其他目的,代纳税人办理相关税收事宜而造成执法和服务风 1
险;疏于管理,由于部分税务人员在税务管理工作上存在把关不严、调查不实的情况造成了执法风险的存在;怠于履责,部分税务人员由于思想懈怠等因素未及时履行法定职责引起的税收行政风险。征、纳双方的意识的需要同步提高。
2、行政执法风险防范机制尚未建立。虽然组织重视行风建设,采用教育、培训等多种手段加强干部职工素养,但是个人素质能力提升需要阶段性,突发的个人非正常行为对组织形象存在很大的风险隐患。近年来,税务系统在开展税收执法监督、加强内部控制方面进行了不少有益的探索,强化行风建设、全面提升服务质量,初步建立了对税收行政过程监督制约的制度。但目前国内税务系统普遍存在重事后监督、轻事前防范;重单方面问题整改、轻普遍问题全面规范等情况。导致执法问题屡查屡犯,内部执法检查风平浪静,外部检查问题较多的状况。要建立营造公正、廉洁、高效的执法环境,在提高干部队伍素质的同时,必须先建立执法风险防范的内控机制。
3、控制活动的精细化、专业化需要进一步加强。目前基层认为该点主要存在的风险点在于,没有很好的把握痕迹管理。从执法检查过程中暴露出来的基层执法工作中不正常的现象,以及纳税服务大厅服务过程中投诉问题分析,主要是没有有效地记录工作痕迹。痕迹管理既是对基层执法风险、明确监管责任的需要,同时也是税收征管系统和基层管理服务平台理念的体现。更是“以法律为准绳、以事实为依据”的工作作风的体现。在服务工作中,服务项目的痕迹化更有利于纳税人把握涉税事项的办理,避免了说你服务差“有口难辩”的尴尬。在服务内容不到位的纠纷过程中起到了关键性的作用。
4、社会化信息沟通机制不够健全,以税务系统为主的正面宣传力度不够。历史观念性认知对地税服务形象的提升存在阻滞,小事件的社会跟风现象严重,由于信息不对称、宣传不到位、反馈渠道不畅通,使得舆论无法将征、纳双方放在公平合理的平台进行比较。宣传和意见反馈依然停留在你来我往的阶段,主动性的缺乏导致只能在出问题后寻求应对策略。在遇到突发事件时,解决过程的时间过长,无法合理控制不良影响的扩散。
三、对税收行政风险防控的建议
1、建立风险防控体系。加强税务部门的内控预防体系建设,是实施依法治
税、促进反腐倡廉的有效途径,也是构建法治、效能政府的必然要求,而对于担负具体税收管理工作、实施具体税收服务的基层税务机关来说,这更是一项不可回避的重点工作。
在建立这个风险防控体系的过程中,首先要以我们的“目标客户”——纳税人为导向。所以,建立纳税人满意度评测指标体系并开展相关分析是首要的。了解纳税人需求,借鉴国际经验,才能积极构建因地制宜、因人而需的现代纳税服务体系。此次借助民主评议、行风建设的东风,围绕地税中心工作,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把民主评议工作与“创先争优”、“三思三创”、“千局万站优环境促发展推进年”、创建“群众满意基层站所”以及“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等活动有机结合起来,以民主评议行风为载体,以优化纳税服务、提高工作效能、提高满意率为出发点,将各项制度规范化、条例化、将防控体系文字化、人心化,为建立起有实效的风险防控体系提供可靠的目标导向。
第二,当前基层税务机关的对外的主要工作包括三方面:一是税收管理,二是行政管理,三是纳税服务。所以在建立风险防控体系的时候,也要紧紧围绕这三大主体展开,建立完备制度、机制、以税收业务为导向,将制度贯穿、渗透到税收征、管、查的所有环节,消除风险控制的“盲点”。
第三,就是要依照制度改变我们的工作流程,引入风险管理的理念,加强潜在风险的预见和控制,是税收管理的现实需要。当前,税务行政风险包括执法风险和服务风险两个方面,在建立风险防控体系的同时,要加强岗位的风险评估,找准风险点,并针对其建立条规具体、有可操作性的风险管理流程。针对某些可预见风险,可以适当调整和改善当前的工作流程。
2、强化税务行政管理。税收服务,主要从“三化”着手:(1)监管常态化。开展对纳税服务和税收执法情况的第三方抽查和定期自查,全面建立服务质量反馈的档案化管理,建立税收执法文书录入数据准确性的抽查和税收数据的逻辑比对机制。(2)服务书面化。在硬件上完善服务风险的防控,设施到位,服务到位。可以提供书面资料的尽量提供书面资料,如一次性告知书、一次性告知卡;对不清楚纳税事项的纳税人,可以采用书面化告知,并保留相关资料。(3)导税标题化。在设立导税员、值班长的同时,将经常发生的涉税事项以及群众关心的内容标题化,在服务大厅设立专区张贴,减少服务对象在讲解过程中的误解,同时也提升地税部门服务的形象。
对税收执法过程中的行政风险防控,这里特别要指出的是切实加强税务机关的痕迹管理。首先要将所要纳入痕迹管理的内容以及开展痕迹管理的具体要求确定下来。其次要明确要求,培养干部职工的良好习惯,积累日常管理工作的“痕迹”,在工作环节无论是依申请事项或依职权事项或服务事项都要即使进行收集、整理、分类、归档、保管各类资料。在保证数据和资料的连续、完整与准确的前提下,要求行政事项有重点的记录和保留佐证,并安排专人及时装订、归档。对列为特别监控的人和事,要实行一户一档制。注重内部工作中的痕迹记载,就可以减少内部的工作扯皮;注重外部工作的痕迹取证,则可以减少因外部证据链条不完整而造成的纠纷,从而减少行政执法风险。
3、提升干部自身素质。首先要改变干部队伍中对风险防控认识不到位的现象,由于长期以来税务部门内控预防教育力度不够,部分税务执法人员存在执法不严、行为失范的问题,不作为、乱作为以及自由裁量权过大等问题时有发生,缺乏必要的风险防范意识。此次,可以民主评议行风建设为契机,建立规范化机制,全面提升税务干部队伍的执法素质和服务能力。自身队伍素质的提升是应对风险的最好武器:一是加强全市有关开展民主评议行风工作相关文件的学习;二是加强税收法律知识学习培训,提高税务干部业务素质;三是加强税收执法风险教育,强化干部职工风险意识。特别是要通过典型案例剖析对税收执法和纳税服务过程中会出现的问题进行讲解;深入开展风险防控的宣传教育,全面提高税收征管人员执法风险和责任意识,强化纳税服务和风险防控的概念。
4、加大正面宣传力度。地税系统长期致力于要求公民依法纳税的宣传,对地税公平执法、税收服务于民的形象化、案例化宣传不够,在主动建立财税干部正面形象方面有所欠缺。下一步在宣传的角度上应有所调整,要加强纳税服务体系的建设,力创纳税服务品牌,将品牌的推广媒体化、网络化,主动建立群众对地税系统新的感官。同时,对税收从入到出,如何用之于民、用之效果如何的宣传力度要加强,明明白白晒晒账本,能赢得更多群众对税收事业的支持和理解。
在正面宣传的同时,也要加强反面回应的能力。如何将负面事件回应好,得到群众和社会的理解,变成正面的宣传也是一个课题。目前,防控群体性跟风差
评事件,努力营造一个公平、和谐的舆论环境非常重要。基层税务机关的信息报道和政策宣传要走出小机关,将个性化服务和办税服务厅的建设进程展现在更广阔的平台上,同时借助QQ、微博、传媒体开发更多的服务渠道,切实提升服务质量。建议着重培养地税干部积极争取舆论监督支持的智慧和行为,同时支持新闻每体通过舆论的力量维护征、纳双方的应享权利、应尽义务,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5、作好应急处理预案。首先,要畅通与外部的沟通、投诉渠道。根据宁波市局对纳税服务培训的相关内容,借鉴《宁波市地方税务局办税服务厅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意见征求稿,根据实际情况中出现的冲突情况,基层对在纳税服务中可能出现情况做了以下归纳:一是服务提供者自身负面情绪带来的非系统性服务风险,主要以自我和群体心理辅导为主;二是服务接受者观念性或突发性负面情绪带来的非系统性服务风险,主要以隔离区别化对待、心理疏导、正面宣传来解决危机;三是系统性问题出现带来的服务风险,主要是以解释疏导、设立服务应急措施、以纳税人的便利为首要条件来解决问题;四是个别冲突引发群体性负面事件,以重视对待、个别解决、畅通沟通渠道和正面回复来解决和防控。
其次,应急处理预案的制定应根据实际情况加以调整,要与时俱进。应验越多、总结越多、方法越多。请专家、借鉴国际经验、学习其他服务行业的准则,都是提升预案的好方法。
综合经营利于化解利率风险 第3篇
利率风险是指利率发生不利的变化而使银行的财务状况变差或使银行遭到损失的可能性。严重的利率风险会危及银行的资本基础。而实行综合经营,却有助于银行有效地进行利率风险的管理。
所谓综合经营是指商业银行不仅能经营存款业务、贷款业务、结算业务、汇兑业务等传统业务,还能经营代理股票发行和股票买卖、基金管理、资产管理、代理销售保险等原来属于投资银行或保险公司的一些业务,尤其是能从事金融期货、金融期权和金融互换等衍生金融业务,并成为这些业务领域中的主要参与者。商业银行通过综合经营能增加其利率风险管理手段,也有利于银行运用先进的管理方法从事利率风险管理,提高利率风险管理的效率。
利率风险实质上是市场风险的一种主要表现形式,这种风险在利率市场化条件下是难以消除的,巴塞尔委员会认为承受这一风险是正常银行业务的一部分。正是因为存在利率风险,所以银行只要对这类风险加以合理控制,这种风险在一定的条件下又可以成为银行利润的一个重要来源。
对于实行综合经营的银行来说,基于利率风险管理的手段可以有很多。例如,银行可以通过买卖金融期货来规避利率风险,当银行预测市场利率将上升或下降,银行就可以买入或卖出在选定日期交割的利率期货,以期货收益来弥补利率变动所导致的成本上升或收入减少的亏损。银行还可以通过运用各种金融衍生交易组合如期货期权、期权互换等来控制利率波动带来的损失。
实行综合经营可以使银行通过介入多种金融业务领域,获得更全面的信息和数据资料,有助于提高银行管理部门对利率预测的准确度。
另外,综合经营有助于银行增强资本实力,从而化解利率风险。在利率市场化的条件下,由于金融业之间的竞争和银行间的竞争加剧,传统的银行业务收入正在出现下降的趋势。银行为了生存,要夺回资金来源,便推出了许多新的存款工具,这些新的存款工具大多具有成本相对较高的特点。银行为了扩大贷款市场,往往又附加许多其他服务,其结果是提高了服务成本,降低了银行的收入水平,使银行的存贷款利差缩小。另一方面,银行与银行之间为了争夺客户,也竞相采取各种手段,其中也包括提高成本、降低收益等做法,从而使银行传统业务的收入不断下降,这种局面的本身就构成了银行的利率风险。
实行综合经营可以使银行充分利用资源存量,开辟新的收入来源。银行可以大力开展各类金融业务,包括代理投行业务和代理保险业务,拓展理财服务市场,担当投资顾问、法律顾问、财务顾问等,籍此增加新的业务收入来源,加大内源性融资力度,扩大银行资本规模,提高抵御风险和化解风险的实力。
实行综合经营有利于银行采用先进的利率风险管理方法
巴塞尔委员会在1997年9月颁布的《利率风险管理原则》中,向全球银行业推荐了先进的利率风险管理技术,包括重新定价、缺口分析、期限弹性、静态模拟、动态模拟等方法。
许多国家的实践证明,应用这些先进的方法进行利率风险管理,有利于提高银行利率风险计量的准确性。但这些技术的应用需要有足够多种类和足够数量的数据,它要采用多种利率及有关数据,来模拟分析收益曲线的位移或斜率,或者不同利率之间的利差变化,估算未来一定时期内的现金流量及因此而形成的收入流。
商业银行通过实行综合经营,可以渗入到多种金融业务领域,获取更广泛的信息资源,有利于采用先进的计量技术。
商业银行实行综合经营可以更快地积累资本,壮大实力,从而使银行能投入足够的人力、物力、财力,采用先进的利率风险管理方法,提高管理效果。
我国应当加快
银行实行综合经营的改革
1994年后,我国实行严格的分业经营制度。在当时的金融领域中出现许多不规范行为的情况下,这么做有积极的意义。但我们也应当认清当代金融业发展的潮流,总的来说是在向综合经营方向发展。这既是金融业适应市场发展需要的选择结果,也是金融业发展本身所需要的选择结果。
利率市场化促进了金融证券化,金融证券化推动了金融一体化,这种变化使金融结构产生了重大变化,直接金融规模日益扩大,金融市场信息不对称现象得到改善,银行的传统业务领域不断被侵蚀,银行正在失去越来越多的客户。银行为了生存与发展,纷纷打破分业经营的限制,走上综合经营之路,这成了国际银行业选择的主要经营模式。
从金融业发展本身来看,由于各种金融机构,包括商业银行、投资银行、保险公司等所从事的业务对象主要是货币、信用及其衍生品,实行综合经营,有利于充分利用资源,降低经营成本,提高经营效率,随着市场条件的改善,综合经营就成了银行业必然的选择。
我们应当积极创造条件,促进我国银行实行综合经营改革。首先要加快利率市场化改革步伐,利率市场化有利于提高资金配置效率,有利于促进金融市场的发展与完善,也有利于推动银行经营综合化。
其次,要选择有条件的银行进行综合经营试点,以便积累银行内部经营管理和银行外部监管的经验,然后逐步推广。从历史发展、经营现状和试点预期三方面综合看,交通银行是我国最具备实行综合经营条件的金融机构。交行在20世纪80年代中期建立后不久,就设立了海通证券公司与太平洋保险公司作为其附属机构,交行也因此成了我国建国以后第一家真正的银行,因为它具有综合经营的实践经验。交行又是国内第一家股份制银行,有利于吸收外国银行实施综合经营的经验,容易取得试点成功。
另外,要积极探索适应银行业综合经营的新的监管模式。英国在1997年10月,成立了金融服务管理局,1998年7月,英国政府又颁布了《金融服务和市场法案》赋予金融服务管理局对金融业进行全面的监管职责,取得了较好的效果。我国应认真分析英国在金融大改革后所形成的监管模式的利弊,作为构建我国金融监管模式的借鉴。
最后,要为我国银行实行综合经营创造良好的制度环境,要加强社会诚信制度建设;要为银行实行综合经营松绑。
审计风险来源及其化解 第4篇
(一) 审计风险来源
就报表审计而言, 完整过程包括被审计单位提供报表、事务所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用户使用三个环节, 其中, “产生风险的根本原因在于审计报告与被审计单位的实际财务状况或经营成果有可能不相符合”, 故“已审会计报表与事实发生重大背离的可能性就是通常所说的审计风险。”胡春元在其博士论文中认为, “完整的审计风险概念, 应从广义上解释, 即不仅包括审计过程的缺陷导致审计结果与实际不相符而产生损失或责任的风险, 而且包括营业失败可能导致公司无力偿债或倒闭所可能对审计人员或审计组织产生伤害的经营风险。”这也是笔者认可的观点, 即广义的审计风险。
因多数学者认为把审计风险“概括为‘意见不当论’明显优于‘损失可能论’”, 故先来探讨狭义的“不当意见”审计风险;因为该风险表现为审计意见与会计报表的吻合程度, 故为“报表风险”。根据吻合程度的差异方向, 可分为误拒与误受风险, 现实中主要是误受风险。一旦事务所对存在重大错报、舞弊的会计报表发表了无保留意见, 即为误受风险。对事务所而言, 该风险爆发后的表现往往是法庭诉讼的不利判决, 即为“诉讼风险”。不过, 所有这些风险都来自于被审计单位, 部分体现在会计报表中, 有由部分游离于会计报表之外。如小金库及其所隐藏的贪污、挪用等违法行为, 也包括未曾披露的违规担保、即将偿还的逾期债务等情况———要么是有意漏报, 要么是随着时间推移而会进入会计报表。虽然原因不尽相同, 但都会影响会计信息使用人的经营决策及其结果, 故属于审计风险。
如果从结果向源头追溯, 当会计信息使用人因为信任审计报告而向事务所要求赔偿的事情发生后, 就是“诉讼风险”是审计风险的极端表现形式, 但却同时证明“报表风险”、“经营风险”的存在, 三者构成完整的审计风险。
(二) 审计风险的现实表现
笔者以小型事务所为背景探讨, 这类事务所及其注册会计师 (以下简称会计师) 通常会因生存压力而屈从于客户的不合理要求, 因为若坚持自己见解, 不但会被那些将独立性屈从于利益的所淘汰而会失去客户, 且还会收不回已经支出的人工费用。因此, 这些事务所不具备与客户讨价还价的实力, 保持职业操守的唯一办法就是出具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经营风险的具体表现虽难一概而论, 但可将其分为已披露风险和未披露风险。多数人认为, 只要对被审计单位的不符合会计准则的事项披露, 事务所就会因为提醒会计信息使用人而可以免责。虽然实际情况不尽如此, 但未披露事项的风险, 其所蕴藏的“经营风险”或早或晚会导致“诉讼风险”, 因此是现实中事务所合伙人所关注的主要问题。虽然有学者认为审计师被真正提起诉讼的概率也会很低”。但合伙人与签字会计师们却不这样认为, 因为:一方面存在相关法律规定, 《民法通则》第137条中关于“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 人民法院不予保护”的规定, 可以推断如果在二十年内会计报表使用人获悉自己因为信任审计报告而受到损失, 就可以向会计师及其事务所索取民事赔偿。另一方面, 更重要的是行业内部所公认的“执业道德”问题。因此, 审计风险早晚会变成“诉讼风险”, 导致会计师及其事务所必然的损失。
事务所的风险集中于诉讼风险, 作为会计师及其事务所“娘家”的注册会计师协会 (以下简称协会) 为此通过制定审计准则、颁布执业规范指南, 帮助、督促事务所建立起质量控制制度, 以预防减少该类风险的产生。协会的这些工作对于防止审计风险是具有重要意义的, 但其效果有赖于两个条件:一是会计师愿意发现这些问题, 二是事务所坚持原则。但现实却不容乐观, 大量涌现的竞争者会导致部分合伙人将压力传递给了会计师, 要求后者签发存在潜在风险的审计报告。为此, 后者对策就是偷工减料, 以合规的形式掩盖不合规的实质, 使得合伙人无法知悉真实情况, 导致隐患从一开始就埋下。因此, 协会良苦用心可能在部分事务所无法获得其试图达到的效果。
二、审计风险的化解对策
(一) 发现所有的风险, 瓦解报表风险
发现所有风险是事务所合伙人最想得到的效果, 为了获得这样的结果, 事务所通过过程控制, 因此必须建立两套制度体系:一是质量控制为核心的执业规范体系, 一是以会计师为核心的人力资源管理体系。质量控制体系主要包括: (1) 客户评价制度与签约守则。通过对客户的评估, 不与有重大风险的客户签约, 并通过业务约定书明确会计责任与审计责任。 (2) 执业规范。是会计师执行具体审计业务时应当遵守的技术标准, 通过该规范的实施发现风险。 (3) 复核与质量评价制度。通过多级复核来发现、剔除所有重大风险, 同时将会计师执业质量作为其考评、晋升的重要依据, 以提高会计师工作的主动性。
人力资源管理体系主要包括: (1) 招聘制度。通过对应聘人员与事务所价值观的认同程度决定对其取舍, 并根据其能力、爱好与事务所的具体需要, 给予其恰当的岗位与薪水。 (2) 考核制度。通过对会计师的考核来有效控制审计风险, 对优秀会计师给予提升并通过榜样的力量来实施更广泛的影响。 (3) 后勤培训制度。事务所应当通过工会来排解会计师后顾之忧, 并通过培训使其技能不断提高。 (4) 休假离职制度。利用休假使会计师身心休整, 并关注离职员工困难, 使其成为义务宣传员。两个制度体系的有效实施, 实践着事务所所倡导的行为方式, 使事务所具有整体的凝聚力与向心力, 让会计师意识到审计风险不仅是事务所风险更是其个人专业风险, 从而将事务所整体目标和会计师个人目标有机结合, 通过会计师扎扎实实的工作底稿将被审计单位会计报表尚未反映的经营风险揭示出来, 并利用风险控制措施合理化解这些风险, 以实现事务所长期稳定发展与当事人的合理回报。
当事务所在审计过程中, 将所有导致诉讼风险的可能性都挖掘出来后, 不但能够符合协会在质量控制方面的要求, 而且能够通过有效的披露或被审计单位的调整而将“报表风险”彻底瓦解了。对于协会, 在要求事务所严格质量控制标准的同时, 还应当采用专业抽查、同业互查等方式的外部监督方式, 督促、核查其瓦解“报表风险”之程度。
(二) 发现所有的风险, 防范经营风险
大多数公司审计起因都是外部要求, 但委托人却不是审计报告的使用人而是被审计公司, 导致了委托人与受审人合二为一, 使得审计独立性受到极大的限制。公司通过对事务所的委托, 将会计信息的风险转移到会计师的身上了, 对此, 会计师只有发现所有与会计信息相关的经营风险, 才能够有效地防范经营风险。
对于会计报表外经营风险, 其发现途径可能有两种方式:一是被审计单位主动告知, 这在初次审计与长期合作中会遇到;二是被审计单位有意隐瞒, 查证后不得不认可的。即使其有意隐瞒, 因“借贷复式记账”下严密的会计体系, 使得会计信息具有全息化特征。因此, 只要事务所两套制度能够得到有效执行, 所有的问题都会被发现的。
对于会计报表未揭示风险, 有的是与审计目的相关的, 有的不相关。以少缴税为例, 对于税务审计自然是相关的, 对于借贷的资信审计就是不相关的。在现实中, 绝大多数的事务所也都是按照协会规定的要求执行, 对于所发现的会计报表未反映事项要么由被审计单位调整要么通过审计报告来披露。对于不相关的事项, 因合同中有“保守秘密与具体用途”的约定, 被审计单位都会调整的;但对于相关事项, 被审计单位就会坚持不调整且不得披露———虽可以强行出具审计报告、但被审计单位因拒绝接受不使用而失去意义, 对此事务所的有效对策是终止业务合作。
(三) 保留审计证据, 转嫁诉讼风险
事务所、会计师、协会的种种对策, 对于被审计单位集体舞弊通常是失效的。对此, 事务所应当保留审计证据, 并设法强化其证据力———从被审计单位取得的所有资料都加盖其法人章。这样, 即使审计中的来源于“经营风险”的“报表风险”表现为会计信息使用人的“诉讼风险”, 那么会计师及其事务所也可通过大量的证据来证明自己是恪尽职守的。即使是审计风险成为损失, 作为风险之源的会计报表编制单位的会计责任也是不会被免除的, 审计责任必然会得到 (部分) 转嫁。当然, 如果在审计报告未被使用人实际使用之前, 事务所可能采取的对策就比较多, 撤消审计报告———基于审计委托人的欺诈, 没有给事务所提供真实的会计资料, 违反“审计业务约定书”的义务, 事务所可以先撤消审计报告, 随后在采取重新审计, 或者诉讼赔偿等方式化解审计风险。即时对方不同意, 事务所也可以采取告知审计报告使用人、求助协会等多种措施, 积极主动地化解风险。当然, 如果事务所的确有过失, 则主动承担是最佳对策, 因为会计信息使用人是无辜的, 不应当承担虚假会计信息造成的损失, 否则, 审计报告、乃至审计行业都会失去存在的意义。
参考文献
[1]李若山、刘大贤:《审计学》, 经济科学出版社2003年版。
[2]王泽霞:《论风险导向审计发展创新》, 《会计研究》2004年第12期。
银行防范和化解风险预案 第5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防范和化解XXXXX银行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行)风险,落实有关岗位和人员的责任,促进本行平稳运行与健康发展,改进和加强本行对“三农”、对社区的服务,维护正常秩序和日常平安,特制定本预案。
第二条
防范和化解本行风险,遵循“自我救助为主、外部扶持为辅”的原则,按照“一般性本行自主防范并解决;必要时有条件调剂自己缓解临时支付风险;当地政府依法管理。组织有关部门防范和处置风险;业务监管机关承担监管责任,适时予以有代价的政策扶持”的思路,落实好各方责任。
第三条
防范和化解本行风险,实行董事长负责制,分别制定并落实正常的持续性发展措施、治理性的整改与救助措施或处置性的整顿与后备退出措施。
第二章
风险类别与防范处置措施
第四条
本行经营管理中的风险按照成因与表现形式,主要划分为以下种类:
一、支付风险,也称流动性风险。指本行因资产流动性不足或其他突发事件而导致不能正常对外支付,导致银行信誉受损,并可能引发挤兑**,危及区域内金融平稳运行。
二、操作风险。本行由于内部控制失效及法人治理结构不完善,导致业务操作中出现越权、失误、帐外经营等种种违规甚至违法现象,使本行蒙受损失。
三、道德风险。指因主要负责人或员工在经营管理中的隐瞒、欺诈、挪用和盗用资金、转移资产、内外勾结等恶意经营行为给本行造成损失的风险。
四、市场风险。由于市场波动和变化,本行资产业务可能面临损失的危险。
五、信贷风险。因借款人或交易对方未能履行偿债责任而面临的风险。
第五条
支付风险的防范与化解
一、本行经营班子严格头寸管理,做好对定期存款到期日统计分析,分析活期存款支付情况,匡算好资金头寸,留足备付金,确保正常支付,并制定支付风险处置预案;严格执行资产负债比例指标管理,认真分析业务变化情况与发展趋势,促使资产与负债总量均衡、结构对称、比例合理,保证自身经营的效益性、安全性、流动性;一旦出现支付困难,应立即启动支付风险处置预案,落实自救措施,同时向当地政府和监管机构报告。
二、本行监事要切实发挥职能作用,加强对本行支付能力的监控指导和监督其保持合理的资产流动性。
三、内审岗位必须加强对本行的非现场监管,重点强化对支付能力的监控。建立并落实支付风险预警报告制度,随时匡算备付率,未达到法定备付率规定的要及时向直接监管机构上报支付预警报告,监管机构应及时提出处置意见。对确属临时性资金短缺的,应申请动用存款准备金予以支持,对酿成区域性、系统性支付危机的,本行应查处有关责任人,并实施责任追究。
第六条
操作风险和道德风险的防范与化解
一、本行强化约束机制,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按照“自主经营、自我约束、自我发展、自担风险”的“四自”原则,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自觉完善信贷管理、会计财务、风险控制等内控制度,重点规范一线业务岗位的工作流程和操作标准,确保各岗位责任落实,相互制衡,切实防范操作风险;健全和完善法人治理,落实决策权、经营权、监督权的相对独立与相互制约;实行员工竞聘上岗;重视对职工的思想道德教育,加强业务操作培训和法律法规及专业知识教育。
二、本行健全和完善各项内控制度,加大对内控制度建立与执行情况的检查力度;注意操作岗位轮换与交流,按照条件和程序选举聘任并引进人才。董事长、行长、监事职位分设;发挥内部稽核作用,严格执行对银行主要负责人和会计、财务、信贷等重要岗位的离任、离岗审计与稽核,从眼查处违规违纪行为;组织好对全体职工的教育培训,做好思想政治工作,保持队伍思想稳定,努力提高队伍的政治、道德、业务素质。
三、内审要充分发挥非现场监管的分析预警作用,落实人员加强内控制度建立与执行情况的现场检查,发现有违规行为或存在风险隐患的,提出限期整改的措施和要求,并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对已出现的风险,应建议并督促对责任人进行依法处置。对违规经营的要按照有关规定及时查处,触犯法律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第七条
市场风险和信贷风险的防范与化解
一、本行要根据隆昌经济运行与增量资金来源情况,合理调整资产结构特别是信贷结构,坚持依法审慎经营。遵守银行业监管机关的审慎监管比例及监管法规和政策要求,坚持服务“三农”和社区及县域经济发展的实际需要出发,拓宽服务领域、创新服务品种、增加服务手段,增强和完善服务功能。积极建立客户信用档案,对客户开展动态,科学的授信,促进信贷资金的有效、安全运用,防止信贷资金向行业、个别贷款户和关联客户的集中。建立“分类管理、分别授权、职责明确、程序清晰、责任落实”的授信体系。规范开办农户及小企业的小额信用贷款和联保贷款。推广发起银行的信贷经营与管理好经验,并结合隆昌经济运行实际,进行积极创新。明确执行各级授信权限、额度、程序。落实贷前调查、贷时审查、贷后检查、到期清收、风险分类、计提拨备、资产保全、依法起诉、损失弥补、责任追究等制度。实施贷款责任追究制度,对超越审慎监管比例、跨地区贷款、贷款逆程序操作、匿名贷款、贷款手续不齐、合同要素不全、转移用途等违规的责任人,根据损失大小予以经济、行政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二、本行经营班子要高度重视职能部门和营业机构的业务指导与监督检查,发挥好技术保障与操作指导职能。加大对各个岗位、职能机构的稽核检查力度,对资金运用、成本管理等加强监测、检查、指导和引导,合理调整信贷投向与结构,促进本行增加盈利能力。
三、内审应积极引导和监控为“三农”服务、为县域服务的宗旨,对全行资金运用和成本管理给予及时的政策咨询与指导。按旬监控,按月收集、整理、分析,并向监管机关报送有关报表资料,对经营指标出现异常变化的需配合接受现场检查,制定出处置措施,及时化解潜在风险。
第三章
防范与处置风险责任
第八条
本行在风险防范和处置工作中的责任
一、本行的责任
1、董事长、经营班子承担风险防范与处置领导工作,董事长对银行承担基本规章制度缺失的责任,行长对银行承担经营管理责任。
2、董事长的责任:检查银行经营班子风险防范及处置预案制定与落实情况;抽查职能部门是否按风险处置预案开展工作;督促经营班子、监事及时查处人员违规问题;对自身难以控制和化解的风险,及时报告直接监管机关和有关部门。
3、行长的责任:坚持服务“三农”、服务县域经济宗旨,严格执行国家经济金融政策,坚持勤俭办行、依法经营;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健全本行各项内控制度和业务操作程序;检查职能部门工作责任落实及职责履行情况;组织对报表、资料分析预测,并提出预防性措施,防范风险产生;重点监控高风险岗位,控制风险隐患;组织有关职能部门对高风险岗位、部门和高风险资产及时制定处置措施并实施;
4、本行职能部门责任:组织部门职工按工作岗位职责要求,开展防范、处置风险的具体工作;监控并分析报表、资料,加强财务核算、成本管理、盈亏分析、风险识别、趋势判断,对可疑现象深入分析,提出处置建议,向行长和董事长报告;做好对业务经营、业务操作的督查;在本职范围内,切实履行防范和处置风险责任,避免失职、渎职和违规、违法。
二、本行营业机构责任
1、本行部门负责人为单位的风险防范与处置第一责任人,承担经营管理责任。
2、营业机构的负责人责任:执行本行领导、经营班子的决议和决定,严格执行国家经济金融政策,坚持勤俭办行、依法经营;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上级要求,规范各项内控制度和业务操作程序;检查职工履行岗位职责与完成工作质量情况;分析报表、资料,主动防范风险,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向上级和监管机关报告;组织职工自主处置突发风险,消除风险隐患;确保报表和资料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
3、职工处置风险责任:勤勉工作,遵纪守法,规范操作,热忱服务,抵制违法,检举非法,忠诚事业,恪尽职守。
第九条
争取党政支持,防范化解和处置风险
本行一旦出现自身不可抗拒于防范的风险,在自身积极应对风险的同时,即在出险的工作日或发案的第一时间报告监管部门和隆昌党政有关负责人。及时控制风险,避免事态扩展,发挥地方党政在领导防范和处置风险方面的责任。本行积极配合有关部门防范和处置风险,维护社会稳定;争取党政支持,打击逃废债,查处银行案件,建立良好的社会信用环境,维护农村金融秩序稳定。
第十条
争取监管部门支持,防范和处置风险
1、本行一旦出险,即在第一时间和营业工作日内报告银行业监管机构和中国人民银行隆昌县支行。争取银行业监管部门和中国人民银行帮助处置风险,预防风险扩散,防范区域性风险。
2、配合监管机构落实风险防范与处之责任:组织各职能部门按风险处置预案要求履行配合监管机构的工作职责,按照监管要求落实风险防范与处置的具体责任;配合依法开展的现场检查和非现场监测,做好信息统计和风险评估;落实监管对异常情况和风险隐患提出的预防性、警示性、处置性措施,并实施跟踪汇报;接受监管部门约见,采取具体的风险处置性措施,确保措施到位,整改到位;配合监管机构查处违规违法经营,惩处恶性竞争,维护金融秩序;配合监管部门督促落实所有者、经营者、管理者、负债者、责任人的责任,确保银行的整改到位;配合监管部门向地方党政提供监管数据及有关信息,对风险提出预警,共同主动处置风险,接受协调解决突发事件;配合惩治虚假信息,确保数据真实。
第四章
信息反馈
第十一条
本行主动建立有效的信息沟通机制,加强信息反馈和沟通,以确保及时研究和解决各种突发事件,排除风险隐患。
第十二条
信息反馈的基本途径与主要形式:电话、信息专报、报表、公文几种形式。对突发事件采取及时电话通报、事后补充书面正式报告;对于一般信息和报表,主要采取电子文档方式报送;非紧急性的请示、报告,通过日常公文程序处理。
第十三条
建立信息的“双线”反馈机制。本行对突发事件、案件等重大风险,确保在8小时内电话报告直接监管机关和中国人民银行。对可能危及金融安全和社会稳定的重大问题,立即报告当地党政;配合隆昌县监管办事处按照风险处置的意见,抓好落实,并将落实情况报告上级监管机关。
本行的风险紧急请示与应对争取在两个工作日内得到回复与应对,并作出进一步的风险防范和处置。在风险处置完毕的10个工作日,将事态与风险处置结果报监管部门,抄送地方党政有关方面。
第五章
附则
第十四条
本预案适用于防范和处置本行的风险。第十五条
本预案由XXXXX银行负责解释和修改。第十六条
风险化解 第6篇
【关键词】 农行;风险管理;金融风险
一、国际先进银行风险管理原则
自商业银行产生,风险就与之相伴、形影不离。农行要在风险管理方面提高水平,不妨借鉴国际先进银行风险管理原则。国外银行风险管理几十年的发展历程和实践,积累和总结了许多风险管理的先进理念和方法,掌握和吸取这些方法和理念,对于提高农业银行风险管理水平具有重要的意义。国际先进银行风险管理强调以下一些原则:
1.全面的风险管理范围。全面风险管理是指对整个银行内各个层次的业务单位,各个种类风险的通盘管理,这种管理要求将信用风险、市场风险和操作性风险等不同风险类型,公司、个人、金融机构等不同客户种类,资产业务、负债业务和中间业务等不同性质业务的风险都纳入统一的风险管理范围,并将承担这些风险的各个业务单位纳入到统一的管理体系中,对各类风险依据统一的标准进行测量并加总,依据全部业务的相关性对风险进行控制和管理。
全面风险管理是银行业务多元化后产生的一种需求,其优点是可以大大改进风险—收益分析的质量。该原则说明,作为银行的风险管理部门有责任对银行的所有风险进行系统化的管理,在风险管理方面不应该存在任何死角。风险管理部门要通过风险管理规划、制定风险管理政策等方式,在银行系统内实现风险管理理念的统一、目标的统一和标准的统一,实现风险管理的全面化、系统化。
2.全球的风险管理体系。国际商业银行都是经营地域遍布全球的跨国公司,由于政治、经济、社会因素导致的国别风险成为了危及银行业安全的重要因素。商业银行的国际化发展趋势要求风险管理体系必须是全球化,应该根据业务中心和利润中心建立相适应的区域风险管理中心,与国内的风险管理体系相互衔接和配合,对各国、各地区的风险进行甄别,对风险在国别、地域之间的转化和转移进行评估和风险预警。
3.全程的风险管理过程。商业银行的业务特点决定了业务的每个环节都具有风险,伴随着风险,银行的风险管理也应贯穿于业务发展的每一个过程,哪一个环节缺少风险管理,就有可能出现损失,甚至导致整个业务活动的失败。
4.全员的风险管理文化。风险存在在每一个业务和环节,商业银行的这种内在风险特性决定了风险管理必须体现为每一个员工的行为,所有银行工作人员都应该具有风险管理的意识和自觉。为了有效地识别、防范和控制风险,国际商业银行一般都设有专门的风险管理部门,专司风险控制之职。但是,风险控制又决不仅是风险管理部门的事情,无论是监事会还是管理层,无论是风险管理部门还是业务部门,每个岗位、每个人在做每项业务时都要考虑风险因素。管理层是银行风险管理的最高机构,负责衡量银行的总体风险敞口,并对风险管理承担总的、最终的责任。通过风险管理委员会对银行风险管理的重大事项进行判断和决策。
5.全新的风险管理方法。随着经济的全球化趋势不断深入,企业经营区域逐步跨国化,股权逐步多样化和复杂化,业务领域逐步多样化,这给商业银行风险管理提出了新的要求。目前,国际商业银行风险管理的重点已经从信用风险,扩大到既重视信用风险又重视市场风险和操作性风险;信用风险管理的重点从关注单笔交易、单项资产和单个客户,扩大到既重视单笔交易和单个客户的风险管理,又高度关注所有信用敞口的总体风险控制。
为了避免各类风险在地区、产品、行业和客户群的过度集中,国际商业银行采取统一授信管理、资产组合管理以及资产证券化、信用衍生产品等一系列全新的风险管理技术和方法,防范和转移各类风险。国际商业银行风险管理越来越重视定量分析,大量使用盯市模型中KMV、CreditMetrics等、违约模型中的CreditRisk+等数理统计模型来识别、衡量和监控风险,这使得风险管理越来越多地体现出客观性和科学性的特征,也使得风险管理成为艺术性和科学性相结合的工作。
二、农业银行风险管理的发展方向
按照国际先进银行风险管理的理念和经验,结合我国商业银行的特点和要求,今后几年,将是我国商业银行努力提高自身风险管理水平的关键时期。农业银行风险管理发展方向将体现为六个方面的转变:
1.风险管理内容由信用风险向信用、市场、操作性风险转变。未来我国商业银行风险管理不仅对信用风险的管理更加有效,随着业务的复杂应更加重视市场、操作性、法律等各类风险,不仅将可能的资金损失视为风险,还将银行自身的声誉损失也视为风险。
2.风险管理方式由直接管理向直接、间接管理相结合转变。从未来风险管理的发展趋势看,要进一步发挥间接风险管理的作用,特别是针对一些时效要求短、批量化处理的银行业务,如资金业务、零售业务,要进行间接管理,运用模型与定量分析工具,进行国别风险、地区风险、行业风险、企业风险、家族风险等分析,结合信贷审查等直接管理形式,有效控制业务风险。
3.风险管理技术由定性分析向定性、定量分析相结合转变。未来我国商业银行风险管理将更加强调定量分析,但在短期内,风险管理技术还是以定量、定性分析相结合。做好定性分析就是要在信息尚不完备的条件下,通过对市场、行业变化趋势的分析,凭借与客户的接触对风险因素进行及时的发现和甄别。
4.风险管理范围由国内管理向全球管理转变。随着经济全球化的深入,我国银行业将逐步融入国际金融市场,风险管理正在由只管国内向管理全球转变,形成全球的风险管理体系,在全球范围内对所承担的各种风险进行统一的衡量。
5.风险管理对象由单笔贷款向企业整体风险转变,由单一行业向资产组合管理转变。目前,随着经济活动的变化,企业经营特征、资本运作的形态发生了深刻的变化,以审核企业的资产负债表为主要内容的信用风险管理方法已经不能适应防范风险的要求,子公司、关联公司、跨国公司等复杂的资本运营模式使风险的表现形式更为复杂和隐蔽,这就要求风险管理要由对单笔贷款的管理向对企业的整体风险转变,不仅要对财务情况进行审查,还要关注企业的经营管理、股权结构、对外投资以及全部现金流。要把风险管理的视角从一个企业扩大到整个行业、市场的变化,在微观分析的基础上强调系统性风险的研究。在这些工作的基础上,最终过渡到资产组合的风险管理和资本制约下的组合模型的管理。
6.风险管理由强调审贷分离向构建风险管理体系转变。从先进银行风险管理的经验看,健全风险管理体系应是风险管理战略、偏好、构架、过程和文化的统一,通过建立清晰的风险管理战略和偏好、完善的管理架构、全面的风险管理过程和良好的信贷文化,最终实现风险管理效率和价值的最大化。
三、提高农业银行风险管理水平的途径
要实现以上六个方面的转变,关键要按照银行业运作的规律,提高商业银行的风险观念和竞争意识,通过不断优化资源配置,达到提高风险管理能力的目的。提高我国商业银行风险管理水平应该从内部和外部两个方面着手,采取有效的途径和方法:从外部政策层面来看,应该营造规范、有利的外部环境。首先,要彻底明晰商业银行的产权结构,清晰银行的职能,特别是国有商业银行要逐步减少政府政策执行者的色彩,通过引进战略投资者、公开上市等措施明晰银行的产权结构,建立良好的公司治理机制。其次,政府要积极完善金融法规,健全法律体系,为银行的充分竞争创造公平的市场环境。再次,政府要与银行一道,共同建设征信体系,强化企业和公众的信用观念和风险意识,促进银行风险管理的有效实施。
四、银行内部须完善风险管理
从农业银行内部管理来看,要围绕风险管理的文化、体系、理念、技术等方面进一步加以完善,才能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
1.要改变以往对风险管理的偏见,树立先进的银行风险管理文化。风险管理和业务发展是并行不悖的,风险管理的过程同样是创造价值的过程。任何业务都是有风险的,风险管理的任务就是寻找业务过程的风险点,衡量业务的风险度,积极寻找、发现防范风险的办法,在克服风险的同时从风险管理中创造收益。
2.要健全风险管理体系。风险管理体系应该包括风险管理组织体系、政策体系、决策体系、评价体系等内容。银行风险管理的组织体系要从两个层面进行调整:首先是要适应商业银行股权结构变化,逐步建立董事会管理下的风险管理组织架构。其次,在风险管理的执行层面,要改变行政管理模式,逐步实现风险管理横向延伸、纵向管理,在矩阵式管理的基础上实现管理过程的扁平化。
3.要优化风险管理理念。目前,改进风险管理理念的关键是要处理好业务发展和风险管理的辩证关系,核心是采取差别化管理的原则,包括不同业务、品种和地区的差别化管理。
4.要提高风险管理技术。内部评级和资产组合管理是风险度量的重要技术。国际先进银行的经验表明,内部评级的准确与否直接关系到风险定价、盈利性分析、资产组合分析与提取准备金、决定经济资本和监管资本等方面工作;利用资产组合模型度量整个银行资产的未预期损失,利用地区、行业、产品等之间的相关关系进行风险分散,通过证券化、衍生工具等进行资产负债管理,降低银行的风险敞口。授权管理是风险控制过程中的重要手段,根据不同的业务特点,应采取差别授权的方式。
5.要前移风险管理关口。要在商业银行内部彻底实现风险管理体制的变革,改变以往商业银行内部条条框框的管理模式,实现以业务流程为中心的管理体制,并不断摸索以战略业务体为中心的风险管理体制。要逐步实现在业务部门设立“风险管理窗口”,通过“窗口”传递和执行风险管理政策,从业务风险产生的源头就进行有效控制。
参考文献
[1]张琪岩.华尔街金融风暴肆虐全球危害深重 中国特色十项新政抓住了根本赢得高度赞评[J].党史博采(理论).2009(1)
[2]张锐.国际资本大抽逃——金融危机新一轮冲击波[J].决策与信息.200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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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兴市场如何化解金融风险 第7篇
新兴市场国家的金融风险首先来自于自身。多年来的高速增长主要建立在信贷投放基础之上。这一方面导致金融机构和非金融机构的杠杆率不断提升, 国内金融市场的泡沫增大, 通胀压力显现;另一方面造成经济增长对信贷投放的依存度提高。换言之, 为促进增长所需投放的信贷数量不断提高。国际金融危机爆发之后, 新兴市场国家没有致力于降低杠杆率, 消除资产泡沫, 而大规模的经济干预却加剧了信贷投放速度与规模。面对国内长期潜在增长率放慢与美联储退出量化宽松政策, 新兴市场国家的金融风险显现, 是一个必然的结果。
新兴市场国家面临的金融风险有共性的一面, 同时在风险程度及应对风险能力上又存在很大的差异。在过去一年内两轮的资本外逃冲击中, “脆弱国家”大致可分为三类:一是政治上动荡的国家, 如乌克兰;二是经济基础不稳定的国家, 如印度、印尼、土耳其、巴西等, 它们要么属于财政赤字与经常账户赤字并存的国家, 要么属于经常账户赤字与通胀并存的国家;三是经济政策出问题的国家, 如阿根廷。相比之下, 其他新兴市场国家尽管也存在金融风险, 但迄今并未受到资本外逃的明显冲击。
主要发达国家的经济政策选择, 对新兴市场国家的金融风险释放方式有着重大影响。资本外逃固然源于新兴市场国家自身经济增长潜力下降与泡沫加大, 然而美联储的政策调整却是一个直接诱因。现在的问题是, 以美国为主的发达国家制定经济政策时, 更多考虑的是国内经济走势。例如, 在2014年初这一轮资本外逃冲击中, 面对新兴市场国家的倡议, 美联储明确拒绝通过国际合作处理这种风险, 其态度与国际金融危机后发达国家要求新兴市场国家合作截然不同。发达国家的这一立场, 主要源于它们与新兴市场国家之间的经济依赖程度存在不对称性。例如, 标准普尔500企业来自新兴市场国家的收益比例在15%;欧洲企业这一比例在18%左右。在过去的一年中, 尽管多数新兴市场国家增长走势不佳, 但发达国家企业的利润并未受到明显影响。当然, 这是一种静态和短期的分析结果。假如新兴市场国家的金融风险以更激进的方式释放, 其溢出和示范效应就超越这种份额, 危及到全球经济。
深化改革,化解融资平台风险 第8篇
为了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冲击,防止经济下滑,我国实施了积极的财政政策和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推出投资4万亿元的经济刺激计划。鉴于地方政府基础设施建设投资资金缺口较大,除2009年财政部代为地方政府发行2000亿元地方债券外,年初人民银行与银监会联合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信贷结构调整促进国民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支持有条件的地方政府组建投融资平台,发行企业债、中期票据等融资工具,拓宽中央政府投资项目的配套资金融资渠道”。各地政府通过地方投融资平台加大了举债融资力度,投融资平台的数量和融资规模快速增长,其层级也逐渐从省级向市级、区县级延伸。
融资平台贷款风险的特殊性
1. 融资平台贷款风险的表现
我国的融资平台成立时间较短,目前贷款仍以中长期项目融资为主,信贷资产质量以正常类贷款居多,仅有极少数贷款违约。各方面对融资平台及其贷款风险的认定,更多的是一种因融资平台贷款非常规发展所导致的潜在风险,主要表现在:
(1)融资平台和融资规模迅速膨胀,而管理、运作不规范。如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不完善、资产负债率过高、资本金欠缺、偿债能力较低、贷款主体与资金使用脱节等。
(2)地方政府忽视自身承债能力,违规或变相提供担保,导致政府偿债风险日益加大。
(3)有些金融机构的风险意识薄弱,缺少对融资平台信贷管理。如过度授信、过度竞争、资金用途监管松懈等。如果银行资产大量积压在这类项目上,那么流动性必然减弱,风险也会加大。
(4)信息不对称,缺乏有效评估,进一步加大了政府融资平台贷款的风险。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的财务信息越来越缺乏透明度,因获取地方政府负债规模的渠道有限,信息不对称使银行难以真实、全面地评估地方政府的承债水平。各地财政担保评估体系落后、法规不健全、监管不到位、中介行为不规范,也给银行有效评估和防范信用风险造成较大障碍。
融资平台产生贷款风险的关键点:一是地方政府是否负债过度;二是地方政府是否配置了足够的经济资源,设计的治理结构是否符合市场化要求,是否实现了自我造血功能,逐步减少其对财政还款的依赖。
2.融资平台贷款风险的特殊性
(1)政府投资推动融资平台发展。一是国家推出的4万亿元投资计划在层层落实中,不管是项目建设还是资金管理,均需要符合条件、具备市场化功能的经营主体,这就使得融资平台公司的作用凸显。二是地方政府在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引起的经济下滑中,更多的采用了固定资产投资拉动策略,在具体实施中争取项目列入国家投资计划以获取政策资金,同时通过融资解决配套资金缺口问题,在多重因素驱动下,各市、区县纷纷成立融资平台公司,并且通过担保、补贴等手段在融资时予以支持。三是成立较早的省级和部分融资平台的成功案例加大了地方政府模仿成立新的平台公司的动力。在这种背景下,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在2009年得到突破性发展,截止年底,全国各级政府融资平台达到8000多家。
(2)多种因素促使融资平台贷款急剧增加。一是扩张性货币政策引起贷款急剧增加。由于我国银行体系在融资过程中占有绝对比重,信用扩张主要是通过银行体系进行,因此货币政策的任何变动,往往都表现在银行信贷的增长或收缩上。同时,政府对金融体系的干预和作用也随处可见。在这种情况下,当货币政策由从紧向适度宽松转变时,银行的信贷扩张就到了无以复加的地步,使得2009年的信贷增长达到9.59万亿元,一年银行信贷增长大大超过了2007年和2008年的总和。而受限于当时产业经济下滑,大部分贷款投向固定资产投资。二是地方政府经济扩张冲动与建设资金缺口的矛盾促使贷款非理性增加。在“保增长”背景下,各地政府为了刺激经济增长,纷纷进行大规模基建投资。但因地方财力严重不足,且随着经济大幅度下滑和结构性减税,导致了财政收入转为亏损,积极财政政策也使财政支出增速大幅度提高,财政紧张格局日益凸显。受此影响,项目的地方配套资金缺口较大,迫使各级地方政府借用各类融资平台大量举债,造成融资平台贷款非理性增加。三是商业银行寻求新的利润点需要。此前由于对地方政府的财政状况不清楚,商业银行对城建类贷款的授信政策是不过多介入,行业占比一般较低。但自2008年底以来,由于产业性企业经营状况下滑较大,商业银行为寻求新的利润点,授信政策也发生了变化,开始向市级甚至区县级的融资平台投放贷款。在4万亿元投资刺激政策出台后,各商业银行更是纷纷高调宣布积极支持国家重点项目和基础设施建设,有些银行采用“先抢市场再防风险”的做法,在未认真调查借款人、项目情况和贷款资金用途的情况下,轻易发放大额贷款,导致银行对融资平台过度竞争、“多头授信”。从2009年下半年开始,商业银行在达到抢占市场份额的目的后,开始逐步整理、消化贷款风险。
(3)贷款主体存在制度性缺陷。一是融资平台对地方政府以国有资产出资,其高管往往从政府部门调任或兼任,在项目协调等方面虽然具有一定便利,但是在企业经营决策方面受地方政府影响较大,法人治理结构不完善。二是资产负债率高的融资平台公司往往仅承担项目的投融资功能,自身经营活动较少。由于不具备项目经营能力,在财务报表中负债方银行借款对应的资产类科目往往以应收账款形式反映(即资金再借给项目实际法人使用),实际上仅承担了项目的会计、出纳责任。三是法律条款不允许地方政府从市场借贷,公司法并未明确规定地方政府对城投公司承担债务责任的限制。为保障贷款安全,银行一般要求政府出具政府补贴还款的承诺函。然而从法律意义上讲,地方财政出具的承诺函并不具备法律效力。鉴于地方政府隐性债务较高的实际情况,以及未来财政收入的不确定性,有可能使地方政府的财政问题最终转化为信贷风险坏账。
深化改革,化解融资平台风险
1.在政策上区别对待,分类管理
(1)区分不同地区、不同层级融资平台的规范运作程度,实行不同政策。如省级(含直辖市、自治区)、省会城市和财力强的中心城市融资平台,在贷款支持的同时鼓励其增加市场化融资途径;对财力较弱的地市、县级融资平台,要区别对待,有保有控。要保障续建项目正常贷款的需求,防止现金流断裂,造成社会、财政、金融系统性风险,既要防止银行风险向财政转移,又要防止财政风险向银行转移。
(2)对不同类型的债务成因进行分析,并采取不同的措施。如对于债务类型可分为单纯依靠财政收入还款的纯公益性项目融资,可逐步减少贷款投入,通过财政预算等渠道,或采取市场化方式,引导社会资金进入建设资金领域;对于有稳定现金流的公益性项目(如医院、学校建设等),要重点审核其是否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土地政策、环保政策、信贷审慎管理规定和宏观调控政策等要求;对于符合要求的应加快项目建设,保障贷款资金“专款专用”;对于非公益性项目,要按照项目建设审批、银行信贷管理要求加强风险审核。
2. 在操作中以规范发展为主
(1)逐步提高地方政府负债的透明度,打造“阳光财政”。由于银行等外部机构对政府负债水平难以完全了解,目前融资平台贷款激增带来的问题之一就是地方政府过度担保,导致政府偿债风险加大。但实际的直接负债和担保形成的隐形负债究竟有多少,尚未有较准确的数据,各部门之间、地方与中央之间的统计口径相差较大。因此建议由地方政府、财政部门、银行、银监部门共同参,制定联席会议制度,共同研究加强监测的有关措施,并负责统计和评估各融资平台、各地方政府的负债情况,定期向金融机构通报,以推动当前地方政府通过投融资平台所形成的隐形负债及时公开披露,改变当前信息披露严重不透明的状况。
(2)规范融资平台的发展。一是采取各种有效形式,补充融资平台的资本金,增强其可持续融资能力,降低负债率。如支持各类市场化主体参与城镇化建设项目,发行地方政府债券、资产支持债券(ABS),注入变现能力强的优质资产等。二是结合“十二五”规划和各项区域发展规划,以未来融资需求为目标,平台公司应通过制定相呼应的策划及实施意见,将大的发展规划内容通过平台落到实处。三是健全人事、资金、财务等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逐步实行其自主经营的市场法人地位。
(3)规范银行授信行为。一是各金融机构应增强风险控制意识,加强自律,避免无序竞争、过度授信;二是各银行要逐步建立、完善地方政府和融资平台信用评级体系,科学测算融资平台的风险承担能力,并根据其风险承担能力,合理制定授信政策;三是金融监管部门应制定针对地方政府债务风险边界的管理办法,建立统一的执行标准,避免银行之间无序竞争,确保风险可控;四是探索同业合作模式,建立对融资平台贷款的银行之间的合作机制,共同防范政府投融资平台授信风险和业务风险。
3. 推行专业化管理模式
努力化解石化产业潜在风险 第9篇
石化产业潜在的安全和环境风险也使其布局和落地引发了不少的社会矛盾。近年来, 国内陆续发生了许多因PX等项目建设引起的群体性事件, 不仅严重损害政府的公信力, 而且损害了企业的社会形象, 影响了公众对石化企业的认识, 给企业的健康发展造成了负面的影响。
2015年4月6日, 古雷石化基地漳州有限公司PX发生爆炸, 引起了媒体和公众对石化企业的高度关注。2015年6月, 国家发改委印发的国家石化产业布局方案, 对石化产业布局做了进一步部署, 意在通过科学合理的规划, 从源头上破解石化产业发展的邻避效应。
我认为:中国的经济特别是石化产业的发展, 目前依然还处在启蒙期, 没有进入到工业文明, 尤其是工业文化文明。武断地评价中国石化的发展既不公平, 也不客观。
实现石化产业绿色、安全、高效发展, 需要加强对石化产业的事前、事中、事后的全面监控。要依法纠正和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违纪、违规行为, 同时也需要项目单位认真履行安全管理职责, 切实增加法律意识和安全责任意识。严格执行国家相关规定和项目建设的管理程序, 及时通报项目的进展、投资完成信息, 自觉接受监督部门的监管和公众监督。此外, 有关方面还要加强对石化知识的普及, 提高公众认知, 重视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 以期凝聚共识, 为重大石化项目建设奠定良好的环境。
在推进石化产业的安全、生产和科学布局的过程中, 要探索市场化机制、安排。近年来推行的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就是一种有意义的尝试。
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是在综合分析研究工伤保险、各种商业保险利弊的基础上, 借鉴国外的一些通行做法和经验提出来的一种带有公益性质, 采取政府推动, 在商业保险机构专业化运营的新的保险险种。该险种对石化行业的推广, 将有助于相应责任的补偿, 减少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虽然石化行业不一定属于高危行业, 但安全生产事故和环境事件还时有发生, 潜在的安全和环境风险不容忽视。推广安全生产责任保险通过项目单位投保、第三方理赔的方式使受益者得到及时有效的补偿。这有利于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 减轻各级政府在事故发生后的救助负担;有利于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保持社会的安定。另外, 保险所具有的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这种风险分担机制, 避免了外界原因导致的安全生产事故, 避免了遭受巨额索赔带来的巨亏或破产。
虽然我国已经普遍实行了工伤社会保险, 但因其全员覆盖率和赔偿限额较低, 事后预防效应不强, 无法满足部分危险性偏高行业的需要。为了减少事故造成的损失, 使企业不至于因灾后赔偿而陷入困境, 推行安全责任保险, 把商业保险模式引入安全生产领域, 可以分散和转移企业风险, 确保企业稳健经营。
引入安全责任保险, 有助于加强和改善石化企业的安全生产经营管理, 起到预防事故发生的作用。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更积极的意义在于它可以有效地引入保险公司作为第三方机构参与安全生产管理, 减少事故发生。
以前, 安全生产监督的主题往往来自各地环保部门, 由于部门人才缺乏, 加上信息不对称和地方不当的行政干预, 安全生产监督部门执法常常动力不足, 而市场机制的运用可以弥补政府监管的不足, 甚至能产生比政府强制力更好的效果, 也就是由被动型变成主动型。保险公司介入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以后, 为了减少理赔、增加收益, 会对企业的安全生产设施、安全制度等提出明确要求, 达不到安全管理标准的企业, 保险公司往往会拒绝承保。保险公司也会评估安全生产风险, 厘定每家企业参保费率。参保企业为了降低参保费率, 自然要加强安全生产的管理举措。参保企业也不愿意看到安全生产事件的发生, 因为一旦发生安全生产事故, 今后支付的保险费会显著上升。保险产品的设计也是参保企业和保险公司都希望减少事故, 这种利益的一致性安排, 使企业更愿意与保险公司积极配合。
此外, 保险公司还会组织专业团队开展必要的安全生产检查, 提供相应的安全咨询服务。总之, 安全生产责任保险, 通过建立参保企业、保险企业和公众利益激励兼容的机制, 可以更好地强化事前风险的防范, 减少最小事故的发生。
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与其他险种相比可以预防和减少事故的发生。我国已经建立了工伤保险制度, 并且在煤炭、建筑施工、交通运输行业实行了意外伤害保险机制。这些保险机制侧重于事后对人员伤亡的补偿, 没有充分反映以安全生产预防为主的原则。预防比治病更重要, 保险也是同样的情况。安全责任保险是强化安全事故风险管控的重要措施, 有利于增强企业的安全生产意识, 防范事故的发生。2009年, 国家安监总局《关于在高危行业推行安全责任保险的指导意见》出台, 标志着保险的社会管理功能日益受到重视, 为将保险机制引入安全生产领域提供了可能。我国新的《安全生产法》第48条还增加了第2款规定, 国家鼓励生产经营单位投保于安全生产保险。我觉得, 鼓励往往被理解为可做可不做, 而高危行业就应该强制保险, 这是对企业负责、对社会负责、对国家负责。
化解高校贷款风险方法初探 第10篇
高等学校扩大招生规模以来,高等教育事业实现了跨越式的发展,这是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一项重大发展战略的调整。随着高等教育规模的不断扩大,广大人民群众对高等教育的需求日益增长,教育投入与需求之间的矛盾更加突出。为缓解资金供给严重不足的矛盾,适应事业发展的需要,近几年,我国高校积极利用银行贷款筹措办学资金,取得了显著的效果,改善了办学条件,提高了教学质量,解决了事业发展过程中的实际困难。
但是,各高校在贷款规模加大,事业加快发展的同时,也暴露出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在高校办学规模及贷款规模迅速扩大,贷款资金投资快速增长的背后,还隐藏着一定的风险,不利于高等教育的健康、有序和稳定的发展。因此,高校及社会有关各方,包括政府、教育主管部门以及金融部门等,需要加强对贷款规模的评估与控制,加强贷款资金管理,防范和化解贷款风险。
2 我国高校贷款的现状分析
从20世纪90年代末开始,我国高等教育规模发生了持续、快速的增长。到2007年,高等教育毛入学率已达23%,普通高校也由1998年的1 022所发展为2007年的1 908所,在校生由1998年的341万人增长到2007年的1 885万人,高等教育正在由精英型向大众型转变。而教育经费的投入也得到了迅猛增长,全国教育经费总量由1998年的2 949亿元上升到2007年的12 148亿元。
高等教育大众化为高等学校带来了发展的机遇,各高校为了完成国家扩大招生的任务,同时能够在发展中占据优势地位,产生了扩张的动力。然而,在短期内财政拨款和学校学杂费收入难以满足学校快速发展对资金的需求。在此情况下,贷款办学成为高校的必然选择,解决了高校发展的资金“瓶颈”问题。中国社会科学院《2008年中国社会形势分析与预测》社会蓝皮书《2007年中国教育的发展与改善》篇称,2006年起,中国高校贷款问题浮出水面,据调查,总额高达4 500~5 000亿元,个别高校的贷款额甚至达到30亿元。假设贷款年利率按5%计算,每年用于支付利息的资金就高达225~250亿元左右。高校贷款在积累了资产的同时,也积累了风险。而这个风险,是贷款银行和高校都需要认真面对的。
3 高校在银行贷款使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3.1 高校普遍存在对贷款风险认识不足
一些高校对贷款的主体、还款来源及贷款风险有许多模糊甚至是错误的认识,具体体现是:首先是停留在旧的思维模式上,认为学校的发展应该由国家进行投资;其次是认为学校是国家的学校,国家应该承担贷款的风险,所以,出现了不顾偿还能力和财务风险,能贷多少就贷多少的现象,贷款风险也由此而产生。
调查情况显示,各个高校贷款的取得方式各有不同。有信用贷款、抵押贷款、担保贷款;有设备贷款、基建项目贷款、流动资金贷款;有国有银行贷款、信用社贷款、股份制银行贷款、其他金融机构贷款等。贷款的期限长短不一,利率差别大。有的学校缺乏科学的论证,项目盲目上马;有的学校脱离还款能力,任意扩大贷款规模;甚至有的学校已经出现了不能偿还到期贷款本息的尴尬局面,高校贷款的危机与风险已初露端倪。
3.2 高校贷款增长快,负债率高,偿贷付息压力加大
扩大招生以后,学校多方筹措资金用于基本建设和仪器设备购置更新,资产负债率呈逐年上升趋势。
这里剖析一个典型个案。以某大学为例:1998年没有贷款,资产负债率为零,总收入0.64亿元,总资产1.78亿元;2007年该校贷款余额达到8.75亿元,资产负债率33.58%,总收入5.37亿元,总资产26.06亿元,如表1所示。
该校1999~2001年构筑了一个贷款低水平平台,2002~2003年贷款需求迅速上升、贷款额提高很快,2004~2006年贷款增长相对平稳,2007年开始又有上升趋势。学校的收入水平逐年平稳上升,但学校的贷款余额自2002年超过学校当年收入总额以后,始终运行于年收入总额之上。资产负债率2002年开始迅速上升,2003年达到最高点,2004年以后随着基建项目大批竣工计入总资产,资产负债率迅速下降并趋于平稳,如图1和图2所示。
3.3 贷款结构不合理,学校短期偿贷能力不足
部分高校还贷时间过于集中,中短期偿贷能力不足,每年同时偿还本金利息难度很大。仍以某大学为例,1998~2007年学校的贷款结构及每年还本付息情况,如表2所示。
万元
从贷款结构图表分析,学校的还本压力在2003年达到高峰,而随着中短期贷款(5年以内)在2004年达到高点后,学校迅速调整贷款结构,从2005年开始引入长期贷款,还本压力迅速下降,而付息压力则逐年加大。
普遍看,在2004年之前,高校的中短期贷款比一般超过50%,还款付息时间过于集中,学校每年收入中能够用于还本付息的资金不足,基本上勉强够支付贷款利息,无力偿还本金。每年到期的贷款本金,出于无奈,学校只有通过申请短期流动资金贷款倒贷,借新债还旧债。由于受国家宏观调控的影响,加之贷款利率的逐年走高,学校申请倒贷的难度越来越大,承担的贷款成本越来越高、资金风险与日俱增,靠学校自身的能力已经难以妥善解决。2004年以后,学校迫于还本压力,努力调整贷款结构,加大长期贷款的比重,在还本压力得到缓解的同时,由于长期贷款利率高于短期贷款,学校的付息压力逐年加大,如图3和图4所示。
3.4 高校贷款的使用与管理方面需要完善
在目前高校高速发展时期,筹资和建设已成为高校经济工作的重点之一,而资金的使用和监督管理却相对滞后。部分贷款学校大额贷款用途不明确、大型基建项目及设备购置论证不充分,贷款资金的使用方向需要规范,经济效益需要提高。
4 解决高校贷款风险问题的建议
4.1 加强财务管理,提高对贷款风险的防范意识
(1)提高对高校举债发展的认识,强化责任意识。银行贷款与财政拨款、学校自筹资金在性质上有着本质的区别。财政拨款和学校自筹资金属于学校的收入,无需偿还,也不需支付利息,一般没有财务风险[1]。而银行贷款属于借入资金,学校必须按照贷款合同到期还本付息,存在财务风险。根据《高等教育法》第三十条的规定,“高等学校自批准设立起取得法人资格”,“高等学校在民事活动中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责任”。高等学校独立办学,自负盈亏,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资格,学校贷款的风险,学校必须独自承担。因此,高等学校的校长作为学校的法定代表人,应对贷款资金的安全性、合理性和有效性负责,应对偿还贷款本息负责。高校领导人在确定贷款时,应本着对国家和学校负责的态度,强化风险意识,增强法制观念,完善决策程序,全方位合理地安排贷款。同时建立贷款资金项目管理责任制,层层落实,加强监督。
(2)高校要结合事业发展情况,控制贷款规模。近几年,高校贷款规模增长过快,风险增大。虽然银行贷款可以缓解高校经费紧张的局面,但是如果贷款超过学校财务承受债务负担的能力,就会影响学校的正常运转,加大财务风险,甚至搞垮学校。因此,高校及相关部门要齐抓共管,控制高校贷款规模。首先,各高校应根据本学校的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办学条件、资金来源、盈利能力和学校自身的偿债能力等,制订合理的贷款计划和贷款额度。还贷利息应纳入年度预算,并且必须首先保证人员经费、教学、科研等正常开支。其次,上级教育主管部门要对高校申请的贷款项目、贷款额度严格把关,全面调查了解高校的经济状况,科学预测其还贷能力,坚决杜绝盲目贷款现象的发生。再次,财政部门应对银行进行严格的监督检查,要求银行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放贷。最后,银行要增强法律意识、风险意识和效益意识,在放贷前要对高校的规模、资金来源、还款期限、还款能力等进行科学评估,控制放贷规模,防范贷款风险,从源头上防范贷款风险。
(3)建立贷款风险预警机制,增强抵御风险的能力。教育部、财政部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完善高校经济责任制加强银行贷款管理切实防范财务风险的意见》,明确规定了高校银行贷款的额度控制与风险评价模型,为建立高校银行贷款风险防范机制提供了依据。各高校、银行及相关部门应严格按照文件要求,根据高校财务状况,建立高校贷款风险防范机制[2]。
高校要认真研究国家有关贷款政策及资金市场的供求情况,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和资金市场利率走势以及项目建设进度等,制订科学、合理的资金使用方案,优化贷款资金结构,降低贷款成本,减少财务风险。制订切实可行的还款计划,按照贷款本息归还的时间、额度要求,合理安排调度资金,避免因资金周转困难而出现延期还款损失。为保证按期还贷,高校应在编制年度预算的同时根据贷款规模和贷款期限建立偿债准备金,同时,各高校应根据自身财务状况,建立风险评价模型与风险预警制度,合理控制贷款规模和贷款额度,降低贷款风险。
(4)加强对贷款资金使用的监督和管理,提高贷款资金的使用效益。为确保高校贷款资金的专款专用及合理利用,提高投资资金的使用效益,必须加强监督检查与管理。首先,学校在贷款前应根据学校的总体规划、高校事业发展的需要、偿债能力,对投资项目的可行性、安全性、效益性进行科学论证,避免盲目投资,保证项目的合法性、规范性。其次,对投资项目的规模进行论证,避免重复建设和资源浪费。再次,贷款后要对资金的使用加强管理和监督,保证贷款资金全部用在贷款建设项目上,并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缩短工期,降低贷款期限,减少贷款利息,提高贷款资金的使用效益,保证及时还贷,促进高校各项事业健康发展。
4.2 解决目前贷款问题的有效途径
(1)建立完善生均拨款增长长效机制。完善高校经费投入保障机制,加快建立按生均培养费拨款的机制,是解决高校贷款问题的根本。从历年教育部教育经费统计数据看,一些欠发达省份的高教生均拨款水平低于全国平均水平,政府投入的不足和滞后,是这些省地方高校贷款负担较重的主要原因之一。因此,一些发达省份采取的一次性政府为高校贷款买单的做法,对大多数欠发达省来说并不现实,而地方政府通过实施高教强省规划等办法,建立逐年提高生均拨款水平的长效机制,则是逐步解决高校贷款压力的有效途径。
与上述办法相配合,政府和高校还可以探讨包括将短期贷款置换成长期贷款,积极探索高校贷款的市场运作、校区资产置换等方式,化解高校发展面临的资金压力。
(2)积极拓宽资金来源渠道,增强还贷能力。各高校应增收节支、开源节流,拓宽资金来源渠道,多方面筹措资金。要充分利用学校的人才、设备、信息等资源,在国家政策许可的前提下,积极引入社会资金,扩大资金来源。大力发展校办产业,增加学校收入,弥补高等教育经费的不足,增加还贷能力。
积极推进国家助学贷款业务的开展,增强资金自给能力。高校扩大招生以来,国家和各省出台一系列救助贫困学生的政策,如新生入学“绿色通道”,实施“奖、贷、助、补、减”等政策,收到了良好的效果,贫困学生没有因为经济困难而失去学习的机会。随着时间的推移,由于部分非贫困的学生欠交学费,使学校办学资金压力逐年加大,欠费数额越来越大,已成为困扰许多高校的痼疾。仍以某大学为例,2007年末欠缴学费总额达到3 200万元,占学校总收入的6%,相当于当年贷款还本付息额的25%。此种状况的存在削弱了高校经费的自给能力,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学校的还贷能力。因此,积极推进助学贷款,能够部分缓解高校还贷压力。
(3)强化高校内部治理。科学编制预算,严格执行预算。高校预算的编制要科学合理。收入预算做到“积极、稳妥”,支出预算坚持“统筹兼顾、保证重点、勤俭节约、适度从紧”。正确把握负债规模,优化负债结构。在高校负债规模既定的前提下,要建立最佳的信贷资金组合。从债务偿还期限短来说,高校在筹资决策时,必须考虑长期、中期、短期借款三者之间的均衡排;从财务理财角度考虑,短期债务的比重不宜过大,三者的比例必须合理。
创新财务管理思想,建立高校偿债基金制度。高校负债的最大特点就是到期必须偿还,充足的资金是如期清偿债务的基础。灵活的现金调度和充足的偿债基金是偿债的关键所在,也是防范举债风险的保证。
(4)政府应给予政策上的支持。加大财政投入力度,改革财政拨款体制。我国政府在逐步推行教育财政体制改革的同时,应积极创造条件,使高校在短期内能够获取到大量的增量教育资本,从而改善办学条件,提高教育质量。积极支持多元化办学,拓宽资金来源渠道。在坚持以政府办学为主体的基础上,积极争取社会力量和外资投资、捐赠,使融资办学有新的突破。建议成立国家教育担保中心,启动资金由中央财政和省级财政按照一定比例注入,专门为高校提供融资担保。改革高校现有的财务制度,完善财务核算体系,修正因为高校财务管理制度方面的缺陷所造成的数据信息失真,并全面、直观、正确地反映其财务状况。
5 结语
作为新生事物的学校贷款建设,其管理与监督方法需要在探索中逐步完善。需要各贷款高校高度重视贷款工作,做到依法理财、明确责任、规范管理,努力形成有效的自我发展、自我约束、自我防范财务风险的机制。需要各贷款高校对本校的贷款项目进行清查,认真分析本校贷款的规模和风险状况,结合实际适当调整建设规划,研究制定强化贷款管理的具体方案,及时消除各种隐患,确保高等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1]杨杰.关于高校贷款风险的问题研究[J].科学与管理,2007(4):51-52.
高校贷款风险及化解对策探析 第11篇
一、高校贷款风险概述
(一)高校贷款现状随着高校招生人数、办学规模及固定资产投入的不断增大,高校发展建设对资金的需求也急剧增加,财政拨款和高校自筹资金已难以满足高校的需要。在这种情况下,高校纷纷利用银行贷款来解决高校快速发展中急需的资金问题。2008年3月5日,监察部派驻教育部纪检组组长田淑兰在全国“两会”上透露,全国的高校银行贷款有2400亿元左右。通过这条来自官方的公开信息,可以合理地推测我国高校银行贷款的总量已经相当庞大。银行贷款使高校背上了沉重的债务包袱,大大超出了高校的经济承受能力,甚至有些学校连利息都支付不起,更不用说偿还巨额的本金,面临着资金链断裂的危险。如果这些问题得不到很好的解决,高校的发展将受到严重的影响。
(二)高校贷款风险2008年前后高校已经进入了还贷高峰期。随着还贷高峰期的到来,高校还本付息的压力越来越大,有些高校已经使用借新债还旧债的办法来缓解压力,但这只能把还贷时间延后,付息和将来还本的压力将长期化。在巨额贷款压力下,高校不得不另辟蹊径。部分高校为了还贷,通过压缩实验次数、压缩学生经费等节约成本,致使教育资源短缺。此外,部分高校还通过降低教学科研费用等办法节约办学成本。这样势必会引起教职工收入的下降,从而挫伤教职工的积极性,造成才流失,教学质量得不到保证。这都会影响毕业生的质量, 进而影响就业,从而引发一系列社会问题。因此,高校贷款问题将对高校的发展乃至社会的发展产生重大的影响。
二、高校贷款风险成因分析
(一)国家财政拨款不足高校贷款源于从1999年开始的大学扩招。高校急剧扩招,造成校园迅速扩大或大量迁建,基础设施大量更新改造。面对如此大力度的扩招,国家对高等教育的投入并没有明显增长,无法满足高校因扩招而带来的扩张发展,在这种情况下,国家允许高校向银行贷款发展教育事业。贷款扩招,扩招再贷款,导致高校的贷款包袱越来越重。
(二)高校盲目扩张及贷款风险防范机制缺乏高校争相建设新校区、高档办公楼、一流图书馆和体育场馆,购置各种教学实验仪器设备,争夺优秀人才,毋庸置疑,这些都客观上促进了高校的建设,增强了高校的办学能力。但不切实际的盲目追求和相互攀比却加重了高校的债务负担,在学校自身资金有限的情况下,大举向银行举债。从机制层面上看,贷款高校对风险认识不足,缺乏偿还意识。不少高校在贷款建设过程中形成了贷款规模过大的局面,重要原因之一就是高校领导缺乏风险意识,认为高校是国家的,贷款是用于学校建设的,建成的是国有资产,即使还不了贷款政府也不可能让高校倒闭关门,没有对贷款规模进行科学测算和控制,在编制贷款可行性研究方案时没有充分考虑实际情况,从而造成盲目贷款。这些都是高校贷款风险产生的潜在原因。
(三)银行监管不利银行方认为高校是事业单位,是国家办的, 既不可能倒闭又不可能破产, 高校贷款也差不多等于国家贷款,因而对给高校贷款的风险认识不足。在高校申请贷款时,银行对高校的经济状况和还贷能力没有进行严格审查,也没有充分考虑高校财力的承受能力。多数银行并没有根据高校的实际情况对贷款额度进行科学分析, 从而加剧了高校贷款风险。
三、高校贷款风险化解对策
(一)加大高等教育投入 这是化解高校贷款风险的根本。温家宝总理在2008年国家科技教育领导小组会议上,就明确指出在教育投入上要强调政府的责任。教育是崇高的公益事业,发展教育是政府的职责。加大教育投入,是落实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地位, 维护教育公益性的重要举措。加大政府教育经费投入,就是要落实国家对教育的财政拨款占同期GDP4%的目标。教育经费占GDP的比例是国际上衡量一个国家教育投入规模和教育实力的重要标志。教育经费相对于GDP的比重,世界平均水平为4.9%, 发达国家为5.1%,欠发达国家为4.1%。我国政府在上个世纪就确定要达到4%的目标,只有加大政府教育经费投入,才能保证我国教育事业的健康稳定发展。
(二)加强高校贷款管理高校主管部门是高校贷款监管的核心力量,它的监管力度直接影响到高校贷款风险的大小。所以高校主管部门必须统一贷款政策,权衡贷款风险,做好事前审查和事中监督,建立贷款审批制度,严格审批范围、用途等,完善贷款责任管理奖惩制度,防止乱上项目,控制贷款规模。此外,政府应通过法律形式进一步统一高校贷款政策,防范信贷风险。
(三)加强高校内部管理具体如下:
(1)建立贷款风险预警机制。各高校应根据自身财务状况和偿债能力,对本校的贷款有一个比较合适的预警系数,包括资产负债率、速动比率、债务账龄分析等。在贷款规模上必须充分考虑本校的还贷能力,将贷款风险控制在预警线以内。做到贷款有度,用款有方,还贷有时。
(2)重视内部审计,规范资金使用。高校内部审计机构是学校的财务管理活动的监督者和评价者,对资金的使用具有重要的监督职责。加强对贷款资金的审计监督可以进一步维护贷款资金的安全,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教育部明确规定,银行贷款资金应用于解决制约高校当前和未来事业发展的关键问题以及对高校事业发展有重大影响的项目。贷款资金不得用于对外投资、捐赠、支付罚款等。所以高校应严格控制贷款资金的使用范围。此外,高校应节约不必要的开支,发扬艰苦奋斗、勤俭办学的精神。压缩行政和后勤开支,减少消费性支出。
(3)拓宽高校经费筹措渠道。主要包括:一是充分挖掘学校教学资源,积极发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 开办各种培训班等多种形式的教学,满足社会不同层面对高等教育的需求,为学校的建设提供资金支持。二是开展科学研究,促进校办产业发展。 高等学校拥有大批的学有所长的专家、学者,拥有先进的实验设备,丰富齐全的图书资料, 便捷的信息查询系统,因而具有得天独厚的科学研究和科技开发优势。在承担政府有关部门的科研项目、争取工商企业的技术攻关、科研合作以及参与各项决策咨询等方面, 有强大的实力和潜力。随着高等教育社会服务职能的不断扩大,通过科技开发和校办产业所能获得的教育经费占总经费的比例会越来越大,科学研究和校办产业收入成为高校经费来源的重要渠道。三是建立高教募款机制。多年来,我国高校捐赠收入的比重始终维持在较低水平。我国传统文化上并不缺少尊师重教的成分,造成目前社会对高等教育捐赠水平低的主要原因有两个:我国的相关法律法规缺少对捐赠的鼓励;国内缺乏对教育捐赠的有效管理。因此,为争取更多的社会捐赠, 应该借鉴国外高校的先进经验。一方面,从法律制度层面上鼓励私人和社会团体捐赠;另一方面,积极学习国外先进的教育捐资管理组织、管理制度、管理方法,培养职业化、市场化的高校基金管理人才。结合我国具體社会、经济和文化特点,建立高等教育多元化筹资机制,创立中国特色高校募款机制,实现高等教育多元化。
(四)加强高校贷款审查严格依法放贷是防范贷款风险的根本保障。银行机构在向高校发放贷款时,要严格根据《商业银行法》等法律规定执行,在高校申请贷款时,银行应对高校的经济状况和还贷能力进行严格审查,要充分考虑高校财力的承受能力。 对贷款的额度要进行科学分析,应根据高校的实际情况,如规模大小、院校性质、未来可预见到的收入能力和偿还期限等诸多因素来确定, 把握好“度”,严格控制规模。 一方面,银行要重视贷前审查。根据财政部教育部共同制定的“高等学校银行贷款额度控制与风险评价模型”测算各高校的贷款风险指数,严格控制高校银行贷款的总量,对突破高校偿债能力的贷款项目不能发放贷款。 另一方面,要加强贷后监督。 对于高校贷款资金的使用,贷款银行应该对其支付方向进行核实,保证贷款资金不改变用途。通过逐步建立健全高校信用贷款机制,完善银行对高校授信的评价体系, 探索新的高校信用等级评价办法。
风险化解 第12篇
8月3日, 2015年中国人民银行分支行行长座谈会召开。中国人民银行党委书记、行长周小川出席会议做工作报告, 深入分析了当前经济金融形势和运行中的一些重大问题, 并进行了工作部署。
周小川强调, 本次会议的主要任务, 是学习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经济金融工作的指示精神, 认清当前国内外经济金融形势, 研究部署下半年重点工作。面对当前错综复杂的国内外经济金融形势, 要进一步建立健全风险预警、识别和处置机制, 注重稳定金融市场预期, 有效防范化解金融风险。
会议认为, 今年以来, 面对错综复杂的国内外经济金融形势, 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 人民银行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 积极应对各种风险和挑战, 着力促进经济平稳可持续发展和结构转型升级。人民银行系统要进一步把思想认识统一到中央对形势的分析判断和下一阶段工作部署上来, 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 保持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综合平衡。进一步建立健全风险预警、识别和处置机制, 注重稳定金融市场预期, 有效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扎实推进金融市场基础设施建设, 全面提升金融服务与管理水平。